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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实习计划

时间:2020-12-11 19:34:27 实习计划

商学院实习计划

商学院实习计划1

  一、指导思想

商学院实习计划

  遵循就业是民生之本原则,实行实习就业一体化,目的在于更好地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商务人才的需求。

  二、实习人员

  三、实习方式及时间安排

  1 、按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种办法组织。学生结合所学专业和自身条件自主选择一种实习方式。选择分散实习的学生,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选择集中实习的学生,由学院联系实习单位。参加集中实习的学生必须服从学院统一的编组安排。

  四、实习安排

  1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及实习单位的安排,主动积极地完成实习单位交付的各项实习任务。

  2 、周小结:学生在实习期间,每周必须写一份小结,实习结束后交实习指导教师,作为成绩评定的依据之一。周小结必须结合实习的实际情况,汇报本周实习工作的主要内容,有感而发,写出自己的体会和经验。

  3 、实习报告:学生必须在实习结束时撰写实习报告。实习报告应运用所学专业的理论知识,结合在实习单位实习的实际情况撰写。实习报告不少于 3000 字。实习结束后交给指导教师。

  4 、实习鉴定:实习结束时学生应填写好《毕业实习鉴定表》,并要请实习单位领导或实习指导者在《毕业实习鉴定表》上签署意见及鉴定,并加盖实习单位的公章后带回。

  5 、学生可提供的其它材料:如果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参与了与专业有关的调研、策划、谈判、论证,在征得实习单位的同意后,可以将为所在单位撰写的各种策划书、市场调查报告、项目可行性分析、谈判纪要等有关文字材料作为实习报告的附件交回学院;如果涉及实习单位的商业秘密,可以复印其封面、目录等部分内容,并让实习单位出示你参与该项目的证明(须有单位公章、日期、实习单位领导签字)。上述材料与实习报告一起,作为实习成绩评定的依据。

  2 、成绩评定:学生实习结束返校后,必须上交周小结 8 份、实习报告和毕业实习鉴定表。成绩评定标准:出勤 20% ,周小结 20% ,实习报告 20% ,实习鉴定表 20% ,实习汇报 20% 。指导教师做好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评定, 4 月 25 日 前以系为单位上报学院办公室。各系按 15% 的比例上报优秀实习生。毕业实习环节合格者获得 8 学分。毕业实习不能免修。

  五、实习要求

  1 、指导教师负责给学生布置实习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对集中实习的学生,指导教师应到实习点了解学生实习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指导,作好考核工作,对分散实习的同学应通过邮件及电话进行联系检查和指导;组织学生进行实习情况汇报,并负责收交周小结、实习报告、实习鉴定表、评定实习成绩。

  2 、辅导员负责通知学生各项事宜,处理学生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突发事件,做好学生离校、返校登记工作,协助指导教师管理学生。

  3 、学生的实习地点和单位确定以后,必须保持稳定。集中实习的学生在实习期间不准以任何理由调换实习单位;分散实习的同学确有需要可以更换一次实习单位并及时向学院报告备案。

  4 、开始实习后,应及时与指导教师联系,汇报实习情况。

  5 、不准占用实习时间进行与实习内容无关的活动。

  6 、参加实习的'学生必须认真填写周小结、实习报告和实习鉴定表。

  六、注意事项

  1 、实习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别要注意为实习单位保守包括商业秘密在内的各种机密。

  2 、在实习过程中,遇到问题、困难或特殊情况,请及时向辅导员和指导教师汇报。

  3 、注意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伤害。

商学院实习计划2

  一、目的要求

  接触实际,了解社会,增强劳动观念,培养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学习专业知识、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巩固所学理论,获取本专业的实践知识,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二、组织领导

  组 长:张一力

  副组长:林 俐

  成 员:(按姓氏笔划排列)

  江 华 李建华 刘开练 余向前 杨龙志

  张 波 易晓文 郑 慧 徐 姝

  三、实习时间

  根据教学计划,专业实习的周数为8周,从本学期第一周(3月1日)开始下实习单位,至八周(4月23日)回校总结。各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1、实习准备(第一周)

  (1) 分发实习材料;(2)实习培训;(3)实习动员大会;(4)实习具体单位落实。

  2、实习教学(第二——八周)

  学生持介绍信至单位实习,实习期间每位同学应认真填写《毕业实习日记》、《毕业实习调查报告》(不少于20xx字)、《专业实习成绩鉴定表》(其中个人总结不少于1500字),并和实习指导师保持每周至少1次的联系。

  3、成绩评定、实习总结(第九周)

  指导老师在实习结束三日内,上交指导教师笔记并检查验收实习生专业实习日记、专业实习调查报告等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实习成果,综合评定学生实习成绩。实习总评成绩按五级制,其中“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能超过60%。

  1、按实习大纲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实习的全部任务并在提交实习报告后方可参加实习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劳动态度、组织纪律、任务完成情况及实习手册、实习报告等。

  2、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评定。评分标准如下:

  (1).优秀:能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全部要求;实习手册填写认真,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能运力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在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地回答题;并有某些独到见解;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2).良好: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手册填写认真,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在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3).中等: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主要要求,实习手册填写认真,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的总结;在考核时能正确地回答主要问题;实习态度基本正确,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4).及格:实习态度端正,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手册填写不够认真,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考核中能回答主要问题;实习中虽有一般违纪行为,但能深刻认识,及时改正。

  (5).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以不及格论处:

  ①、未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手册填写不够认真,实习报告草率应付,或内容有明显错误;考核时不能回答主要问题或有原则性错误。

  ②、未参加实习的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

  ③、实习中有违纪行为,教育不改,或有严重违纪行为者。

  3、实习期间因故请假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应令其补足或重新实习,否则,其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违犯实习纪律(包括无故缺席者)只安排一次补做,补做实习期间的费用一律由学生个人自理。未补做实习或补做实习仍不及格者,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实习任务

  1、严格按照实习计划的安排,努力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2、撰写“毕业实习日记”,实事求是地记录每天的实习工作情况

  3、撰写“毕业实习调查报告”

  4、在实习结束阶段填写“毕业实习总结表”

  5、每班班长汇总一份电子版(姓名,班级、实习单位及实习单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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