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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安全责任书-责任书

时间:2022-01-14 19:11:29 责任书

道路安全责任书-责任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需要使用责任书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责任书可以有效增强我们的责任意识。你所接触过的责任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道路安全责任书-责任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道路安全责任书-责任书

道路安全责任书-责任书1

  甲方:教育局、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省校车管理规定(试行)》和《校车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加强学校(含幼儿园,下同)交通安全管理,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明确学校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车辆要求。校车是指学校、学校举办者以及其他有关单位自备、承租的用于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严禁租用个人车辆作为校车。民办学校法人购买的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应将车辆所有人变更为学校。校车的车型应当是客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其它车型以及达到报废标准客车不得用作校车。校车应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审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租用合同,明确安全责任。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学校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心健康、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3年内未发生过交通死亡责任事故、3年内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无累计记分满12分记录、未受过刑事处罚;学校聘用校车驾驶人,应该报告教育局和交警大队,经审核合格后,方可聘用。学校应当与聘用驾驶人签订聘用合同、安全行车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

  三、严格校车管理。学校领导作为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的`管理职责。

  (一)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板报、橱窗、校园网以及报告会、告家长书、家长学校等形式,引导学生以及学生家长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告家长书要有家长的签名回执,学校要存档。及时与有乘坐校车的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

  (二)建立健全校车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制度,完善校车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督促校车驾驶人做好校车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主动接受教育局和交警大队的监督检查,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台帐;(三)严格办理报批手续,学校组织师生外出等集体活动包车要到教育局和交警大队备案,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四)加强隐患排查,明确一名负责人员分管校车的管理工作,详细掌握校车、校车驾驶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及时发现并制止超员、超速等重大违法行为的发生。对学生家长自发组织合伙租用车辆接送学生和定时定点到学校附近等候学生放学送学生的社会车辆进行登记造册,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甲方:市教育局

  乙方: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责任人: 责任人:

  二0xx年 月 日

道路安全责任书-责任书2

  为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预防各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及整治交通安全次序的相关文件精神,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各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促进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按期“降事故,保通畅”的总要求,特与各驾驶员签订该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各驾驶员是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对预防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负全面责任。

  二、各驾驶员要认真学习县、乡道路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车安全规定,提高认识,增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责任感,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防范。

  三、各机动车驾驶员应积极参加驾驶员安全培训学习,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车安全规定,形成良好的行车习惯,努力为推动戌街乡平安建设尽应尽的义务。

  四、各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管理,文明行车,及时排除事故隐患,杜绝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自觉消除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醉酒驾驶、违反规定客货混装,禁止“双超”和拖拉机货箱载人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经查处,一律从严处罚。

  六、严禁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人驾驶,一经查处,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碗厂村委会

  驾驶员签名:

  签 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道路安全责任书-责任书3

  为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交通法》,全面实行交通安全逐级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我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有序、畅通、安全的交通环境,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此责任书。

  (一)在各村(居)设立交通协管员,由各村(居)现任三职干部义务担任交通协管员,协助派出所、镇人民政府安办管理本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每年年初,要与辖区内所有村民小组签订有针对性的年度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相关权利义务,对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纠、说服。

  (三)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积极创建“交通安全文明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群众会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

  (四)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台帐。认真排查登记辖区人、车基本情况,清理辖区无牌证车辆和无证驾驶人员,督促无牌证车辆上牌落户、无证驾驶人员培训领证。真实记录和反映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五)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教育。结合实际,定期组织辖区驾驶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传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求,督促其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

  (六)积极排查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随时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属自修自建道路,应及时组织群众投工投劳进行整治,消除隐患;属上级管养道路,应及时向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机构通报,协调有关治理事项。

  (七)说服教育本辖区交通违法当事人。在赶集日、重大活动、传统节庆和婚丧嫁娶集中时段、地点,劝说群众不要乘坐火三轮等安全无保障车辆,教育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不违法载客、不违法驾驶,纠正和制止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对于不听从劝告的交通安全违法人员,及时通报派出所或镇人民政府安办进行查处。 (八)本村发生交通事故后,村交通协管员应当立即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维护交通秩序,并及时报告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镇人民政府安办,协助勘察现场、指挥疏导交通。

  (九)会龙镇安办负责监督各村交通协管员日常管理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盖章): 人民政府(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交通协管员(签字): 监管单位:

  XXX 年10月18日

  注: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经签字后生效,政府、监管单位和各村(居)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