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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

时间:2021-09-06 10:13:47 承揽合同

有关承揽合同锦集9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承揽合同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承揽合同锦集9篇

承揽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合同订立地点:

  乙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合同订立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砂、碎石、片石等地材加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地材名称及单价

  一、砂石料加工为综合包干单价,单价内含人工费、机械维修费、材料费、场内转堆费、场内装车费、所有加工用电费、机械燃油费付邮费、料具费、照明费、所有人员工资、人员进出场费、管理费、利润等。

  二、乙方在开工后,必须买好所有人员的工伤保、医保及社保。

  第二条 机械及原材料提供方式甲方提供原材料(山碴)到碎石厂现场,提供所有设备(含碎石设备_____台、装载机_____台、破碎锤_____台、挖掘机____台、电力设施、生活设施),由乙方利用路基挖方料(山碴)进行加工成甲方所需要的砂、碎石产品。

  第三条 加工砂石料质量要求

  乙方加工的砂、碎石、片石等甲方工程所需其它石材需达到国家标准《建筑用砂》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加工,其质量要求只能为甲方提出的有效粒径为标准。

  第四条 加工砂石料数量

  本工程在________时间内预计加工砂石料数量合计为________万m33,具体数量由甲方向乙方下达使用计划,乙方应按甲方下达的计划编制砂、碎石或甲方工程所需其它石材加工计划,确保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若业主中途调整生产计划,乙方需服从甲方整体安排。

  第五条 砂石料数量确认方法及价款支付方式

  一、每月_____日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月砂、碎石等用料清理汇总,以甲方签认过领料单作为计算依据制作计价单,并扣除乙方在甲方领取的油料、五金等材料总价款,该计价单由甲方计划经营部、工程部、机物部进行签认,经总工程师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并加盖加盖甲方印章,作为支付乙方价款的凭据。

  二、甲方根据计价单按80%的比例支付计量款,另____%在乙方未再甲方加工原材料后一个月之内付清给乙方,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或合同终止____个月内不计利息退还。(若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从乙方交纳的履约金及结算款中代扣代付)。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指派工程技术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实施对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试件取样、试验进行管理,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二、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其加工能力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权收回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加工承揽任务,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关系,合同终止时一次性付清乙方所有的加工产品计量费用。

  三、负责提供施工用电(高压端)引入到乙方加工场地,如有场地电机超负荷运转造成变压器损坏乙方概不负责。

  四、负责提供施工用水引入到乙方加工场地内。

  五、负责协调关系。

  六、负责下达砂、碎石等石料需用量计划,确保每天所需的石料。

  七、负责组织车辆运输吧原材料(山碴)运输到乙方施工现场,并承担运输费用(场内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在满足合同约定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对自有人员、甲方提供的设备进行合理调配,在甲方的监督下自主组织砂石料的加工等相关事项。

  一、上足本工作的生产工人,保证生产需要,负责按甲方要求组织岗前培训,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活动。乙方必须进行安全岗位培训,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操作,若出现一切安全事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在生产加工区域内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有义务配合甲方安全文明施工和迎接上级领导的检查工作。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加工出的合格产品量必须完成甲方下达的使用计划用量,因乙方原因造成生产量不能满足本工程需用量,需去其他料场采购时,价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原材料供应不足造成乙方停工需去其他料场采购时价差费用与甲方承担,且停工达______天以上甲方需负责支付乙方停工期间费用。

  二、原材料、成品(即使经检验质量不合格)或半成品仅限于本项目建设使用,乙方不得对外销售;生产线设施、设备,仅用于本项目砂石料加工,乙方不得对外承接其他加工任务。否则,乙方承担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连续两次发生上述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工作进行分包、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

  四、乙方应采取有效安全保卫措施,保障料场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的安全。若发生被盗事件,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履约保证

  提供履约保证金______万元。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法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交由思南县人民法审理裁决。

  第十一条 协议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四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甲方:

  授权代理人:

  合同订立日期:

  乙方:

  授权代理人:

  合同订立日期:

承揽合同 篇2

  承揽方:

  身份证号:

  电话 :

  定作方:_____________家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电话:

  _____________家具有限公司(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家具一批,现经双方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公正、互利共赢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产品及工价(见产品清单)

  第二条 :加工产品质量要求(依照定作方公司品质部要求)

  第三条 :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公司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定作方公司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完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公司品质部人员,定作方品质部应即时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公司生产部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四条:工资:依照定作方公司生产排单上标明的的工价结账(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依照定作方公司品质部要求验收。

  第六条: 交货时间和地点:依照定作方公司的排产日期交货。交货地点为定作方公司仓库,严格依照定作方交货流程入库,即承揽方所制作的成品均需定作方公司品质部检查验收并签名确认方可生效。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按定作方品质部验收合格的产品数据结账(平时借支除外)。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合同期间,承揽方必须严格遵守定作方公司各项管理规定,不得违反,否则定作方公司有权依照公司规定实施管理和处理。

  2、承揽方要严格按照行业操作规定和定作方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操作,以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合同期内,承揽方承诺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承揽方自行负责,与定作方公司无关。

  第九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承揽方未按合同规定(生产排产单)的时间和质量标准交付产品的,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产品质量不达标的要进行返工处理(返工费用由承揽方自行负责),经过返工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品质要求的,定作方公司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承揽方交付产品或完成产品的数量少于合同(订单)规定,应当向定作方提出报损及申请补料。定作方公司有权要求承揽方承担补料责任;

  3、承揽方无论何种因素不得延期交付产品(定作方公司欠料所致除外),不得延期.否则定作方公司有权追究因延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合同期间,若承揽方单方中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定作方公司书面申请并得到定作方公司同意并完成加工中的全部工作后方可生效。若承揽方单方中途废止合同的,视为承揽方单方违约,为此,承揽方承诺并兑现全额赔偿定作方公司一切损失。

  第十条: 定作方公司的责任

  1、提供承揽方的订单、工作场所,机器设备和材料、部份工具等;

  2、提供承揽方合同期免费住宿,水电费承揽方按实际使用自行负责;

  3、合同期间免费提供承揽方午餐和晚餐;

  第十一条:纠纷的处理

  合同期间,若加工承揽合同双方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或工程)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

  定作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_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揽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_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揽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话:________

  联络人:________

  部门:________

  联络人:________

  部门: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国家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揽甲方工程等事宜,同意签订本合同并愿忠实履行如后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________(下称“本工程”或“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________(详如本合同图说附件一)

  第四条:工程期限: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为年月日(下称“开工日”),并自开工日起计6、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

  第五条:工程总价:人民币

  第六条:付款办法

  1、乙方银行账户:________

  户名:________

  银行名称:________

  账号:________

  2、本合同总货款按下列约定支付:

  签订合同,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30%,即人民币;

  热回器及水泵到工地,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40%,即人民币;

  工程全部完工在验收之前,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15%,即人民币

  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同时乙方办妥保修证并签署保证书予甲方后,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总价之12%,即人民币。

  3、保修金条款

  本工程不需要缴纳保修金。

  乙方同意工程总价之3%作为保修金。该保修金待保修期满且乙方已履行全部保修义务时,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无息领回。

  本工程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承包方或施工方应在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履行保修义务的,乙方在未缴纳保修金或领回全部保修金后仍需履行保修义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经乙方申请,甲方应当于收到申请3日内核对本工程进度款,七日内核对保修金,并于核对完毕后20日内拨付到乙方银行账户,逾期仍未付款,由此影响之工期予以顺延。

  5、乙方请领各项工程款应付全额合法发票,并经甲方指定的监理工程师(下称“监理工程师”)会签证明。

  第七条:工程价款

  1、本合同第五条工程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成本、机具、运费、各种应付税款、搬运费、工资、安装费、一般支出费、利润、保险费、管理费、保修费、工程查验费,以及就本工程所做的试验所需各项费用及其它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各项成本与费用,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缴纳的一切相关费用除外。

  2、乙方确认并同意本合同工程总价系属确定价格,乙方不得因工程所需的材料、供应品及设备价格的涨跌,或因与本合同施工有关的工资率及其它成本费用的增加为理由而要求调整,且不得以未充分了解增加成本的因素而要求调整工程价款或请求额外补偿。

  第八条:图说附件

  1、本合同附件、议价纪录表、图样、估价单、施工说明书、工程项目书、工程进度表和乙方的执行计划,暨甲方提供的各项工程图说及规格(下统称“图说附件”),经甲方认可者均为本合同的内容,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约束力。

  2、乙方已详细审阅、了解本合同及其图说附件,并经检视工程地点,已充分了解工程位置现状及地质等,并已研判可能影响本工程的各项情况后,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规定,按甲方核准的图说附件,提送执行计划,包括工程质量管理计划和品质保证计划等,并提供各项工作所需的一切人力、监督、物料、供应品与设备,以完成本工程并提供其它各项服务。

  3、如遇图说附件均未载明,而按相关政策、同行业技术标准及国家强制性规定为应做的工作的,乙方应按照甲方或监理工程师通知施工,不得借故推诿或要求加价。

  4、乙方应依本合同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本工程,并负责取得甲方所要求的一切证照交付予甲方。

  5、图说附件和执行计划的提供日期:甲方将于合同订立时或约定日期,交付其图说附件予乙方。乙方应于合同订立日后三日内交付本工程执行计划予甲方。

  6、图说附件的保密要求:甲方提供的图说附件及本合同其它条款规定之文件或信息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了解的有关甲方的商业信息为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应维持其秘密性,并采取保密措施,而不得泄露、交付、或以其它方法提供给任何第三人。

  7、第1款所述的所有相关数据,乙方应妥善保存,工程执行阶段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若有需要,乙方均应随时提供。

  本条中关于图书附件的约定要注意:

  1、认真核实工程范围,核算工程量,特别注意工程范围是否在图纸上有明确的标注和说明;

  2、甲方提供的图书附件(尤其是标注工程范围的图纸)应为甲方签章的原件(必须有甲方签章并注明附件一字样,请注意1中“经甲方认可者均为本合同内容”),该原件应在签约同时作为合同附件由我方收管。)

  第九条:工程及材料监理

  1、乙方依本合同执行的一切工程,应随时与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协调,并接受其指导监督与管理,同时应避免本合同与乙方其它进行中的工程相互抵触而影响本工程的执行。甲方可决定与本工程施工及进度有关的事宜,包括图书附件、规格及相关文件的解释。监理工程师所做成的裁定与解释不得违反本合同的规定。

  2、履行本合同之一切工程材料,应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如甲方认为不合格,乙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取样送交双方共同认可之检验机构或实体检验,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乙方应立刻调换,因此而发生之搬运、损耗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如材料品质或等级不甚明了时,悉依甲方解释为准。

  3、甲方可指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本工程执行并具有指示乙方的权利。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甲方得随时对本工程作业进度及质量进行检查。

  4、乙方与甲方间的一切函件的正本应送交甲方,副本抄送监理工程师。

  第十条:工程变更

  1、本工程所需材料如有未尽载于图说附件内,但为工程技术或施工惯例所不可或缺者,乙方均应照做,此并非工程变更,乙方绝对不得要求变更本合同工程总价。

  2、甲方认为工程有变更的必要时,一经通知乙方,乙方应即办理工程变更。该工程变更致工程数量之增减者,其变更工程之价款的计算,仍以原定单价为准;但如系新增项目,则由双方协议新单价。倘因甲方变更计划,乙方需废弃已完成工程的一部分或已订制并制作完成之加工部件且为甲方变更计划所及的合格材料时,由甲方核定验收后,参照本合同所定单价或比照合同签定时市场料价计算之。

  3、乙方于工程开始执行后,应定期自我检讨其执行成效。若有变更应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第十一条:履行进度

  1、乙方应于第四条开工日前,以大图样与样品提交甲方核定。

  2、乙方应在第四条开工日前三日内,提交甲方核定与本工程各项工作与目标有关的详细工程进度时间表,显示每一细部工程项目的预计开工日与竣工期,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履约,定期由甲方验收,且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工程期限,完成符合图说附件所述的每项工作以及全部工程。

  3、乙方应于每周的次日送交甲方一份工作周报表,包括本工程各分项工作的最新进度时间表,叙明每项工作的现状、完工率、预计完工日期,以及如有迟延者,其迟延原因与乙方赶工计划。

  4、凡因天候或其它因素致无法如期施工,乙方应无条件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赶工弥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延长或逾期,且甲方得视需要,随时通知乙方增加工作人数及设备赶工,乙方不得拒绝。

  (此条约定过于苛刻,如确实因气候、停水停电,甲方或第三方原因等非我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我方应有权要求工期顺延,如系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我方甚至享有追究甲方造成窝工、停工损失的权利。再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其提出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赶工时,应考虑劳动法对于加工工资方面的约定。建议与对方就此条提出协商,尽量减轻我方责任和成本)

  第十二条:施工管理

  1、乙方应于工程地点明显位置,日间设置具有警示作用的装置,夜间设置照明装置,或加防护设施;对于工地附近人畜及公私财产的安全均应预为防范,工程进行期间如有损及公私建筑、路面、沟渠、街道上下的水电及通讯管线、或私有林木植物及人民生命财产者,统归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应派富有工程经验的监工人员常驻于工地,依照工程施工进度时间表,切实执行并遵照甲方的指示照图施工;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认为乙所派监工人员不能胜任时,得要求乙方更换之,乙方应立即撤换,并不得借故向甲方要求赔偿。

  3、乙方所雇的工人必需具有工作技能,倘不善工作、不听指挥或不守秩序,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后,乙方应于二十四小时之内,予以撤换,且不得再用,并不得以撤换工人为理由,向甲方要求赔偿。

  4、乙方负责所有工人的管理、安全、劳动保护、保险及给养,如有违规行为或侵害他人权益者,概由乙方负责;如工人遇有意外或伤亡情事,也由乙方自行料理,与甲方无涉。

  5、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及机具设备,甲方得于进场时检查之,且经认可的一切在场机具设备和新旧材料,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移出工程地点。

  6、本工程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监理工程师,查有与图说附件不符之处,或所做工程草率或材料低劣而不合规定者,乙方应立即拆除,并依照规定图说附件及材料,重予施工至符合规定为止。所有时间及金钱之损失概归乙方负担。

  7、凡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其它工程及临时设施,经由甲方交由其它承包商办理时,乙方与该承包商,有互相协调合作的义务;如因工作不能协调,而致发生错误、延期、或意外等事情,其一切损失乙方愿接受甲方裁决,并负责赔偿。

  8、本工程在未经甲方验收并交付甲方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在于工地的机具、材料,概由乙方负责保管与防护。凡一切非人力所能预防,或意外损坏,皆由乙方完全负责。

  (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的`,甲方应在7、日内作出回应并安排验收,超过15日甲方未作出回应或安排验收的,视为工程验收合格,已完工工程同时视为已移交甲方接管,乙方不再承担保管及防护责任)

  9、乙方或其人员因施工之过失,造成第三者及甲方或其人员身体或财产上的损害,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10、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则之规定。

  11、乙方应保证其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厂区的规定。如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厂区的规定,甲方可要求乙方撤换该人员。

  12、乙方保证施工队使用的区域,应维持环境清洁,并负保安责任。

  13、乙方各项施工应符合本合同约定,如有未约定者,则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施工,如地方部门有更为具体且有利甲方的规定者,则照地方规定施工。

  14、如涉及隐蔽工程,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未于法规规定时间内验收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打开隐蔽工程验收,如工程有任何不符合甲方规定者,打开隐蔽工程及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无问题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通知甲方验收,自行隐蔽工程者,甲方得随时要求乙方打开隐蔽工程验收,由此产生一切费用,含打开隐蔽工程、验收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继续进行其余工程的施工。

  15、乙方不得基于任何原因就本工程之一部或全部,包括已进场的或使用中的材料、设备主张任何抵押权、质权及留置权。

  16、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十三条:工程验收

  工程全部完工,乙方应将所有设备,一律迁移工地外,并清扫工地始得申请甲方验收。工程验收时,如甲方认为有开挖或拆除一部分工作,以作检验者,乙方不得推诿,并负责修复,涉及之费用比照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执行。乙方应保证工程完工质量符合施工图说附件、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及其与工程质量相关的文件标准。如工程或工作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的,应当由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工程验收时如有与图说附件及其它文件不符或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者,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无偿完成修理或者返工、改建(“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本条“整改”),该工程经过整改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除依第十五条规定给付甲方违约金外,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对该工程的无偿整改,乙方如有任何迟延,甲方可将该工程的整改另行委托其它施工方承担,乙方不得有异议,乙方除承担该其它施工方整改工程费用外,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该整改工程费用和违约金及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可在乙方未领工程款内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如有不足,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第十四条:品质条款

  11、乙方应当保证有承包本工程之资质,并取得所有相关许可证照。

  12、乙方必须实施工程品质管理制度,符合国家工程品质管理标准及各地区相关部门相应的建筑施工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3、乙方应设专门负责的工程品质管理组织,其负责人须具有品质工程师训练合格及相关权利范围。

  14、乙方于每一细部工程完成后应由其品质管理组织自主检查后,方得根据工程进度表及图说附件等相关数据,提请甲方及其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如在限期内未完成,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解除或终止合同。

  15、乙方应保证工程品质符合健康、安全、可靠度等标准。

  16、乙方应每年办理一次全面性稽查,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自然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第十五条:违约罚款

  乙方如违反第四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或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期限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工程总价仟分之壹计算,给付甲方违约金,此项违约金,甲方得在乙方未领工程款内扣除,如有不足,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1、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之任何付款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工程总价仟分之壹计算,给付乙方违约金,此项违约金如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窝工、停工、待工的,甲方应按每日元向乙方计付损失费用;

  (如甲方变更或增加工程范围、工程量的,甲乙双方除另行协商变更或增加工程量的工程款计价方式外,对于该部分工程款的支付期限也应另行协商确定,甲方如延迟支付的,按照上述第1条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保修期限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签订保修协议,乙方应按照保修协议提供保修服务。如未另行签订保修协议,本工程的保修期限自甲方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贰年,另关于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保修期为贰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工程屋面漏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渗漏的保修期为伍年。于保修期限如本工程一部分或全部漏水、走动、裂损、坍塌或发生其它损坏时,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期限内按照图说附件,负责无偿修复,如有迟延,依第十五条的规定给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工程保险

  乙方应依法为其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自付保险费,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交付该保险的保险单复印件予甲方存查。另关于本工程的保险约定如下:

  本工程未约定保险条款。

  本工程由甲方向国内保险公司办理工程一切险及第三人意外责任险。出险时,乙方需保护现场、拍照留存、及时通知甲方;并应协助甲方申请保险、查勘取证、提供相关证明和单证,全力配合甲方处理理赔事宜。

  第十八条:税捐条款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税款,由甲乙双方依法律规定自行负担。

  第十九条:解约条款

  1乙方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甲方得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

  1、乙方有破产之虞、进行破产或破产和解的程序。

  2、乙方有转移资产、抽逃资金、工人及设备数据不足及其它丧失履约能力之情形者。

  3、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规定,经甲方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

  4、工作草率、偷工减料或不听从甲方的指示者。

  5、乙方违反其它任何条款或图说附件说明,甲方认为其不能履约者。

  2、如本合同经甲方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清理现场,并于甲方通知后,五日内撤离工地。且任凭甲方以任何方式,将全部或划出一部分工程,改交他人承揽或施工,对此乙方不得异议,且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工程报建等相关项目的变更登记手续。

  3、如本合同经甲方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负责赔偿。

  (如因甲方延迟支付任何应支付款项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乙方并可以撤回已运至工地之材料和设备及人员,由此造成本工程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条:不得转让条款

  1、乙方在本工程正式完成交接予甲方前,无论已完或未完工程,或已运入工地的工程材料均不得转卖、转让或贷与第三者,或以供抵押及其它担保,但经甲方书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2、乙方对本合同、本工程及由本合同所生的权利,除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不得将本合同及本工程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予第三者:

  3、由甲方指定之一部份专门工作,或必须持有某种机具使能完成施工的工程。

  4、一部份专门工程转包后显然对工程有利者。

  第二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依第十六条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止。在本合同期限内所生的权益,于合同届满日或解除或终止后,仍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管辖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由本合同所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以甲方营业所在地的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如甲方营业所在地不在本地的,此条款不能接受)

  第二十三条:通知条款

  1、双方通知可以电话、电报、传真、电子邮件、EDI、信差、挂号或快递等形式进行。各方书面委派的工地代表可为签收通知之受送达人。

  2、接收通知地址以合同前述所列地址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地址为准。以邮寄方式通知的,自通知交邮第三日即视为已送达并发生送达之效力。

  3、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第二十四条:附则

  投标文件或图说附件若与本合同有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立合同人:________

  甲方:________

  有权签字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

  有权签字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揽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为乙方提供______设备及软件,共____。

  合同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其中软件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硬件费:¥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工程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2.付款方式

  乙方先付甲方总工程预付款。共¥_________元(大写:____万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其中软件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万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硬件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万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工程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万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甲方电脑硬件送达乙方指定场地经乙方点数后,乙方须当即付给甲方所有硬件费用。

  完成安装后,乙方在七日内向甲方支付其余全部款项。

  以上付款方式均为现金付款。

  3.甲方责任

  (1)甲方在乙方要求的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软件安装调试。

  (2)甲方负责培训乙方的系统管理员和该软件的维护免费期为____年,维护地点在甲方公司所在地。壹年内因甲方提供硬件设备非人为损坏而引起软件被破坏,甲方提供免费恢复。

  (3)如果是按乙方的要求扩允功能,甲方可收取扩充部分的费用。

  (4)壹年以后甲方对提供设备和软件有偿维护,维护费用为¥____元/年(不包括更换设备和增加软件支持点数的费用)。

  4.乙方责任

  (1)甲方调试系统所用的素材仅供系统测试,均不得用于ktv营业或其它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否则涉及的一切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用于营业或其它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所需之节目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概不负责。

  (3)由乙方在以后使用中,由人为造成的系统的损坏,需要甲方上门服务的,甲方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5.其他事项

  (1)不得对软件加以仿制 ;对软件权利的标志不得除去、遮盖或涂抹等。

  (2)按本合同第2条的规定,若乙方逾期不付款超过____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甲方概不负责在。

  6.违约责任

  双方若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有一方违约或侵权,参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双方若有纠纷,提交人民法院裁判解决。

  7.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及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共有____份如下,也具同等法律效力。声明:本合同经复印或涂改后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

承揽合同 篇5

  内容如下:

  订立合同双方:

  定作人: (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定作人承办单位: 联络人: 联系电话:

  定作人机构地址: 传真电话:

  承揽方

  承揽装饰邮政楼外墙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

  订立合同双方:

  定作人: (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定作人承办单位: 联络人: 联系电话:

  定作人机构地址: 传真电话: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承揽方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约人:

  承揽方营业执照: 施工资质:

  承揽方施工项目经理: 手机:

  承揽方机构地址: 传真电话:

  银行开户许可证:开户行:帐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加工承揽下列工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为加强双方的相互配合,保证甲方邮政生产楼装饰工程顺利竣工。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标的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制做的GRS装饰件及安装工程标的额约为: 元。

  第二条制作GRC装饰件规格、单价(单价款单位:平方米/人民币元)

  序号GRC装饰件名称规格数 量 单 价合计

  1

  2

  3

  注:以上每平方米GRC装饰件固定结算价,包含:包工、包料、包一切税费,GRC装饰件的总平方米及合同总金额以最后交工实际测量平方米为准。

  第三条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邮政局生产业务楼欧式外观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邮政局生产业务楼施工现场

  3、承包范围:GRC装饰件安装,艺术修形、刮腻子、修磨、涂料粉刷;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GRC装饰材料厂商: );

  5、工程造价:本工程总造价按乙方于 年 月日上午参加 组织的工程招标会上中标单价,竣工按中标单价及实际工程量决算。

  第四条工程期限与保障责任

  1、本工程施工期限为自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章生效之日起计天;

  2、甲方要求变更方案或增加工程内容所涉及的时间在原定工期外顺延;

  3、因现场停水、停电、运输进场障碍或出现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甲方责任

  1、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电、堆放材料场地及施工人员食、宿临时用房;

  2、提供施工用双排脚手架;

  3、负责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间的协调工作;

  4、严格监督施工质量,组织工程验收。

  第六条乙方责任

  1、负责安装中所有有材料供应。施工主要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明资料,如:材质单、合格证等;

  2、认真组织施工,严格按《GRC外装饰工程施工验收标准》施工。

  3、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4、负责安装所涉及部位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5、因乙方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工程付款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全部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按下列方式办理:本工程已经招标认价、原预算单价甲方不再审计。应甲方要求工程变更增减,其费用依据预算明细的单价计算工程量,据实计算汇总工程总价款;

  2、乙方带料进场开始施工15日内,甲方拨付工程总价50%的工程款;

  3、乙方安装完成,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15日内,再拨付工程总价45%;

  4、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价5%,质保期两年。质保金在壹年后无工程质量问题时,于 年 月 日付清。

  第八条施工及竣工验收

  1、安装要符合欧式装修风格,线条明畅、凹凸对正,尺寸标准及形位误差应服从于实际艺术效果;

  2、如施工中甲方要求变更施内容、范围、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办理补充条款,并经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签字作为合同附件进入决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工程竣工通知后五日内,组织验收。超过七日未予答复时,乙方有权视为已验收合格并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第九条乙方服务承诺

  1、乙方承诺为甲方制作的GRC装饰件保修两年,使用寿命不少于50年,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一年内免费为甲方更换GRC装饰件,两年内免费维修,超过两年维修只收取材料费,维修保证24小时赶到现场;

  2、乙方承诺对本单位安装的GRC装饰件工程,进行终身维护;

  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GRC装饰件损坏,乙方保证进行维修,但要收取材料费。

  第十条双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施工,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扣减合同价款外,甲方还应从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完工,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元违约金。

  4、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条件拨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工期顺延,乙方按每日元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时加罚违约金。

  第十一条纠纷的

  处理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人:签约人:

  签约地点:签约日期: 年月日

承揽合同 篇6

  委托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依照《合同法》、《广告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制作承揽内容

  1.1项目:

  1.2项目内容:

  1.3工期要求:

  1.4其他要求:

  第二条、制作费用

  2.1费用明细:乙方按照甲方标准完成相关项目制作及安装要求,待甲方验收合格后,按项目结算相关费用。

  第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3.1甲、乙双方为委托方与承揽方关系,甲方无义务为乙方提供任何安全责任保险及福利。

  3.2乙方在广告相关制作、安装时,必须规范操作,不得违章作业;乙方需做好相关安全措施,以确保人身安全。

  3.3合同期间,乙方各种工具、设备等均由乙方自备。广告项目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防护设施,乙方必须按时进行安全检查。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的维修与保养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及乙方雇佣的临时工、民工或劳务协作者,在各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3.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承揽合同 篇7

  委托方:

  承担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依照《合同法》、《广告法》、《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广告承揽要求

  1、项目(媒介):

  2 、广告内容及有关证件的名称、编号:

  承揽方应按《广告法》规定,认真审查上述证件。委托方提供虚,应承担相应责任。如委托方提供的广告内容不合法,承揽方有权拒绝。

  3、发布地点或形式:

  4、颜色:

  5、规格或材料:

  6、刊播次数、起讫时间、日期:

  7、其他要求:

  第二条费用及支付办法

  1、费用包括:

  设计、制作费:

  发 布 费:

  代 理 费:

  合计金额(大写):

  2、结算方式和期限:

  3、承揽方必须开具广告业务统一发票,否则,委托方有权拒付广告费。

  第三条 验收方式及时间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委托方中途废止合同,按未履行部分广告费的%,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 偿付违约金。

  2、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按未改造部分广告费的%,向委托方偿付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完成部分广告费的 支付违约金。

  3、其它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第五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附则

  1、本合同附件,名称 。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

  3、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委托方: 承揽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承揽合同 篇8

  定作方:

  承揽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关于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器械安装,定作方支付报酬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主体情况:定作方是销售洁具、灯具、自动晾衣架、热水器、抽油烟机、浴室柜、挂件龙头等器械的个体户(或公司),承揽方承诺自己具有国家强制规定的安装器械的相应资质。

  第二条 承揽标的:洁具、灯具、自动晾衣架、热水器、抽油烟机、浴室柜、挂件龙头等器械的运输、安装、维修等。

  第三条 承揽方式:定作方提供需安装的洁具、灯具、自动晾衣架、热水器、抽油烟机、浴室柜、挂件龙头等器械,承揽方在定作方指定的地方接收器械后,于定作方指定的期限内将器械运输并安装到指定的地方,经验收合格后支付相应的报酬。

  第四条 承揽选择:定作方在完成器械销售后,将电话通知承揽方需要完成的安装任务,若承揽方答复不能完成安装任务时,定作方可另行通知第三方完成安装任务。

  第五条 安装、交通工具:安装过程中所需的安装工具、运输器械过程中所需的交通工具由承揽方提供,且承揽方应保证运输器械的驾驶员有适格的驾驶资质。

  第六条 承揽方在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器械的说明书进行合理的安装,不能对器械以及定作方客户(即器械购买方)的其它物件产生损坏,若有损坏应按市场价进行赔偿。

  第七条 承揽方在安装过程中发现器械有质量问题的,应当在发现之时起24小时内向定作方更换同等型号的器械;如未及时更换,定作方有权不支付报酬,承揽方还应赔偿给定作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验收标准:承揽方应按照器械的说明书合理地进行安装,并以通过定作方客户的验收合格为准。

  第九 报酬组成及标准:具体由运输费、安装工具费、劳动报酬、适当利润等部分组织。报酬标准结合定作方指定安装的器械不同、安装地点远近、安装期限等因素,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条 报酬结算:承揽方完成安装并通过验收合格后,即可向定作方结算相应的报酬。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1、本合同为继续性合同,适用于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安装任务;不适用于承揽方按照定作方客户的要求完成安装任务。

  2、承揽方在完成安装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自身损害的,定作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双方确认:定作方对承揽方的定作、指示或者选任均无过失。

  3、承揽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安装任务,未经定作方同意,不得将安装安装任务交由第三人完成。

  4、承揽方得以定作方未支付报酬为由,对定作方的器械进行留置。

  5、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6、本合同一式两份,定作方、承揽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定作方(签字或盖章):

  承揽方(签字摁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揽合同 篇9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以下称甲方)

  承接方: (以下称乙方)

  签约地点:

  施工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1、合同内容

  本合同项所指的项目是:

  (系统配件参考“附件一:物料清单”)

  2、合同金额

  2.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rmb: )

  2.2 合同总价已包括执行本合同内工程全部内容之费用。

  3、付款方式

  3.1 付款

  合同签订后两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即人民币 (rmb )。

  3.2 设备进度款

  当乙方进场并系统布线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即人民币 (rmb )。

  3.3 工程结算付款

  本合同项下系统设备安装完成,由甲方人员验收合格之日起后两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即人民币 (rmb )。

  3.4 最终验收付款

  经甲方代表正式验收合格之后的____个工作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即人民币 (rmb )。

  3.5 其它事项

  4、合同双方责任

  4.1 甲方责任

  4.1.1 按本合同第3条款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4.1.2 提供好施工现场的土建、水、电等条件。

  4.1.3 安排好货物在工地的仓储设施。

  4.1.4 协调各施工单位的关系,避免直接影响乙方施工进度。

  4.1.5 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时起____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

  4.2 乙方责任

  4.2.1 按合同规定负责进行施工设计、供货、安装、测试及完成整个工程。

  4.2.2 负责安排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4.2.3 确保所提供的设备材料与<附件一>质量相符。

  4.2.4 向甲方提供及时的售后服务支持。(响应时间为全天24小时)

  5、安装及调试

  5.1 安装及调试责任

  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对设备的安装、调试负全部责任。

  5.2 在整个安装调试期内,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人员的督导及指引进行施工。

  6、其它

  本合同中一切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指定联络人员: 指定联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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