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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协议书

时间:2022-01-04 13:03:40 协议书

有关股东协议书七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股东协议书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股东协议书七篇

股东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丙方: 丁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一条、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甲、乙、丙、丁友好协商,根据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就共同投资成立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二条、 关于公司

  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丁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1、公司注册全称为:(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注册资金为: (大写)

  2、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出资:(大写);出资方式: 现金支付 乙方出资:(大写);出资方式: 现金支付丙方出资:(大写);出资方式: 现金支付 丁方出资:(大写);出资方式: 现金支付

  3、公司住所为:

  4、公司的法人代表为:

  5、公司经营范围为: 桑拿洗浴

  第三条、 关于董事会

  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组成,每一位股东均代表公司形象,并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权益。

  1、甲、乙、丙、丁四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项规定缴纳出资并签约后,即成为公司股东。

  2、股东须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股东不得退股,但可以转让股份。

  4、董事会相关职务由董事会成员协商选举,并限定期限考核。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1、甲、乙、丙、丁均为公司董事会成员,但不直接参与公司的正常经营工作。

  2、为了明确甲、乙、丙、丁四方职责并有利于公司发展,甲、乙、丙、丁四方需要合理分工。 具体分工如下:

  1)、董事长由: 担任。主要负责公安、消防等一切对外行为,不直接参与公司内部管理工作。

  2)、执行董事由:担任。直接负责公司内部运营管理,传达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直属下级、公司总经理。

  3)、董事会成员由: 担任。

  4)、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采用外聘形式。

  3、 公司支出、收入等财务状况每季由执行董事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分析近期经营状况及制定新的经营战略目标。

  4、甲、乙、丙、丁四方前期各自的市场资源、人脉关系、行业经验等均属于合作的一部

  分。

  5、甲、乙、丙、丁四方任何一方不得将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各项资源透漏给外界或竞争对手,否则董事会有权罢免其职权撤回股份并向相关执法部门提起诉讼。

  6、如因经营或管理等方面甲、乙、丙、丁四方各持己见,可召开股东会议商讨,如确实无法统一决策,执行董事拥有最终决策权。

  7、如果公司运营困难或需要资金周转,甲、乙、丙、丁四方可协商再次为公司投资,根据投资金额的多少可重新制定股份。

  8、如公司运营亏损,无力继续经营,需召开董事会,在挣得董事会全体成员同意后可将公司注销或拍卖,拍卖或变卖所得资金按照甲、乙、丙、丁四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 利润分红

  1、甲、乙、丙、丁为公司董事(股东),按其股份比例享有股份红利。

  2、股份红利是指公司年营业额减去公司投资成本以及所有运作资金后的资金,为公司年利润,再将年利润按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发给股东;如果是负数公司就是亏损,亏损将不存在红利。

  3、为保障公司正常可持续运营,股东分红不得超过公司年利润的80%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过五千元以上,应受与此款项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2、任何一方隐瞒或更改公司账目中饱私囊,一经发现将处以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第七条、 协议解除或变更

  出现以下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

  1、 合同期限已满。

  2、 由于合理原因,经甲、乙、丙、丁协商将公司注销。

  3、 由国家法律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出现以下情况需签订新的合同,同时解除此合同。

  1、 公司新增其他股东。

  2、 股东股份变更。

  3、 合作方式变更。

  第八条、 协议期限

  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期为 年,即 年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

  第九条、 协议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部分条目在公司注册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共三页,一式四份,甲、乙、丙、丁个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及备注事项: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日期: 日期:

股东协议书 篇2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股东协议范本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 。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住所地为:

  第二章 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第四条 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五十万元。

  第七条 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甲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乙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丙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丁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 天内,必须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 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 股份;

  (六)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八)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 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 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 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 保守公司秘密。

  (八)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股东会

  第十一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

  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但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五条 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第六章 董事会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经营支出 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长签字批准。

  公司不设立副董事长。

  第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缺任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长的职权。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实行三分之二多数成员通过原则。

  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重大事项,也可随时召开。

  第十八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应于 日前通知董事、总经理、监事,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 小时通知,如上述人员经两次以上通知且推迟一次会议时间后仍不参加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董事会所作决议有效。

  董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纪要和董事会决议,参加会议人员均应签字。

  第十九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 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配置;

  (九) 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宜。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和说明

  (十二)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在适当时候及时向股东会报告。

  第七章 监事制度

  第二十条 公司设监事一人,由乙方担任公司监事。

  第二十一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及经理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违反公司法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对其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 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丙方担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具体经营活动,行使下列职权:

  (一)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 主持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

  (三)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 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六) 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 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决定开支)

  (九)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章 股东转让出资以及股权转让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

  第二十四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资。

  第二十五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六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十章 公司增资以及增加股东

  第二十八条 公司允许按照《公司法》规定增加股东人数,但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 增加股东的程序、出资额、出资折算比例等具体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方案,交由股东会表决通过。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十一章 财务核算及利润分配

  第三十条 公司依法建立财会制度。具体制度由执行董事或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二条 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并提取三金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分配的方式进行回收,股东不得随意撤回投资。

  第三十三条 公司注册成立前各股东所花的开办费用计入股东的出资额,股东足额认缴出资的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后,各项开支计入公司费用,从公司注册资金中支出,股东个人不再承担公司支出费用,股东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所花的实际费用由公司予以报销。

  第三十四条 利润分配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如公司经营亏损,则依法进行亏损弥补。

  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由董事长于每年 月 日之前送交各股东,如有亏损,应作亏损原因的详细书面说明。

  第三十六条 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包括下列财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 资产负债表

  (二) 损益表

  (三) 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 现金流量表

  (五) 财务状况说明书

  (六) 债权债务清单,包括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项内容;

  (七) 亏损原因说明书。

  第十二章 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七条 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第十三章 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八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 年,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 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 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三) 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购兼并、分立时解散

  (四)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 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业组建后连续 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经股东会同意,可宣告公司终止并进行清算。

  (七) 其他法定事由。

  第四十条 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一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并按《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四章 争议解决

  第四十二条 股东之间出现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 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 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 履行时,除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依照本协议第九章的规定将股份转让。

  第十五章 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本协议经股东共同协商订立,股东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自公司依法核准注册成立之日生效。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适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可由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补充协议必须交审批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 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公司章程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均应遵守。

  第四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各股东一份,如增加股东,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另两份由见证人留存 。

股东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_________(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_________

  2、经营范围:_________

  3、注册资本:_________

  4、法定地址: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丙方以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丁方以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4、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盖章)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方(盖章)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东协议书 篇4

  订立协议人(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为推广 教育科研成果,开发教育产业,促进儿童健康和谐发展,协议订立人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人合作成立 教育实业公司,以进行教育产业开发,开展幼儿园、小学、中学、高等教育的开发和办学。

  二、 教育实业公司注册地点在________。

  三、合作期限为___年。

  四、股东每人出资 元,每人占公司总股份的___分之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以教育科研成果支持公司工作,其他人以资金支持公司工作。

  六、公司的盈余在提取10%的公积金和10%的公益金后,按出资比例分配,一年分配一次,公司的债务依此法执行。

  七、股东的股份转让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执行。

  八、公司的法人代表由股东选举。

  九、股东有以下权利:(略)

  十、股东发生纠纷时可向________地区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一式七份,股东各执一份为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股东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生效时间: 年 月___日

股东协议书 篇5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维护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秉持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规范行使股东权利一事,订立本合同。

  一、公司注册资本及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佰零六万元整;

  其中,甲方出资;

  乙方出资。

  二、甲乙双方作为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2、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享有表决权;

  3、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4、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协议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6、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7、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三、甲乙双方作为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制度;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及时出资;

  3、除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协议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四、甲乙双方在履行公司职务时要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对方的利益。

  五、公司有重大技术改造和项目投资等必须经甲乙双方全部同意,任何一方没有独裁权。

  六、公司固定资产购置超过____万必须经甲乙双方全部书面同意。

  七、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财产为他人或自己的债务设置抵押、质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出具担保书。

  八、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资金、财产或私自出售公司产品等行为。

  九、禁止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私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十、禁止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自行从事或与他人合伙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互竞争的业务。

  十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受贿、拿回扣或者其它非法收入。

  十二、甲乙双方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甲乙任何一方向对方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对方同意,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对方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对方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十三、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条,经调查,情况属实者,年度利润分红的30%充公,并对其因违约所获利息全部收缴归公司所有。

  因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赔偿企业的实际损失外,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或退股。

  因一方违约造成公司或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四、由于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更的原因,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

  议作补充,担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字确认。

  十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每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签订地点:

股东协议书 篇6

  联营合作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西宁市城中区金智广告装潢设计中心

  地址:西宁市南关街136号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西宁格桑梅朵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南山路10号金翠苑小区5号楼401室

  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西宁市长江路第十三中学家属院 号楼楼顶。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户外三面翻广告牌设立及代理广告发布。

  第三条 合作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共10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

  (一)乙方出资办理户外三面翻广告牌的相关手续(城管手续、广告位设立时占地的所有者的租赁合同)占总投资额的50%;甲方出资设立三面翻广告牌的设备(三面翻设备、基础钢结构、射灯、电源)占总投资额的50%;

  (二) 乙方应在20xx年3月1日以前将手续(城管手续、广告位设立时占地的所有者的租赁合同)办理完毕、甲方应在20xx年4月15日以前将三面翻设备设立完毕。

  (三)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第一年年终总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终总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终总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以后每年以此类推。

  (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投资比例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甲、乙双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

  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甲方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及招商,乙方有权监督。

  (二)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甲方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及维护;

  3. 出售合作的产品(三面翻广告牌)、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作债务;

  5. 对合作项目(三面翻广告牌)日常的经营成本核算,实报实销;

  第八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经营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乙方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或本合同、法律规定有特别规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整,如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履行合同约定的合作意向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0日仍未缴足出资,视为违约。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

  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视为违约。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视为违约。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视为违约。

  (五)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六)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因各尽其责,乙方应在20xx年3月1日以前将手续(城管手续、广告位设立时占地的所有者的租赁合同)办理完毕,待乙方将相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后60天内甲方应将三面翻设备设立完毕,如因一方未能履行此条款的,视为违约。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共计五页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二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五)甲方提供车辆供业务使用,本地使用每月油费1400元,外地根据实际费用实报实

  销,兼职会计一名每月工资500元,业务员一名底薪1200元+提成3--8%,以上均纳入正常运营成本,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六)因赞助费、应酬产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成本。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篇二:联营合同范本

  设店(柜)厂商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 授权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以下称乙方) 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在甲方商场设置店(柜)出售约定的商品特订立如下协议。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

  第一条:设柜位置

  1、甲方以位于商场楼 号铺位(面积为: ㎡),供乙方设置店柜,经营本合约所确定的业种与商品。

  2、在合同有效期间基于统一管理、提高经营效益或应营运事实的需要,甲方依每季每业种的经营绩效后叁名中挑选,认为必须更动乙方设柜位置或增减其经营面积及作其他改换时,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新的设柜位置,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履行。

  3、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无偿支付人民币元(大写: )作为乙方市场推广费用,支付方式为:。

  4. 施工保证金 元整(大写: )(施工完成且开始运营后一个月无息退还); 进柜保证金 元整(大写: )(开业后由进柜保证金转撤柜保证金)。

  5.其他费用:(公共事业费用如有调涨,甲方得依视实际状况通知调整收费标准)

  5.1管理费:__________元/每平方/月;

  5.2 电费:按电表实际产生费用交纳(未安装电表用户按自设电量计算);

  5.3员工培训费:________元/人;

  5.4周年庆赞助费:元;

  5.5 五一/国庆/圣诞赞助费各:元;

  第二条:经营范围与方针

  2、乙方商品应送甲方审查和核价后,才能陈列销售,不得擅自变更、增减经营商品。乙方若需要新

  增加营业项目或商品必须以书面方式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才可陈列出售,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乙方违反本条之约定,应支付5000元至50000元违约金给甲方,作为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具体金额由甲方根据乙方违约的具体情况确定。

  3、乙方销售商品品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内容应力求充实、备齐,售价应合理公道。如乙方所售商品为假冒伪劣产品,乙方应无条件办理退换货或退还货款。

  4、若乙方商品之来源、品质、内容、数量,无法达到甲方之要求,或乙方因其他因素,造成不正当营业状况,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必赔偿乙方的损失。

  5、乙方在本商场销售的一切商品,若因存在瑕疵或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消费者投诉等情况,乙方应做好售后等服务,不得无故拖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6、乙方在宜宾市其他百货公司及联销商店销售之商品,若有打折特卖等活动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商场实施相同的活动,否则乙方须支付给甲方该柜上月营业额2倍作为违约金。

  7、乙方应接受国家合法流通的信用卡及银行卡,由此产生的相关之手续费由乙方负担,甲方先垫付后从乙方之货款中扣回。

  8、乙方不得私自收受外币或外币票据,否则以违约论,乙方并应自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商品打折部分(除5折以下)必须接受甲方vip卡____________折的优惠方式,否则甲方有权予以该部分销售额20%的违约金。

  10、乙方自己发行之提货券、优待卡需事先向甲方申请,待甲方核准后才能于甲方卖场内使用。

  第三条:经营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满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方可续约。乙方须于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乙方不续约。甲方如不同意续约,本合同期满即为合同履行完毕。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比其他第三方有优先续约权。

  3、合同生效期间乙方如欲提前终止合同(中途撤柜),应于撤柜四十五日前提出撤柜申请书,经甲方同意后才能撤柜。

  4、乙方在合同有效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中途停止履行合同或擅自转让权利义务予第三者或与第三者合作及其他损害甲方权益之事情,否则以违约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自违约行为发生日至返还柜位予甲方,并与甲方结算完毕之日止,按日以每日人民币1000元之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营业时间

  1、 营业时间概由甲方规定,乙方应严格遵守,不得有异议。

  夏季营业时间:至

  冬季营业时间:至

  以每年的四月一日、十一月一日为季度时间调整日,节庆日营业时间另行规定;

  2、除甲方另有规定和通知外,乙方不得于营业时间内擅自停止营业,否则以违约论,应承担人民币5000元至10000元之违约金,具体金额由甲方根据乙方违约的具体情况确定。

  第五条:结账付款

  1、乙方每次销售的货款一律由甲方指定的收银台收取,并开具甲方的销售票据。乙方不得漏缴、少

  缴销售货款,否则一经查出除补缴漏、少缴之营业款外,乙方须支付漏缴、少缴金额的10倍作为违约金支付甲方,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应提供给甲方的进货发票,必须是乙方单位经正式注册登记后,印有税务专用章,并盖有乙方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并在乙方提交合乎规定之增值税发票之前,停止支付货款。乙方若提供不合法之增值税发票,无论合约终止与否,任何时间甲方均有权向乙方追索,并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3、乙方在甲方商场的销售行为,一律使用甲方制式的销售表单“销售日报表”及四联“购物单”据实填写,至甲方收银台缴款并经甲方收银员签字确认后,作为乙方每日每笔之销售凭证。“销售日报表”一式三联,其中厂商联由乙方保存,会计联及营业联由甲方保存;“购物单”一式四联,其中厂商联由乙方保存,会计联及收银联由甲方保存;作为今后双方核对结算之原始凭证。

  4、每月营业额由甲、乙双方在次月________日至 ___________日结算对账一次,(节假

股东协议书 篇7

  甲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乙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拟设立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元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 元

  (1)甲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50%;

  (2)乙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 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缴纳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运营管理进行必要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其他职责。

  4,甲方工资报酬为 元/月,乙方工资报酬为 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

  (2)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在不损害公司利益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具体制度为:

  (1)分红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60%,甲乙双方按实缴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 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第三方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60%将按照股东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七,协议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须在 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3,本协议约定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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