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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

时间:2020-06-09 12:03:22 施工合同

关于施工合同集合九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施工合同集合九篇

施工合同 篇1

  网络工程施工合同

  项目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关于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及标准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网络综合布线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守信。

  一、 工程概述:

  工程名称: 网络综合布线工程

  工程地点:

  二、 工程承包范围: 网络布线工程,甲方要求的网络综合布线系统的全部内容。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5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生效次日起计算,如遇以下情况工期做相应顺延:

  (1)、 甲方在开工前未能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或施工场地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施工临时设施,材料仓库,施工水电、部门协调等工作未能解决,影响进场施工。

  (2)、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施工中设计有变动而影响施工进度的。

  (3)、 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拒力因素。

  四 承包方式:

  本合同中规定的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方式实施总包工程。

  五 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元 整。

  (其中单点施工费:网络 元/点合计 个点。如有添减按实际点数计算)。

  (2)本合同双方约定工程款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2日内预付全合同价40%,即人民币 元,大写: 。工程设备及材料到现场后再付全合同价40%,即人民币 元,大写: 。待整个网络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后一周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全合同价的20%,即人民币 元,大写: 。

  (3)、因甲方使用功能提高发生的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减,甲、乙双方以工程量联系单的方式予以确认,工程完工以后据实结算。除此之外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不予增加,均包含在其他项目中。

  (4)、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不因劳动力、机械、材料、设备等市场因素价格变化而做任何变化,工程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标准进行结算。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要求:

  (1)、本合同协议书。

  (2)、合同有关当事人相互之间根据本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联系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传真(书面文件)等。

  (3)、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合同文件的解释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 工程验收及质保:

  (1)、工程质量标准:本合同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合格等级标准。

  (2)、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

  (3)、乙方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严格按照建设单位要求组织设备、材料、并提供设备、材料出厂合格证、说明书、进口设备的商检证明等资料。

  (4)、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5)、甲、乙双方约定本工程完工以后,甲方收到乙方报告后2日内入组织验收,

  如超过报告2日,甲方未按时验收,视为甲方默认验收完毕。

  (6)、验收中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部分,由乙方负责返工。

  (7)、对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乙方负责保养,并告知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

  (8)、全部工程的质保:硬件设备(路由器、交换机、机柜、电源插板、面板、网线)等根据硬件厂家提供的质保方式质保,线路及敷设管线非人为、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损坏的1年免费质保。在质保期内如因人为或自然灾害因素导致线路中断或网络故障,乙方只提供技术支持,不对任何直接或间接性后果负责。

  (9)、 软件类故障保修期为6个月,在质保期内如因人为自然灾害因素或运营商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网络故障或网络中断,乙方则只负责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如超过保修期,乙方则按照甲、乙双方所商定的费用按次收费进行付费服务。

  八、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2、向乙方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

  3、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图纸等。

  4、指派代表,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和处理施工中的协调工作。

  5、依照合同约定向乙方即使支付工程款。

  6、及时组织验收及办理结算手续。

  7、提供零时库房、施工场所施工所用水电等。

  (2)、 乙方义务与权力:

  1、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付款。

  2、按合同约定要求完成施工任务。

  3、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和保修期内质量保证责任。

  4、乙方遵守安全施工的相关法则,操作规程,因违反上述法规、规章、规程引起的施工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将充分考虑配合甲方及其委派监理对工程的合同意见及要求。

  6、指派文志向同志为工程代表,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和处理施工中的协调工

  作。

  九、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未能依约履行义务的,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由于乙方未能依约履行义务的,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甲乙双同意选择下列第( )种解决方式:

  (1) 可提交市仲裁机构。

  (2) 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施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北京市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建筑劳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的违约责任,经双方协议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 施工内容:

  承包内容: 水产组鱼缸制作安装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承包金额:35237元(叁万伍仟贰佰叁拾柒元整)

  二、 质量标准:

  按图纸和洽商的要求,以及国家规定的施工工艺标准和质量检验标准,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

  三、 工期要求:

  自 20xx 年 8 月 24 日起至 20xx年 8月 30日止,工期 6 天。

  四、安全与文明施工:

  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文明施工要按照北京市有关的规定必须达标。如:做到活完料净脚步下清,机具保养,材料节约等等,如检查不合格后果乙方自负。

  五、 付款方式:

  施工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的95%即33475.15元(叁万叁仟肆佰柒拾伍元壹角伍分整),质保期一年,质保期结束后支付工程款的5%即1761.85元(壹仟柒佰陆拾壹元捌角伍分整),乙方提供通用机打发票用于款项结算。

  六、 附则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单位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后自行终止,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施工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小区道路硬化工程

  2、 工程地点: 小区

  3、 承包范围:包工包料

  4、 合同工期:45天

  5、 开工日期:20xx年4月25日

  6、 竣工日期:20xx年6月10日

  7、 合同价款:总价款约为:328万元,工程量按照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后附工程预算单),乙方报工程预算,甲方审定。

  二、 甲方职责:

  1、 依据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城镇道路建设工程技术规范对乙方施工进行全过程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管理。

  2、 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 按照施工方案要求对乙方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指标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建筑材料、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4、 根据实际需要,审核批准工程变更方案,审定工程签证。

  5、 负责抓好对工程队的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三、 乙方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的法规及各项地方性法规,依据施工方案要求组织施工。

  2、 每道工序完工后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 所购进的建材必须符合国家材质技术指标,具备产品合格证书及相关质

  检手续,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4、 抓好本施工队全体人员的安全教育,搞好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警示标志配置及各项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施工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范,积极配合甲方的各项安全检查。

  5、 未按照施工技术规范及工程质量要求组织施工而造成的废品工程,应予以返工并承担相关费用。

  6、 乙方工程管理及施工人员违章操作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 工程决算:

  工程竣工后,依据工程各项目实际发生量及工程量清单所确定的价格标准据实结算。

  五、 付款方式:

  依据工程进度双方商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价款的百分之九十五,预留百分之五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期满未出现质量问题,支付余款。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存档二份。

  发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施工合同 篇4

  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二、 价格

  清包工费: ¥ 元,大写:

  其中 水电工 元

  木工 元

  瓦工 元

  油漆工 元

  垃圾清运费 元

  三、 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预支生活费: 1000元

  2、木工完成,付1000 元

  3、瓦工完成,付1000元

  4、工程竣工,付1800 元

  5、保修金 400元,从竣工之日起1年后支付

  四、 设计

  1、 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 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 材料

  1、 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 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 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 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 乙方应保证在本小区内没有双包和半包的工程。

  8、 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9、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六、 工期

  从 XX年 月 日起至 XX年 月 日止,工期为 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50元/天

  七、 材料搬运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 垃圾清运

  1、 垃圾袋装化

  2、 垃圾应日日清

  3、 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 劳动力管理

  1、 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 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 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4、 乙方应具备在上海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 乙方指定由 为工地现场负责人, 为替补负责人。

  6、 在合同价内,乙方应提供 人次跟随甲方挑选材料。

  7、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每天工地现场必须保持2(1人)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8、 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十、 施工机具

  1、 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 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甲方代购,在工程完工后结算。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 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 现场禁止吸烟。

  3、 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十二、维修

  1、 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两年内无偿维修。

  2、 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甲方:

  乙方:

  时间:

施工合同 篇5

  导读: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某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某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道路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 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1.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 元 单价 (综合单价包干)

  1.8 质量标准:合格。

  1.9 工 期:工程总日历工期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2.1 图纸

  2.1发包人提供:

  2.2 技术标准:

  2.2.1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上海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2.2 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1.2发包人主要工作:

  3.1.2.1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1.2.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3.1.2.3 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3.1.2.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3.1.2.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1.2.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2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2.1承包人主要工作:

  3.2.1.1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 2 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3.2.1.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2.1.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3.2.1.4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2.1.5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3.2.1.6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四、工程价款

  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b.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上海市93土建定额再结合上海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如93土建定额中没有的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93土建定额四类下浮 计取.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5.1 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75%;

  5.2 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 %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施工合同 篇6

  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

  一、 甲方危房改造面积为620平方米,每平方米按300元计算,总投资为18.6万元。

  二、 甲方为了巩固普九成果将原有即将坍塌的配套平房改造为两层楼的配套用房。要求乙方保证质量,不得偷工减料,如40年有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 二楼前后出阳台,靠街道阳台为封闭型,配铝合金窗,院内阳台不封闭,每两家工艺楼梯,楼梯顶各设水箱一个,屋面盖红瓦,用夹板材料打吊顶。

  四、 外墙全部粉刷渣子,内墙以涂料为主,卫生墙和门窗刷油漆。保证电通水通。(电线必须是铜芯线,门窗必须带纱门)

  五、 甲方不负责乙方在建房中的一切事故,(包括社会上来人扯皮打架闹事等,)所有大小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 签字之日后半个月动工,3个月完工。动工时预付资金3万元,交房时再付3万元,其余欠款由承包人垫资,学校分四年平均付清。

  七、 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合约从签字之日生效,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口说无凭,立约为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7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共同签订本合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实地踏勘及了解,乙方知悉本工程为甲方开办中小学生的培训辅导学校使用,对其特殊的安全要求及使用标准已在施工方案及选材中予以充分考虑。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伊旗财政局多功能厅装修工程。

  1.2 工程地点: 伊旗财政局

  1.3 工程内容:

  1.4 承包范围: 同预算表项目清单。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

  2、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

  2.3 约定标准:

  3、工期

  3.1 总工期:30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20xx年12月1日。

  3.3 竣工日期:20xx年12月31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提前告知乙方,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因甲方原因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2) 不可抗力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 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相应调整工程价款。

  4.2.3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人民币柒万肆仟玖叁拾肆元整 元,(¥74934元)。此价款已包括乙方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设计费、协调费、政府规费、措施费、保险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措施费、成品保护费、场地清理费、赶工增加费、保修费、文明施工费、不可预见费、税金和利润等一切费用。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50%,支付时间为20xx年12月10日前。

  5.4.2 工程进度款: 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

  5.4.3在甲方支付乙方款项时,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交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完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付款。

  5.4.4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银行汇款、信汇、支票等方式支付工程款,但在甲方支付前,乙方需凭付款申请和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

  5.4.5 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

  5.4.6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7乙方未经监理或甲方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6、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并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应返工重做,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符合环保、节能等标准。

  6.6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9、双方义务

  9.1 甲方义务

  9.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3提供施工场地。

  9.1.4提供房屋主体结构等已有的技术资料。

  9.1.5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6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9.2 乙方义务

  9.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 安全施工

  9.2.3.1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等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 。

  9.2.3.2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9.2.3.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费已包含在工程价款中。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9.2.6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须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9.2.7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9.2.8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并按甲方要求对不合格的部分进行返工,乙方应承担此部分返工的全部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9.2.9乙方负责自身人员、材料、设备等一切事项的各类保险,并保证不因此等原因而令甲方承担任何法律或经济责任。

  9.2.10乙方已清楚本工程现场位于居民楼、办公楼附近,故乙方须遵照国家、XX及甲方物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避免或减少由于施工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因夜间施工、噪音、空气污染、通道占用等带来的扰民影响等,因乙方未能遵守本条款的规定而引起的民扰/扰民亦由乙方负责调停及解决,并支付一切费用。

  9.2.11 乙方保证其雇佣的劳务工人有符合相关规定的在北京市从事施工及工作的一切合法手续, 并保障甲方不承担因乙方未能遵守本条款的规定而引致的罚款、诉讼及后果损失。

  10、工程验收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 竣工验收

  10.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8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 甲乙双方在确认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10.2.3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4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竣工资料、图纸等。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后及时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质保金除外)

  10.2.5乙方知悉并同意,甲方/监理/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仅为形式上的验收,鉴于本工程的质量要求,乙方同意在该工程通过甲方验收后,在日后的使用过程中若出现质量问题或其他事故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甲方亦有权在质保金中予以相应扣除,乙方不得以甲方验收合格、已过保修期等为由而拒绝承担该工程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1、违约责任

  11.1甲方违约

  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未在接到乙方提交的书面请款报告后的14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则从第15日算起,甲方按该笔应付未付金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2 乙方违约

  乙方有下列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除应承担相应责任外,还应以次(天)计算按每天/每次处罚100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2.1工程进行中乙方非不可抗力或未经甲方同意情况下中止施工累计5天以上,拒不执行合同;

  11.2.2在工程进度中,乙方提出调整工程款支付条件或方式以及提出超出合同以外的付款要求,在甲方没有批准的情况下发生停工;

  11.2.3乙方未按甲方审定的施工设计及方案进行施工的;

  11.2.4无论任何原因导致的周边居民或民工闹事、围攻、威胁甲方工作人员或甲方工作场所给本工程造成严重影响的;

  11.2.5乙方拖延工期,而又无视监理工程师或甲方的指示,拒不采取加速施工的措施;

  11.2.6乙方无视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的警告,固执地实施或公然违反本合同约束的行为;

  11.2.7当乙方出现以下违约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相应责任外,还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2.7.1乙方施工质量经第三方国家质量监督机关确认明显达不到合同和规范的要求;

  11.2.7.2乙方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进行分包的;

  11.2.7.3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影响使用安全的;

  11.2.7.4因乙方自身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

  11.2.8若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完工,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不足一天亦按一天计。如未按各阶段工期完工且延误超过10天的,甲方可停止付款并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需赔偿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另行施工或接续施工的全部费用。

  11.2.9 乙方如果私自代换材料,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负责返工的全部费用,并赔偿代换材料的两倍造价同时追加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工期不得顺延,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2.10 经验收,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设计和规范要求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工程进行改建或完善,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工程延期的,乙方须同时承担延期竣工等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1.2.11甲方依据上述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于弥补甲方所有损失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予以追索。

  11.2.12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须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3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终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1.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非因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原因的,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若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继续进行赔偿。

  12、撤离现场

  在甲方就本工程发出竣工验收合格通知后或甲方因乙方违约而终止本合同或因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改变或合同有关条款所述原因而令本工程停工时,甲方有权指令乙方全部撤离施工场地,乙方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条件全部撤离现场。乙方不可以藉任何原因(如本工程结算、付款等一切原因)而拒绝或拖迟撤离施工现场。若乙方不按期撤离现场,每拖延一日,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13、 质量保修

  13.1 质量保修责任: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的全部质量保修责任。

  13.1.1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确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厨房、屋顶等部位的质量保修期为两年。前述质量保修期均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3.2质量保修要求

  13.2.1乙方须于保修期内提供维修工作队为本工程提供全部的免费检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保修期内本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于知道故障事故后4小时内派专业人员到达故障现场进行免费修理或更换并达到甲方满意。乙方应保证本工程在保修期内能够达到甲方要求的使用性能。

  13.2.2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交付甲方电气竣工图和上下水管线等图纸,标明导线规格,暗管走向和上下水管线,阀门,接口走向和位置等,用于维修备查使用。

  14.、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5、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 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16、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8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将宁乡经济开发区怡宁新村商住楼及水平安置房的维修承包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几点:

  一、 维修工程内容及要求

  1、 乙方接到甲方或小区物业公司的维修联系单后,在条件容许的情况下,1天之内组织人员或设备进行维修,维修完毕邀请甲方和物业公司共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用于结算。

  2、对已入住的客户维修,要求维修完毕后客户签字认定。

  3、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按相关规定对已维修工程进行保修,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已维修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并约定已维修工程(同一位置)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7、其它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由甲方工程师共同配合乙方施工,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向乙方发出指令及其签证,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2、 现场确定施工范围核实工程量。

  3、 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评定质量标准。

  4、 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

  5、 负责各部门的关系协调。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提供相关的施工方案。

  2、 按建筑规范进行施工管理,严格按已定方案及施工操作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 抓好安全生产,严防事故发生,因安全事故或责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乙方负责。

  4每日完工后必须保证环境整洁、干净。

  四、维修计价及费用支付

  维修按每处单独计价,费用由甲方会同物业参考市场行情进行共同定价,每月汇总后进行结算,预留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一个月复查合格后支付。

  五、维修费用

  维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务必严格履行合同的所有条款,不得违约,否则,

  另一方有权利追求其违约责任,并处以工程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赔偿。

  下列情况为违约:

  1、 不按规定的方案和质量标准施工,造成质量低劣。

  2、 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任务。

  3、 现场管理混乱,受到有关职能部门的批评处罚。

  七、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项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款帐目后自行终止。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9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港口中小学篮球场等工程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内容:

  1、 围墙:100米

  2、 篮球操场(1个):513.24平方米

  3、 新食堂前水泥地面:248平方米

  4、 台价:113.7平方米

  5、 暗沟:350米.

  6、 明沟:100米

  7、 传达室:17.28平方米

  8、 校门:1个.

  9、 挡土墙:20米,花池围栏:80米

  10、 升旗台:1个

  11、 检查井:6个.

  12、 办公楼与教学楼地面水泥:1098平方米.

  13、 该篮球场、围墙等内容具体做法见乙方提供的施工图。

  3、由于本地块地质原因,乙方必须对围墙基础进行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以保证围墙的安全建设和使用。

  4、 该围墙的验收标准以实地测量为准。墙身高度2100mm,每3500mm为一跨墙。

  5、 乙方在完成篮球场、围墙等施工后,要做好围墙的排水系统,保证围墙的正常使用。

  二、 工程质量:

  1、 乙方按图施工,要求外形美观,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2、 乙方对工程所需主要材料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

  3、 乙方所承包围墙施工在甲方正常使用中必须保证不跨塌,墙身不裂缝。

  三、 工期:XX年5月10日—XX年6月20日。

  四、 工程价款及支付:

  1、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本合同中标价包干合同,其承包价——元。(全部费用包干)

  2、甲方依据合同确认的价款,按进度分阶段支付给乙方(甲方不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委托付款或转付款要求)。

  ① 合同签订后当日内,甲方支付乙方 元预付款;

  ② 具体工程量按实际验收的方量为准。

  ③ 工程量施工完成50%,经甲方书面确认质量符合要求后五日内,支付完成工程量总价的80%给乙方;

  ④ 全部施工完毕经甲方书面确认质量符合要求后十五日内,支付款达到合同总价的80%给乙方;

  ⑤ 竣工质检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尾款给乙方,(乙方需提供工程发票)。留工程决算总价的3%作为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乙方完成全部保修内容后一月内支付(保修期按双方协商时间两年为准,从XX年6月1日开始计算)。

  五、成品及半成品保护:

  1、 工程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工作,从进场施工至该项工程验收确认为止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2、 乙方应制订出具体的措施作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

  3、乙方应协助甲方搞好项目周边的工作,杜绝发生各种纠纷。如果出现纠纷,乙方应自行与有关责任方协商解决,确保工程项目正常进行。

  六、施工管理及协调:

  1、 乙方应针对本工程特点制定施工方案(具体工期安排)交甲方审核。

  2、 为加强现场管理,,其施工负责人应随时在现场与甲方保持联系。

  3、乙方应加强其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自觉遵守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甲方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杜绝安全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维护好现场文明施工形象。若发生上述事件,乙方应自行与责任方协商解决。

  4、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5、在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整个工程项目产生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其损失按实计算(直接、间接损失),其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七、工程质量保修与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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