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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合同

时间:2021-12-10 09:19:00 装修合同

装修公司合同(通用6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装修公司陷阱合同(通用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装修公司合同(通用6篇)

  装修公司合同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施工地点:沙坪坝蓝溪谷地10号楼1单元7-6号房

  2、住房结构: 框架剪力墙

  3、承包方式: 总价包干(含基础装修、乙供基装材料和人工)

  4、工程造价: 元(大写 万 千 百 拾 元人民币)

  5、工程工期: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20xx年 月 日竣工。

  二、主要施工项目

  1、石工部分:拆除保温层,打线槽,打水管槽,打燃气槽(线槽转弯角度成90度),打空开洞,打书房、次卧空调洞,打鞋柜半墙(剩下部分在靠厨房里面砌墙,以保证墙的安全性),打厨房与生活阳台共用墙(含撤除生活阳台门窗),扩充厨房门洞,两卧室靠窗的平台墙垛拆除,生活阳台外墙移位,书房两边的门洞处理(保证两边的滑门能顺利安装),书房外阳台预留空调位处做钢筋水泥板两张(放空调用),阳台水景池造型等本房屋同属石工部分。

  2、水电工部分:放线(线路接头必须在线盒里面),安水管,管线安装要符合平、直、固定等规范要求,安装灯、洁具、移空开、移可视电话安装位置,装4个角阀,强电做7个回路等本房屋同属水电工部分。

  3、泥工部分:客厅、饭厅及过道,两阳台,厨卫地面铺贴地砖,厨卫、两阳台墙面铺贴面砖,两卧室及书房地面找平,所有墙面找平,包卫生间及两阳台落水管,厨房、卫生间、两阳台做防水,做踏脚线,敷线槽,阳台水景池贴砖、嵌石等本房屋同属泥工部分。

  4、木工部分:客厅、餐厅、玄关、过道用石膏板吊顶(根据甲方要求),客厅阳台用杉木板吊顶,电视墙处理(根据甲方要求),餐厅墙处理(根据甲方要求),次卧室衣柜(不含门)、阳台杂物柜(含门)、玄关鞋柜(含门)等本房屋同属木工部分。

  5、漆工部分:墙面刮腻子找平,上底漆一遍,上面漆三遍等本房屋同属漆工部分。

  6、以上所列项目为本合同主要施工项目,但不限于上述所列项目,乙方不得以上述项目未列入而要求增加费用。

  三、乙供基装材料、品牌和规格

  1、乙供主要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品 牌

  规 格

  等级

  备注

  2、乙供基装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上表所列材料,其它属于基装部分的材料也应由乙方提供。

  3、乙供基装材料不包含地砖、墙砖、所有门窗套及门、石材、玻璃镜片、墙纸、五金件、灯具、洁具、挂衣杆、开关、插座、地漏、水管总闸等。

  4、乙供材料按《乙供主要材料清单》购买,如甲方想换高档材料,其差价由甲方自付。

  5、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家装材料质量和环保标准以及本合同约定。

  6、乙供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后,应立即通知甲方进行检验材料的品牌、质量、规格,如不符合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工程质量要求和验收

  1、墙地砖铺贴平整牢固,接缝均匀,对缝要直,局部空鼓不能超过总量的3%。

  2、隐蔽工程,水管工程无渗漏,电线工程严格按国家有关电线工程施工的规定执行,其他弱电工程按有关施工规定执行。

  3、厨卫地砖排水应畅通,无积水、无堵塞,不得溢水或渗漏。

  4、腻子要刮得牢固,不起波纹,不粉化。

  5、乳胶漆严禁脱皮、起层、漏刷、透底,无明显刷痕、无色差、无流淌。

  6、清水漆喷漆应平整光滑,颜色一致。

  7、门窗套装修线条垂直,对称、横平竖直、高度一致。

  8、墙面、地面、顶棚平整,阴阳角、线条竖直。

  9、每道工序完工、单项工程或阶段性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乙方的施工质量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和甲方要求,如因施工质量问题返工,材料及人工费均由乙方承担。

  10、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发现乙方的施工人员技术差,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施工人员,乙方不得拒绝。

  五、关于设计变更

  单项工程施工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变设计样式或风格;单项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设计样式或风格。单项工程实际竣工样式风格与经甲方确认的设计样式风格一致而甲方要求改变新样式风格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无条件改变,但费用由甲方承担;单项工程实际竣工样式风格与经甲方确认的设计样式风格不一致而甲方要求改变新样式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无条件改变,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工程进度及付款

  石工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5%;

  水电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5%;

  泥工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5%;

  木工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5%;

  漆工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5%;

  整个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甲方留合同总价的5%作为工程质保金,半年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尾款。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进度付款,逾期一天,甲方应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三付给乙方违约金。

  2、甲方应在乙方竣工后的七日内安装完木地板,木地板安装完后,墙面如有损伤由乙方负责修复。

  3、如因停水、停电和非乙方原因耽误工期,工期应顺延。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拖延工期,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逾期一天,乙方按总价款的千分之三支付给甲方。

  5、一方提前终止合同,应向无过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内容、解除合同。

  2、工程项目竣工后自动解除合同。

  3、乙方工程质量必须符合验收规范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次项目的施工队伍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含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石工负责人、水电工负责人、泥工负责人、木工负责人、漆工负责人)。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原件和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负责乙供材料的运输及搬运,乙方负责平时工程中的清洁以及每道工序完工后的清洁,装修完毕做一次开荒保洁。

  3、乙方负责现场施工的安全,严防火灾,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须尽快修复或赔偿。

  4、需甲方购买的材料,乙方应提前四天与甲方联系购买并运到施工现场,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保管,因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施工期间不能损坏房屋的设备、设施(水表、气表、管线及上、下水管和已安装好的门窗以及电梯、墙壁等)和甲供材料,若有损坏、失窃,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在施工期间不能故意浪费甲供材料,应乙方原因造成甲供材料浪费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物管的有关规定。

  8、质量保修问题:表面工程包两年维修,隐蔽工程包五年维修,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担维修义务。

  9、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各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10、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甲、乙双方如有分歧,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向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住址: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装修公司合同2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了更好的确保施工安全顺利的进行完成,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协商按下列第______种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

  2、工期施工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3、本合同工程承包总造价为____________元,大写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_____天甲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自乙方进行现场的前期工作和现场交底。

  (2)为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有关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3)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及垃圾处理工作。

  第三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1)甲方要求合同约定的工期是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期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2)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程工期。

  (3)因乙方责任不能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正。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正。

  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延期供质,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直接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工程的验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关于签署本合同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储料款红程总造价的70%____________元的工程款(光人工不带料付30%,中期付40%)。工程全部完工,验收结算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余下的30%元的工程尾款。(在签定合同三日内或在规定期限内工程款没有到位的乙方有权停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设计变更

  (1)、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在变更前3-5天通知乙方,如乙方已经做成形后,甲方应支付其费用如甲方增加项目,如合同面上有的按相同价格往上加,没有按市场价格。

  (2)乙方严格按甲方提提供的图纸施工,如甲方图纸有改动的应提前3-5天通知乙方,如不通知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拖欠款额的___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第七条:验收标准甲方应在乙方完工一项,验收一项,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第八条: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甲乙方须共同遵守并执行本合同每项条款,如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调解,若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第十条: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装修公司合同3

  甲方(委托人):

  乙方(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施工名称:。

  1.2 施工地点: 。

  1.3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

  1.4 工程户型: 。

  1.5 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6%收取管理费,计入工程款。

  1.6 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

  1.7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8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见附件1:附件1.《诚之龙装饰装修预算单》)。

  第二条 工程质量标准

  2.1 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 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 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 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2.3 其它约定标准: _____。

  第三条 甲方责任

  3.1 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用保护措施,若因甲方不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安放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2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3.3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及应当由甲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3.4 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5 甲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6)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强制性规定的违法或违章行为。

  3.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3.6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办理验收结算。

  3.7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甲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3.8 协调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四条 乙方责任

  4.1 参加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4.2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4.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和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

  4.4配合甲方委托人或委托的工程监理开展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4.5 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

  (2)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的施工时间,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

  (7)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4.6 乙方须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委托的监理人员对下列关键工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A、材料进场 B、水路、电路改造及打压试验 C、防水工程及蔽水实验D、木工收口、E、吊顶基层。以上分项工程未经监理验收,施工单位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工料损失及质量问题的由施工方承担责任。

  4.7 向甲方提供项目完善、清楚规范的报价文本,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专业的报价师或报价系统提供标准报价。

  4.8施工中未移交甲方之前,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设施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4.9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4.10 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第五条 工程变更

  5.1工程进行中,业主有权对原设计进行改动或对施工项目进行变更。在未接到业主书面申请时施工单位无权变动任何设计方案及材料品质。设计方案应包括平面图、天花图、节点图、制作尺寸详图,凡无以上经甲方确认的图纸而现场私自制作的项目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见附件4.《诚之龙装饰装修合同工程变更单》)。

  5.2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还需增加工程项目,在增加制作之前,乙方参照原预算单价制作预算造价单并协同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签字确认。

  5.3增加项目所需的费用,计算在工程造价预算之内并参照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5.4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需减少工程项目,双方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甲乙双方须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单》是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6.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甲方承担。

  6.2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6.3 因设计变更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工期,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以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但乙方须对导致停工的事件作书面记录并书面告知甲方,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该责任。

  第七条 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约定

  7.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相应国家、行业施工及验收标准进行评定验收。

  7.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7.3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水、电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3)竣工验收(包括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4)其他约定的项目验收。

  乙方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起 日内组织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验收,如甲方或甲方监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甲方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并承担造成的相应损失。

  7.4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或甲方监理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起2 日内组织工程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或甲方监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甲方提前入住,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自行承担工程有关的质量问题,但乙方仍应承担合同的保修责任。

  7.5 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国家与海南省地方标准并以业主委托的监理公司验收结果为最终验收结果。

  甲方:

  乙方:

  日期:

  装修公司合同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地址: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合肥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承包,采取下次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1.4工程期限90日(以水电工作结束的第二天起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工程款和工程预算表: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详细见工程预算表):

  (2)工程预算表应当以《合肥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工程预算表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作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款的根据。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无偿提供施工过程的水源、电源以及其他约定必要的条件保障。

  2.3负责在物业部门办理开工手续,支付所有相关费用并交纳物业部门收取的所有押金。

  2.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6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2.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工程预算表》,本合同书,以及工程所设计的.设计方案及相关材料负有保密责任。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水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3.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载荷,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的保护。

  (4)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3.3应甲方要求,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定及履行过程中设计的各种标准、规范、设计书,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以便查阅。

  3.4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 工程变更

  4.1在工程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4.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工程预算表》,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建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五条 工期延误

  5.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5.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5.5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施工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6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5.7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8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六条 工程验收

  6.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6.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乙方未进行水电改造的情况下,乙方不用提供水电改造图。

  6.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6.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果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6.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八年。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7.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衣柜、电视柜、电视墙、电脑桌、隔断、立柱、门、窗及相关木制品基层制作安装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7.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定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交付对方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8.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8.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8.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 附则

  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后造成损失的,双方应该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9.3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备注:

  1、 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装饰装修保修期为五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八年;

  2、 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用料不当的原因造成的装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无条件进行维修;

  3、 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的原因造成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维修;

  4、 本保修单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日期:

  装修公司合同5

  甲方:电话:

  乙方: 明磊设计师: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家装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图纸及报价单)

  第三条 工程期限:

  第四条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

  金额大写: 元(详见工程报价单)

  第五条 工程款分三次支付:

  第一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

  第二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5%

  第三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

  议,同时调整有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 工程保修:工程保修期为两年,维修期为五年。(除人为损坏)

  第八条 本合同工程竣工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自动终止。

  第九条 其他说明:

  第一项 甲方工作

  1、 为乙方入场创造条件,解决施工用电、用水,道路畅通并承担其费用,协调物业公司,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2、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审批等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3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甲方材料进场,工程质量验收。

  第二项 乙方工作

  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道的畅通。 第六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或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协

  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v 责清扫施工现场(不含清洁)。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其费用。

  第三项 工期

  1、 由于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不可抗外界因素或经甲方同意的,工期相应顺延。

  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3 、甲方未按工期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第四项 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施工变更所增加的款项,甲方应在变更协议达成后一次结清所增加的款项,方可生效。

  第五项 工程收款收据以有公司法人签字或加盖公司合同章为有效收据。

  第六项 工程质量及验收

  1 、无论是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按期到场,并由对方验收放可使用,以确保工程质量,由于某方提供的材料出现问题,损失有其负责。

  2 、公司保证每个工程均达到优良标准,正常的拼装缝及误差属正常现象,不属于质量问题。

  3 、工程竣工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单,甲方当场对工程进行验收审查,并结清全部余款。乙方应及时做好验收后的善后工作。

  4、 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擅自提前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不含五金,电料,锁具,灯具(乙方负责安装)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装修公司合同6

  甲 方: 甲方代表: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乙方被甲方聘用为(专、兼)职业务员。为了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工作岗位为业务员,按甲方公司指定负责具体的销售业务。

  2、双方有关岗位聘用、解聘等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

  2、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对职工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进修条件,并进行业务学习等。

  3、乙方上岗后应按照甲方的生产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有关考核。

  4、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树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维护企业声誉,爱护集体财产。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回扣、截留、挪用、侵占公司的业务款,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公司所有业务款项均由公司办公室会计人员收取并开正式收据或者打入公司专用账号,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收取,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7、乙方在业务销售过程中,不得私自压价或抬高价格,不得同其他客户、第三方串通、隐瞒、欺骗等一切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即予开除,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8、乙方发生任何不安全事故、违纪违法等活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可协助相关部门处理。

  四、用工性质: (全职或兼职)

  五、劳动报酬

  甲方实行本企业的内部工资分配形式并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按照岗位的劳动技能高低、工作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优劣情况,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并随着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情况,逐步提高乙方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待遇。

  1、业务员工资=底薪+业务提成。

  2、底薪计算方法:业务员工底薪为

  3、业务提成计算方法:

  要求底薪者按照: 10%~15%的比率计提成; 不要求底薪者按照:20%~30%的比率计提成。

  4、乙方在生产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特殊成绩的,甲方可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或晋级工资。

  六、劳动纪律

  全职业务员需在每天早上八点到公司签到,然后去开发客户和维护客户,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的不得故意请假。如在上班期间发现业务员不在工作岗位给予相应处罚。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双方需要约定的有关条款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商业秘密的保守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

  九、 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相关负责人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

  一方要求仲裁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以法律的相关规定予以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声明: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甲方: 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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