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快淘范文网>范文>合同范本>供货合同>供货合同
投诉建议

供货合同

时间:2020-07-04 20:01:06 供货合同

【实用】供货合同锦集五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供货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供货合同锦集五篇

供货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由乙方负责甲方 配饰设计及配饰的供应,双方共同遵守以下合同条款。

  一、委托内容:

  1、乙方负责甲方 (地点)配饰设计。

  2、乙方负责提供室内设计家具相关方案及饰品,并按甲方提出的质量、技术要求进行供货和物品采购。

  3、乙方负责所有物品、配饰的摆放、安装和调试。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合同所签的全部配饰质量应符合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出厂合格证及相关材质检测报告应齐全有效。

  2、对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及设计选型标准予以充分响应。

  3、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

  三、设计及饰品供货周期:

  于合同签定后15天内,乙方将合同所含全部物品、配饰全部送至 内,并负责安装、调试。

  四、验收标准:现行相关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

  五、交货地点:

  六、委托设计费及物配饰供货、安装费为 元整)详见一览表。

  七、付款方式:

  殷紫华饰艺术设计合同签定后,设计费、配饰供货及安装费总额为: ¥ 元(人民币) ;合同签定二日内,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合同货款的50%为预付款,计 ¥ 元整(大写: );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于三日內付给供方合同货款总额的50%整(大写: 元整)。

  八、乙方责任:

  1、负责提供室内设计方案及选购全部配饰,按合同中的质量、技术要求进行供货。

  2、负责按甲方提供的供货计划,并在合同签定的供货周期内将合同所签的全部配饰运输到 ,并承担全部运费、装卸费、安装费及运输途中的一切责任。

  3、在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更换。

  九、违约责任:

  1、凡属甲方原因给供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2、凡属乙方原因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合同 篇2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 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 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 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 合同标的

  2、1 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 产品名称为: 牌 型号的 。

  2、1、2 生产厂商为: 。

  2、1、3 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

  2、2 产品质量

  2、2、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 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 产品包装

  2、3、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2、3、2 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 个月后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供货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____有限公司供货一事,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供给乙方钢材一批,约____吨,钢材确保质量,产地不限。

  单价按现行市场价:

  一级钢单价元吨

  二级钢单价元吨

  三级钢单价元吨

  按上列单价结算付清货款。

  第二条甲方供给乙方水泥一批,约____吨,水泥产地________。甲方确保此批水泥质量,并提供厂方化验报告,水泥单价现价按____元吨结算付清货款。

  第三条我公司所供物资(钢材,水泥)价格随行就市。

  第四条乙方在我公司所供钢材入场后,乙方必须先检验合格后,方能加工使用,否则,乙方提出的一切质量问题及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若乙方检验后,钢材不合格,乙方必须通知甲方到乙方现场,双方共同取样检验,若再不合格,未加工的钢材,甲方负责退货,并负责工地来回运费)。

  第五条甲方根据乙方的材料进货单供货给乙方(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必须把提货计划____天前通知给甲方,甲方组织车辆供货,直发或库提。凡在我公司提的物资(钢材,水泥)短运费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在生产厂家正常的情况下,甲方保质,保量急时供货给乙方,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结算付清甲方所供货货物的货。

  如逾期不付,甲方立刻停止再供货,且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合同所列货物总货款的____元天的违约金,直到乙方付清甲方货款为止。

  第七条乙方在未付清甲方货款以前,不得到其它地方去再提货,若经甲方发现乙方到其它地方提货一次,甲方要求乙方立即付清所欠货款,并视乙方行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____元)次。

  第八条违约承担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承担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九条保密承担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____商贸有限公司供货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承担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

供货合同 篇4

  甲方(全称): (需方) 乙方(全称): (供方)

  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苗木采购供应合同,共同履行。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 项目情况

  1、名称:2、内容:3按实际苗木量清单结算。

  二、 供苗时间:

  1、开始日期:年月

  2、结束日期:年月

  三、 合同约定:

  1、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绿化苗木品种,数量,规格,要求具体以双方签字认可的苗木清单为准。

  2、 甲方必须提前5天通知乙方所需的苗木清单,让乙方更好的准备苗木及运输车辆,保证苗木按时供给。

  3、 乙方负责组织甲方所需的苗木(按苗木清单要求),并根据苗木情况,联系运输车辆,负责装好车,运费由甲方如实支付。

  4、 甲方负责苗木上车时,对苗木质量,数量的审核,保证苗木质量。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乙方20%苗木定金,乙方按甲方要求组织苗木出圃。苗木上车后,按上车的苗木总量支付60%,其余20%苗木款待苗木全部供应结束后,按实际供苗量结算,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按供给实际苗木量与已定苗木单价结算。变更的品种,规格双方按实确定。

  五、违约责任:

  1 、甲方根据合同按时支付乙方苗木款,若延期30天以上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同期银行利息赔付乙方。

  2、 乙方根据合同要求必须按时保证苗木供给,若不按时保证苗木供给则承担违约责任。

  3、 若临时改变方案和遇不可抗拒的自然条件而造成苗木供应不及时的情况不属于双方违约,双方协商解决。

  4、 违约金按合同价20%计算。

  六、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全部苗木供应完成,结清费用后自动失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负责人:

  乙方:(盖章)负责人:

供货合同 篇5

  耗材供货采购协议

  购货单位:马鞍山永信智能化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南京金永青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打印机配件及耗材供货问题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价格

  因打印机配件及耗材规格较多,价格受市场波动影响且甲方采购频繁但单次采购数量少,因此双方每次订货的价格可根据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但应确保价格相对稳定,甲方将不定期对市场同类商品价格进行调查以确保乙方供货价格不超过同期市场均价。

  第二条:产品的供货单位,交货方法及到货地点

  1、乙方为产品的供货单位

  2、交货方法,乙方在接到订货通知后在双方约定时间之内将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址,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对其供货产品的质量和数量合格准确。乙方送货时应携带甲方所要求表格,并由甲方接收人员核对无误后签字。

  第三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1、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应的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高等级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协议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规定,必须为正品行货,不得有假冒伪劣产品或提供以次充好的产品。

  第四条: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协议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规定以书面形式向

  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3、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五条:验收

  1、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后,由甲方根据货物的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

  2、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提出。

  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甲方在乙方按协议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完毕后,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六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出现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不合规定,乙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之内内负责调换或退货(如不能在两日内调换或退货,需与甲方商定具体时间),如因订购物品断货,乙方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可以用同等货物替代。但对于隐含的质量问题不在此限。对甲方提出异议的货物,乙方应及时进行退货、更换等处理。

  2、甲方未在收货后提出异议的,视为供方交付产品符合协议规定,但乙方依然应当履行国家有关的三包规定。

  第七条:货款的结算

  甲乙双方货款按年度进行结算,乙方在向甲方报送结算材料(含:明细单、发票),由甲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从收到报送结算材料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

  乙方的货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于接到订单后在双方约定时间之内将全部货物送达。如全部或部分逾期送达,乙方均应承担由此给甲方所带来的损失。

  2、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不履行采购协议所确定的义务,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如仍有损失的,另一方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根据情况及双方的约定,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解决本协议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协议发生异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决。

  购货单位:南京金永青科技有限公司 供货单位:马鞍山永信智能化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签字: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日

【【实用】供货合同锦集五篇】相关文章:

1.集集车站之旅

2.实用取暖办法

3.最实用的发明——电灯

4.描写“高山”的好段精集

5.描写春天的好段精集

6.《人物故事集》读后感

7.《人物故事集》读后感

8.《人物故事集》读后感

9.耳聪目明集之耳听八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