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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

时间:2020-05-25 20:28:33 代理合同

关于代理合同10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代理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代理合同10篇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帐,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签定以下协议:

  一、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二) 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三) 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四) 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代理记帐合同。

  二、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 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三) 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四) 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予以解释,合同范本《代理记帐合同》。

  三、业务范围: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要符合《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税务部门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4)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在每月月度结束后15 天内,向甲方报告核算结果和会计报表;

  6)对委托方有关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并可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提供财务分析报告;

  7)如委托方需要变更工商营业执照的有关内容,并相应变更国税和地税登记内容的,按市场价格的70%收费。

  四、代理记帐收费: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帐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 元,按月支付。

  另外,每年一次性收取150元帐簿费。

  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 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终止:

  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单位(甲方)注册的______________商标,因业务需要,特委托______________(乙方),在中国境内,为其进行________商标监测代理的法律事宜。此合同(或电子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保护。

  一、监测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测内容:甲方提供注册商标证、营业执照或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乙方全面监测甲方同类商标的品牌名称或品牌图案,及时发现恶意抢注、无意抢注相似商标或他人恶意贴牌的违法现象发生。

  三、监测时间: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沟通方式:乙方在商标监测期间,若监测到有关甲方同类相似商标申请时,须及时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尽快协商后,代为甲方办理商标异议法律事宜(商标异议费另计),以第一时间对他人恶意抢注、贴牌或无意抢注的相似商标提出异议,全方位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

  五、监测费用:商标监测费rmb______元/类/标/年。商标监测共______年,合计rmb______元。

  六、付款方式:甲方将全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单传真到乙方,乙方确认后开始为甲方执行本代理合同的高质服务。

  七、违约责任:乙方有权在商标监测到期后,停止为甲方进行商标监测。乙方为甲方进行商标监测期间,出现商标异议即他人相似商标注册成功时,乙方全额赔偿甲方商标监测费用。双方均不得泄露该计划秘密,违者处罚总款____%。

  八、仲裁:以上合同内容,双方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争执时应及时协商解决;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应提交双方确认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九、其它: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分,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深圳市毅颖专利事务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申请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代理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此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申请商标的详细资料,包括: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商标的图样(每个商标11张,如保护色彩还需交11张彩色图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并在《注册商标申请书》及《商标代理委托书》上加盖公章。

  二、 支付乙方申请所需要的费用:

  检索费:260元

  注册费:2200元 大写: 仟 佰元整人民币。

  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请商标所需要的详细资料及加盖公章的《注册商标申请书》及《商标代理委托书》,并确定上述费用到位后,申请程序启动。

  三、 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如果出现官方审查意见或被驳回等有关事宜,因存在时效性问题,故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或电话等通知后在不超过五个工作日内给到乙方处办理有关事宜,预期不来办理,至使申请失效,乙对不负任何责任。

  四、 若因乙方失误造成的申请失效,乙方应退还甲方申请支付给乙方的代费

  (不包括官费)。本协议自签定正合同之起生效。

  五、信息资料

  甲方 (签字)机构代码/身份证:

  乙方(签字)

  地址:

  银行帐户: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八卦岭支行

  电话:

  邮编: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纯净水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为原则,就乙方向甲方供应“皖晶”牌桶装饮用水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饮用水品牌、数量、价格(根据双方约定的桶装水价格具体填写)

  1.在合同期内,甲方必须为乙方生产的“皖晶”牌饮用水的校园代理,甲方不得单方改为其它品牌或与其它品牌饮用水签订代理合同;

  2.乙方向甲方所供饮用水规格均为桶装 L/桶,纯净水单价 元/桶

  二、品质保障

  1.乙方为甲方所供饮用水质量,纯净水须符合国家标准GB17324----20xx,矿泉水须符合GB19298---20xx标准,且能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认证)、产品检验报告、卫生许可证;

  2.若非由于甲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所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对其产品质量负全部责任,

  三、包装、运输及相关服务(根据双方约定的水桶供应方式具体填写)

  1.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饮用水桶 只用于周转,如有损坏、丢失、污染,甲方按人民币30元/桶的标准赔偿乙方;

  2.甲方保证全年365天不间断对客户的服务,每天送水服务时间:___

  3.甲方人员应按照《服务部送水员标准作业程序文件》为客户提供送水服务。

  四、 价款结算

  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和水票后以现金或支票方式结算。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执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六、合同终止条件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以下原因,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1.由于乙方经营不善,不能再提供“皖晶”牌饮用水;

  1.2乙方产品质量下降,达不到国家相关标准;

  1.3甲方发现如饮用乙方产品出现身体不适,经市级以上(含市级)卫生防疫部门采样检验,确系乙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

  2、因以下原因,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所供全部饮水机及水桶。

  2.1 甲方拖欠乙方水费达 以上时;

  2.2 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代理其它品牌或与其它品牌饮用水共同经营。

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就乙方承接甲方区域销售总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 签订本区域销售代理合同 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经双方确认:甲方的 菠萝酶/木瓜酶/木瓜粉具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甲方授予乙方 菠萝酶/木瓜酶/木瓜粉区域的销售代理权,由乙方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二、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完好无损,并经乙方认可的样品品质的产品。

  2、甲方发货到市,此范围外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按乙方订货量的比例免费提供公司统一的宣传资料。

  4、甲方推出新产品、调整市场价格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二)、乙方

  1、乙方需在销售区域内尽力拓展客户,并严格执行甲方的产品政策和价格政策。

  2、乙方尽力维护甲方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及产品的品牌形象。

  3、乙方应至少每一个月向甲方提供同行及同类产品的情况(包括一些广告资料、价格、销售情况和样品等) 同时应向甲方汇报 当地的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 。

  三、代理保证:

  1、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权收取保证金人民币元整,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同时不予退还市场保证金。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在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相关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在该地区另寻代理商,退还乙方保证金。

  4、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

  5、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如无需续约,在无违反本合同条款情况下,可终止合同,但乙方不得在一年内代理或经营与甲方有同类或对甲方有冲击的产品。

  四、退换货:

  1、为服务广大消费者,乙方在代理区域内经营,若消费者不满意或证实属产品质量问题, 甲方需无条件提供退换货。

  2、代理期间如因产品滞销,乙方要求退换货,在提货日起三个月内,外包装完好情况下,甲方酌予协助办理,来往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销售定额:

  1、菠萝酶/木瓜酶/木瓜粉供货价为元/公斤,乙方的首批订货量最低为 50公斤,甲方给予乙方 3 个月的试销期,试销期内至少应达到元的销售额。

  2、试销期满,乙方完成甲方要求的最低销售额,本合同正式生效,否则终止。

  六、本合同另有不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签字:

  甲方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代理合同 篇6

  甲方(聘用单位): 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人才中心):______________(盖章)

  兹因甲方工作需要,决定采用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乙方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

  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内履行以下义务:

  (1)工作岗位:____________。

  (2)职责及要求:按甲方规定执行。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职业道德、技能及劳动安全教育,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确保安全、高效地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工资卡转帐形式支付乙方工资,采取(月、周、日、定额)工资制,(月、周、日、定额)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_元。此外,误餐费(______元/月)、住房补贴(______元/月)、校内津贴等视出勤及工作量完成情况根据甲方规定发放。

  2.甲方按当地标准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保险方面):养老保险金______元/月,失业保险金______元/月,医疗保险金______元/月,公积金______元/月。甲方与乙方各负担相应部分,由甲方一并交丙方到社会保险部门办理。

  四、聘期管理

  1.甲、乙、丙三方执行均应执行本《人事代理聘用合同书》的有关规定。

  甲方负责管理的事项

  (1)与人才交流中心(丙方)签定人事代理协议,

  (2)负责人事代理人员(乙方)聘用前的审核及报到手续;

  (3)负责与人事代理人员(乙方)合同的签定、管理;

  (4)按照有关规定核定乙方各项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基数,并通知有关部门向中心缴纳及时拨付;

  (5)负责与人才交流中心的联系、协调,并协助人事代理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6)核定、收取聘用合同规定的违约金;

  (7)按照有关规定协助人事代理人员评定职称,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8)负责人事代理人员在校临时档案的建立,负责将人事代理人员在校表现、职务职称聘任等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后向中心转递;

  (9)负责将用人单位与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工作关系、终止合同等的事宜书面通知人才中心;

  乙方(人事代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的工作关系、党团关系、工会关系在甲方,人事及档案关系在丙方;

  (2)乙方人员的工资福利(含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支付标准及方式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发放,原则上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教辅及行政管理人员工资、津(补贴)按校内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3)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校规校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聘用期内,人事代理人员参加学校举行的评优、考核和奖励等工作。今后在有编制及上级下达接收指标的情况下,被聘人员工作1年以上成绩特别突出,本人申请经学院批准可办理正式接收或调入手续。如有违反合同、校规校纪或考核不合格等,学校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解除合同。解除合同者,受聘人须五日内办理离校手续,交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4)聘用期内,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脱岗、脱产学习、出国(境)等。乙方如有违反合同、校规校纪或考核不合格等,甲方可以没收违约金、解除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和纪律处理。解除合同者,受聘人须五日内办理离校手续,交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5)人事代理费由乙方交纳。乙方受聘时还须缴纳违约押金(不少于______元)。解除及不续签合同的人事代理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离校手续后,学院退还其违约押金。对不按期办理手续或给由于其他原因给学院造成损失的,学院不但没收其违约金,还要追究其赔偿责任。

  (6)聘期结束前一个月内,学院和人事代理人员根据工作情况,可以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不续签合同者,按上述解除合同的有关规定办理;

  (7)甲方不提供住房。

  丙方(人才交流中心)受甲方委托实行人事代理的具体内容为

  (1)办理人事代理人员的流动等相关手续;

  (2)办理人事代理聘用合同签证;

  (3)办理乙方的档案保管、利用和转递等档案管理工作,并保留人事代理人员的原身份;

  (4)经甲方书面同意,为乙方出具结婚、计划生育、公证证明、进修证明和办理出国(境)等手续;

  (5)按照有关规定为人事代理人员代缴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6)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代理人员的职称评审;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调整人事代理人员的档案工资;

  (8)按照有关规定为人事代理人员办理集体户口的落户手续;

  (9)三方协商同意的其他人事代理内容。

  2.聘用期间,乙方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由丙方代理,所需代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3.聘用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续聘合同另行签订。

  五、在聘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但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方。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情节较为严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须撤消岗位的,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补偿金后可以解聘;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5.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6.按照国家及甲方有关规定可以解除聘用关系的。

  六、甲、乙双方聘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乙方自谋职业,乙方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由丙方管理。

  七、甲、乙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合同终止不再续聘或解除合同的,乙方须按协议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八、本合同在执行期间产生的争议,由丙方负责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请上级人事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九、乙方若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按甲方人事代理聘用人员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其他未明确的,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合同期限届满,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聘用关系终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用人单位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受聘人签):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丙方(人才交流中心盖章):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7

  甲 方: 乙方(居间人):

  委托人: 委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共赢的原则,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山西省太钢铁矿石基建剥离工程项目,代理甲方与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部)”直接洽谈,并向甲方提供关于该项目资料和相关信息,最终促成甲方与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部)签订该工程项目的土石方剥离工程施工合同。

  2、土石方工程总量4000万—5000万立方米。

  3、价格每立方米26元/㎡以上。(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价)。

  4、乙方如不能完成甲方与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部)签订工程合同,乙方仅为甲

  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商、撮合等服务,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接受委托后须向甲方提供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的正式信息及文字资料。(内容包括此项目工程合作条款,工程清单、总价、土石方运输距离等)。

  2、乙方承诺介绍甲方与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部)必须签订该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如果乙方不能使甲方与此项目签订正式合同,乙方无权取得居间的任何报酬,并承担甲方为此而产生的资金移动金额万元的损失补偿。

  3、乙方在甲方达成与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的义务,在甲方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工程建设方的各项关系。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书、营业证等相关资料,并按要求派员参与和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部)签订专业施工合同。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中铁十九局集团

  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部)按合同条款党的条款执行,甲方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甲方与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部)合同签订后,则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居间报酬。甲方如未能及时支付,则按未及时支付金额的 %补偿给乙方。

  三、居间报酬的计算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居间费一次性 万元。

  2、乙方确保甲方与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部)土石方施工合同总量在4000万立方米以上的基础上,甲方支付 万元。

  3、甲方与此项目建设正式合同签订后,支付 万元,剩余的待建设方通知机械设备进施工场地后,三个工作日付清余款。

  4、甲方将居间费按乙方指定的单位帐户汇入帐户。

  四、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在居间过程中获得甲方秘密(双方认为此秘密直接导致工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内容),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居间报酬。

  3、甲方违反保密义务应向乙方无条件支付居间报酬。

  五、合同终止

  居间合同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终止。

  六、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提交工商行政仲裁委员会仲裁,并由守约方所在地申请法院判决。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按印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洽定人: 洽定人:

  委托人: 委托人:

  签订地址:签订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代理合同 篇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

  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在保定地区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双方保证自己是合法存在的法人组织,具有经营与经销本合同指定产品的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

  第二条,代理销售区域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行政区域为:保定地区的城镇与农村市场。

  2.乙方同意为上述指定区域之代理商,并承诺全部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

  第三条 合同期限、首期季度销售额、年度销售任务及奖励.

  1. 本合同有效期为( ),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本合同期满,乙方可以申请续签,但应提前( )天书面告知甲方。同等条件下将有优先权续签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范围和代理系列产品的权利。

  3.年度销售任务及奖励见附件

  第四条产品采购及付款方式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一批足够的货赊销给乙方,乙方把第一批货作为底货铺在市场上,当市场产生销售须补货时,乙方须及时向甲方现金订(大写: ¥ )元的货。第二次进货时付清甲方的铺货款,且付本次的50%的货款依次类推。

  2.订货时乙方应向甲方指定办事机构发出书面订货单,订货单应以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甲方收到订货单后经确认该笔订货是否有效。如确认订货有效,则每份订货单及确认函均构

  成一份独立有效的买卖合同,本合同有关付款方式,交货等相关条款可视为对该独立合同的有效补充。

  3.货币结算单位为人民币,付款日期均为货款已到达甲方账户的日期。

  第五条 交货与运输

  1. 乙方书面订货单得到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3---7个工作日内发货。

  2. 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不可预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使甲方不能按时供货或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款的情况除外。

  3. 甲方负责货运至乙方仓库并承担相关费用。

  4. 乙方提货时必须当场开箱验货。如发生货物缺失、破损等,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并由相关承运部门提供货品缺失、破损证明,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六条产品质量

  乙方在销售中因甲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均可向甲方申请免费调换,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甲承担。

  第七条产品退、换货政策

  1.在产品销售过程中,若非乙方原因产生包装破损,褪色等一切可能影响产品正常销售的问题,由甲方负责调换。

  2、当乙方因自身销售或市场原因须对产品进行调整,可以向甲方提出退换货的请求,甲方经对实际情况核实后,可以按照合同给予乙方退货还款。

  3、退款标准为乙方原采购货品金额的100%,同时退货产生的包装,运杂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产品价格调整

  为充分保障经销商的利益,甲方在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时,将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1.保证产品价格体系正式调整前七个工作日将价格调整信息通知到经销商。

  2.对于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前(以正式执行调整后的新价格体系日期为准)已经发生采购的经销商,不负责对经销商已经采购的全部调价后产品进行差价补偿。

  第九条双方其他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有建议和指导乙方实施甲方制订的市场营销方案的权利;

  2有核定乙方特约经销区域及特约经销产品市场最低售价的权利;

  3有审核、规范乙方进行产品广告宣传的权利;、

  2. 甲方的义务

  1在乙方完成季度采购任务后,向乙方出据代理商证书及证明,维护乙方作为代理商的正当合法权益。

  2向乙方提供产品销售时所需的营销、技术和广告宣传资料及相关的产品认证证书。 3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区域范围内进行其代理经销产品的市场开拓与销售工作时, 甲方需按照本公司市场支持方案中的相关条款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培训支持、广告支持等相关配套服务。

  4向乙方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

  5协助乙方做好货物托运及调换工作;

  6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和规范市场秩序;

  7严守乙方的业务机密。

  3.乙方的权利

  1享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代理经销产品在产品特约区域的经销权;

  2享有甲方市场营销方案的一切奖励条款规定的权利;

  3享有按甲方客户服务方案的一切支持条款规定的权利;

  4.乙方的义务

  1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经营证件,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进行守法经营;

  2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在甲方指导下处理好代理经销区域内产品终端用户的投诉与相关服务请求,并做好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配合工作;

  3严格遵守甲方市场营销方案中关于市场营销秩序维护及经销商行为约束方面的相关规定;

  4不得擅自生产、伪造甲方之产品,并要协助甲方做好保护甲方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工作;

  5保持与甲方的持续沟通,及时反馈各种市场营销信息;

  6乙方印制各种针对甲方的宣传资料前必须呈甲方审核,并经甲方书面许可后方能发布; 7遵守甲方颁布的年度营销方案、客户服务方案,并积极支持配合甲方组织的各项活动;

  8不得以甲方名义与第三人签订经济合同或从事其他民事行为,甲方亦无须为乙方与任何第三人发生的经济或民事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合同修改、终止

  1.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材料(合同变更简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宣称此种情况存在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收到上述通知的一方未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本合同特别约定除外)令双方共同满意地纠正、补救或消除这种情况,则申诉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并立即生效。在上述30天期限内,双方仍应继续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

  2、1 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及合同相关附件之约定;

  2、2 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无论是强制性还是自愿性);

  2、3 出现不可抗拒力的情况,以至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

  2、4 一方在公众场所、传媒等攻击另一方的形象和声誉,或自身公共形象严重败坏。

  3、经双方书面同意,可提前终止合同。

  第十 一 条,其它

  1.本合同附件及双方已明确约定的有书面形式的关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 双方已明确约定的有书面形式的有关条款,与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有重复的,以合同内容为主。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及甲方向乙方发第一批货后方可生效。

  6.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月 日日期: 年月

代理合同 篇9

  生产商:xxxxx(以下简称甲方)

  经销商:xxxxx(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产品有关事宜,共同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经销方式

  1.1. 经销级别:xxx级总经销商。

  1.2 经销区域:经甲方考察合格, 授权乙方为 xxxx总经销商。

  二、付款方式:

  2.1代理价:

  2.2付款方式:

  三、品质责任及退换货的规定:

  3.1甲方提供给乙方之产品质量,一定是符合产品制造规范要求之内之产品,如乙方需求在产品制造规范范围之外产品,临时协议另拟。

  3.2倘若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乙方应在收到货后3日内及时通知甲方,请求更换。

  3.3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经甲方和客户技术人员共同鉴定后,确属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四 、甲方责任及权利

  4.1 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及相关资料文件。

  4.2 甲方承担 _____台以上的长途运输费用,订货数量不满____台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4.3 甲方不得在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在授权区域对授权产品另设代理商。

  4.4 甲方为乙方调换在有效期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有关质量问题的产品。

  4.5 甲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半年内,因乙方无法经营下去,可办理完好包装产品及质量的退货手续;超过半年,甲方不受理。

  4.6 甲方无权调整对乙方出售的价格和零售价格;在甲方向乙方市场或中央、全国级媒体投入广告时,亦随时通知乙方调整价格(书面传真通知有效)。

  五、乙方责权及权利

  5.1 乙方必须遵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进行市场营销工作。

  5.2 乙方有义务和责任维护甲方产品的形象。

  5.3 乙方必须在授权区域内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否则视为窜货、冲货;

  5.4为便于甲方有计划组织生产,乙方若需要产品时,必须提前___ 天通知甲方,并列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并标明到货地点和时间。

  5.5乙方可委托甲方发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产品发到乙方指定之收货地点后,提货所发生之费用由乙方承担。

  5.6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获得甲方授权区域及产品的代理权;

  5.7 乙方有权优先取得甲方系列产品的代理权;

  5.8 乙方有权建立下级代理商网络,享受其中的差价,甲方发展乙方的下级代理网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其差价;

  六、违 约

  6.1 在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若在同一地区重复授权代理商,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提出索赔。

  6.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必须在终止合同时或收到守约方发出的《终止合同决定》之日起,双方在十五日内结清全部款项,否则,违约方每天向守约方交纳应付款总额1%的滞纳金。

  6.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或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立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xxxxxx 乙 方:xxxxxx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公): 盖章(公):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本合同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品牌,开办“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事宜,双方同意订立下列合同条款。

  第一条 总则

  1、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2、 乙方需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依法纳税。除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外,甲方不参与乙方经营中的具体管理。

  3、 在乙方确认和遵守甲方统一的“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及“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统一运作管理模式的前提下,乙方自愿和“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开展合作经营活动;甲方以此为条件给予乙方授权经营资格。

  4、 在合同期间,乙方可以使用甲方的公司标识、服务标准及有关的标志、标签和招牌等甲方统一的“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及“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统一运作管理模式。

  第二条 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1、“公司标识”是指带有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统一标识的公司店面形象和服务标志等全部营业特征。

  2、“公司形象”,指甲方成立以来运用“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的经营技术资产,取得的被社会广泛认知的信用,及由此而取得社会共识的甲方具备高知名度的企业品牌。

  第三条 乙方授权资格的确认

  1、 乙方必须依法登记成立独立性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 乙方应具备符合本行业经营资格准入的相关兴趣或条件。

  3、 乙方必须遵守和维护甲方“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及“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统一运作管理模式。

  第四条 乙方店址确定

  1、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 省 市 区(县) 街(路) 号开办经营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 店。

  2、 为规范与保障整体市场经营,甲方不得在 区域范围内自设或开设第三方的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

  3、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月或连着两个月没有形成正常的销售业务者,公司视其为自行放弃,将退还其合作创业费用,收回其区域代理资格,批准他人签约开店。

  第五条 特许经营权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授权资格后,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并给予乙方经营的支持与协助。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支持的方式由甲方以书面文字确定。

  2、 乙方需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服从甲方统一的工作室作业规范与管理守则。

  3、 合同终止后,如不再续约,乙方则不得继续使用甲方的“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

  第六条 乙方的经营证照办理

  乙方应自行办理保健食品、营养食品、日用品等经营项目资格(费用自理)。

  第七条 质量条款

  1、甲方产品质量符合企业标准。

  2、甲方产品质量保证条件:

  (1) 不得与有毒、有害或其他污染的物品混装、合运,长途运输必须有适当的保护,防止日晒雨淋。

  (2) 贮存在避光、阴凉、干燥处,防止受潮受热。

  3、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符合上述质量标准的产品,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直接经济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4、乙方必须按甲方提示的产品质量保证条件中的规定妥善储存、运送甲方产品,且以“先进先出”的原则销售产品,对乙方因违反上述两原则导致的损失与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 专卖店的选址与开发

  1、 乙方的经营地址和经营面积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再确定。如甲方已确定同意后则出具有关文件给予乙方。

  2、 为维护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形象的统一性,乙方的内外装修样式应符合甲方统一规定的标准(标准由甲方提供)。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提供的标准(特殊各案经报备核准者除外)。

  3、 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两个月内,务必将开店前工作准备就绪,甲方将进行验收,经书面确认后方可对外开业营运。如限期内未能达到甲方规定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九条 营业准备及人员培训

  1、 为使乙方能正常营业,在乙方开业前及合同执行期间甲方随时指导乙方必要的经营方法和营销策略。

  2、 甲方可在总部所在地免费为乙方培训上岗人员(包含储备店长),乙方的从业人员必须经甲方的统一培训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服务(人员薪资由乙方支付)。

  3、 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的上岗人员必须积极参加甲方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专业素质和销售技巧等专卖店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各项专业技能。

  第十条 营业期间的业务指导及监督

  1、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经营服务管理制度和相关文件。

  2、 乙方必须按甲方门店标识管理标准进行门店管理。

  3、 乙方营业期间需接受甲方专业人员的营业指导。甲方可根据乙方经营情况派专业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乙方应配合甲方所派遣人员实地了解乙方的各项经营现况。

  4、 乙方上岗人员需遵守甲方制定的统一服务规范并接受甲方营业督导人员检查。

  5、 为统一管理及完善终端服务体系,甲方专职督察员有权严格按公司有关规定随时对乙方进行日常店面、服务等检查。

  6、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与聘用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

  第十一条 市场宣传

  1、 甲方将根据市场需求,适时对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进行品牌宣传、发布电视广告、开展营销、促销等活动,提高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形象,具体方案由甲方确定,乙方应主动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统一进行宣传、促销活动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需乙方承担相应费用,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2、 乙方应致力于促进销售的宣传推广活动,但乙方在业务推广活动中,应使用甲方核准的宣传资料,不得破坏甲方整体企业形象,不得擅自夸大商品功效,进行不实宣传。

  3、 乙方后需宣传品甲方按成本价提供。

  4、 乙方自行进行市场宣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产品配送与退换

  1、 为确保产品质量,公司统一对乙方进行物流配送。配送程序:公司直接配送。物流配送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2、甲方确认订单后,应于收到乙方货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货。

  3、乙方需在约定时间、地点按时取货并验收,否则甲方将视为乙方收到货物并验收无误。

  4、乙方在收到货品后,必须在八小时内完成验收工作,如有破损或其他问题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于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明细报送或传真给甲方,否则甲方视为所交付商品全部符合要求。

  5、为确保产品质量,乙方的产品购进必须由甲方的物流中心统一配送,不得私自从其他渠道自行购进产品,也不准将产品在乙方区域外做其它模式销售。

  6、乙方开业准备前,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目录报送配送计划(要求品类齐全、确保重点品种),甲方根据乙方的配送计划准时配送订购产品至指定地点。

  7、在乙方正常营业期间内,要根据经营实况向甲方报送月商品要货计划,甲方根据乙方的月订货申请,定期配送商品给乙方。

  8、乙方应按月度需货计划(单次进货额不少于5000元)上报公司,并将货款按总款额的100%汇入甲方账户。

  9、甲方首次提供货品,乙方如接受甲方所配全部货品,在收到货物三个月内可换货。后期乙方按自行需求配货,甲方不接受任何换货要求。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店长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往返运输费用,同时必须保证换货产品:①必须距产品保质期前12个月以上提出申请;②对于已无法继续投入使用的换货须待验明原因后再由双方协商决定如何分配;③质量不是由于乙方违反第七条第四款所致。

  第十三条 店面的级别分类

  1、店面应选择在交通便利、人口集中、消费水平高的社区、综合性医院、代谢病(糖尿病)医院附近等。

  2、乙方所在城市,以一个县(区)一家实体店面为基准,以此类推。

  3、合同签订后,乙方将获得甲方提供的5000元创业基金(最低投资额度将不获得创业基金)。甲方将按乙方投资金额为乙方提供相应额度的产品,如投资5000元将获得甲方提供的价值1万元的产品;投资3万元将获得甲方提供的价值5万元的产品;投资5万元则将获得甲方提供的价值10万元的产品,以此类推。

  4、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后,除初次由甲方配货外,此后乙方提货不得低于5000元。

  5、甲乙双方在签订正式合同前,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押金 元,甲方确保乙方指定开店地点在一个月内不予其他人洽谈,待合同签订后押金转为货款。

  第十四条 价格条款

  1、乙方应配合执行公司所制订的全国统一价格体系,进行销售服务。

  2、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时,必须遵循甲方规定价格,不得低于市场价格抛售。

  3、不可抗拒之因素,如原料成本致使供货价格或销售价格调整时,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原因及相应对策。

  第十五条 账务管理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

  (1)库存商品账

  (2)销售日报账

  (3)进货单据等

  2、乙方的各项账表必须保存完整,保存期限应不少于合同期。

  3、乙方每月的3日前应向甲方上报一次真实的全月销售报表,以利于甲方的辅导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 纠纷、质量事故报告义务

  乙方在经营中发生质量投诉,由此引起的相应诉讼及其他纠纷,应尽快妥善处理,避免和减少对甲方的负面影响,并及时报告甲方,以获得支持和协助。

  第十七条 库存商品管理

  1、 为使乙方能规范商品进、销、存管理,需遵守甲方的各项商品库存管理规定,且须定期向甲方报送商品进、销、存等报表。

  2、 甲方对乙方报送的各种报表定期核对,如发现乙方报表与实际情况不符,需通知乙方改正。如有必要甲方可派督察员参与乙方商品的盘点清查工作,乙方不得拒绝。

  3、 乙方应加强有效期产品的管理,执行商品“先进先出,先产先出”的原则。甲方不承担乙方库存商品到失效期而发生的损失。

  第十八条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如乙方要求继续经营,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定合同,此合同续延一年,依次类推。

  第十九条 年度销售目标分解:

  1、年度销售目标:“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品牌保健食品、营养食品、日用品、医疗器械全系列产品的销售目标为 万元。

  2、乙方在前两个月,必须达成新成交客户300人的目标,方可取得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的经销权,否则甲方有权降低乙方的代理级别或取消代理权。

  第二十条 合同的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1、 乙方如发生以下的各项行为之一,在甲方要求下乙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其违约行为,乙方超过甲方规定期限仍无改善时,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国家关于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其它法律法规;

  (2) 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的规定及操作流程;

  (3) 乙方向甲方报送的报表和账簿失实、弄虚作假或不按时向甲方报送;

  (4) 对甲方信用形象造成重大伤害;

  (5) 妨碍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正常的销售营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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