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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合同

时间:2021-03-04 12:04:52 经营合同

有关于承包经营合同(通用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有关于承包经营合同(通用5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于承包经营合同(通用5篇)

  承包经营合同1

  发包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经友好协商,就有关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租赁标的物介绍

  租赁物位于乌鲁木齐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怡和山庄_________小区_________幢_________号房屋。房屋层高为_________/米,建筑主体结构为_________框架,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出租人出具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为准)。

  第二条:承包期限

  合同承包期限为2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承包价格约定

  固定租金:前三个月每月承包价格为400元;以后的租金视经营状况做适当调整,调整幅度不超过15%;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在每个租赁年度承包人按照季度支付,承租人应提前一个月支付下季度租金;首次租金应在合同签订之日时缴纳。

  第五条:承租人承担租赁物的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费、电费、暖气费等并由此产生的其它全部相关费用。

  第六条:承包物使用用途约定

  承包人对租赁物仅做__________________经营之用(经营项目务必明确、具体),然后经营过程中应遵守环保部门的规范要求,不得影响其他业主的经营项目;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变更本条第一款约定的经营项目的,务必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书面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七条: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主体结构。如需装修改善和增设他物,务必经出租人书面批准,其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自理。

  出租人允许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装修和增设他物的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期满后,附着在租赁物上的设备承租人不得拆除,然后其产权归出租人所有。

  第八条: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书面批准,不得将租赁物转租他人。

  第九条:保证条款

  承租人在取得租赁物前,应向出租人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大写金额):_________仟元,在租赁期满后退还承租人。但承租人在租赁期内造成租赁物设备设施损坏的,出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出租人有权不予退还。

  第十条:租赁物交付期限

  出租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贴合约定的租赁物交付承租人。

  第十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人有权按合同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并且有权收取或委托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向承租人收取水、电、暖气等费用及因租赁物而产生的全部物业管理费用;

  2、出租人有权批准承租人关于经营项目变更申请,然后并就承租人对租赁物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3、在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九条第二款约定交纳完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

  4、出租人保证在承租人租赁期间水、电、暖的正常供应,但非出租人原因除外;

  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人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享有对租赁物的合理使用权;

  2、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务必按物价部门规定承担水、电、暖气等费用,并承担因租赁物而产生的全部物业费用;

  3、承租人经营场所务必贴合消防、环保、规划、市容卫生的管理要求;

  4、承租人经营项目务必遵守合同第六条约定。在租赁期内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如因承租人原因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5、广告牌、店面招牌应严格按照小区管理处统一要求制作、悬挂;

  6、本合同履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然后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未按约定交付租金达15日以上;

  2、承租人拖欠水、电、暖气费、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达300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物经营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合理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或设备严重受损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然后承租人将租赁物进行改造的;

  6、承租人在租赁期内进行违法活动,然后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或者受到停业处分的;

  7、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租赁物15日以上的;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职责,致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租赁物的;

  3、无。

  三、合同变更或解除的其他状况:

  1、遭遇不可抗力原因,经协商能够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经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然后本合同能够变更或解除;

  3、遇有公共突发事件,双方可依据公平原则协商变更或解除。

  第十三条: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的时间约定:。

  第十四条:违约职责

  1、如果在租赁期内,本合同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然后违约方就应向守约方支付租赁年度租金20%的违约金。

  2、出租人未按时或按要求维修租赁物,然后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到毁损的,负有赔偿职责;

  3、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不满日的,除应如数补交外,然后应按日向出租人支付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计算依据为应付款按日千分之叁),承租人逾期超过15日不支付租金等费用,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4、无。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当事人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然后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叁份,出租人贰份,承租人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然后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人:_________

  承租方(承租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承包经营合同2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出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或:身份证:

  承包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成都市金牛区酒频道酒吧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

  成都市金牛区酒频道酒吧《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的全部业

  二、承包期限:

  ____年____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金为每月人民币叁万元,乙方必须于每月25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的承包金。

  2.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交纳承包经营保证金元(大写:万元整),该承包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且在乙方结清承包经营期间的所有债权债务后,由甲方全额归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和承包保证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应当由其缴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行政罚款、水、电、通信等费用)时。甲方可不经过乙方同意,将相应款项直接从其交纳的承包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因此导致乙方交纳的承包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交纳。

  2、甲方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前将___________________将场内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资移交给乙方使用(具体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并积极配合协调有助于乙方进场之相关工作。

  3、甲方保证场所无任何遗留问题,包括房租,水电,税务,消防,物业管理,员工工资等所有费用。自合同签订之日前甲方的所有债权债务均与乙方无关。

  4、甲方负责提供保证乙方正常经营需要的各种相关手续和有效证照,并交于乙方保管使用。同时定期做好各种相关手续和有效证照年审等工作(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经营并自负盈亏。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与甲方无涉。

  2、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

  3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纳承包金和承包保证金。以及各项税务,物业管理,房租等费用。如因拖欠等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经营等严重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且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4、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爱护甲方移交的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并负责承包期内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及保养。

  5、乙方不得随意更改建筑结构及用途,如需小范围更改,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动工。

  6、乙方不得经营《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如发生超范围经营业务,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7、承包期内,乙方保证依法经营,如有违法犯罪活动,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9、政府有关部门因乙方经营涉及或处罚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交纳。

  10、乙方不得无故停止营业,不得做有损于甲方及___________________声誉和形象的事。

  11、承包期内所有发生的工商、卫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担。

  12、承包期内发生的水、电、通信费、税费、各类管理费等与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3、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点验收,如有短缺或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必须按时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资,搬迁后3日内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本协议已一经签订,各方不得中途违约解除合同,但允许各方本着公平公正,诚信为本的原则相互协商解决。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做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协议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效。承包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酒店。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改建筑结构及用途。

  3.乙方损坏设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乙方经营超出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受到相关政府机关行政处罚或在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停止。

  5.逾期十天以上未缴纳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缴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行政罚款、水、电、通信等费用)。无故停止营业五天以上。6.乙方未遵守本协议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7.承包期内,乙方经营酒店有违法犯罪行为或严重影响甲方及__________________声誉和形象的行为。承包期内,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甲方未经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期满之前,擅自专卖,转租或者转让该经营场所,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违约责任及违约赔偿的权力。

  六、印章的保管、使用

  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印章由甲方负责刻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与___________________有关的印章,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或超范围使用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以及因此产生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免责条款:

  1、因国家、政府拆迁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2、如因不可抗力(包括诸如天灾、战争等等)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3乙方因经营不擅导致严重亏损无法继续本合同内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需至少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3、甲、乙双方同意在承包期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承包费用按乙方实际承包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纳承包金,如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足额交纳承包金,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场所及其它财物,不退还乙方交纳的承包保证金,并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滞纳金。

  2、承包期内,乙方未提前告知甲方未经双方共同协商书面同意擅自退包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按逾期每日元/天支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承包期内,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它损害甲方及酒店形象和声誉的活动,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退还乙方交纳的承包保证金,且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约定被认为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年月日年月日

  承包经营合同3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性质: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在罗庄成立久泰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化工原料,能源生产,久泰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期60万吨甲醇生产,甲醇废料由乙方承包经营。二、乙方有权在久泰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内全权负责合法的经营管理,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应该在每月的废料全部销售,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否则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在承包期限内有权以甲方久泰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身份对外经营。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须在经营范围内以合法的'方式的方式经营,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满后经双方同意,本合同可以顺延。

  五、双方的结算方式,由乙方每经营满_____吨与甲方结算一次,并在结算后_____天内将甲方应得的利润存入甲方账号。如果乙方在结算期满后未能按时将利润存入甲方账号,经甲方书面催告后_____天内尚未将甲方应得利润足额存入甲方账号,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_______万元整(人民币)。

  六、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不能在临沂市范围内(包括郊区县)与乙方以外其他人设立授权或者其他合作方式从事本业务,经乙方书面同意的除外。若甲方违反本约定,须赔偿乙方__________万元整(人民币)。

  七、本合同违约金为_________万元整人民币,适用于本合同除第七、八条以外的其它违约情况。

  八、如有未协议问题,双方可以补充签定协议。如双方有争议问题,应本着诚信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寻求其它法律途径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包经营合同4

  发包方(甲方):新化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吴建平

  承包方(乙方):娄底市联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谟连

  为加快新化县的旅游发展,打造梅山龙宫世界溶洞极品品牌,甲方决定将梅山龙宫景区经营权发包给乙方。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承包经营范围、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一条承包经营范围:

  新化县移民局梅山龙宫风景管理处经营管理的梅山龙宫龙区项目:具体包括已开发的梅山龙宫溶洞主体,已修建的龙宫广场和人工湖、停车场、码头、渡船(两艘)、电瓶车道、管理处办公楼等景区配套设施。

  第二条承包经营年限:

  本合同承包经营期限为五十年,即从2006年2月20日起至2056年2月19日止。

  第三条承包经营方式:由乙方独资承包自主经营。

  第四条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费用总额固定为人民币2亿元。本合签订后30天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承包经营费2100万元人民币(含已交的意向保证金100万元),其余的承包经营费按如下方案缴交:

  1、第21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1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2、第112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35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3、第213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4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4、第314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45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5、第415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5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从2006年开始,每年10月31日前乙方应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给甲方;乙方缴交承包款起始时间从甲方正式移交梅山龙宫景区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国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对乙方的经营、开发、资源利用进行监督。

  3、根据本合同条款内容收取承包经营费用。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如下:

  1、成立专门的协调服务机构为乙方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帮助协调处理景区矛盾,创造良好的景区环境,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驻梅山龙宫景区的公安警务室,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务。

  3、确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台及以后制订的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4、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5、应负责对现有景区经营场所的划定及移交工作;并提供已征用土地红线图及相关报批手续的复印件。

  6、应负责对总体规划控制范围的界限划定及资料的移交工作(景区的总体规划控制范围以2004年8月修订的梅山龙宫景区总体规划方案及红线控制图为准),并对景区的规划控制工作进行重点保护和监管;在景区规划控制范围内,除乙方可按规划建设旅游及配套设施外,其它任何部门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种建筑物。

  7、应保证梅山龙宫景区建设的项目及移交资产、土地的合法性。

  8、景区承包前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9、负责处理原景区管理处签订的有关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终止、合同改签、违约赔偿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内,为保证乙方权益和梅山龙宫景区的唯一性,甲方不能批准在新化县范围内重复开发与梅山龙营同类型的溶洞项目。

  11、负责提供能安装10001600KVA变压器的高压线路到景区范围内给乙方使用,保证乙方的用水、用电享受当地的最优惠价格。

  12、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在10天内组织人员清点梅山龙宫景区的资产和有关资料,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梅山龙宫景区内所有资产、有关资料顺利移交给乙方使用。

  13、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及时解除梅山龙宫景区管理的现有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并配合乙方根据工作需要重新签订部分员工的劳动用工合同。

  14、甲方应配合和支持乙方以开发梅山龙营的名义向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旅游开发项目经费,所争取的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15、负责征地、拆迁、补偿及安置等的有关事务性工作。

  16、应协助乙方办理梅山龙宫宣传广告牌业务,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高速公路沿线、国道沿线及县内地方公路旁的广告位,以提高梅山龙宫景区的知名度。

  第三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对梅山龙宫景区项目进行自主合法经营管理。

  2、有权将梅山龙宫景区内的经营项目进行承包管理。

  3、有权享受甲方出台的有关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合同履行后前五年内,乙方的景区建设项目行政性收费全免,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

  4、有权根据需要申请对景区整体规划进行调整,分期开发利用与改变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程序报批。

  5、有权自主决定景区的内部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员工就业。

  6、在同等条件下,对新化县其它景区的承包经营权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乙方的义务如下:

  1、景区溶洞的旅游资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实履行保护管理景区内溶洞旅游资源的责任。

  2、加强景区配套景点、设施的建设,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乙方确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区建设的资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3、乙方每年应有一定资金投入景区旅游项目品牌的宣传推广工作,努力提高梅山龙宫景区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内,乙方应每年向甲方免费提供5000张参观梅山龙宫溶洞的门票,但甲方应指定县旅游局代表政府领取该赠票(当年有效)。

  5、如梅山龙宫景区需要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文化遗产、景区承包经营合同景区及国家地质公园等,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不得将甲方的景区资源、土地使用权和移交的固定资产进行抵押融资。

  第四章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违约金;守约方并可视情况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收回梅山龙宫景区经营承包权,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缴交的承包款无偿归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在规定的缴款期限超过一个月未及时足额缴交经营权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将甲方的景区资源抵押融资的;(乙方自建酒店、别墅、商场等固定资产投资不在此范围以内,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资而不需甲方同意。)

  3、经评估核实,乙方在前5年内累计向景区的所有投入少于3000万元的。

  4、违约终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条台唯甲方原因农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赔偿等问题所引起的纠纷而影响乙方经营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规定的时间向甲方缴交了第一期承包金2100万元人民币,如甲方未能按时完成移交工作,延误乙方的经营超过30天时,乙方可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除应将已收的款项(含利息)如数退还给乙方外,应承担违约责任,按违约规定的条款进行处理。

  第五章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条

  第2款所规定的景区建设投资额,甲方应在每年年底奖励给乙方人民市100万元用于景区建设;合同履行后的第二个5年,甲方应在每年年底奖励乙方人民币100万元用于梅山龙宫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条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驻人员进入梅山龙宫景区管理处开展交接前期准备工作,双方人员配合办理相关的转移登记手续,并在15天内完成整个项目、资料的交接手续。同时甲方原有工作人员应由甲方及时给予安置离开(乙方需重新聘请的除外)。

  第十五条如属景区移交前的甲方签订的各种合同、未履行完毕的事务出现争议时,甲方应自行负责处理,由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如造成乙方无法经营时应及时终止本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景区内经营特种项目的申办、报建等手续,以保证乙方能根据发展需要顺利申办到景区的各项合法的特种经营项目证照。

  第十七条在合同期内如遇地震、水灾、台风或战争等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景区内的资产重大损失,甲方可视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当年的承包金额,并根据乙方的实际损失从国家救灾款项中给予适当的补偿。

  第十八条合同期内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变更、区域划分的改变而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在国家法律或政策的许可下,甲方可将梅山龙宫景区整体转让时,乙方享有优先的受让权。

  第十九条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需要征用梅山龙宫景区项目时,甲方应将乙方应得的征收赔偿款分配给乙方。

  第二十条在承包以经营期内国家征收土地时,征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区内的景点或乙方投资的项目时,甲方应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强行征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征收范围内的投资款,双方协商同意的应另当别论,但征收到乙方投资的固定资产,台如酒店、别墅、商场、道路等设施按评估价如数赔偿乙方。

  第二十一条新化县城梅山龙宫景区的陆路、资江河水路旅游专线,在符合法律法规定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营权,并由新化县政务中心代办一切手续。

  第二十二条景区规划范围内的国有水淹地,在不影响行洪和确保河堤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请无偿用于停车场、道路建设或进行平整绿化。

  第二十三条为加强梅山龙宫等景区的全县旅游品牌推广工作,推动新化整体旅游项目的开发,甲方承诺实施旅游活县战略20年不变,每年从财政资金中安排1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全县旅游规划、宣传、促销、人员培训工作,并以每年10%幅度增长。

  第二十四条在本合框架内,乙方有权自主将梅山龙宫景区经营的子项目进行经营权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产生的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与本合同的甲方无关;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经营承包合同应抄送给甲方备案。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满后,乙方独立投资的房产(如酒店、别墅、商场等)由甲方按评估价收购,具体方式在合同期满前一年开始由双方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所得价值款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一次性交还给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资产,乙方有权继续经营或自由转让;所有景点设施及配套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条甲方负责对现有核心景区内民房的拆迁、安置的事务工作(具体拆迁数量由甲、乙双方现场商定),有关拆迁补偿费按实施拆迁时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的标准执行,由乙方负责,但拆迁补偿费超出补偿标准部分及安置费等费用先由乙方垫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开始抵扣应缴的承包费。

  第二十七条双方同意原已交清费用未到期的梅山龙宫管理宣传广告牌合同应予以继续履行到合同终止。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以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机构或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后以补充合同方式对本合同加以补充,该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甲方开户名称:新化县国库集中支付局(备注:旅游开发总体规划)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新化支行

  帐号:1913010429024918051

  开户地址:湖南省新化县城

  甲方:新化县人民政府

  乙方:娄底市联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xx年x月x日

  承包经营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有关服务项目的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合作方式

  甲方允许乙方以承包经营方式,在甲方营业区域内为客人提供按摩服务项目。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合同履行结束后,根据双方合作情况,乙方享有承包经营权。合同正常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提成比例,不得更改合同正常履行的期限(如有特殊情况,须由双方提前20日作出书面提议)。

  第三条:结算方式

  1、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对所有提供服务的客人都必须通过消费单的形式录入电脑,由客人统一在甲方收银台进行结帐。甲方为乙方每日提供客人累计消费清单,如有差异,双方共同进行核对。甲、乙双方每天结算一次费用分成,

  2、乙方人员出售各类会员卡公司应按公司制定的员工提成标准办理,费用与各类按摩同期结算。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合法经营,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有损害酒店利益和名誉的行为,若因违规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有权利制定乙方开展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规章制度,制定工作休假时间安排。

  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员工提供住宿,工作场地待钟休息间、淋浴间,确保各类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新员工做系统的入职培训,包括技术培训。

  5、甲方有义务提供乙方开展经营活动所需要的经营场地及各种设施工具。

  6、甲方有义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方负责设施、设备及物品中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更换,但由于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更换费用。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自行负责技师的招聘并承担技师的报酬等费用,自费负责技能及仪容仪表的培训工作,自费负责技师的培训教具及服务装备。

  2、乙方必须严格规范所聘技师的服务操作,技师必须在甲方规定区域内为客人提供规定服务,不得为客人提供有损甲方利益的服务。

  3、乙方必须保持相关服务区域达到严格的卫生标准。

  4、乙方聘用的技师应根据甲方要求定期参加卫生体检,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费用乙方自理。

  5、乙方应当加强对技师的管理工作,不得私自侵吞甲方或客人的财物,不得擅自使用专为客人提供的客用设施。

  6、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前必须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元整(),保证金应当于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一次性退还乙方。

  7、乙方及聘用的技师应当维护甲方企业形象需要,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

  8、乙方根据场地需要随时调配人员数量。

  第六条:违约责任及纠纷的解决

  1、同履行期间,若有一方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合同,应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方可执行。

  2、本合同履行期间,若有一方使用威胁暴力恐吓等手段,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赔偿损失。

  3、关于双方因为本协议的用语和有关协议所触及的法律条款,在合理的解释下,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利用一切合理以及多方面的方法和手段共同努力,友好协商解决所发生的争端,若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应通过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为最终结果,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如有修改本合同的内容,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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