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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合同

时间:2020-07-02 16:16:30 建筑合同

【推荐】建筑合同汇总7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建筑合同汇总7篇

建筑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 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劳动合同终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当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终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劳动合同终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四)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岗位上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五)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六)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产特点不能按照前款执行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

  三、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七)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执行以下第____种方式:

  1. 甲乙双方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日、小时)工资为____元。试用期的工资为____元/月(周、日、小时)。

  2.甲乙双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__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计入乙方工资。

  (八)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__日支付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九)甲方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支付乙方的工资不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十)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

  (十一)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十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劳动安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其他劳动条件。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十三)甲方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在施工现场,甲方必须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十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餐饮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l46—20xx)。

  (十五) 甲方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告知乙方。甲方和乙方都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乙方发生工伤时,甲方应当采取措施使甲方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纪律

  (十六)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劳动规章制度,应当在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之前告知乙方,并有乙方签字为证。

  (十七)乙方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对甲方违章、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十八)甲方可以对乙方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十九)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二十二)本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十三)解除或者终止本劳动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七、经济补偿与赔偿

  (二十四)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执行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关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乙方根据《劳动法》第32条第(二)、(三)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按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二十五)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的,应补足低于标准部分。

  八、其他约定

  (二十六)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劳动争议处理

  (二十七)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者调解无效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甲方工商注册地或者施工地,下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劳动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约须知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甲方支付乙方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3、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

  4、社会保险费按国家规定缴纳,双方不能协商约定。

  5、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2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 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项执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 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人民币)

  ¥: 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 执行

  (1)国家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 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 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 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 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 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

  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2、乙方的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者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由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

  (3)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各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在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九条 有关材料的约定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对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增加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有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材料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5、甲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乙方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

  第十条 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的方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 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为: 。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第十二条 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 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 ;

  (2)其他方式: 。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

  支付次数支付金额

  支付时间

  第一次: %

  元

  大写:

  第二次: %

  元

  大写:

  第三次: %

  元

  大写:

  第四次: %

  元

  大写:

  工程验收后 天内付清。

  3、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则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交纳。

  4、增加的工程项目,经双方签署增加协议确认后,甲方应就该增加工程项目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增加项目总造价的30%,另外的70%实行分期付款,甲方应在每个月的前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项目造价大于人民币壹万元的,则甲方应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第十五条 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

  1、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

  月内。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对保修的其他约定: 。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行为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为:

  元,合同继续履行。发包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 元。

  3、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并经过承包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损失的,为发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的违约金。

  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其他约定: 。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经过协商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

  1、工程施工项目确认书

  2、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确认书

  3、项目变更单

  4、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单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7、工程验收单

  8、工程结算单

  9、工程保修单

  10、发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十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装修工程

  1.2、工程地点:承包范围: 等工程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工期:本工程拟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

  1.5、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

  1.6、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二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甲方指令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安全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边单位(住户)的关系。

  第四条:工期约定

  4.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2、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甲方指令、设计变更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7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2)种:

  (1)固定价格。

  (2)可调价格:按照国家工程规定和 工程建筑计价规定计算总造价,并按实际工作内容、工作量进行调整和总价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三次支付工程款:

  (1)工程进场后,支付合同总价40%的工程款 元整;

  (2)工程工作量完成80%后,支付合同总价40%的工程款 元整;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工作量经审计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工程审核总价的95%,5%的余款为质量保证金,半年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0天内审定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第七条:有关安全生产没和防火的约定

  7.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的相关法规、规范。

  7.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8.1、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8.4、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连续停工7天以上,甲方应按照国家及上海市建筑工程的有关规定向乙方怠工费。

  8.5、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竣工的,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支付延期交付赔偿金。

  8.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

  10.1、工程竣工结算

  执行上海市20xx定额;费率参照上海市发布的费率参考标准并考虑到夜晚加班施工、民工涨价因素,土建装修执行9%(记取基数为直接费)、安装执行48%(记取基数为直接费),措施费按5%执行,抹灰油漆工98元/工日、木工106元/工日、砖瓦工90元/工日、其余工种80元/工日,加班费不再另计;材料按合同工期内市场综合信息的有关价格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结算,其规格、式样、主材价格须经甲方认可。总工程款按总队审计部门审定金额结算。

  10.2、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材料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所购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及上海市有关技术及质量标准。

  10.3、工程施工中所需的场地及水电费由甲方提供,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按实结算。

  10.4、其他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盖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江苏龙坤集团有限公司(李宁体育园项目) 法定代表人:徐洪林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浦江路224号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年 月 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 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四)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 ______岗位上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五)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六)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产特点不能按照前款执行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

  三、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七)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执行以下第___种方式:

  1、甲乙双方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日、小时)工资为___元。试用期的工资为___元/月(周、日、小时)

  2、甲乙双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__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八)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_日前支付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九)甲乙双方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十)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劳动安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其他劳动条件。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十一)甲方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在施工现场,甲方必须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十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十三)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纪律

  (十四)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劳动规章制度,应当在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告知乙方。

  (十五)乙方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对甲方违章、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十六)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

  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十七)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或者相关文件。

  七、经济补偿与赔偿

  (十九)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的,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根据《劳动法》第32条第(二)、(三)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应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八、劳动争议处理

  (二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或者施工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二十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如

  下:。 (二十三)本劳动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违背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劳动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 约 须 知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 元/月(小时)。( 年度)

  4、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5、当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投诉电话: 。

  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7、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建筑合同 篇5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根据叠翠苑6#楼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并依据叠翠苑6#楼项目中标合同第条“本合同如有补充和变更以补充和变更协议为准”的约定订立本变更补充协议。除本协议书外其余合同、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均以本协议书为准(对本协议另外签订的补充协议除外)。

  一、 工程建设地址:嵩县城关镇西关村

  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叠翠苑6#楼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暂定为26518㎡(含地下室面积)

  机构类型:框剪结构,地上二十四层,地下一层为地下室

  三、 工程承建范围:

  1. 施工内容:施工图纸所含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含弱电埋管)、消防等全部工作。

  2. 施工范围:上下水、电至外墙散水外一米。

  四、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 本工程建安工程造价采用单位面积包干价,即1290元/㎡(此价格含文明施工增加费、二次运输费和其它取费及税金,不含社保

  金,社保金由甲方交纳)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34208220元。

  2. 本工程建筑面积以实际竣工面积为准。建筑面积的计算以国标

  GB/T50353-20xx为准.

  3. 本工程预算材料价格因甲方预算价与市场存在差距,甲方应按市

  场价补足差价。

  4. 本工程建安造价为包干价,在施工期间如出现材料价格波动,主、

  辅材以签约当月洛阳市嵩县造价管理处发布的信息价为准,超过

  ±5%可以调整。

  5.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增减即现场签证按08定额以实结算,

  人工费调整按53元/工日。

  6. 单位面积建安造价中不含以下项目:

  住户内的厨、卫、卧室的木门; 电梯及电梯安装、调试; 弱电调试及中央空调的安装调试; 煤气及煤气安装、调试; 卫生洁具; 景观照明; 以上各项乙方应负责工程前期的一些辅助工程及暗配管(包括 穿铁丝、线盒、钢套管、预留洞)等。

  7. 基中部分主辅材料的要求如下;

  钢材:安钢、邯钢及济钢大中型企业产品; 水泥:大厂旋窑水泥;

  防盗门:盼盼或是星高及同档次的防火防盗门; 电料管材:管材、电线、开关、插座等用大厂符合国家标准产品(乙方提供品牌甲方、监理现场认定后方可使用);

  门窗规格按图纸要求,质量按国标,塑钢材料采用金鹏、中财、海螺等同档次品牌,五金配件及不能低于新乡三力牌标准选择使用并且按图施工;

  以上主辅材料和其实材料,必须三证齐全,进场使用前由甲方认定、乙方和监理方共同考察认可并经检验复试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

  五、 双方约定:

  1. 乙方应保证按时支付民工工资,若因乙方不按时支付民工工资造成的民工堵门、上访等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五万元,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因甲方原因造成意外,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 该工程乙方不得转包。如甲方发现乙方私自转包,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并承担相关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六、 施工准备:

  施工用水、电装表计量,表由甲方安装乙方按所装计量表直接向甲方缴费。如乙方未及时缴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 工程工期:

  1、 本工程开工日期(按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为20xx年5月10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即交钥匙)的日期为20xx年5月31日。工期为750天。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不可预见

  因素外,竣工日期为有效日期。工期顺延需甲方、监理方文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2、 若因四方原因所造成停工,四方应赔偿乙方施工现场的损失以及所交工程保证金的利息。

  3、 工期奖罚办法:每提延一天,甲方按0.15万元/天为奖惩支付,累计提延一个月甲方按照0.3万元/天作为奖惩支付。

  八、 双方附加条件及责任;

  1. 甲方应保证工程正常开式和工程施工,本协议双方签字后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保管,本协议签字起10日内,甲方保证乙方进场施工。

  2. 工程开工后:

  a、乙方不得停工,四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四方应补给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b、甲方如遇资金问题不能按期支付乙方工程款,未结部分按甲方向乙方借款处理,由甲方支付该款的20%计算。

  九、 工程款支付:

  乙方应垫资至一层封顶,甲方应在一星期内付给乙方总造价的20%,以后每六层为壹个节点,每个节点付总造价的10%,最后一次主休封顶付造价的20%,主体封顶后付至总造价的70%。砌体完工粉刷工进场再付总造价的20%,全部完工达到交工条件付至总造价的97%,留3%质保金按国家标准执行壹年到期退还乙方。

  十、工程质量标准:

  1.争取创市优质结构工程,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竣工验收,若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返工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担)直至达到工程合格。

  十一、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安全目标杜绝伤亡事故及争创市安全文明工地,严格按照颁布《建筑工程安全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杜绝死亡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资质等级:

  本工程总承包施工企业必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协议一式捌分,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各持肆份。

  发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6

  1.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合同起草、谈判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

  1.1.1“霸王条款”“霸王条款”顾名思义是一种不平等的合约。当设计院与成熟的大型房地产开发商打交道时,这种开发商会要求合同草案模板使用其公司制定设计的合同模板。这种合同中就无法避免“霸王条款”的出现了,比如双方违约时违约金的支付比例相当悬殊等。倘若经营人员的签约之前没有仔细阅读合约内容,或者在谈判时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就会因此签订不平等的“霸王条款”。

  1.1.2设计进度约定为绝对时间

  设计进度是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通过协商确定的,用来约定设计人提交图纸的时间。这个时间在签订设计合同时要求在合同具体列出,比如文件×年×月×日提交施工图设计。然而在具体的设计过程中,设计者在晚餐前一阶段的设计任务之后须有由甲方对其进行确认之后再开始下一阶段的设计工作,而且该设计还需要通过规划、建委、环保、绿化等相关部门的审查取得各种批复后才能进行后阶段的设计工作。建设方的确认时间以及各部门的审查时间都是不固定的,因此在合同中的绝对时间很容易导致设计者成为违约方。

  1.2缺乏规范化操作,法律意识淡薄

  在1991年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为后续的市场行为和建筑行业的正常经济秩序做铺垫[2]。然而工程施工合同所涉及的条款繁多而且内容繁杂,很多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没有仔细对合同内容进行分析研究,或者当事人不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定施工合同,甚至使用“口头合同”等都是导致合同条款不完善,不严谨的原因,这样的合同很可能不具备法律效应。

  1.3过分迁就业主,合同背离标书

  招投标文件和招标书是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重要的一项参考。在签订合同的实际工程中,甲乙双方通常会因为利益关系刻意避开招标书中不存在的内容和指标。与此同时,施工承包商为了项目的顺利进行不得不迁就业主,按照业主要求签订缺乏平衡的条约,而且有时候霸王条款会推翻部分甚至全部通过招投标产生的合同条款。比如对索赔处理、合同纠纷等协调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等。

  1.4合同管理脱节,缺乏专职人才

  建筑施工企业通常把重心放在招标上面,而往往对合同管理掉以轻心。很多项目管理机构的合同管理体系及操作流程均不完善,甚至都没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这样就没办法对工程项目进行精确的踪跟以及动态的合同管理。尽管建筑企业设有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部门,却缺乏专职合同管理人才,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高低不齐。

  2.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的对策

  2.1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风险观念

  增强施工企业的整体法律意识是合同管理的第一步。企业领导应该学习如何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应该认真学习《建筑法》、《合同法》等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除此之外还应该提高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意识,对于施工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要引起高度重视,并且及时制定有效措施对法律风险进行防控,尽可能的减少法律风险的发生。

  2.2建立合同管理制度,配置专职管理人员

  企业合同管理的关建在于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从而对合同管理的全过程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除此之外,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也是必要的,他们需要对合同管理中拟定、修改、谈判以及解释等涉及的知识了如指掌,精通工程技术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还应该具备合同履行和索赔等能力。

  2.3提高签约质量,依法签订合同

  对于合同质量我们需要从头开始,从而有利于经营风险的降低。首先,要深入了解所要投标的项目的理想情况、业主资金是否到位情况等,做好充分的准备,防止商业诈骗;其次还要认真分析招标文件和合同范本,防止合同中存在陷阱或缺陷。对于不平等条款,施工企业不可以就此妥协,而是应该据理力争,争取自己利益最大化。

  2.4实施动态管理,加强过程控制

  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要组建一支专业技能较强的完整过程控制小组,对将要实施的合同制定一套完整的阶段性预警、监控、应急方案,应对由于合同签订人员业务水平,法律意识而产生的疏漏,并且要及时处理好合同履行中的争议问题,协调好合同主体之间的关系。

  2.5提高人员素质,适时组织培训

  根据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能力等去选拔企业所需要的能够担任合同管理人员的优秀人才。同时对这些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责、权、利,建立竞争与奖罚机制,对工作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对工作失职,导致重大问题的人员给予相应的惩罚。

  3.结语

  合同的产生是由于商品经济,它是受法律保护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筑施工是需要和业主签订施工承包合约,还需要和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承包合同,还要签订采购合同等等,因此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显而易见,建筑施工企业应给予高度的重视。

建筑合同 篇7

  × ×大学(以下简称甲方)

  × ×建筑公司第一工程队(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建筑教学楼一幢,为使工程顺利完成,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一、工程名称:教学楼

  二、工程结构:本工程系砖木混合结构,乙方按甲方确定的图纸(见附件1)进行施工。如有变动,需经双方协商并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工程造价:本工程总面积× × ×平方米.按预算总造价为× × × × × ×元(详见附件2)o

  四、承包办法:本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的办法,一切材料均由甲方负责购办(标准见附件3)。

  五、付款办法:合同订立一周内。甲方先付给乙方50%工程款× × × ×元.其余50%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一次全部付清。

  六、工程质量:乙方按图纸施工,保证质量。如质量不符。乙方应负责重修。

  七、施工期限:本工程施工自1999年3月5日开工,至1999年1 1月1日止完工。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经双方研究,另行商订。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分送市教育局和市建筑公司备案。

  附件1:建筑工程设计图×件(略)。

  附件2:(×××大学教学楼建筑工程预算)(略)

  附件3:(×××大学教学楼建筑材料标准)(略)

  建设单位:××大学(盖章)

  代表:×××(盖章)

  施工单位:××建筑公司第一工程队(盖章)

  代表:××(盖章)

  鉴证单位:×××(盖章)

  xx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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