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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合同

时间:2021-08-11 12:54:16 涉外合同

涉外合同合集7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涉外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涉外合同合集7篇

涉外合同 篇1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为卖方和_________为买方。双

  方同意买卖_________,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_________

  2.产 地:_________

  3.数 量:_________

  4.商 标:_________

  5.合同价格:_________

  6.包 装:_________

  7.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8.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___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9.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___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10.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11.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12.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13.装船时间:当日_________:_________或次日_________:_________装船。

  14.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_____立方吨。

  15.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

  u.s.d._________。

  16.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买方(签字):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 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涉外合同 篇2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中国_________公司(简称甲方)和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产品_________套(件),计总值_________万美元。

  品号品名: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

  交货日期:_________

  目的口岸:_________

  支付办法: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

  其他: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_________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发票(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_________份,分别寄给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_______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_________%。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_________进出口总公司对_________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

  第二条 乙方同意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提供_________机器_________台,准备设备_________台,以及测试仪器_________台,附配件_________套等,计总值_________万美元。(各种设备的名称、型号、台数、价值齐全)。

  交货期:_________

  目的口岸:_________

  支付办法: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先将各机全套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

  第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条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的发生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 本合同以中、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涉外合同 篇3

  【法律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

  【颁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

  【颁布日期】 1985年3月21日

  【实施日期】 1985年7月1 日

  【失效日期】1999年10月1日

  【法律废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八条规定“本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同时废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涉外经济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对外经济联系的开展,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的适用范围是中华群众共和国的企业或许其他经济组织同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但是,国际运输合同除外。

  第三条 订立合同,应当依据对等互利、商量一致的准绳。

  第四条 订立合同,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不得损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 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置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亲密联系的国度的法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行的中外合资运营企业合同、中外协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拓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未作规则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与的与合同相关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管的条款除外。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当事人就合同条款以书面方式达成协议并签字,即为合同成立。经过信件、电报、电传达成协议,一方当事人央求签署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方为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国家同意的合同,取得批准时,方为合同成立。

  第八条 合同订明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局部。

  第九条 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合同中的条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经当事人协商赞同予以吊销或者矫正后,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十条 采取狡诈或者强迫手腕订立的合同无效。

  第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对合同无效负有义务的,应当对另一方因合同无效而遭受的丧失负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一般应当具有以下条款:

  一、 合同当事人的称号或者姓名、国籍、主停业所或者住所;

  二、 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三、 合同的类型和合同规范的种类、范围;

  四、 合同标准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规格、数量;

  五、 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六、 价钱条件、领取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的费用;

  七、 合同能否转让或者合同转让的条件;

  八、 违反合同的赔偿和其他责任;

  九、 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处理方法;

  十、 合同运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应当视需求商定当事人对履行标的承当风险的界限;必要时应当约定对标的平安范围。

  第十四条 关于需要较长时期延续履行的合同,当事人应当约定合同的有效期限,并可以约定延伸合同期限和提早终止合同的条件。

  第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担保。担保人在约定的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

  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和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变卦或者消除合同。

  第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有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确实实证据时,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但是应当立刻通知另一方;当另一方对履行合同提供了充沛的保证时,应当履行合同。当事人一方没有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确切证据, 中止履行合同的, 应当负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契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合理的弥补措施。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尚不能完整补偿另一方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依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但是不得超越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能够形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一方违反合同时, 向另一方支付肯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发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反合同的损失赔偿。但是,约定的违约金过火高于或者低于违反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仲裁机构或者法院予以妥当减少或者增加。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而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展;没有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对付金额或者与合同有关的其他应付金额的,另一方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计算利息的方法,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涉外合同 篇4

  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和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_________底版译成_________文版《_________》,并出版该_________的问题,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在_________进行了会谈,双方签字“确认事项”,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继续进行了会谈,双方通过友好会谈同意签订本合同。合同细则如下:

  一、双方确认由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是签订本合同的根据。

  二、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_________》中的_________图底版共_________幅和其他_________的底版_________幅,供乙方译成_________文,并以精装本的形式出版,_________文版_________在_________国内和世界各国均按通常交易式出售。

  三、双方商定,由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底版的制作费和租赁使用费的结算方法是:

  制作费: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全部_________底版后,应将双方议定的_________元一次付清;

  租赁使用费:第一次在本_________文版正式出版时,由乙方向甲方预付按租赁使用费比例的初版总数的_________%;

  其他各次在每年年终,乙方按实际销售数(本)进行结算支付。

  四、为了促进双方的友好合作,甲方借给乙方的《_________》中的_________幅地形图底版免收租赁使用费,但以发行_________文版_________为限;超过此数时,乙方应按双方议定的其他地图底版支付标准支付。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其他地图底版_________幅,双方议定乙方应按以下标准付给甲方:

  (1)在销售_________文版_________册以内,按每册零售价的_________%支付,但应减去免费借给部分和乙方编排的文字说明及索引部分,即按下列具体公式计算:

  总销售数×每册零售价×(_________%-免费借给部分占本_________的比重_________%-乙方编排的文字说明及索引部分所占本图集的比重_________%)_________%

  =总销售数的总零售价×_________%×_________%

  =总销售数的总零售价×_________%

  (2)从销售_________文版_________册以上,按每册零售价的_________支付,但需减去乙方编排的文字说明和索引部分,即按下列具体公式结算:

  总销售数×每册零售价×(_________%-经双方友好协商确认乙方编排部分占本_________的比重为_________%)_________%

  =总销售数的总零售价×_________%×_________%

  =总销售数的总零售价×_________%

  五、乙方必须在每年年终按本著作_________文版的实际销售数,列出清单,于次年_________月底前送至甲方结算。

  六、乙方同意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在_________个月以内出版本_________的_________文版,并在出版以前书面通知甲方已经确定的出版日期、初版印数和每册的零售定价。

  七、在本_________文版初版出版时,乙方向甲方赠送样本_________册。此后增印或再版时,均应书面征询甲方同意,出版后每次赠送样本_________册。

  八、有关制作_________文版的制版、印刷、装订及其材料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应正确翻译该_________,译文应忠于原文;如需改变图名或增删内容,均应以书面取得甲方同意。

  九、甲方提供的本地图底版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除本合同授予乙方的权利外,乙方不得将本地图底版,以任何方式转让他人。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为期_________年。但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本合同便自动废除。在发生此种情况时,则乙方同意将_________底版退回甲方。

  (1)乙方如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在_________个月内不能出版本_________文版,此时,乙方已付给甲方的款项,乙方不得索回;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付给费用或乙方在年终未能按实际销售数(本)向甲方支付租赁使用费;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一,在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_____个月内,乙方仍不予纠正;

  (4)从_________文版初版出版之日起,两年内,乙方如按照成本销售或赔本销售。

  十一、除甲方通知外,乙方应将以上应付款项、清单和通知,同时送至甲方委托在_________的代理人,甲方代理人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上述清单和通知。对此,乙方应作为完全、有效的义务加以执行。

  十二、本_________文版,如发生滞销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优先向甲方提供折价购买的。对乙方按照成本或赔本销售的本_________文版,甲方同意乙方免付这一部分租赁使用费。(但乙方不能从_________文版初版出版之日起_________年以内按照成本或赔本销售),如有这种情况,权利归还甲方,不另通知)。

  十三、对本合同内容需加修改或增加新的内容,需甲乙双方另行协议;本合同_________年有效期满后,如需继续延长,需由一方在_________个月以前书面通知,并征得对方的同意。

  十四、本合同分中、_________文本二种,二种文本同样有效。

  十五、本合同受_________法律约束。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涉外合同 篇5

  (一)工程总承包合同

  日期:20 年 月 日

  地点 市

  本合同经下述双方签署:

  1. 市卫生局局长 先生(以下简称甲方)

  2. 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海外工程部经理 先生(19 年 月 日由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授权)(以下简称乙方)

  出生地: (国家)

  国籍: (国家)

  总部: (国) 市

  在A国的通讯地址: 信箱

  鉴于甲方要兴建的 学校10000m2的教学楼,乙方提交报价已于 年 月 日被 市卫生局招标委员会接受并已中标。根据A国 部1983年2月5日第318号决议,双方缔约于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要完全、准确地按照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工程量表、价格表及与合同条款有关的书面协议,在 市对 学校10000m2的教学楼(该工程为楼房,包括全套家具、设备、空调)进行施工。

  乙方承认自己对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确的理解,在此基础上同意缔约,按合同施工。

  所有上述文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 第纳尔。兑换美元比例为70%。

  这个金额是用单价乘实际工程量的方法计算出来的,这是指“概算工程”而言。至于“分段工程”则根据临时报表进行支付,临时报表的书写方法应是双方在合同中一致同意的。对乙方的支付要根据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

  合同价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方为施工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开支、义务、各种税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及在合同期内规定的保修、保养费。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格,如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关税及税务,在A国国内或国外新增加赋税。

  (三)工期

  乙方必须根据本合同第号附件的说明,在自移交场地之日起的380天之内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正式的节假日包括在工期之内。如果乙方由于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认为不可能按期完工的话,可书面通知甲方,说明原因,并提出要求增加期限。如果乙方证实这些原因存在,合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四)移交场地

  根据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通知,进行工地交接,交接时须签订纪要,双方各持一份。如果乙方或其接收场地的代表在通知中规定的期限内缺席,甲方可照常起草纪要,并将纪要的复印件寄给乙方。起草纪要之日等于乙方接收场地之时。

  (五)查看工地

  乙方承认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土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等。由这些因素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自被通知中标的第2天起的30天内,向甲方寄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该合同总额的20%,或在指定期限内将以前寄存的投标保证金补充到上述比例。该合同只有在寄存保证金之后才对甲方产生义务。

  有现金、信用支票,或按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保函作保均可。按第五十六条规定,保函须在合同整个执行期中都有效,直到最后交付工程为止。

  该保证金始终都由甲方保存,作为乙方完美施工和履行甲方权利的保证。乙方应在甲方发出挂号函件后,最多在一个月内,按可能业经被扣除的金额的相同额度补足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的余额,或者从乙方手中收回工程,由甲方自行施工而由乙方承担费用。甲方有权索赔,只要用挂号函件通知乙方即可,无须诉诸法院或采取其它措施。

  甲方有权从乙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收益中索取其拖欠的债务。

  (七)图纸和规范完善无缺

  甲方提交的任何技术说明、设计、绘图中的所有错误或疏忽,随时可以更正。乙方应亲自审查规范、设计、图纸的有效程度,并在适当的时候把自己的意见告诉甲方。在甲方接受这些意见的情况下,甲方就要对这些意见负责,就如同是其自己提出来的一样。

  (八)施工进度计划表

  乙方自接收工地起,15天内向甲方递交一份施工计划,阐明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采用的方法、施工进度、施工安排、运进施工现场的设备,以及建立临时设施等。乙方应根据甲方意见和施工进展情况,对自己的施工计划进行调整。

  (九)合同内容的变更

  甲方有权调整合同内容,但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5%。实际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在合同金额的15%之内,乙方无权要求任何补偿。

  上述调整金额,要用业已议定的单价计算。如果没有这种单价,则在责成乙方进行调整时的当地市场价格或世界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计算。

  根据本条款的规定,如果乙方认为提出的调整会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完工或交工,乙方可以自通知进行调整之日起最多两个星期内向甲方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否则,等于放弃权利。这样,乙方就要在原工期内完成包括调整部分在内的工程,并交付使用。

  甲方在收到乙方呈交的延期要求时,可将工期延长到其认为是适当的时候。

  (十)支付条件

  1. 在乙方接收工地、提交履约保函并办完合同注册登记付税手续之后,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应在乙方提交与预付款等值的保函之后,该保函应该在施工期间始终有效,且应开自一家A国的银行,或是经过这家银行认证,同时不许附加任何条件,也不得被作废。上述银行须承认有一笔与保函等值的款项由甲方支配,并承认可全部支付甲方,无须提醒,无须诉诸司法部门,也无须办理其他手续,同时也不管乙方或第三者提出的异议。预付款应从支付给乙方的月工程进度款中按预付款在合同总价中所占的比例扣除,直到扣完为止。保函额度也可以按预付款收回的金额递减。

  2. 乙方运到工地而又是工程实际需要并被甲方接受的材料,其费用中的 %应付给乙方。条件是乙方提供的材料应是优质、适用、符合规定,为甲方工程师所接受,并须妥善储存在仓库里。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乙方运到工地的机器设备,这些机器设备是工程的组成部分,在安装时应是完好无损的,但属乙方所有的机械则不包括在内,因为这些机械并非是工程的组成部分,只不过是为了施工而引进到现场。上述预付款要首先从乙方用库存材料所完成的工程的进度款中扣除,直到全部收回为止。

  3. 对符合条件与规范而且是实际上完成了的工程,甲方在双方确定的单价基础上,向乙方支付其造价的 %。这些支付款项的金额应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每月完成的工程量报表而定。这些款项要在扣除本条第一款所述的预付款比例和先前业已支付的入库材料费后才能支付,每月支付金额不少于 第纳尔。甲方支付本条规定的月工程进度款,要在工程报表得到甲方认可的45日之内进行。条件是完成的工程应全部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

  支付要在审查报表、支付申请单、并证实无误后进行。支付迟于45天时,乙方可按 银行规定的利息率索取利息。由于乙方对工程量的统计欠及时,或者在制作工程量表时乙方(或其代表)外出,或甲方认定工程的进度差、乙方(或其代表,或其分包人)的表现差,甲方对其逾期支付不负责支付利息。同样,由于报表出现缺陷、疏忽和错误不管是被甲方发现还是在支付前被A国任何稽核、监督单位发现甲方对其逾期支付也不承担支付利息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可将支付(月进度)款的时限适当推迟,以便对报表进行校正。本文规定的因迟付而享受利息的规定不适用于预付款、合同决算款、过期退回保证金,以及材料款。一言以蔽之,这个规定只适于月工程进度款。

  4. 乙方应向A国有关方面交的款项,可从其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的收益中扣除。

  5. 甲方从每月的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5%的金额,作为保证施工完好的保留金。在工程竣工和按第五十四条规定进行初步验收后,遂将这个比例金额付还乙方。也可以依据一份符合本规定且与上述比例等值的保函,把这个比例的金额付给乙方,该保函自初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开出有效。

  6. 在遵守货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的情况下,乙方可以把用于工程而从国外购来的进口材料款、机构设备款汇往国外。也可根据现行规定和状况,把本合同的盈余款额汇往国外。

  (十一)信用证

  为本合同施工而需要从国外进口的材料费、设备费,乙方可以用一家A国的银行所开的信用证兑换外汇。

  这个金额的确定要根据乙方开信用证前向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单子总价而定。

  信用证可以分着开。根据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须进口的每一批施工材料、设备的时间表而确定支付金额和日期。同时根据该表确定信用证的有效期。

  在确定受益人之后,开给乙方的信用证,非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给任何其他受益人。上述信用证的每次支付通过下列方式进行:

  1. 每次装运支付75%金额时,要提供下列凭证:

  (1)五份认证的原始帐单。

  (2)一套货运单据,证实已按正常的海运价付过运费。

  (3)由A国一国保险公司为甲方开的为之承担一切风险的保险文件,从制造厂到A国项目现场均在保险范围。

  (4)装运清单。

  (5)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由甲方承认和批准的检查证明。

  (6)制造厂家的证明和A国驻国外领事馆或领事馆在原件上认证。

  2. 当这些材料和设备根据工艺要求和技术规范安装完毕后,甲方通知银行并支付15%比例的信用证金额。

  3. 信用证金额的10%保存在全部合同工程初步验收结束时为止。上述支付比例,由甲方通知银行支付。

  (十二)甲方有权检查材料及其种类,只有甲方开了证明以后才允许启运。

  海关税收以及所有储存费,运往现场的开支,装卸费只要没有得到有关方面豁免,都由乙方根据法律交付。

  为办理信用证及付款手续上的需要,乙方负责向其在A国国内外的开户银行提交一份合同副本。

  (十三)完美施工

  乙方应根据工程图纸、技术规范和施工计划及专业技术规定的要求认真地进行施工。在施工中要使用优质材料、设备、机械,在投入使用之前,要给甲方工程师提供所有样品,并给予充分时间进行认可。

  因材料有瑕疵,或制造粗糙,或施工错误而致使甲方拒收的任何工程部分,需对之进行修理或拆除时,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十四)第三方保险

  乙方应在一家保险公司对因施工而使第三者及其财产蒙受损失的责任进行保险。不论什么情况,保险金额均为 第纳尔。为避免可能发生的工人和其他人员伤亡,避免给社会和个人造成损失,乙方须采取必要的.措施,其中包括按交通规定设置白天与夜晚的路标(用标记和指示灯)。由于施工,由于乙方或其代理人,或其承包人,或其职工的不慎而可能造成的死亡、事故、损伤,乙方要负直接责任,并独自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索赔和补偿。

  (十五)工程保险

  乙方应在一家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对现场已完成的工程、材料和器具遭到破坏、失火或被窃进行保险。保险文件要为承包商承担一切风险。根据本合同第五十四条,到工程初步接收时此项保险才可结束。

  (十六)乙方未尽保险义务

  乙方在开工时,要为其前两条所规定的保险义务提出已履行的证据。如对保险未尽义务,或没有支付这笔款项,甲方可以代为保险,承担这笔费用,可将这些费用从乙方应得的款项中扣除。在所有情况下,甲方都应停止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直至乙方确实已经承担此项保险义务并支付这笔款项。

  (十七)分包合同

  不允许乙方将合同中规定的工程分包出去,但经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允许乙方和那些有能力和经验的专业施工公司,就合同中的部分工程的施工签订分包合同。在所有情况下,把部分工程分包出去的乙方,始终都要和他的分包人一起对执行本合同共同负责。

  (十八)转让合同

  不允许乙方向他人转让整个或部分合同,如乙方违反这一条规定,合同就被废除,履约保险金就被没收。这无须经过任何法律手续,也不影响甲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如有必要,甲方还有权向乙方索取因物价上涨所增加的费用。但允许签约人将其应得款的全部或局部转让给A国的一家银行,条件如下:

  1. 针对甲方的转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成立。

  2. 这种转让不影响甲方对乙方的权利。

  3. 一旦乙方向某银行转让,就不能反悔,除非得到银行的同意。

  (十九)施工监督

  对签约工程的施工监督和对乙方施工的检查,由甲方工程师或管理机构授权的职员承担。如甲方工程师认为工程进展缓慢,可以向乙方提出书面警告,要求增加工人,增加机械设备,加班以及采取其他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和按时竣工的措施。所有这些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工程师和他的职员有权在任何时候进入现场,对施工的工程进行检查、管理,乃至发布旨在使施工顺利进行的命令和指示;这些指令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记入现场记录;乙方和他的工人、分包者应执行这些指令,而且不使用那些甲方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合同条件或附件条件的材料。为了保证按技术规范和合同条件进行施工,在甲方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他们有权书面通知停工,或者不接受不符合议定的材料和工程;同时允许在不影响工程造价、不违反合同宗旨的情况下,根据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细小的调整和修改。对于那些需要增加费用的工程应经甲方批准。甲方工程师有权要求乙方做材料试验、材料分析、检查材料强度和提交各工期的照片,这些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只有甲方要求再次对这些材料进行检查和试验,而且两次试验结果都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时,甲方才承担这笔费用。

  为继续施工起见,乙方也可以要求甲方工程师进行任何一项必要的检查。这要由乙方向甲方工程师或其代表提交一份书面报告,由后者在报告的复印件上作收讫签字。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工程师应作必要的检查,并尽快提出意见,把检查结果记入工地记录。

  (二十)甲方工程师办公室

  乙方应在现场为甲方工程师提供办公室。该办公室应完全符合条件,包括全套设备。建立办公室、供电、安装设备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十一)乙方的现场代表

  乙方应指定现场代表,负责接收并执行甲方工程师的指令,同时应为他设立一个具有同等施工经验、有高度技术水平的技术机构,该机构成员在整个工作期间均应在现场。

  对于现场代表和技术机构成员的选配和更换,应事先经甲方同意。必要时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选,这不影响乙方完美施工的责任。

  (二十二)为管理工作和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乙方和他所属的工地负责人、代表、职工,要为甲方工程师提供必要的方便,包括到现场进行检查、测量、试验及其他工作,同时还应照顾到其他承包人在现场及其附近地方的施工,并为他们的施工创造有利条件。

  (二十三)维护工地秩序

  乙方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对那些玩忽职守,拒绝执行工程师指示,或者技术能力差,或有关当局要求解雇的职工,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命令后的24小时内把他们送出现场,对任何扰乱工地治安的行为应马上报警。

  (二十四)合同文件应保存在工地

  乙方现场至少应保存两套合同文本、技术规范、工程图纸及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以便在甲方工程师或他的代表需要时参阅。

  (二十五)已完工程的计算

  每月底在甲方代表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出资对完工部分进行计算,同时应由甲方代表参加。工程计算必须由双方代表签字才有效。如果乙方拖延工程计算,他就要服从甲方的算法并承担计算费用。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只是一种估算,用上述计算方式计算出来的实际完成的工程,才是实际工程量。

  乙方应保存专门的记录,把由双方签字的月统计表中反映出来的工程量记录在案。

  (二十六)设备处理

  未经甲方同意不允许乙方将他运入现场的材料、工具、机械、设备、临时设施运走和处理,直至工程初步交工时为止。上述材料设备丢失、损坏、被窃等,甲方概不负责。

  (二十七)保护公共设施

  如果在现场挖掘土方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电线、水管管道,或者其他东西,乙方应立即停止挖掘工作,并及时报告甲方或专门机构。乙方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那些被破坏的公共设施,并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十八)文物和有价值的物品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和有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在采取防止损坏、打碎的措施的同时,应立即告诉甲方、文物局和警察局,如果这些文物不易搬动,应就地停工,并通知甲方代表和专门机构或警察局。

  (二十九)停工

  只有根据甲方的书面命令,才允许乙方停工。在停工期间,乙方负责保护工程。

  如果停工的原因不是属于乙方,那么甲方应向乙方补足相当于停工时间的工程,如果停工时间超过6个月而原因又归结于甲方,那么乙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在这样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索取他已经施工的工程费用和停工期间的实际损失,但不许要求其他方面的赔偿。

  (三十)误期罚款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期限,或在其他业已议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他应承担误期罚款。比例如下:

  如果甲方认为可以从已经完成的工程中获益的话,每误期一天的罚款占延期工程总价的1%,如果甲方认为不能从已经完成的工程中获得收益的话,每误期一天的罚款占工程总价的0.1%。

  在所有的情况下,罚款均不应超过合同总价的5%。即使未因延误工期而造成损害,误期也要罚款,无须提醒,不用警告,不用提交仲裁或采取任何其他措施,也不影响甲方因误期使自己蒙受的损失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如果甲方证实乙方误期是由于意外原因所致,那么误期罚款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罚款可以从保证金或者乙方在甲方处的应得款项或者从其在任何其他的公共机构的应得款项中扣除。任何罚款的扣除并不意味着免除乙方承担施工以及完成议定工程的责任。

  在乙方于甲方处还有足够款项偿还延期罚款的情况下,甲方根据自己的全面估计,可以延期索回罚款。但要有乙方提出申请,并阐明延期交纳罚款的详细理由和延迟期限。

  (三十一)废除合同

  在不影响甲方取得误期罚金和赔偿权利的条件下,在遇到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废除合同,没收保证金。

  1. 乙方延期开工,或施工很慢,虽然给予书面提醒,甲方仍认为他不可能按期完成合同工程。

  2. 如果乙方停工15天以上,停工理由不被甲方接受。

涉外合同 篇6

  此涉外劳务合同由____(以下简称雇主)和____(以下简称雇员)缔结。根据本协议,雇主将聘用雇员且雇员同意受聘于雇主就以下所规定的工作提供服务和履行义务。

  a、义务和责任:协议双方同意雇员将受聘从事____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b、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月),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c、工作日和工时:雇员每周工作从星期____至星期____,每天从____点至____点,一周共____小时。

  d、报酬:雇主同意就雇员的服务提供以下报酬:

  1、每(小时)____美元;

  2、每加班(小时)____美元,每两周结算一次,支票支付。

  3、其他报酬(红利、佣金等),数额及计算办法如下:

  e、扣除款:每次发薪时,除从雇员报酬中扣出应缴之(____)税收和社会保险费外,雇主不得克扣雇员所得,本条例另有规定以及经工长或工长代理人同意的除外。其他扣除项目为(写出扣款目的和数目):

  f、主要工作地:雇员主要工作地为____、但根据雇主业务性质所需,在不违犯劳工政策和规定情况下,雇主也可要求雇员在____地以内其他选区履行职责。

  g、差旅费:在本协议到期或中止(不论中止原因如何)时,雇主将负责雇员返回雇佣地的机票费用。

  h、保险和医疗费:雇主应负责雇员的医疗保险或负担雇员的全部医疗费用,包括____地以外的转诊和转院费,如雇员因故死亡,雇主应承担尸体保存及运回原地的费用。

  i、最近的血亲的通知:雇员在出现重病或死亡情况,雇主应立即通知其最近的血亲,雇员最近的血亲的姓名和地址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j、食宿及其他:雇主必须保证提供以下方便:

  1、(作记号以选择或不选择此项)雇主提供住宿,每月收费____美元。

  (同上)雇主免费提供住宿。

  (同上)雇员自备住宿(附声明和房租协议)

  2、每日____餐,每月收费____元。

  3、(同上)雇员自理伙食。

  4、(同上)上下班在雇主指定地下车,免收车费。

  5、(同上)津贴:

  6、(同上)其他:

  k、其他规定:下列附加规定适用于本协议:(制定或附加工作和膳宿规则,以及雇员行为规范。附加规定的每一页都必须经雇主和雇员签字。)

  l、终止协议:本协议可根据下列规定终止:

  1、无故:由一方当事人提前____天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2、因故:在工长或其代理人力图调解争议失败后,由一方当事人提前____天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a)因故解除协议时,雇主应支付雇员协议解除生效前的薪金,并为雇员购买他(她)返回雇佣地的单程机票。

  (b)下列任何一条均构成协议终止理由:

  a、雇员____次无故旷工和(或)____次无故上班迟到;

  b、雇员行为疏忽鲁莽,或不完成任务;

  c、在____地犯下重罪或两项或两项以上轻罪;

  d、雇员放弃工作职责;

  e、不称职或在资格、技术、身体和精神方面与所填报情况不符,无法履行雇佣规定的职责;

  f、在物质或其他方面受到特别虐待;

  g、无故拖延支付雇员的工资;

  h、违犯本协议任何一项规定;

  i、其他规定:

  m、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所有怨情与争议均应按以下程序解决:

  1、雇员须就雇用而产生的一切怨情或争议向其管理员报告,如管理员不在,可直接报告雇主;

  2、如管理员不能立即解决问题,管理员应将怨情或争议写成书面材料,同时写明被触犯的协议段落,法律或规章制度。管理人员应在五天内解决怨情或争议,或写出其认为没有违犯规则的理由。

  在实践中我认为涉外劳务合同应特别注意以下十个内容:

  1、劳务人员基本情况:性别、出生年月、籍贯、住址、联系电话;

  2、劳务人员的义务和责任,诸如遵守所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不消极怠工、不得私自另行兼职和求职等;

  3、雇主的义务和责任,诸如为劳务人员办理有关签证、居留许可等手续,负责劳务人员的管理、提供住宿、膳食的手续等等。有义务保障劳工的安全。鉴于以往的经验,须特别注明不能歧视、侮辱、体罚劳工、克扣工资等内容。

  4、劳务人员从事的工种和工作时间。从事的工种要注明在什么岗位从事什么工作,如电机房的值班电工或大厦照明的维修电工(因为工种不同工资差别很大),工作时间包括聘用期限,应注明从何时起至何时止。每周工作多少天,每天工作多少小时。一般每周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日。按国际惯例,在节假日,劳务人员应享受所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如所在国国庆、圣诞节等。

  5、工资待遇、津贴、补助,工资标准一般应与所在国等岗位上工作的当地工人持平,通常以时间为基数,按时、按日或按月计算。亦有以工作量为基数,按件计酬。如果是在工作时间以外加班或上夜班,雇主应付加班费或夜班津贴。窝工应由雇主发给劳务人员基本工资。

  6、外劳人员休假的安排。一般合同期在一年以上者,可享受一定时间的探亲假期,在假期内,雇主只付工资不付津贴。

  7、劳动保护、劳工人身保险,工作、疾病或死亡处理规定。由于劳务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性质的不同,劳动保护有其专业特点,合同应规定雇主必须按所在国有关规定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的场所和必须发放劳动保护费用或物品。如安全帽、手套、滤光墨镜等。在所在国工作期间,如果发生疾病或工伤,雇主都应提供必要的医疗和购买必要的药物。雇主应给劳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使劳务人员在受到意外伤害时能得到及时合理的赔偿,保险费由雇主负担。

  8、对各种原因导致中断合同的处理方法。根据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必须有不能履行劳务合同的确切证据时才能中止合同,中断合同的处理办法应在劳务合同中列明,如雇主原因应补偿劳务人员不少于三个月的工资和负担劳务人员的回国机票等。

  9、违约赔偿。违约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可分为三类,一类是雇主违约;一类是劳工违约;三是双方当事人都违约。违约都将给对方的利益造成损害,在实践中,大多都是雇主违约,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工种安排劳工工作,随意更换工作岗位,不按规定发加班费用,侮辱劳工人格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因此在合同中应注明违约的救济方法和赔偿的方式,一般都是以金钱支付的方式补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10、纠纷的解决,在合同中要注明在劳务纠纷发生后应采取何种方式解决纠纷,如约定某一具体的仲裁机构仲裁和适用的法律。

  另外,如果涉外劳务合同发生争议,因为涉及劳务合同具有涉外因素,因而并不一定处理就一定要以外国法律为准据法或一定要适用我国法律。可以在实践中遵循:自行协商选择适用法律,如适用外国法律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则不能适用,而应适用我国法律,如协商一致,则应把合同纠纷解决适用法律的条款明示在合同中;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一般情况下,涉外劳务合同适用实施合同地的法律。

涉外合同 篇7

  随着中国加入wto,国际货物的买卖也开始频繁起来。而这种买卖,总是以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方式来进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也是一种合同,因此,合同法之原理原则,如契约自由,当事人意思自治,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同样应当适用。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也要求当事人应具有完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应该一致且不存在瑕疵,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区别于一般合同之处就在于:它是有形货物买卖的合同,货物的买卖要进行跨越国界的流动,其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一定是在不同的国家,而对于当事人的国籍或合同的民事或商业性质,则不予考虑。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国际因素,在特定国家看来就是具有涉外的因素,为了保证国际货物买卖的顺利进行,国际上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与法律,以规范合同的形式,以保障交易的公平与安全。

  就合同的形式而言,无论是以非立法的方式统一和协调法律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还是以示范法形式约束当事人行为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都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有着明确的规定。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目标是要制定一套可以在世界范围内使用的均衡的规则体系,而不论在它们被适用的国家的法律传统和政治经济条件如何。这一目标在《通则》正式文本中和这些规则所反映出的总的指导方针中都能得到体现。它还可作为国内和国际立法者在一般合同法领域或是针对一些特殊类型的交易起草立法时的范本。就国内立法而言,《通则》对有些国家可能更为有用,尤其是对象我国这样的缺乏完善的合同法规则体系,但又力图使其法律达到现代国际水准的国家,借鉴《通则》的规定可以对我国的法律至少是有关对外经济关系方面的法律更符合国际趋势。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一章总则里的第1。2条 即指明了国际商事合同中的无形式要求原则。《通则》规定:“通则不要求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或由书面文件证明。合同可通过包括证人在内的任何形式证明。”这也就说明了:

  1.合同作为一种规则不受形式要求的约束

  该条阐述了这样一个原则:作为一种规则,合同的订立不以任何形式方面的要求为条件。虽然该条只提及了书面形式的要求,但这还可延伸到其他的形式要求。该原则不仅适用于合同的订立,同时还适用于合同订立后经当事人同意所进行的合同的修改或终止。这条原则虽不会被所有的法律体系采纳,但会得到很多法律体系的认可。它似乎特别适合国际贸易关系,这主要是得益于各种现代化的通讯方式,很多交易能非常迅速地进行,并且无纸化。从贸易便利的角度而言,单一的书面合同形式原则由于繁琐而不利于当事人的市场交易的及时性;从各国司法的角度而言本条的第一句考虑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一些法律体系把形式要求看作实质要件,而其他的法律体系则仅将之作为证明文件。本条第二句旨在进一步表明:当采用形式自由的原则时,就意味着口头证据在司法程序中的可接受性。当然,这也要求法官在司法技术上的把握。

  2.在适用法中可能出现的例外

  由于《通则》第1。4规定:“通则的任何规定都不得限制根据有关国际私法原则而应适用的强制性规则的适用,无论这些强制性规则是国家的、国际的还是超国家的”,因此,形式自由的原则可以被适用法的强制性规定所取代,因此在商事活动中这种合同形式的自由并不是绝对的。

  3.当事人可以商定的形式要求

  由于合同法中契约自由以及意思自治的原则,《通则》也规定了当事人自己可以商定合同订立、修改或终止的特殊形式。因此就国际商事活动而言,大部分的合同应适用无形式要求原则,但这一规定并不是绝对的。

  再从国际货物买卖法的角度来看,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不是一定要用书面形式这有不同的立法例。在英国,无论国际或国内的货物买卖合同,都既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还可采用部分书面部分口头的形式。而在美国,则主张用书面形式,但对于口头形式并非完全无效,只是交易金额在500美元以上的买卖合同,如果没有书面证明,在诉讼中法院将不以强制执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完全从英国立法例,第十一条规定:“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它条件的限制。销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证在内的任何方法证明。”在旧的《涉外合同法》中规定了国际货物的买卖必须要具备书面形式,因此,我国在加入公约时对第11条做了保留。但是1999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了:“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才用书面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当说,《合同法》的规定是我国的法律制度向国际接轨的一个标志,它符合了《国际商事通则》的规定,是我国合同法规则体系的一大进步。据此,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已经不必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并经过当事人签字,而是采用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都可以,这也是为了适应电子商务的需要。

  由此可见,对于我国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从形式上讲可以适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而对于合同的变更以及根据协议终止,《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十二条规定:“本公约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或第二部分准许销售合同或其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或者任何发价、接受或其它意旨表示得以书面以外任何形式做出的任何规定不适用,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在已按照本公约第九十六条做出了声明的一个缔约国内,各当事人不得减损本条或改变其效力。” 第二十九条规定:“(1)合同只需双方当事人协议,就可更改或终止。(2)规定任何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必须以书面做出的书面合同,不得以任何其它方式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但是,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如经另一方当事人寄以信赖,就不得坚持此项规定。” 第九十六条规定:“本国法律规定销售合同必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的缔约国,可以随时按照第十二条的规定,声明本公约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或第二部分准许销售合同或其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或者任何发价、接受或其它意旨表示得以书面以外任何形式做出的任何规定不适用,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在该缔约国内。”从立法的角度而言,这完全符合《国际商事通则的规定》,在示范法的基础上充分的尊重了当事人的契约自由,意思自治,就我国的对外贸易而言,作为wto的成员国,《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在涉外货物贸易过程中,应该遵循公约的规定,做到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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