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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查报告

时间:2020-09-22 10:02:11 自查报告

【热门】企业自查报告模板集合10篇

  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报告包含标题、正文、结尾等。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自查报告10篇,欢迎大家分享。

企业自查报告 篇1

  济南市天桥区嘉荣食品厂,坐落在济南市天桥区联四路,地段繁华,车来人往,商业繁茂。优利的地理位置,给企业的宣传销售带来很多方便。在企业的成长发展过程中,得到了济南市质监局天桥分局的大力辅助和支持,他们对企业是既监管又服务,所以,企业始终有着正确的发展方向,走在一条稳健发展的道路上。但是,因为我们生产的是大众化食品,利润薄弱,这也是企业面临的挑战。

  本厂的主导产品是面包,本厂所用到的主要原料有面粉,白糖、奶油、食用植物油等。这些原料都通过正规的渠道,从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厂家购进,并附有出厂检验报告,质量要求很严格,必须符合国家对该食品的卫生要求,比如面粉要符合LS/T3201的要求,白糖要符合GB317的要求,等等。

  本厂所涉及的食品添加剂主要有丙酸钙、面包改良剂、酵母等,这些食品添加剂,逐一在济南质量技术监督局天桥分局,做了备案。备案的技术内容,严格执行了GB2760—20xx的要求。我厂的生产,严格执行备案标准。食品添加剂有专门的进货台账,和有专门的使用台账,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并按照实地盘存法,每月盘存一次,确保使用安全。

  前段时间,接到了天桥分局的通知,通知内容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我厂成立了质量安全管理小组,由法人郑进杰任组长,组员由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检验人员、生产加工人员担任,按照各自分工,对照《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对企业的现有状况进行了一次彻底核查。核查的过程是一次自我检验的过程,也是一次对全厂职工进行质量安全教育的过程。

  核查的内容主要有:企业资质情况、原材物料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食品出厂检验情况、不合格产品管理情况、食品标注标识情况、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等10个方面,逐条检查制度的健全情况和相关记录的完善情况。根据企业自查情况,企业自身感觉各方面做得尚可,基本符合质检部门的要求。对于稍有差次的,及时做了整改。现阶段,企业基本能做到系统管理,按标准要求组织进货、生产和销售。现将企业目前能达到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资质情况:

  企业名称为济南市天桥区嘉荣食品厂,厂址在济南市天桥区联四路,出厂检验方式为企业自检。生产许可的编号为:xxxxxxx,工商营业执照的编号为:。本厂证照齐全,经营范围是烘烤类糕点。

  二、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

  本厂主要采购的原料为面粉、白砂糖、奶油、食盐、酵母、丙酸钙、面包改良剂、复合包装袋、纸箱等。所有物品均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购进,购进时索取了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我厂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严格遵照了GB2760—20xx的要求,并做了详细的相应记录。食品添加剂还备有单独的进货台账和使用台账。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已经在长清分局备案。

  三、生产过程控制情况:

  我厂每天安排专人对厂区卫生进行打扫,保持厂区内环境整洁干净。定期对生产场所、设备、库房、进行打扫、消毒。保持在加工过程中与产品接触的一切设施、设备、环境的卫生,杜绝一切污染的可能。定期养护设备设施,每批产品生产前和生产结束后,均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生产人员的个人卫生,工作服帽的整洁情况,班班检查。工作人员洗刷、更换专用工作服后,经人员专用通道进入生产车间。验收合格的原料从原料专用通道进入生产场区。

  但是,由于厂区面积比较小,生产的过程中,出现过器物杂乱的现象。目前,在天桥分局的督促下,已经彻底改正,并通过验收。

  四、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

  我厂配备了架盘天平、电子分析天平、电热干燥箱、超净工作台、台式培养箱、显微镜、蒸汽压力灭菌器等检验设备,具有检验辅助设备和化学试剂,实验室测量比对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检验人员经过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具有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放的检验资格证书。按照产品标准,对生产出的每个单元的每批产品进行检验,将检验的原始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留存备查,对出厂的每批产品留样,并进行登记。

  五、不合格品的管理情况和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

  我厂生产需要的各种原料均从合法、正规渠道购进,并索取相关的证件。严格按照产品生产工艺及《食品卫生法》的要求组织生产,未遇到购买不合格原料和出现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六、食品标识标注情况:

  我厂生产的各个单元产品的包装上按照相关规定印有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标准代号,以及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和QS标识以及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和产品的贮藏方式和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七、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

  我厂建立了食品的销售台账,记录了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销售日期、检验合格证号、生产批号以及购货者的相关信息,包括购货者的名字,地址、销货场所等。

  八、产品标准执行情况:

  企业积极并严格执行各个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面包执行的是GB/T20981—20xx。原材物料也都是执行的现行有效的备案标准。

  九、企业人员培训、体检情况:

  我厂所有和生产相关的人员均参加了体检,取得食品从业许可证书(健康证),并定期参加企业组织的食品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食品技术知识培训,并备有员工培训记录。

  十、企业售后服务和产品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

  我厂主要消费者都是回头客,目前为止,还没有接到过消费者投诉。我厂定期对消费者进行满意程度调查,及时反馈消费者意见,做到对自己的产品心中有数。我厂已经设立消费者投诉登记本,并制定相应的处理制度、应对机制,确保一旦出现消费者投诉情况,能及时做出反应,力保消费者权益。

  除此之外,我厂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记录表格完善,人员配备合理,职责明晰。这些软硬件的建设,也为企业的前行,铺平了道路。

  经过此次自查,我厂基本符合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提高了质量安全意识,杜绝了质量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我厂建立了质量安全保证长效机制,为长期、持续地生产优质产品,打下了坚实基础。

企业自查报告 篇2

  20xx年,我们在区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镇业务主管部门的直接指导下,不断强化统计的工作基础;规范和完善统计工作制度;努力提高工作的组织程度及工作水平;认真开展生产形势分析;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比较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本单位经济的发展情况。根据区(镇)统计规范化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将对今年统计工作自查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扎实做好本单位统计规范化工作

  1、领导高度重视。企业负责人亲任统计负责人,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领导,并落实专人负责具体统计工作。

  2、认真做好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电子台账的日常工作,统计数据数出有据,有说明、有分析。

  3、统计年报和月季度定期报表报送及时、年内无催报现象。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加以了解决,确保了按时保质上报。

  4、加强业务学习。除组织参加业务培训外,还参加镇街道组织的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5、完善企业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统计管理制度,如统计员岗位职责、统计资料管理制度、企业统计工作制度等。

  6、做好统计的资料归档工作。将年度报表、相关资料及分析材料分别装订成册,分门别类地进行保管,做到有案可查,井井有条。

  7、认真开展统计数据分析研究。充分利用统计资料对企业情况全方位、多层次地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

  8、对应上级统计的要求,对统计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目标管理。对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统计工作任务,按规定按要求组织实施,上级部门布置的统计定报、年报等专项业务工作,都能做到全面、准确、及时、规范,保质保量,并按要求形成书面分析材料进行报送。

  二、自查中发现的不足

  总结回顾20xx年,虽然做了一些琐碎的工作,能够按时按质完成了上级布置的统计的各项任务。但客观分析平时的工作也还存在着较多的不足,我们在检查和自查中发现统计工作存在以下一些情况:

  1、是平时不太注意统计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也缺少积极性、主动性和系统性,满足于完成上面所布置的任务;

  2、是有时限于工作的时间紧、人手少、头绪多,对本单位生产的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细致,在调查的深度、广度和效果上有待进一步提高,止步于就表格汇总数据,就数据分析情况;

  3、自查中还发现了一些如精确度不统一等情况 ,对所有自查中的问题我们都有针对性地一一进行了明确、规范和纠正,

  总之,我们今年确实扎扎实实的做了不少工作,对照“余杭区统计基础规范企业”的要求,我们进行了自评自测,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故特申报资料,请予以审核及验收。

企业自查报告 篇3

  根据市局工作安排,我局于20xx年7月至9月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纳税评估企业需先进行自查。希望贵单位对此次工作给与高度重视,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自查20xx年度各项收入、各项成本费用是否符合税法有关规定,其中自查重点如下:

  一、预缴申报方面

  (一)自查要点

  实行据实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实际利润额”的填报数据,与企业当期会计报表上载明的“利润总额”数据进行比对,是否存在未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635号)第一条规定申报的情况。

  (二)政策规定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635号)第一条的规定,“实际利润额”应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填报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xx] 34号)第四条的规定,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收入方面

  1、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须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二条至二十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第875号)。

  2、不征税收入:

  (1)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折旧、摊销不得在税前扣除;

  (2)不征税收入不得填报为免税收入;

  (3)不征税收入不得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

  (4)不征税收入(即使作为应税收入申报),其对应的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

  (5)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未按规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的,不能确认为不征税收入;

  (6)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仅限于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该软件生产企业须符合如下条件:取得软件企业证书,并在证书有效期内,且通过当年年审的;

  (7)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且作为不征税收入填报的,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不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做全额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要做纳税调增处理;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研究开发支出金额做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 15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 8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号)第一条第(一)款。

  3、企业发生的视同销售行为应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828号)第二条、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xx]148号第三条第(八)款)。

  4、投资收益:

  (1)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应作为计算企业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2)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满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八十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9号)第三、四、八条对于投资收益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定。

  三、成本费用方面

  1、工资薪金:

  (1)国有性质企业的工资薪金不应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

  (2)已计提尚未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不能税前扣除;

  (3)工资薪金的合理性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一条的规定;

  (4)工资薪金中不应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务费等费用;

  (5)工资薪金发放对象为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

  (6)对于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7)已经实现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税收上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8)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必须进行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xx]242号)(该文件中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收法律法规为准)。

  2、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

  (1)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能超过税法允许扣除的限额;

  (2)职工福利费支出范围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三条规定;

  (3)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对象应为企业职工;

  (4)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中不应包括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支出费用;

  (5)企业20xx年以前按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xx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上述福利费余额;

  (6)企业20xx年以前结余的职工福利费,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7)对于软件生产企业全额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须能够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支出。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三条、第四条;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xx]242号)(该文件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法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98号)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202号)第四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63号)。

  3、利息支出:

  (1)企业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数额,须进行纳税调整;

  (2)企业向无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扣除;

  (3)企业的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须按规定作纳税调整;

  (4)企业已计提但确实无法偿付的利息支出,须按税法规定计入当期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浪子注:此处可否推定为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但为支付的符合扣除标准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1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xx]312号)。

  4、资产损失:

  (1)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属于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方能扣除的范围的,须取得税务机关的批复文件;

  (2)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须作纳税调整;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须作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57号);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xx]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72号。

  5、其他费用支出:

  (1)不得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

  (2)不得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3)不得随意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4)不得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

  (5)不得擅自扩大研究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6)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不得进行税前扣除。

  (7)计提的不符合规定的准备金须进行纳税调整。

  (8)工会经费应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款专用收据》在规定的比例内税前扣除。

  (9)公益性捐赠的对象应符合财税[20xx]160号、京财税[20xx]542号文件有关规定,并取得文件规定的有关公益性捐赠票据。

  三、税收优惠方面:

  享受税收优惠企业,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或备案。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重点自查以下内容: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的自查要求见本提纲“成本费用”中“利息支出”部分。

  2、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 20xx年1月1日前(不含)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的,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20xx31号)第六条的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3、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政策衔接须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第五条的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项目(成本对象)开工前或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开发项目(成本对象)发生改变时,应按照《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第六条的规定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发项目(成本对象)情况备案表》;

  20xx年1月1日前已开工未完工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补报《开发项目(成本对象)情况备案表》。

  5、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土地预算成本情况表》。

  6、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计税成本的核算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四章的相关规定,其中重点提示以下内容:

  (1)对本期未完工和尚未建造的成本对象应当负担的成本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分别建立明细台帐,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2)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预提费用的税前扣除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3)停车场所的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结算计税成本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7、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申报应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附件四《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口径》的要求。

  8、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应符合国税函[20xx]20xx文件的有关规定。

  纳税人应全面自查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不局限于本提纲中的内容。请您在自查报告中详细说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按规定时间将自查报告报送主管税务所。本次自查主要针对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果自查中发现涉及以前年度所得税申报问题,请在自查报告中单独说明。自查报告须加盖公章,自查中没发现问题的,要在自查报告中明确说明。自查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税收管理员联系。

企业自查报告 篇4

  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

  我单位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单晨光为组长的xx省地方税务局机构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机构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地税系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地税系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局内各单位均安排了专兼职人员担任机构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信息采集、信息发布、综合协调等工作。各市、州地税局也相应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机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各地机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统一指导,在系统内形成了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我单位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切实维护纳税人利益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环节入手,建立健全机构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xx省地方税务局机构信息公开指南》、《xx省地方税务局机构信息公开目录》、《xx省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机构信息工作规程》、《xx省地方税务局机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机构信息公开相关资料进行整理,编制《机构信息公开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制度汇编》印发局内各单位。在各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办公室业务培训中将机构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二、拓宽发布渠道,提升信息质量

  大力加强内外网信息建设。内外网站是地税系统进行机构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全系统统一使用内网信息编报平台并由专人负责编审,实现了省局处室、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及时采编报送和信息登载,确保了信息工作的时效性,提高了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完成了外网改版,开设了机构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全面地公开与纳税人及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机构信息。截至20xx年7月31日,外网共公开各类信息870条。

  积极主动报送专报信息。围绕省委、省机构和国家税务总局关注的重点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地税系统工作动态。根据新形势对信息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工作实践积极探索信息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改进信息服务方式,加大信息约稿力度,从会议、文件、新闻、领导讲话和批示中主动寻找、挖掘信息线索。高度重视信息编辑细节问题,做到信息编辑精细化,除严格把好信息编辑质量关,还对格式、标点、印刷精益求精,努力提升信息工作整体质量。截至20xx年7月31日,共上报省委、省机构和国家税务总局专报130余篇。其中,国办采用信息1条,省机构采用专报累计达到33条。

企业自查报告 篇5

区政府法制办 :

  根据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应对法》和《 湖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应对法>办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松柏镇党委政府 围绕此次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对《中小企业应对法》颁布以来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和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深入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

  自《中小企业应对法》颁布以来,为确保推动“一法一办法”的贯彻落实,松柏镇 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贯彻《中小企业应对法》和《 湖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应对法>办法》。松柏镇党委政府 围绕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深入开展 宣传工作,购买了300 多份《中小企业应对法》相关的法律法规资料,并分发到全镇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举办了《中小企业应对法》及《实施办法》的专题法制讲座,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中小企业应对法的学习、培训,推动《中小企业应对法》及《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同时,我们还通过组织企业办宣传栏、印发资料、开座谈会、组织学习培训等方式,结合“ 五五”普法活动的开展,及时宣传贯彻《中小企业应对法》及《实施办法》,使其深入人心、深入到每一户中小企业,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 、优化环境,切实做好中小企业治乱减负工作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做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松柏镇成立 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 办公室 ,负责全 镇 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组织协调。近年来,松柏镇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实人员,健全机构,落实责任,严格考核,把中小企业的治乱减负工作作为治理企业发展环境的工作重点,加大对“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的整治力度,对各种“吃、拿、卡、要”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千方百计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林区政府组织开展整治企业发展环境服务活动。为有效防止对企业的乱收费行为,松柏镇 还制发了涉企收费项目明白卡,每年定期进行检查,保证了涉企收费各项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通过落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三乱”的治理力度,不但保护了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而且使松柏镇 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吸引了更多的投资者来 松柏镇办企业,对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 、强化措施,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作为乡镇政府,我们坚持“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保障权益”的方针,加快推进中小企业的培育和发展。一是大力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镇党委政府 把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作为提升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来抓,着力推进中小企业的产业提升和产品升级 。二是大力开展中小企业招商引资。企业多、规模小、总量小是 松柏镇 中小企业的主要特点之一。松柏镇 坚持大力开展中小企业招商引资,以此推动中小企业的嫁接改造和重组扩张,促进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加快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我们通过加大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指导力度,不断推动企业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现代企业制度,从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内部管理创新入手,不断增强中小企业的活力,使中小企业在质量管理、成本管理、营销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四资金短缺是制约 松柏镇 中小企业发展的一大瓶颈。为解决中小企业流动资金、技改资金紧张的矛盾,帮助企业开辟融资渠道,松柏镇党委政府 致力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融资建起了新的融资平台 。

  松柏镇 虽然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松柏镇中小企业的发展仍然受到资金、土地、能源、人才等“瓶颈”的制约,发展的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为确保《中小企业促进法》及《实施办法》及时贯彻落实到位,松柏镇 将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积极为全镇中小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与各级单位共同做好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针对我 镇 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诸多困难和问题,以贯彻执行《中小企业促进法》及《实施办法》为手段,不断创新思路和举措,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权益保护等具体内容落到实处,全力推动松柏镇中小企业的发展迈向新的台阶。

企业自查报告 篇6

  一、企业概况

  山东榴园水泥有限公司是一个拥有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国有控股大一型企业,下设南分厂、北分厂,年水泥生产能力130万吨,企业节能自查报告。企业获得了产品质量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化验室合格证书等荣誉,是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为认真贯彻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落实国家发改委、省政府、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加强企业节能管理,推进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公司作为千家企业重点耗能单位之一和省控重点用能企业,深知企业是节能降耗的主体,积极响应国家和省政府、市区政府号召,大力推进公司节能减排,顺利完成省政府、市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并将节能减排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

  二、20xx年的经营情况及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20xx年,全年计划生产水泥110万吨,20xx年1-12月份,公司实际生产水泥108.2万吨,完成年计划的98.36%,实现销售收入190426万元,上缴税金2343万元。单位产品标煤耗83.49kg/t,20xx年单位产品标煤耗86.54kg/t,同比下降了3.05 kg/t。20xx年1-12月份,累计节约标煤0.33万吨。与20xx年省政府下达给公司的节能目标0.29万吨标煤相比,超出目标值0.04万吨。由此可见,公司顺利并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

  三、节能组织机构及能源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强化企业节能主体责任, 20xx年初,公司在去年能源管理组织、机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企业能源管理工作,调整了能源计量、节能领导小组和节能工作小组,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等,加强企业能源管理工作。

  (一) 进一步完善健全节能管理、组织、标准体系。

  公司责成一名副总具体负责节能管理和领导工作,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节能管理和领导小组,设立了公司节能办公室,各职能部门、单位明确了节能专、兼职负责人,形成了三级节能管理网络,由生产综合处相关人员具体负责节能工作,同时,建立了节能工作机构和管理体系,成立了节能工作管理和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任能源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在完善组织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的能源政策、法规及标准,组织贯彻、制定能源管理标准,编制节能规划及计划,贯彻执行能源管理中的技术标准,负责组织节能检查,对用能计量、统计进行监督,组织节能技术培训和宣传,发出节能倡议,进一步完善公司能源管理制度。

  (二) 分解节能目标,落实节能职责制定产品消耗定额,并对各部门进行考核。

  对生产中各项工序、产品的能源消耗进行定额管理,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将节能任务目标层层分解,把能源消耗与工资薪酬、效能挂钩,力争吨熟料、吨水泥能耗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节能技术管理部门建立成本控制管理体系,制定成本考核评价制度,考核指标细化分解到有关车间、部门、责任人,定期评价和考核;制定车间消耗指标,考核指标执行情况;设立能源统计岗位,专人负责建立能源消耗和成本台帐。对现有生产工艺系统进行优化平衡改造,窑温热效率利用、单机台时较上年有明显提高;在立窑安装变频器,对磨机选粉系统进行改造,制定消除跑、冒、滴、漏的有效措施,并付诸实施,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定期检查。

  (三) 加强能源计量管理,严格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能源的管理和节约离不开计量,能源消耗以计量检测为基础,而能源计量检测以能源的消耗和供能为服务对象,两者密切结合,互相协调。公司利用计算机技术、ERP网络通信技术和DCS集散控制技术实现对诸多能源数据的自动采集、统计,并在重要计量岗位安装监控系统,保证计量的准确性与客观性。通过公司电脑局域网实现信息共享,提高了工作效率。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能源计量组织机构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制定了《能源测量和监控装置管理制度》,按照《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要求配置计量器具,设专人负责能源计量和测试及计量器具的日常管理,计量部门采用一级管理的管理机制,由公司专门成立组织机构承担公司的生产、办公所需要的能源及载能工质的节能降耗的管理和推进工作,实行对供配电、煤炭的统一调配和计量统计,整改报告《企业节能自查报告》。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主要耗能岗位、设备的计量器具配备,以满足能源计量和管理考核的要求。加强了计量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增强其工作责任心,完善了能源计量器具、原始记录、基础台帐,加强用能的计量和检测,提高企业计量检测的能力,充分发挥计量检测数据在节能降耗中的作用等,计量部门负责能源计量器具测量的适应性配备、检定、校验、计量确认工作,计量管理体系的审核由节能办公室统一制定,通过有效实施,不但增强了全体员工的能源计量意识,提高了员工对节能降耗的积极性,提升了企业能源计量的地位。

  公司积极组织开展节能协议与能效对标活动。

  (四) 加强能源统计管理。

  完善能源统计管理体系,对各种能源的消耗进行统计。设立能源统计岗位,建立各种能源消耗台帐;按照上级和能源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填报能源报表;按照国家有关的统计管理规定,进行能源统计管理。统计部门对数据报送涉及部门、时间、内容、计算方法等做了明确界定与规范,并将该项工作纳入日常考核范围,与个人绩效挂钩,提高统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责任心。公司还收集整理国家、省、市各类相关制度与规定,掌握相关信息,利用电脑使信息实现共享,对各分厂提供的基础数据进行确认、汇总、整理,登记统计台帐,编报能源报表。建立健全各种能源的购入量、消耗量、库存量等记录,能源质量的化验记录,建立和完善能源统计台帐。

  (五) 开展节能宣传活动、能源计量和统计的培训工作。

  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千家企业节能工作精神,深入开展“节能降耗、降本增效”和“节约光荣、浪费可耻”活动活动,将节能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强力推动,同时对职工加强节能宣传,增强了全体员工的节能意识,同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节能降耗,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全体员工真正意识到节约能源与切身利益息息相关。20xx年4月份,公司从市安监局聘请专家来公司,对看火工煅烧理论和现场操作技能进行直到和考核,进一步提高了看火工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加强了能源管理、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公司先后两次安排能源计量和能源统计人员外出学习,增强其工作责任心,提高了能源统计管理的能力;建立和完善能耗定额、能源计量与统计、节能奖惩、问责制、一票否决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层层分解节能目标、逐月考核和落实。

  公司将年初与省政府签订的节能目标层层分解到各分厂,分厂又层层分解到车间和班组,使人人肩上有担子,有压力、有责任,并逐月考核,优奖劣罚。

  五、建立节能专项资金,进行节能技术改造。

  (1)公司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工作管理力度和节能研发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优化工艺配方,采用无烟煤、天然焦搭配配料,立窑采用小料球、浅暗火煅烧,熟料煤耗由原来的160g/t降至150kg/t左右。熟料台时产量也明显增加,出厂水泥指标优于国家标准,节能也较为明显。该方案经过试验达到优质、高产、节能之目的,目前正在公司内推广使用,年可节约原煤近0.3万吨;

  (2)针对各分厂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在南分厂安装2台水泥大磨∮3.2×13m替代原∮2.2×7m水泥磨;20xx年初,公司投资144万元,在南分厂1#、2#窑安装砖混收尘器,由南京旋立集团设计安装;20xx年7月至9月,投资358.2万元,将原3#—11#窑使用潍坊除尘设备厂,型号:FSCM8*127,大布袋除尘器,更换为先进淄博鑫鹏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除尘器,型号:LDC-442-1000;与此同时,对两磨和窑底熟料破碎收尘设施进行更换和改造,投资210.4万元。以上技改工程于20xx年10底全部安装完毕。

  “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十一五” 完成节能量1.43万吨标准煤;20xx年完成1.15万吨标准煤;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20xx年达到省内先进水平,20xx年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于20xx年12月与山东省人民政府签订了这一目标责任书。公司将该节能任务及目标层层落实到各个分厂,分解到车间、班组,使得人人身上有压力、肩上有担子,心中有目标、头上有责任,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良好的节能氛围,20xx年底,公司根据各分厂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给予完成公司既定节能目标的北分厂和阴平分厂奖励,并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向其学习。

  “十一五”期间公司节能思路:紧紧围绕“节能降耗、降本增效、清洁生产”的主题、目标开展工作,认真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制约生产的瓶颈,正视自身存在的差距,继续发挥技改优势,力争通过扎实有效的节能管理和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使公司处于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和综合利用最大化,以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来支撑,以管理机制来保障,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性企业。

  六、明年工作措施

  1、进一步完善节能的组织、管理体系,不断完善能源组织机构,能源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管理的职责,严格执行能源的考核制度,创新节能工作思路、加大节能改造措施工作力度

  2、加强和提高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提高能源管理的方法;大力推进节能自愿协议工作。

  3、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及节能工作管理,对技改项目必须采用先进的节能工艺、节能设备。

  4、加强对能源管理人员及重点用能设备进行节能培训,学习相关企业先进的节能经验,对现有系统进行优化,寻找有效的节能措施,并组织实施。

企业自查报告 篇7

  本公司于**年**月**日注册成立,于**年**月**日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等级为: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资质**级,证书编号为:***;并于同年*月*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建、桥梁脚手架安装、总承包(凭资质经营);塔吊、钢模板、吊车、搅拌机租赁;土石方工程。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建筑业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年度资质监督检查自查报告如下:

  一、根据国家建筑安装相关规定,健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将所承包工程全部建档立卷保管,以备查验。公司各项规定张贴于公司业务部分显眼墙上,牢固树立诚信经营观念。

  二、健立了以法人代表为主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公司员工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所有员工一律持证上岗。从脚手架进场、安装、拆除等方面的安全知识进行培训,公司制订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员工作业指导书,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三、公司拥有各项专业技术人员等**人,全都持证上岗。定期(每季度)组织有关部分负责人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由项目负责人作出工作总结;重大项目,向公司法人办公会议汇报。

  四、业绩:承建**工程,建筑面积约***㎡,脚手架搭建总造价**万元;

  ……

  以上工程全部按期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得到总承包单位的一致好评。

  五、20xx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万元,交纳税金及附加8.8万元。年末资产总计**万元,固定资产原值**万元,年末存货***万元。

  六、公司自成立以来,对总承包单位提出的问题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至今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处于良好状态,自我鉴定合格。

  特此报告!

  ****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〇一三年*月**日

企业自查报告 篇8

  根据*地税直查(20xx)20xx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xx年7月13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xx至20xx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xx年—20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20xx年—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3,096.18元;其中: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

  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 13,881.1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 13,881.10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4,580.76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20xx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

  2、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

  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 14,061.67

  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 20,000.0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 34,061.67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8,515.42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20xx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20xx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 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地税直函[20xx]89号文中 “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企业自查报告 篇9

  根据*地税直查20xx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xx年7月13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xx至20xx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xx年—20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

  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 20xx年—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3,096、18元;其中: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8,51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1、1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13,881、10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20xx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

  2、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14,061、67

  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20,000、0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34,061、67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20xx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20xx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地税直函【20xx】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企业自查报告 篇10

  一、基本情况

  我项目部于10月20日进行安全自检,查找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该项目存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不健全、特种作业人员不经培训上岗作业、危化原料库存不符合要求,电器、线路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二、存在问题

  在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责任没落实到人。

  2 、项目部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不按规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3、电器、线路不进行经常性检查,线路老化、布线不规范,临时用电私接乱扯,刀闸无盖等等。

  4、灭火器材配备不足、过期,不放在明显位置。

  三、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检查出的问题,我们项目部按时整改,按期复查,跟踪整治,确保整改到位。

  1、项目部管理人员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要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管理人员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要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切实做到抓实、抓细。

  2、遵章守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同时,要抓好对工人的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

  3、经常检查,认真排查隐患整改隐患。我项目部对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在工作中主要体现一个“勤”字上。要勤过问、勤督促、勤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督促加快整改,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严明纪律,严肃责任追究。项目部要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要认真执行事故报告制度,要逐级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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