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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时间:2021-12-25 09:15:26 自查报告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精选5篇)

  工作在不经意间已经告一段落了,过去一段时间以来存在的工作问题,非常值得总结,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自查报告吧。你还在为写自查报告而苦恼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涉企收费自查报告(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精选5篇)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1

  按照《XX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涉企收费的通知》要求,我市经信委系统认真开展了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

  我们高度重视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安排专门力量具体负责。及时向各区市县经信局、煤炭局、工业园区管委会转发了《XX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涉企收费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经信局、煤炭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委内各科室、下属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和自查工作,填写《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涉企收费情况自查表》,按时报送清理情况。

  二、认真清理

  按照《XX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涉企收费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经信局、煤炭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委内各科室、下属单位认真开展了涉企收费清理工作,并及时反馈了清理情况。目前,我市经信委系统共有以下涉企收费。一是XX市煤炭局依据《国务院446号令》、《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等规定,对煤矿工人开展安全培训,收费140元/人.次,鉴于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建议保留此项收费。二是我委征收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是经省物价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的行政收费项目,建议保留。三是我委下属单位收费。无线电监测站的无线电设备检测费是严格按照川价函〔2002〕146号文件征收,建议保留。

  我们将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全市经信系统涉企收费项目,对发现涉企乱收费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2

  河东区物价局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涉企收费第二阶段专项检查活动,就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及分析报告如下:

  一、河东区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目录管理情况

  根据当前政府管理体制规定,行政事业性和绝大部分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管理权限在国家和省、市三级,县级价格管理部门无立项和制定标准的权限。河东区物价局目前仅有城区自来水价格、物业服务公司收费、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及短期培训收费等几项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制定权限。特别是河东区又属于主城区,其价格管理权限与县级物价部门相比更少,多数价格是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山东省物价局制度了《山东省定价目录》、《山东省服务价格管理目录》,临沂市物价局有《临沂市服务价格管理目录》,县级物价局无权出台自己的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目录。

  二、加强涉企收费、中介服务收费工作成效简述

  河东区物价局始终坚持将规范收费、清费治乱作为服务经济建设、扶持企业发展的有效手段,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取消或停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减免优惠等收费政策。通过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强化涉企收费公示,严查涉企乱收费举报等等工作严格规范各类涉企收费行为。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从当前正在开展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看,各收费执收单位能够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收,面上的收费行为大都符合标准要求。

  三、河东区涉企收费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

  从检查情况看,我区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大都能够按照上级规定的涉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些中介结构、行业协会收费较高、较乱,企业对此意见较大。

  经过调查了解,究其原因主要是:

  1、部分行业协会虽然陆续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但仍然保留着与行政主管部门千丝万缕的联系,其职能、业务等仍然依附于主管部门,形成依靠行政权力承揽业务和垄断中介服务的格局。

  2、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存在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的现象。有企业反映到部分前置许可主管部门办理手续,主管部门要求在一个或几个中介机构中办理业务。

  3、行业协会的阻挠。如有行业协会强令中介机构入会,相关中介服务机构都必须加入协会。而协会又制定了具体业务的最低收费标准,不允许中介机构异地办理业务等规定。如有协会制定的最低收费标准比往年提高了几倍,甚至几十倍;限制中介机构执业范围,不得跨县、跨市办理业务。

  4、部分收费标准规定出台不及时。规定了文件期限,但文件到期后,新的收费标准又没出来,导致检查工作中陷入被动。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建议:

  1、加强对行业协会监管。要求行业协会不得出台涉及最低收费标准、涉及执业范围的规定。

  2、积极引进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在我区执业。允许中介服务机构跨县、跨市执业,形成合理竞争的良性局面。便于提升服务水平、便于企业自主选择。行业主管部门应一视同仁,不得歧视。

  3、严格执行上级出台的行政机关人员不得在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兼职的规定。促使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彻底脱钩。

  4、文件出台要及时。文件期限到期后,及时出台新规定,使新旧文件能够很好衔接。同时降低部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标准。对竞争充分的中介服务项目,不再出台统一的收费标准,使中介机构自由竞争,通过竞争使收费降下来。

  5、加强行业协会收费监管。明确行业协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查行业协会乱收费行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取消或停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减免优惠等收费政策;建立健全企业缴费联系制度,选择代表性企业作为缴费联系点,定期向物价和财政部门报送缴费情况,确保有关部门全面、及时了解企业收费负担情况和收费部门执收情况,及时查处和纠正违规收费行为。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3

  为了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现将我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江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健全

  为了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我局于20XX年4月28日下发了《关于调整亳州市国土资源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通知》(亳国土资[20XX]45号),调整了以龚健勇局长为组长,谷全民、王运江和任云鹤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宣传贯彻工作,为该项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机构保障。

  二、认真宣传,组织学习

  (一)、宣传情况:

  1、每年的625全国土地日,我局在人群密集处谯陵路设立宣传点,通过张贴大幅标语和宣传图片,散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服务台等,近距离地向公众宣传、讲解《土地管理法》及配套法规、行政法规和《信访条例》等与土地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局还开展送法到企业、公司活动。今年为开展以“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为主题的全国“625土地日”宣传活动,我局制定了《全国土地日宣传方案》:

  ①、订购了宣传报纸特刊和宣传扇;

  ②、印制了20幅过街宣传标语在市区主要街道悬挂;

  ③、设置法律咨询台和展板。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信访条例》等有关的土地法律法规和土地国策知识。

  2、我局从今年4月份在《亳州报》上开辟了为期半年的国土资源法制宣传知识问答栏目,每周一期,集中宣传节约集约用地、保护耕地、保障发展等相关政策法规。

  3、为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在全国开展县、乡、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精神,紧紧围绕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基本国策,20XX年6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县(区)、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和《全市(区)、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定于20XX年6月17日-6月19日举办全市乡镇领导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教育活动,培训对象是全市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并定购了《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400套及宣传画册,确保宣传教育活动顺利开展。通过各种深入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了节约集约用地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观念,形成了全社会积极参与和支持资源环境工作的局面。

  (二)学习情况:

  1、为加强全局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每周二下午为全体工作人员学法日,领导带头学习《行政许可法》、《物权法》、《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法律知识。且做到人人有学习计划,有学习内容,有学习笔记,有学习体会。并组织学习考试。通过学习培训和考试,有效地提高了全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2、按照省厅的要求,今年5月份我局组织13名执法监察等工作人员参加了由省厅举办的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执法培训班学习,并通过考核全部取得执法证书,使我局执法人员全部实行持证上岗。

  三、完善制度,落实到位

  1、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工作部署,加快我局机关效能建设、全面推进制度建设,我局成立了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本单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召开了由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动员大会,制定了《亳州市国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制度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和《亳州市国土资源局机关效能建设整改方案》,并对20XX年以来的反腐倡廉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地梳理和审查,梳理制度共42件。目前,对现行工作制度正进行修改、充实和完善。

  2、认真落实信访各项制度,依法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及时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今年上半年我局共收到来信123件;来访74批次、137人次;举报电话73件;上级交办案件15件,已经结案7件;复查复核案件9件,办结6件。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3、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除了严格执法程序外,还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强化自我约束,同时设置了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并且对行政执法人员制定了严格的违纪责任制度,有效地杜绝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滥用行政权力的现象。

  通过努力,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各项制度保障日益规范,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了一支强有力的执法队伍,真正做到了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当然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的方面,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和规范。同时我局还将进一步通过强化法制观念,规范行政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使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从而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4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治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于11月9日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针对该局涉企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进行了全面、认真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20XX年征收的排污费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建立企业收费清单情况

  20XX年6月,我局将排污费征收依据、管理办法、流程、范围等涉企收费事项在县环保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加强排污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落实惠企肩负措施及成效

  该局不涉及此项

  (三)清理规范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

  该局不涉及此项

  (四)整治涉企乱收费、乱摊派情况

  建立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环保微信举报平台、网上投诉相结合的企业举报和查处机制,为企业举报和查处的快速处理搭建了受理平台,结合20XX年阳光执法活动,从纪检、法制抽调人员组成5个涉企收费检查组,深入企业了解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乱收费、乱摊派等违法违纪行为,对顶风违纪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坚决维护企业切身利益,树立环保部门务实、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共接到企业投诉案件5起,主要反映部分执法人员没有亮证执法、没有统一着装等问题受理率、查处率、办结率均达到了100%。

  (五)减轻企业负担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我局专门成立了由李志明局长任组长、张国立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责任人为成员的县环保局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对涉企收费、涉企检查等进行督导问效。制订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认真执行《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将每家排污企业的资料录入,认真落实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开展企业负担调查评估,向企业发放涉企收费调查问卷130余份,广泛征求企业对涉企收费、涉企检查的意见和建议。对调查评估过程中发现的涉及乱收费、乱罚款的违纪人员启动问责机制一律进行查处。结合日常环保执法检查,将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与新环保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结合起来,保障企业对相关减轻企业负担政策的知情权、监督权,使企业切实感受到党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带来的红利。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对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认识、宣传不到位,涉企收费行为透明度不高。

  二是涉企收费监督问责机制不够完善,一些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执法用语不文明、粗暴执法等现象仍然存在。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我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推动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落地生根。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5

  为加快我区经济发展步伐,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投资环境,打造政策助企业发展新高地,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县(区)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宿政办明〔20xx〕130号)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埇桥区区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埇政秘〔20xx〕88号),把该项工作当作重中之重的任务加以落实,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涉企收费清单建立总体情况

  从2014年10月28日开始,我区按照省、市部署,启动涉企收费清单建立工作。经过清理,我区共保留进清单的涉企收费55项,涉及21个部门,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3项,涉及9个部门;政府审批前置性服务收费项目22项,涉及14个部门;政府性基金9项,涉及5个部门;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 1项,涉及1个部门。

  在清理过程中,各单位共上报项目91个,清理项目36个,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9个部门共上报项目40项, 清理掉17项。政府审批前置服务收费15个部门共上报收费项目36项, 清理掉14项。政府性保证金各单位报6项,清理掉5项。

  清理掉的36项上报项目中,其中:17项是不属于这次清理范围内的`收费;5项是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中被取消的,如土地部门的采矿权登记证、水利局的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市场监管局的特种设备证照工本费等;14项是前置服务收费,主要是取消的前置性事项的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和审查事项等,如卫生局的建设项目预防审查的前置服务事项卫生学评价报告、金融办的变更公司章程的前置服务事项的验资报告和环保局的环境检测报告等。取消的收费预计年可为埇桥区企业减轻负担440万元。2014年全区非税收入(含基金、保证金、罚没等)仅占财政收入的15.7 %,远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我区涉企收费项目仅占收费项目总额的约6%左右。(清理项目详情见附件)。

  二、主要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为确保高标准完成“清单”工作,我区成立了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的区级涉企收费清单领导小组。共召开2次工作部署专题会、3次工作调度汇报会,区级涉企收费清单经过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审核意见和工作汇报后研究通过。

  2、责任分工明确。清理工作分别从物价、财政、法制、民政、编办、监察、经信、中小企业部门抽调9名业务骨干集中在区物价局办公,分别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各司其职。清理收费的任务范围是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和政府性保证金4块内容。

  3、程序严格落实。清理按三个阶段进行,所抽调工作人员分4个组对35个区直部门的收费事项按照依法依规、精简规范、公开透明、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集中审核,严格走“三上三下”程序进行,即收费单位填报自查登记表后,审核组逐项审核,采取“四对照”严格把关。即对照省局项目和标准、对照市政府2013年公布项目和标准、对照近几年取消的项目和降低的标准、对照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提出初步意见,以清单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发文,向收费单位征求意见;单位反馈意见上报后,审核组继续对照审核。市“清办”主任到我区进行审核把关,提出修改意见后,我们又一次将意见反馈给各单位进行确认。第三次征求意见是通过区政府的网站和宿州市物价局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形成最后的清单。

  4、专家评审把关。本次清理工作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清理范围,于2014年11月24日至2014年11月25日与区法制局、区财政局、区编办等单位专家同志集中开展了评审以及合法性审查,除此之外,我们还对在清理过程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省“清办”、市“清办”多次进行请示,市“清办”对我区的“清单”审核工作也十分重视,多次指派专业人员到我区进行现场指导,亲自对照各部门行政审批权力逐项把关。

  5、公示及时合规。收费清单清理经过专家评审和论证后,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区政府于2014年12月30日下发了埇政秘[2014]88号文件对外进行公布,并同步如期在埇桥区政府的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同时在区政务中心电子显示屏上进行滚动播出,在《拂晓报》上公布,明确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明确“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三、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

  1、收费清单公示以后,区物价局印发了涉企收费目录清单500本,发放《涉企收费目录》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200余本。

  2、变更《收费许可证》。对近年来省取消、降低、缓征、免征的收费项目中涉及到我区的收费13项,共变更《收费许可证》32个。其中,变更了收费标准有浮动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执行的收费,如土矿局收的土地开垦费复垦费6-9元/㎡,一律按6元/㎡收取等;缓征了林业局的林权证工本费、林权勘测费、森林植物检疫费等。

  3、组织开展督查。先后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疾控中心、区国土局等单位的涉企收费进行明察暗访;对我区的贸翔面粉厂、王中王门窗厂等部分企业进行走访,经检查和了解,没有发现向企业乱收费的行为,近年来,省取消、降低、缓征、免征的收费项目中涉及到我区的收费13项都已完全落实,甚至连正常的收费有的还没有收到位,如环保局的排污费用等。

  四、涉企收费清单监管措施

  全面推行涉企收费公示制度,我区主要采取了以下监管措施:

  1、建立公示制度。明确各收费单位为收费公示的责任主体,做到谁收费谁公示,未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收费依据不符合不得收费,收费单位要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监督检查机构、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及对有关政策宣传解释,做到收费公示透明,交费清楚明白,管理依法规范。

  2、严格把关公示内容。明确物价部门负责牵头审核和监管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情况,各收费单位在收费公示时须将公示内容报价格等有关部门审查后方可公示,以确保清单以外无收费。

  3、责任明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前置服务收费由物价部门负责监管。政府性基金和保证金分别由财政部门和法制部门负责日常监管。

  4、部门联动。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开展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三个清单”的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进行集中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同时,积极发挥区长热线和价格部门“12358”举报电话的作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6、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发现1起,查处1起,情节严重者,予以公开曝光。

  五、存在问题

  在实施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工作中,由于受到清理的内容和范围的限制,实质上没有真正达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的效果,结果容易让人产生误解,比如,人社局收取的社保金,虽然没进收费清单,但是按规定仍然要收取,这就造成了清单之外还有收费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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