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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

时间:2020-07-22 12:12:57 运输合同

【实用】运输合同范文合集九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运输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用】运输合同范文合集九篇

运输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总则

  甲方因货物运输之需要,委托乙方使用相关设备和运输工具提供运输服务; 乙方愿意并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务。乙方与甲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0 甲方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国内货物运输及分拨打包的服务。

  1.2 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供尽甲方所知的、详尽的并由甲方授权人签署的书面提货和发货指示,包括具体的提货和发货日期及时间、货物的名称、重量、件数、体积、必要的产品说明、提货地点、要求走货方式或到达时限、收货人的姓名、电话(手机)、收货单位、详细地址。

  1.3 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约定数量的货物,并对乙方人员和车辆提供适宜的工作条件并配合乙方做好发货的交接。

  1.4 甲方保证货物的包装完全符合长途运输基本要求(如:运输时的摩擦、正常刹车时的碰撞、搬运装卸承受力及标志)。

  1.5 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均为一般普通货物,即不超长、超大、非危险品货物。

  1.6 甲方交货时根据运单的件数,应与乙方核对货物的外包装和件数。

  1.7 因甲方工作失误造成的运输地点及收货人错误,甲方须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新增加的费用。

  1.9甲方如发现乙方外勤人工作态度不认真或车辆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按排人员及车辆。

  2.0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国内运输及分拨打包的服务。

  2.2 乙方必须提供一名专员对甲方的货物进行相关受理,并确保货物的定时定点到达。工作内容包括严格按要求安排提货、外包装处理、运输、送货,每日跟踪货物送达情况并随时接受甲方负责人查询。

  2.3 乙方按甲方的指示安排派送,并按时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乙方应取得收货人在货物签收单上的签收证明。

  2.4 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应及时安排提货及运输的车辆,以及如有要求的装卸工具,并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到甲方的发货部门提货。

  2.5 乙方在接货时与甲方就货物的外包装和件数进行核对,如发现货物的外包装有明显破损、如发货资料和件数不符应立即指出并在交接单上注明。除非另有规定。

  2.6 对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并与甲方协商解决问题。

  2.7 乙方在提货时发现货物品质不良或属于危险物品的货物有权拒绝运输。

  3.0 保密条款

  3.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须严格保守双方当事人经适当保密措施保密的商业秘密,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自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未经他方当事人允许不得向第三者提供。

  3.2于本合同终止之日,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或销毁其所有提供的资料。

  3.3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客户名称、经办人、甲方货物重量价值等。

  4.0保险及赔偿责任约定

  4.1甲方货物声明价值,并委托乙方代办保险业务,货物损失时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免负条款除外)。

  4.2乙方负责代为甲方委托运输之货物办理运输保险。保价费甲方按每单声明(普通货物)货值的5‰、(贵重货物)货值的1%支付给乙方,普通货物指单件物品低于20xx元人民币的货物、贵重货物指单件物品高于20xx元人民币的货物。

  4.3甲方没有委托乙方代办保险,货物损失时,乙方只负责乙方人为原因(交通意外、自然灾害、公安证明的盗抢、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货物的丢失、摔打、雨淋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以甲方出具的本次受损货物清单及购入成本证明(加发票)为准,甲方必须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如发现有虚假部分,乙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自己利益并提出双倍赔偿要求。

  4.4甲方对托运货物的品质不良、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等造成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4.5乙方负责货物到达收货人处签收前的货物安全,收货人确认收货件数无误及外包装完好无损签收后的一切问题与乙方无关。

  5.0费用与结算

  5.1 甲方应对每一次委托内容、要求的服务范围以填写乙方托运书的方式告知乙方,托运书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生效,双方应同时约定费用标准。(费用标准详见附件一)

  5.2由乙方每月底制作“ 运输费用结算单” 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开据运输发票。

  5.3 结算方式为 月结 。以每月30日或末日为结算日,每月10日前结算上月费用。如逾期结算,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

  6.0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6.1本协议的签署、生效、解释、执行、修改和终止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

  6.2对于实施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7.0修改与补充

  7.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7.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7.3 在修改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前,本协议的条款仍然有效。

  8.0生效与终止

  8.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8.2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时如甲乙双方无书面终止此合同本合同可顺延一年。

  8.3当甲乙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出现异议,阻碍了彼此间的合作,一方须提前两周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可终止合同。双方经济问题在终止合同后十天内处理完毕。

  8.4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终止前未完成协议规定的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9.0其它

  9.1甲乙双方为每次委托事项达成的约定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甲乙双方之间任何委托、承诺及确认事项应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必要时应加盖公司公章。

  9.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2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运输交付的地点及日期,根据双方协商而订立,运输时效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

  二、托运方委托承运方运输方运输的苗木根据托运方的实际发货而定,运价按照公司运价表而定。

  三、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

  四、承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如果收货方不交或者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押权。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托运方需现预付运费的50%给承运方,货到达目的地付清运费。

  六、违约责任:若未经合同双方书面统一,合同任一方擅自中途解除合同的,应按货物总值的3%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七、承运方对所运货物应谨慎装卸,运载保管的义务,若发生非不可抗力,承运人应对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3

  甲方:安徽省芜湖市万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工程施工地段,连云港江庄采石点——滨海港。

  根据对工程直接性操作,需乙方组织施工车辆,双方应在平等互惠互利基础上,确保工程按期安全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规定,明确双方在合作权利、经济义务责任,经双方充分协商为此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运输价格及付款方式

  1、石料运输价格每吨___元,运距为___公里。

  2、甲方提供的采石装卸地点,必须保证在双方约定的164公里之内(下货点除外)如超出约定里程,甲方按原定价格比例(每公里0.2元/吨)无条件承担支付给乙方。

  3、付款方式:凭甲方地磅单,按吨位每____天结算一次,甲方不得跟乙方车辆驾驶员或车主单独结算,一经发现造成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二、甲方职责

  1、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运输总量不低于20辆车运输12个月,并保证乙方每日每辆运输车正常运输2趟。

  2、甲方应确保乙方车辆在装下场地及沿线道路等方面畅通并帮助乙方办理与装、下场地及沿线路段的一切通行手续(费用由甲方负责,对沿线路段的交通、交警、路政、市容等管理部门不能有任何干扰扣证、扣车等行为出现,一旦发生所有费用、损失均甲方承担,包括过路费。)

  3、如甲方每天不按时结算运输款,造成停工因素,甲方应付乙方车辆每天、每辆停工损失费____元。

  4、如甲方在施工中造成乙方停工(不得超过24小时)超越24小时甲方应付乙方每天、每一辆车____元(恶劣天气除外)。

  5、甲方因政府事宜需停工,应提前通知乙方,甲方需要车辆,提前五天通知乙方。

  三、乙方职责

  1、乙方确保甲方所需要车辆在甲方工地施工。

  2、乙方车辆进入场应听从甲方指挥和调动,如不听从指挥造成损失乙方负责。甲方指挥不当造成损失甲方负责。

  3、乙方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偷卖甲方货源,一经发现罚款所装货源的伍倍,(如特殊情况造成甲方货源无法到达卸货点,甲方得追究乙方责任。)特殊情况,如:交通事故。

  4、如乙方车辆出现交通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

  5、自合同签订后,乙方应___天内保证车辆进场。

  7、乙方担任起一切运输责任,杜绝施工途中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触犯合同条款影响施工队正常生产造成恶劣影响一次性罚款10000-500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肇事者应受法律制裁与罚款。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合同期间,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持方赔偿经济损失_____元。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运输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货物出运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2. 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如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铅封完好,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

  3. 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 甲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如下限重:(21.5吨/20’,26吨/40’),否则, 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目的港免费堆存期为 天,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RMB /20’,RMB /40’.

  6. 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码头吊装卸箱费等。乙方给予甲方各 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7. 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RMB100/票,改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车计划,以便甲方准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2. 在起运港CFS(码头场内装箱)条款下,由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把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如甲方自行监装,因装箱不当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 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乙方可为甲方*办运单及相关单证并把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或传真给甲方。

  4. 船舶开航后,乙方及时通知甲方预计货物可以到达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货物跟踪表》。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并在货物抵港后根据《货物托运单》明示地址及时送抵收货人仓库。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

  三、 费用结算

  1. 费用结算方式:

  (1)□半月结:每月5号前付清上月16号—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费用,每月20日前付清当月1号—15号的所有费用。

  (2)□月结:每月五号前付清上月产生的所有费用。

  2. 费用总额以双方约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约定价格结算。(运价见附表)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对于半月结或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其半月结或月结的费用结算方式,并对其采取预付方式结算费用。

  4. 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到我司银行账号为准。

  5. 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四、 保险条款

  ·货物运输合同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委托合同

  ·货运代理协议书 ·棉花运输合同 ·班轮运输合同

  (一)□货物的运输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但不负赔偿责任。

  (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保险费为货物申报价值的 )。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乙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货物申报价值,同时需扣除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为1000元或定损金额的 5%,两者以高者为准.发生货损时,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必须立即要求停止装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险公司到现场查证并开始取证以便理赔.如货物装卸完毕,运输工具撤离后,再向乙方索赔,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

  (1)甲方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

  (5)因参与罢工、停工、工潮、*动或民众骚动人员直接引起的损失;

  (6)因罢工、停工、工潮、*动或民众骚动所间接引起的损失;

  (7)因任何恐怖的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动机直接引起的损失。(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由甲方自负.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 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运输合同 篇5

  ( )海运计字第 号

  根据经济合同法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 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 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 港运至 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安乙方指定时间,将 货物于 天内集中于 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 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 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 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 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 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 ),全船运费为 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合同管理机关

  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6

  托 运 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 运 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运输货物:

  2.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港运至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3.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货物于___天内集中于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4.装船时间:

  甲文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___小时内装完货物。

  5.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6.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_方负担。

  7.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___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8.双方权利义务:

  9.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____%计(),全船运费为_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10.费用结算:

  11.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费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12.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

  双方签字: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开户银行:_____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_帐号: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海运计字第号

  根据经济合同法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安乙方指定时间,将货物于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

  @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全船运费为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合同管理机关

  代表人: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

  发文单位:交通部

  发布日期:1986-12-1

  执行日期:1986-1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水路运输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以及其他通航水域中一切营业性的货物运输。

  本细则适用于水路运输企业与其他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持有营业执照的个体(联户)船民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以及水路运输企业与个体经营户、个人之间签订的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军事运输,水路与铁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三条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应贯彻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和急需物资,适当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产品调拨或购销计划和船舶运输、港口通过能力签订。

  对指令性计划产品的运输,在签订合同中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报请双方上级主管综合部门处理;其他物资运输,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协商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章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水路货物运输合同,除短途驳运、摆渡零星货物,双方当事人可以即时清结者外,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大宗物资运输,可按月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对其他按规定必须提送月度托运计划的货物,经托运人和承运人协商同意,可以按月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或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零星货物运输和计划外的整批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第五条按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如承、托运双方当事人无需商定特约事项的,可以用月度托运计划表代替运输合同,经双方在计划表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在实际办理货物承托运手续时,托运人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经承、托运双方商定货物的集中时间、地点,由双方认真验收、交接,并经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承运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货物运单的格式,江海干线和跨省运输的由交通部统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运输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第六条按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一、货物名称;

  二、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三、起运港和到达港,海江河联运货物应载明换装港;

  四、货物重量,按体积计费的货物应载明体积;

  五、违约责任;

  六、特约条款。

  第七条货物运单应具备下列内容:

  一、货物名称;

  二、重量、件数,按体积计费的货物应载明体积;

  三、包装;

  四、运输标志;

  五、起运港和到达港,海江河联运货物应载明换装港;

  六、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七、运费、港口费和有关的其他费用及其结算方式;

  八、承运日期;

  九、运到期限(规定期限或商定期限);

  十、货物价值;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运输合同 篇8

  发包方(甲方): 合同编号: 承包方(乙方):

  签订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吊装事宜,为明确双方在吊装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和方式

  1、吊装地点:。

  2、吊装时间:不固定。

  3、吊装内容及数量:完成合同期限内的吊装任务。

  4、合同期限: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二、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被吊装物的重量及其到达时间。

  2、甲方应为吊车进出场区道路提供方便。

  3、甲方及时审核乙方编制的吊装方案。

  4、吊装过程中,甲方应有专人在现场负责协调。

  三、乙方职责

  1、要确保货物安全,如果在卸车、转运、吊装过程中造成货物损伤及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全额赔偿。

  2、乙方应按照与甲方约定的日期到达工地进行吊装;在设备吊装过程中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3、乙方在吊装时需要协助甲方进行设备的水平垂直度的校正。

  4、合同签定后乙方需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吊装方案,报甲方及监理批准后方可实施设备的吊装。

  5、乙方提供吊装设备的有效准用证件。

  6、乙方必须在保险公司投保,以减小风险,投保费用由乙方支付。

  7、乙方应保证配备足够的吊装人员,该人员须持证上岗,吊装设备须年检合格且状态良好。

  四、吊装质量及安全要求:乙方应服从甲方指挥,提供优质服务,保证吊装运输安全及时。

  五、保障

  1、乙方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为相关人员提供工资保险及福利待遇,同时提供施工过程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及时发放到位。

  2 、乙方不得拖欠与本合同相关的人员工资。

  3、乙方由于以上原因应承担的各项支出,甲方有权直接从欠付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后代为支付,同时甲方有权从欠付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因乙方责任而形成的损失赔偿。

  六、吊装费用:

  甲方向乙方应支付的吊装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七、付款方式:甲方委托项目全部完成后, 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甲方按合同价款一次性付清。

  八、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九、付款地点:

  十、争议: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双方选择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电 话 : 电 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年月日 年月日

运输合同 篇9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进口转运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港口为其代办下列海运进口货物的交接、国内转运业务。

  货物基本情况如下:

  货物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卸码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进口日期:________ 船名:________ 提单号码:________ 唛头:________?

  合同号码:________ 货物:________ 名称:________ 集装箱数量:___________

  包装:________ 数量:________ 毛重:________ 体积:________

  2.代理运输方式为,自________至到站(专用线)/港,交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称)。

  3.甲方同意支付与上述货物运输有关的港口费、舱底卸货费、定额费、劳务费、验箱费、滞箱费、特殊换单费等。

  4.甲方对于货物运输的特殊要求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甲方在对外签订进出口贸易合同时,应明确规定提单通知人为乙方,并将编制的货物装船标志告知乙方。

  6.甲方应在船抵港日天前,将下列报关必须的单证文件送达乙方:

  (1)提单及其他航运单证;

  (2)商业发票

  (3)装箱单

  (4)进口贸易合同

  (5)进口免税表/许可证/手册/证明;

  (6)报关委托书

  (7)海关、铁路部门或港务局临时或特殊要求的其他文件。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报关单证无讹,且单单一致和单货一致,因单据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7.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报关、报验时,须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并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

  8.货物体积、重量、件数与托运单不符的或货物溢短装、残损时,转运用铁路运输时,以铁路部门记载的货物状况为佳;转运用公路运输时,以公路部门出具的公路运单上记载的货物状况为准;并以此作为收费依据。

  9.由于甲方未及时付清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或提供单据不及时而造成货物运输延迟或者被乙方留置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0.当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对于货物灭失或者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1)天灾,包括自然灾害,例如但不限于雷电、台风、地震、洪水等,以及意外事故,例如但不限于火灾、爆炸、由于偶然因素造成的运输工具的碰撞等;

  (2)战争或者武装冲突;

  (3)抢劫、盗窃等人为因素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

  (4)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

  (5)罢工、停工或者乙方雇佣的工人劳动受到限制;

  (6)甲方的过失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

  (7)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

  (8)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

  (9)非由于乙方或者乙方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导致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对于第6款免除责任以外的原因,乙方不负举证责任。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要迅速办理各项委托事宜。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运输信息,及时传递应返回的运输单证。乙方对于其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元人民币或每公斤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2.凡保险责任只到卸货港口(库、场)或者集装箱拆箱后的货物,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可代为办理加保手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不同意在港口办理保险,则应在合同中注明或者在货物抵港前书面通知乙方。

  13.双方可以约定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或港口费用实报实销加上代理费用;或采用统一代运包干费率。

  代理费率:

  (1)散货:________________

  (2)集装箱:标准箱 非标准箱

  (3)大件咨询费:________________

  (4)每件提单起码费用:________________

  (5)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

  (6)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

  14.不属于代理人代垫费用范围的海关关税、检验费、国内运输保险费、运费等费用一律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15.为了甲方利益,无须经甲方特别授权乙方可以代为支付运费、关税等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帐单之日起7天内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逾期不付,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保留通过留置货物或滞留单据来获得相关补偿的权利。

  16.甲方在船抵港前将代运预算费用汇入乙方帐户,多退少补。

  17.合同双方可以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解除合同。

  18.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____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20.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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