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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

时间:2020-06-08 12:18:50 买卖合同

实用的买卖合同三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买卖合同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的买卖合同三篇

买卖合同 篇1

  甲乙(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蔬菜的品种、等级、产地、商标、生产日期及数量如下:

  第二条 订购蔬菜质量标准按以下第 项:

  (一)有机食品标准;

  (二)绿色食品标准;

  (三)无公害食品标准;

  (四)约定标准: .

  第三条 蔬菜由 方提供包装物并负责包装,包装标准为 .

  第四条 交货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一)送货。甲方将所订蔬菜送达 ,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二)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 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三)代办托运。甲方通过火车(汽车、轮船或 )将所订蔬菜托运到 ,交货日期以运输委托手续日期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第六条 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到达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代办托运以 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验收完毕。乙方对蔬菜的质量、等级、数量、包装有异议的,应在验收之日起 日 内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 .

  (四)自然损耗:蔬菜自然损耗应在订购蔬菜总数量的 %以内(含 %)

  第七条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 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甲方应收货款。

  第八条 货款结算按下列第 项办理。

  (一) 现金结算:乙方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 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 日内,把货款汇入甲方开户银行 ,帐号 .

  第九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未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第十条 违约责任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甲方拒绝交付所订蔬菜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

  付违约金。甲方交付的蔬菜少于所订数量的,且少交蔬菜数量超出自然损耗范围的,按少交蔬菜数量扣除自然损害部分后的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所订蔬菜的,按逾期交付蔬菜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 日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因甲方拒交、少交、逾期交付蔬菜,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蔬菜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赔偿乙方损失。乙方仍需要的,价格另行商议;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三)乙方拒收蔬菜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少收所订蔬菜的,按少收蔬菜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收购所订蔬菜的,按逾期接收蔬菜计划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收购超过 日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因乙方拒收、少收、逾期收购所订蔬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四)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继续结清货款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 工商行政管理局调解;也可按照下列第 项方式办理: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买卖合同 篇2

  一、合同名称

  (产品名称)采购合同(实用于原料、设备采购)

  二、合同主体

  甲方(买方):(公司名称)

  乙方(卖方):(公司名称)

  三、引子

  写合同签定的目的。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商标): 。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行业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 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商标): 。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行业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 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或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得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资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分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售费超过原定标准购,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核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发地点

  l产品的交货单位: 。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l)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 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 执行。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贷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产品质监督机关执行仲裁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贷款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元,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 1%~5 %,专用产品的幅度为 10 %~3 0 %)的违约金。

  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签字 甲方:(章) 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各方签字盖章)

买卖合同 篇3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甲、乙双方充分洽谈协商,签订本沙石买卖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及地点

  甲方按乙方的要求,供应各种石材至乙方场地内。

  二、供货单价(已供货当日的市场价为准)

  1、沙

  2、石子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 根据双方确认样板进行验收;

  四、供货期限

  从乙方发出材料需求单之日起计,甲方须在一日内将乙方需要的材料供应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如延期,甲方每日支付1000元违约金。(人力不可抗拒除外)

  五、运输费用,包装标准及费用负担

  1、 运输费及卸车费由乙方承担。

  六、工程款的支付及结算

  1、 材料每十万元(含十万元以上)结算一次,如果一个月不足十万元石材款则以每月结算一次,每次结算的款项乙方应在10天内支付给甲方。

  2、 材料到场后,乙方应及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将送货单传回给甲方,以便甲方结算。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所需的沙石全部从甲方购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沙石,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沙石买卖合同。

  2、如乙甲不能按时、按质地交货给甲方,乙方有权不支付材料款,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3、甲方无故不交货或乙方无故退货,(非质量因素)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不履行部份货款的50%作违约金。

  八、沙石买卖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沙石买卖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其他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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