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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官放火的成语故事

时间:2020-05-25 08:08:52 成语故事

州官放火的成语故事

州官放火的成语故事1

  北宋时,有个州的太守名叫田登,为人心胸狭隘,专制蛮横。因为他名“登”,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同音的字。说到他这个忌讳,还真有些来历……

州官放火的成语故事

  蒲田村,一个依山傍水的村庄,方圆几千里,山、塘、田、地……树木茂盛,水清田肥。这些地方,大多都归村上的富翁“田百万”所有。这个老地主——田百万,虽家中良田万倾,但身边却无一子。于是,他到处花重金请风水,请高人卜卦。到了40岁时,终于得了一个儿子,视他为掌上明珠。算命的说:“晚年得子,必定升官晋爵,金银财宝滚滚而来。”于是,他为儿子早日登科、做官,一步登天,就取名叫“田登”。

  田登,出生的时候早产,大大的脑袋,两只极小极小的鼠眼,往上兑,眉不清,目不秀,身材矮胖。从小顽劣,又是出自富豪之家,便总是欺负小朋友,而小朋友们也常常拿“凳子”取笑他。他受不了这个气,便向他爹田百万说:“他们都拿‘凳子’取笑我,我长大当官以后,一定要让所有人都不说这个字。”

  田登当官后,命州内的百姓不许说与“登”同音的字,要用某字来代替——花园里的灯心草叫做开心草,灯台、灯罩、灯笼得叫亮托、遮光、路照,太守出门登车得说驾车,就连吹捧太守“登峰造极”也得说“爬峰造极”。

  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便要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轻则挨板子,重则判刑。

  一天,太守田登正在堂中坐着,一个仆人被衙役带上公堂。仆人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大声求侥:“冤枉呀!太守大人,今天我也没干什么呀!只是天刚亮,我就去厅前闭灯,不知犯了什么罪,被衙役蹬了一脚,差点被蹬下凳子。”太守田登一听,大怒,命人把仆人捆了个五花大绑,吼道:“大胆刁民,竟敢犯了我的.忌讳还不知罪,拉下去,赏五十大板”。

  从此以后,太守府中上下,人人都不敢直呼他的“名讳”了。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马上要到来了,按照以前的习惯,州里要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州府的衙役贴出告示,让百姓按时来观灯。

  这次可让出告示的小官感到为难,用“灯”字要触犯太守的忌讳,不用“灯”字意思又表达不明白。想了好久,写告示的小官灵机一动,把“灯”字改成了“火”字。这样,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告示贴出后,百姓们看了都很惊慌,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真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大火呢!都纷纷收拾行李,争着离开这是非之地。当地的百姓,平时就对田登的蛮横无理已经非常不满,这次看了官府贴的告示,更是气愤万分。

  于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个典故就一直流传到现在。

州官放火的成语故事2

  成语名称: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成语拼音:zhǐ xǔ zhōuguān fàng huǒ,

  成语用法:作宾语、分句;指肆意妄为。

  实用性:常用

  感情色彩:贬义词

  成语结构:复句式

  成语年代:近代

  成语解释:州官:一州的长官。指反动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老百姓没有正当活动的自由。

  成语来源:清·曹雪芹《红楼梦》第77回:“袭人笑道:‘可是你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我们偶然说一句略妨碍些的话,就说是不利之谈。’”

  成语造句:浩然《艳阳天》第79章:“可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什么会全是贫农商量决定,中农只能跟着干,这样又怎么能算群众路线呢?”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成语故事:北宋时期,州太守田登为人专制蛮横,因他名“登”,下令州内百姓不许说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否则治罪。元宵节照惯例要放焰火点三天灯,出告示的官员只好写成“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外地人纷纷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只字开头的成语:只要功夫 只许州官

  包含有只字的成语:不怕官, 天下无难 万事俱备 只许州官 只要功夫

州官放火的成语故事3

  这个成语出自宋代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

  宋朝有一个州的太守,姓田名登。这人十分专制蛮横,他忌讳别人提到他的名字,竟然下令所有人不准使用“登”字,甚至和“登”同音的字也一律不准用。谁要是触犯了这个忌讳就要受到处罚。因“灯”与“登”同音,于是全州的人都把“点灯”叫做“点火”。

  州里每逢土元节(也叫元宵节),照例要放灯三天,还要贴一张告示让老百姓来观赏火树银花的夜景。官吏们怕犯了太守的忌讳,不敢用“灯”字,便只好写成“本州依例放火三日”。老百姓看了这张告示感到很纳闷,就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后来人们就用“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来形容反动统治者专制蛮横,自己可以胡作非为,任意压榨人民,人民连正当活动的权利都没有。

州官放火的成语故事4

  【拼音】zhōu guān fàng huǒ

  【出处】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

  【解释】指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

  【用法】作宾语、定语;用于比喻句

  【结构】主谓式

  【同韵词】开花结果、有以教我、干脆利索、开华结果、鋭挫气索、是非人我、倒因为果、尔为尔,我为我、丁娘十索、朽条腐索。

  【年代】古代

  【成语故事】北宋时期,州太守田登为人专制蛮横,因他名“登”,下令州内百姓不许说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否则治罪。元宵节照惯例要放焰火点三天灯,出告示的官员只好写成“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外地人纷纷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其它使用】

  ◎ 美国总有那么一些人,历来戴着有色眼镜看待别国事务,而且总是采取双重标准: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就是自己不喜欢的,却要别人当宝贝.

  ◎ 在政治上农民也是毫无权利的,俗话说得好,"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衙门座北朝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都是描写当时农民的无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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