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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村留守儿童现状调研报告

时间:2020-07-20 12:12:40 调研报告

2020关于云南省农村留守儿童现状调研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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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云南是一个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四位一体”的省份,辖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2006年末总人口为448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为3747.73万人。云南现有农村劳动力2160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930万人,截止2007年6月,已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366.68万人。本报告所称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务工4个月或全年累计6个月以上,留在农村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18周岁以下的孩子。

  (一)云南省农村留守儿童的特点

  一是数量多,比例大,且呈上升趋势。根据本次调查统计,截止今年8月,我省留守儿童总数已达121.34万人,占全省1247.5万0—17岁儿童的8.98%。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时,我省农村留守儿童占全省儿童总数的比例为3.43%,七年来上升了7.76个百分点。

  二是分布广,不均衡。从统计分析,我省16个州市均有农村留守儿童,但分布不均衡,人口密度大、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多的地区,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多,所占比例高,反之则低。

  三是留守早,时间长。我省有32%的留守儿童不到6岁就留守,有53%的留守儿童在7—12岁时留守。我省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外出三年以上的占34%,一年至三年的占31%,四个月至一年的占35%。

  四是与父母联系少、见面难。我省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在省外务工的占53%,在省城务工的占17%。农村留守儿童与父母主要通过电话、书信等方式联系,经常保持联系的占46%,偶尔联系的占46%,从不联系的占8%。每年能与父母能见上一面的占30.6%,多年才见一面的占22.2%。

  五是家务繁重,自理能力增强。调查中,有45.6%的留守儿童放学回家要承担烧火做饭、洗衣服,割猪草、养猪等家务。也因此,有56.3%的教师认为,留守儿童的生活自理能力增强。

  (二)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情况

  一是以隔代监护为主,多监护方式并存。我省留守儿童主要有单亲监护(父亲监护、母亲监护)、隔代监护(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儿童自我监护、其它监护等几种,其中又以隔代监护为主,占49%。

  二是监护人受教育程度低,管教方法简单。我省留守儿童监护人没上过学的占46.8%,小学及小学未毕业的占37.7%,留守儿童父亲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50.8%,母亲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0.2%。监护人采用放任自流的管教方法的占85.6%,采用打骂教育方法的占10.3%,采用说服教育、民主教育的仅占4.4%。

  三是隔代监护者年龄偏大,生活负担重。绝大部分隔代监护人年龄在60岁以上,有的监护人要监护多个孙辈,十分辛苦,且经济困难,生活负担重。有的年老多病,不能自理,留守儿童还要为他们洗衣做饭、买药看病,甚至出现“逆向监护”。

  四是自我监护人年龄偏小,生活困难。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有部份父母双双外出务工,又无祖辈和亲威、朋友依靠的留守儿童,全部生活自理,非常艰难,如果没有学校老师和邻居的帮助,他们的生活都存在问题。

  (三)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情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整合资源,积极探索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一是把留守儿童工作纳入了“小公民道德建设暨‘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工作范围,初步形成了各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妇联牵头、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是组织召开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转发了全国妇联开展留守儿童工作的文件,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把关爱留守儿童的行动落到实处。

  三是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学校建设。2006年,我省创建了第一所“云南省流动人口、农村家长示范学校”,至今,全省创建省级“流动人口、农村家长示范学校”50所,创建全国“流动人口、农村家长示范学校”30所。“十一五”期间,我们计划再建200所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学校。

  四是组织留守儿童家长、监护人以及学校教师培训,创建了“云南省家庭教育网站”,组织家庭教育讲师团到各地举办讲座146场,累计听讲人数达10万余人次。我省家庭教育讲师团的经验被中宣部列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五大典型经验之一。

  五是积极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行动。各地开展了“代理家长”、“手拉手”、“爱心妈妈”、设置亲情电话和教师挂钩帮扶等活动,部分县、市建立了留守儿童普查、家访制度。曲靖会泽县还组建了由100名巾帼志愿者的队伍,对100名留守儿童进行“一对一”帮扶。

  但是,由于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重视不够和解决问题措施不力等影响,农村留守儿童所面临的问题依然严峻;受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的制约,各地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进展不平衡。

  二、云南省农村留守儿童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综合调研情况,留守儿童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生存环境堪忧

  一是自然环境恶劣。云南是一个多山的省份。全省土地面积山地占84%,高原、丘陵约占10%,坝子(盆地、河谷)仅占6%。这种恶劣的自然环境,一方面,有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要选择外出务工,使留守儿童数量不断增长;另一方面,在这样的自然环境中,留守儿童不仅难于接触到新鲜事物,而且上学、出行也极不方便。

  二是家庭环境欠佳。由于家庭结构不完整,留守儿童感受不到父母的关爱和家的温暖,生活枯燥;普遍存在缺乏卫生习惯,卫生状况极差;营养不良、生病后不能及时医治,生活质量明显下降。

  三是社会环境亟待改善。一方面,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影响留守儿童的生活质量;另一方面,农村社会事业投入不足,针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医疗保障缺失。

  (二)教育问题突出

  教育问题是影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首要问题,也是监护人感到最棘手的问题。调查显示,监护人认为留守儿童的最大问题是教育问题的占43.3%,其次是生活和安全问题,分别占18.3%和11.7%。教育问题,又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学习不容乐观。留守儿童相对于非留守儿童,逃学、辍学比例较高,学习成绩下降。调查显示,留守儿童经常迟到的占56.8%,从不迟到的仅有0.8%;每天都能完成作业的占35.5%,有时能完成的占40.3%,偶尔能完成的占4.7%,很少能完成的占19.5%;有14.7%的留守儿童有过辍学经历;有47.1%的教师认为留守儿童学习成绩下降。二是道德品质易滑坡。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和管理放任自流,留守儿童很难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道德品行,不良行为比其他儿童更为突出。通过问卷教师对留守儿童行为的评价,75.2%的教师认为留守儿童的不良行为较非留守儿童更突出。

  (三)心理健康受损

  调查显示,有不少留守儿童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行为孤僻等个性特征,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调查显示,有70.4%的教师认为留守儿童比其他学生更自卑,有45.6%的教师认为留守儿童孤僻,有60.8%的认为与留守儿童沟通比较困难。

  (四)安全难有保障

  留守儿童意外事故(溺水、触电、被狗咬、火灾等)呈上升趋势。从问卷看,54%的监护人认为留守儿童缺少安全感,43.1%的留守儿童认为父母不在身边的最大问题是“安全问题”。另外,受农村社会治安环境影响,留守儿童权益易受侵害。据昭通镇雄县的一个派出所统计,2005年至2007年6月,该镇就发生了15起留守儿童杀人或被杀的案件,1起吸毒案。

  存在以上问题,我们分析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原因:

  (一)政策体制滞后是制度根源。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以及与此伴生的高收费入学、必须在原籍所在地参加中考、高考等制度,使收入低廉的农民工无法负担,只好选择子女留在家乡农村学习生活,促成了留守儿童群体的不断增多。

  (二)贫穷落后是经济根源。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带来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的改变。这对于边疆民族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当地政府无力缓解农民外出与子女留守的矛盾;对于农民工家庭来说,同样因为贫困很难改变与子女长期分离的现实。

  (三)认识不足是措施障碍。总体看,各级政府对农村留守儿童关注还是不够,有的只关注农民外出务工创收和向城市转移,对留守儿童问题却知之甚少,有的甚至认为留守儿童是农民工自己家庭的事情,没把它作为一个社会问题来看。这种认识和态度,直接导致当地没有对留守儿童采取任何措施。

  (四)关爱不够是直接原因。监护人也是家庭留守者之一,他们不仅要负责整个留守家庭的正常运转,还要对留守儿童的生活进行照料。隔代监护人,他们年龄已经较大,身体多有疾病,加上缺少文化知识,思想观念守旧;单亲监护因家庭缺少了劳动力,因此对留守儿童管教普遍缺乏耐心,打骂体罚留守儿童是常事;其它监护方式,对于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则更加不利。

  (五)教育资源短缺是重要因素。一是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不足,教学资源严重短缺。二是学校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缺乏规划,应对措施乏力。三是教师与留守儿童及其家长沟通有限。

  (六)责任感缺失是农民工自身原因。对部分年轻的留守儿童父母,他们在经济利益与子女教育之间取舍的偏差,不再安于农村生活现状,对农村的家庭责任感弱化,使得一部分家长忽视或顾不上照料儿童的身心健康。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建议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一个艰巨而紧迫的重大社会问题,目前,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刻不容缓。综合调研情况,我们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统一思想形成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共识。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农村可持续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把各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要求上来,努力形成各级各部门共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思想共识。

  2.建立健全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各地都要尽快按中央的要求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机构,积极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妇联协调、全社会参与、覆盖城乡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3.科学制定农村留守儿童的工作规划。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科学制定整体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近期和中长期工作内容及目标,循序渐进,推动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

  4.认真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在基层得到落实。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推进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把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基层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督查,切实把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做得深入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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