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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查报告

时间:2020-08-12 16:08:59 自查报告

关于企业自查报告7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自查报告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自查报告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责任,强化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公司安委会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检查安全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落实安全责任和隐患整改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报告。具体自查内容如下:

  一、安全制度和责任的落实情况

  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备案存档工作完整,各制度健全,应急预案完整,演练可行,各项操作规程考核效果较好,各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制度和规程内容,无违章现象。

  公司领导与生产一线各班组组长签订了《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书》,各班组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较强,切实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职工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为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二、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

  公司根据上级领导的整体安排,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一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通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等形式,宣传和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二是丰富宣传活动形式,通过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参加消防安全演练及氯气泄露演练,并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宣传各种安全知识、及安全法规。使广大员工深入了解安全,广泛重视安全,极大提高了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通过各种形式(警示牌、宣传栏、标语等)使员工明确自己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明确在危害发生时的救护措施。培养员工熟练掌握小型工伤的紧急处理技能,将伤害控制在最小程度。使职工能够熟练的使用劳动卫生防护用品,降低职业病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整改报告《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报告》。使职工能在突发事故中正确熟练地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

  公司共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3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5次,总结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隐患,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与预防措施,交流安全工作经验,传达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布置有关安全工作,通报安全检查情况。

  三、落实安全责任和隐患整改情况

  设备、管道、安全防护装置及平台、爬梯、护栏、支架等防护设施的保养维护记录齐全有效。设备、管道表面清洁,无破损、裂痕,无跑冒滴漏现象,各种阀门、仪表正常。各种安全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合格有效,操作人员按规定穿戴劳保防用品。有毒有害场所设置事故柜存放的防护急救用品齐全有效,并进行定期检查。

  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由电工操作,非电工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对易发生事故的电气设备有专人管理,责任到人。电工人员作业时能够按规定配备劳动保护用品,按操作规程作业,并定时检查线路及一切电器设备,所有高压危险场所,都设置了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非电工作业人员严禁进入配电房或电气设备护栏内、严禁私拉乱挂、严禁靠近高压危险场所。

  安委会小组成员按照要求,分阶段开展了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春节、春季、五一、安全生产月)。检查出的各类隐患作出整改及治理方案,真正消除了事故隐患。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坚持xx的原则,针对薄弱环节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漏洞隐患是否纠正。

  四、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为防止突发事故的产生,公司安委会小组针对部门员工进行了2次突发事故预案的学习,(消防安全学习和漏氯安全学习)在学习的基础上针对单位生产的特殊性,模拟了突发火灾消防演练和加氯系统泄漏演练。在演练上着重考察了员工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对突发事件的排查处理及人员自我防护措施等情况。通过实地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思想意识,使员工清楚认识到了安全在生产上的重要性,增强了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逐步健全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员工应急处理及实地救援的技能。

  五、存在的问题:

  1.公司的安全生产资料的分类整理落实不到位。尽管企业的安全生产资料齐全,但没有做到分类整理存放。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弱。对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力度不大,特别是对驾驶员开展的安全生产教育流于形式,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缓慢。

  3.对公司的安全隐患排查没有落实到实处。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资料的分类整理工作的落实,确保公司安全生产资料的准确、齐全,并分类整理存放。

  2.加强对公司从业人员及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安全教育学习每月一次,落实学习教育制度,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切实维护道路运输安全秩序。

  3.进一步加强公司的消防设施管理的落实,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

企业自查报告 篇2

  (一) 公司概况

  德邦物流是国家“AAAAA”级物流企业,主营国内公路零担运输业务,创始于1996年。截止20xx年7月8日,公司已开设直营网点 4,700多家,服务网络遍及全国,自有营运车辆8,800余台,全国转运中心总面积超过97万平方米。与阿里巴巴、淘宝合作成立了“易邮递”,专门为阿里巴巴客户服务,这也为德邦物流提供了很多客户。德邦物流的品牌支持有IBM、安永、甲骨文、华夏基石等企业。

  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二) 公司业务

  1. 零担快运

  零担快运是德邦提供的快于普件运输的速运产品,服务于有快速运输需求的客户群。

  2. 代收货款

  代收货款是德邦物流公司为买卖双方提供的一种货款结算服务,雄厚的资金信用保证,使您真正安心。

  3. 货物保价

  货物保价是您根据自身货物的价值,按国家规定3-7‰的费率标准进行投保的一种方法。

  4. 包装服务

  为提高货物运输安全性、防止丢损,德邦物流公司特推出多种材质和规格的****。

  5.短信通知

  德邦首创,第一时间通过手机短信将货物到达与提货的信息发送给您。

  6. 签单返回

  如果您发货提供签收单,德邦可有偿为您提供签单签收与返回服务。

  7. 仓储配送

  对月发货量稳定、集中的企业型客户,德邦可根据货物种类、数量、距离为客户提供上门提货、送货服务。

  业务所占比例:德邦物流75%以上是汽运,空运占比不足25%,并且汽运业务增长

  快速,空运业务增长缓慢,最高时也只有15%的增长速度,而汽运是它的两到三倍。

  (三) 业务流程

  配送作业流程:

  德邦物流公司配送作业流程大体如下:首先,配送中心从各节点接受待配送货物,扫描入仓,并对货物进行初步分拣,分区域暂时存放,进一步在区域内进行分拣扫描。然后根据货物的特点进行装箱配载,分区域、分地点进行装箱,保证车辆的利用率,节约成本。装箱完成后进行整车配送,配送中心发出配送计划,发到车辆调度操作中心,调度员从中心接受配送任务,获得出库提货单证、由审单员核对单证,进行车辆运输安排,发出运输指令。司机接受运输指令,车辆开始项目的地出发,发出车辆出发信息,方便顾客跟踪查询货物的运输情况。运输到达制定站点,卸下货物,并对货物进行信息扫描,反馈运输任务完成的信息到出发配送中心,车辆运输任务完成。站点接受货物后,扫描分拣,根据客户的要求,通知客户自提或者送达货物,货物配送完成。

  配送作业流程示意图如下:

  (四) 成本项目

  配送可能产生的成本:①配送运输费用

  1、车辆费用。2、营运间接费用,这是指营运过程中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各成本计算对象的站、队经费。包括站、队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办公费、水电费、折旧费等内容,但不包括管理费用。

  ②分拣费用

  1、分拣人工费用。这是指从事分拣工作的作业人员及有关人员工资、奖金、补贴等费用的总和。2、分拣设备费用。这是指分拣机械设备的折旧费用及修理费用。

  ③配装费用

  1、配装材料费用。常见的配装材料有木材、纸、自然纤维和合成纤维、塑料等。这些包装材料功能不同,成本相差很大

  2、配装辅助费用。除上述费用外,还有一些辅助性费用,如包装标记、标志的印刷,拴挂物费用等的支出。

  3、配装人工费用。这是指从事包装工作的工人及有关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等费用总和即配装人工费用。 ④流通加工费用

  1、流通加工设备费用。流通加工设备因流通加工形式不同而不同,购置这些设备所支出的费用,以流通加工费用的形式转移到被加工产品中去。

  2、流通加工材料费用。这是指在流通加工过程中,投人到加工过程中的一些材料消耗所需要的费用,即流通加工

  材料费用。

  3、在流通加工过程中从事加工活动的管理人员、工人及有关人员工资、奖金等费用的总和。

  (五)成本管理

  公司秉承“承载信任、助力成功”的服务理念,保持锐意进取、注重品质的态度,强化人才战略,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和信息化系统的搭建,提升运输网络和标准化体系,创造最优化的运载模式,为广大客户提供安全、快速、专业、满意的物流服务。一直以来,公司都致力于与员工共同发展和成长,打造人企双赢。在推动经济发展,提升行业水平的同时,努力创造更多的社会效益,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谐社会的创建做出积极贡献,努力将德邦打造成为中国人首选的国内物流运营商,实现“为中国提速”的使命。 该企业实行信息化管理平台,其中包括OA智能办公系统、EDI电子数据交换平台、ERP企业信息平台

  管理理念:以人为本 人企双赢 适度竞争 宽严相济

  成本管理的意义:

  (一)从企业微观角度看

  扩大了企业的利润空间,提高了利润水平,并且增强了企业在产品价格方面的竞争优势,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根据物流成本计算结果,制订物流计划,调整物流活动并评价物流活动效果,以便系统优化进一步降低物流费用,提高管理水平。

  (二)从全社会的宏观角度看

  可以提高其在全国市场的竞争力。同时,物流成本的下降,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也是对资源的节省,意味着创造出同等数量的财富。

企业自查报告 篇3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人。法人代表:在册职工工资总额。20xx年实现营业收入20xx年度经营性亏损元。

  二、流转税(地税):

  三、地方各税部分:

  3、房产税:我公司20年度-20年度应税房产原值1000万元,应纳房产税8、4万元,已缴纳。

  4、车船税:我公司拥有乘用车辆,应缴纳车船税元,已缴纳;商用车辆,其中客车辆,应缴纳车船税元,已缴纳;货车辆,应缴纳车船税元,已缴纳。

  5、印花税:我公司20年度-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元。帐本4本,每本5元贴花,共计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

  2、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五、发票使用情况:

  20xx年度-20xx年度我公司开具了**发票,多少张,金额多少,已全部记帐作收入。

企业自查报告 篇4

  我公司在执行《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过程中,得到了公司管理层的高度重视,依据国家质检总局20xx年第119号公告要求,组织各部门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学习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及法律法规,公司成立了质量安全小组,认真学习食品生产许可有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从原料采购、生产过程到产品出厂检验实施有管理。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的14个方面及76项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执行原料进货查验制度,仔细核对每批原料的检验合格证明,确保所使用的食品原料合格。

  二、我司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所使用的所有原料,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绝对不含塑化剂。我司一贯非常重视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健康,对所有原料来源及质量均严格监控,请广大消费者放心饮用我司产品。

  三、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按公司规定的SOP执行;对生产环境、生产设备、生产过程、原辅材料、人员卫生防护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进行全方位控制。

  四、公司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做到出厂产品批批进行检验,并如实填写检验数据及报告,对不能检验的项目进行委托检验。出厂检验、委托检验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五、建立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建立并保存不合格原物料及产品的处理记录;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六、食品标签符合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我司生产的产品品种多,为了避免过程出现问题,对使用的产品标签做到批批核对。

  七、公司已建立产品销售台帐。建立SPC系统,批批录入系统,从原料入厂、配料、生产、入库、配送、销售等过程监控做到各环节有人把关,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

  八、企业标准已收录最新标准,并已向质监局备案。

  九、公司已建立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一旦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卫生标准要求的产品,我司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置。每月进行产品追溯演练,对于食品召回的相关程序不断进行梳理、更新。

  十、公司建立了企业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管理制度,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新员工入厂时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并每年对从业人员做健康体检。

  十一、公司委托或受委托加工产品,已在市质监局备案,并保证产品标识、产品质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十二、公司按相关规定建立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保存消费者投诉受理记录。对消费者投诉做到及时处理,给消费者满意的答复。

  十三、公司主动收集企业内部发现的和国家发布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并做出反应,同时建立并保存相关记录。

  十四、公司建立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并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发现不符合项及时纠正并解决。每年做一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演习。

  《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以来,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得到了及时改进,公司全体员工的法律法规意识得到了加强,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得到了提高。今后,我公司将严格质量管理,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努力为消费者生产放心满意产品。

企业自查报告 篇5

  今年征信管理工作以《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征信管理工作考核评比办法》为指导,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开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征信工作考核标准

  1、12月8日七台河市农村(城市)信用社非农户个人信贷数据已成功上报至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且能保证在今年年底继续录入上报存量信贷业务。此项考核应得8分;

  2、我行的公积金账户信息已成功上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另外在与政府沟通方面制定了《七台河市征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得到了市委宣传部的认可,积极协调各征信职能部门,有利于推动我市诚信建设体系的早日实现。此项考核应得12分;

  3、我行转发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人民银行3号令),要求各金融机构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查询内控制度、分级用户受权管理体系,并将有关制度在人行进行备案。此项考核应得2分;

  4、在对个人征信系统查询中,我们要求各金融机构要落实好人民银行3号令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分级用户授权制度,在贷款合同或信用卡批准等材料中加入相关查询条款。此项考核应得2分;

  5、目前辖区内还没有公民向征信管理部门提出过异议申请,在日常工作中,人民银行曾学习对各金融机构进行此类业务培训,要求信贷业务人员熟练掌握异议处理流程。此项考核应得3分;

  6、在日常报表方面,我行一直注重上报材料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杜绝迟报、漏报现象发生。此项考核应得5分。

  二、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考核标准

  1、在贷款卡发放操作中,我们严格执行《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录入借款人(担保人)基本信息及财务指标,所发放的贷款信息中不存在任何错误。在今年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数据集中清理中,我们仅用了省行规定的一半时间就完成了1万余相关信息的补录工作,并参加省行数据清理工作。此项考核应得3分;

  2、在接到哈中支《关于转发总行贷款卡发放核准行政许可有关要求的通知》后,我们即严格执行贷款卡发放行政审批制度,借款人先提供有关办卡材料经人行办公室法制办审核后,再转交业务部门受理,贷款卡申办流程已进行公示。此项考核应得3分;

  3、我行在今年5月8日-6月末开展了贷款卡集中年审工作,并于7月中旬将有关情况形成报告上报哈中支。此项工作应得2分;

  4、为了保证各金融机构所有企业信贷业务准确录入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每月初我们都与金融机构核对信贷数据余额,如发现不一致,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正。此项考核应得3分;

  5、为了保证企业信息机密,我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数据查询中界定查询范围,制定了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所有金融机构系统管理员、操作员信息都要在人行进行备案。此项考核应得3分;

  6、科技科每日都对城市行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备份,并确保服务器与省域系统网络联接通畅,将数据及时上报省域系统中。此项考核应得3分;

  7、在今年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全面升级中,按照总行银行征信[20xx]48号文件精神对城市行管理子系统、贷款卡管理子系统中的信息进行了集中修改补录。此项考核应得6分;

  8、利用人行报表子系统中的数据信息制做成饼形图,对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加强了贷款结构及信贷风险预警管理。此项考核应得2分;

  三、征信宣传教育工作考核标准

  1、在接到《关于下发全省征信教育方案的通知》(哈银发152号)文件后,我们即拟定了《七台河市征信管理工作方案》、《20xx年征信管理工作考核制度落实情况》、《七台河市20xx年征信宣传推广工作要点》等材料,并上报哈中支。此项考核应得2分;

  2、为了扩大征信知识宣传,我行于6月18、19日组织金融机构开展了七台河市“金融征信杯”男子蓝球赛、8月17日结合助学贷款进行了中国人民银行七台河市中心支行扶贫助学捐款活动、9月21日在中行、农行、农村信用社开展了消费贷款、助学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等项征信宣传活动。此项考核应得6分;

  3、9月12日在市职业技术学校对在校学生开展了征信知识讲座,参加人员超过300人。此项考核应得3分;

  4、10月15日我行开展了征信进社区活动,到七台河市桃北花园社区进行了征信知识宣传活动,并于10月25日由张桂云行长带队深入龙湖煤矿进行征信知识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的应用。此项考核应得2分;

  5、为了配合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我行于11月4-11日开展了七台河市征信宣传周活动,对社会大众进行征信知识宣传、今年5-7月连续在七台河市公共频道黄金时段播放人总行征信宣传公益广告、6月15-18日在鸡西市麒麟山庄举办全市征信管理工作培训班,提高了参训人员的业务素质、我行撰写的调研文章《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在黑龙江金融调研第三期发表、《我国企业与个人征信业发展模式问题研究》在人总行《金融研究报告》第35期发表、《我国目前信用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在沈阳分行《金融研究报告》第4期发表。此项考核应得20分;

  四、征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考核标准

  1、与市委宣传部协调,在市电视台播放征信公益广告,制定了《七台河市征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多次与市房产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勾通公积金账户信息上报工作,并将有关问题及时上报哈中支。此项考核应得5分;

  2、对辖区内征信机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此项考核应得3分。

企业自查报告 篇6

  1、企业基本情况

  2、近3年的收入,应纳税额,已纳税额,(要列明税种)

  3、自查结果,有无问题,何种问题

  4、处理措施,调整方式

  5、结尾(我公司今后……做一个……纳税人。

  国税提纲就54条,也是这么写,不用按提纲逐条的分析和列明,分两大块写就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主要是写如果哪方面发现了问题,着重写一些问题发生原因,怎样处理之类的,没有问题的就可以概括为未发现其他问题等。

  根据市局工作安排,我局于20xx年7月至9月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纳税评估企业需先进行自查。希望贵单位对此次工作给与高度重视,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自查20xx年度各项收入、各项成本费用是否符合税法有关规定,其中自查重点如下:

  一、预缴申报方面

  (一)自查要点

  实行据实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实际利润额”的填报数据,与企业当期会计报表上载明的“利润总额”数据进行比对,是否存在未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635号)第一条规定申报的情况。

  (二)政策规定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635号)第一条的规定,“实际利润额”应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填报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xx] 34号)第四条的规定,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收入方面

  1、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须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二条至二十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第875号)。

  2、不征税收入:

  (1)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折旧、摊销不得在税前扣除;

  (2)不征税收入不得填报为免税收入;

  (3)不征税收入不得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

  (4)不征税收入(即使作为应税收入申报),其对应的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

  (5)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未按规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的,不能确认为不征税收入;

  (6)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仅限于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该软件生产企业须符合如下条件:取得软件企业证书,并在证书有效期内,且通过当年年审的;

  (7)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且作为不征税收入填报的,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不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做全额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要做纳税调增处理;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研究开发支出金额做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 15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 8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号)第一条第(一)款。

  3、企业发生的视同销售行为应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828号)第二条、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xx]148号第三条第(八)款)。

  4、投资收益:

  (1)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应作为计算企业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2)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满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八十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9号)第三、四、八条对于投资收益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定。

  三、成本费用方面

  1、工资薪金:

  (1)国有性质企业的工资薪金不应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

  (2)已计提尚未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不能税前扣除;

  (3)工资薪金的合理性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一条的规定;

  (4)工资薪金中不应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务费等费用;

  (5)工资薪金发放对象为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

  (6)对于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7)已经实现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税收上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8)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必须进行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xx]242号)(该文件中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收法律法规为准)。

  2、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

  (1)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能超过税法允许扣除的限额;

  (2)职工福利费支出范围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三条规定;

  (3)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对象应为企业职工;

  (4)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中不应包括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支出费用;

  (5)企业20xx年以前按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xx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上述福利费余额;

  (6)企业20xx年以前结余的职工福利费,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7)对于软件生产企业全额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须能够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支出。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三条、第四条;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xx]242号)(该文件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法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98号)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202号)第四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63号)。

  3、利息支出:

  (1)企业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数额,须进行纳税调整;

  (2)企业向无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扣除;

  (3)企业的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须按规定作纳税调整;

  (4)企业已计提但确实无法偿付的利息支出,须按税法规定计入当期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浪子注:此处可否推定为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但为支付的符合扣除标准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1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xx]312号)。

  4、资产损失:

  (1)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属于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方能扣除的范围的,须取得税务机关的批复文件;

  (2)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须作纳税调整;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须作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57号);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xx]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72号。

  5、其他费用支出:

  (1)不得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

  (2)不得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3)不得随意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4)不得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

  (5)不得擅自扩大研究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6)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不得进行税前扣除。

  (7)计提的不符合规定的准备金须进行纳税调整。

  (8)工会经费应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款专用收据》在规定的比例内税前扣除。

  (9)公益性捐赠的对象应符合财税[20xx]160号、京财税[20xx]542号文件有关规定,并取得文件规定的有关公益性捐赠票据。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重点自查以下内容: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的自查要求见本提纲“成本费用”中“利息支出”部分。

  2、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 20xx年1月1日前(不含)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的,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六条的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3、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政策衔接须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第五条的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项目(成本对象)开工前或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开发项目(成本对象)发生改变时,应按照《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第六条的规定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发项目(成本对象)情况备案表》;

  20xx年1月1日前已开工未完工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补报《开发项目(成本对象)情况备案表》。

  5、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土地预算成本情况表》。

  6、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计税成本的核算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四章的相关规定,其中重点提示以下内容:

  (1)对本期未完工和尚未建造的成本对象应当负担的成本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分别建立明细台帐,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2)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预提费用的税前扣除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3)停车场所的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结算计税成本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7、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申报应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附件四《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口径》的要求。

  8、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应符合国税函[20xx]2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纳税人应全面自查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不局限于本提纲中的内容。请您在自查报告中详细说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按规定时间将自查报告报送主管税务所。本次自查主要针对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果自查中发现涉及以前年度所得税申报问题,请在自查报告中单独说明。自查报告须加盖公章,自查中没发现问题的,要在自查报告中明确说明。自查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税收管理员联系。

企业自查报告 篇7

  一、 整改活动开展情况

  公司根据贵局下发的[20xx]109 号《关于在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全面深入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以及《调查问卷》、《常见问题》中对相关具体问题的描述,我司20xx 年11 月20 日前开展了第一阶段的自查工作,认真分析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确定了具体整改期限,明确整改责任人。对深圳证监局走访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我们已严格按照要求整改。在对相关问题整改中我们咨询了公司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建议。本次整改以会议、邮件、现场检查等形式督促、跟进整改进度,落实整改情况。

  二、 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根据《通知》的目标和要求,各公司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各公司应当建立符合规定和适应公司自身发展的财务管理组织架构,做到岗位职责清晰,授权明确合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财务会计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公司对财务会计人员后续教育有制度性安排。

  (二)各公司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符合公司

  自身经营特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体系并不断予以完善,明确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流程以及应当履行的决策程序。制度中应包含责任追究条款,对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范围、责任认定的具体标准、处罚措施以及责任追究机构和程序等做出明确的规定,责任追究应与绩效考核挂钩。

  各公司应当建立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对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职责、权限、考核等做出规定。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三)各公司应加强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证财务信息系统的独立性,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共用财务信息系统,也不得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任何能够查询、修改公司财务信息系统的权限;公司的财务信息系统应当符合会计电算化相关规定的要求,满足公司的实际需要;公司应加强对财务信息系统用户及其权限的管理。

  (四)各公司应当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的规范性,凭证填制符合要求,会计档案归档及时、保管安全;应当切实提高会计核算和财务信息披露水平,能独立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和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制定明确、恰当的会计政策,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不得以《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原则性规定代替公司的会计政策。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一),我们在自查中依托财务管理组织架构,明确了各岗位职责、优化了工作流程,根据各岗位业务变化,及时进行了修订更新;对集团内各公司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进行统计,了解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在20xx 年12 月份公司组织安排了“财务部门20xx 年度教育训练计划”。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二),自查中公司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制定了公司内部相关制度、具体业务实施细则,如:《财务负责人制度》等。此次整改中又补充完善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制度。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三),自查中公司规模急速发展,经营模式的不断创新,流程操作更新加快,在财务信息系统方面已加强建设和管理,公司ERP 系统已升级至用友8.9.0 版本,人员操作权限由信息部严格控制,职责分明。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已增加了费用预算模块,采用用友软件中的集团预算应用模式,包括深圳、苏州、南昌的预算与业务报销都使用了该模式进行管理,从预算管理设定、预算表的编制、预算的控制与分析,以及日常报销的业务均按照集团模式统一进行。这种模式有利于集团的集中管控,并能够独立部署预算与报销的 IT 系统,利于进行日常维护和风险的管理。合同管理模块,主要为设备、工程、维修、租赁等大型资产合同从签订到付款等全部流程都在ERP 系统中管理,固定资产请购单采用系统打印代替手工单据,极大方便了公司资产合同的管理。网上报销、委外加工、人力资源工资系统、供应商管理平台等模块,这些模块已陆续投入使用。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四),自查中公司进一步强调凭证填制规范要求,摘要简明清晰、科目使用规范、合理。会计档案及时归档、保管,制定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并已遵照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具体明确的适合公司生产经营特点的记账基础和记量属性、外币业务核算方法、收入确认原则、存货核算方法等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会计差错更正方法。

  针对在自查中发现问题及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 财务人员和机构设置基本情况

  存在的问题:财务部分人员暂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整改措施:根据《会计法》、《深圳市会计条例》中对会计人员资格的相关规定,按照《深圳市会计条例》中第十条:“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方可从事会计工作”要求,公司对集团内各公司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审查各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通知未取得会计证人员在最近一个周期考取,人事部门将此作为后续财务人员招聘录用条件之一。

  整改结果:未取得会计证人员将在20xx 年6 月份深圳财政局会计证资格考试报名期间内考取,12 月参加财会电算化考试,预计年底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性情况

  存在的问题:对合并范围往来定期对账,每月一次明细账核对,只是核对正确,未对结果签字确认。

  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规范各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完善各往来对账手续,从此次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自查之日起销售会计已按月及时与苏州、南昌子公司往来对账,在次月10 号前完成对账工作,由双方签章确认,现已遵照执行。

  整改结果:从20xx 年11 月起销售会计已对内部往来对账双方签章确认,后续持续监督执行。

  3. 资金管理和控制情况

  存在问题:

  (1).出纳人员获取部分银行未实施快递派送的银行对帐单;(2).部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未复核。

  整改措施:

  (1).明确出纳岗位工作职责,加强出纳工作管理,更换由其他会计人员从银行索取银行对帐单,做到相互牵制,明确责任;

  (2).监督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签批手续完整,并且指定专人复核,在每一账户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完成后,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统一填制汇总表,核对银行存款明细科目,以防相关表档遗漏。

  整改结果:

  (1).出纳人员从银行获取银行对账单,已整改安排由财务部会计人员从银行索取银行对帐单。

  (2).部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未有专人复核,已整改由资金部负责人复核,并且签名确认。

  4、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存在问题:公司财务制度体系建设不完善,相关制度没有更新,存在部分已在执行的工作流程,没有形成书面制度文件。

  整改措施: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并将已经实际执行的制度书面固化。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变化,及时修订更新相关制度。

  整改结果:现已补充部分制度: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后续据实补充修订,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建设,并严格遵照执行。

  5、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理和控制情况

  存在问题:公司对子公司的资金情况进行不定期的财务、审计专项检查,财务、审计检查资料尚未形成明确、固定的制度控制。

  整改措施:发布公司相关审计、财务检查工作规范制度,后续对子公司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材料。对子公司财务人员的录用、晋升、调动均通过母公司集团财务中心审核,报母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子公司经营支出须经母公司进行审批。由子公司填写申请审批后转深圳财务中心进行审批,最后经董事长批准。母公司资金部负责人对子公司日常资金进行监控及管理,子公司每日发银行、现金日报表到母公司资金部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资金申请情况邮件指令补充收付款所需资金。

  整改结果:公司制定发布 《内部审计制度》,对子公司专项检查结果出具了书面的内部审计、检查报告材料。通过整改,进一步加强巡检工作管理,规范人员招聘流程、切实履行好资金审批权限,不断提升财务、审计检查工作效率,保证公司资产安全。

  三、证监局走访提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深圳证监局于20xx 年12 月份对我公司现场走访检查了有关财务制度、资金管理、财务核算、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等相关方面问题,针对证监局提出的问题,我公司按照要求已全部整改并取得良好的效果,现就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1. 关于票据管理问题

  存在问题:支票管理登记、领用记录不齐全、规范。只有领用记录,未有登记购买记录。

  整改措施:建立票据管理登记台账,严格登记购买支票日期、数量及支票号码、签收人、单位等票据信息。

  整改结果:票据管理在整改中已按要求改正。严格票据管理,完善了台账登记内容,并遵照执行。

  2. 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登记问题

  存在问题:缺少手工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整改措施:专项活动自查开展时,即已安排出纳补录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贵局在走访过程中已补录了大部分月份日记账。

  整改结果:手工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现已按要求补录完毕,后续出纳严格按照要求及时登记、日清月结。

  3. 关联方、董高监日常出差报销用借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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