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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公证费的收取方式

时间:2019-04-30 12:24:02 借条

借条公证费的收取方式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只要属于公证受理的范围,都可以到相应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对于借条的公证,公证机构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公证。公证费用的收取标准需要参照公证法规确定。下面,小编为您介绍公证费的收取标准。

借条公证费的收取方式

  借条公证费用怎么收取?

  根据司法部《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证明民事协议,每件收费100--2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

  经济合同公证的收费标准:

  标的额20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

  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

  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

  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

  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

  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

  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

  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

  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公证的程序规则: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公证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但委托、声明、赠与、遗嘱扶养协议、遗嘱、收养等与公民人身有密切关系的事项,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2、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身份、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申请公证的事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备或者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有疑义的,公证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举证有困难的,公证机构可以接受申请人的委托,调查取证。

  3、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证事项,公证机构应当在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15日内出证。疑难复杂、申请人举证不足需要调查核实的公证事项,出证期限最长不得超60日。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证机构无法工作的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期限。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应当拒绝公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一)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

  (二)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应当终止办理公证:

  (一)因申请人的原因致使公证机构在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内无法出证;

  (二)公证文书生效前,申请人撤回公证申请;

  (三)申请人死亡或者申请公证的法人、其他组织终止,继续办理已无意义。

  6、公证机构负责公证审批的人员批准公证文书的日期为出证日期。公证文书自出证之日起生效。

  7、公证文书由申请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到公证机构领取;到公证机构领取有困难的,可以由公证机构邮寄送达。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领取公证文书,应当在公证文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者盖章。邮寄送达的,以邮寄回执上注明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8、公证机构发现出具的公证文书不真实、不合法的,应当予以撤销。

  司法行政部门发现本行政区域的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文书不真实、不合法的,应当责成公证机构撤销,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9、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撤销公证文书的,公证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撤销或者不予撤销的决定。

  10、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公证机构作出的不予受理公证申请、拒绝公证、撤销公证文书或者不予撤销公证文书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对于民事领域的公证,还是需要细分到具体的公证范围,一般经济类合同的公证还是需要按照标的额执行。对于公证的程序规定小编在上文中也已经为您整理出来了,希望你在阅读本文后,对于公证的费用以及公证的流程都有一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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