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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年度工作计划

时间:2020-07-18 12:11:32 年度工作计划

关于乡镇年度工作计划四篇

  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该为自己下阶段的工作做一个工作计划了,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工作计划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乡镇年度工作计划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乡镇年度工作计划四篇

乡镇年度工作计划 篇1

  一是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重点在“调”字上做,围绕市场需求,积极调整种养殖业结构;继续做好与兵团第七师x团融合发展各项工作,依托其优势,推动农业发展上水平。加快赛力克提牧场基础设施建设,高位推动旅游项目区建设,形成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将旅游业作为xx镇(场)打破经济瓶颈的突破口,将精品旅游和大众旅游相结合,上完善旅游风景区民族特色牧家乐和争取建设特色旅游小镇,下完成xx徒步大道前期绿化工作,上下共同打造旅游新平台,逐步实现旅游业作为我镇未的主要经济增长点。继续坚持土地流转整合,解放农村劳动力,鼓励和促进农民创业,作为解决我镇实现农牧民增收致富问题的根本措施,同时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为返乡创业的农牧民提供创业的良好环境和服务。

  二是持续加强和改善民生。抓好镇区供排水、18000亩以色列滴管、三条防洪沟修建加固等重点项目推进,争取早日建成。加快推进村级广场建设,努力促成赛力克提牧场滑雪场、赛马场等体活动场所建设。加大就业结构性矛盾的解决力度;积极落实教育、医疗、化、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多方协调跑办项目资金,加大群众需求相适应的服务项目建设和措施力度,将资金向改善民生方面倾斜。强化整合扶贫资,探索符合实际的造血式扶贫路子的力度。

  三是全面从严加强党的建设。加大投入力度,确保今年底全面完成村级阵地“+2”工程建设任务。健全村队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将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如何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健全完善“两栖”人员管理服务长效机制上,努力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坚强战斗堡垒。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党建工作,创新举措,多谋划有效的硬招实招。既做好“规定动作”,又多方结合xx镇实际多出亮点特色的“自选动作”,加强平时的了解和督促检查;调整一些年龄偏大的党支部书记、让能力强的年轻干部挑起重担,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大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工程的建设,切实关心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从感情上入手,紧密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口碑不好。狠抓服务能力建设,广泛征求服务群众的意见建议,拓宽思路、拓展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拿出有效可行的解决办法。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走向新常态,尤其是针对一些集体经济薄弱的牧业队,加大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资金跑办。

  四是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加大廉政化教育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教育活动,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责任落实,把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严抓“三项治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规违纪问题。

乡镇年度工作计划 篇2

  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法制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发挥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积极作用,根据各有关要求,结合《xx县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现制定我局20xx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计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坚持依法治理

  1、健全普法机制。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协调、职责分工、组织监督检查。进一步明确“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农业部门普法责任。

  2、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对法治队伍的培训力度,拓宽社会参与途径,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人才、智力等资源投入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来。

  3、强化经费保障。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落实普法经费的财政保障制度,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设施建设。

  二、加强宣传教育,多种形式深入普法

  1、结合农业“155”服务中心宣传法律

  与155联动,发挥155遍及全县各乡镇村的服务网点的作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是服务联动,xx县15个乡镇共有266个乡村农资销售网点,点多面广,通过“155”这个服务窗口,多方位、多层次地为广大农民提供农业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服务;二是信息联动,利用农业155服务网络,通过“12316”热线电话接受全县农民有关涉农案件的举报,使得执法大队能够在第一时间掌握案情,快速作出反应;三是效能联动,把“12316”热线电话作为农业执法人员违纪和办事效能的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农业执法干部的效能监督,真正把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建设成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执法队伍。

  2、通过媒体宣传法律。

  (1)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宣传优势。在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和开展大型专项普法活动的同时,与xx电视台、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合作,让广大群众通过大众媒体的宣传窗口了解法律法规内容。 (2)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宣传优势。以“xx农业155网”、“xx农业法制网”为载体,及时更新法制宣传信息,积极宣传农业法律、法规以及党对“三农”的各项政策,建立农业政策法规数据库,提供各类农业法律法规的查询服务,促进了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增强农民对党的农村政策的了解。

  3、强化培训宣传法律。

  (1)组织专题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积极参加县相关单位举办的各类法制讲座,邀请县人大、法院、司法、检察等单位到我局开展专题讲座、座谈会,互相交流经验,取长补短。

  (2)参加上级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农业厅及XX市举办的各类法律法规培训班。

  (3)落实执法人员学法要求。要求农业系统工作人员强化学习,鼓励工作人员通过多种渠道自学法律法规,每年每个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4)强化对管理相对人的培训。

  通过农资执法监管示XX县项目,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者的培训工作,增强其守法经营意识。重点对20家放心农资店、农资经营户、农资使用大户进行法制培训,拟年度培训人员达500人次以上。

  4、突出六结合宣传法律。

  为把普法工作推向深入,使法律、法规知识进村入户到企业,把成效落到实处,我局着力抓好六个结合:

  (1)普法教育与重大节日相结合。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主题,组成宣传小组积极参与法制宣传工作,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标签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全面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公告》,对农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

  (2)普法教育与“放心农资进乡入村”活动相结合。深入到企业、农资经营网点、市场、农资产品集散地以及农村圩场等主要场所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传达中央相关文件精神,拟发放宣传画、宣传资料在3000份左右,普及识假辩假农药、肥料、种子等知识,指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要注意索证索票,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鼓励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假。

  (3)普法教育与农业执法相结合。在执法过程中,针对农资经营者存在不同问题,给予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

  (4)普法教育与科技下乡相结合。结合农业科技下乡活动,积极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业法》、《畜牧法》、《物权法》等。

  (5)普法教育与社团活动相结合。在农学会、茶叶协会、农民合作社等活动时,有针对性地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

  (6)普法教育与县乡开展科技示范、丰产竞赛科技户、专业户相结合,做到把法律送到农民心中。

  三、强化农业执法,全面推进法治过程

  1、强化执法检查,规范农资市场。坚持日常巡查与专项治理行动相结合。20xx年拟展开护农保春耕、夏季农资打假百日行动专项整治、秋冬季农资打假促增收等3项执法专项治理行动。

  2、清理各项农业行政职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认真编制行政权力清单。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等汇编成册,严格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类型依法进行分类管理。力求做到权力清单全面真实,每项行政权力流程编制内容齐全、程序规范、责任明确、操作简捷,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准确无误。 二是规范行政审批及自由裁量权。建立完善行政审批定期清理公布制度。做到行政审批流程依法规范高效合理,审批实施工作严格按照制定的审批流程环节步骤逐一执行。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和基准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标准,重大行政处罚公开审理,确保行政权力按规范的程序在有效监督下运行。三是透明运行行政权力。制作xx县农业局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包括审批项目、法律依据、审批条件、办理材料、审批流程等等,并在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开。积极落实网上行政审批的办理,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3、抓好各项减负惠农政策的落实,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坚持“多予、放活”的方针,深化宣传引导,健全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惩处,规范涉农执罚收费行为,全面落实党的各项减负惠农政策,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工作措施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对问题比效突出的单位,实行曝光,并对责任单位领导进行行政处理;坚持与纠风、物价部门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努力把我县农民负担减下来。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平安和谐发展现场观摩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创新发展,改进服务,认真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以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工程、法治宣传育民工程、人民调解利民工程、法律服务惠民工程、社区矫正安民工程为主要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十三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全民法治意识。实施“七五”普法宣传规划,将编写印制《“七五”普法教育读本》向每户家庭发放。完善法治教育与廉政文化教育、红色文化教育、法治文化广场、新型城镇化、诚信建设相结合的法治宣传平台。组织开展党校干部培训教育,增加党校培训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教育课。依托市进行的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和文化广场建设,在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的文化广场设立普法宣传栏,将法治宣传深入到村居、社区,切实提高市民法律意识。创新法治宣传载体和形式,采取普法教育读本、普法培训班,法治讲座等形式,利用电视专栏、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辟法治宣传新阵地,切实提高普法对象的法律素质和水平。

  (二)加大特殊人群管控帮扶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培训教育基地建设,加大对特殊人群的教育帮扶力度。加大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宣传力度,发现和培育典型经验,营造社会良好氛围。加强社区矫正管控力度,促进工作务实创新,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三)完善矛盾调解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完善医患矛盾、劳资纠纷、涉法涉诉、食品安全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求形成特色、创出工作亮点。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调访一体化,消除不稳定因素,实现“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格局。

  (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在市、乡、村三级建立起法律服务体系,形成服务对象各有侧重,法律服务全覆盖的大服务格局。加强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探索与信访部门对接机制,设立涉访涉诉法律援助中心,集中、联合办案,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完善“12348”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维护广大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探索推行法律援助案件按难易度和社会影响面分档补贴机制。研究成立“市维护企业权益协会”,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部门、乡镇、村庄配备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五)强化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业职能作用。完善律师为党委政府制定改革方案、出台改革文件、推进改革措施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和法律审核服务机制。探索公证体制改革,扩大公证服务覆盖面,明确政府各项工作全面引入公证机制,大力开拓公证业务新领域。推进法律服务向社区、乡村延伸,积极做好涉及拆迁、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争议、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工作。建立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救济、责任追究、违法违规执业惩戒机制,优化律师执业的法治环境。

  (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从实际出发,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稳步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夯实司法行政根基。

  (七)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思想建设,增强宗旨意识和作风建设,用足空缺政法专项编制,逐步配齐基层司法所人员。通过业务培训和以工代训的方式,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八)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乡镇年度工作计划 篇3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促进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以及国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编制如下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为指导,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为目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要求,通过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建设,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增强安全监管权威性,进一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计划执法检查的重点事项

  (一)执法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创新方式,提高效能的原则,对全镇35家涉危涉爆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执法检查:烟花爆竹企业29家,危险化学品企业2家,非煤矿山2家,工贸企业2家。

  (二)检查频率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每年4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每年4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每年2次、非煤矿山企业每年4次、工贸企业每年全面覆盖1次。

  (三)执法重点

  (1)安全生产许可证与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审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54号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总局令65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20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4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总局令55号)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都有相关规定。

  检查方式、方法:查看《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核对是否存在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行为、许可证有效期间、主要负责人培训合格情况等。

  (2)安全生产机构设立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按从业人员人数而要求不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54号令)第十二条,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数总数1%以上,且至少2名)和兼职安全员(从业人数总数5%以上),并确定安全生产主管人员。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资料、核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教育、督促执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法》明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需制度22项规章制度。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序操作规程文件、资料,审查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符合实际操作情况(内容合法合规具体,责任到人到岗);查看企业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涉及到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内容;结合安全日志和作业场所抽查发现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现象,来确定企业教育和督促员工执行情况。

  (4)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1、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2、未经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3、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考核结果等;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5、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质,方可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xx年8月29日修订):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高危行业的分别为48学时和16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不少于24学时,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为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查看教育培训记录、档案,记录是否真实、符合要求,查看新上岗从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资料,查看特种作业人数和相应资质取得情况,查看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审批资料、对从业人员现场抽考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知识等。(或要求企业出具期间未新进职工的自查证明)

  (5)为从业人员提供防护用品和监督佩戴使用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为从业人员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凭证、发票、合格证;查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等。

  (6)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报告确定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查看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查看重大危险源检测、维护、保养资料和档案,记录和签字情况等。查看应急预案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等。

  (7)对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应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第三十四条,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等,应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第三十五条,不得使用应淘汰的设备。

  检查方法、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设备清单,查看各类设备检测合格证、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查看企业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台帐和记录。

  (8)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第三十八条,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审查文件内容是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层次管理、考核标准等,查看企业内部检查制度,查看企业内部层次管理情况,查看车间主任、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记录本登记是否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是否按规定逐步汇报、签字等。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拟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应急预案拟定文件;应急队伍组成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和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等。

  (10)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情况

  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二十九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第三十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报有关部门审查。第三十一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施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监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是否有新、扩、改建项目,查看“三同时”落实情况,查看建设项目审查、验收资料、文件等。(或由企业出具该期限内没有进行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自查证明)

  (11)承包、出租、交叉作业的管理情况

  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发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检查方式、内容: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模式、状况,查看承包、出租合同、协议,查看承包、承租单位相应资质,查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调阅定期安全检查台帐、记录和督促整改情况;了解是否存在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区域作业情况,查看相关协议,查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检查、协调资料。(或由企业出具无出租、承包的自查证明)

  (12)提取与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缴纳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第四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xx年2月14日由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印发):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1.5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的,按照3.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帐户、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情况,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查看工伤保险购买凭证,对照职工花名册核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查看安全生产责任险保单和有效期限等

  (1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通报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查阅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三自”系统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设立隐患排查治理公示牌情况,查看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查看向从业人员通报情况。

  (14)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检查方式、内容:企业自查在有危险品的场所、设施、设备上共设置警示标志情况;再现场抽查核实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15)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或值班和进出厂登记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履行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必须确保矿领导下井带班。《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必须落实领导值班和职工进出厂登记制度。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领导带班作业、值班安排计划,查看负责人带班、值班记录,现场作业场所检查是否有带班作业人员等。查看职进出厂登记制度、保障措施和落实情况。

  (16)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应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等。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培训情况;查看企业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职业史资料、职业危害因素接触史资料和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

  (17)废弃物品处置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废弃危险物品处理制度、处置登记台帐、处理措施,对企业废弃危险物品销毁地点核查核实。结合重点场所抽查查看废弃危险物品处理情况。

  (18)爆破、吊装、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动火作业、吊装、爆破等危险作业制度,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查看是否存在危险作业,核实现场管理情况。

  (19)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距离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品、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对生活区、办公区危险物品排查情况证明。通过现场场所抽查核实。

  (20)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评估报告、防雷检测报告、安全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报告等,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核实上述内容和情况,以及评价资质、评价结论情况(一般只对资质、结论、期限等要件形式进行检查)。

  (21)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出入库登记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管理制度,以及生产或购买时入库登记、使用或销售时出库登记情况;查看总库实际库存与台帐登记库存数是否基本一致。

  检查情况:经查,本厂建立了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管理制度,并有相关台帐记录。

  (22)禁用淘汰工艺、设备的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发》第三十五条: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未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通过现场场所抽查发现是否使用存在应当淘汰的工艺、设备。

  (23)流向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建立产品流向登记制度,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健全合同管理和流向登记档案,并留存3年备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产品流向码设备情况、检查企业产品流向码使用、管理情况和登记档案、抽查成品仓库所存放成品流向码使用情况。

  (24)疏散通道设置、疏散标志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员工宿舍的出口。

  检查方式、内容:抽查生产车间、中转间、库房内划线确定疏散通道情况;查看企业疏散标志设置情况;现场抽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疏散门不能锁闭、不能堆放物品堵塞、疏散门口不能有台阶、明沟等)

  (25)依法应检查的其他组织管理情况

  组织管理的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其他应检查的情况包括如查看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情况,是否存在与职工签订违法免责劳动合同的情况、事故处理和警示教育情况,企业对责任人员内部处理情况;专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26)依法应对作业场所检查的其他情况

  对作业场所进行抽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必要时候进行全面检查。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三、行政执法总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安监站现有工作人员数量4人,其中持有执法证人员4人。执法工作日算法如下:

  (一)总法定工作日(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251天(251天×4人=1004天)。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的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1004-160-476=368天。

  (1)其他执法工作日(实施行政许可、开展举报查处、事故调查处理、参与上级组织的行政执法等执法活动):按我镇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共计40天。

  (2)非执法工作日(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群工日,参加党群活动等):按我镇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共计119天。

  (三)执法厂次和执法小组安排:

  1.执法厂次:2人一组,每天检查一家

  四、执法计划的实施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开展执法行为。

  本计划实施中,如遇特殊情况可进行小调整,当需对执法计划进行重大调整,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重新报批和备案。执法计划进行部分调整和变更的,及时制作有关文件,存档备查。

  五、执法要求

  (一)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必须是2名或2名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人员应当明确检查线路和或检查场所,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检查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信息予以保密。

  (六)执法检查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作出的处理措施必须以促进被检查单位生产安全为目的。

  六、执法检查方法

  采取“一看、二听、三查、四反馈”:一听企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二看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台账,三查企业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

乡镇年度工作计划 篇4

  参加工作这几个月以来,在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各位同仁的帮助下,我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目标,团结同志,扎实工作,较好的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新的一年,为了使自己的工作有更加明确的方向,结合自身实际,特制定此工作计划:

  一、准确定位,明确自己的职责。

  乡镇是最基层的机关,不仅起着上传下达的作用,还是很多政策的具体实施者,在实际工作中与群众接触的机会也最多,所以我们必须准确的定位自身,明白我们的职责是为群众服务,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我们才能在实际工作中牢固树立把人民群众当作主人翁的意识,才能切切实实的维护群众的利益,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二、进一步完善学习机制,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学习力度,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储备。不仅要在工作中学习业务知识,工作之余也要通过读书看报,了解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要通过学习,进一步地提升自身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多向别人请教、学习,虚心接受别人的批评,努力改正工作中存在的小毛病、小问题,为更好的开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为全镇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要明确办公室工作的重要性,要继续在办文、办会、办事上下功夫。及时准确的把上级通知和工作要求上报镇各党政领导成员,做到处理及时,准确。认真做好各种会议的会议通知、会场布置、会议材料等各项准备工作以及其他保障,为会议顺利召开创造条件。对办事人员要热情招待、服务周到。同时,自己也要做到在工作中要善于总结,有益的工作经验要总结,犯的错误更应该总结,并对其详细的剖析,努力做到下次不再犯。

  四、做好包村工作,促进所包村组的发展。

  具体措施如下:每周到所包村一次,与村干部、党员、村民或被帮扶户见面谈话,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发展状况。定期走访贫困户、专业户,鼓励专业户发展优势产业,发挥好带动作用,引导周边群众勤劳致富。深入了解部分特困户贫困原因,帮助其从根本上脱贫。 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解工作,认真对待矛盾纠纷,做到能协调处理就及时协调处理,尽量杜绝产生遗留问题;不能处理的即联合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或上报镇党委政府共同解决。 做好基层工作记录,

  对每次走访的对象、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的情况做好登记工作。

  20xx年,我将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对内提升自身素质,对外做好本职工作,为推进我镇各项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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