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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

时间:2021-04-24 10:58:09 买卖合同

【热门】买卖合同集锦8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买卖合同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门】买卖合同集锦8篇

买卖合同 篇1

  出卖方:

  买受方:

  出卖方在位于祁阳县城祁山路有一宗(进深 米*宽 米)国有出让地有意出让,买受人自愿买受卖方该宗门面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真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宗地买卖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宗地概况

  1、该宗地位于祁阳县城龙山街道办事处龙山社区祁山路。 2、宗地是国有出让使用权、综合用地类型,面积 平方米,进深 米,面宽 米,两壕门面形式,出卖方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土地使用权人为 ,国土证号祁国用( )第 号,原国土使用权人为 ,祁国用( )第 号。

  第二条 交易形式、价款及付款方法

  1、双方以土地现状成交,签约付款后,出卖方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给买受方。宗地使用权归买受方,买受人暂不变更使用权让名称,买受人以出卖人名称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并在宗地上建设房屋。

  2、宗地价款 万元,签约付 万元,余款 万

  元交付土地使用证时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 其它事项

  1、按第二条交易原则,买受人以出卖人名称在宗地上依法按规建房及合法的产权经营行为。

  2、买受人建房工程款办理相关手续和经营行为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与出卖人无关。

  3、出卖方必须及时配合买受人办理宗地和宗地上建筑房屋产权证及产权转移手续,并无偿提供办证时需由出卖方提供的资料。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不得反悔。

  出卖方:

  买受方:

  年 月 日篇(二):土地买卖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甲方):___________

  住址: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乙方):___________

  住址: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确保:其已合法拥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同意将本合同约定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确认:自愿以有偿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________,出让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出让土地编号为____________,出让土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

  第四条

  土地费按每亩______________元计算,总额为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土地交付给乙方。土地费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为永久转让,无年期限制。

  第六条

  甲方保证该土地使用权没有任何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已经存在的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如数赔偿。

  第七条

  双方均应按照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另一方支付转让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还应赔偿对方实际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八条

  其他未尽事宜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共同做出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在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市国土资源局执壹份。

  甲 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乙 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篇(三):土地买卖合同

  卖 方: 河北xx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 1xx

  卖 方联系地址:沧州市运河xx路xx开发办公楼

  买 方: 张xx 身份证号: 130xx

  买 方联系地址: 河北省黄骅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

  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之土地(以下简称该物业)地址为: 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路 ,面积: 18467.1 平方米(以《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准),地号: 15-1-1052 ;图号: 4241.20-483.50 。

  第二条:卖方持有该物业之权属证明,卖方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处分权,保证该物业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且出售该物业没有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并保证本合同所载有关该物业的情况以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否则卖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

  任,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该物业不能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或与第三人产生纠纷的,由卖方承

  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买卖双方同意该物业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 壹仟万元 整(小写: 10000000 元),买卖双方间的实际付款方式如下:

  1、买方于签约后方式,支付卖方该物业人民币: 壹仟万元整。

  第四条:卖方在交付该物业时必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杂费(如水电费、煤气费、管理费等)过户所需的税费由卖方承担。同时把合同

  原件、交款发票原件等一并转移给买方。卖方无条件配合买方办理该物业权属登记手续,

  第五条:该物业以现状售予买方,现状是指 。

  第六条:合同双方如任何一方违约时,按交易价款的20%计算违约金,

  同时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主张权利产生的有关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本合同及附件条款的修改或补充):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 2 份,买方执 1 份,卖方执 1 份。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 约 地:

买卖合同 篇2

  生产企业:______________

  执行年度:_______________年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月__日

  调拨通知书编号:______字______号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交(提)货时间及数量数量合计(大写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金额合计: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民用爆破器材管理法规、规定执行。

  二、质量标准、质量要求: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八、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争议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种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委托代理人: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

  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委托代理人: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爆器材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专用章)

  年月日

  鉴(公)证意见: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月日(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监制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制单位:国防科工委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管理办公室

  民用爆破器材买卖合同说明

  本合同文本为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9月22日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107)。

  民用爆破器材买卖合同文本一式七联,第一联审批机关存根,第二联供应单位存,第三联发货单位存,第四联发货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存,第五联收货单位存,第六联订货单位存,第七联收货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存。

  本合同文本自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买卖双方签订民用爆破器材买卖合同,必须使用民用爆破器材买卖合同文本。

买卖合同 篇3

  法律提示:

  由于我国法制教育体制的不完善,广大公民不能及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导致重大损失。就拿下面的案件来讲,李某如果在20xx年6月15日之前提起撤销权或者变更合同的诉讼,那么胜诉的可能性是非常非常大的。但是李某却错失了挽回损失的最好机会。

  在此,本律师告诫正在进行房产交易或者可能从事房产交易的读者,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一定要有风险防范意识,做到多学多问,不要轻易相信中介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学会用法律武器及时有效的保护自己,争取自己利益的最大化或者最大限度的减少自己的损失。

  11月26日上午9点,李女士很急切得来到振邦律师事务所亲自找到本律师,对其面临的房产纠纷问题寻求解决方案,案情大致如下:

  李女士父亲(下文称李父)打算将其名下的一套央产房转让,后全权委托李女士办理出售事宜。20xx年6月15日,

  李父通过我爱我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款总额75万。李女士及李父不知晓央产房上市的途径,也不知道如果央产房超标需要补交差价款的情形。买受人赵某要求在对合同进行补充:如果出现超标,超标款由出卖人即李某负担。李父即李女士未加思索便签订了合同。20xx年7月初双方共同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被告知房屋面积已经超标,后李女士被原单位告知应该补交超标款12万元。对此,李父及李女士无法接收,并要求赵先生承担所有超标款并遭到拒绝。双方协商未果,赵先生遂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百分之十及

  7.5万违约金。

  在一审过程当中,李父的妻子马女士,以李父侵犯夫妻财产为由将李父及赵某一同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并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此案经过朝阳法院一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案件结果最终确定合同合法有效,应继续履行。

  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案件终审以后,赵某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的诉讼继续审理。朝阳法院于20xx年11月13日做出一审判决,判决认为李父违约,除支付违约合同之外支付原告赵先生违约金7.5万。

  李父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此案尚在审理过程当中。

  王树德律师在听取了李女士详细陈述以后,对李女士所面临的法律问题以及可能出现的结果一一做了详细解释:

  1、李父的妻子也就是马女士,以侵犯共有财产为由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请求为什么没有得到法律的支持?

  解答:虽然我国《婚姻法》规定,处分房屋应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否则单方处分行为无效。但是《物权法》规定,物权登记具有公示公信力,第三人基于对于物权登记的信任所从事的交易行为,应该受到法律保护。20xx年上半年类似案件层出不穷,判决也无法统一,有的确认无效有的法院或者法官认为合法有效。但是近期北京市各个法院以及两个中院似乎对此达成了共识,即此类案件原则上适用《物权法》的规定,即判决合同合法有效,以维护二手房交易市场的秩序。

  2、李父及李女士不知晓央产房的上市规则,也不知道最终要缴纳如此多的超标款,很不公平,现在一审判决败诉,那么二审会改判吗?

  解答:首先,对法律的漠视绝对不能使违约变成合理。根据合同内容以及履行状况来看,你们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属于显示公平的合同,为什么说显示公平呢?根据北京存量房交易的惯例来看,卖方人得到的是净得款,按照法律规定由房主承担的税费转为由买房人承担。本案当中,房屋差价款的数额为多达12万元,占房屋总价的16﹪还要多。如果

  李父签订合同的时候明知超标款如此之高,无论如何也不会签订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所以李某完全可以变更或者撤销这个合同。根据《合同法》第54规定,重大误解以及显示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但是《合同法》55条同时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消灭;本案当中,从20xx年6月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到20xx年11月底仍没有提起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诉讼请求,那么李父显然已经错失了行使撤销权的机会。二审当中如果以此为抗辩也难以改变诉讼的结果。

  3、李父现在应该怎么办?

  律师最后建议:不放弃上诉请求,争取在二审当中达成和解。在诉讼当中不只是存在胜诉和败诉,和解也不排除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果。结合本律师以往的诉讼经验,二审当中达成和解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即使原告胜诉,还涉及到一个执行的问题,诉争房屋为房主的唯一住房,而且李父年纪较大,强制执行房屋的可能性较大。话虽如此,最好的调节结果也只能是原告承担12万超标款然后免去违约金,或者被告按照市价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然后解除合同。

买卖合同 篇4

  卖方(下称甲方):

  买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汉市______区________,为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用地面积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武房权证____字第 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字第____号。房屋附属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给甲方,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在办理完转移过户手续时付清。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___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如甲方有设定抵押、按揭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担房屋转移过户中甲、乙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房屋所有权证”种“土地使用权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过户手续。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委托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其他二份交由有关部门存栏。

  第十三条 补充协议、附件:

  立合同人:

  卖方(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买方(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5

  出卖人: (简称甲方)

  买受人: (简称乙方)

  在甲、乙双方于(以下简称元合同)基础上,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项目,该房产为写字楼。本合同及协议所指写字楼 “ ” E座名称为暂定名,甲方有权更改名称,且名称的更改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乙方不得以写字楼名称更改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及协议或向甲方索赔。

  二、乙方接受甲方设置在室内及公共区域的配套设施和管道。乙方对移交的房屋进行第二次装修时,不得损坏房屋建筑结构及配套设施、管道、外立面,装修方案需符合政府相关规定并报物业公司备案,乙方装修施工或装修完毕的房屋不得影响室内及公共区域配套设施、管道及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对造成的损坏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甲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向乙方明示《商品房买卖合同》、本协议、《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并做出了合理的说明。

  四、乙方按下列第 中方式交付房款

  1、乙方按一次性付款方式向甲方交付房款:

  (1)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购房款,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整)

  (2)如乙方未按上述时间及金额向甲方支付房款,按原合同第九条约定执行。

  2、乙方自办按揭向甲方支付房款

  (1)乙方应于 × 年 × 月 × 日前向甲方支付购房款约 % 元(大写)。如乙方未按上述时间及金额向甲方支付约定房款,按原合同第九条约定执行。

  (2)乙方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20日内办理完毕全部手续,并将所有用于购房的银行借款委托贷款银行直接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办理完毕全部手续,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房屋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已付款中扣除。

  (3)在按揭贷款期间,乙方负有向其发放按揭贷款的银行按时还款的义务。

  3、乙方按以下分期付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1)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购房款的 × %:¥ × 元(人民币:;

  (2) × 年 × 月 × 日前支付购房款的 × %:¥ × 元(人民币元整)。

  (3) × 年 × 月 × 日前支付购房余款的':¥ × 元(人民币: ×元整)。

  五、对房屋交付的补充约定

  1、交付时的房屋为清水房、现房。买受人在买卖合同签订前,已对房屋的现状进行了实地查看,故在房屋交付时不得对房屋的外观质量、装饰装修标准、配备的设施设备、坐落位置等提出异议,双方以现状进行交付。

  2、在乙方没有付清合同约定的购房款前,甲方有权抗辩乙方提出的房屋交付请求:

  乙方采用按揭贷款购房的,必须在办理完毕按揭手续且相关按揭银行将乙方委托支付的购房款划拨到甲方账户后方能办理房屋的交付手续,以避免提前交付后因银行按揭不能办理给乙方造成装修等损失。

  3、商品房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甲方无须一定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接受房屋,无论甲方的通知在客观上是否能够送达乙方,乙方均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房日届满前前往项目所在地办理房屋交付手续。逾期未来办理,则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手续的交房最后期限届满日,视为甲方的实际交付之日。

  乙方委托他人到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须向甲方出示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将公证书留存于甲方。

  4、房屋的风险自交付之日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5、乙方接受房屋时,应对合同下商品房进行验收。同时,乙方应与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交接房屋钥匙,签署房屋验收交接单。

  6、在交付房屋时,乙方如对商品房质量有异议的,应具体、详细地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乙方无异议。对乙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双方有争议的,由乙方委托成都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该机构出具书面质量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7、关于节能的约定:因本项目于20xx年开始修建,故不适用于合同正本的第十七条关于商品房节能措施的规定。

  8、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交房: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发生之日起30日内告知乙方的;

  (2)由于政府及相关部门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

  (3)由于法律、法规政策变动等原因的。

  六、对商品房交付的补充约定

  合同第十条规定的商品房交付前,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提前进行装修,但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七、对分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补充约定

  乙方的分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在项目房屋分户房屋产权办理完毕后360日内,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完毕。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延迟办理分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原合同第十九条约定执行。

  八、对地下停车场的补充约定

  该商品房地下停车场由甲方修建,其面积未纳入公摊,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单独出售或者出租。

  九、对联系方式的补充约定

  双方的通讯方式以合同载明的地址、电话、电子邮件等为准。乙方保证所提供资料 的真实、有效性,并对其负全部责任。如有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否则,由于一方联络方式变更而导致对方不能将有关通知送达变更方的对方通知放出之日视为已通知变更方。

  双方同意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房屋所在地报纸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按揭手续和到物业现场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乙方对此予以认可。出卖人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联络乙方时,电子邮件的发出之日视为送达乙方,乙方不得以网络故障未能收到为由将责任转嫁给甲方。甲方采取特快专递方式联络乙方时,在成都市行政辖区范围内,自邮递寄出之日起3日内视为送达乙方;在成都市行政辖区范围外,自邮递寄出之日起5日内视为送达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自国际邮件寄出之日起15日内视为送达乙方。甲方采取挂号信方式联络乙方时,在成都市行政辖区范围内,自邮递寄出之日起5日内视为送达乙方;在成都市行政辖区范围外,自邮递寄出之日起7日内视为送达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自国际邮件寄出之日起15日内视为送达乙方。

  十、对解除合同的补充约定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除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外,责任方须按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总额10%赔偿对方损失。买卖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2、一方根据合同和本补充协议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合同事项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发出书面的解除合同通知书,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之日,合同自行解除;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解除合同的权利。

  3、双方约定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从合同解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共同到成都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否则守约方有权拒绝履行退房或退款义务,并可要求违约方每日按照合同约定总房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双方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违约方不按上述约定办理解除备案等相关手续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到成都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备案等手续。

  同时,在成都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备案等相关手续时,如果按照相关规定须按照总房价款缴纳营业税等税费的,则由违约方承担该部分税费,否则守约方有权拒绝履行退房或退款义务。

  如果乙方不协助甲方办理解除备案等相关手续的,甲方在单方面到成都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备案登记手续时,有权从乙方的首付款中扣除应当由乙方承担的税费。

  十、其他

  1、甲方签章的财务专用收据是唯一有效的收款凭证

  2、本补充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如有冲突或抵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补充协议及附件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本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份,均局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 买受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6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订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家具基本情况:

  第二条 付款方式:签定合同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20%)的定金,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三条 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四条 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五条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7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古董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古董基本情况

  1、古董名称:

  2、古董描述:

  3、古董数量:

  二、价格和付款

  1、成交价格:人民币

  2、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的 日内,按前款约定的金额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将货款打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

  三、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甲方应于收到全部款项后的同时将古董交付给乙方。

  2、交付地点:由双方另行确定

  3、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古董,双方应于古董交付的同时进行验收,乙方接收甲方交付的古董后发生的风险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逾期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成交价格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方实际履行义务之日止。

  2、若甲方交付的古董不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乙方有权拒绝接收古董,同时甲方应按照成交价格10%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其他约定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

  (签字页)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买卖合同 篇8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购货方: 肥东县人民政府招待所 (以下简称甲方) 销货方: 合肥市绿峰茶行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招待所 项目茶叶买卖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品名、级别、单价、数量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甲方所销售茶叶卫生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GB2762-20xx)及(GB2763-20xx)。凡明示为有机茶、无公害茶、绿色食品茶、原产地保护名茶的,均应提交认证证明。有机茶应符合(NY5196-20xx)标准,无公害茶符合(NY5244-20xx)标准,绿色食品茶叶符合(NY/T288-20xx)标准,原产地保护名茶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

  双方应当将样品封存保管,用于交货时对样验收。

第三条 包装

  茶叶包装采用_分袋__方式,执行__国家环保_标准,包装物由乙方提供,包装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交货及运输

  交货方式:(乙方提货/甲方送货/甲方代办托运);交货地点:肥东县人民政府招待所,当日通知第二天货物到场,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结算

  乙方向甲方所购茶叶应当用以(经销/代销/试销)方式对外销售茶叶,结算方式为:__发票开好,现金结算_ 第六条 定金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定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壹仟元整(¥1000.00)(不超过总价款20%)。合同履行完毕,定金应当(抵作价款/返还乙方)。定金交付后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因甲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如约提供茶叶,茶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卫生标准或与样品不一致的,乙方有权要求换货、退货或降级、降价,但应当在收到货物后_2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因退换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1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关于违约责任的其他约定:__终止合同__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2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依法向_当地 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___地方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___6__份,双方各执__3__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传真:_____ 电话:_ 18096600219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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