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快淘范文网>范文>合同范本>买卖合同>买卖合同
投诉建议

买卖合同

时间:2021-03-06 17:34:43 买卖合同

【必备】买卖合同模板7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买卖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必备】买卖合同模板7篇

买卖合同 篇1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甲方承诺每两日接收不低于一货柜泰国山竹。乙方保证每两天提供给甲方不低于一货柜泰国山竹。合同期限暂定为半年。

  1.品名:泰国山竹 交货地点:广西凭祥口岸

  2.品质规格: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标准及双方协商(山竹的坏果率不超3%,超3%的部分乙方承担),乙方应将好果交给甲方销售。生果及坏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有权退换货。

  3.价格:由甲、乙双方根据当地市场价格协商一致确定。甲方保证货到凭祥通关后付清全部货款。

  4.交货办法:在合同规定日期内,具体商定交货日期和日交货量为 柜(件),做到有计划 采收。 5.验收办法:按散果或成件果验收办法,抽样验收。甲方供货的实际销售商反应质量不合格,视为乙方供货质量不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

  6.价款结付:甲方按实收数量和乙方商定的价格,在到货当日内全部付清货款。延期按日息千分之五, 支付乙方利息,次日不能结清余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七日内不能结清,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给与赔偿。甲方按照拖欠货款的20%赔偿给乙方。

  7.费用负担:清关费、运输费由甲方先垫付,次日返款时扣除先行垫付费。如超过合同规定交货地点收货,其超里程运费,由甲方负担。

  8.利润分配:甲方销售价格,乙方采购价格双方公开,双方承担各自费用,利润各占百分之五十。

  9.双方的责任:乙方应努力提高质量,按照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供货任务。

  10. 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影响合同的执行时,乙方应在交货前一天提前通知甲方,甲方不视乙方违约。

  11 . 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不得少收或不收。

  12.合作期间,相关事宜可双方协商相关事宜,协商结果以书面通知为准。

  13.违约处理: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按合同总值处以___%违约金赔偿另一方损失,并按《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处理,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都可向日照市人民法院起诉。

  1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作废。作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_____(盖章) 乙方单位:_____(盖章) 经办人:______(签字) 经办人:______(签字)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买卖合同 篇2

  【内容摘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普遍存在质量异议。质量异议是应作为反驳还是反诉处理,质量检验期间如何界定,是否准许启动质量鉴定程序,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赔偿范围是什么?对此,不同法院、不同法官往往有不同看法,导致不同的处理程序和审理结果。为此,笔者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初步分析,并提出解决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质量异议问题的可行思路,以期对该类案件的审理有所裨益。

  【关键词】买卖合同 质量异议 反驳 反诉 鉴定

  一、 正确处理买卖合同案件中质量异议的重要性

  (一)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尖锐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买卖合同中涉及到质量异议的案件当事人往往矛盾尖锐:货款给付和质量问题并存,违约先后及违约赔偿问题各执己见。正确处理买卖合同案件中的质量异议,可以理顺当事人之间复杂的法律关系,分清双方当事人的责任,作出正确的判决。

  (二)促进商业诚信。诚信要求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相互信任、坦诚相待、不相欺诈,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促进交易的进行。卖方有义务及时、适当的交付符合约定的或法定的质量要求的货物,当出现质量问题时,有义务及时采取修理、更换、赔偿、交违约金等补救措施,来弥补对方的损失。买方有义务及时给付货款,如果对方提交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要及时与对方沟通,寻求解决办法,防止损失扩大。通过司法手段可以强制不诚信的当事人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三)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买卖合同在市场交易中占有较大比重。就我院民商事案件来说,近三年来买卖合同案件占民商事案件的比重分别是: 20xx年为17.4%;20xx为18.5%; 20xx年为14.7%。同时,买卖合同案件中普遍存在质量异议。因此,质量异议问题的正确处理,有利于规范公民的交易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反诉与反驳混淆

  在实践中,反诉与反驳均具有明显的对抗性,极易混淆。对质量异议,是作为反诉还是反驳处理,实践中主要有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质量异议问题均应该作为反诉处理。如以反驳处理,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后,被告此后就可以另行起诉,法院此时如认为存在质量问题,便会存在两个相互矛盾

  的判决,影响法院的司法权威。第二种意见认为,仅仅提出质量异议不能据此认定是反驳还是反诉,要进一步看被告提出质量异议后,是否提出具有完全独立性的请求。第三种意见认为,不能认为只要被告的抗辩理由相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具有独立性,就必须提起反诉。只要被告提出的新的诉求数额不超过原告要求给付货款的数额,以反驳处理即可。

  (二)质量异议期间及诉讼时效问题

  我国《合同法》对质量异议规定了不同的期间,同时规定了约定期间、酌定期间、诉讼时效期间、特殊期间。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及法官对适用何种期间存在不同的看法,导致诉讼结果的不同。

  (三)申请及启动质量鉴定程序的随意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据此,当事人鉴定的申请只能在一审举证期限内提出。而实践中,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随意提出鉴定申请。 如果法院不予鉴定,质量异议很难查清。甚至,当事人有时故意申请启动鉴定程序来拖延诉讼,这就导致申请和启动质量鉴定程序的随意性。

  (四)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赔偿标准不一致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我国法律虽然规定了违约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同时对可得利益予以限制,但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在审判实践中,买卖双方对于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分歧很大,法官自由裁量权很大。

  三、对处理买卖合同案件中质量异议问题的审理思路及建议

  (一)质量异议中反诉与反驳的识别

  第一,反诉与反驳的区分。反诉与反驳都是被告的诉讼权利,都是被告用于对抗原告的诉讼要求,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手段。反驳是在诉讼过程中,针对原告的诉求提出抗辩,以此否定原告的主张。反诉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本诉的被告把本诉的原告作为对方当事人所提起的诉。

  第二,正确区分质量异议中的反诉和反驳。笔者认为,区分质量异议是反诉和反驳,要

  以当事人是否有进一步的诉求为标准。当卖方提出给付货款的主张时,买方仅以质量异议为由要求减少货款,为反驳。因为买方是针对卖方要求给付货款所提出的抗辩。如果买方在提出质量异议的同时,又提出了其它诉求,从而要求卖方变更、退货、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或者主张合同无效等。由于买方提出的这些主张均是独立于卖方给付货款请求之外的完全独立性的请求,是新的实体请求,其目的不仅在于防御,更着重于主动进攻,以此来抵消、吞并、排斥卖方给付货款的诉求。故买方一旦提出这类请求,法院就应释明买方可提起反诉。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提出质量异议而要求减少价金,也要进一步分析其诉讼理由是什么。如果仅仅因为是质量问题,比较容易认定是反驳;如果要求赔偿损失而减少价金,则属于提出新的诉讼理由,而产生新的实体请求,故是反诉。例如,被告委托他人修复产品质量所产生的修复费用,如买方主张相应扣减货款,作反驳处理;如果要求赔偿损失,则以反诉处理。

  对于提出反诉,但是没有缴纳相应的反诉费用的,需要法官进行释明,告知被告在限期内缴纳反诉诉讼费及相应法律后果。虽然在质量异议中,反诉和本诉一起审理,能够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事实,节省诉讼时间和节约诉讼成本,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但是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强制反诉制度, 故是否反诉,是被告的权利。

  (二)质量异议期间及提出方式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这两条规定了约定检验期间、酌定检验期间、诉讼时效期间、特殊质量异议期间。表面看规定了不同的质量异议期间,容易引起混淆。实际上这四种期间是不矛盾的,是有先后适用顺序的。

  笔者认为,《合同法》是私法,首先体现的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质量异议期间,则首先适用约定的质量异议期间。如果当事人对质量异议期间没有约定,则需要酌定一个合理期间,但为了保护相对方的利益,应以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为限,也就是酌定期间不能超过两年。另外,考虑到某些货物的特殊性,质量问题可能在两年的时间内不易被发现,则对于有质量保证期间的特殊货物,适用质量保证期间。上,适用质量异议期间的先后顺序是:约定检验期间、酌定检验期间、诉讼时效期间、质量保证期间。

  质量异议方式的提出,我国法律并没有作强制性规定。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三)鉴定程序的启动

  我国当事人由于诉讼能力的限制,在一审举证期间内较少提出质量鉴定申请,而多数是在开庭之后提出。如果完全适用《证据规定》的内容,则不利于查明事实。基于一审侧重案

  件事实的审查,二审侧重法律的适用,笔者主张鉴定程序原则上在一审期间启动。例外情况是,一审提出质量鉴定申请符合法定条件,而一审法院不予批准,而二审不进行鉴定可能影响案件的实体处理结果的,可以在二审中启动。

  对于是否启动质量鉴定程序,首先,要审查是否过质量异议期。如果超过质量异议期间,即使可能存在质量问题,法院也不应启动鉴定程序。在质量异议期间内,当事人没有及时提出异议,视为买方认可卖方的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是放弃自己的救济权利。其次,要审查质量鉴定的必要性。质量鉴定需要专业知识、技术,耗时较长、拖延诉讼。而对于一些货物质量问题,不需要运用专业知识、技术的,可以由法官进行实际勘查,还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自行检查并详细列举质量问题清单。

  (四)质量异议导致合同解除后的赔偿问题。

  对违约损失的赔偿,有完全赔偿与限制赔偿两种制度,完全赔偿制度是指违约方应赔偿受损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实际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实际损失是通过赔偿非违约方的实际支出和费用,来填补非违约方的损失。可得利益损失是指非违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丧失的、在合同全面适当履行的情况下可以得到的预期利益,使受损方处于合同完全履行以后应处的状态。实际损失赔偿与可得利益损失赔偿是违约损害赔偿的两个方面,两者相辅相成,在合同买卖关系中共同起到弥补受害方所受损失的作用。

  笔者认为,因质量异议而要求赔偿的案件中,如果买方只是要求赔偿实际损失比较容易处理。法院只需审查当事人的实际损失有没有相关的证据支持。主要包括:因对方的质量不合格而另外委托他人修理的费用;另外与第三人签订合同而实际支付的对价;因质量问题而对第三人支付的违约金;申请质量鉴定的费用等。例外是买方存在过错,则买方获得的赔偿相应扣减。如卖方违约后,买方应当采取而没有采取相应措施致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不能要求卖方承担。

  如果买方既要求实际损失又要求可得利益损失,建议采用如下处理思路:首先,要考虑买方因对方货物质量问题而在合理时间内以合理方式预先与第三人签订出卖货物协议的交易价格。买方预转卖货物的交易价格与原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即为可得利益。对此,买方负有举证责任。其次,如果买方没有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则采用订立合同时的价格确定可得利益损失。在实践中,经常出现订立合同时、交货时、诉讼时的`货物价格差异较大,如遇到货物价格上涨或者下跌。之所以选择买卖双方订立合同时的价格作为参考,是因为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对货物的价格都有合理的预期利益,这样更能体现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真实意思。

买卖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承建娄新高速第25合同段的工程施工任务,现该工地需用碎石若干m(最终数量以甲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甲方经实地考察乙方及洽谈有关碎石购销事项,乙方能承担甲方部分碎石供销任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质量与数量

  1、 乙方供应给甲方的碎石必须经甲方试验室技术证明并认可达到或超过工程技术质量标准与要求。

  2、 乙方供应给甲方的碎石经甲方质量检验与技术鉴定为不符合产品技术质量要求的产品,甲方工地一律拒绝验收,乙方应将不合格产品及时清除撤离甲方施工现场,由此所造成的各项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碎石质量,乙方必须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负质量终身责任。

  4、 碎石用量,甲方可根据工程进展需要报碎石用量计划给乙方(报计划方式可用传真或电话通知)。乙方必须按甲方的用量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如量运送至甲方施工现场的指定地点。

  5、 碎石规格为1-3cm或需方指定的其它规格,碎石数量按实结算。

  二、 碎石价格与付款方式

  1、 碎石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为不变价格。

  2、 碎石价格以m3为单位计量计价,每m3价格含资源费、装卸费、劳务费、管理费等内容或按约定的换算比例过磅验收。

  3、 碎石包装车,施工现场验收,价格为 元/ m3或按石料密度比例换算成吨结算。

  4、 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为1200立方米结算一次,余200立方米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完工以后一次结清;以后按1000立方米结算一次。

  三、 购销时间

  碎石购销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甲方不需要为止。

  四,验收方式

  1、 验收地点:乙方供应的碎石地点为甲方施工现场,即华龙公司施工地点收方或甲方指定的其它验收地点。

  2、 验收方式:甲方不负责运输途中损耗,碎石到工地现场捡尺,按实验计量并开具验收单签字盖章后交予乙方。验收单作为乙方货款结算原始附件依据。

  五、

  1、 甲方职责:

  a) 负责对碎石质量技术要求交底,产品材质质量试验等工作。

  b) 负责对产品质量要求及时组织验收、计量、签证,及时办理好货款结算与支付。 c) 及时向乙方报碎石用量计划。 双方职责 3

  2、 乙方职责:

  a)

  b)

  c)

  d)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与职责。 组织好货源,按甲方碎石用量计划保证甲方施工现场所需碎石及时到位。 乙方提供的碎石必须是经甲方试验室通过质量检验与技术鉴定的合格产品。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供、缓供碎石,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停工待料期

  间的一切费用与经济损失(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洪水、战争等因素外),并对乙方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损失与罚款由甲方从乙方当月的货款支付中扣除。 e) 乙方在未收到甲方供货计划前,乙方不得擅自将材料运到甲方工地上,否则,甲方拒绝

  验收,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f) 乙方应加强碎石供应全过程管理,搞好文明经销工作,经销以前应办理好相应的各种人

  身保险和车辆设备保险,承担一切人身安全事故和机械设备事故及财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及经济损失。

  g) 乙方未按甲方产品质量要求或提供不合格产品,造成甲方由此引起的工程质量事故,乙

  方必须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及相关费用损失。

  h) 乙方提供的碎石市场价格,必须符合市场行情或稍低于市场价,如甲方市场调查,在同

  类产品同等质量的前提下,价格比乙方供应价格低呀持平,售后服务质量又好,甲方有i)

  六、 其 它

  1、 本合同文件的约束,按双方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共同完成本合同。

  2、 合同有效期为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直到执行完成结束,甲方付清乙方货款自然终

  止。

  3、 本事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补签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4、 合同发生争端,如经双方协商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约定诉讼由当地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

  七、 违 约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支付对方违约金贰仟元。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

  代表(签字):

  乙方单位: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权选择其它供方,乙方不得异议。 乙方提供的碎石质量必须达到或高于甲方提出的要求,如甲方发现有质量更好的碎石或业主、监理处等部门有要求的话,甲方有权另行选择供方,乙方不得异议。

买卖合同 篇4

  开发商(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购买位于株洲县 商品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建筑面积: m2,购房总价:(大写) ,已于 年 月 日在株洲县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下称产权处)办理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现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终止该合同,并达成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签订的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正式终止。

  2、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产权处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5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达成买卖协议如下:

  一、合同标的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制造商产地: 数 量: 单价: 交货时间: 备注:

  二、质量

  卖方对其所提供的产品保证不低于(√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 ) 的有关要求。设备设计使用寿命年,卖方提供为期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卖方提供免费维修,不能修复的,卖方免费更换配件。

  三、交付

  交货地点: ·运输方式: 在交货地点将产品交付给买方之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四、包装

  包装的其他约定

  五、付款结算

  本合同签订后,买方一次性付清全款元;

  六、纠纷解决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求得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应将争议提交买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七、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及/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卖方买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6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房产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同意出售甲方所有的位于______市_____区_______路______号_______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户的房产(店面)给乙方。房屋 □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使用面积 为__________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保证此房产一切情况介绍属实,承诺和保证此房产无任何权属或经济纠纷,权属无任何瑕疵,同户籍、相关亲属及房产共有、所有权人同意出售,其书面同意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书面同意文件)。同时物业交接前需付清甲方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有线、通讯费及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成交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__________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房价。

  第三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付房款:

  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首付款(不含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于甲方将房屋过户至乙方名下后支付。

  第四条 办理过户及房屋交付

  1、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首付款_______________元之日起_______日将房屋过户至乙方名下。

  2、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首付款当日,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 税费承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配套设施及费用承担

  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交易成交价格,包括房产的配套价格,此房产附带的配套及所有权转移后不得拆除(或附带)的设备有:(甲方保证下属设备的正常使用,如在交接之日有遗失或损坏,按照该 1

  设备市场价赔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之日前,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的与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物业、宽带费等各项费用由甲方缴清。

  上述费用如甲方未缴纳,则乙方可从购房款尾款中扣除。

  第七条 权利义务

  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水、电、通讯、排水等设施完好、畅通可正常使用。

  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交易的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权利瑕疵及关于房屋税费、银行抵押、户口等未清事项。

  因本合同房屋已实际租赁给第三人使用,租期至20xx年2月止,甲方应保证与租赁户无其他纠纷,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租金由乙方收取,租期满后乙方可自由出租房屋。

  甲方承诺在双方签订本合同_______日内/____________日前空出房屋并迁出在此房产名下的全部户口。

  甲方应负责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乙方应协助。

  甲方交付房屋之前,应结清水电、煤气、物业、有限电视、通讯等一切费用,并办理公共维修基金、物业、______________过户手续。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支付购房款,并在甲方交付房屋及等办理完毕房屋过户手续后支付尾款。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如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就未尽事项签署补充协议,应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2、在下列条件发生时,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

  发生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过 天期限后仍无法履行其主要义务时;或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或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

买卖合同 篇7

  出卖方:(简称:甲方)代表人:

  购买方: (简称:乙方) (简称:丙方)代表人:

  为了互惠、互利

  、平等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反复协商,甲方自愿将本社土地 现达成买卖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本社土地 亩卖给乙方亿有,每亩价额为 元(大写:万元正)。

  二、付款办法:

  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60%的土地款,付丙方一次性40%的土地款。

  三、甲、丙方出卖土地四至界限: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四、甲、丙方将土地出卖给乙方后,乙方在所买的土地上有 自主经营权,甲丙方不得以任何 理由干涉乙方自主经营权。

  如甲、丙方阻止、干扰乙方自主经营,造成后果由甲、丙方 承担全部责任。

  五、违约责任:

  甲、乙、丙方任何一方违约,则按卖价总金额的两倍赔偿对方。

  六、本合同经甲、乙、丙三双自愿达成,无任何欺哄行为。系甲、乙、丙三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永不翻悔,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捺印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必备】买卖合同模板7篇】相关文章:

【必备】买卖合同模板8篇10-28

【必备】买卖合同模板合集8篇04-11

【必备】买卖合同模板集合7篇10-26

【必备】买卖合同模板汇编7篇10-22

必备买卖合同01-27

【必备】买卖合同模板锦集9篇12-17

【必备】房屋买卖合同模板6篇11-28

【必备】房屋买卖合同模板9篇10-29

【必备】买卖合同模板汇编十篇10-06

【必备】房屋买卖合同模板合集9篇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