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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

时间:2020-07-25 08:19:47 装修合同

【实用】装修合同汇总七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装修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装修合同汇总七篇

装修合同 篇1

  甲乙双方就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未尽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订立本补充协议。

  1、 本工地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火、防盗,严格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施工现场内禁止一切火种,严禁在施工现场内生火、吸烟。做饭必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

  3、 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已经安装完毕的洁具、炊具以及其他设施、设备。

  4、 乙方如违反2、3的规定,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等部位损坏以及其他任何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5、 本工程施工期间和保修期间内如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引起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及赔偿。

  6、 本工程保修期为两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损坏后经过修理部分,保修期顺延,但最多不超过____年,保修期内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7、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的____小时内做出响应,在____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果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而导致报修,在甲方报修以后____小时内仍未能解决问题,甲方可以先行修缮,并就因修缮支出的费用,自支付该费用之日起至乙方实际履行质量保证责任止的期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8、 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____天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的甲方提供材料清单,并注明该所需材料的数量。实际施工中,该材料数量的损耗不得超过____%。

  9、 合同签订时未确定具体施工方案、工程量、图纸的项目应在该项目施工前____天由乙方确定和提交,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开工,乙方自行增加的项目和未经甲方确认超过工程量____%的部分,发生的费用和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10、 本合同甲方供货清单中以外的材料和工器具均由乙方提供,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1、 甲方提供材料运到楼下交货,由乙方负责搬运至楼上施工,搬运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2、 增加、减少的工程项目,在施工验收完成后一次结清。

  13、 双方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根据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补充协议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装修合同 篇2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使用面积: 室 厅 卫 阳台 厨

  二、 价格

  清包工费: 元,大写:

  其中 水电工 元

  木工 元

  瓦工 元

  油漆工 元

  垃圾清运费 元

  材料搬运费 元

  三、 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预支生活费: 元

  2、木工完成,付 元

  3、瓦工完成,付 元

  4、工程竣工,付 元

  5、保修金 元,从竣工之日起半年后支付

  四、 设计

  1、 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 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 材料

  1、 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 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 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 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 乙方应保证在本小区内没有双包和半包的工程

  8、 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9、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偷窃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六、 工期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期为 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 元/天

  七、 材料搬运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 垃圾清运

  1、 垃圾袋装化

  2、 垃圾应日日清

  3、 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 劳动力管理

  1、 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 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 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4、 乙方应具备在上海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 乙方指定由 为工地现场负责人, 为替补负责人

  6、 在合同价内,乙方应提供 人次跟随甲方挑选材料

  7、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工地现场必须保持2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8、 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十、 施工机具

  1、 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 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甲方代购,在工程完工后结算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 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 现场禁止吸烟

  3、 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4、 工人着装必须干净整洁

  十二、维修

  1、 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一年内无偿维修

  2、 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 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保修金中扣除

  十三、合同附件

  1、 施工项目清单

  2、 双方认可的报价单

  3、 乙方开出的材料采购清单

  十四、合同争议

  1、 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2、 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附加条款(省略)

  甲 方: 乙 方:

  签 章: 签 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装修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居室规格:房型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交钥匙工程。

  5.开工日期:XX年_4月15日,竣工日期XX年 6月14日,工程总天数:60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 10 %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100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50 %;当工期进度过半(XX年5月25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40 %.剩余 10 %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1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1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2. 乙方责任

  1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0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签字:

  签约日期:

  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装修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 北京米德兰商贸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使用说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本合同文本。

  2.乙方应当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开工:甲乙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工程现场开始施工。

  4.竣工: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甲乙双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

  5.验收合格:甲乙双方、监理单位在《工程验收单》上就验收事项签字、盖章。

  6.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甲方所付工程款等款项应当交至乙方财务部门,乙方应当为甲方开具发票。

  8.本合同中除特别标注外,所称“日”均指“工作日”。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北京米德兰商贸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红松路一号院东泽园底商119 法定代表人: 马洪刚 联系电话:13670141366 委托代理人: 李文宝 联系电话:18911090095 工程设计师: 杨增亮 职称:中级证书号: 联系电话: 01056204657 施工负责人: 李文宝 职称:初级证书号: 联系电话: 01056204657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施工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报价单》(附件三)和施工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附件二)。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供应其余部分材料(附件一、二)。

  (3)乙方只包工。

  1.6工程期限 60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 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工程报价单》(附件三)应当参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由双方本着优质优价原则约定。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甲方应当与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职称、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开工三日前,甲方应当协助提供施工地点的原结构、水路、电路施工图。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3.4对施工图纸的变更应当以甲方签字确认为准。

  3.5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开工三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开工三日前对水电工程量予以确认。

  4.3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4办理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5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度,并告知乙方。

  4.6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7不得强制乙方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厚度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卫生间地面防水层或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8凡必须涉及4.7款所列内容的,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9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应当配合乙方做好安全及消防工作。

  4.1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期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墙体开裂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5.5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度并承担相应责任。

  5.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施工地点做饭、住宿。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施工期间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6.2 甲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提出减项时,如该项目已开工,甲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3 工程增项时,甲方应当根据工程量适当延长工期,并在工程变更协议中予以注明。

  6.4 甲方不得与乙方设计师或施工人员私自确定工程变更内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按乙方编制的《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一、二)约定的供应方式、内容提供。

  (1)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当在材料、设备送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当在材料、设备送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供应的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

装修合同 篇5

  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使用面积:

  二、价格工装装修合同范本清包工费:¥ 大写:其中包括水电工、泥工、垃圾清运费、材料搬运费。

  三、付款方式

  1、隐蔽工程完成,付¥_____________元;

  2、泥工完成,付¥_____________元;

  3、工程竣工,付_¥____________元;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四、工期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期为 天。

  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 元/天。

  五、施工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图纸整套,共___张;

  2、图纸中没有注明的地方,乙方在施工前须画草图或商量让甲方认可;

  3、施工项目内容的每一主要工序(隐蔽工程、结构工程、泥工)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

  4、施工质量将按照《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DB31/T30-1999)》中规定的内容进行验收。

  六、材料

  1、由乙方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方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和数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甲方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4、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施工现场。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双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6、乙方提供的材料数量误差在5%--10%之间。由于乙方材料估算超出误差范围而导致的材料、设备重新购买或材料、设备无法退回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7、 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

  五、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

  5、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六、工地现场管理

  现场禁止使用明火;现场禁止吸烟;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七、关于工程管理、项目变更的约定

  1、乙方在开工前检查水、电、地面、墙顶面空鼓,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3、保持现场卫生,施工现场每天完工后,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此项费用已包括在总价款中。

  八、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验收,双方协商验收日期。水电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5日内制作水电布线图交与甲方。经验收不合格的,现场全部停工,乙方应予返工,直至合格为止,才能继续施工。返工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签 章: 签 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装修合同 篇6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有效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承租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有效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丙方(装修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有效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

  1、甲、乙双方于年月“经营合同”),约定乙方承租甲方开发建设的 经营品牌;

  2、乙方委托丙方对其承租甲方的店铺进行装修,丙方系专业装修公司,负责依照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装修。

  3、甲方基于与乙方的友好合作关系,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装修费用单价为¥元/平方米,装修面积为平方米,总装修费用为¥ 元(大写:人民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各方就相关事宜达成条款如下:

  第一条、装修范围:

  (一)装修店面地址:

  市楼 铺位。

  (二)装修工程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天花、地板及展柜之制作及安装(以乙方提供并经甲方书面确认的设计图纸为准)。

  第二条、工期:

  (一)施工工期

  1、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装修工期总日历日数:年日至 年月 日止)为限。丙方知晓乙方店铺开业日期,并保证在此期限届满之前竣工。

  (二)乙方店铺开业日期: 20xx年 9 月 25 日

  (三)工期延误

  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经营合同》约定的为准。

  第三条、装修费用的支付:

  (一)支付时间:

  甲方依照下列时间向乙方支付装修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币 ) ;

  2、丙方进场装修前天内支付总装修款的

  人民币 ) ;且丙方向甲方出具装修统一发票。

  (二)甲方将款项汇入乙方下列账户视为完成支付义务: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三)其他约定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丙方不能如期进场或者不能如期开业,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已经收到的装修补贴不予退还。

  2、依照乙方设计要求装修款超过本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根据前述约定须承担部分装修款的,由乙、丙双方将就包括装修款在内的相关权利义务另做约定,甲方对此无异议。

  3、甲方承担的付款义务以本合同约定之装修费用为限,同时甲方亦不得以实际装修款低于本合同约定之装修款或其他任何理由要求丙方或乙方返还该装修款。

  第四条、各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提供施工场地,并保证丙方进场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施工用电的接入、运送材料的电梯或通道畅通、空调和消防设备的安装等;

  2、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丙方支付装修款。

  3、协调商场内各个部门及受影响的店铺,协助乙方和丙方顺利完成施工,并确保乙方承租店铺的装修工作不受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提供装修设计草样及制作要求;

  2、及时对装修进行验收。

  (三)丙方的权利义务

  1、提供工程清单及工程进度表;

  2、严格按照乙方要求完成工程设计、制作及配套;

  3、在工期内,服从甲方的《装修管理规定》;

  4、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时间完成装修工作。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除三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无故拖延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款项之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经营合同》约定基本月租的,甲、乙双方《经营合同》约定的装修免租期顺延。

  (二)丙方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时间完成装修工作,若因为丙方原因造成装修施工无法按约定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丙方应按总装修费用的之千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

  执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它:

  1、乙方承租店铺内所有可移动之实物资产,包括所有展柜、家具、灯具、电器部分、陈列道具等一切设备及物料在乙方撤柜时均属乙方所有。

  2、任何一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来对待另一方在履行合同时的通知、告知事项,如因重大事项须履行通知义务的.,均应当以当面签收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相对人。采用特快专递形式的,应按照各方在合同中确定的通讯地址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通知相对人,一旦特快专递送达上述地址且经该方工作人员签收的,即视为有效送达收件人。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因地址变更发生而客观上不能送达或退件的情形亦视为送达收件人;收件一方若认为邮件封面标题与邮件中实际文件内容不符的,应在收到邮件后三日内通知相对人,逾期视为邮件封面标题与邮件中实际文件内容一致,并视为有效送达收件人。任何一方没有正当理由拒绝签收的,视为有效送达收件人,并不能以此主张送件人未履行通知义务。

  3、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的附件为:附件1:乙方承租店铺附图;附件2:甲方《装修管理规定》。本合同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时自行终止。

  6、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文采用打印文本签署,任何手写的填充、补充、修改或其它形式的修订均须三方在修订处加盖公章确认,否则该部分内容无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代表:

  乙方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代表:

  丙方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装修合同 篇7

  委托方(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简称已方):

  甲方现有住房/会所/写字楼壹套,委托________________进行室内装修设计并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家庭装修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以报价表所列项目为准

  4.工程施工方式:a.单包工b.包工包辅料c.包工包料

  5.工程工期: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6.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元

  二、甲方责任

  1、工程开工前向乙方确认该工程的装修设计及施工说明,并在图纸及报价单上签字认可;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批件手续并交纳物业公司费用及装修押金。

  2、负责审定双方协议的变更、增改项目,并按进度支付变更增改项目工程款项。

  3、如确定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若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或要求乙方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甲方负责并承担。

  4、协调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协调邻里关系。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6、甲方所购材料质量需由甲方、乙方共同验收认可,否则因此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材料进场日期必须符合乙方施工进度要求,如因此误时误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甲方所购材料之项目,由甲方承担保修费用。

  7、甲方指派为驻施工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8、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乙方有义务配合其他施工方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的顺利完成。

  三、乙方责任

  1、协助甲方对装修设计及施工说明的确定,拟定施工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所采购的装饰用主材,事先经甲方审定、认可;协助甲方办理入场手续,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第90号令“规定向物业交纳装修押金及工人出入证费用。

  2、指派为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及施工说明进行施工,对施工进程中的项目变更事先交甲方审定、认可后方可施工。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单。

  4、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等工作,同时协调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毁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6、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由乙方负

  责修复和赔偿。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8、乙方为甲方验房,验房通过即表明乙方已认可甲方房屋质量,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水、电、空鼓等质量问题,不应将责任推卸给甲方,应自行解决或者与物业管理处协商解决。

  9、所有与此合同有关的劳动工具由乙方提供。

  10、乙方应至少提前三天提出工程进度,及甲方所需购买物件和甲方需提供的配合服务,包括现场评估和监督等。

  四、工程质量、工期、保修及违约责任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报价单、工程增改单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或“深圳市家装工程质量标准”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而影响工期,或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以及因甲方临时更改图纸而影响工程质量、延误工期,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且工期顺延,以“工程增改单”为准。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5、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延一天,按应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6、由于乙方原因延期竣工,每延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100元违约金。若合同期内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100元作为奖励。

  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8、因单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工程完工自验收合格当日起两年内,乙方实行质量保修。即两年内因乙方施工或所购材料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两年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所购材料造成的问题,则由甲方负责维修材料的购置费用,乙方免人工费进行维修。

  五、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之日起,三年保修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3、以下附件为合同之不可分割组成部分(与合同同时生效)

  ①。施工图纸

  ②。工程项目报价单

  ③。工程增改单

  ④。双方书面认可的附件

  六、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同意:

  1、进场前查水、电,进场后不能打坏水、电,打坏后由乙方负责。

  2、不能在房内做饭,出了事由乙方负责。

  3、电的管内不能有接头,管与管的交接处不能有接头,从上一接线盒处找接头。

  4、乙方施工完成后,交付甲方水电施工图1份或水电改造图片。

  5、防水经甲方验收后,才可以贴瓷片。

  6、插座右边火线,左边零线

  7、火线用红颜色,零线用黑色,地线绿黄相间的

  8、工程结算价按竣工实际工程量核算,多退少补。

  9、水电项目保修三年。

  10、由甲方购买的材料,乙方须在使用前三天内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清单。

  11、合同签定后,乙方不得单方面增减工程项目。

  12、合同签定后,在不变更项目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工程价格。

  七、备注事项

  1、本合同未涉或未详部分,以政府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2、凡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合同之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另议所形成的书面文件,为合同之补充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工程款付款方式的约定

  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分以下五次完成:

  签合同后,甲方预付总工程款的10%,作为装修定金(定金将打入工程款);

  开工,水电改造完毕后付总工程款的40%,作为第一批材料款;

  木工完工,油漆工进场付总工程款的30%,作为第二批材料款;

  施工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15%;

  验收合格一个月内,甲方将余款5%性付清。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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