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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故事作文

时间:2021-01-10 10:01:58 关于读书的作文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1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的读书故事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1篇)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

  坐在两颗白杨树所架起的秋千上,一缕缕阳光倾泻下来,书中所蕴含的知识,一下子迸发出来,我贪婪的吸吮着。

  儿时的我真的想不通,为什么大人总是在你难得的空余时间里让你看书?而且似乎许多人也特别喜欢看书。

  这个秋天的早晨就是阳光斑驳。落叶纷纷,给大地铺上了金色的毯子,我坐在院子里的秋千上,无聊的打发着时光。拿一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装装样子,糊弄下爸爸这是九岁生日那天他送我的生日礼物。黄色的书皮上印着着夸张的卡通人物图像,好像有点意思,那我就翻开看看?反正无聊。莫名其妙的标题:给老肥一个教训,谁是“老肥”?“植物也疯狂”,啥?植物,疯狂?我倒要看看。

  杨歌的爸爸和拇指差不多大,但他的脑瓜特别聪明,总是发明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使得杨歌的人生便开了挂似的特别厉害。惩奸除恶,这也是我儿时的梦想啊!打倒坏蛋,感觉好极了。

  人生有起有落,而此书情节也是起起落落,跌宕起伏,引人入胜。有正面的杨歌,也有对立的反面派“地中海”书嘛?总是要有一个超高的高潮,然后便是结尾。当我看得入迷时,发现此时故事已到尾声,心中不由感叹,竟是隐隐的忧伤。

  莫非这就是对一本书的依恋?以前的我调皮捣蛋,静不下心,坐不下来。想不到这本书竟让我这颗浮躁的心平静了下来,让我进入了另一个神奇的世界,行侠仗义,惩恶扬善。

  抬头仰望苍穹,依然湛蓝,遥望西方,云霞灿烂,火红的太阳只剩半张脸,似在嗔怪我没对它说“再见”。

  上初中了,三科变七科,但我阅读的兴趣却有增无减。最好看的是它巜我的第一本地理启蒙书》,书中涵盖了七年级上册所有的地理知识,稀奇古怪的人物,经度纬度、南水北调全在这本书里面,一堆枯燥无味的知识在这里化身为有趣的故事。看它,既长了知识,又怡了性情。

  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过这样一段话“读书能医愚,读书能治穷,读书能疗病,读书能励志,读书能致远,读书能练达,读书能聪慧”,亲爱的朋友,一起来吧!读书,让书香浸润人生,让知识改变命运!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2

  在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中,发生了许多感人的故事。其中,一个年仅13岁的小红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个故事的名字叫《一袋干粮》。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13岁的女战士小兰,历尽千辛万苦得来了一袋干粮。然而,让大家意想不到的是,小兰在过一座桥时,因为注意力全集中在照料一位病人身上,没有留神到自己的干粮掉入了河中,结果干粮被湍急的河流冲走了。

  此后的每一天,小兰为了让大家有足够的干粮吃,没有一个人知道小兰没有干粮的消息。小兰一点点地消瘦下去,每天只能吃一点野菜,由于小兰的背包总是鼓鼓的,所以谁也不知道,这背包里装的全部都是野菜。不久,小兰的身体不行了,当护士发现了那装满野菜的背包时,大家都非常感动,大家都拿出了一部分属于自己的干粮送给小兰。小兰也体会到了在整个红军的大家庭中,别人给小兰送去的温暖。一个年仅13岁的小女孩在自己粮食不足的情况下,没有考虑自己,而是先为别人着想,她不想因为自己而让大家都变得缺衣少食。小兰完全可以丢下那伤员不管,然而她没有那么做。难道那袋大米在小兰眼里真的那么不重要吗?小兰真的不喜欢吃食物吗?不可能。她不想让大部队的红军们一个个为了她而挨饿,她不想拖大部队的后腿。

  在生活中,只要注意每一个点点滴滴,你还会发现,这样的例子还真不少!你瞧,在1998年夏天,九江赛城湖的大堤被巨大的洪水冲垮了,上百名战士肩扛沉重的沙包,在泥水中来回穿梭。有的为了步行快捷,索性赤脚奔跑起来。嶙峋的片石割破了他们的脚趾,他们却全然不顾,一心想着一定要保住祖国的大堤。这难道不是一心为人民服务,而不怕英勇牺牲的精神吗?

  我们的母亲,每当我们生病时,每次不都是我们的母亲最先赶来的吗?记得有一次,我发烧40°在医院挂水。当时也无聊,没人陪我聊天。妈妈听说我发了高烧,正在外地出差的她立刻来到我身边。妈妈为了我,连家也没有回,重重的旅行包还拎在她手上。至今,她那匆匆的背影我还难以忘怀。…… ……

  总之,千言万语也离不开“舍己为人”!让我们共同向小兰学习,向身边的英雄学习!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3

  从我记事时起,我就十分喜爱书。每一本书,不同的年龄阶段,不同的人物,不同的情节,带给我的,却是同样的乐趣。

  七、八岁时,刚升入小学不久,喜欢童话性质的书。这时,杨红樱阿姨带着马小跳和他的伙伴们走入了我的世界。依稀还记得,笨女孩安琪儿,漂亮的夏林里,好玩的杜真子还有笑猫,毛超,张达,唐飞他们给我带来的快乐。我那时还在傻傻地想,要是我也有这些朋友该多好啊,我一定要他们带我去看看“跳跳娃”,去看看樱桃沟,去认识小非洲。童真、童趣,这就是马小跳给我的心灵所带来的最好的礼物。

  九、十岁时,我喜欢新鲜、刺激。于是,托马斯的《冒险小虎队》把我带进了小侦探们的世界。在那里,我和小虎队的路克、碧吉他们一起冒险,去解开魔术之谜,去解开神秘的法老王的密码,去抓住网络上的大盗,去阻止邪恶博士的阴谋。和小虎队一起,我学会了很多侦探小妙招,也变得开始学会动脑了。自信、机智,这就是小虎队们所教给我的。

  十一岁了,开始喜欢一些感性的书,喜欢一些文字唯美的作家,比如郭敬明。自从看过第一本他的书:《悲伤逆流成河》,我就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他的文字。后来还接连买了一些他的书,如《幻城》,《夏至未至》。我为他一个80后能写出这么干净纯澈的文字而感慨。他的书,是我至今仍在喜欢的为数不多的令我感动的书之一。

  十二岁时,妈妈为了我的学习而买了一些英汉双译的作品给我看,而我,就是在这些书中接触到《小妇人》的。因为喜欢上了《小妇人》,我才开始去接触国外的作品,才为心灵的书柜添加了更多的收藏。非国内的作品,我最喜欢的大概就是《岛》,《小妇人》,《呼啸山庄》,《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还有《长腿叔叔》了。在与这些书的了解中,我感受到了许多西方的文学特色,正是我们中国所没有的,当然,我们中国的古代名著和中国传统文化也是他们所无法借鉴的。在广阔的阅读中,我不仅增加了增加的阅历,知识面也广了许多。

  至现在,我已十三岁了,喜欢的书类型也多了,但是阅读所给我的最初的感动是无法忘却的。阅读伴随我成长,而今后,我也不会停止在书的世界里前进的步伐。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4

  我喜欢看书,就像大人们喜欢追连续剧一样痴迷,让我沉浸在书的海洋无法自拔。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要多看书就可以不断增长自己的知识和见解。有些人把书当做阅览查资料的工具,对我而言它是我的良师益友,是我的精神食粮。我喜欢书它的欢乐和忧愁承载着我的快乐与惆怅。

  我喜欢的书目有很多比如《笑猫日记》里的球球老老鼠、笑猫、地包天……听着它们千奇百怪的名字是它们让我的想象长出了一双五彩斑斓的翅膀。《居里夫人自传》让我深刻的理解到“谁说女子不如男”这句话的真谛。《明朝那些事》让我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历史,它的诙谐幽默让我知道枯燥的历史原来也可以以有趣书写的呈现给我们。通过《明朝那些事》让我更迫切的想要去了解中华五千年的历史文化。我喜欢的书目有很多每一本都给我不一样的感悟和见解。

  妈妈总是说我看书总是太过忘我,到了一种让妈妈“咬牙切齿”的地步。我时时刻刻都想看。只要有我的地方就有“书”书桌上、床上、饭桌上……但凡有一点空余的时间哪怕瞅也要瞅上几眼。最典型的要数在卫生间看书被妈妈抓包的时候了。一进卫生间就出不来的特性久而久之就被妈妈发现了,为此妈妈对卫生间进行了大清理,上卫生间的时候妈妈像特务一样的还要对我搜身防止我把书带进卫生间。于是我和妈妈打起了游击战我提前把书藏到卫生间里,一次两次的后来还是被发现了,妈妈也拿我没辄了。每当在卫生间呆的时间久了就会听到妈妈:“咬牙切齿的怒吼。刘晨你怎么还不出来是掉到厕所里了吗,用不用我拿耳朵勺去捞你。”每当这时候我都会以最快的速度冲出卫生间并向妈妈保证不在卫生间看书才能平息老妈的怒火。

  我就是这么一个调皮又爱看书的小女孩。看书不仅让我收获了知识,还让我的生活更有乐趣。让我不光明白了很多道理也让我知道世界上还有许多的东西等着我们这些祖国的花朵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去探究个清楚明白。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5

  一看到书,我的脑海就会浮现出高尔基的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刘向的一句话也令我印象深刻——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如果没有书,人们就不会有知识,不会有成就,更不会有修养。

  其实在十岁之前,我并不喜欢读书,如果不是哥哥的榜样作用,也许我对书一点儿兴趣都没有。

  有一天,爸爸妈妈不在家,我终于成了电视机的霸主,在客厅里尽情地享受电视剧带给我的愉悦,而哥哥却在卧室里津津有味地看一本书——《窗边的小豆豆》。我不解地问哥哥:“书有什么好看的,与其在这里看枯燥无味的书,还不如看一会儿有趣的电视剧呢!”“书有什么好看的?书里的人物栩栩如生,并且满带着真情实感,相同的道理,如果没有剧本,电视剧该如何演绎呢?还不是得益于书?”哥哥反驳道。我半信半疑地随手找来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一看到书名就产生了探索的兴致,好奇地想知道,为什么作者只要三天光明呢?带着问题我进入了海伦?凯勒的世界。之后我才知道,原来主人公是一位听不到声音、看不到景物、说不出言语的残疾人,故事里的每一个情节都使我浮想联翩,为海伦?凯勒的喜而喜,为她的忧而忧,仿佛我与主人公在一起,与她同呼吸共命运。不知不觉读书四个小时,万万没想到我会沉迷其中,我的眼睛似乎有点吃不消,哥哥对我说:“书中的知识可以解决生活中的问题,书里提到过,如果长时间看书眼睛疲劳,应该向远处眺望。”我按照这个方法试了一下,眼睛果然好多了,我心想:以后一定要多读书,以哥哥为榜样,不然连普通的常识都不知道。

  从那以后,我每天都坚持阅读,与书携手同行。读书不但使我得到了渊博的学问,而且也让我积累了大量的优美词句,通过日积月累,我已经写满了两个小本子了。

  我认为书是一把金钥匙,为我打开了通向智慧的大门;书是一道彩虹,在我的成长之路上架起了一座美丽的桥梁;书更是一艘潜水艇,带我在浩瀚的知识海洋中遨游。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热爱读书吧!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6

  说起读书,我想大家都各有己见吧!“快去读书!”这句话一定时常伴随在你的耳边,就像爸爸妈妈的复读机一样,耳朵都快听起茧子了。我也不例外,刚开始我对读书百般头疼,万分抗拒,可后来我发现,读书是一件趣事。

  “没事就去看看书吧!”这不,妈妈又开始催促我了,读书可真叫我苦不堪言啊!不论是在学校还是在家中,“读书”这两个字可是老师和家长每天必不少说的话,在一次又一次的“威逼利诱”下,我不得不读书。我只好随口应了妈妈一声,就不情不愿地回房间看书了。虽然我的手中捧着书,可心思却不在书上,脑海里还不断想着电视剧里的画面,书根本看不进去。古人都懂“心不在此,则眼不看仔细,心眼既不专一”,可妈妈为什么不懂呢?只会把我死死地“拴”在书上。

  正当我想得出神,妹妹随手拿起一本书递给我说:“姐姐,你看这本书上的女孩多漂亮呀!”我随意瞥了一眼,看到封面上的女孩长发飘飘,身姿优雅,确实美丽极了!一看书名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就开始浮想联翩——作者为什么只要三天光明?要光明做什么呢?作者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一连串的问题一一从我的脑海中浮现,我心里一阵欢喜,接过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看完导读,我得知作者是海伦?凯勒,上天无情地夺去了她的双眼,夺去了她的听力,甚至夺去了她的语言表达能力,让她独处黑暗。即使这样,她仍然凭借着顽强的毅力坚强地活到了88岁,并成为一名名扬四海的作家。就这样,我不知不觉地融入了书的世界。我发现读书首先要产生兴趣,然后用心阅读,边读边想,其实读书并不难。读书使我的写作能力大大提升,并提高了我的想象力,光凭这些,我怎能不好好读书呢?

  刘向曾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苏轼也曾说过:“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是啊,古代的文人志士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都在读书,而我们当今生活幸福,条件优越,怎能不捧书畅读呢?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7

  我花了整整一周“啃”完了一本书――《月亮与六便士》

  在这一周里,阅读课的时间加上课外时间,甚至加上自习课的时间,我才勉强大体看完了一遍。

  其实我是不爱看名著的,尤其是外国名著。相比起来,我更喜欢时下流行的快餐书籍,同样的时间我可以读上五六本,我也更喜欢其所带来的一次性放松和愉悦,而《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是我第一次真正领略到名著的魅力与韵味。

  还记得刚开始借来它时,我是颇带着不满意的,我不爱外国的名著,最重要的是因为里面孪生兄弟一样又臭又长的人名,因为别无选择,所以我开始了与它的故事。

  最初打开书直奔主题,翻了几页尝尝鲜,发现根本读不懂,于是我耐着性子花了极长的时间去研读前面的序,再次翻开正文时颇有一种豁然醒悟的体验,让我感到了成就感与自信,也促使我有了继续下去的动力。

  再后来的过程中,我逐渐对文中极具特色的对话与带有明显西方色彩的逻辑与为人处世的方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里面人物的.对话总是带着夸张的手法与暗讽的意味,还带着一点冷幽默。这些句子通常我第一遍是读不懂的,我得向后看看情节发展再加上反复推测才能读懂,所以我最爱读着读着就翻到前面去品味人物的对话,越钻越觉得深刻。我至今还记得关于作者与一位女作家评判主人公放弃妻子儿女独身去巴黎的话语。文中不符合中国思维的逻辑与为人处世的态度也是深深吸引我的一点,它更强调个性与追求,而不是合适与合乎常理。

  读完整本书,我对这本书整体所想表达的主题有了粗略的理解,也知道书名的由来。月亮即远大的追求与理想,六便士指眼前的蝇头小利,有时我会问自己“是弯下腰去捡六便士还是会抬头追求遥不可及的月光呢?”我彻底爱上了这本书。她能带给我不一样的知识与教养,也能让我包容文化差异,培养了我的耐心,更重要的是她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和养成读书的好习惯,还使爱上了阅读。

  这就是我与它的故事。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8

  暑假里我生活得无比精彩,因为我与书相伴。

  没上学前,心思细密的妈妈为我能在睡梦中甜甜地微笑,常给我编些故事,什么小老鼠过家家,小羊羔找朋友之类的,听得我兴奋不已。不善言辞的爸爸则抓住一切机会,给我买《安徒生童话》、《经典童话》、《晚安童话》等书,让妈妈读给我听,经常听得我津津有味,茶饭不思。

  第一次背上书包上学,刚发的新书成了我的珍宝,第一个晚上,我就把图文并茂的新书啃了个遍,心里头更是从未有过的满足与自豪——我有自己的书了!

  暑假里,我每天与书作伴。读了《五颗豌豆》,体会到了一个人的人生是否有价值,在于其生命历程中的行为;读了《海的女儿》,我为人鱼公主的勇敢、坚强、善良而感动,我还知道了心地善良、坚强勇敢的人,虽然吃亏一时,但不会吃亏一世;读了《拇指姑娘》,知道拇指姑娘的遭遇虽然十分曲折,但最后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幸福,我明白心存善心,乐于助人的人,终究会得到别人的帮助。

  这两年,我有幸成为了班级图书管理员。那满满一抽屉的书,就在我的管辖范围了。我走近那个梦想的天堂,面对那些精美的书籍,我目不暇接,兴奋不已。一开始,《我们的秘密》带我走进小作者的心里,那奇妙的世界让我睁大好奇的双眼。接着是《上下五千年》、《安徒生童话》、《伊索寓言》,或历史天空,或童话王国,我放飞想象,恣意纵横,和小动物嬉戏玩耍,和同龄朋友拼魔法。再后来,我走进了小说世界,为鲁宾逊的荒岛求生惊叹,为格兰特船长的命运担忧。现在,我的闺中好友又多了两个——《红楼梦》、《情感读本》。它们无声地陪伴我左右,给我宁静与淡然,给我感动与震撼。

  翱翔的鸟儿因翅膀而精彩,参天的大树因绿叶而精彩,我的生活因为读书而精彩。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9

  “今天,是我向成功书店再次发起进攻的时候了。”星期天早上,我一个蹦跳从床上弹了起来,喊出这句话。

  实不相瞒,成功书店是一家离我家不远的卖书铺子,原来这家店的老板是一个亲切和蔼的叔叔,我经常到他那里去看书,他非常欢迎我。我妈妈偶尔去买书,他也总是低价卖给我们。可是后来换成了一个女老板,她对我们家非常不满,因为我们经常光顾却又不买。但是,作为一个喜欢看书的忠实读者,我从来不放弃,决心同书店的老板打持久战。

  一起床,我便蹑手蹑脚地跑进客厅,发现没有人站岗,心中一阵窃喜,随后慢慢打开冰箱,寻找目标。“哎呀,怎么个个都那么贪吃,连一个饼子也没有给我剩下。唉,又只能动用我那珍贵的夜宵——馒头了。”为防止在窃读的时候渴了或饿了,我只好把馒头用袋子装好放入书包,然后带上一瓶水。万事俱备后,带好干粮,我便向书店出发了。

  我快步走到书店,一眼就看见我的老战友(这是书店老板的女儿,也是我用三寸不烂之舌,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争取过来的)。我向她招手致意,结果敌军有所察觉。为了不暴露姐姐内奸的身份,我立马混入书店,悄悄隐藏在木牌后面。没过多长时间,我方探子一声哨响,警报解除,大队人马即刻深入敌方营地,开始进行窃读书活动。不久,姐姐用胳膊肘碰了我一下,我立刻明白过来,啊,信号树倒了,我的快速撤离。

  过了一会儿,我方探子又发出信号,于是我方再次潜入,进行第二次窃读行动。结果由于读得太痴迷,信号树倒了一会儿时间我才回过神来,可是已来不及将书放回书架了。我心想:“完了,这次免不了要被老板揪出来大骂一顿。”我只好将求助的目光投向姐姐,姐姐心神领会地去将敌军紧紧拖住。我急忙把书放回书架,然后迅速转移。

  这次窃读行动,我军死里逃生,大获全胜。

  虽然我现在可以正大光明去新华书店,再也用不着偷偷摸摸去那里窃书看了,但是以前那段窃读的趣事却让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0

  自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我便与书被一条不可见的纽带拴在一起,结下了不解之缘。从在母亲的睡前故事里入睡,到坐在爷爷的膝上一边看着书上的“鬼画符”,一边听着他从古至今、从南到北乱侃一气,再到如今我自己,来亲手书写属于我自己的读书故事。

  每天最惬意的事莫过于在饭后捧一本好书,细细品读。常常在吃完午饭后,心便被一只看不见摸不着的大手给紧紧抓住,拉着、拽着,脚下也不自觉地动起来,朝着那个方向走着、跑着,不知不觉间就来到了那个令我流连忘返之地——学校的书屋。

  一进门,就与满屋的书香装了个满怀——书店,好清爽!穿梭在书架之间,沉浸于书的海洋里,耳边仿佛回荡着书本的低语:选我吧,给你知识!

  站定在诗词集前,取下一本,一品古典诗词之韵味美。李煜的虞美人在眼前摇曳着,一株独秀;转眼间,王维的南山菊又盛开在眼前了,一丛一丛地展示着自己的身段……走向史书区,隔着书本便闻到了浓浓的硝烟味,眼前是刀光剑影,耳边是冷兵器之间直接的碰撞摩擦的声响。翻开一页,便让自己沉浸在了史诗战役之中,仿佛置身于战场最中心,隐隐约约听到的是将士们嘶吼的声音……

  “那位同学,请不要坐在那儿看书。”这一声着实把我吓了一跳,把我的思绪硬生生从古代扯回到现代。回头一看,原来是书店老板在对另外一位同学说话。由于经常来书屋的缘故,我与书店老板也算是“旧相识”了,但心有余悸的我还是继续溜到一个不易被人注意的小角落里去了。

  从书架上又取下了一本科学读物。在这样一个偏僻的小角落里独我一人与诸位科学大咖进行着深入灵魂的学术探讨: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令我着迷;爱因斯坦的一字一句都让我连连为时间与空间的奥秘所惊叹,疏忽之时陷入了时空悖论之中;霍金的奇妙定律使我又被深不可测的茫茫宇宙给抓住了心……

  但这场谈话还是被一位“不速之客”给打搅了:“快午休了,你该走啦!”不知何时老板来到了我面前,对我如是说。

  向他的背后望去,书店里几乎已不见人影。于是悻悻地我忍痛买下了手上的书,回到家中继续沉浸其中了。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1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让我时刻铭记在心,是它激励着我坚持不懈地读书。因此,我有许多值得回忆的读书故事。

  第一个故事是从我不爱看书开始的:“我不要看书,看书多没意思啊!”我与妈妈大声嚷着,努力反驳。那天,妈妈硬叫看书,而我跟她拧着劲,就是不看。最后她生气了,大发雷霆,猛拍桌子,可是我心思不在书上,看也是白看。我有时在书里放一本漫画书,有时看着看着就想睡觉,有时妈妈忙着干家务,我就偷偷地干其它事儿混时间。感觉妈妈要来了,就开始假装看书。妈妈问的时候,我就乱编几句,蒙混过关。后来我想,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状况,是因为我没有认识到书的作用,要想自觉读书,你首要的就是必须找到它的乐趣和价值。

  在妈妈的反复叮嘱下,经过反思,我读书的态度开始转变。一个月零一个星期后,我已经基本不需要家长说,自然而然的去读书了。于是,油然而生的发生了第二件事:每天都有一个小时读书时间,我都会按时去读书,这时,我已经与我的“朋友”握手,慢慢地,我有了一种感觉自己在成长,习作能力在不断提升的感觉,渐渐地对读书有了兴趣。妈妈也渐渐放手了,不管我的读书,而书也像磁铁一样吸着我。

  随着时间的推移,又过了两三个月,我终于爱上读书了。我感到,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可以让人如临其境。读书,可以真的感觉自己在主人公身边,主人公的心理反应与神态都可以体会到。我常常在书桌边一坐就是两三个小时,有时候都忘记吃饭了,妈妈叫我,我都不动。有人说我肯定在做梦,不,这你就错了,这是你没有体会到读书的深层次,书对人深层次的吸引的确是这样的。如果你也有这种感觉,就已经达到了读书的最高境界。

  让书成为我们的朋友,让读书成为我们自觉的行动吧!书给你带来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当你博览群书之后,你就能插上想象的翅膀,并能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运用到书中所学的知识和技能,为实现自己人生的梦想储备上充足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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