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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1-01-26 09:41:02 关于书的作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汇编15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汇编15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书就像指明灯,照耀前行的路;书就像一扇门,带领我们通往成功的道路。我喜欢阅读,它让我的心灵得以净化,它让我的思想得以升华。在我看过的许多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斑羚飞渡》,因为我比较喜欢小动物,而这本书对动物的描写非常的细致,看完它我有诸多感想。

  动物大王沈石溪

  看完这本书,我由衷的佩服他,怎么会把动物情感描写的这么细腻呢,怎么会把动物的动作描写的这么细致呢,怎么会对动物的习性如此了解呢。他是怎么做到的呢,通过了解我发现为了写好文章,他与动物都相处过,与他们一块生活过。他到过动物园给马鹿喂食,他与驼峰一起生活,他甚至把蜥蜴和蟒蛇当做宠物。由此我想到平常写作文时,也要注意多观察,多了解,这样才能把文章写好。

  他说:“生命苦短,一个人的精力和能力是有限的,一生中能做好一两件事就算不错了。”是呀,我在想我是不是也应该把自己的事情做好,认真学习,多阅读,做好作为一名小学生该做的事。

  丰富多彩的动物世界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羊的懦弱,狼的勇敢,鹿的团结,马的忠诚,其中印象最深的就是斑羚飞渡。在面对死亡时,它们会想到牺牲一半来保全另一半;选择牺牲年老的来保全年幼的。我在想牺牲也许意味着发展,如果在困难面前,每个都想着逃命,可能无一生还。从动物身上我也学到了很多优秀的品质,作为我自己在平常的生活和学习中,我要努力学习,多帮助别人,多做好事,做一个老师和同学都喜欢的人。

  读完《斑羚飞渡》,我为动物们的精神所赞叹,它使我懂得要多为别人着想,学会付出。同时我也希望人类不要捕杀动物,与动物和谐相处,做动物的朋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我喜欢的书,让我印象最深,最喜欢的书就是《天蓝色的彼岸》了。这本书是从逝者的角度来阐述死亡。有的时候,只有你不在了,才会发现你对于某些人非常重要,有的时候,你认为会为你的死而非常悲痛的人却一点也不在乎。但是,不管怎么样,终究要放下所有的执念,踏上新的旅途。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因为和姐姐发生了冲突,就出去骑单车消气,而意外死亡的事。那如果我也意外死亡了,我的妹妹会不会像主人公的姐姐一样伤心、悲痛呢?

  主人公去世后,他的灵魂留在世间。他来到他的家,用尽所有的力气写下:我爱你们。如果我的灵魂也留在世间,我一定也会写下,我永远爱你们。”

  我们都是时间旅行者,离别是为了更好的相遇。人的生命和蝴蝶一样脆弱一样短,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因为我们不知道,下一辈子还会不会遇到,我现在的妈妈,爸爸,外婆,妹妹……

  或许有些人会觉得死亡就是人生的终点,人死后人间的事都与自己无关了,而这本书的主人公就不一样,他死后先去了人间看了看自己的爸爸,妈妈,和姐姐,和他们用特殊的方式道别后,就去了自己的学校,和学校道别后,最终才踏上了自己的新旅途。

  在我的身边就有一位朋友去世了,当时我很害怕,害怕我身边的亲人也会一个个离开我,但读了这本书后我就不在害怕了,因为他们踏上了新的旅途离别是为了更好的相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从小我就喜欢看书,从绘本故事到儿童文学。我喜欢看各种各样,知识丰富的书籍。要问我喜欢哪本书,那可真不少。今天我想说说我喜欢的这本书——《管好自己就能飞》。

  这本书的作者吴牧天哥哥通过自己身上发生的真实的故事,向我们介绍了自我管理给他带来的种种好处,书中介绍了很多实用的自我管理方法:比如管理时间,管理心情,管理安全……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佩服哥哥通过自我管理,自己的事自己做,不需要督促和逼迫就能做好。

  自从读了这本书。我决定像作者吴牧天哥哥学习,尝试书中写到的新的管理方式。我跟爸爸妈妈商量好,他们积极配合我的管理计划的实施。把他们支出家门后,我开始正式执行我的自我管理计划。我先把今天的作业排好顺序,然后按照作业的难度安排时间。安排好后,我按照顺序,先写英语作业,再写数学作业,最后的时间完成了语文作业。我看了看表,居然比之前的时间节省了半个小时。于是我拿起自己喜欢的图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不一会,妈妈回来了,她检查了我的作业。连声说我完成作业效率高。一听说我还利用空闲时间读了书,更是对我竖起了大拇指。

  《管好自己就能飞》这本书让我学会了自我管理,也让我体验到了自我管理的好处。我喜欢这种新奇的管理方式,它让我的学习方式从被逼着学到我自己主动要求学。我的学习效率比以前有很大提高,都是这本书的功劳啊!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金银岛》又名《宝岛》是一部世界名著,作者史蒂文森。他的作品风格独特,情节离奇,引人入胜,深受读者的喜爱。

  故事围绕着一份神秘的藏宝图展开,主人少年吉姆、斯摩来特船长、利维塞大夫和乡绅特劳尼等正义人士,与以希尔费为首,乔装成水手的海盗之间,在波涛汹涌的大海和陡峭险峻的金银岛上,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魂的较量。最后,正义战胜了邪恶,吉姆他们多次挫败了海盗的阴谋,满载着金银财宝,平安返航。

  “一堆石头从陡峭的碎石坡上”轰隆隆“地滚落下来,在树从间奔腾跳跃。我本能地往滚石的方向望去,正好看见一个影子飞快地跳到了一株松树后面。那是什么?是熊、是人,还是猴子?我根本说不上来,反正看上去黑乎乎、毛茸茸的。那个影子把我吓得站在那里动都不敢动。”看到这里,我的心都揪成了一团,脑子里的“弦”绷得紧紧地同时也充满了疑问: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野人吗?我很害怕可还是忍不住地往下看。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一个被流放独自生活了三年的人。读到这里,我的一颗提到嗓子眼的心才“咚”的一声放了下来。不过,我也为主人公在以后的旅行中还要遇到什么惊险曲折的事感到好奇和担心!

  整本书情节曲折离奇、勾人心悬。作者细致地写出了每个人的个性,生动地描写了惊险的航海旅行,让我与书中的人物一同去经历一个又一个的冒险故事,仿佛身临其境,和他们一起去面对困难,解决问题,最终取得成功。

  读完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人生最珍贵的不是金银,而是爱和正义。只有相互之间的友爱,相互合作的团队精神,即使遇到困难,只要我们能够团结互助,不退缩,共同克服困难,便能战胜困难。这也是《金银岛》这本书历经百年,畅销不衰的原因。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我的书中,要挑出一本最好、一本你最喜欢的书,那就非《丢三落四的小豆豆》莫属了。

  《丢三落四的小豆豆》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作家、著名电视节目主持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黑柳彻子。她写得书可多了:《窗边的小豆豆》、《小时候就在想的事》、《豆豆频道》……

  这本书牢牢地抓住了我的心,我也对它上瘾了,就像我对零食上了瘾。《丢三落四的小豆豆》记录了小豆豆(黑柳彻子)长大后的故事,这些常人觉得应该做好,却被小豆豆“搞砸了”的事,虽然看似好笑,却折射出小豆豆天性中纯真友善、乐观积极的光辉。

  我对这本书充满了如饥似渴:有一次,我在外婆家呆了几天,就想回家了,你们应该知道我这么着急回去是要干嘛的吧。对,就是看那本书。回到家,急忙翻开那本书,闻一闻书香,听一听书翻过的清脆声音,这才开始津津有味地看。如果至少两天看不到它,我就会想它。作文

  记得还有一次,我为了看这本书,被老妈狠狠的教训了一顿。中午,妈妈烧着香喷喷的红烧肉,做着色相俱全的鲫鱼汤。而我在书房里全神贯注地看书。咚咚咚“瑶瑶啊,吃饭了。”妈妈喊我吃饭了。“哦,等一下,让我看完这篇。”我其实还不饿,为了不让妈妈唠叨,只能等一下。随着时间,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不知不觉地就读到了第二篇。我觉得妈妈肯定要大发雷霆了,没想到她真的发火了,妈妈把我拖出来,我不知道她在骂什么,因为我一直在想:作者最后怎样了,人家会不会嘲笑她。

  我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以后就不用牵肠挂肚了。这本书然我悟出了一点道理:是金子总会发光。

  整天无所事事的同学们,看书吧,也许它能带给你们快乐,记住:书记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我喜欢看的书是《绿山墙的安妮》。

  我之所以喜欢它,就是因为安妮不怕困难,不怕吃苦。这本书让我学会了不要在困难面前低头。如果低头就会让自己走入迷途,一蹶不振,就像高尔基说过的名言一样:生活情况愈艰难,我愈感到自己更加坚强,甚至更聪明,所以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困难能使我们一蹶不振,也能使我们走向成功。而安妮就是一个不向困难低头的人。

  安妮是一个孤女,生下来三个月,妈妈突然病死了。几个月后,他爸爸也死了。虽然她身世凄凉,但他并没有成为一个孤僻,内向,自暴自弃的小女孩儿!一对老妇人把她领养回家。这对老妇人家庭比较贫困。但是生活磨练了她,她没有被这不幸的遭遇所打倒。他凭着自己积极向上,拼搏奋斗的精神,考取了女王学校,还获得了学校里的奖学金。她凭着自己坚定的信念和不懈的努力,让自己的梦想出现了,这真是一个奇迹。

  动人的故事,精彩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由此我想到了自己,惭愧不已,在这次期中考试,我考试的分数跟我理想中的差了许多。而且这次期中考试,是我这几年中最差的一次。开始我想要放弃学习,但想起我的梦想和对奶奶许下的誓言。所以我决定要好好学习。不管是什么阻挡了我前进的步伐,我一定会一个个无情的消灭掉。

  我一定要像安妮一样,不怕困难,信心百倍,坚持不懈!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暑假里,老师向我们推荐了几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宝葫芦的秘密》等,本来我并不是特别喜欢看“白字文”,看也是三分钟热度,一会儿思绪就飞到九霄云外了。可是当我拿起这本书时就已经爱不释手了,它不仅讲得津津有味,而且绘声绘色。它就是——《宝葫芦的秘密》。

  书中有一位叫王葆的初中学生,他无意中拥有了一个神奇的宝葫芦。宝葫芦要飞机有飞机,要星星有星星。之后宝葫芦认王葆做它的主人。王葆每一次的想象都能变成真实的。王葆以为拥有了它就会很幸福,可谁知宝葫芦变出来的东西都是偷别人的,还给王葆带来了麻烦。甚至有一次数学考试,宝葫芦竟偷了同学的试卷给王葆,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和同学的嘲笑。各种烦恼都扑向了王葆,他也非常的懊悔。正当他伤心的时候,妈妈叫他起床了,原来是一场梦。哈哈,结局是不是很惊喜呀!

  这虽然只是一场梦,但也让我们知道:做什么事情都要靠自己,自己也动手动脑,不能不劳而获。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过不劳而获的.时候,就说我小时候吧。那时我也可以称做为呼风唤雨,要什么有什么,因为我有一个绝招——哭。我一哭,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就会给我买。后来爸爸给我送到了少林寺待了一个月。在那里哭也没有人会照顾你。在那个时候,我才懂得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真正含义,懂得了靠人人会跑,靠山山会倒的道理,靠谁都不如靠自己。

  我们不能向往不劳而获的生活,要让自己成为一个爱劳动,珍惜别人劳动成果,诚实的孩子。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的确不错。有的书读起来像甜甜的棒棒糖,有的书读起来又像青涩的橄榄……书各不相同,各有各的“味道”!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查理九世》!

  《查理九世》这本书的名字大家一听就会觉得很奇怪很有趣,也正是这本书独特的书名和奇幻的书封面而吸引了我,而当我真正细致地去品读这本书时,发现这本书的内容也极其精彩,里面是讲几个小主人公一起经历了惊心动魄的冒险,他们不退缩,奋勇向前,深深地打动了我。这本书里的一个个奇异不符合的画面也引起了我的好奇心,于是读这本书成了我生活里的一部分,也成了我们班里热流书之一。

  因这本书我也挨了不少骂。天已黑,而我却还在看那本书《查理九世》,可接下来我迎接的便是妈妈那啰嗦的唠叨声,最终我屈服睡觉去了,可在床上我翻来覆去,脑子里满是《查理九世》里那一个个恐怖和探索秘密的画面,于是我做了个冲动的举动:我悄悄地小心翼翼拿起手电筒,然后把我期待多时的《查理九世》拿起来,赶紧钻进了我的小被子里。然而事情去没有那么简单,妈妈不知是什么时候在我旁边……“小兔崽子!好啊!你……”后面想必大家也知道,我被骂了!

  哎!虽然为了这本书我“牺牲了许多”,但我去仍然很喜欢这本书,那就是《查理九世》!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自古以来,书被人们称之为挚友、老师,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全人类的营养品。一本好书会带给我们丰富的知识和无尽的快乐。我喜欢读书,更喜欢读好书。

  放寒假前,老师发给我们一本由意大利著名的教育家——亚米契斯编写的著作《爱的教育》。直到现在,我还清楚的记得这本书的扉页上写的那段话:“一本好书,可以改变无数人的命运。一滴墨水,可以引发无数人的思考。”就是这句话,驱使我用心读完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写的是安利柯成长的故事。作者以一个小学生的口吻叙述了主人公一年的所历、所闻、所见、所感,抒发了乡国之感,师生之谊,亲子之爱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友爱之情。通过一个个平常而又满蕴人情味的生活小事,把爱和美注入读者的心田。作者用日记的形式来写作,带每月又有一篇较长的,结构完整的“每月故事”。这些故事记录了他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反映了社会各个阶层的状况,并以高尚的爱心情感联系在一起,组成了一幅幅生动的画卷,带给我们爱与美的享受。

  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也认识了几个新朋友,“小博士”代洛西、“小英雄”洛贝谛、爱帮助人的长隆、可怜的奈利、衣着华丽的瓦梯尼……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没有任何虚伪的说教,也没有任何豪言壮语,通过朴素的描写和精彩的语言,使我知道爱是无私的也是无价的,爱是用任何东西都换不回来的,爱是人间不可缺少的必需品,爱是我们每个人的情感需求。

  如果你看见这本书,一定要用心的、认真的品味,要牢记那句话:“世界充满爱!”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我非常喜欢读课外书,尤其是儿童小说,去年暑假,老师让读两本课外书,其间,我第一次接触到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及他的作品。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69年初毕业赴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以创作动物小说为主,已出版作品五百多万字。他创作的动物小说之所以比其他类型的小说更有吸引力,是因为这个题材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可以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沈石溪笔下的第七条猎狗、最后一头战象、红奶羊等形象深深地吸引着我,感动着我,震撼着我,其中我最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是《斑羚飞渡》。

  《斑羚飞渡》一文描写的是一群被猎人逼至绝境的斑羚,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由惊慌到恐惧到冷静,以至于勇敢面对,最后以大无畏和大智慧的精神,以牺牲一半斑羚来拯救另一半斑羚的方法,用年老斑羚的生命去挽救了年轻斑羚的生命。多么悲壮的一幕,我被这群老斑羚的精神所震撼。因为他们情愿牺牲自己,也要拯救自己的群种,或许踏在他们背上的并不是自己的孩子,可是他们仍然义无反顾,没有一点畏惧和退缩。我还惊叹于他们跳跃本领的高超和配合的默契,他们用自己的生命架起了一道道绚丽的彩虹桥,生命桥。作为低等动物的斑羚羊都有这种为了集体而甘愿自我牺牲的精神,而我们这高级动物——人类却怎么缺少这种精神呢?

  读完这部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长时间地被这种无私奉献、牺牲自我的精神所感动,想想有时候,我们人类还不如这些羚羊,遇到困难害怕、退缩,在利益面前自私,自我。我们要向这些羚羊学习,我还建议同学们好好阅读这本书,还要多阅读一些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让我们感受动物界与人的感情。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今天中午,我找了一本书叫《狼王梦》,故事中讲了一只狼从小被欺负。

  故事中主要人物有,双毛,紫岚,紫凤,还有狼王巨猛,《狼王梦》是主要讲了狼族之间的故事。

  双毛和紫凤是紫岚的孩子,双毛从小就被欺负,连紫岚和紫凤都欺负他。

  一次,双毛它们去捕猎,双毛找到一只鹿并把它咬死在地,双毛把它拖到紫岚和紫凤身边,让它们先吃,它们毫不客气的吃完之后只留鹿的骨头给双毛吃,双毛每天都吃不饱。

  一天双毛没捕到猎,伤心的回到狼巢,回来后紫岚听到双毛没有捕到猎,便和紫凤扑去狂咬双毛,双毛到处都是咬痕,除了头部没事。

  双毛在紫岚的养育下,逐渐成了一只真正的大狼。双毛捕猎时遇到了阿力,阿力是头棕色的狼,体型比双毛大而且还带来了狼群,双毛这次又被欺负,紫岚看到了跑到双毛面前并赶走了狼群,回到狼巢紫岚又咬了双毛,双毛又受伤了。

  一次双毛大胆的要挑战狼王巨猛,并想得到狼王的称号,结果双毛被巨猛打的到处都是伤痕,落荒而逃,双毛走过的地方都是血。

  回来紫岚把双毛打到石头上,并狂咬双毛的尾巴,双毛眼泪直流,之后双毛爆发出了自己的潜能,并把紫岚咬伤,原来紫岚在几年起就得知双毛有很大的潜能。

  双毛到了阿力的地盘,阿力带着狼群向双毛冲去,狼群和阿力身上受重伤,双毛向狼王挑战并打败了狼王,成为了新一届狼王。

  这本书既让人感到悲伤,又让人感到敬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这里是马头学校的“德邻书屋”,这里的书数之不尽,我仔细挑选自己要借的书,里面每本书的内容都十分丰富,也很精彩,但是这些书我都不是特别有兴趣,最终,我在一本再普通不过的书前停了下来,它就是——《名家寓言》。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原因有两个,第一个就是:这本书能让我懂得很多给人道理的故事,我在现实生活中可能遇到骄傲自满的人,那时我就会告诉他“龟兔赛跑”的故事,让他从此做一个谦虚的人。可能一遇到困难就放弃的人,那时我就会告诉他“狮子向猫学捕食”的故事,让他从此做一个坚强、永不放弃的人。可能遇到恨父母的人,那时我就会告诉他“孝女省青”的故事,让他做一个大孝子。第二个就是:这本书的内容写得十分有趣、充满了想象。我真要感谢这本书的作者,感谢他把这本书写出来。

  我刚借回来时,就迫不及待地用双手打开这本书,我一打开,第一篇就深深地吸引着我。这篇寓言讲述的是:一个孩子不孝敬父母,他的父母去找他的亲舅舅想个办法,因为他们的舅舅教育孩子很有一套。舅舅说:“妹妹,你先把孩子交给我,我自有办法!我一定给你教育好,你放心。”他的妹妹也只好答应了。最后他被舅舅给教好了,因为他的舅舅说:“你看哪,乌鸦正在给自己的妈妈送食物去呢。因为乌鸦小时候是它妈妈在精心照顾它。”那个孩子回心转意了,成了远近闻名的大孝子。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孝顺不仅是传统美德,还是做人的根本。我们要尊重、关心、照顾父母。要回报父母的生育之恩,养育之恩,栽培之功!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那非得《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可是著名的儿童文学家杨红樱阿姨的佳作。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马小跳一系列的校园故事,分别写了班级上“四大天王”的故事。

  马小跳:爱做自己,在别人的眼里是个“调皮蛋”,在班主任眼里永远都是no。1调皮鬼。最喜欢夏林里,最仇恨璐曼曼。

  毛超:大嘴巴。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十句话有九句话是废话。喜欢和马小跳玩,很是渴望像马小跳的爸爸、妈妈那样和蔼。

  唐飞:幸运的与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夏林同桌,但又被张达给抢去宝座。小胖墩是个有钱公子,他爸爸是公司老板,不知钱有多少,爱好:右手拿可乐,左手拿汉堡。

  张达:高个子,是长跑冠军,从不说谎,和夏林同桌。

  璐曼曼:最痛恨马小跳但恰恰是同桌,同桌冤家……喜欢追打马小跳。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马小跳,尽管他是那样的调皮,尽管他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里是一个多么不可救药的,但他聪明,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人,是一个善良的人。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总让我着迷,整个人好像钻进书里去了,连做梦都梦见故事中的情节。

  这本书教我认识了一个男孩,一个班级,一个学校。也教会我懂得了: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最忠实的朋友,有了她就不会孤独。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我家的书橱里有各种各样的书,有各种各样的书,有《三国演义》、《红猫蓝色》、《小可怜历险记》、《鲁滨孙漂流记》、《安徒生童话》、《七根羽毛变公主》、《成语故事》······数不胜数,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安徒生童话》中的《卖火柴的小女孩》。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里,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大街上走着,赤着脚丫,小女孩穿着妈妈的大拖鞋。突然,一辆马车从小女孩的身边的走过,把小女孩的拖鞋带走了,一个小男孩走过来了把小女孩的拖鞋捡起来,说:“等将来有了孩子,可以当摇篮。”小女孩只好光脚,她不敢回家,因为她一根火柴也没有卖出去。小女孩的脚丫青一块紫一块,让人心痛。小女孩冷极了,她坐到墙角边,她点燃了第一根火柴,火柴点燃了,出现了一个火炉,小女孩把手放上去,当她刚想把小脚伸上去暖暖时,火柴灭了。她又点燃第二根火柴,她看见桌子上有蛋糕,苹果,梅子,还有一只香气扑鼻的烤鹅,烤鹅从桌子上跑到地上,正向她走来,正当她要吃时,火柴灭了。小姑娘又点燃了一只火柴,她看见了一颗圣诞树,上面有一百根火柴,老祖母出现了,祖母带着她飞到了幸福快乐的地方。

  如果小女孩来到了我家,我要把好吃的都给小女孩,把温暖的杯子给她用,厚厚的棉袄给她穿,带她去旅游,给她玩具,让她过幸福的生活。

  听了我的介绍,你们一定也喜欢上这个故事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我看过许多书,有《小故事大道理》、《窗边的小豆豆》、《淘气包马小跳》、《笑猫日记》……

  我最喜欢的是黄蓓佳写的《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一位叫金铃的六年级学生,因为从小学开始,金铃的数学成绩就一直不太好,所以妈妈赵卉紫就像刺猬一样,把尖尖的刺扎向金铃那些不太可爱的分数上。在小学毕业前,还有许多千奇百怪的事情发生在主人公金铃身上,给金铃的学习时期增添了许多乐趣。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获奖专业户》。这篇文章写的是:每一次开学前,卉紫都要为金铃买一个书包,在一次买书包时,一位售货员推荐金铃去参观作文比赛,没想到金铃写的作文寄出了半个月后,竟然收到了长江公司的回信,说金铃得奖了。卉紫高兴地对金铃说:“上次你写的《我的爸爸》在区里和市里得了奖,这次又在长江公司举办的作文比赛得了奖,你怎么一不小心就成了获奖专业户了呢?”金铃回答道:“这叫做‘牛刀小试’。”

  那里的奖品有很多:386电脑一台、“卡西欧”电子琴二台、“小霸王”电脑游戏机三台其余的就是一些鼓励奖。金铃得了三等奖:“卡西欧”电子琴一台。在领奖时,还有电视台的记者采访。金铃第二天来到学校,一下子就成了明星,一大群人围着金铃问这问那。金铃心里甜滋滋的,就连一向严肃的邢老师也大夸了金铃一番。

  这本书的主人公金铃被作者描绘得有血有肉,活泼可爱。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时而热泪盈眶,时而开怀大笑。不管看过多少遍,我依然觉得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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