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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劳务分包合同

时间:2021-12-11 09:20:37 劳务合同

工地劳务分包合同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地劳务分包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地劳务分包合同

  工地劳务分包合同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今甲方将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钢筋分项承包给乙方施工,为维护双方利益,明确双方责任,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内容:

  1、钢筋进场后的搬运、分类堆放、配合取样工作。

  2、按照下料单(下料单必须包括图纸上所有钢筋下料),作好下料工作;钢筋对焊、套丝对接合理使用材料,短料要分类堆放,充分利用;控制钢筋的损耗率在2%以内。超过此损耗,乙方按照浪费的材料量向甲方赔偿。

  3、图纸要求的所有钢筋就位绑扎工作。

  4、砌体钢筋加固的制作安装,对柱子定位后进行校正。

  5、柱子钢筋的制作、到作业层、预埋、加固定位工作.

  6、钢筋机械的安装就位、使用保养、安全管理、退场工作。

  7、钢筋制作车间的安全、文明工作及搭拆工作。

  8、作业层的安全、文明工作,以及浇捣混凝土过程中的专人护筋工作。

  9、钢筋保护层垫块的绑扎(垫块由甲方提供)。

  二、承包形式及单价

  1、承包形式包工、主材限量工程:

  2、单价一价制包干上述各项工作内容600元/吨(以现场下料单双方确认钢筋实用数量)

  三、工程质量

  1、严格控制原材料进场质量,钢筋配制前按图放样,精确计算下料尺寸,编制下料单,并由施工员进行认真复核后交钢筋配料车间进行配制。配料时重点控制对焊质量及钢筋弯曲圆心半径,对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对焊按规定断取焊接试件并送样试验,合格后方可用对焊钢筋配制构件钢筋,梁、柱的箍筋要严格按防震要求配制,配制时控制好弯钩部分的平直长度不少于10d。钢筋绑扎时要按图纸要求有序绑扎,相互交叉的钢筋次序不能错乱,平板双层钢筋设置马镫,均匀分布的钢筋如板筋、箍筋要划线绑扎确保数量及间距均匀,最后要垫好足够数量的保护层垫块,防止钢筋与模板紧贴。对粗钢筋的竖向连接,直径在25mm及以上的柱钢筋采用套丝对接。

  2、有关施工人员根据配料单对成型钢筋进行绑扎,班组负责人必须熟悉掌握施工图要求,并按施工图对配料单和半成品钢筋进行全面校对和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根据技术交底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规定进行绑扎,完工后通过自检合格交项目质检员复核无误,办理隐蔽工程签证手续,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乙方必须保证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施工,并确保过程控制中的每一次验收均达到优良等级,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返工的工资不计算外,另依据甲方公司有关制度,赔偿70-100%的材料款。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甲方的监督检查。上道工序未达到要求,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处以200--500元/次罚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4、混凝土浇筑时,必须安排责任心强的人员进行“护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安全、文明管理

  1、乙方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规定,不得违章作业,且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例如:未戴安全帽的人员,给予5元/人次的处罚)。承包人应自觉管理好本班组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如有发生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2、配合项目部做好该班组施工人员的登记工作,以及三级安全教育卡和个人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工作,严禁使用50岁以上人员高空作业。

  3、乙方要对甲方提供的机电设备安全负责;要对机电设备经常检查、维修、防护等,非正常使用损坏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仅配合接电工作,享有对乙方机电设备安全检查的权利,发现安全隐患的,乙方应及时整改,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甲方负责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按安全规范及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杜绝各类安全隐患,在施工过程中,由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5、乙方有向甲方报告现场安全隐患的义务,并有权拒绝在不安全的施工段内施工。

  6、严禁乙方人员在工地生火做饭,或者使用电饭煲,热的快等电器设备。

  7、乙方应严格做到工完、料尽、场清,经甲方检查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甲方负责安排专人进行清理,按每根钢筋20.00元计算其人工费由甲方在乙方当月工资表中扣除。

  8、搞好班组间的相互配合和团结工作,遵纪守法,不论何理由,乙方和乙方工人不得在工地内打架斗殴,聚众滋事,喝酒装疯等,否则甲方处以乙方罚款,金额以5000元起步,不封顶.情节严重者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罚.对于班组与班组间,乙方与甲方的摩擦一律以协商解决,坚决杜绝打架斗殴,聚众滋事的行为。

  9、对其施工人员的偷盗行为负责,甲方发现一起乙方施工人员偷盗行为,对乙方处罚以5000元起步,不封顶,并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10、认真做好文明施工工作,爱护现场施工设施,保持施工区和安全区的文明,确保达到文明施工样板工地,乙方必须在宿舍区设专职清洁员一名,清洁员负责走道,厕所,场内外路面及垃圾堆场清洁工作,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11、保证文明施工,多余钢筋不得堆放在脚手架上,随意堆放在楼面上,严禁从电梯口,楼梯口,预留洞口,楼层边往下抛,必须从货梯上下,并堆放在原钢筋堆放处,否则甲方发现一起按1000元每次处罚,现场禁止随地大小便,否则按每次400元处罚。

  12、不论任何理由,乙方不得自行停工,否则甲方对乙方处以5万元的罚款。

  五、施工进度

  必须合理组织钢筋工施工人员,严格按甲方项目部施工进度安排的工期完工,不得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工期延迟,需承担下道工序的用工损失且罚款200元/天(在结算中扣除)。合同责任人必须在现场,离开现场必须向项目经理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擅自离开工地的按每日50.00元计算罚款(在保结算中扣除)。

  六、结算方式

  1、基础完成后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该节点完成砼浇筑日起15内支付到位,以便乙方支付工人工资及其它费用(乙方必须据实上报工资表并及时支付其所属工人的工资,否则,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一层至二层完成后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该节点完成砼浇筑日起15内支付到位,以便乙方支付工人工资及其它费用(乙方必须据实上报工资表并及时支付其所属工人的工资,否则,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3、三层至封顶完成后付至已完成工程的80%。该节点完成砼浇筑日起15内支付到位,以便乙方支付工人工资及其它费用(乙方必须据实上报工资表并及时支付其所属工人的工资,否则,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4、二次结构完成后付至合同价格的80%,(该节点完成砼浇筑日起15内支付到位)工程初验合格后付至结算价的95%。(该节点完成日起15内支付到位)(乙方必须据实上报工资表并及时支付其所属工人的工资,否则,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剩余5%三个月内结清。至此,甲乙双方终止合同。

  5、乙方按节点所完成的实际工作量,交由甲方的项目质检员及安全员签字,证实质量、安全是否达到要求,并与工资挂钩,未经甲方质检、安全部签字的任务书一律无效,每次质量、安全检查未达到甲方公司制度规定的要求,每次扣除完成总额的0.5%。

  2、包工、主材限量工程中的“量”指甲方将结合图纸、预算、变更等的工程量发包与乙方,超过时,甲方按超用的工程量乘以确定的单价在总结算中予以扣除,且所多用的材料(损耗率超过2%的部分)按100%赔偿。

  七、材料使用

  甲方对乙方实行计划指标控制,项目部对班组实行定量领用登记,经工程量核算属超用浪费的,责任人予以赔偿,节约的可按比例给予奖励。施工中有浪费、返工、损坏、丢失行为的,赔偿材料损失的70-100%。

  八、其他事项

  由于乙方质量意识差,经项目部、分公司等多级管理任我行我素的,给工程造成重大损失的;在安全管理过程中,乙方对重大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由于乙方人力不足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按乙方违约进行处罚。

  九、本合同1式3份,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工程款结算完毕自行终止。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毁约,责任方应支付对方分项工程总价的5%作赔偿毁约金。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地劳务分包合同2

  一、合同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内容:

  电气工程,包括电照、电视、电话、配管、穿线、照明器具安装配电箱安装、避雷接地等施工图纸所含概的内容。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的维护及临时线路架设和维护。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材料供应,协调各种工序施工。

  2、乙方必须按设计、施工规范及施工技术交底要求施工,在施工中发现材料质量问题及时汇报。乙方要提前一周提出材料计划,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并配合其他专业施工。

  3、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杜绝重大伤亡事故,避免轻伤事故发生。如乙方不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发生事故的责任自负。

  4、乙方在施工中领取材料必须经过保管员准许,不准发生浪费和偷工减料现象,如发生浪费和不按设计施工,发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5、乙方领用电动工具等小型工具要保管好,对于正常损坏(如炭刷用完,轴承损坏等)甲方负责维修,对于人为损坏(如摔坏外壳、摔弯轴承,因轴承损坏而烧坏转子、定子等),乙方负责一切维修费。

  6、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超出质量验评标准一律不给计算工资,不合格的一律返工重作,并扣罚返工所用的材料费。

  7、乙方施工完的每道工序必须履行签字手续,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月报工必须经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和质量检查员签字后才能生效。

  8、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不合理的工作安排。甲方提供安全保护用品。

  9、乙方签订协议后向甲方交付安全抵押金500元,要求乙方在施工中遵守安全法规及安全条例,班组作业完工后,未发生安全事故及未违反现场安全规定,此项押金如数退还。

  10、为保证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乙方在现场遵守文明施工条例,乙方向甲方交付抵押金500元,作业完工后乙方未违反文明施工条例,甲方将此项押金如数退还。

  11、乙方在施工中质量优良、节约材料、文明施工,在工程完工后甲方视乙方表现情况给予0.1—0.2元/M2奖励。

  四、承包款结算方法:

  乙方在必须每月3日前报上月工作量,履行签字手续后结算80%工资,工程完工后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并向甲方交工后一次结清。

  五、合同一经签定,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单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工地劳务分包合同3

  发包方: 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

  2.工程地点: 山东省

  3.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主厂房12.6米层的集中控制室及锅炉电子设备间、工程师室、交接班室、更衣室、过道、洗手间等相应附属工程的装饰装修,

  乙方服从甲方因工作需要而做出的具体安排。

  4. 开工、竣工日期:开工、竣工日期据业主提供条件及甲方的施工需求。

  第二条 分包方式

  双方以包工包料方式分包本工程,但门窗、灯具由甲方购买乙方负责安装,除此之外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提供。

  第三条 合同价款

  本工程结算依据:96版的<<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和与其配套的<<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济南地区价目表>>(2001年版)以及94版的<<全统定额山东省单位估价表>>及相应的费用定额, 人工单价21元/工日,按 Ⅲ? 类工程? 丙 级取费,取费后总结算值下浮? 5? %。材料价格依据施工时由甲方材料科签字认可的采购价格按实调整。

  本合同价款中已包含乙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工器具使用费 、管理费 、利润等完成本工程所需费用,但税金不在其中由甲方代扣代缴。同时,下述费用也应被认为包含在乙方承包价款中:

  (1) 与工程有关的风险、责任等;

  (2) 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3) 办理进入工程所在地施工的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暂住证、施工人员上岗证、通行证等证件的费用;

  (4) 因停水、停电、设计变更、质量检验、机械维修、天气影响、图纸、设备和材料迟供、施工协调不及时等其他任何因素可能造成的窝工、停工、待工费用;

  (5) 现场材料、机械的保管发生的费用,施工用水用电的费用以及材料、机械的检测试验费用。

  (6) 与工程有关的零星用工费用;

  (7) 劳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费用;

  (8) 政策性调整;

  (9) 其他不可预见费。

  另外下述费用也已在费率下浮中充分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1)各种不可预见的施工措施费用

  2)各工种交叉作业施工费用

  3)成本保护及修复费

  4)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安全文明施工必须达到甲方和业主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工完场地清

  5)材料二次倒运费用

  6)职工劳动保险费。

  7)场区内(围墙内)设备、材料运输费。

  8)施工竣工期延长人工机械降效费。

  9)现场垃圾清理费。

  10)施工机具拆装费及进出厂费.11)二次打孔打洞及修补费用。

  第四条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1. 下列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 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如果有);

  (2) 中标通知书;

  (3)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遗;

  (4) 乙方的投标文件;

  (5) 标准、规范、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

  (6) 其他有关文件。

  2. 上述各合同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应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及时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组织乙方进行图纸会审。

  (2) 甲方应及时检查隐蔽工程,办理工程量签证,协调联系。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资料等进行监督检查;对于甲方提出的整改建议,乙方应予以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4) 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和付款。

  (5) 为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6)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乙方的工期、质量、安全管理、履约能力、信誉等方面进行动态评价,公布评价结果。甲方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对乙方实施奖惩。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如乙方未能遵守此条款,一经发现,根据情节的轻重,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5万元-50万元的处罚直至终止本合同。如甲方对乙方实施了处罚,乙方无条件接受,并将转包或分包的工程按本合同的要求及时整改达到甲方满意为止。如甲方终止了同乙方签订的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同意对已完成的工程量按80%向甲方结算,另外的20%用于对甲方的补偿。

  (2) 在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或甲方指定的日期及时开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乙方接受甲方依据第五条第一款(6)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的评价。在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出现事故时,按事故的责任大小,甲方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其额度分别为结算额的3%-8%,乙方无条件接受。

  (3) 严格按照施工图及其他技术资料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

  (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5) 执行甲方的指令和变更。

  (6) 乙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驻工地代表易人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7) 乙方应将其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甲方。

  (8) 及时向甲方报送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通知、结算资料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9) 随时注意当地气象部门的预报,做好预防风、雷、雨、震等自然灾害的措施,以保证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的安全。

  (10) 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前,乙方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修复。

  (11) 遵守甲方的《质量 环境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与体系程序》的要求,遵守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卫生、质量、治安等管理规定,接受甲方对违反规定的乙方人员所做出的任何处罚,接受甲方的'安全、质量、治安的监督检查,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及质量缺陷。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令并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的安全和质量责任。

  (12)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的法令和规章,禁止实施有损甲方声誉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3) 乙方应及时向其雇佣的农民工支付工资,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应遵守《承包方员工工资支付协议》(详见附件一)。

  (14) 乙方应配备本项目施工的规程、规范、和验评标准。

  (15) 乙方自购材料质量和价格必须在采购前报甲方相关管理部门备案,经签字认可后方可购买。

  (16)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包括材料采购、租赁设备和材料等业务在内的一切经营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并根据情节的轻重对乙方实施5万元-50万元的罚款,乙方无条件接受。罚款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17) 乙方负责小型设备及车辆、材料的装车、倒运、卸车、保管及设备的防风、防雨、防火以及脚手架、安全设施、自用材料仓库的搭设拆除及其他辅助用工,上述费用包含在承包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18) 乙方自备施工人员需要的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及必需的安全设施,且必须合格有效且符合安规要求,同时施工人员必须配有本工种必须的合格安全防护用品,上述发生的费用包含在承包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第六条 材料管理:

  详见材料管理协议(附件二)。

  第七条 工期管理

  1.乙方应按约定工期完成本工程,并接受甲方根据工程总进度提出的任何工期计划修改。除不可抗力或甲方代表认可的其他原因,工期相应顺延外,其余不予顺延。

  2.乙方在施工中应根据甲方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技术、管理人员和足够的施工人员。如甲方认为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完工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机械、加班加点赶工,因赶工增加的费用乙方自负,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仍不能按时完工时,甲方有权从乙方承包范围内拿出部分工程,委托第三方进行施工或终止合同,另择施工单位施工。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从乙方的已完工程费用中全额支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质量标准及其他要求

  1.本工程适用的规程、规范、标准: 《火电施工质量检查及评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及甲方的《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乙方应严格按照规程、规范、标准进行施工。

  2.工程的质量应达到 优良 标准,确保工程项目达标投产,实现省优部优工程,争创国优工程。

  3.其他质量要求:乙方应努力提高自身施工工艺水平,消除质量通病,严格贯彻彻执行甲方质量保证体系程序文件及相关文件

  第九条 质量管理与验收

  1. 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等设计文件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合同约定规范标准及其他要求。

  2. 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自检合格后交甲方验收;经自检或甲方验收不合格时,乙方应立即返工,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合同工期不予顺延。两次验收不合格,给予乙方一次性罚款 1000元。

  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应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等。工程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如甲方未能按时参加检查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当甲方提出重新检验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要求,费用由乙方承担;检验结果符合合同要求,费用由甲方承担。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质保文件《TM16工程质量管理办法》《TM17 外包队伍质量管理办法》《TM19焊接管理办法》和甲方或其项目工地的《工程质量管理奖惩办法》及其它有关质量规定中的要求组织施工并承担其责任。

  5. 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中的要求,施工中杜绝质量通病的发生,施工工艺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6. 对于原电力部《火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和《火电、送变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要求的质量监督项目,乙方应实施内部施工全过程质量监督活动。工程完工自检合格后编写自检报告,提请甲方及质监站检查验收,并积极配合。

  7. 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及监理的一切与质量有关的质量抽查、监督和中间检验,严格执行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并履行在质监检查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并配合甲方或监理履行工程开工、停工、复工有关程序和手续,实施甲方或监理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要求。

  8.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根据甲方和业主的要求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给甲方,未提供资料的不予结算。

  9. 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如工程施工质量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择施工单位施工,因另择施工单位施工而增加的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

  10. 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项目工地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11. 因乙方的工期、质量问题使甲方被业主罚款时,甲方将按双倍罚款对乙方进行处罚。

  12. 乙方应建立技术、质量管理网络,配备合格的人员常驻现场,满足技术、质量管理要求。

  第十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但不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有关损失。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保修

  1. 在本合同条件中,“保修期”一词指:

  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2. 建筑工程保修期:按建筑法及建筑条例新规定执行。

  本工程保修期为2年。建设工程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应立即赶到现场无偿予以修复,否则甲方有权选择其他施工队伍进行修复工作,修复费用自保修金内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支付

  1.乙方承担的工程完工后3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资料(包括经甲方施工负责人确认的工程量表),甲方审核确认后向乙方支付结算值的 95%,留 5%作为保修金。如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年内无质量问题,甲方将在此后30天内无息支付保修金。

  2. 进度款支付: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工程人员核实工程量及经甲方批准后,合同价款扣除保留金后的金额乘以当月完成工程进度百分比得到的金额的70%支付,支付程序执行甲方规定。

  第十三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结算以具体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第十四条 安全管理:

  详见安全管理协议(附件三)。

  第十五条 环境管理与文明施工

  1.为保护工程建设环境,乙方应当遵守国家环境法律法规,应接受甲方项目工地环境管理职能部门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实现环境管理目标,以保证甲方环境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粉尘、噪音。乙方不能随意丢弃施工垃圾、含油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应将这些废弃物放置到指定地点。乙方不能随便排放污水,应将污水排放到指定地点。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尽量避免已完工程的二次污染。

  4.在生活区,乙方应节约用水、用电,禁止“常流水”、“长明灯”。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 工程竣工后,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时间及时无偿修理,乙方不能修复的应支付甲方的修复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的按合同结算总价款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的总额不超过合同结算总价款的20%。

  3. 乙方单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对已完成的工程量乙方同意向甲方结算已完成的工程量80%,另外的20%用于对甲方的补偿。

  4. 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超出违约金的损失仍由乙方赔偿。

  5. 乙方的违约金或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合同价款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另向甲方支付。

  6. 当乙方有下列行为或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未能提供足够的、熟练的劳动力满足施工要求;

  (2) 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3) 安全管理存在较大隐患并拒绝整改的;

  (4)?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的;

  (5) 乙方破产或处于清算中;

  当上述行为或情况发生甲方解除了同乙方的合同时,对已完成的工程量乙方同意向甲方结算已完成的工程量80%,另外的20%用于对甲方的补偿。

  第十七条 争议与处理:

  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发生后,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的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除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均同意停工外,不得停止施工,否则视为违约:

  (1)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 司法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 其他:

  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8份,甲方7份,乙方1份。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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