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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质量保证书

时间:2021-09-27 19:15:18 保证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保证书,有效的保证书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那么保证书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住宅质量保证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住宅质量保证书(15篇)

住宅质量保证书1

  现对我班组在贵司(重庆山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承接 工程,所需工程质量做如下要求:

  现特此承诺按照以上标准切实执行,若出现以上质量问题,将按照合同及项目部管理制度处罚!

  承诺人:

  时 间:

  重庆山海建设(集团)第七分公司

住宅质量保证书2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加强商品住宅销售后的服务,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对所销售的 区 路 里 幢 门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做出如下质量保证:

  一、本住宅工程已经竣工验收,符合天津市住宅建设设计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由本公司负责按规定进行保修。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 年 月 日。

  二、本住宅执行《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db29-1-20xx) □(db29-1-20xx)

  三、本住宅所在幢号已按规定办理《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批准日期为 年 月 日,批准部门为: ,证号为 。

  四、本住宅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

  五、本住宅的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的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六、本住宅交付使用后,在购房人正常使用情况下,凡有以下工程质量缺陷,本公司按如下期限免费保修:

  1、供热或供冷系统,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6、管道堵塞,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7、卫生洁具,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8、灯具、电器开关,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9、外墙保温抹灰层开裂、脱落,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1

  10、中空玻璃密封失效,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11、关于其它部位、部件的保修约定: 。

  七、本住宅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本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本住宅用户进住后如因质量问题来信、来访,本公司将于3日内直接或委托 物业管理公司派员予以答复和检修。

  九、本住宅交付使用后,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损害,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十、本公司质量保证的其他内容(见附页)。

  十一、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使用时由开发企业向购房人签发。 十二、本保证书作为住宅商品房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发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发日期:

  公司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售后服务部门及联系方式:

住宅质量保证书3

  1、定义: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

  2、意义:

  鉴于房屋的特殊属性,为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对住宅质量进行了专项规定,要求开发商建造的房屋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并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定期限的保修责任。通常房屋保修的事项应该由开发商企业亲自负责维修和处理,如果,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其他单位负责保修事宜的,必须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对所委托的单位予以明示,保证购房者权益获得实际保护。

  3、主要内容:

  (1)房屋经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后确定的质量等级;

  (2)注明房屋基础构造的使用期限和保修责任;房屋基础构造指房屋的地基基础和房屋主体结构。

  (3)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时间;国家对部分内容规最低保修内容和期限,具体有:屋面防水5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2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门窗翘裂、五金部件损坏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4)房屋发生上述情况时,负责处理购房者报修、答复和处理等事项的具体单位。

  4、保修期规定:

  开发商在质量保证书上注明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保修期从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之日起算。在办理房屋交付和验收时,必须有购房者对房屋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的签确认。

  5、给付时间:

  开发商必须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同时将《住宅质量保证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同时,开发商应该将《住宅使用说明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

  何为《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房承担质量保证的法律性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保证书包括以下内容

  ①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检验质量的等级;

  ②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③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年采暖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④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住宅质量保证书4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

  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开发公司地址:

  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开发公司:(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 区(县) 路 号 小区 栋 单元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 年 月 日通过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建市手续齐全,资质证编号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 ;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 预售许可证号为:

  二、该住宅工程由 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监制说明:

  1、本保证书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以及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监制;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本质量保证书;

  3、本质量保证书可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每套商品住宅一式两份,一份开发企业存档,一份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提供给用户。

住宅质量保证书5

  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

  建设开发单位:

  竣工日期:

  建筑面积(㎡):

  保修单位:

  设计单位:

  物业管理单位:

  施工单位:

  结构形式:

  保修范围 保修期限

  1、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 按设计文件规定 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问题; 使用寿命年限

  2、 屋面、墙面渗漏水及有防水要求的 5年

  卫生间;

  3、 厨房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水 1年

  池、水箱漏水;

  4、 有地漏排水的地面及阳台倒坡积水; 1年

  5、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1年

  6、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及面 1年

  砖松动;

  7、 门窗翘袭、五金件损坏; 1年

  8、 管道堵塞; 2个月

  9、 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问题; 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10、卫生洁具损坏; 1年

  11、灯具、电器开关问题; 6个月

  12、房屋白蚁预防。 15年不受伤害

  说 明 事 项

  1、 在保修期限内属于保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请拨打开发单位报修电话:xxxx

  2、 在接到报修电话后,开发单位将及时派人调查核实,确系保修范围之内的,将在半个月之内组织人员上门维修。

  3、 若确认建筑工程项目的结构、水电等设施因地震、洪水、台风、寒潮、冰冻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质量问题,建设开发单位不负责保修,但可接受委托,提供维修服务。

  4、 本单位承诺向房屋购买人发放标准版《住宅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书》,当发放给购买人的'《保证书》与本《保证书》有不一致时,以本《保证书》为准。

  5、 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起计算。

  开发企业: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报修受理人: 报修电话:

  施工企业: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报修受理人: 报修电话:

住宅质量保证书6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需要知道的一点是:《住宅使用说明书》与《住宅质量保证书》对用户来说,都很重要,都是更好的帮助住户如何熟悉住房情况的法律依据。那么什么是《住宅使用说明书》呢?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加以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2.结构类型;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7.配电负荷;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购房人应该仔细检查《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是否列明了以上项目,这些都是与今后生活息息相关的大问题,切不可粗心大意。

  住宅质量保证书范本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开发公司地址: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联系人:

  电 话: 电话:

  开发公司(章)法人代表:(签章)

  年月日

住宅质量保证书7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区(县)路号小区栋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年月日通过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建市手续齐全,资质证编号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预售许可证号为:

  二、该住宅工程由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六、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七、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住宅质量保证书8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新建的商品住宅。

  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对您购买的_____ 区(县)_____ 小区_____号(栋)楼___单元___ 户,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房屋通过淄博市____区(县)质量监督部门监督验收,建筑工程质量被评定为____等级。

  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1、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及在用户正常使用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以下项目保修期内的维修设施的正常运行要签字认可。

  2、业主验收后自行添置及改动的设备、设施均由业主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3、在保修期内,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进行家庭装饰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内,本公司不承担免费维修责任,若因此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的损失,均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4、经市级以上有资格的专业部门的鉴定,凡住宅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住宅,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三、业主对住宅交付验收签字之日即为该住宅交付使用日期,保修期的起始日期自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本房屋由我公司售后服务机构负责安排进行保修期内维修服务,对于超出保修范围或保修期限的维修事项,由业主自行选择维修。

  四、为做好保修业务,我公司专门设立了售后服务机构: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售后服务负责人/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如对我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协调解决。因住宅工程质量问题久拖得不到解决的,可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或通过人民法院解决。

  六、本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业主应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住宅使用说明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说明:《住宅使用说明书》是由市建委制定的统一格式文本,本说明书内容均为友情提示、告知和说明。

  为了使您充分了解您所居住的住宅结构类型,正确使用各类配套设施,确保建筑结构、设施的使用安全,请您逐章仔细阅读本说明书,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装饰、维修和使用。

  一、房屋建造相关单位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三、本住宅各部位名称、使用材料、使用说明

  (一)地基基础:基础周边请勿取土挖坑,防止地表水侵蚀后影响地基基础正常使用。

  (二) (半)地下室的防水设计的等级按防水(防潮)等级_______级处理,其地下室外墙外侧的防水(潮)层为_______,地下室地面的防水(潮)层为________,使用时应注意保护防水(潮)层的连续与完整,以免造成地下水渗漏。

  (三)内外墙:外墙墙体材料采用______、采用______保温材料的外墙保温系统。请勿在外墙面开门、开窗、打孔,勿重物撞击及明火灼烧,以免损坏墙面,引致墙体起鼓、渗漏或保温层燃烧。内墙墙体材料采用__________ 。

  (四)门窗:本房屋分户门采用________门。房屋单元门采用_______,进门后由闭门器自动关门,切勿加力拉动关门或使单元门长时间处于开启状态,以防自动闭门器损坏而失去防范作用。房屋外窗玻璃为___玻璃、______㎜厚,(中空)空气层______㎜厚,外窗框采用_________框,规格为_________型。门窗在使用时请勿随意拆装,应轻开轻关,以免损坏零部件。

  (五)顶层屋面:本住宅采用_________屋面结构层,并设有____________材料的保温层,________㎜厚。屋面面层材料采用_________ ,防水材料采用________ ,顶层不上人屋面设计荷载_________KN/㎡(1吨力=9.8千牛);上人屋面和顶层住户的屋面平台设计荷载为_______KN/㎡, 请勿在屋面上堆放过重物品和随意搭建。用户安装太阳能或其他设施时,须经物业管理部门及有关业主同意,不能损坏屋面、造成安全隐患或影响北侧住户日照,应签订有关协议。

  (六)室内地面:本住宅楼板采用_________楼板,楼板设计荷载为______KN/㎡;阳台设计荷载为_______KN/㎡。沿地面垫层和墙体内敷设的水暖管道,均设有标识,请勿在标识范围内打洞或剔凿。在使用中,埋设在地下、墙内警示

住宅质量保证书9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对已建成交付使用的商品房承担质量问题的法律文书。开发商在将房屋交付使用时,应当按照《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如果房屋交付使用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维修的,应当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委托的单位。

  商品房保修责任从住宅交付之日起计算。

  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基本内容:

  1、 符合上海市现行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2、 已通过市、县(区)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并有书面的合格证明;

  3、 所属的楼栋具有《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4、 住宅自签约自交付之日起,凡两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下列质量问题,由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

  一、墙面、楼面、管道发生渗漏;

  二、雨水管、污水管发生堵塞、冒溢;

  三、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四、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

  五、照明线路发生故障;

  六、开发商承诺的其他内容。

住宅质量保证书10

  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本企业情况特制定质量保证书(以下简称质保书),本质保书内容包括保维修范围、保维修时限、消费者注意事项、相关维修流程与维修电话等。

  一、 保维修范围:

  本企业签订装饰合同内的一切内容。

  1. 水电隐蔽工程,保修十年。

  2. 有防水要求的厨、卫部位,对企业采用半成品在现场制作装饰的部件,保修三年。

  3. 按合同内容企业提供的小家电、卫浴设备等,按生产企业或行业规定实行保修。

  4. 在保修期内的报修,除人为使用不当造成的将实行免费服务。

  5. 出保修日期或范围的实行有偿服务。

  二、 保、维修时限:

  1. 水、电抢急修,按双方约定到现场,进行勘察、抢修,遇紧急情况下,4小时内(内环线内)到达现场。

  2. 其它装饰部件的报修,按双方约定进入维修阶段。

  3. 保、维修前本企业人员将出示整修处理单,并将维修内容予以约定,终身有偿服务本企业将收取人工费、材料费、列出材料、人工费清单,由消费者认可后即实施服务。

  三、 下列事项不属于报修范围:

  1. 消费者自备材料所产生的材料质量问题。

  2. 消费者房屋的建筑质量、配套设施所产生的问题。

  3. 消费者使用不当所产生的问题,如人为损坏地板或人为受潮。

  4. 不可抗拒外力所产生的问题。

  5. 消费者与施工队自行交易起草非企业合同的项目。

  6. 施工完毕后,房宅3个月以上无人居住,造成室内过于干燥或室内缺少通风换气引起开裂等现象,或者是由于温度过高,发生地板起拱等现象。

  7. 因空调、管道、生活用水滴、冒、漏水等原因造成地板变行。

  8. 非正常手段清洁保养。

  9. 漆面因外力受损。

  10.由于材料自然属性形成的变化。

  11.对上述不属于保养范围的事项,本企业实行有偿优质维修服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优质服务,并出示维修收费标准。

  四、 消费者注意事项;

  1. 消费者应向企业所提供的报修电话所在部门进行保维修。

  2. 请消费者妥善保管好本质保书。

  3. 本企业服务部人员上门为您服务时,请出具本部质保书。

  4. 当本企业服务人员服务结束后,由服务人员在质保书上作保修记录。

  5. 整修完毕且质量达到要求,得到您的认可后,请在整修单上签字,以便本企业存档。

住宅质量保证书11

  各地(市)建设局、房管局,南昌市建委、建管局,景德镇市建工建材局,省建工集团:

  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对住宅工程质量跟踪服务,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住宅建筑工程实行《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现将《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贯彻、实施此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住宅建设的管理,确保住宅建设质量。

  二、各施工企业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必须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住宅建设单位,提交《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

  三、建设单位在向用户销(配)售新建住宅时,必须向每一住房提交《住宅质量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赣建房字(1998)16号文精神,对所销售的商品房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四、各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建设单位要结合《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实施,建立和完善内部质量管理登记制度,加强住宅开发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选用优质产品,明确设计、施工、监理、开发、建设、建筑构配件、建材供应等相关各方的质量责任,确保住宅工程质量,以良好的售后服务让用户满意。

  五、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建设单位,应及时收集住宅反馈意见,交付使用的房屋用户应签署有关房屋质量和渗漏等项目的意见。

  六、自20xx年1月1日起各施工企业凡不向住宅建设单位、开发单位提供《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的,各级质监站不予核发《工程质量等级证书》;各开发企业、住宅建设单位凡不向用户提供《住宅质量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的,不得进行房屋的销售及分配。

  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今后在每年质量检查中,应将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用户提供《住宅质量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作为对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江西省建设厅

  XXXX年X月XX日

住宅质量保证书12

  1、定义: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

  2、意义:鉴于房屋的特殊属性,为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对住宅质量进行了专项规定,要求开发商建造的房屋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并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定期限的保修责任。 通常房屋保修的事项应该由开发商企业亲自负责维修和处理,如果,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其他单位负责保修事宜的,必须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对所委托的单位予以明示,保证购房者权益获得实际保护。

  3、主要内容:

  (1)房屋经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后确定的质量等级;

  (2)注明房屋基础构造的使用期限和保修责任;房屋基础构造指房屋的地基基础和房屋主体结构。

  (4)房屋发生上述情况时,负责处理购房者报修、答复和处理等事项的具体单位。 4、保修期规定:开发商在质量保证书上注明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保修期从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之日起算。在办理房屋交付和验收时,必须有购房者对房屋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的签字确认。 5、给付时间:开发商必须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同时将《住宅质量保证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同时,开发商应该将《住宅使用说明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

  4。保修期规定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3] 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开发商在质量保证书上注明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保修期从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之日起算。在办理房屋交付和验收时,必须有购房者对房屋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的签字确认。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书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5。给付时间

  开发商必须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同时将《住宅质量保证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同时,开发商应该将《住宅使用说明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

住宅质量保证书13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新建的商品住宅。

  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对您购买的_____ 区(县)_____ 小区_____号(栋)楼___单元___ 户,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房屋通过淄博市____区(县)质量监督部门监督验收,建筑工程质量被评定为____等级。

  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及在用户正常使用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以下项目保修期内的维修

  设施的正常运行要签字认可。2、业主验收后自行添置及改动的设备、设施均由业主自行承担维修责任。3、在保修期内,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进行家庭装饰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内,本公司不承担免费维修责任,若因此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的损失,均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4、经市级以上有资格的专业部门的鉴定,凡住宅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住宅,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三、业主对住宅交付验收签字之日即为该住宅交付使用日期,保修期的起始日期自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本房屋由我公司售后服务机构负责安排进行保修期内维修服务,对于超出保修范围或保修期限的维修事项,由业主自行选择维修。

  四、为做好保修业务,我公司专门设立了售后服务机构: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售后服务负责人/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如对我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协调解决。因住宅工程质量问题久拖得不到解决的,可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或通过人民法院解决。

  六、本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业主应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住宅质量保证书14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开发公司地址:xxxxxxxxxx 物业管理公司地址:xxxxxxxxxx

  销售联系人:xxxxxxxxxx 联系人: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

  开发公司(章)xxxxxxxxxx 法人代表:xxxxxxxxxx(签章)

  xxxxx年xxxxx月xxxxx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区(县)路号小区栋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年月日通过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建市手续齐全,资质证编号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预售许可证号为:

  二、该住宅工程由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附件:商品住宅质量反馈

  1、屋面防水:5年

  2、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房渗漏:3年

  3、墙面、顶棚抹灰脱落:2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2年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2年

  6、管道堵塞:6个月

  7、供冷系统和设备:2个采暖期、供冷期

  8、已生洁具:2年

  9、电器管线:2年

  10、给、排水管道安装:2年

  11、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正常合理使用寿命内

  监制说明:

  1、本保证书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以及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监制;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本质量保证书;

  3、本质量保证书可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每套商品住宅一式两份,一份开发企业存档,一份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提供给用户。

住宅质量保证书15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由甲方开发新建座落在 市 区(镇) 路(街) 住宅工程第 单元、第 层 #住房 套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为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水平,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建房[1998]102号《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要求,如果商品住宅出售后在以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一、该工程在竣工验收时,经验收组评价其工程质量等级为 ,且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按设计文件和有关规定该住宅的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在正常合理使用的年限内出现危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二、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该商品住宅以下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与保修期为:

  1、 屋面墙面、地下室和厨房、厕所及卫生间地面、管道等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

  2、 墙面、顶棚抹灰面脱落、地面找平基层或水泥砂浆面层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等及门窗翘裂,五金件等零配件和卫生洁具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等引起的损坏,其保修期均为2年;

  3、 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的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 灯具、电器开关和管道堵塞的质量保修期为半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为 1 年;

  5、 该商品住宅售出后,由甲方委托的 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处理;

  6、 该商品住宅于 年 月 日由甲方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时乙方对该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进行了认可。乙方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 年 月 日起计算。

  三、在保修期内,因该住宅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甲方向造成该商品住宅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使用不当,如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的不当装修等,或等三方和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甲方保修范围。

  甲方(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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