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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租赁合同

时间:2021-09-16 09:32:50 租赁合同

地产租赁合同(精选6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地产租赁合同(精选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地产租赁合同(精选6篇)

  地产租赁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无统一规定,则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冲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违约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附加条款: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产租赁合同2

  出租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商业用房租赁的相关事宜,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已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及面积

  1.1甲方将座落于绵阳市区路项目2号楼二层1、2号商业用房(具体见附件1:租赁房屋平面图)实际使用面积约为2086.35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乙方。

  1.2如上述面积与交房时现场测绘的实际使用面积存在差异,双方同意按现场实测核定的实际使用面积计租。

  第二条租赁用途

  2.1乙方租赁房屋用于从事鸭天下餐饮店经营活动。

  2.2乙方改变房屋的租赁用途,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2.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用房屋从事了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经营业态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三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从20xx年11月30日起6年,但租赁起始时间最晚不超过20xx年12月30日。

  第四条租金

  在本合同期限内,租金按实际使用面积计算,本商业用房的租金明细如下:

  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3个月的免租期,期间免收租金。若因乙方原因,实际租赁时间不满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第一个计租年度的租金标准核收免租期的租金。自免租期结束之日起,开始计收租金,起始租金¥48元/㎡.月(物业管理费不包含在租金内须另行计收),自第三个计租年度起,按照5%的比例逐年递增如下:2086.35㎡

  第五条租金的支付

  5.1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

  5.2乙方应于房屋交付之前向甲方一次性预付首期半年租金¥60087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万捌百柒拾元整),以后的租金由乙方每期届满前15日一次性足额向甲方预交。

  第六条租赁保证金

  6.1租赁保证金为¥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拾万元整),由乙方在进场之前支付给甲方。

  6.2合同期满后,经确认乙方未下欠应缴费用及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财物无损坏现象后,租赁保证金由甲方全额无息退给乙方。

  第七条物业管理

  7.1房屋交付时,由本项目指定的物业管理单位与乙方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乙方均应认同该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以未经其同意为由拒绝物业管理单位的服务,并应自觉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租赁面积交纳物业管理费。

  7.2物业管理费从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费用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报经当地价格行政主管机关核定的标准缴纳,首期物业管理费标准为¥2.30元/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按三个月为一期支付,首期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乙方应在甲方交付该房屋之前交付给甲方,乙方须在每期届满前15日一次性足额预付下一期物业管理费。

  7.3乙方经营项目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油烟、噪音、污水和垃圾的排放应符合城市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且夜间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治安管理要求,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违反上述规定被相关国家机关予以处罚两次以上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4乙方自行负责其经营场地内的物业管理,以及场地内的供电线路、消防设施、通讯线路、宽带网络、自用空调系统等的维修与更换。

  7.5乙方空调外机的安装应统一有序,不能破坏和妨碍建筑立面的整体观瞻。

  第八条租赁房屋的交付

  8.1甲方交付租赁房屋的时间可根据乙方装修需求确定,但最晚不超过20xx年12月30日。该房屋的装修和设施设备情况在交付时双方现场签字确认。

  8.2乙方承诺在交房后3个月内开始营业。

  8.3除双方另有约定的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房屋的依据,以及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第九条装修约定、维修养护责任

  9.1乙方可根据需要在租赁房屋内进行装修或改造,费用由乙方负担。装修或改造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须事先经甲方同意,如依照国家的规定需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验收的,还需经该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验收。

  9.2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租用房屋及其相关设施设备,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拆改、扩建或增添。因乙方过错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施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9.3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的主体结构、公共设施承担维修义务,因房屋建筑结构、屋顶及墙面防水、高低压配电、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等房屋自身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修缮并承担费用,乙方应积极配合,但因乙方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的不在此限。若出租方变更为非开发商的买受方,则此条款不属于甲方的转签内容,买受方不具有承担此条款的义务。

  9.4合同因期满终止或提前解除终止,乙方可拆除属于其租赁后投资购买和安装的设施、设备,但在拆除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及与房屋正常使用密不可分的相关设施和设备,保证房屋处于无需修缮便可再次投入使用的良好状态。对于与房屋不可分离的装修,或虽可分离但分离后将破坏房屋的整体结构、外观的装修,无偿转让给甲方。

  第十条水、电、气等费用的收交

  水、电、气费、卫生费、垃圾清运费、有线电视收视费、宽带网络使用费等与乙方经营活动相关的服务性收费,按照管理房屋的物业管理单位的规定办理。

  11.1在房屋范围内,乙方安装广告或店招须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批,且应符合房屋所在区域物业管理单位的统一规划。

  11.2因广告或店招倒塌、脱落等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1.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许可他人安装广告或店招。

  第十二条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变更

  12.1甲方有权出售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将房屋出售给任何第三方,均应告知第三方房屋被乙方租赁的事实,并在与第三方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规定第三方应认可并接受本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并继承甲方的所有权利、义务。

  12.2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转租分租,若要全部或部分转让房屋的承租权,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满足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所约定的条件。

  12.3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乙方须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是否继续承租房屋,甲方若继续出租本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3.1甲、乙双方相互协助,友好合作,共同维护合同的履行。

  13.2甲方权利、义务

  13.2.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遵守合同进行监督。

  13.2.2甲方不得擅自干涉乙方在承租房屋内进行的合法经营活动。

  13.3乙方权利、义务

  13.3.1乙方有权在房屋内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依法自主经营,并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和门前三包工作。

  13.3.2乙方在承租期间与第三方发生的一切纠纷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3.3.3本合同租赁期满终止或其它原因提前终止,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前10日内清偿其所欠甲方及各种物业费用,在保证不损伤甲方原有设施基础上,乙方应将属于其的财产、设备及其相应的招牌广告等搬迁撤离,将租赁房屋交还给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签收认可。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限期搬迁的通知书。在送达乙方后,乙方仍不搬迁的,甲方视其为乙方遗弃物品,有权处理,并从中租赁保证金中扣减所造成的费用。

  13.3.4乙方在退场时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装修装饰,保证房屋和设施设备良好的可使用状态。否则,乙方应负责修复,并视为乙方未履行交还租赁房屋的义务。若乙方不能修复至正常使用状态,甲方有权在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还有权向乙方主张该剩余部分的损失赔偿。

  14.1在租赁期内,如果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合同约定的上述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支付守约方¥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拾万元整)违约金,并承担守约方因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14.2如果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比照本条第1款规定处理。

  14.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当期应付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五收取违约金;如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未交租金或违约金,甲方有权中止执行本合同,停止向乙方提供包括供水、供电等一切服务;如乙方累计逾期达到30天的(含30天)未交租金及违约金,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房屋,乙方比照本条第1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终止

  15.1本合同在发生下列情形时,可以终止:

  15.1.1本合同因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自然灾害、战争等的不可抗力因素终止,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15.1.2本合同经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或解除。

  15.2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税费和合同的善后

  16.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承担的各种税费。

  16.2双方在租赁期满或者提前解除合同时应清偿各种费用。否则,每逾期一日按应清偿费用的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七条合同的组成、补充和通知方式

  17.1合同的附件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协议、函件是本合同的当然组成部分。

  17.2甲乙双方应以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和通信地址作为双方向对方履行通知义务的送达地址,如任何一方的上述情况发生变化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相对人因无法履行通知义务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对方承担。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商议,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7.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且加盖公章(或手印)时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

  地产租赁合同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仓山区首山路滨海嘉年华七街十二府1105房屋(房屋建筑面积每层45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月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壹仟五百圆(大写),¥1500元,租赁期限自20xx年11月11日至20xx年11月11日(期限1年)。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15日内交付给甲方,付款方式:转账(账号:建设银行王剑峰6227001823910129011)。

  三、甲乙双方议定:在合同签订同时,乙方自愿预付给甲方二个月的房租作为租赁押金(合人民币3000元)。并商定若乙方在合同期限未满前违反合同约定或单方面主动终止合同,则视为乙方主动放弃该租赁押金。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作为商业用房使用。不得他用,更不得用于经营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产品。

  五、承租房屋期间,水、电、煤气及其他生活必需费用概由乙方自理。

  六、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否则视为乙方主动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押租赁金额亦归甲方所有。

  七、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致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八、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九、合同期间,甲方不得随意变更租赁金额;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还给甲方,押金作为最后二个月抵帐。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则乙方应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十、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并按时缴纳租金,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剩余租期租金的违约金以及押金。

  十一、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经工商管理部门审定的商品种类经营,超越经营范围或因各类商业纠纷造成的后果及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负,并承担相当于剩余租期租金的违约金以及押金。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十二、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十三、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仓山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本合同签章同时,乙方若要进行二次装修,乙方需将方案报予甲方审核,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但不得添加屋顶广告设施。

  十七、其他事项:

  (1)房屋内的日常修缮维护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若委托甲方进行,甲方可根据情况合理地收取相应费用。

  (2)乙方撤离房屋时,原内装修(包括地板、吊顶、隔墙、固定灯具等)不得自行随意拆除,如有损坏,乙方应负完全赔偿责任。

  (3)租赁期满或终止合同,承租方应在三日内搬离财物,退回房屋予甲方。若乙方不及时退还。甲方则按其拖延日数计算,按每日日租金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超过十天不搬,除支付赔偿金外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承租方搬离时要清场,不能留有余物,留下余物视为弃物,由甲方清理,清理费由乙方支付。

  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

  十九、若合同到期,继续承租,乙方有优先权。

  二十、如遇房屋拆迁,租赁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无需承担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产租赁合同4

  甲方(出租方):____

  乙方(承租方):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区____路(街)___房屋(房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合同附件一(略)。乙方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元。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日止。租金按月(季)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前____日内交付给甲方。付款方式:____。

  第三条上述房屋承租给乙方使用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乙方使用。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为____用房使用。

  第五条房地产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地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3、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____个月通知乙方。

  第六条房地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地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地产,应提前____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一方主张解除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____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第八条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上述房地产在租赁期内所需要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合同副本___份,送___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处)。

  第十四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

  甲方(盖章):____

  乙方(盖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地址:____

  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电话: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邮政编码: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地产租赁合同5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盛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巷、里)号座房号的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作自住用途使用,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

  月租金额(币种:人民币)元

  小写:

  大写:

  注:租赁期限内不能变更租金。

  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_________日前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币)元保证金_____________,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

  第五条若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不算违约。

  第八条乙方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从_________________起缴交。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广州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地产租赁合同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租赁标的

  1.1、甲方同意将位于深圳市_____区_____路、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房地产证号为的房地产(以下简称租赁房地产)及其设备(见附件)在现有状态下(以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并书面确认为准)租给乙方使用。

  1.2、租赁房地产用途:。乙方将租赁房地产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改变租赁房地产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途改变。

  二、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免租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免租期内乙方无须支付租金但须支付管理费(含空调费、水电费等免租期内因该租赁房地产产生之一切费用)。

  2.2甲方应结清完所有费用后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租赁房地产交予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如在此之前有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等欠款,甲方未能及时支付而由乙方垫付的,乙方有权在租金中扣除。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地产,须经乙方同意,且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三、租金

  3.1租金每月为币_____元整(小写:_____);乙方应于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3.2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币_____元整(小写:_____)。

  3.3租金自开始每年递增。

  3.4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地产所用土地使用费、;每月的管理费、电话费、煤气费、清洁费、水电费、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地产所产生的其他杂费,均由乙方支付。

  四、租赁保证金

  4.1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币_____元整(小写:_____),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4.2合同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甲方应将租赁保证金原数退还乙方(不计利息,但如乙方存在未结费用,甲方有权在该保证金内扣除)。

  五、双方责任

  5.1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甲方要求提前退租或甲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使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的,甲方须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给乙方且乙方有权向甲方请求其它损害赔偿,乙方有权依据上述情形解除本合同。

  5.2乙方在使用该租赁房地产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3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可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4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对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5.5签署本合同后,乙方不按约支付租赁保证金的,乙方须支付甲方币_____元整(小写:_____)作为违约金。租赁期间未满,乙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后退租的,甲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租赁期间,乙方如拖欠租金达_____天,或欠交管理费、水电费等金额达币_____元整(小写:_____)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并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乙方仍须结清租赁期间的租金、水电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5.6因乙方违约而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收回该租赁房地产,并限于乙方在天之内须无条件立即迁出该租赁房地产。如乙方不交回该租赁房地产的锁匙,甲方有权会同管理处人员作证进入自己的租赁房地产内,将乙方存放在房内的物品清点提存,并对欠租和有关费用有权进一步追偿。

  5.7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地产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十五日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地产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5.8租赁期间乙方是否享有转租权甲乙双方选择下列第_____项:

  ①乙方可将该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②乙方不得将该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③乙方不得将该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

  5.9签署本合同后,甲方不将该租赁房地产交付予乙方使用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币_____元整(小写:_____)作为违约金;如乙方已支付租赁保证金的,甲方须双倍返还乙方租赁保证金。

  六、佣金

  6.1自本合同生效时起,甲乙双方就该租赁房地产之租赁关系确立,基于经纪方在促成租赁中所提供之服务,于签署本合同同时,甲方同意支付经纪方_____元整(小写:_____)作为佣金;乙方同意支付经纪方_____元整(小写_____:)作为佣金。

  6.2甲乙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起,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不租赁该租赁房地产的,则违约方除向经纪方支付前款约定之佣金外,还须代替守约方直接支付前款约定的守约方应付经纪方之佣金。若甲乙双方无法证明对方违约,则仍需按6.1条约定支付佣金。

  6.3租赁双方一方违约不租时,经纪方有权选择根据6.1条约定向租赁双方各收取佣金,或选择根据6.2条约定向违约方收取租赁双方应付佣金,唯经纪方选择前者时,守约方向经纪方支付佣金后,有权向违约方追偿。

  七、合同终止

  7.1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_____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地产,并保证租赁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甲方在乙方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地产后_____日内退还租赁保证金予乙方。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地产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地产,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

  7.2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地产的,应于租赁期间届满之日前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地产有优先承租权。

  八、其它

  8.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即可提交深圳市人民法院解决。

  8.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经纪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地在深圳市区。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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