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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

时间:2022-02-04 11:09:54 委托合同

精选委托合同范文集锦6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委托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委托合同范文集锦6篇

委托合同 篇1

  甲方(评估委托方):

  乙方(评估实施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补偿项目评估工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评估服务内容、工作量预计和评估目的

  (一)评估服务内容:深圳市龙岗区深惠路横岗段沿线市容环境整治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范围内的商铺室内自行装饰装修及其搬迁费用等评估工作,无需参与补偿谈判工作。

  (二)评估工作量预计:涉及商铺约48间。

  (三)评估目的:为委托方了解房地产二次装修及其搬迁费补偿价值提供参考。

  第二条、评估服务费用、结算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评估服务费用及结算标准:

  按预定涉及评估的48间商铺,收取评估费用¥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若每增加1间商铺,则评估费用相应增加¥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

  (二)支付方式:

  待本项目全部正式评估报告提交给甲方后3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结算本项目全部评估费用,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评估工作全部结束之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评估委托范围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并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查询、抄录房地产估价所必需的资料。

  2、甲方应配合和协助乙方现场查勘,并提供相应的方便。

  3、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甲方有权及时调整评估工作范围和时间进度计划,向乙方下达评估工作计划和任务,并可提前1天通知和安排乙方到达指定地点开展评估相关工作。

  4、甲方拥有本项目评估工作成果及相关评估资料的全部知识产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等原则,信守职业道德,对评估结果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应严格按照房地产评估工作程序办事,接受甲方对评估工作计划和任务的安排,在甲方的协助下开展现场查勘工作,及时向相关人员解释有关政策和评估报告内容,对有异议的评估报告做出书面解释或更正。

  3、无特殊原因,乙方工作人员应在甲方预约的时限内到达指定地点开展评估相关工作。在现场查勘时,乙方应一次性向相关人员提出评估所需的资料清单并在取得评估所需资料后2天内出具分户评估报告初稿,初稿经征求甲方意见后2天内出具评估报告修正稿,修正稿报甲方审核后3天内出具正式报告。

  4、由于甲方或第三方的原因,影响乙方估价工作进度或致使工作停滞,由甲方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及时解决、排除影响乙方正常工作的不利因素,乙方完成工作的最后时限按照因此拖延的时间进行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延期责任。

  5、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将工作成果及相关资料移交甲方,乙方应对该工作成果及其相关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该工作成果及其相关资料出卖、出借、允许给他人使用或自己挪作他用,并尽保密之责,不得向第三人透露。

  6、乙方对其工作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的一切行为负责,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因此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和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务必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若非乙方原因导致在乙方出具估价报告书前提出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应的评估费用;若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甲方在乙方出具估价报告书前提出终止本合同的,甲方不支付乙方评估费用。

  2、非甲方原因,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限提交评估报告,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本项目评估服务费用中扣除,暂定按每份评估报告涉及的评估费用额百分之一(1%)每日累计。

  3、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或不信守职业道德,或存在不恰当和腐败行为的,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且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同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应按实际情况向乙方支付已完成评估工作的评估服务费,并向乙方支付本项目未完成评估服务费用20%的违约金。

  5、乙方出具的估价报告经甲方复核,多次被鉴定为不合法或不规范或不合理且乙方不配合进行修改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 篇2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j-20xx-0212)制定的。

  第二条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一)项目名称(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地址(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项目咨询所涵盖的业务范围: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进度申报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资料等。(f类)所有与该工程项目相关,包含计量计价等的所有子项。

  第三条咨询人、委托人的义务

  (一)咨询人的义务

  1.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2.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双方在咨询合同有效期内进一步约定的服务。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4项、第五条第(二)款第3项规定,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3.合同签订后,咨询人应组织人员收集有关资料,主动征询委托人的有关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设施工计划安排和要求形成书面文字资料约束双方,严格执行,以保证咨询工作顺利进行。

  4.咨询人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咨询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5.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二)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情况及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第四条咨询人、委托人的权利

  (一)咨询人的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3.当委托人以事实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错误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咨询人、委托人的责任

  (一)咨询人的责任

  1.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或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或按合同的酬金的一定比率计算,累计赔偿总额最高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

  3.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完成工作量比例扣除咨询费用。

  4.咨询人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咨询成果文件(含工程量计算书及底稿、编审的概(预)算书、结(决)算书、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等及相关书面及其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2.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

  3.委托人对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有关资料、图纸等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咨询业务的酬金及其支付办法

  (一)双方同意用________支付酬金。

  (二)双方同意:该项目整体咨询费(该费用包含所有为该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所产生的一切开支)用为整体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二计算。项目预算整体完成并抽查无误后,一周内,委托人支付咨询人三万元,按照工程进度,发包方每支付一次工程款,按照实际资金到达项目部财务部门日期计算,一周内,委托人支付咨询人一万元,余款在工程整体结(决)算结束后一次性给付。

  第九条其他约定

  (一)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二)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

  (三)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五)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十条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一条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盖章)咨询人:_______________(盖章)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

委托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兹就乙方委托丙方在甲方管理的_______花园社区内进行乙方所拥有房屋装修工程事宜,经叁方协商签定本协议书,具体条文如下,系叁方共同遵守:

  1.应注意之事项

  ______________花园社区为一个高级商住物业,管理公司必须严格管制各项装修工程,以使_______花园社区能成为高尚而环境优美的高级物业,并祈达成下列目的:

  (1)促使物业价值日增;

  (2)减少火警发生及因擅自加建或改装而引致之安全及卫生问题;

  (3)避免扰及邻居;

  (4)减少日后物业保养难题;

  (5)确保遵守_______市政府及房管机关有关法规。

  业主应严格遵守有关现行法规的规定,并聘用法律规定的认可人士进行工程。若有任何疑问,应向_______市政府及有关房管机关查询

  2. 装修及施工工程守则

  单元的业主如需在该单元内进行装修,业主及其所雇用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安装标准进行装修工程,不得损及社区房屋的建筑结构。一切费用由业主自行负担。业主及其所雇用的施工单位应遵守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 在对该单元进行装修前,业主必须向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如附件),并提供该单元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有效图签的装修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平面配置图、水电施工图)和资料。在不影响社区房屋结构、管道、电源、整体外观、公共设施等和不触犯本公约规定、有关政府法规下,管理公司会对业主的申请进行审批,审批工作自资料完整的申请表提交後叁个工作天完成,若有资料欠缺或资质不符,自补件完成后个工作天完成审批;

  (2) 施工单位或装修公司在进行装修前必须对所装修工程投保有效的、具足够保险金额的“安装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第三者责任险”(安装工程期间)。 投保保险所需的保险费或任何其他费用均由业主、施工单位或装修公司自行负担。 未经管理公司审阅和批准的安装工程,任何加建及改装工程一概不准动工。

  (3) 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社区,经管理公司批准并办妥各式出入通行证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社区必须遵守管理公司对于门卫保安要求的作业规 登记等手续。

  (4) 业主经管理公司同意对该单元进行装修后,业主须与管理公司安排施工材料的搬运时间、地点及所经通道,不得占用、阻塞公共地方,亦不得弄污、损坏、堵塞公共地方和公共设施;

  (5) 进行装修时,业主须保持社区公共地方和公共设备的清洁和该单元内部卫生,对施工用的材料、易燃物件或有挥发性的化学物品一定当心保管及使用,不可抽烟,以免发生灾害。一切废物和施工垃圾由业主自费并即时清除和运走;

  (6) 管理公司有权在施工期内进入该单元视察各项工程是否符合管理公司的审批规格。如发现有违章施工情况,管理公司可要求业主和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并采取相应步骤纠正和补救违章施工情况,其间所引起的一切费用、损失或经济责任,均由业主自行负担,与管理公司无涉。

  (7) 因装修施工或其他任何行为引致他人受伤或财物损失均由业主负责

  (8)其他禁止项目

  ?? 业主不得

  (1)改变任何渠道、管井及其他公共装置;

  (2)悬挂或装设任何物件于窗外(绿化植栽除外但须注意安全);

  (3)更改楼宇主要结构(如支柱横梁、结构墙、楼面及天花);

  (4)装置神位或任何物体于单位外;

  (5)更改原有屋外设计及外貌,例如不可击穿外墙装置空调机或其他用途;?

  (6)在单元大门或窗口装置铁闸或窗花。

  (7) 空调机

  社区所有单元内已备有适当的位置可供安装空调设备,管理公司严禁业主击穿墙壁作安装空调机或其他物件。及任何空调设备、室外管线任意垂悬、安置于非指定位置(尤其是外墙墙面)。

  (8) 电视天线

  客厅及主人房间均设有电视视讯插座,接收有线电视节目及卫星电视节目,因此严禁在窗户及外墙装置任何形式天线。

  (9) 抽气风扇

  社区所有单元内厨房及不直接采光浴室皆预装抽油烟机及抽气扇,业主不得另击穿墙壁或天花以安装抽气扇。

  (10) 遮阳篷帐及檐篷

  任何临时或永久性之遮阳篷及檐篷不得设置。

  (11) 门窗

  所有业主不得拆除或更换建筑物外观门窗,门窗亦不可改装反光玻璃或是其他类似材质,以免影响其他住户。

  (12)装修工程施工时间:

  为避免装修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噪音、污染影响小区住户的安宁,施工时间订为上午08:00至晚上20:00时,在此时段以外时间禁止施工,如因特殊状况需要在规定时段以外时间施工,必须先向管理公司申请施工许可,经审批通过以后才准许施工(但一定要遵循审批时要求的条件)。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代储存,为了加强双方责任,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仓库租金计算

  1.为提高仓库使用率,确保物资安全,经协商,确定了乙提供仓库________平方米由甲方使用。

  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___元整

  (二)货物进库手续

  2.为加强进、出库管理,甲方应按时通知乙方年度、季度、月份进货计划,以利乙方安排各项劳务计划,及时做好收发工作。

  3.货物入库一律凭甲方规定凭证所列数量、名称、地点点清后,乙方按规定通知甲方及时账记。

  4.货物入库前,乙方负责卸车,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会同有关部门作出货运记录。货运记录交甲方与有关部门处理。

  5.凡是货物出库一律按甲方规定的凭证办法发货,否则不予办理。

  6.货物进、出库过程中,如发生差错、事故,应由责任方负责。如因乙方保管不妥,或装卸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需要发生往外埠的货物,甲方应在铁路规定的时间内,向铁路部门申请车皮计划,然后通知乙方向发站办理请车,并及时办理整车发货事宜,有关铁路运杂费用暂由乙方垫付时,然后再向甲方结算。

  (三)关于劳务费的结算

  8.凡整车到达乙方专用线装卸(包括上下盘站作业)进库费每吨收_______元,出库费每吨收_______元。(如火车发货仍按________元为便于结算应在入库时一次收清,出库不加收费。

  9.凡甲方在乙方专用线上卸车后,组织直发货物,进出每吨各收_______元,直发货物各项手续均由甲方办理,乙方只负责装卸劳务。有关数量、质量、外观由收货人负责。

  10.凡汽车到达货物进、出库每吨收________元(入库前视同第四条办理)

  11.凡整车到达专用线的重载车辆,每车皮吨按一元计收过轨费,取送调车费每节_______元,由乙方垫付,月底向甲方结算。(乙方结算时应将发站、车号、吨位抄写一份送甲方核对)

  (四)其它事项

委托合同 篇5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

  甲方为开拓业务,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开发的产品进行销售代理,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双方协商,就委托代理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约定:

  第一条 甲乙双方地位平等,不存在任何人身依附关系、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雇佣关系,甲方无须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

  第二条 委托代理事项

  代理销售甲方生产产品(产品范围详见附件一)。

  第三条 委托代理区域

  乙方只限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境内进行销售甲方产品,不得在该区域外进行销售,亦不得在该区域内销售甲方之外的同类产品(产品范围同上)。

  第四条 销售价格

  乙方销售上述产品的价格应当不低于甲方规定的价格(产品价格详见附件一)。

  第五条 委托费用

  乙方为了销售所产生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房租、生活、公关等)已经包含在甲方应给付乙方的报酬内,甲方不再另行给付。

  第六条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只作销售产品使用)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明;

  2、提供产品购销合同书范本(详见附件二);

  3、可以派出专人配合销售,负责审定产品购销合同书、收款;

  4、可以定期检查、督导乙方工作;

  5、并指派专人负责产品购销合同书的签章;

  6、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对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7、有权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区域内委托其他人代理销售同一产品;

  8、负责按时支付乙方报酬。

  第八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本合同签署后10天内向甲方提交第一份市场调查报告、营销策划方案及营销实施计划给甲方审定,经甲方同意,在10天内展开销售实际运作;

  3、乙方应该每月29日前向甲方提交市场调查报告、营销策划方案、营销实施计划,确保甲方能及时掌握市场动向,调整经营思路,开发新产品;

  4、切实完成向甲方承诺的销售计划(详见附件三),严格执行销售价格,特殊情况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5、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业务;

  6、不得超出甲方认可的宣传资料范围进行宣传和推广;

  7、应当以甲方提供的产品购销合同书范本协助甲方与第三方订立产品购销合同书,否则甲方不予以认可,造成甲方所有的损失均由乙方全额赔偿;

  8、乙方应该谨慎代理委托事项,充分了解合同第三方(客户)的市场信誉及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如果甲方在3个月内不能回收应收货款,视为乙方对该委托事项存在过错,乙方应当赔偿相同的应收货款额及甲方因追索该赔偿所产生的包括律师代理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甲方协助乙方向第三方追偿上述货款;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代收任何销售款项,如遇特殊情况乙方代收客户货款,需在24小时内交付甲方;

  10、根据销售需要及市场需求,在双方确定的销售底价基础上,溢价或涨价的幅度应报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

  11、乙方应当为甲方保守相关商业机密;

  12、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当自觉维护和提升甲方企业形象;

  13、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应当在2日内将甲方材料交还给甲方。

  第九条 代理销售报酬(包含委托费用)按以下方式计算

  报酬=底价报酬+溢价奖励

  其中:底价报酬=底价产品购销合同书总金额× %

  溢价奖励=(销售价—底价)×产品购销合同书总金额× %

  第十条 代理销售报酬结算方式

  当甲方每次收到所签产品购销合同书货款后20日内按已收货款额× %,给付乙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销售活动之外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以虚假夸大之词欺骗第三人,只能在甲方编制的书面宣传资料和允许的范围内对第三人进行宣传,否则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及甲方、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私收货款、定金,乙方有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私收货款、定金以及其它挪用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代理权,乙方除退还私收款、挪用款外并承担人民币 万元违约金;

  3、乙方如不能按约履行第七条确定义务,视乙方违约,违约金为人民币 万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若无故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损失人民币 万元。

  第十二条

  委托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有续签意愿应在期限届满后10日内重新签订委托销售代理合同。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泰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 篇6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处理 事务。

  二、甲方授权乙方在权限内处理其事务。

  三、委托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乙方责任

  1、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其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

  2、乙方需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甲方报告。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委托费用为 元(大写:圆整)。

  甲方应于委托事务完成后日内将全部款项以 方式支付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对守约方所造成的损失,或者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期间,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时间: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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