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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

时间:2021-03-13 09:21:33 转让合同

关于股权转让合同6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股权转让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股权转让合同6篇

股权转让合同 篇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转让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让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转让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的股权(“股权”),计_________股。

  鉴于:转让方意欲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预转让股权于受让方,同时受让方希望获取股权,而该部分股权按国家规定需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满三年后)方能转让。

  因此,双方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

  转让方持有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占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_____%,计_____股,转让方兹同意按本合同的规定将其持有的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计________股预转让给受让方。双方同意按本合同的规定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预转让该等股权,待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满三年后)再按本协议约定签定正式股权转让协议

  第二条 转让价格

  双方同意,本协议下股权预转让及今后正式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RMB[_________])(“转让金”)。转让金构成受让方受让本协议下所转让股权的全部价款,已包含本次股权预转让及今后正式转让所需支付的交易费用,受让方无需为获得该股权而再向转让方或支付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任何款项。

  第三条 转让金的支付

  鉴于转让方对受让方负有债务,双方同意转让金直接在该债务中抵扣,受让方无须再向转让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四条 股东权利

  转让方同意于本协议签定后至股权转让正式生效前将基于本协议规定的转让股权的全部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选举、表决、分红权利)委托给受让方行使。

  第五条 公司变更

  受让方同意在转让正式实施后将促使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与股权转让有关的下列政府程序:向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原股权登记机关(“登记机关”)申请股权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第六条 转让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转让方兹向受让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a)转让方系具有中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中国公民;

  (b)转让方已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缴纳了其在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全部百分之_________的股本,即人民币_________元(RMB)。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不存在任何尚未缴纳的注册资本或由于未按公司章程规定缴资而产生的任何违约责任;

  (c)转让方是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_________%)的股本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有权力、权利和能力将其拥有的部分股权依据本协议及正式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转让给受让方;

  (d)转让方未在(今后亦不会在)本协议项下拟预转让的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

  (e)转让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授权一代表签署及交付本协议和正式股权转让协议;

  (f)转让方负责促使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受让方或再受让方获得本协议和正式股权转让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

  第七条 受让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受让方兹向转让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a)受让方系具有中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中国公民;

  (b)受让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授权一代表签署及交付本协议和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及__________________。

  (c)受让方保证根据本协议和正式股权转让协议规定向转让方支付转让金。

  第八条 违约及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经守约方的合理判断该等违约事实已造成守约方履行本协议项下其相应的义务已不可能,则守约方有权暂时中止其相应义务的履行,直至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在守约方依本条第(1)项发出书面通知三十(30)日内,违约方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或其并未采取充分、有效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协议。

  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应赔偿的守约方的损失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致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及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额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及仲裁费用、财务费用及差旅费等。

  第九条 弃权

  所有弃权均应用书面作出。一方未坚持要求另一方严格和及时地履行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构成放弃要求该等履行的权利,并且一次弃权不构成对以后违约行为的弃权,无论该违约行为属相似或其他性质。

  第十条 完整性

  本协议和正式股权转让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所述事项的完整协议,并应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协议事项所达成的任何备忘录、协议和安排,且该等备忘录、协议和安排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失效。

  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不存在其他的谅解、义务、陈述和保证,并且除本协议明示的之外,未赋予其他权利(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中规定的除外)。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并且只要合法可能,若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考虑到这一点,则根据本协议之含义与目的,与双方的意愿最为接近的合适的条款应被视为取代了该条款,而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名称和标题

  本协议的名称和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不得用于解释本协议或其任何条款。

  第十二条 未创设第三方权利

  本协议之任何条款并未被意图用于或被解释为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为其创设任何使其受益之权利和任何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已颁布的中国法律并应按其进行解释。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下的或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协议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如在一方就该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30)天内双方仍不能满意地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裁判。

  第十五条 通知

  本协议双方应以书面形式,按下列地址向对方发送任何文件及通知:

  转让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正本和生效条件

  本协议应由本协议双方签署_________份文本。每份文本均为本协议正本,本协议双方各执文本[一]套。

  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适当签署。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生效日”)。

  第十七条 本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仅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的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于首页记载之日期在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__ 受让方(盖章):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因预转让其所拥有的A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给受托方,在签订《预转让股权协议》(“协议”)后至股权转让正式生效之日,授权受托方代为行使基于协议规定的转让股权的全部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选举、表决、分红权利)。

  特此委托。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授权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权转让合同 篇2

  股权转让即股东依法将其在公司中的股东权益让与他人,他人由此取得股东资格的民事法律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权自由转让原则为基础,股权限制转让原则为例外。但审判实践中,往往由于当事人各方因对股权转让限制规则的理解不同而引发纠纷。

  根据是否给付对价?股权转让可分为有偿转让和无偿转让。有偿转让从某种意义而言,是将股权进行权利商品化,使其成为一种特殊商品在流通领域进行交易的行为。无偿转让主要指因公司股东赠与、继承、夫妻分割财产等情形而使公司股权主体发生变动的行为。审判实践中,当事人主张股权转让无效一般多因股权交易转让合同。纠纷形成的事由多为:出资未到位的股东转让股权;转让股权未履行股东同意手续;转让股权侵犯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后成为一人公司;股权转让违反了公司章程内容等。当前,认定股权转让行为的效力所适用法律体系尚不完备,一般依照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及其他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公司章程进行综合性审查。在此先举一例:

  20xx年2月,甲、乙、丙共同出资成立了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约定各出资50万元,甲、乙均已实际出资到位,丙仅出资30万元。该公司章程明确载明:原始股东因任何事由均不得对外转让出资。20xx年5月2日,丁邀请甲、乙、丙到当地某一酒店用餐。席间,丙表示欲将其股份作价60万元转让给丁,甲和乙当时未表态。 20xx年5月3日,丙和丁正式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次日,丁持该协议找到甲和乙,要求甲和乙为其办理股东登记手续,并要求公司为其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甲和乙不允。嗣后?甲和乙将丙列为被告、丁列为第三人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丙和丁间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其理由为:一、丙的出资未实际到位,没有处分权;二、丙的行为违背了公司章程;三、丙的转让行为没有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同时也剥夺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四、股权转让行为未经公司股东名册登记和工商管理部门股东变更登记?其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强制性规定。丙和丁的抗辩意见为:一、甲和乙明知股权转让行为而未明确反对意见,应视为默示;二、出资未到位与股权转让属不同的法律关系,同时丁同意补足出资并同意承担利息损失;三、公司章程不得转让出资的限制条款违反了公司法股权可以转让的有关规定,属无效条款;四、股权转让行为应由私法进行调整,公司内部股东名册登记和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不属法定生效要件,其后果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案中双方主要的争点为:一是丙出资未到位其股权是否可以转让;二是甲和乙未作表态是否构成默示;三是公司法条款内容与公司章程内容不一致是否构成冲突,如何应用;四是变更股权登记是否属生效要件。笔者认为:

  一、出资未到位的股权仍可进行转让

  出资是股东对公司的基本义务,也是公司财产基础。但出资与股权属不同的法律概念。(1)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属一种违约行为,其他股东对于违约股东享有违约请求权。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可分为不履行出资义务、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2)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并不能否认公司的人格。有人认为,出资不到位则表示公司的财产不完整,从而否认了公司的人格。此意见主要是混淆了公司财产与注册资金之间的关系。公司是否具备法人人格,其资产的表现形式主要是注册资金是否到位,注册资金数额与公司的财产数额并不等同,换言之,注册资金数额并不等同于股东的股权总额;(3)公司法并未限制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转让股权,“法无禁止便自由”。

  二、股东转让股权向其他股东征求意见时,应给予其他股东必要的承诺期间

  其他股东对于拟转让股权股东的转让请求可以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意思表示,但该行为属要式行为,应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决议。案例中甲和乙的行为不构成默示。(1)股东未当场表态并不等于默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六十六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要求,对方未用语言或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接受的,可以认定为默示。本案中一是甲和乙没有当场表态的法定义务;二是有限责任公司有一定的人合性,应给予甲和乙对丁的资信情况进行必要调查的时间;三是依照公司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当然,并非未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的转让行为均为无效行为。如书面出具征求意见函,其他股东分别书面答复且意见一致的仍可视为股东会意见一致。但应给其他股东必要的答复时间。对于股份转让股东的表决方式理论界亦有分歧。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行使职权。公司法第四十一条亦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故股东行使表决权时以资本多数来定。另一种意见认为,股权转让虽属股东会行使的职能,但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该规定属于特别性规定,特别性规定应优于一般性规定。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应按股东人数来行使表决权。

  三、违反章程有效规定与他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是出资人为追求经济利益,出资人之间基于信任关系而自由组合的结果,公司的章程便是公司内部“自治性法规”,公司章程内容只要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均为有效,股东应严格履行。公司章程对于股权转让、权利分配等方面约定有特别条款时,应从其约定。当然,股权也属于财产权利,按照财产权利的要素,财产权具有可转让性?公司法对于股权的可转让性亦给予了确认。针对本案例,有人认为:该条款限制了财产的有偿转让,侵犯了财产所有人的正当权益,同时也不利于及时调整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当属无效条款。笔者认为,公司章程从合同层面可以视为合同条款,依照合同严格履行原则,股东应全面履行。对于不得转让条款的合法性问题?首先,该约定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属股东的合意;其次,该约定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司法规定股权可以转让?但对外转让时设置了一个前置程序,即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换言之,其他股东可以不同意拟转让的股东对外转让出资。退一步讲,即使股东一定要转让出资亦可以对内转让,并未限制其有效财产权利的实施;再说,从章程修改程序而言,即使章程中的个别条款不尽合理,仍应通过召开股东会的形式来修改章程,以彰显公司章程的严肃性。

  四、股权转让合同并非以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和工商股东变更登记为生效要件

  股权登记属商事登记,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和国务院颁布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股权转让后应办理两项变更登记手续,一项是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一项是工商股东变更登记。对于登记的功能和性质,学界有不同说法,有登记效力说、有登记对抗说,还有将股东名册登记视为登记效力、工商登记视为登记对抗说。登记效力说认为:公司运作应本着交易自由,管理从严的原则。否则,不利于政府有效的宏观调控,不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不利于稳定正常的经济秩序。虽然,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股权登记后才生效,但股权变更而未登记,受让方实际上并未取得股权,股权转让合同尚未生效,故将两项登记视为设权性登记?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最高人民法院原经济庭于1997年7月4日给中国证监会的答复中确立了“股份所有权的转移以办理过户手续为有效”的原则;登记对抗说认为: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与股东实际取得股权属不同概念,有不同的内涵,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有个时间差问题,股权转让合同仅确定了受让方与转让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的签订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的必然履行。受让方如未能按合同约定实际取得股权,合同处于生效而未履行的状态。受让方可依法主张违约赔偿请求,亦可主张公司及股东继续履行合同,通过诉讼途径以生效的裁判文书确定股权身份以代替股东名册登记,并强行进行股东工商变更登记(由法院向工商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工商部门据此协助登记)?将股东名册登记视为登记效力、工商登记视为登记对抗说认为?股东名册的变更是受让方取得股权的标志?股权转让合同有效成立并不意味着受让方股东资格的自然取得。但是?受让方有权要求公司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对其股东身份进行确认。一旦登记上册则最终取得股权,股权转让合同至此生效。至于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因受让人在股权名册变更登记后便已开始行使股东的权利,工商变更登记仅仅起到对外公示的效力,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显然,股权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不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对于上述三种观点,笔者赞同登记对抗说。

股权转让合同 篇3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乙丙受让甲方所持公司的%股权事宜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转让标的物:甲方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包括但不限于位于等全部基础设施。

  第一条:股权转让比例

  甲乙三方确认:甲方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股份中的%转让至受让方名下。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一)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同意以税后价万元(万元整)人民币的价格收购甲方持有的公司%的股权,注:以上涉及税费由交易人各自承担个税;均为现金方式。

  (二)年月日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万元整(万元整)人民币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指定账户信息:

  (三)甲方保证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四)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五)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六)甲方收到乙方款项15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将股权转让给乙方并办理完毕股权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工作,如乙方逾期付款,甲方可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甲方将上述股权转让给乙方后,同意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仍由甲方担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股权变更义务,乙方可选择本合同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并按照股权转让总价10%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甲方可选择合同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按月股权转让总价款的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二)合同解除后,双方按照约定办理合同解除事宜,没有约定又不能协商一致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股权转让合同 篇4

  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电子邮件: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电子邮件:

  丙方(目标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电子邮件:

  鉴于:

  1.丙方系20xx年xx月xx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丙方的注册资本为元,实收资本为元。

  2.甲方系丙方股东,合法持有丙方%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万元,实收资本为万元)。

  3.甲方拟将其持有的丙方%的股权(对应出资金额为:万元)转让予乙方。

  为此,各方经协商一致,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股权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丙方%的股权(对应出资金额为: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等股权。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元。

  2.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将上述全部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收款账号。

  3.甲方指定收款账号为: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三、变更登记

  1.丙方应在乙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签发出资证明,将乙方记载于股东名册,并根据本次股权转让修改公司章程。

  2.丙方应在乙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40日内,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甲方、乙方均应尽最大努力配合。

  四、税费承担

  1.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工商登记费用,由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事宜产生的税费,由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各自承担。

  五、承诺与保证

  1.甲方保证:

  其转让给乙方的股权,系其合法拥有在丙方的实际出资。甲方对上述股权享有完全的处分权,上述出资已足额缴纳,不存在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抽逃出资以及股权被质押、冻结等任何可能引起第三方追索的事由。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除甲方应自行承担外,还应依照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保证:

  (1)乙方购买股权的款项为乙方自有资金,不存在非法资金的任何情形;

  (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项。

  3.丙方保证:

  (1)丙方股东会已审议批准本次股权事宜,全体股东同意本合同项下的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2)丙方签署本合同不违反其公司章程或任何组织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合同、协议、安排或其对任何第三方做出的承诺或保证(无论是书面的或是口头的)。

  六、违约责任

  1.如本合同项下拟转让的股权存在违反第五条第1项规定的情形,甲方应当缴纳或补足出资、涤除权利负担,并承担相当于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抽逃出资金额或其他第三方追索金额30%的违约金。

  2.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第二条项下的义务,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未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数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延迟履行超过日的,甲方、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第三条项下的义务,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丙方延迟履行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丙方支付签署延迟履行违约金,以及相当于股权转让价款总额20%的违约金。

  七、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一式份,各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3.各方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签署的相关股权转让合同仅供办理登记手续之用,各方的权利义务仍以本协议为准。

  签署地点:省市区

  签署时间:20xx年xx月xx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股权转让合同 篇5

  转让方:________公司 (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公司 (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拥有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______%的股权;

  2、____________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一致同意甲方将其拥有的占 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3、甲方经过内部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一致同意将其拥有的占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4、乙方经过内部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一致同意受让甲方拥有的占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______%的股权;

  5、________公司、________公司系________公司的股东;其已经承诺放弃优先受让甲方欲转让给乙方的占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70%的股权;

  甲乙双方本着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一致,订立本《股权转让合同》。

  第一条 ________公司股权变化

  1、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完成前,________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a)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占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b)________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占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c)________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占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2、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完成后,________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a)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占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b)________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占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c)________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占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第二条 股权转让合意

  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拥有的占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部分股权。

  第三条 股权转让金

  截至 年 月 日, ________公司的总资产为:____________元,净资产为:____________元,负债为:____________元;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占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______%的股权以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的价格(股权转让金)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上述价格受让该等股权。

  上述股权转让价格已经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确认。

  第四条 支付方式

  1、支付时间:乙方将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_天内,将股权转让金全部支付给甲方。

  2、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银行费用:因股权转让金支付所产生的银行费用,付款时由付款方承担,收款时也由付款方承担。

  4、收款凭证:甲方自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乙方开具有效收款凭证。

  第五条 股权交割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乙方成为________公司的股东,甲方不再是________公司的股东。

  第六条 权利义务的承继

  股权转让后,乙方按照其所取得的股权比例承继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及《________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董事变更

  甲方出让本合同项下股权后,根据乙方的要求出具董事免职通知,或要求其委派的董事出具离职申请书,并承诺免职或离职董事始终不会为任何有损于________公司利益的行为,且非经授权不再代表________公司为任何行为。

  第八条 官方手续

  甲乙双方应当通力协作,办理本合同项下所述股权转让所需办理报批、登记

  等相关官方手续;甲乙双方应当及时签署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官方手续所需的法律文件。

  第九条 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

  a)甲方保证其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具有签署并履行本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且已完成与签署本合同所必要的内部及外部认可手续;

  b)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转让的股权始终未设置任何担保物权,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财产保全措施,不存在其他权利瑕疵;

  c)甲方保证将及时提供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及信息,且保证其提供的文件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乙方保证:

  a)乙方保证其具有符合日本法所规定的主体资格,具有签署并履行本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且已完成与签署本合同所必要的内部及外部认可手续;

  b)乙方保证其拥有支付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款的资信能力;

  c)乙方保证将及时提供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及信息,且保证其提供的文件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第十条 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可以因如下情形解除本合同:

  a)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b)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另一方可解除本合同;

  c)一方虚假陈述、隐瞒或遗漏重要事实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依据本条第1款第b)解除本合同不影响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包括赔偿经济损失在内的法律责任;

  3.依据本条第1款第c)款解除本合同不影响提供虚假陈述方、隐瞒方和遗漏方向对方承担包括赔偿经济损失在内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恪守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于违约责任明确之起10日内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保密义务

  1.甲乙双方a)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所获知的对方以及其他当事人的技术、商业和管理方面的秘密信息,b)因作为________公司的股东所获知的上海华加及其他当事人的技术、商业和管理方面的秘密信息,应当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未经权利人的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目的及任何方式泄露;

  2.甲方保证其委派的参与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的人员以及在________公司工作过的人员承担本条第一项所述的保密义务,保证不利用本条第一项所述的秘密信息从事对________公司有害或竞争的行为;

  3.本合同签署后,不论本合同是否产生效力,不论本合同效力保持与否,保密义务的内容均对甲乙双方产生约束力;因违反本保密义务产生的违约责任依据本合同第十一条执行。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签署、履行、变更、解除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2.争议解决:

  a)因本合同引起的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b)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以仲裁方式解决;仲裁机关是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差旅费,由仲裁败诉方承担。仲裁过程中,除有争议并正在仲裁中的部分,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时,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应当立即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尽可能快的形式以适当的语言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应在通知后7日内将不可抗力的有效证明及本合同不能及时有效履行的书面理由提交给对方当事人以获得其确认;

  2.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应在尽可能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减轻不可抗力给本合同履行带来的不利影响;

  3.甲乙双方应当依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本合同的解除或修改,或者免除本合同部分条款的履行,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第十五条 税金及费用

  本合同项下产生的税金及费用,均依据相关法律由法定主体缴纳。

  第十六条 可分割性和组成

  1.可分割性:

  a)本合同的部分内容被有权政府或司法机构认定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有效性;

  b)本合同的部分内容被认为无法有效履行,并不影响其他部分内容的履行;

  c)甲乙双方应当尽可能将无效部分及无法有效履行部分变更为尽可能符合甲乙双方本意的内容。

  2.合同构成:

  本协议未尽事宜及修改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由此而达成的附属文件、补充文件、修改文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七条 不可转让性

  本合同项下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为甲乙双方各自所有,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认可,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他主体。

  第十八条 标题

  本合同标题为方便之用,不对甲乙双方及上海华加的权利义务及本合同的履行产生影响。

  第十九条 通知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正式通知、要求及其他联络,均应以书面形式以专人递送、挂号信件、传真等有效方式递送或发出。

  上述通知、要求及联络方式于送达被通知方时生效。

  第二十条 完整的合同

  本合同所述事项构成甲乙双方之间的完整合同;若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存在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商谈、承诺、合同等,则以本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为准。

  第二十一条 生效和文本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国上海签署,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与________公司各持一份,其余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使用。

  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兹就本合同的内容作如下签署认可: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公章)

  署名: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公司

  (公章)

  署名: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转让合同 篇6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 职务: 职务: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职务: 职务: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年 月 日在 市设立,由甲方与其他股东合资成立并由甲方经营,注册资金为 万元,其中,甲方占 %股权。甲方愿意将其所有占A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A公司 %的股权,根据原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出资 万元,实际出资 万元。现甲方将其占A公司 %的股权以 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 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 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A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A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A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 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 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 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 3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A公司,其余报有关部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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