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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1-04-27 14:58:23 租赁合同

【精选】房屋租赁合同汇编9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房屋租赁合同汇编9篇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双方于20xx年4月14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现已履行了三年,根据合同约定后两年的租金需双方另行协商,现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价格等续租事宜,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房屋租期及租金

  1、乙方继续租赁甲方房屋五年,租赁期限自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

  2、租金: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每年租金68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包括30000元消费卡。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每年租金8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包括30000元消费卡。

  二、租金支付期限

  乙方应于每年到期前一个的10日前(即每年4月10日前)付租金的50%,剩余租金应在每年10月10日前付清。

  三、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甲方

  五、其他事项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为《房屋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协议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出租方):

  年月日

  乙方(承租方): 年 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人): 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人): 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未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本合同。

  一、甲方愿意将坐落于 的房屋,面积 平方米,继续出租给乙方,乙方也愿意继续承租该房屋。

  二、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作居住使用,续租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该房屋租金为每月 元整,缴租方式为 支付一次,计人民币 ,下次付款提前 天支付,如不支付,即属违约。

  三、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属于违约,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

  四、乙方在使用房屋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如乙方对房屋设施故意造成损害的,应负修缮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如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应征得甲方同意,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租赁期满前,乙方是否续租,甲方是否出租,都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乙方在合同期满前应提前 天重签合同,不续租则在合同期满当日结算账务。归还租用物品。租赁期满后乙方必须按时搬走,不得故意拖延时间,未经甲方同意,过期五天后还未搬走,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收回房屋。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在上述房屋内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小区管理规定不允许的事情,如有发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在房屋内进行的活动与甲方无关。

  七、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有限等费用由乙方支付,在前个租期缴纳了 元人民币的保证押金,在这个租期继续适用,待期满后甲乙双方不再续签,以上费用结清,房屋无损时,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

  八、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则按该房月租金的两倍及搬家所造成的损失,作违约赔偿金。乙方违约则所付押金不退,作违约赔偿金。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待双方签字后合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一、 书面合同的必要性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这意味着,如果口头约定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而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口头约定的租赁期限则视为不成立,只能认为不定期租赁。此外,缺少书面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易确定,容易发生纠纷。

  因此,无论租赁期限长短,哪怕只有一个月,最好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一般来说,租赁合同应当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 合同无效的认定

  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房屋租赁解释》前,实践中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认定不一,严重损害了法律的确定性和统一性。《房屋租赁解释》限定了无效合同的范围,仅将违法建筑物租赁合同、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合同、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认定为无效。同时,允许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采取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护合同效力。此外,即使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承租人仍要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一般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

  在违法建筑物范围的认定上,确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房屋,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为违法建筑。

  因此,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承租人应当严格审查出租人是否为建筑物的合法权利人,建筑物是否为合法建筑。

  三、 租赁期限的确定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约定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但是未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只能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四、 房屋装饰装修的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装饰装修的处理,一直是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房屋租赁解释》前,如何处理承租人对房屋的装饰装修,缺少统一的裁判规则。《房屋租赁解释》根据房屋的装饰装修是否经出租人同意、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装饰装修是否形成附合适用完全不同的处理规则: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无权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

  5.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无权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我们注意到,《房屋租赁解释》根据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的不同法律效果,对装饰装修损失采用了现值损失和残值损失两种不同的标准。现值损失是指合同被认定无效时,装饰装修的现存价值。在合同无效场合,承租人通常已经占用使用租赁房屋一段时间,其在此期间享有的装饰装修利益,不应再列入合同无效的损失范围。残值损失是指在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的剩余“价值”,这一“价值”的确定是以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的现值为基础,且不能低于合同履行期间摊销的装饰装修费用。因此,承租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应当经出租人同意,合理确定租赁期限,并在租赁合同中对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如何处理作出明确约定。

  五、 房屋扩建的处理

  《房屋租赁解释》在对待房屋扩建问题上同样依据房屋扩建是否经出租人同意、是否办理合法建设手续适用不同的规则: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二)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因此,承租人如需对房屋进行扩建,应当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合法建设手续,同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扩建费用由谁承担。

  六、 同意转租的推定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持法律状态的稳定,《房屋租赁解释》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无权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

  因此,出租人如知道承租人未经同意转租,应当及时行使权利。

  七、 租金的诉讼时效

  实践中,我们经常碰到出租人因为诉讼时效已过而无法主张租金。这一方面因为出租人不知道延付或者拒付租金适用一年的特别诉讼时效,而以为诉讼时效是二年。另一方面,出租人常常存在一个误区,认为只要双方租赁关系仍存续,租金即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这是错误的。

  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其租金的诉讼时效是按每一个支付周期分别计算的,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因此,如果承租人未能在上述支付期限内支付租金,出租人应当及时催告或者提起诉讼,以免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八、 优先购买权的行使与限制

  优先购买权纠纷一直是实践中的难点问题。《房屋租赁解释》对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情形作了进一步限制,明确下列情形承租人无权主张优先购买房屋: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 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如不存在上述情形的,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如何寻求救济?《房屋租赁解释》明确规定,承租人不能以此为由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事实上,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与否,与承租人能否优先购买房屋无关。即使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只要第三人并非善意购买出租房屋或者尚未变更登记至第三人名下,承租人均有权主张优先购买房屋。否则,承租人只能向出租人主张赔偿损失。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的《厂房租赁合同》(以下称“(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依约将厂房交付乙方使用,至目前为止履行情况不良好。甲方要求终止原《租赁合同》。

  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租赁合同》终止,厂房返还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原《租赁合同》自 年 月 日协议解除。

  二、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将厂房退还给甲方。如乙方不按时退还,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租赁合同》约定月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若逾期退还超过5日,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厂房并进行清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设备、及自行铺设的管线等搬出,租赁厂房退回给甲方,依附于租赁厂房的装修等归甲方所有。乙方承担实际退还日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租金、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四、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后,退还厂房给甲方时,原有水、电及消防等设备等应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厂房内设施和原有装修,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五、《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给乙方退房奖金并退回乙方已交的厂房押金,具体清单详见附件。

  五、退费时间为合同解除后两天,退费方式为现金支票。

  六、乙方搬出厂房后,遗留物品视为遗弃,甲方有权处臵。

  七、双方如就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者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调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书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房屋租赁合同一旦签订,租赁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法租赁合同的终止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合同的自然终止,二是人为终止。

  自然终止主要包括:

  1、租赁合同到期,合同自行终止,承租人需继续租用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合同条款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因上述原因终止租赁合同的,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人为终止主要是指由于租赁双方人为的因素而使租赁合同终止。一般包括无效合同的终止和由于租赁双方在租赁过程中的人为因素而使合同终止。对于无效合同的终止,《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不再表述。

  由于租赁双方的原因而使合同终止的情形主要有: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私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使用用途的;

  4、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6个月以上的;

  5、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从事非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收回的。

  发生上述行为,出租人除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外,还可索赔由此造成的损失。

房屋租赁合同 篇6

  【问题】

  甲乙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在签订合同时甲公司将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出租给乙公司,在此期间该租赁合同标的物尚处在施工建设过程中。相关的工程消防、环境等尚未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未做验收。

  律师意见:从法律行为的理论分析,当事人双方签订合同是一种民事行为,但这种民事行为并不一定是合法行为。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及《建筑法》、《消防法》的规定,在该租赁业务中,租赁合同签订日甲公司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出租,同时该房屋尚处于施工建设中不符合建筑法和消防法规定的安全使用标准,内容显属非法。该租赁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根据印花税征税范围规定第一项:经济合同。我国印花税只对依法订立的经济合同书征收。甲乙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未依法订立。故该合同的印花税按税法规定可以不用交纳印花税。

  请问这种情况下,该合同的印花税是否缴纳?

  【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规定:不兑现或不按期兑现的合同,是否贴花?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法规,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法规贴花。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应在书立财产租赁合同时就缴纳印花税。法规并未明确无效财产租赁合同不缴印花税。

房屋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承租方(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商用房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室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的商用房(以下简称该商用房或承租商用房)坐落于 ;乙方承租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室内为未经装修的毛坯房,乙方须重新装修及设置经营所需的配套设施,乙方对于该商用房已实地察看且已做过必要的了解。对于建筑面积在计算上可能出现的微小误差,乙方表示理解并接受。

  第二条 : 商用房用途

  商用房用途为:

  乙方应根据承租商用房的具体情况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设置自身的经营项目,并就及时办理合法的报批(经营)手续,否则因些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和后果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与甲方出出租商用房没有关系。

  第三条: 合同期限、租用标准

  1、装修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装修期乙方不付房租,但付物业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装修期算在合同期内,装修期内出现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合同付款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付款方式为年付。租金为每年25万元整。租金应于每年提前两个月支付。逾期不支付甲方有权视为乙方不再承租该商用房,另行租于第三方或收回商用房。

  租金为税后租金,该租金不含物业费取暖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商用房的房产税、人所得税物业税等由商用房租金引起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保证金 万元。

  第五条: 商用房交付及收回

  1、甲方收到乙方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即将商用房移交给乙方,乙方接收该商用房以目前现状为准。

  2、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搬离并交还承租商用房给甲方。交房时乙方原有的装修配套设施亦无条件交归甲方。

  3、如因乙方未能履约付租金导致合同解除,甲方可以提前通知(或在承租商用房门口张贴通知信函)甲方要求收回商用房,乙方应按通知要求腾空并交还承租商用房。逾期不交还承租商用房时,甲方有权采取包括换锁等手段在内的措施收回商用房。对于乙方在承租商用房内所有遗留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外理,乙方无权向甲方索要或索赔。

  第六条: 关于商用房产权(使用权)的承诺

  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商用房产权清楚,没有纠纷,有其合法的出租资格。若因商用房产权发生纠纷,导致乙方无法使用商用房,由甲方承担责任。

  2、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要自由设置其经营项目并对其经营承担市场风险。在乙方申办相关证照时,甲方同意出具有交的相关手续。其申办成功与否,以及所需支付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商用房维修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对承租商用房及其设施应妥善管理、积极维护并负责修缮。

  租赁期间,有关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同时还应服从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商用房改造及装修

  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对承租商用房进行装修,但乙方的装修方案事先应报甲方批准同意,同时承诺在进行装修(含房屋隔断、消防、环保设施等)时委托在相关资质的设计、施工、安装企业进行,如需报建和验收,乙方还应自学办理报验手续。乙方同时保证:

  1、在屋装修时,绝不破坏商用房结构安全;

  2、保证原有的设施(包括水、电、暖)不被破坏,如需改造或增添设施,应委托专业公司安装施工,平时保证合理使用并使其功能良好。否则,如因乙方未能执行上述约定,导致出现任何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3、如果装修厨房、卫生间或其他与水相关的用途,则按规定做好防水层且须经过闭水室验,保证不会出现渗漏问题。否则,乙方应负责返工重做。如果造成甲方或相邻商户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4、因乙方装修施工不当或因使用、维护不当造成诸如商用房和附属设施损坏等情况,影响到甲方或第三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5、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收回商用房时包括乙方对上述商用房进行的装修和不可移动设施等,乙方不能对其装修和设施拆除或要求补偿。

  6、由于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其自身原因和过失造成的商用房及第三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消防责任

  甲方出租的商用房设有消防设施,乙方承诺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有效,防止火灾隐患。

  第十条: 相关费用

  乙方应按有关部门(水、电)的收费标准承担各项费用,如乙方不按时支付上述各费用,则应无条件承担延期付款的后果责任(包括停水停电)商用房移交后,双方应及时核对水、电表用量度数,并补齐所欠全款。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与期间转让

  1、租赁期满后,乙方无任何违约情况,缴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在商用房交还后七日内全额退还乙方保证金,本合同随即终止。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应当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像甲方提交正式书面申请,甲方如果决策继续出租商用房,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给乙方。

  2、合同期间,如果乙方因自身方面的原因决定转让承租商用房,则应提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同意后,双方在确保甲方租金收益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另行签订《转让协议书》。乙方应在该协议书规定范围内转让而不能私自将承租商用房转租、转让、抵押他人。否则视乙方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用房(包括装修及设施设备),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必须依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享有权利,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或下列各项内容时,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权在乙方有下列情形时,可以采取包括停水、停电在内的强制措施,催收租金或提前收回租赁商用房,租赁合同也随即终止。

  (1)乙方擅自将承租商用房转租、抵押、调换使用或改变用途,转借他人时;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应按每日300元的标准向甲方付违约金,逾期满7天乙方仍不履行支付租金及违约金时;

  (3)乙方破产或进行清盘(包括法院查封)而无法履约付租时;

  甲方因上述原因决定收回商用房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搬迁退房,超过搬迁期限后,视乙方为搬迁完毕,商用房内如有遗留物品,则视为乙方主动放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无权追偿。如果乙方无理占房不退,甲方有权采取强烈措施(包括停水、停电、强行进入等)且有权追索乙方占有商用房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地震,洪涛等)导致该商用房损坏或造成损毁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在装修及日后经营过程中,不能出现扰民现象,否则乙方应负责整改,因此引起的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2、在商用房管理工作中,遇到突发事件(如火灾、漏水、煤气泄露等)甲方有权在乙方不在场的情况下,进入乙方承租商用房。如在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的行为中影响了乙方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表示理解并不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乙双方确定信函(包括其它文字)投递的合同与有效地址为:(a)甲方以合同首页所述地址为准(b)乙方以上述承租商用房所在地址为准。甲方在无法联系到乙方的情况下,可以在乙方承租商用房门口张贴通知信函。此张贴的通知信函等同于甲方依法履行了告知义务。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同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通过法院解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 以补充合同为准。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补充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层,共___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_________(出让/划拨)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即从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__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租赁费用

  1.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于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

  2.租金

  (1)该房屋租金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2)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3.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币_________元计付。

  4.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付款方式

  租金按_________(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_________(月/季/年)_________日交付给甲方。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______天内,甲方将向乙方无偿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

  第七条维修养护责任

  乙方在租赁期限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_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设计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现,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_________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八条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装修条款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一条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五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因作为转租行为的转租人应付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_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四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五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_________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六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_________市有关规定须就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该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_________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

  失由乙方赔偿。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八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九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坐落于,土地使用权证号: ,面积,(下称“该房产”)的房产出租给乙方。乙方对房产充分了解愿意承租。甲方该房产的附属设施和装潢情况如下(详见物品清单):

  第二条:租金等费用情况: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产月租金为元整(大写)元整。

  2、乙方应每日支付。

  3、保证金(押金)为

  4、租赁期间,使用该房产所产生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 个月,甲方从 年 月日起将该房产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月 日收回。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对该房产有出租之权利并能依约交屋,如有任何权属纠纷或权限不实由甲方承担责任。如因此损害到乙方利益,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物品清单中的设备完好的交付乙方使用。

  3、租赁期间若因房产质量问题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由甲方负责维修,费用甲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房产的规定用途使用,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产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承租房产进行非法活动。

  2、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也无权将此房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此房,并没收保证金和剩余房产租金。

  3、乙方因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善导致该房产物品清单中的设备损坏、丢失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原价赔偿。导致自身或他人人身、财产损伤,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按合同约定日期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应按月租金的5%支付乙方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退还所收租金和保证金,并赔付一个月租金给乙方。

  2、甲方在租赁期间未经乙方同意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产,甲方应退还剩余天数的租金和保证金,并赔付一个月租金给乙方。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应由乙方支付的任何一项费用,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5%支付甲方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保证金和剩余房产租金。

  4、乙方租赁期间如提前退租,需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或提前退租的,甲方没收保证金和剩余天数租金。

  第七条:续约事宜:

  1、合同期满如乙方要求续租,需提前十五日向甲方提出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合同期满如乙方不续租,需提前十五日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在期满日办理退租。

  第八条:其它约定:

  第九条:物品清单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应诚实履行。如有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因合同纠纷诉至人民法院,违约方应承担约方其他合理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误工费、申请财产保全费、执行费等等)。

  第十一条:约定冲突:本协议空白处填写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填写文字与铅印文字相冲突,以填写文字为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 身份证: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