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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1-12-17 15:33:51 情况报告

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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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篇1

  一、基本情况

  司法所是我国基层政法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体系中最基层的组织结构,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等机构共同构筑起乡镇(街道)一级的基层政法体系,它们各司其职、优势互补、协作联动,共同担负着加强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维护基层社会主义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使命。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XX]10号)指出:“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客观需要,是司法行政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迫切需要,是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基础工程,也是加强司法行政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事关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事关司法行政事业的长远发展”。

  按照省司法厅、省编办《关于加强我省基层司法所建设的通知》(川司法发[XX]104号)规定:“司法所为县(市、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市、区)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县(市、区)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其行政关系由县司法局统一管理,其机构规格按照公安派出所同等机构确定……”及 “按照司法部‘司法所应当由三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要求,根据我省实际,司法助理员可采取专职和兼职的方式解决,其中专职不少于3人”的精神,自XX年起,我县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机构健全、人员充实、职责明确、设施完善、运作规范、协调发展”的目标,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精心谋划、克服困难,务实工作,我县司法所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截止目前,按照国务院《中西部地区“两所一庭“建设规划》规定“乡镇司法所建设按每所120平方米的标准规划,办公用房具备所长室、工作人员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功能布局,制作安装统一的司法行政机构外观标识、公示栏、宣传栏,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工作人员由3名以上专(兼)职司法助理员组成”的要求,我县坚持按照“一乡(镇)一所”的设置原则,全面完成了全县56个乡镇司法所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并于XX年、XX年率先实施了新政等15个乡镇司法所国债建设项目;今年又采取联建、改建、划拔等方式启动实施了41个新增司法所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339万元、总建筑面积4920平方米,目前已开工建设38个,其中已建成20个、在建18个,占项目总数的93%。

  (一)中央下达国债及预算内投资司法所建设项目实施情况。XX年中央下达我县11个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国债计划项目,XX年又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司法所项目4个。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债项目管理要求,督促县司法局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效益,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快速度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截止XX年底,全县已完成项目投资119.4万元(其中国债资金109.4万元,灾后建设资金10万元),划拔、购买业务用房58间、1530平方米,并进行维修加固和添置办公设施,基本建成了新政、金城、土门、观紫、先锋、三蛟、复兴、永乐、大寅、日兴、马鞍、丁字桥、柳垭、义路、立山15个乡镇司法所。目前,新政等11个中心镇司法所软、硬件建设已基本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

  (二)XX年度41个新增司法所建设项目实施情况。今年以来,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新增“两所一庭”建设的部署要求,陈科县长先后4次召集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研究,组织制定了《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新增“两所一庭”建设的实施意见》(仪委办[XX]31号)、《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第一批新增“两所一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仪委办[XX]32号)和《关于研究解决“两所一庭”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四个文件,并确立了“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总体推进”的建设原则,力争年内全面完成全县41个乡镇司法所建设任务。截至目前,五福、二道、回春、三河、大寅、双盘、中坝、凤仪、乐兴、双庆、大风、周河、铜鼓、石佛、武棚、义门、合作、来仪、永光、柴井20个乡镇司法所建设已基本完工,累计改建房屋96间,建筑面积1880平方米,完成投资146万元;双胜、赛金、文星、檬垭、大罗、龙桥、板桥、九龙、大仪、瓦子、秋垭、思德、保平、福临、炬光、碧泉度门、老木18个乡镇司法所建设正加紧施工,剩余的杨桥、张公、灯塔个乡镇司法所建设,我局已与相关乡镇充分协商,拟采取落实过渡性办公房的方式建所,确保年底前挂牌运行。

  (三)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管理及运行情况。按照“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求,XX年,县编委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司法所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方案,XX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先后选调、招考了13名公务员充实到乡镇司法所工作,符合条件的基层司法所所长可享受正科级或副科级待遇。司法局制定了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制度及目标管理考评细则,明确了基层司法所所长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使基层司法所逐步步入了规范化管理轨道。目前,全县大多数正式投入使用的乡镇司法所基本做到了规章制度上墙、人员职责明确、档案资料齐全、工作规范有序。据统计,XX年全县司法所共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议36条,其中被采纳25条,采纳率达69.4%,协助基层政府依法依规制发规范性文件63件,开展法制宣传24场次,调解各类民间纠纷343起,制止群体性上访65次、群体性械斗17次,落实 “两劳”释放人员帮教措施,重新犯罪率仅1.6%,为基层政府依法行政起到了参谋助手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复兴司法所所长何耀宗被省、市推荐为司法部表彰的模范司法所所长人选。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加快基层司法所建设进度,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政府办、政法委、司法局、财政局、发改局、人事局、建设局、国土局、物价局、环保局等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还分别成立了由县级相关领导任组长的土地征用、规划设计、立项招标、项目施工管理、技术质量监督、司法助理员招录等6个建设工作组,明确了职责,细化了举措,规定了时限,保障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为准确把握基层司法所的选址布局、建设规模、建设方式,县政府办组织国土、建设、财政、政法等相关部门深入全县各乡镇调查,全面掌握当地的治安维稳形势、经济发展水平、闲置国有资产和国有土地征用情况,根据乡镇闲置国有资产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建设方式。凡乡镇有闲置国有资产且符合司法所建设要求的,县人民政府适当作价补偿划转用于司法所建设;凡乡镇没有闲置国有资产且闲置资产达不到建设要求的,尽可能与派出所统一规划设计新建。凡属新建的司法所,全部实行行政划拨供地。其中有国有土地指标的乡镇,司法所在现有国有土地范围内选址建设;没有国有土地指标的,则根据辖区治安维稳情况、交通状况、人口分布等情况确定新建地址。

  (三)多措并举,综合

  施策。按照基层司法所建设项目的性质和特殊要求,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一是凡适合改建司法所的乡镇闲置国有资产,一律由县财政对划转资产规范评审后按评审价格三分之一的标准提出补偿方案送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执行。二是对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收费项目优惠办理,其中属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项目全部免收,所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收费项目按照最低标准收取;凡涉及中介机构收费的,将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建设项目打捆与中介机构协商,努力降低收费标准。三是在办理手续时,县级相关部门特事特办,及时审批、办理。同时,各乡镇党委、政府主动协调解决建设中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司法所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建设环境。四是多方努力,筹措建设资金,县发改、财政、政法、司法等部门加强衔接、沟通,及时向省、市主管部门汇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市项目建设资金。在国家、省、市项目资金未到位前,县人民政府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现已筹集资金300余万元垫资建设司法所,并已拨付70余万元用于前期征地补偿、地勘、“三通一平”、工程建设和改建装修等工作,并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追加拨付后续建设资金,确保了工程进度。

  (四)落实责任,严格督查。一是建立县级领导包片制度。按照我县行政区划和“相对集中、方便管理”的原则,在抓好面上整体工作的同时,县人民政府将司法所建设督查指导任务分解落实到县级相关领导,包干到片,责任到人。二是签订目标责任书。县人民政府将司法所建设列为重点工程,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与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责任要求。三是强化督查督办制度。由县目标督查办牵头,从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织、政法等部门抽派工作人员组成督察组,不定期深入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分线、分片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抓此项工作的情况、工程启动及进展情况和质量检测情况等。目前,县目标督查办已编发督查通报3期。四是严格实行问责制度。县人民政府对全县司法所建设工作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和责任倒查制,凡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致使建设任务不能如期完成、影响整体进度的,一律严追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对单位实行年度综合目标“一票否决”。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尊敬的各位副主任,虽然我县乡镇司法所建设正扎实、有序实施,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司法助理员编制严重缺乏。按照省、市有关“乡镇司法所一般应配备5名司法助理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的要求,我县56个乡镇司法所至少应配备168人,而目前我县仅有编制16个,实际配备13人,尚缺编152个,缺额155人。二是乡镇司法所公用经费保障难以完全到位。省财政厅、司法厅虽然制定了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标准,但目前尚未下拨这方面补助资金,在今年我县正式实施公务员津补贴政策、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和全面启动灾后恢复重建、南(部)巴(中)高速公路仪陇段等一大批建设项目的大背景下,县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目前乡镇司法所公用经费尚不能足额到位。三是个别司法所建设还存在薄弱地方。已投入使用的司法所有的管理机制还未理顺,有的办公设施较为滞后,不能完全符合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四是办公用房产权过户有一定困难。少数司法所购买的基层单位办公房,属于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由于历史等诸方面原因,目前办理产权证书还存在着一定困难。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一定按照各位领导的指示,积极做好向省、市相关部门的汇报工作,力争司法所建设及相关补助资金尽早到位,司法助理员尽快配齐,同时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年内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给我县的司法所建设目标任务,以优异的工作业绩回报各位领导的关心、帮助与支持!

  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篇2

  20××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1周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办乘势而上加快发展的重要之年。20××年我办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创新争优活动为动力,以纪念建党91周年为契机,大力推动党建工作改革创新和质量提高,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一、以机制建设为抓手,激发基层党建活力

  1、履行管党责任制。一是明确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委员是“直接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全面深入地加以推进。

  2、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机制。按照“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机制健全、作用发挥较好、成效特色明显”总体要求,大力开展党建创建工作。一年来,我办为联系点西申家庄村联系贷款、谋划发展思路,真正把“抓党建促发展”落到实处。

  二、以队伍建设为重点,夯实基层党建基础

  一是抓学习建设。通过坚持不懈地抓学习,强化党政班子和机关干部把握全局、谋划发展、科学决策的能力,全面提高政治水平和执政能力。二是抓作风建设。继续完善落实领导干部“在一线调查研究,在一线主动服务,在一线转变作风,在一线检验成效”的“一线工作法”,树立深入基层一线,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三是抓党内民主建设。以党内民主带动基层民主,围绕“畅通民主渠道、充分调查研究、全面科学集中”的思路,健全落实民主集中制的相关制度,完善科学决策机制,提高领导干部的决策质量和水平。四是抓廉政建设。根据《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要求,坚持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确保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勤政廉政

  三、以开展活动为载体,深化创先争优工作

  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公开承诺,促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把承诺的事情办好,把承担的任务、从事的工作完成好,努力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推动科学发展的经常性动力、促进社会和谐的经常性保证、为群众服务的经常性机制。开展纪念建党91周年系列活动。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一系列有特色、有声势、有实效的纪念建党91周年活动,具体为“七个一”活动:开好一次表彰大会;组织一次党员活动;树立一批先进典型;组织一次慰问活动;组织一次志愿服务;办好一件为民实事。

  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篇3

  自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按照上级的要求和安排部署,我局大力推广和应用新的信息化技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体系,目前已完成辖区内12个乡镇司法所互联网平台的建设工作。并且依托党委政府,将所有司法所纳入网格化管理工作,现共4个司法所已开通政法专网,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化建设发展情况

  (一)组织管理工作不断加强。认识的高度决定工作的力度。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各股、室、处及司法所的信息化建设,并成立了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信息化领导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全系统信息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各股室根据各自职能,具体承担相关的信息化工作推进职责。并制定了电子政务管理制度,门户网站管理制度,局域网使用管理制度,信息编辑、审核、发布和更新制度,设备使用及维护制度等,为信息化建设的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硬件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自2009年开始,我局按照信息化建设要求,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的投入,购置更新办公电脑,保证局机关的日常工作的开展。同时,添置了配套使用的传真机、扫描仪、打印机、专线电话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形成了与省市司法行政专网、区政府机关协同办公网、互联网的联通与使用的格局。同时为各司法所配齐办公电脑、打印机、数码照像机等办公设备,达到了信息化建设的高标准配置。

  (三)做好网络安全及设备维护。依据国家有关涉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认真抓好了电子政务内网(党政网)及局域网的安全保密体系建设,做到了物理隔离和专机专用,安装了防病毒系统、建设网络信息安全监控系统,做到软件及时升级、打补丁、更新病毒库。使电子政务内网(党政网)、互联网可管可控,达到了网络安全保密要求。全年无失泄密事件,无重要数据丢失现象发生。

  二、信息化建设遇到的问题

  1、平台过多,不便操作。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涉及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政法专网等多个平台,不同的信息必须通过不同的平台进行报送,一方面是需要切换平台,重新登录,实际操作多有不便,另一方面是各种信息要求报送时间不统一,过于分散,不便操作。

  2、资源无法共享,造成工作不便。目前我们的司法行政专网虽已建立但无法实现与监狱,公安等部门的资源共享,严重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

  3、平台复杂,操作困难。办公人员对即将到来的信息化社会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对其在司法行政发展进程中所处的地位没有充分了解,工作比较被动。目前基层司法所的队伍还有待壮大,现有的部分工作人员年龄比较大,对于电脑操作方面几乎没有经验,学习起来也十分困难,加上网络平台比较复杂,操作起来难度较大。

  4、多个运营商,维护成本高。市局与我局局机关之间的联络采用的电信运营商,我局局机关与乡镇司法所之间的联系采用的是移动运营商,多个运营商同时使用造成了运行成本高,运营商之间互相推诿,处理问题效率不高,此外,多边缴费,维护成本也过高。

  三、信息化建设有关建议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要加强信息化建设重要性的宣传,使全系统人员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是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是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质量和效率,降低办公成本的便捷途径,是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更好地为民众服务,加强内外部监督的有效手段。

  2、整合各平台,提高利用率。平台多、难操作,建议将各个平台整合到一起,尽量将报送各种信息的时间集中到一起,在一个系统中就能集中完成对各种信息的报送工作,这样不仅提高了系统的利用率,也提高了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效率。

  3、组织集中培训,提高操作水平。针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知识、操作困难等问题,建议上级机关不定期组织集中培训,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有利于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4、统一运营商,降低办公成本。鉴于目前使用多个运营商造成维护成本过高的问题,建议统一使用同一家运营商,可解决运营商之间互相推诿、用户切换使用不便、多边缴费成本过高等问题。

  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篇4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的基层单位,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窗口和平台,加强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作。我局在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中,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在理顺体制、落实人员编制、机构规格、经费和筹备设施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工作

  2012年4月期间,由我局局长蒋艳平带队,对司法所特别是创建一个国家级模范司法所和三个精品司法所的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摸底。为搞好规范化工作打牢基础,在21个司法所标准化建设的过程中我们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全面规范司法所建设为目标,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促工作、保稳定”的工作思路,在解决司法所建设过程中,切实尊重和执行双重领导体制,注重协调政府各部门共同搞好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经费投入。就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向区委、区政府领导专题汇报,取得最大支持。

  二、加大投入,解决问题,努力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在新的历史时期内,各种社会矛盾出现了多发性、多样化的状况。因此,基层调解组织所遇到的民间矛盾纠纷也日益复杂,调解难度日益加大。而我们的基层调解队伍却长期存在着人员变动过快、素质偏低、兼职过多、年龄老化、司法所力量薄弱、调解工作保障不到位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与在社会主义基层法制建设中,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尤其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是极不相适应的。为此,我们按照市司法局布置的全面建设规范化司法所的工作任务,协调区内各个部门,紧紧抓住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两个关键环节,调整充实工作人员,强化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现已向区编制委员会提出申请,拟建立区工业园区司法所。我局投入近20万元用于司法所建设中各项制度展板、外观标识、吊牌的制作、安装,添置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等。此外,我局也对辖区14个司法所进行了新所长的任命,并且新所长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今年4月,我局新录用2名基层司法助理员充实到司法所。除了配强配足工作队伍外,我们还加强基础办公设施的投入,办公和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基本达到80平方米。我局从有限的工作经费中,分别为每个司法所划拨3000元添置办公用品。目前按遂委办[2013]29号文件的要求,更新三个精品司法所的陈旧办公座椅、文件橱柜、上墙制度等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

  三、建章立制,内外监督,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新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不仅任务十分繁重,而且要求越来越高。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措施,才能保证司法所适应时代和工作的需要,全面充分地履行九项工作职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我们加强司法所内部管理、行为规范和工作目标考核等方面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司法所人员守则、接待制度、文明用语制度、值班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内务卫生制度、廉政建设制度,有效地约束和规范干部的行为,并在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采取领导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激励机制。

  四、强化职能,完善机制,不断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

  我们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把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作为提高司法所工作能力,切实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能,树立司法形象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整合司法所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各项职能,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努力维护一方政治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要求,我区司法助理员的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发展、平安、和谐”这条主线,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存在问题:一是因为一些历史原因造成个别司法所未按标准和要求建设。二是个别司法所办公场所外观、标识陈旧,配套办公设施及装备不统一。本着规范、实用、独立办公、符合司法工作性质要求的原则,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还需要加大力度完成整改和规范。

  总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我们还须借鉴经验,狠抓落实,强化管理,整体推进,不断增强基层的综合实力,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同时我们也决心依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解决实际问题,方便群众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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