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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桌_

时间:2021-05-11 16:39:25 关于同桌的作文

我的同桌_6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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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了初中,少了小学时的亲切,多了几分肃,给人一点死板的感觉,一点生气都没有,在这种环境下要过三年,不懂要怎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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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这时,有一个人进入了我的世界,改变了我对初中的看法,他的幽默,他的为人与他那甚至有点“厚脸皮”的言行,让我感觉到了朋友的亲切。他,我同桌———张舜。

  我们平时学习上是竞争对手,下课后又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一起训练,一起玩耍,使我找回了原来那开朗,活泼的自己。

  周六,我们几个铁哥们到海湾公园里玩,工作了一天的太阳拖着疲惫的身躯依靠再远处的半山腰上。我,张舜,丁凯凯三人在秋千上看着大海那无垠的胸怀,心也随着大海的波涛而泛起成成涟漪。能在什么事都不想的情况下和朋友一起在还边聊聊天,看看风景,我觉得没有比这更好的了,这时丁凯凯说:“很晚了,我们回家把!”这话太扫兴了,正是开心的时候,才不回去呢!丁凯凯还一直在发挠骚。

  这时,原本在一旁一句话有一不说的张舜开口了:“好不容易有个机会好好放松一下,六年级辛苦了一年,刚开学功课也很紧张,偶尔玩晚一点不要紧的,何况以后就很少有这样的机会了。”那家伙还不服气的说:我妈很严的,从来不给我那么晚回家!

  “张舜一边看着那轮快要下山的红日说;主要是靠你平时自觉,你任务都完成了,该玩的时候还是要玩一下的,玩的时候就不要想别的,好好的玩,学习的时候也不要想别的也是好好的学,否责不是玩不好也学不好吗?

  他就是这样,勇于发表自己的看法,尽管可能要受到别人的冷言冷语,但依然坚持,对一些事情的正确看发,更让他显得与众不同,他的心和他的思想一样开阔,有他这个同桌算我走运了,我真希望和他做一倍子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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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五班,是实行单人单桌制的。可这种制度实行了一学年后,被半路杀出的陈老师——新班主任打破了,也就是说,从初中二年级开始,我有同桌啦!所谓同桌,其实是老师嫌教室小,让我们把桌子并起来好留条宽一点的过道。吵架不和时还可以吧桌子分开留一条缝,以示楚河汉界哦。

  我和她住在同一个小区,在同一个时间上学回家,共处同一个班级,如今还趴在同一张桌子上。世界那么大,我们却能相见、相识、情同手足,可见我们是多有缘呢。她的名字是李婉,人如其名。她和我性格截然相反,从她身上散发出一缕清香,还透露出一丝婉约、文静、甜美。最传神的是她那双大眼睛,眼睛虽大,可笑起来还是一条缝。或许是因为有我在身边,下课在笑、放学在笑、写作业也在笑(自恋一下别介意),她在与我坐了半学年同桌后,小鼻梁顶起了一副大黑框。可就算顶了大黑框,有时还是看不到黑板上的板书,下课后讨好献媚的哀求我把笔记借她瞻仰一下。

  对了对了,还有她那樱桃小嘴,一撅起来还真能挂一把小油壶。记得又一次,还没吃早饭就赶往学校,第二节课一下课就拿出上学路上买的干吃面狂啃。听(吧嗒吧嗒),什么声音?不好,有危险,护住干吃面!果然,一只正缓缓向干吃面进攻的魔爪停在了半空中,抬头一看,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哀怨的看着我,小嘴撅得老高老高。“喂,你看着我干嘛?”“我饿了!”(小眼神放电中)“别看,我是不会允许我的干吃面被你的肚子征用的!”“……”(继续放电)“唉!好吧我败给你。”被电到的我还是伟大的贡献出了我的干吃面。她手捧干吃面两眼泪汪汪,像极了可怜的乞讨者得到了十元钱,嘴里还不断的发出糖衣炮弹:“谢谢你谢谢你,你是好人,祝你越来越漂亮……美丽的好心人,请问你还有牛奶吗?光吃干吃面太干了!”呵呵,虽然她总是欺负我,但我还是老爱她老爱她的呢!俗话说,人只会欺负最爱自己的人,因为她知道无论怎么欺负她她怎么委屈都不舍得离开她。

  同桌万岁,祝我们在下一学年也就是初三的学习生活中共同进步,争取都考上自己理想的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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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副厚厚的大眼镜,一条扎得高高的马尾辫,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天才气质的英语课代表,经常丢三落四”,她是我的好朋友兼同桌——虞洋,老师的宠儿,同学的榜样,一位标准的才女。

  虞洋是个“白衣天使”,医学方面略知多少。一次,学习委员的手指被校牌刮伤了,血流不止,虞洋带着学习委员去了办公室,把两个药箱打开后,用棉花按住流血的手指,立即采取措施,把学习委员的手的消毒,擦上红药水,把一切做得井井有条后,已经耽误了半节课的时间,才匆匆把学习委员送回班级里。我心里默默地敬佩着她。

  虞洋是个“无私天使”,为班级做出了许许多多的奉献。她见班里没有一把完整的扫把了,就去买了三把放在班里;她见班里的钟没电了,就放了一排电池在班里;她见我的椅子坏了,就把椅子换了一张;别人把我的本子撕烂了,她给了我一本新本子;设计黑板报、大扫除、表演节目,总有她的份,嫉妒她的人,总是针对她。

  虞洋是个“压力天使”,虞洋做什么事,大家都认为是错的。虞洋和我从办公室回到班级,班里的人处处针对她,都在喊着:“虞洋下台!”“谁最贱?虞洋最贱!”虞洋忍着这些责骂,默默地流下了两行晶莹的眼泪……班会课的时候,班里一个成绩较差的男同学发言是说:“包庇朋友的班委最经典的就是虞洋了!”虞洋哭了,我很愤怒,很想在全班五十一位同学面前澄清虞洋的清白,做眼保健操的时候,我没有做时,虞洋照样点我的名字批评,居然那位男同学会这么针对她。最会包庇朋友的,明明是班长,可是,全班大多数同学都认为虞洋最会包庇同学,这么认为的,还有虞洋的朋友……对班长包庇朋友的现象视而不见……

  虞洋还是一个“读书天使”,在读书排行榜上,她总是第一,一本书总要读上两三遍,让她讲述一下一本书,她能说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书架上的书满满的,不留一点空隙,床上,沙发上,茶几上,都有她的书。

  “天使”不愧是天使,我要学习虞洋的地方多着呢!她永远是我心目中最完美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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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志立是我的同桌,说起他的相貌,既不膀阔腰圆,又不浓眉大眼,可谓是其貌不扬。个子很矮,黑瘦黑瘦的。脸略微有点长,本来不大的眼睛显得就更小了。额头和颧骨却十分突出。也因此得了个绰号"祖先",说白了长得像类人猿。但我却很愿意和他在一起,因为我从他身上学到了许多有益的东西。

  他在学习上刻苦认真,而且有坚韧不拔的毅力。我记得二年级的时候,他读语文时常把卷舌音读成平舌音,像"春,用"这些容易读错的字,他没有一个能够读好。常常引起同学们的哈哈大笑。说来也怪,老师还常常让他读。他每次读课文,我都在一旁揪着心。在同学们的笑声中,我发现他读错的字越来越少了。有一次,我去找他,刚走到门口,就听到屋里发出单调的"yong"的声音。我轻轻打开门一看,原来他正对着镜子练发音呢。它嘴张得大大的,眼睛记得更小了。

  他一见我进来,连忙拉住我说:"你来得正好,听听我这个音发的准不准。"yong""对!""我再读读句子你听听。"唉,放到句子里一读,他又读错了。再次发音,读句子。终于把音读准了。我问他:"你常这样练吗?"他点点头。我望着他因为兴奋而微微有些发红的脸,顿时明白了什么叫"毅力"。我至今想起那幅认真练习的画面,我不由心生敬意。我佩服同桌身上那种持之以恒,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毅力。这就是一个让我敬佩的同学--我的同桌。他就是这样一个刻苦,认真,自强不息的人,他既是我的同学,又是我的“老师”。你说我能不愿意和他在一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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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条人生路上,你会遇到成千上万的人,在这成千上万的人中,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也许只此一个。――题记

  前几天,无意间查阅手机,发现一篇写朋友的文章。其中写道,朋友就像一壶酒,好朋友是一壶醇酒,值得你百般回味,坏朋友就像一壶酿造失败的酒,闻起来让人作呕。

  的确,这形容太真实了。

  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他那个微胖的男孩。刚上初中时,他是我的同桌。

  他的个子比我们班上任何一个人都高,微胖的身材,憨厚的笑容,让人倍感亲切。他不怎么说话,嘴基本上都是闭着的,但一双小眼睛却炯炯有神,闪着智慧的光茫。眉毛像用毛笔刷过一样整齐,一头短发,干脆利落。

  他在思考问题时喜欢咬笔,经常一道题思考下来,笔就变得坑坑洼洼,这些坑坑洼洼的痕迹代表了他的勤奋与努力。

  我们之间话并不多,但也会像其他朋友一样开怀大笑;我们之间并没有什么言语,但对方想什么却心知肚明;我们不像其他学生一样,一下课就嘻嘻哈哈;我们之间也有摩擦,但却时常一笑而过他的优秀,曾令我嫉妒过、快乐过、苦恼过、欣喜过、兴奋过。我觉得,有时候我们真的很像,但又不一样。

  学习上,他比我用功,比我沉默,比我冷静。生活上,他不计较个人得失,只要朋友有困难,他总会鼎力相助。

  日子慢慢久了,我感到特别荣幸能有他这样睿智、冷静、聪明,懂得聆听、懂得互相帮助的朋友。

  我们曾一起挺过一次次困难,也曾一次次互相鼓励,互相祝贺。我们曾一起分享快乐,分享苦恼,分享自己见到的趣事。我们既是竞争对手,又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我明白,真正的友谊不会因为竞争而褪色,它会在一次次竞争中,越来越牢固。

  他的成绩从来没掉出过前五,他的用功让我自愧不如。

  不过,既然你那么拼,我也不能输啊!

  就像你曾经写过的那样,为了你,也为了我,必须冲到年级前列!

  我想,我的拼搏又多了一层意义,不仅为了未来,也为了我们的友谊。为了让我们还能在一起,初中三年,甚至更久,都能像今天一样,谈笑风生、共话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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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几天我有了一套书,它的名字叫《同桌冤家》,是我妈妈给我买的。这套书有十四本,讲的是两对同桌的故事。

  书中的主角有四位,他们分别是咪咪、兔子、惜成和阿呆,书中的故事都是围绕这四个人写的。

  我最喜欢的是书中《狼外公的马铃薯大餐》和《狼外公的助听器和眼镜》这两个部分。

  在《狼外公的马铃薯大餐》里面讲到,有一天,惜成的爸爸和妈妈都出差了,所以他外公就来照顾他。第二天早晨,外公做饭晚了,他埋怨了一句:“早饭吃得太晚了!”,外公听成了惜成说他太懒了,惜成赶忙说是上学要晚了,外公却听成说不服他管了,看着外公拿着拐杖生气的样子,惜成吓得钻到桌子下喊“晚了!晚了!”,外公却听成“反了!反了!”然后就拿拐杖来打惜成,惜成赶紧拿起书包跑出了家门。

  在《狼外公的助听器和眼镜》里讲到,有一天,惜成放学回到家里,看见他外公坐在窗台上擦窗户,他吓了一跳,因为他家住的是二楼,于是惜成就叫外公下来,他去帮外公擦窗户,结果却不小心把窗户玻璃弄碎了一块,外公检查时对惜成说:“你这块玻璃擦得好干净啊!”,惜成不敢说话,因为外公的眼睛不好,没有看清楚那块玻璃已经没有了,还以为惜成把玻璃擦得透亮呢,当外公伸手去摸玻璃时才发现玻璃已经没有了,这时惜成却早已跑到一边去了。

  书中也有没意思的,比如《广告创意大师》等,但不多,只有那么两、三个故事。

  在我心中,这本书是我的开心果,也是我的好朋友,我会非常爱护它,我会像半期试卷的一篇短文中提到的那个爸爸一样,珍惜爱护自己喜爱的东西。

  啊!这本书的作者真是太厉害了,能一个人写出这套书。从今以后,我要好好学习,将来也能写出受大家喜爱的作品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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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年寒窗,如流水一般,从我们的心灵里流逝了,在这六年的时光里有着喜怒哀乐。明天,我们即将毕业,这六年如金色梦一般慢长而又短暂的小学生活即将走到尽头。回忆这六年,陪伴我时间最长的要属是同桌了。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屈指一算,少说同桌也有五、六个,而其中特别爱笑、嗓门最大且能给我带来欢笑的便是他了。

  他,中等的个子,性格开朗特别爱笑。同学见到他,他笑;老师见到他,他笑;同学闹了笑话,他笑;可当他自己犯了错误时,他居然还保持着那份笑脸。有时我觉得是不是他的笑神经太发达而造成的,跟他坐了两个学期,在我眼里他就似乎没有不高兴的时候,那份笑脸似乎是他的影子,永远跟着他。

  他不仅喜欢笑,而且嗓门特别大,天生就是做抄煤气工作的料。下课了,同学们那声音甭提有多大了,似乎在菜市场买菜一样,想讲一句话,都要把声音提高八度甚至十六度,上课铃声自然对这种乱糟糟的声音甘拜下风了,而他却时时刻刻注意着,生怕上课铃声从他的耳边遛走,每当上课铃响了,他便以他最高的声音喊“上课了”三个字,可以说顿时教室里鸦雀无声,似乎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地见。他嗓门大,作他同桌的也真够倒霉,每天身边都要带着棉花球,一但他需要亮一亮嗓门,便需立即塞上棉花球,以免耳膜震破。

  不知是哪一个年代,他居然也学会了改别人的名字,或许是因为他喊我的名字时一下走了调,在每一个字后都加了“er”这个音,这下可好,自从这个怪调诞生后,他就永远这样叫我了,我自然也给他的名字的每一个字加“er”这个音,这或许是他自找的乐趣,但这种怪音让我感到他的幽默,让我感到快乐。

  这便是他——我以前的同桌,一位喜欢笑的男生,一位嗓门大的男生,一位给我带来快乐的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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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瞧!那个是谁?

  他的头发像堆乱草,像是刚刚被驴踢了似的。他有一双带有长睫毛的双眸,像一个无底洞,怎么也出不来。再往下看是他的高挺鼻子。紧连着他的嘴唇发出宝石一样的颜色,双耳白里透红,直竖着,常带着一副令人发笑的面容,尤其是他的笑容。谁在谈论他,他就张开嘴,把眼睛眯着冲她一笑,把她迷了个“神魂颠倒”。

  我的同桌叫应志良,他一点也不安分。

  上课的他

  “叮铃铃上课了…”开始上课了,他在一旁冷不丁的坐着,全身的脑神经与细胞跟老师所说的一唱一和,但古怪的来了。

  当老师上到一半的时候,不知为啥,他转过头来问我一句:“今天是多少号?”我不想理睬他,便当做若无其事。但没有想到噩梦只是一个开头。他又问了一句:“这个方程怎么解?”我忍不住了,怀着愤怒的语气便回了一句:“我就不说。”他转回去了。过了两三分钟,时间像是重复了一样,他又自言自语道:“看邱芳荔,她在说话。”说完便又把趴在桌子上,上瞧瞧,下瞄瞄。我感到厌恶极了:“你这人烦不烦啊?接二连三地说了这么多。”

  下课的他

  “叮铃铃下课了……”

  终于下课了,终于得到放松了,终于可以摆脱他了。太好了,教室了顿时沸腾起来了。终于下课了,但老师仍在继续说她的“佛经”,听又听不懂。这可把应志良惹急了,他真有些猴急了,四处瞧一瞧,手脚动一动,书本翻一翻,笔纸放一放。度过了“艰辛”的几分钟,都把他急得咬牙切齿了。老师终于说下课了,全体学生起立送老师离开,我们解散了,像是软了骨头一样唉声叹气,但他就与众不同:把身体立了起来,挺直腰杆,昂首挺胸迈出大步,对男同学说:“去玩啰。”用力挥动双手,提起双腿,用轻捷的步伐跑动着,像飞一般地冲出教室。

  这个就是应志良,一点也不安分的应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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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爱出洋相,问题多,说话快……甚至胖都是。我就有个朋友叫李佳和。他总说,胖也是种个性。

  那次中午散步的时候,老师从车里拿出一包零食,李佳和立马就围着老师团团转,还不时问老师:“老师,你这包零食是什么?什么时候打开它呀?快把俺馋死了。”说这话的时候,他两眼直瞪着零食,目不转睛。

  每天中午吃完饭后,老师总是会带我们转一圈既当消化运动,又当观察指导作文的室外课堂,这段时间,我们每天都会雷打不动的被老师拍照,留下欢笑和纪念。照相的时候老师说:“快来个胖一点的,这样我还能显得瘦一些。”这暗示也太明显了吧,李佳和像是得到了召唤一样马上飞奔过来抢镜,露出那大大的肚子,变得更显眼,这时候我们都会哈哈大笑,为李佳禾这个大大的将军肚,而他呢,不但毫不在意,甚至还有点洋洋得意……这个大皮蛋!

  他还是个情绪化严重者。每当不良情绪来的时候,他都会大变脸色,大闹一番。时不时地大叫;时不时地拍桌子;时不时地跺脚。不过,大部分时间他还是比较安静的,安静地看书,什么也不干,那个时候真是不敢相信他还有那样的表现。

  还有一次临午休之前,李佳和刚去厕所,便听到一声大叫——干什么?!把教室里的我们都吓了一跳,老师一听,大事不好,马上派人把他“请”回来。刚进教室,他就低头哭泣。老师赶紧安慰他,好不容易他才稳定下来,一问,原来就是有人不让他洗手,这么一件小事,差点酿成了大祸。不过,每次他都会说是别人的错,并说出各种理由,旁边的同学就说他,“解释就是掩饰,真爱找事。”他一看同学们不理解他,就哭起来,我便安慰他:“别伤心了,正如老师常说,你不能改变别人,只能改变自己!”真希望他能听进去。

  我的同桌,是不是让人又喜又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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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同桌,中等个子,身体较胖,长着一张胖乎乎的小脸,浓浓的眉毛下闪动着一双调皮的眼睛。他时常与我作对,我便给他取了个绰号——小冬瓜。

  “小冬瓜”非常聪明,每次数学考试成绩都非常好。有一次,老师在黑板上出了两道数学题,我思考了好一阵子,草稿纸用了一张又一张,第一道题才算有了一些头绪。而他,不费吹灰之力,便将两道题都做好了!老师走了过来,看了看他的解答过程,点了点头,微笑着走了。“想必他做对了吧!”我心里暗想。等老师讲解后,我发现他的解题过程与老师讲的一模一样,真神了!

  平时,我们俩动不动就吵架,有时几乎要动手。有一次,老师正在进行作前指导,我听得入了神,不知不觉地甩了一下黑水笔。不好!墨水洒了出来,洒到了他的脸上,满脸的“小蝌蚪”逗得周围的同学前俯后仰。

  下课铃一响,他就不顾一切地向卫生间冲去。一会儿,他回来了,“小蝌蚪”不见了,可他眼睛睁得像灯泡,愤怒地瞪着我。我又怕又愧疚,但又一想,也不能让他得理不让人啊,便摆出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怎么啦?‘小冬瓜’,你活该!”我理直气壮。“别以为我不找你算账,你就得寸进尺,看你能有好日子过?”他大吼道。

  我望了望四周,不一会儿,果然围着他的“狐朋狗友”,他们脸上均写满了愤怒,这下我真的害怕了,像被霜打了的茄子,再也凶不起来了,小声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说着,我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吧嗒吧嗒”落在了衣服上。这些家伙也许怕了我那种可怜样,有的溜之大吉,有的说只是吓唬吓唬我。“小冬瓜”却强装笑颜,拼命地逗我乐。

  还有一次,我们参加课外活动,我不小心弄破了他的衣服。我想,这下完了,他一定毫不留情地整我。我自知理亏,低着头,不停地摆弄着自己的衣角,等待他的训斥。可让我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先向我摆了摆手,然后十分潇洒地说:“没什么,没什么,回去缝一下就好了。再说你也不是故意的,犯点小错,正常!”我被他感动得快要热泪盈眶了,这就是我的同桌“小冬瓜”,一个聪明、顽皮、大度又可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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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同桌,她和我很有缘分。差不多的身高,差不多的体型。而且,抬饭时,不管是抬上来还是抬下去,我们都在一起,连做值日也是在同一个组里。她和我的名字里,还有一个字是一样的。她现在的头发越来越短,和我的友谊却越来越深了。

  我的同桌,她很和气,与人为善,是出了名的好脾气。有一次,王琼和她开了个玩笑,用冰红茶喷了我同桌的脸,结果,一脸唾沫加冰红茶的样子十分狼狈的她,并没有生气只是说了声喂。相反,王琼又在宋佳怡的脸上,又开了一次玩笑。结果,宋佳怡就不高兴了,气鼓鼓地回到座位上了。这么一比,显然我的同桌的气量略胜一筹。

  我的同桌经常有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这些想法,常常令我和其他好朋友们捧腹大笑,手舞足蹈。还有一些烂想法,则让我哭笑不得,“赞叹”她的脑子是怎么想的。比如说,在一次品德课时,她就给我“表演”了一出:“下蛋公鸡,公鸡中的战斗机,欧耶。”搞笑的动作让我笑得不亦乐乎。下课了,她还做给孙嘉蔚,王淑婷等的好朋友也“表演”了一番,看了的人没有不笑的,有些还学着样子做了起来。

  “叮铃铃,叮铃铃。”又上课了,我的同桌,还在脑子里,把这一段话,翻版了一下编出了一两句骂人的话。可是,这一段话语句完全不通,牛头不对马嘴,我完全不懂她是什么意思,但她还乐在其中。所以,我的同桌的头脑,有时会令人眼前一亮,有时也会令人难以捉摸。

  不管我的朋友怎么样,她依然是我的朋友,就像普希金说的一样:不论是多情的诗句,漂亮的文章,还是闲暇的欢乐,什么都不能代替无比亲密的友谊。感谢我亲密的好友们,感谢我的同桌xxx。

我的同桌_650字12

  也不知道是哪辈子修来的福气,我居然和林筱做了同桌。

  林筱,此人多才多艺,成绩优秀。在我们班,可是个大名鼎鼎的人物。初为同桌,我无比兴奋地坐在他旁边,期待着能吸收点“学霸”的灵气。但我很快就发现,这个头顶无数光环的同桌,其实是个不折不扣的“坑货”。

  就说那次体育课吧,刚考完800米测试,我汗流浃背,口干舌燥,恨不能抱着水桶喝个够。可我把抽屉翻了个遍,也没找到水壶。“莫非是早上忘带了?”我正暗暗懊恼。林筱拿着我的水壶,晃悠悠地走了过来:“瞧你这满头大汗的,赶紧喝吧!”我说了声:“谢谢!”接过水壶一饮而尽。

  “我的水壶怎么会在你手上呢?原来满满的一壶水,怎么只剩半壶了?”面对我的质疑,林筱风轻云淡地说:“因为我忘记带水了,所以就把你的水喝了一半。”我气地直喘:“水壶怎么可以共用?”这家伙的贼眼一转溜:“没关系啦,咱俩好哥们,我不嫌弃你!”“可是,我很嫌弃你好不好!”我只能在心里嘀咕着。

  好吧,不过是半壶水,看在这家伙经常跟我分享零食,还经常教我做作业的份上,我就原谅他了,可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更把我气得七窍生烟。

  那天放学后,我忘记数学作业是什么了?便赶紧给林筱打了电话。他告诉我,是做大练习册的第46页,可是第二天交作业的时候,我才发现数学作业是做小练习册的第46页,还差五分钟就上课了,就算我有三头六臂也来不及补了。那天我是全班唯一一个没交作业的人,被老师狠狠的“表扬”一番。我问林筱为何要“谎报军情”,他却幸灾乐祸地说:“谁让你不长记性?你想想看,这是你第几次忘记作业了,我就是想让你记住这个教训。”拜他所赐,从那以后我还真没再犯过类似的错误。

  摊上这么个坑货同桌,怎一个“酸爽”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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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同桌,也是我的好朋友。我的这个好朋友有个特点,那就是比较的抠门,说她是抠门精,主要是因为她随时随地都带着一把铁算盘,恨不得把一分钱掰成两半来用。具体请听我下文分解。

  记得有一次,我和她去买橡皮,她拉着我来到校门口,一连去了许多家小卖部看橡皮,却始终没买,当时我愣是不知道她到底要不要买。她笑着说:你看,这家的橡皮便宜,但是太小了;那家的橡皮大,但是贵了点直到来到最后一家,她终于掏出钱和老板成交,然后笑嘻嘻地冲着我说,你看,真是货比三家不吃亏啊!我差一点栽倒在地,这样的人,你不得不佩服!

  下午上美术课,老师教我们素描,我接连画错了好几个地方,但是我忘带橡皮了,虽说同桌的橡皮是货比三家才买来的,但是没办法,我只能硬着头皮向她借。她极不情愿地从笔袋里拿出橡皮,趁她还没有反悔的时候,我一把抢过橡皮。要知道,今天是我陪她买橡皮,平时问她借连门儿都没有。我刚用橡皮擦了一两下,她便心疼地凑了过来。由于她的橡皮质量不是很好(便宜没好货),我使劲地擦了两下,她的脸就拉长了,一把夺过我手中的橡皮,边叹气边说:你擦一次够我用十次了!说完还愤愤地瞪了我一眼。唉!

  最抠的还要数那一次了。那是一天下午放学,我要去买铅笔芯,却突然发现钱丢了。正好那天她带着钱,我便向她借五角钱,她一本正经地考虑了很久我终于忍不住了:你到底要考虑多久啊?不就是五角钱吗?又不是不还你。她迟疑了一会儿,说:那好吧,我借给你五角钱!我开心地抱住了她,你真好!她说:我还没说完呢,我说我借给你一根铅笔芯。什么?我我彻底无奈了。

  面对这样的抠门精周子雅,我又有什么办法呢?

我的同桌_650字14

  他,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平时总爱穿运动服和运动鞋,他就是我的

  同桌—王卓楠。

  他上课总爱做一些小动作,有一次,正在玩橡皮,余老师叫他起来回答问题。

  可我同桌呢?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呆呆地站在自己的座位上。有时还会哇哇

  大叫,逗得我们呵呵大笑。还有一次,美术老师让我们画恐龙,可他却在画植物

  大战僵尸的漫画,老师叫他没有反应。

  我的同桌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爱哭,只要有人去烦他,惹他,他的眼泪就会像断了线的珍珠一样滴滴答答地流下来,“哭鼻子大王”因此得名。一天,我们快要数学考试,马欣筱拿了王卓楠的铅笔放在地上,王卓楠就大叫起来:“快还我铅笔!”马欣筱当做没有听见。王卓楠只好自己把铅笔捡起来一看,笔头全断了。他就伤心地哭了起来,你说他是不是一个哭鼻子大王。

  别看我的同桌爱哭,但是他的学习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无论什么难题他都能迎刃而解,说起成语滔滔不绝。有一次,余老师让我们说含数字的成语,同学们纷纷举手,说出了两三个含有数字成语。王卓楠不甘示弱,一口气说出了十来个含有数字的成语,同学们对王卓楠佩服的五体投地。

  王卓楠不仅成绩好,而且体育也好。学校举行一年一度的校运会,他参加的项目是400米长跑,裁判员老师发令枪一响,他就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只见他不慌不忙地紧跟着第二名的同学,在他们离终点还有50米的时候,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冲了上去,跑到了终点。获得了三年级组400米长跑的第二名,还打破了校运会三年级组的记录,他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爱哭、爱画漫画、爱动脑筋的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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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同桌是个女生,叫小艺。她不但歌唱得好听而且字也写的很好看。她为人热情大方,还爱打抱不平呢。

  记得有一次我借了一位同学的书,看完后就放回图书角去了。然后,一个同学没有和书的主人说就把这本书借走了。书的主人以为是我把她的书藏起来了,就老是追着我要书。唉,怎么麻烦总是跟着我?这次它终于把我给抓住了。

  开始时书的主人说:“快把书还给我,要不我就告班主任。”最后她居然要我赔给她两本一模一样的书,一本放在图书角,一本给她。这不是欺负人嘛。可是有几个同学听她说完,竟然不辨真假地也要我赔给她。其中一个还说:“你是最后一个看书的人,而又是在你这里丢的,不是你赔难道还是我赔啊?!”这个同学说完,边上的其他几个同学就附和道:“对啊!对啊!”我努力地澄清,可他们都不相信。我觉得很委屈。就在这时,小艺出现了。我以为她也是来趁火打劫呢,因为大多数同学都不相信我。可是我错了。她听我们说了一遍情况,就说:“你们凭什么说是逗逗偷了她的书?”我惊呆了,没想到她会站出来帮我。顿时,我对小艺有了感激之情。她帮我同他们争论时,我却在想:那些同学并没有见到我偷书,为什么要在旁边煽风点火呢?为什么要添油加醋地说看见我拿书了呢?这时就听见小艺说:“你们为什么只怀疑她而不怀疑你们自己呢?”小艺的这句话让她们无言以对。

  就在这时,我看见一个平时常调皮捣蛋的男生拿着那本书正在走向图书角。我就指着那边喊:“快看!”她们看到后都朝那个男生一窝蜂地跑了过去。真相大白了,我想:终于还我一个清白了!都是这个罪魁祸首,哼!

  虽然我被冤枉了,但是我还是很高兴,因为我和小艺之间有了真诚而深厚的友谊。

  这就是我现在的同桌——小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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