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快淘范文网>范文>合同范本>赠与合同>赠与合同
投诉建议

赠与合同

时间:2021-03-08 18:25:05 赠与合同

关于赠与合同汇编6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赠与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赠与合同汇编6篇

赠与合同 篇1

  兹证明赠与人xxx(男或女,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x省xx县xx乡xx村)与受赠人xxx(男或女,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x省 xx县xx乡xx村)于xx年x月x日来到我处(或在xx地),自愿签订前面的〈赠与合同〉,并在我的面前,在该合同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xxx与 xxx签订上述〈赠与合同〉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xx年x月x日

赠与合同 篇2

  赠与者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赠者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赠与图书事宜签署本契约,其前提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后记的图书赠与乙方。

  第二条 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后记图书交付与乙方。

  第三条 乙方将受赠的图书摆设于乙方协会的阅览室,并委任治理员。供给会员阅览,保存用度由乙方累赘。

  第四条 乙方若未能履约,或善尽保管的任务时,甲方可撤销契约。

  第五条 乙方职欲遣散协会,则对所受赠图书的处置须按照甲方的唆使。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赠与人(甲方)(签字):_________ 受赠人(乙方)(签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赠与合同 篇3

  赠与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

  受赠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

  赡养人(丙方):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系母子关系)

  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一致,自愿签订如下财产赠与赡养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所有的财产全部无偿赠与乙方。包括:位于 的底商一处,位于 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地面附着物和定着屋(房屋 平方米)。

  二、上述赠与财产交接时间为 年 月 日,甲方应将所有财产交付乙方。赠与财产交接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赠与财产交接后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自愿接受上述财产全部产权,并保证在财产交接之后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手续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上述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手续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税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在甲方将所有的全部财产赠与乙方后,丙方自愿承担对甲方的赡养义务。应尽心照顾甲方日常生活,并在甲方过世后,负责甲方的丧葬事宜。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该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生效后,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丙方如不履行对甲方的赡养义务,则甲方有权撤销对乙方的赠与。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自各方同意并签字后生效。

  甲方(赠与人):

  乙方(受赠人):

  丙方(赡养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赠与合同 篇4

  一、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基本规定

  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依据自己的意志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即《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所规定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种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单方享有的权利。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是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一般为标的物交付之前,如果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则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前。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之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赠与人不负给付义务。

  二、享有撤销权的主体

  在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之中,享受有撤销权的主体,依《合同法》的规定仅限于赠与人,而不包括受赠人。因为受赠人虽然在接受赠与财产之前,是有权拒绝接受赠与的,但是,此种拒绝接受赠与的权利并不能称其为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因为撤销权是形成权,其基本内涵是权利人依自己的行为,使自己与他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归于消灭,而受赠人拒绝接受赠与财产的行为并不能产生撤销权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三、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受下列限制:

  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

  对于动产而言,在赠与物交付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不动产而言,在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财产权利而言,根据法律规定转移权利是否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在财产权利交付或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由于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使得赠与具有了重要的社会意义,若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这种赠与,则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

  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是指基于道义上的情感而作出的赠与,如果允许赠与人随意撤销这种赠与,不仅与道义不符,而且会给受赠人造成情感上的极大伤害。因此,凡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论当事人依何种形式订立赠与合同,赠与人均不得撤销该赠与。

  “社会公益”的内容,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包括下列事项:

  (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福利事业。

  3.赠与人撤销赠与,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此类合同中,赠与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不能不说是经过法律上的慎重考虑,不存在一时冲动考虑欠周的问题,如果允许赠与人随意撤销这种赠与,既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也蔑视公证的严肃性。所以,若赠与合同已经过公证,则不得撤销。

  另外,赠与人撤销赠与,须将其撤销赠与的意思通知受赠人,如果赠与人不向受赠人为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不能发生撤销赠与的法律效果。

赠与合同 篇5

  赠与者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赠者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赠与图书事宜签订本契约。其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后记的图书赠与乙方。

  第二条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后记图书交付与乙方。

  第三条乙方将受赠的图书陈设于乙方协会的阅览室,并委任管理员。提供会员阅览,保管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乙方若未能履约,或善尽保管的义务时,甲方可撤销契约。

  第五条乙方职欲解散协会,则对所受赠图书的处理须遵照甲方的指示。

  图书标示:

  1.____全套____卷____册____出版社发行

  2.____全套____卷____册____书店发行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赠与人(甲方):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乙方):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赠与合同 篇6

  一、赠与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1.双方行为。

  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2.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

  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3.无偿行为。

  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二、赠与合同撤销的情况

  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

  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

  1、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 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 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予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这一期间同样也是除斥期间。

  第三,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合同解除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赠与人就原已履行的赠与,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

【关于赠与合同汇编6篇】相关文章:

关于赠与合同汇编8篇03-02

关于赠与合同汇编5篇02-28

关于赠与合同汇编十篇03-03

关于赠与合同模板汇编八篇07-24

关于赠与合同范文汇编八篇04-17

关于赠与合同范文汇编五篇03-14

赠与合同汇编9篇03-07

赠与合同汇编五篇03-06

赠与合同汇编八篇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