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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时间:2021-01-16 10:46:29 关于书的作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欢迎大家分享。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1

  我在寒假读了好几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著名作家吴承恩写的《西游记 》。

  这本书写的是唐僧从东土大唐而来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他在五行山下收了孙悟空为徒,在高老庄收了猪八戒为徒,在流沙河收了沙和尚为徒,他们师徒四人一路上不畏艰难,团结互助,勇往之前,历经千辛万苦,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描述的人物栩栩如生,个性鲜明。唐僧一心向佛、心地善良、但有时又过于迂腐,大师兄孙悟空就是一个十分勇敢,坚强,也十分机智的一个人。他的本领可大着呢!他会七十二变,还有一双火眼睛睛的眼睛,他的武器是当年镇海神针,能变大变小变粗,孙悟空把它放在自己耳朵里面,妖怪来的时候,孙悟空就把它从耳朵里拿了出来把他变成一个棒子,这把武器就叫做如意金箍棒。猪八戒的武器是九齿钉耙,他原来是天宫中的天蓬元帅因调戏嫦娥因此被丢出天宫降生在猪窝。沙和尚原来是天宫中的神仙因犯下了错,就把他扔下了凡间,他被扔进流沙河,从此做了流沙河最后被观音菩萨点化让他保唐僧西天取经。他们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终于取得了真经,成了菩萨。最后唐僧飞向大唐的皇宫,把真经交给了皇上。

  这本书让我十分的难忘,我也要向孙悟空学习。不怕苦勇敢的面对生活中所碰到的难题,像唐僧那 样善良。让我也取得人生的真经!!!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2

  “好书不厌百回读”,哪怕是一本漫画书,也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今天我就来给他家分享一下我喜欢的一本书。

  上次我给大家分享的是大中华寻宝记的其中一本,这次我要分享的这本书和那本书有一个相同的地方,那就是讲的都是关于做事非常认真细心的故事,这本书就是《大侦探福尔摩斯之夺命的结晶》。

  这一套福尔摩斯系列共有三十多本,但是我很喜欢这一本,没事就拿出来翻一翻,我喜欢这本书是有原因的,我觉得这本书很特殊,因为它里面讲了三个故事,其它的书差不多全部都是一本书一个故事。这本书讲的还特别有趣,同时还教了我们一些推理的方法,比如说第一个小故事就让我印象非常深刻,讲的是坏人给福尔摩斯写了一封信之后就让他的一位朋友身处困境,而我们的大侦探竟然凭着一根长棍面包救出了自己快要淹死的朋友警探狐格森,如果大侦探发现晚一点的话,它的这位朋友可能就没命了。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福尔摩斯,他是一位头脑灵活、分析力强、观察力强、知识丰富、身手敏捷、爱好广泛的人,这些特点让他成为一位著名的侦探。除了福尔摩斯我最喜欢的人物便是玛姬了,在三个故事里面让人感动的就是这个故事了,她的老公和儿子在这个故事里都中毒身亡了,真正的凶手是她的女儿,而她却一直帮女儿顶罪,最后在福尔摩斯问她的时候,她的女儿认了罪。

  我觉得这本书的作者也已经是一位非常细心、思维缜密、知识渊博的人,他肯定也很爱阅读,只有这样才能写出这样的文章,这本书就像一位好朋友一样陪伴着我。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谁搬走我的奶酪。他是叙述两只老鼠与两个小矮人找寻奶酪的过程,其背后的寓意是接受现状已改变的事实,并鼓起勇气重新出发。

  矮人哈哈、犹豫在迷宫生活,找到丰富的奶酪后便不再离开,每天安逸悠闲度日,所以没发现奶酪正在快速减少。矮人哈哈、犹豫以及老鼠好鼻鼠、飞毛腿有着 不同的心态,矮人们害怕改变现状,迟迟不敢冒险,无法面对现实因此找了许多借口,期盼奇迹的来临;老鼠们因为早就发现奶酪不断的减少,已做好心理准备,一 直不断找寻食物,某天哈哈矮人想通了,他开始寻找奶酪,他拿出许久未用的运动鞋,在迷宫中展开搜寻,他虽然有时候会回到原点,但他知道总比坐在原地不改变 好,后来犹豫也接受了事实。老鼠们先找奶酪,他们经验十足,而矮人慢慢的累积经验,先找到小小块奶酪,慢慢发现更大块的,最后四人都得到自己梦寐以求的乳 酪宝库。

  阅读完这本书,我深深体会到:往前踏出一步,哪怕只是一小步,也比只在原地踏步要来的好。就算很晚才开始寻找奶酪,也比从未开始好;做个后知后觉的 人,比当个不知不觉的人来的优。大家一定都有遇到挫折的经验,你会像犹豫一样不肯接受事实,找借口,盼望奇迹的来临,还是像哈哈一样勇于前进,愈挫愈勇 呢?一开始我们一定都会先有犹豫的想法,心中有太多太多恐惧使自己裹足不前,没有面对现实的勇气,然而在心中一定有个哈哈小天使时时刻刻鼓励你跨出步伐, 迈向成功,得到美好的奶酪。

  由于获得了他们的经验,我了解想完成自己的梦想之前都会经历重重难关,无法一步登天,除了努力不懈之外,勇气也是不可缺的,两者合而为一时才能突破困 境,而我相信,不畏艰难努力走完大迷宫后,我的梦想就会实现,这本书一直让我有着对未来的憧憬,这也是我最喜欢它的原因。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4

  一天的早晨正不知该做什么时,正好看见从图书馆借回来的书,一时兴起就挑了本罗密欧与茱丽叶的爱情故事来看,看了看简介写说:“因为罗密欧与茱丽叶的死使两家由仇家变知心好友。”所以,这和睦的关系全事由他们俩的牺牲所换来的啊!

  看了看简介而大受吸引的我,决定要把这本书马上看完,有了这个动力后,几乎不用家人提醒,就用一天的时间马上看完了!一看完我就感到十分生气,气那位约翰牧师竟然没有传达讯息给罗密欧,害的他去服毒自杀,也气茱丽叶怎么这么笨的陪罗密欧去死,而不想想看她死后罗伦斯神父和她的家人会有多难过,这也是我看最想不懂、最不喜欢的情节了。

  当然一本书里有令人讨厌的情节,也就会有令人相当喜欢的幸福时刻,就像五花肉虽然肥,却带有肥肉与瘦肉当那两种肉混在一起的滋味简直就是──世上最好吃的美食,因为它不会像瘦肉一样黏牙,也不会像肥肉一样吊人胃口,而是调味料与新鲜的肉配出来的顶级五花肉。所以,这样子的文章、这样子的五花肉简直就是──天作之合啊!因此我能看到这么一本五味杂陈的好书,还真是幸运啊!

  至于刚才我所说的幸福时刻其实就是:罗密欧与茱丽叶很相爱的那段日子,在那个时期罗密欧只要一看不到茱丽叶就会很紧张、很不安,这总总的担心都是我们没法体会没法拥有的,而如今罗密欧竟然有这般的感觉,真是让人无法相信啊!

  在翻翻这本书后才发现:原来杀人凶手也有可能是双方的父母亲,因为他们是仇家彼此都和不来,所以茱丽叶的爸爸妈妈就想把女儿许配给巴理斯一个有权有势的男士,就因为这样害的他们很痛苦,所以最后只好了断生命。

  我觉得这本还真是一本爱情悲剧啊!但是悲剧也会有令人满意的地方,例如:“最后两家和好了,世人也永远记得他们一家子。”这个地方我就相当喜欢。因此,我希望下次也能找到如此好看的书来充实一下我的暑假啊!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5

  是谁?把我们带进了知识的殿堂?是谁?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是谁?丰富了我们的课外知识,使我们畅翔在知识的天地?是书!是书!还是书!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小故事,大智慧》里面生动地描写了众多生动形象的人物,如:机智勇敢的小绵羊、聪明可爱的小白兔白白……。但我却出奇地喜欢这本书里的一个故事:金斧子与银斧子。

  这篇故事讲了一个诚实的樵夫在路过一条河的时候,一不小心把自己唯一的一把铁斧头丢进了河里。一位好心的河神第一次从河里捞上了一把金斧头,第二次从河里捞上了一把银斧头,但樵夫都摇头说斧头不是他的。河神被他的诚实所感动了,便把金斧头与银斧头都送给了樵夫。

  当我读完了这篇故事时,我不仅对那位城市的樵夫产生了敬佩之情,也对自己曾经的撒谎而感到深深的惭愧。这也让我联想到了社会上一些没有诚信的'人。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出一些欺骗客户的事情,如:往牛奶里掺水、往肉里加瘦肉精……大家想想:连一个诚实的樵夫都比他们有诚信。再让我们反省一下自己平时的所作所为,当我们犯了个错误时,我们总会圆一个谎过去。但是,现在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管我们是在什么时候,都要诚实、做一个守信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收获一个美好的未来。

  《小故事,大智慧》这本书使我获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美德。这本书让我喜欢还因为书中描写了许多有声有色的精彩片段。如:小白兔巧斗大灰狼、瞒天过海……这些精彩片段使我百读不厌,就像一杯咖啡,让我品尝后回味无穷。

  《小故事,大智慧》就像我们的一盏明灯,为我们照亮人生的路途;它就像一个指南针,在我们迷失方向的时候为我们指引方向;它就像一位良师,赐予我们丰富的知识与道理。《小故事,大智慧》永远是我成长的好伙伴!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6

  我从会识字开始,就非常喜欢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小鸟腾飞的一翼》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快乐。

  最初妈妈买来这本书,是为了教我早期识字。从识字开始,我就对文字产生了兴趣,而且为我早期阅读打下了基础。

  我打开这本书,就好象打开了一扇通向未知世界的窗,让我看到很多新奇美妙的东西。

  这本书除了教我早期识字的方法外,还有科学知识、成语故事、幽默故事、童话故事等。童话故事里,《小兔子和老妖婆》是我最喜欢的。内容是:

  山坡下住着一个小娃娃,山坡上住着一只小白兔。小白兔和小娃娃是好朋友,他们天天在一起玩。

  有一天,有个老妖婆走过山坡下,看见小娃娃又白又胖,真想一口吃了。当他看见小娃娃的妈妈出了门时,就骗小娃娃开了门,把小娃娃抓走了。小白兔来找小娃娃玩,从小娃娃妈妈那里知道小娃娃被抓走了,就决定帮忙把小娃娃找回来。

  一只老鹰得知小白兔要找小娃娃的事,也决定来帮忙。他们一起到了老妖婆的家。老妖婆正往屋顶上爬,想把放在烟囱上的小娃娃拿下来煮了当饭吃。

  小白兔说:“烧午饭还早呢,我先跳个舞给你看吧!”老妖婆看小白兔跳舞,老鹰趁机把娃娃从烟囱上背回了家。

  老妖婆发现屋顶上的小娃娃不见了,就去找小白兔。小白兔说:你帮我编好竹篮,我带你去逮它。小白兔让老要破坐在篮子里编,自己在外面编,篮口越编越小,突然小白兔就封了篮口,把老妖婆关在了里面。然后把竹篮推下了石崖。,把老妖婆摔死了。

  在我不识字的时候,我就喜欢听妈妈一遍遍的讲这个故事,后来我字认识得越来越多,能毫不费劲地把这个故事读下来了。每次读都非常地开心。

  这个故事下面还有一句话,我也非常喜欢:

  幼小时所得的印象,哪怕极微极小,小到几乎察觉不出,都有极重大极长久的影响。——洛克

  我很感谢妈妈从是刚满一岁的时候就让我识字,我读到许多有趣的故事。这些故事增添了我童年的乐趣,使我从小就对语文产生了好感。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7

  我有许许多多的书,其中,最喜欢的,还是去年9岁生日那天买的那本《地球46亿年之谜》。

  这本书是一本漫画书,分五章,讲了从地球形成到人类出现这段漫长时间生物种类和生物与生物之间发生的事情。书中讲了许多有知识的东西,如地球是怎样诞生的、生命是怎样产生的……想听听这里面的故事吗,让我讲给你听吧!

  46亿年前,宇宙中的一些尘埃云团形成了地球;35亿年前,生命出现了;5、7亿年前,多细胞动物出现了;4、39亿年前,鱼类出现了;4、085亿年前,陆地上开始有了生命;3、625亿年前,爬行类动物出现了;2、45亿年前,恐龙出现了;6500万年前,恐龙灭绝了;160万年前,人类出现了……这本书用图画的形式,写得非常生动有趣,十分吸引人。我前后看了好几遍,有的地方都能背下来。它——使我懂得了许多以前不知道的知识,我十分喜欢这本书。

  前几天,德城区黎明小学的语文老师到我们班讲课,在讲《鲸》这一课的过程中,老师提问:鲸鱼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我第一个举起了手。我从地球的形成,讲到生物的出现,再到恐龙的出现、灭绝,一直讲到鲸鱼的出现,并把所在的地质年代,如朱罗纪、白垩纪等都讲了出来,老师听后很高兴,风趣地说:这位“小达尔文”讲得很好,请坐下。同学们和我们学校的校长及班主任都笑起来,投来羡慕的目光,我还怪不好意思的。从此后,有好些同学不叫我的名字了,直接称呼“小达尔文”,我嘴上虽然说:不能这样叫,但心里暗自高兴。

  《地球46亿年之谜》这本书使我长了知识,使我在同学们中间出了名,我更喜欢这本书了。今后,我还要学习更多有知识的课外书,掌握更多的知识,长大了成为真正的“达尔文”,为我们国家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8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从小,在妈妈讲的故事的熏陶下,我特别喜欢看书,尤其是童话故事书,在所有童话故事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一千零一夜》这本书。

  一千零一夜是由阿拉伯民间故事汇集起来的,又名《天方夜潭》。

  这件作品讲述了,在古代印度与中国之间,有一个名为萨桑国的国度。那里的国王山努亚生性残暴爱嫉妒,国发现王后行为不端,所以将其杀死!此后,国王山努亚每日都要娶一位少女,然后在公鸡啼鸣时,将其杀害,不可间断,以示报复。因此,整个萨桑国的少女都不得不逃离至他国。

  宰相的女儿安卓鲁知道了这件事后,下定决心要拯救那些无辜的少女。她不顾父亲的阻拦、妹妹的劝告,自愿嫁给国王山努亚。

  安卓鲁嫁给山努亚后,用讲述故事的方法吸引国王,每夜讲到最精彩处,天刚好亮了。于是她说“如果国王开恩,让我再活一天,下一夜的故事将比今夜更精彩!”山努亚因好奇故事接下去的发展,于是便发誓等她下一夜故事讲完再杀她!

  就这样,安卓鲁的故事每夜讲到最精彩处天刚好亮了,她便再次乞求山努亚等她故事讲完再杀她,而山努亚也受不了故事的诱惑,再次发了誓。

  安卓鲁的故事一直讲到了一千零一夜,国王终于被她感动了,下旨不再娶妻,与安卓鲁白头偕老!而安卓鲁讲的故事也被国王纪录下来了,编写成了《一千零一夜》。因其内容丰富,规模宏大,故而被高尔基誉为民间文学史上“最壮丽的一座纪念碑。”

  “阿索的红裙子、驼背的故事、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懂鸟语的仆人……”这些故事都出自于《一千零一夜》,故事中的人物性格多异:勇敢、机智、敢于冒险、热爱生活!

  而且《一千零一夜》还被改编成为动画片,故事情节生动,引人入胜,用故事转化现实的办法,来教育人们!动画片里充满了奇思妙想,特别适合九岁以下的儿童观看。

  一本喜爱的书,可以带领我们走向浩瀚的天地;带领我们领略知识的真谛!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9

  高尔基曾经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的确如此啊,<<青铜葵花>>就为我的生活开了一扇大窗,一扇我最喜欢的大窗。

  第一回读<<青铜葵花>>,我流泪了。泪水像一条止不住的河水,不停地流,流在我的脸上,流自我小小的心里。 那是一个昏沉的阴天,我津津有味地看<<青铜葵花>>。看到青铜一家的酸、甜、苦、辣,也看到了人世间所谓最珍贵的东西--亲情,而使我最感动的,是看马戏的那一段。

  青铜家的房子刚建好,一天,远处的村落有马戏团来表演,于是青铜和葵花便一起去看马戏。那一天,葵花骑在青铜的脖子上看完了这场马戏。

  看完了这段,我的眼泪在眼中打转儿,忽然感到青铜好象就在我眼前,他吃力地背着妹妹,而妹妹却高兴地看马戏,全然不知哥哥的苦处。青铜对葵花的这种感情,是一般的兄妹不会有的,更何况是血脉不同的兄妹呢?让我更为感动的还有他们一家相依为命的那一段和葵花与他们分别后又回到一起的那一段。

  青铜他们一家相依为命,而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与葵花分别了一段时间的哑巴青铜竟然因为见到了葵花而开口说话,可见亲情是多么的伟大啊!

  我流泪,为青铜、为葵花的不幸遭遇而流泪。

  我流泪,为书中感人的情景而流泪。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给我带来感动。哦,对了,它是由江苏儿童出版社与凤凰出版社联合出版的。这本伟大的书的作者是---曹文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10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中自有黄金屋。”我的书架上也有许多书,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书就非《青铜葵花》莫属了。

  这本《青铜葵花》的作者是著名作家曹文轩。这本书讲述的是主人公男孩青铜与女孩葵花的故事。文中的男孩青铜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病,使他变成了哑巴。而女孩葵花则是因为妈妈去世,于是,随着爸爸来到了大麦地,也是男孩青铜一家所居住的地方。在一次意外中,女孩葵花的爸爸也去世了,大麦地的人见葵花没有了爸爸妈妈,就说谁想收留她,就收留她吧!

  到了最后葵花选择了大麦地最穷的一户人家——男孩青铜家,成了青铜的妹妹,每天大麦地的人都说:“青铜真是一个好哥哥啊!”最后,葵花被人带到城里,自从这件事以后,青铜每天都呆坐在树上。有一天,青铜大声地喊了起来:“葵花!葵花!”嘎鱼从旁经过吓得大惊失色,跑到了大麦地,告诉了每一个人。

  其中有一个小故事,最让我感动。有一次,青铜的奶奶生了重病,需要赚钱才能给奶奶治病,葵花听说到江南捡银杏能赚钱,便在心中暗暗下了决定:去江南捡银杏。因为走得匆忙,便请一位邻居给哥哥带句话就走了。

  这些都让我深受感动,两行热泪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虽然葵花不是亲生的,但是葵花和青铜的亲情胜似家人。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的故事很动人,如果你是书中的奶奶,见到了自己的“孙女”去江南捡银杏,心情是怎样的?是感动的?是开心的?是心酸的?

  奶奶的病面临的选择,就像我们的学习一样,面前只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好好学习,争取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第二种是整天游手好闲,什么也不做。还有一句俗语是: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

  《青铜葵花》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我喜欢这本书——《青铜葵花》。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11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徜徉在书海的世界里,让我的身心感到无比的舒适。所以我每个星期都会去图书馆翻阅书籍。其中,我最常去散文区阅读书籍,因为那里有一本令我百看不厌、爱不释手的书,就是木藤亚也所写的《一公升的眼泪》。

  十五岁的亚也,正要展开人生中最灿烂的高中生涯,却因为突如其来的绝症--脊髓小脑萎缩症,改变她的一生,使她的生命在短短十年加速凋零。写字、跑步 等……这些平凡的动作,却变成她遥不可及的梦想,支持她生存的动力,就只有家人而已。但亚也把这十年对生命的坚持,全写在日记本里,直到她瘫痪在病床上, 慢慢的失去意识,最后死去。

  这本书以一篇篇的日记呈现,虽然没有优美的词语,作者却传达给读者她内心强烈的渴望,那就是──我想活下去。生命是一篇小说,不在长而在好。虽然亚也 死了,但是这份对生命的坚持精神,在她死后并没有跟着埋入土里,而是在人间慢慢的发酵。这种对生命的坚持,令人为之动容。的确,能活着就是一件最幸福、快 乐的事。

  看完这本书,我深受感动。虽然书中呈现的只是一篇篇日记,非常简短,但我却深刻感受到作者强烈诉说着我要活下去”。之前的我,只要遇到困难,总是一直逃 避,不管面对残酷的现实。但是,自从看了这本书以后,我才了解,遇到困难时,与其一直自怨自艾,倒不如乐观的面对,勇敢的克服才是。

  又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假日,我依照惯例,去图书馆。从那高高的书架上,取下这本书,坐在柔软无比的椅子上,细细的看着。这里头有哭、有笑、还有家人们之间最美好的感情……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12

  这几天我又在读一本书,这本书让我悟出了许多的道理,同时又觉得很意想不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风阡阡,风阡阡当不上班长,又参加不上鼓乐队,所以欣然接受神秘之约进了狐狸小学当插班生。当她进去的时候,发现这的一切课程都十分地有趣,同时,她又有了许多的好朋友,后又成了“水片大王”,这让所有的小狐狸都羡慕,都佩服。不过,风阡阡后又私自地把花阿姨的魔幻强带走,让人类侯得驾趁机溜了进来,把九大恶猎放了出来,瞬间造反,这一次可闯了大祸!她们也知道了,原来这九大恶猎曾经想把狐狸给杀害了,这一次出来了,肯定要逃跑,回来再复仇。不过幸亏有狐人的帮助,九大恶猎也没能逃得出去,风阡阡因为受了伤,躺在了病房里。而侯得驾不听劝,跳进了具有极其强大的激活能力的湖中,在湖中戏耍了一阵,上来时他就像疯了似的乱扭乱动,过一个小时后,他躺了下去,能量耗尽了,再也不能动了。对于这件事的处理,狐长老们听取了风阡阡的意见,放了候得驾,并让他活了过来,让他好好做人。候得驾放出来以后再也不敢乱动了。最后,风阡阡三个月的插班生也该结束啦,风阡阡也失去了所谓的魔法,变回普通的人了,再也没有来自狐界的消息了。

  这一本书不光讲了风阡阡转学后的故事,也让我知道了,人类因为残忍地杀害动物,是动物们都害怕人类,所以,我们也要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去爱护动物,去保护它们。这样,我们就会是美好的一个大家庭,没有杀害,没有坏人。

  狐狸精说,她们不是狐狸,就像人类是由猴子演化而来的,她们是由狐狸演化而来的。她们跟我们一样,拥有一个完整的世界,她们不亚于我们,她们的地位是跟我们同等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13

  近来,我读了一本名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书,这是一本自传体的作品。这是一位又盲又哑又聋、从小体弱多病的弱女子。读过这本书的朋友们一定会被海伦凯勒的不屈不挠,永不屈服的精神所深深感动与震撼吧!如果你还想了解作者,那么就让我来做一下介绍吧。

  海伦在19个月时,因一场重病而导致双眼失明,双耳失聪以及失语。这”三失“让海伦变得愈来愈暴躁、任性和孤独。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就这样的过了六年多,海伦6岁零9个月时,她的生活有了截然不同的改变。那是1887年3月3日,一位充满爱心与耐心、曾经接近失明、当时只有20岁的莎莉文老师引导海伦走出了黑暗。她费尽心思的教海伦知识,使海伦感受到了语言的奥秘,领悟出了之中的道理。海伦凯勒从此如饥似渴,凭着自己顽强不屈的毅力再加上莎莉文老师细心、耐心的指导及帮助下,海伦完成了哈佛大学四年的学习,成为人类历史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聋盲人。之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海伦凯勒渴望有三天光明,但这只是奢望,而我们已经有了四千多天的光明,但我们去感受那大自然的美丽了吗?没有。我们要从这一刻开始,走进大自然聆听乐曲的妙音,鸟儿的歌唱。

  我们不要再埋怨上天,好好珍惜现在所有的,用微笑战胜一切,顽强不屈克服种种”拦路虎“,记住一句话:”忘我就是快乐!“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14

  徜徉在无尽的书海中,不得不叫人手不释卷。形形色色的好书,像磁铁般深深吸引了我。书上一个个如精灵般跳动的文字,述说着人世的悲欢离合,我为之感慨,我为之动情,而一本《海底两万里》更是在万千好书中脱颖而出,牢牢地抓住了我的心!

  从小,我就对海洋世界充满向往。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它满足了我对海洋世界所有的渴望,同时又感受到了自然的神奇和科学的力量。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法国生物学家,应邀登上一艘驱逐舰,参与驱逐盛传的海上“怪物”反而被“怪物”俘获。但其实,所谓的“怪物”是一艘当时尚无人知的潜水艇。他们虽然身为俘虏,但却收到尼摩船长的善待。只不过为了保密的缘故,不许他们离开潜水艇。因此,生物学家一行人被迫随潜水艇游历各个海洋。后来他们几经艰险终于逃脱。最终将这一海底秘密公诸于世。

  在潜水艇中生物学家一行人与世隔绝,但他们仍然存活了长达十个月的时间。这一切都是因为尼罗船长高于常人的头脑。他利用海浪发电,用海中的植物做衣服、食物。

  说实话,我十分羡慕这位生物学家同他的伙伴们在海底的这次游历,他们乘“鹦鹉螺”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北两极海岸,遇见了许多罕见的海底动植物。饱览了海底变幻无穷的奇景异观,最终到达挪威海岸。整个航程高潮迭起:海底森林打猎,“鹦鹉螺”号搁浅,进入珊瑚墓地,经过阿拉伯海底地道,地中海48小时……

  但是在这将近十个月的漫长旅程中,他们也经历了土人围攻,冰山封路,鲨鱼,章鱼袭击等许多危险。小说通过巧妙的构思和诡谲多变的情节,生动形象地描绘了充满神秘色彩的海底世界,情节古怪离奇,对各种海底事物的说明,入木三分,惟妙惟肖,让我仿佛身临其境,如痴如醉。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发现自身有很多的不足,阿龙纳斯教授的乐于探索,康塞尔的忠实,尼摩船长的勇敢,遇事冷静,都值得我学习。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15

  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夏洛的网》。妈妈给我买来,我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了书,只见书皮上写着:“一个蜘蛛和小猪的故事,一首关于生命与忠诚的赞歌,读它吧,总有一种感动 会让我们泪流满面!”怀着好奇的心情,我开始阅读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写了小女孩弗恩救下了一只落脚猪——威尔伯,等它长大后送到了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在那里,小猪威尔伯与蜘蛛夏洛成为了好朋友。为了救小猪,不让它成为熏肉火腿,夏洛用自己吐出的 网编织出了各种奇异的文字。最后,小猪威尔伯得救了,有了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但夏洛的生命为此却走到了尽头。

  读了这本书,我真的很感动,为威尔伯和夏洛的友谊感动,也为夏洛身上那美好的品质感动。这激起了我心中无尽的爱与温情,也获得了一种力量,得到了一份鼓励。这本书让我完全明白了,在我们的 生活里,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宝贵的财富叫友谊,它是可贵的,用无数金钱也买不到的。如果我们身边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没有那种单纯而忠诚的友谊,我们将会多么孤独、多么寂寞呀!

  所以,我想把这本《夏洛的网》推荐给大家,推荐给所有的朋友们,正如封页所写,“你一定会感动的”。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读、来看、来享受它吧!让我们每个人都来珍惜身边的夏洛,珍惜朋友 间无私的关爱与友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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