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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

时间:2021-02-28 10:12:39 劳务合同

【精品】劳务合同集合8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务合同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品】劳务合同集合8篇

劳务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浙江省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________%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________%;当工期进度过半(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即第________次付施工工费的________%。剩余________%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________________,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________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________%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七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_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合同 篇2

  甲方名称:

  乙方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签。

  二、工作内容 甲方招用乙方担任 工作。根据需要,甲方可调换乙方工作。

  三、工资待遇 乙方工作期间月工资为 元。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给予适当补贴。甲方在每月10日前发放乙方上月的工资。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如无其他需要协商解决的问题,甲方在合同终止日的下月,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四、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严重违纪行为;

  (2)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劳动教养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5)严重违反甲方各种管理规定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10日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否则,甲方可扣除乙方当月工资。

  5、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五、经济补偿和法律责任

  1、因甲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公司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六、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甲方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合同 篇3

  甲方:玉溪师范学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为加强用工管理,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和学院的利益,根据《玉溪师范学院录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的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第一条 劳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为壹年。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 岗位工作。(具体工作任务等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工资待遇:

  1。根据《玉溪师范学院录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的办法》(试行)中不占编制合同制人员工资标准相应条款,乙方在劳务期间的工资为 元/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完成当月工作任务的下月发放。

  2、按相关规定为乙方交纳意外伤害保险及其它单项保险(具体险种)。

  第四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管理教育,检查督促乙方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宣传国家法令、法规和介绍甲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相关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与遵纪守法教育、安全生产及职业道德教育。

  2、按时支付乙方的报酬,按规定代扣意外伤害保险及其它单项保险。

  (三)乙方权利:

  1、乙方对甲方在劳务合同和岗位责任外的其他不合理要求可提出意见,必要时有权拒绝操作。

  (四)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2、乙方应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团结协作、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第五条、解除劳务合同

  1、乙方不服从安排或不胜任岗位工作;

  2、违反规章制度,工作出现过错、事故,给甲方造损失和影响的;

  3、多次迟到、串岗、溜岗,连续旷工二天以上的;

  4、有弄虚作假、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和触犯法律行为的;

  5、甲乙双方因特殊原因提出,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务合同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规定和违反操作规程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责任比例追究乙方必要赔偿,若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同时根据学院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必要的纪律外分,直至解除本劳务合同。

  2、甲方违约或侵害乙方权益,并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提出赔尝要求。

  3、乙方因违纪、拒聘等无法履行劳务合同被解除或提前终止劳务合同的,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给予经济赔偿。

  第七条、有关事宜:

  1、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期满自行终止。若需要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务合同。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于________ 年 月 日在________________ (地点)签订,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学院存档一份。

  甲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劳务合同 篇4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 钢结构工程 钢结构安装劳务委托乙方承包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劳务清包(含人工、辅材、机械、吊装、找补漆等)不含油漆、涂料、电费

  四、包工内容:

  劳务清包钢结构安装必须符合图纸设计和规范要求,工期必须按建设方合同要求及甲方要求及时完成。

  五、工程款结算办法:

  采用 第 2 种结算方式。

  1、钢结构安装 / 元一吨、屋面板安装 / 元一平米。

  2、钢结构安装 元/平方;建筑面积 约 平方米(据实结算)。

  工程款合计:(大写) (小写)¥ 元;签证变更另计。

  六、工期要求:

  本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工人到工地5日内付工程款 10%;钢架完付到50%;屋面、围护部分完付到80%;工程验收合格付到97%;剩余3%为质保金,一年后结清。

  八、施工进度:

  1、乙方认真接受甲方安排的施工计划进度,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所布臵的任务,只能提前,不得延期,否则重罚,直至开除。

  2、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甲方布臵的施工任务,属于甲方供料不及时,甲方承担责任。

  九、施工质量要求:

  1、乙方严格按施工图、技术交底及规范要求施工。

  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和监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3、乙方要记好施工自检记录,每2天将记录清单上交甲方存档。

  4、每步工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不合格的坚决返工,所造成供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甲方(和公司)的检查记录作为奖罚的依据。

  十、安全方面:

  1、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前,接受甲方的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必须遵守国家及甲方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章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每天上班前要有口头教育,每七天上交甲方一份安全记录清单。

  2、安全目标:安全无事故。

  3、在施工中发生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自己自行负责,所有费用和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4、对违章作业者,给与警告处分;不戴安全帽、安全带作业的,停工处理并罚款50元每人/每次,屡教不改者禁止进入工地并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公司安全制度,在施工工地擅自违法、违纪引起民事、刑事案件和纠纷,责任乙方自负。

  6、乙方必须给其工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否则将给与经济处罚(按2元/平方米)

  7、乙方人员在本工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安排、调度等;必须遵循甲方公司的相关的管理制度(包括质量、技术、生活、工作等各方面)、施工规定、等等。

  8、工地现场达到市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标准。

  十一、材料管理:

  乙方视同甲方为一家,珍惜甲方的材料,爱护机械设备;现场材料归类堆放整齐,已完工序要清扫归堆,对三次警告仍不听者,甲方派人清理,乙方按1.5倍的工资支付甲方。

  十二、文明施工管理:

  1、乙方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文明施工,时时维护甲方公司形象;听从甲方施工人员指挥,特别在作业时间及配合上必须服从指挥,发现屡不听从指挥者,甲方有权更换乙方或要求乙方更换班组及个人,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规章制度,应负责所有员工不能偷盗甲方的财物或其他人的财物,不准打架斗殴,若出现此情况,乙方应承担甲方对肇事者(班组)的罚款或按财物实际价值的十倍进行罚款,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对于打架斗殴者(班组),不论谁是谁非最低均罚款500元/次。

  3、乙方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合理性的后勤工作安排,不能私自烧电饭锅、热得快、电水壶、电炉等危险性电器设施,违者按100元/次进行处罚,工地现场不能随意大小便,乱倒饭菜,垃圾到指定地点堆放,确保工地、宿舍卫生整洁。

  十三、其它事宜:

  1、零工130元/个,

  2、签证变更根据现行市场行情定价。

  3、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时,有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2)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东营市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劳务合同 篇5

  悬赏分:100 - 解决时间:20xx-8-15 11:02

  我们各签了一份,但两分时间不吻合

  提问者: ZHUTAO19790622 - 二级

  最佳答案

  最好直接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与劳务公司签定的合同对用人单位是没有约束力的。劳务派遣后,出现薪酬福利待遇方面的问题,只能找劳务公司。 因为派遣人员的劳动关系、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等均由劳务公司负责。用人单位实际上是在花钱从劳务公司购买劳动力,至于“劳动力是否依法享受各种待遇”的问题没有法律义务

  具体说:就是你不是用人单位的人而是劳务公司的人.你的劳动关系养老医疗工伤问题都和用人单位无关.而且哪天用人单位不想要你了,就会把你退回劳务公司,没有补偿,由劳务公司再给你安排工作.劳务就像家政公司的钟点工到别人家提供服务.还有保安公司也是劳务公司的一种.你工资的一部分有可能是劳务公司的管理费用.但是如果是正规的劳务公司,就应该负责你的养老医疗工伤问题.

  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会委托劳务公司与劳动者签定合同,一旦发生问题,劳务公司的资金有限,可以逃避风险。

  因此最好直接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劳务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劳务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土建工程项目(具体见5.2)

  第三条 工程工期

  开工日期: 以甲方开工令为实际进场日期,伐板基础垫层施工开始计算乙方的工期,以所承包工程竣工时间为结束,总施工天数为: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合格

  第五条 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

  合同价格:本分包工程采用固定单价(钢筋工、木工、瓦工)的形式,按 元/㎡建筑面积计价及地下室,完成图纸内双方约定的全部工作量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1)安装;模板的制作与支设,砖胎膜的砌筑;内搭设与拆除、归类堆放;

  (2)甲方提供塔吊、人货电梯、搅拌机械等,操作工及其工资;

  (3)其他所有土建所需小型工具附件;

  (4)在图纸会审以后有分部分项工程,实际变更增减,在结算中增加或扣除增减工程量劳务费用。

  第六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2.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材料等。

  3.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期和质量;

  2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

  3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4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5由于违章操作造成工伤事故,并承担一切经济费用于法律责任。

  第八条 结算及付款方式

  1、 工程量计算:按设计施工图纸,工程变更签证联系单,有关会议纪要及相关签证证明等按实结算;

  2、 工程款支付:甲方按乙方完成的月形象进度工程量(分项工程)支付70%的劳务费用,每栋封顶支付到已完工工程量的85%,局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已完工工程量的95%;余款在两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九条 争议

  1. 如果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协调期间结束后,乙方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甲方仍不支付劳务报酬,乙方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甲方必须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 . 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甲方应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 乙方在施工中不能按甲方合理安排的工程进度完成工程量,或人员不足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场,并不与结帐。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 不可抗力:执行国家通行条款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二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而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补充条款

  乙方雇佣的劳务人员不得多余20%亳州市常住人口,有此现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合同 篇7

  一、关于对合同性质的认定问题

  案例一 :A在北方承包了一个砖厂,需要大量劳动力到他手下劳动。为了吸引劳动力,A采用出门前预付定金的方法,同对方签订劳务合同。其中同B签订了一份劳动用工合同约定:1、B随A到河北某砖厂务工,时间为随A进厂之日起至年底不能生产(指北方上冻)之日止;2、A预付给B定金20xx元,若B不到厂,或未征得A同意而中途退厂,所拿定金双倍返还,并赔偿由此给A造成的损失;3、??。B到厂后因不能适应那里的生存环境,即不服水土、不适应工作环境,不久就要求离厂,因A不同意,B不得不强行退厂。A在后就以B违约并给其造成损失为由诉讼到法院,要求B双倍返还所拿定金,即返还定金4000元。

  案例二:D随工头C到砖厂务工,后C未能给D结清工资,也不给其出具欠款手续。D诉讼到法院,要求C所欠支付工资。C承认D在其手下务工的事实,但辩称工资已结清,并要求D拿出欠款的证据。

  案例三:E在北方承包了一个砖厂,需要大量劳动力到他手下劳动。为了吸引劳动力,E采用出门前给付款(或是给付的定匈、或是预付工资)的方法,同对方签订劳务合同。其中同F口头约定:1、F随E到砖厂务工,时间为随E进厂之日起至年底不能生产之日止;2、E预付给F现金10000元,若F不到厂,或未征得E同意而中途退厂,不仅要返还预付现金,并赔偿由此给E造成的损失。协议达成后,E预付给F现金10000元,F则给E出具了一张借条,上书“今借到E现金人民币10000元”。后因F未能到E的砖厂务工,E就

  以F违约并给其造成损失为由诉讼到法院,要求F返还预付现金,并赔偿由此给E造成的损失。

  对该类型案件的审理,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对合同性质的认定,即该类型的合同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因为合同性质的不同,纠纷的处理方式也就不同。对此有二种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此类合同是因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属劳动合同,应受劳动法调整,为此发生纠纷后应由劳动部门先行处理,即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作为用工方的包工头并不具备法人或个体经济组织资格,这种用工行为并不受劳动法调整,双方所达成的劳动用工协议,只能算是一种民事协议,是一种劳务合同,应受民法调整。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也指出,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完全是二种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视之。笔者认为,要想正确地找到答案,必须首先正确地将这二类合同区别开来。

  1、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我国劳动法所称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的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即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劳动法所调整的这种劳动关系,也可以称之为狭义的社会劳动关系[注1]。所谓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活劳动形式提供劳务活动,而需要方支付其约定的报酬的社会关系。二者的区划在于,劳动关系的一方必定是劳动者,另一方是单位(包括个经济组织),而劳务关系则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公民,或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公民。此外,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的一方并不是需要方的成员,他们不是以需要方单位职工的身份,而是以劳务提供者的身份从事劳动。[注2]

  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一方要成为另一方用人单位的成员。并遵守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调整,而劳务关系由民法调整。

  2、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之间存在以下区别:(1)从合同主体来看。作为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我国可以是依法成立的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个体经济组织[注3],即法人和个体经济组织,而作为劳务合同用人单位的一方,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个体经济组织或自然人。(2)从内容来看。劳动合同规定的是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负责分配工作或工种,按照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协议约定提供各种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而劳务合同的内容规定的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灵活的约定,法律并未作强制性规定。 (3)从适用的法律规范来看。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律规范来调整;而劳务合同由民事法律规范来调整规范。劳务合同在订立和履行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民事主体地位平等的原则;而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必须参加到用人单位的劳动组织中去,担任一定的职务或工种,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领导和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双方存在隶属关系。(4)法律责任后果不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比如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

  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劳务合同一般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不涉及行政和刑事责任。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因用人单位要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三金”,因此在劳动者出现生病、工伤或者年老等情况,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障。而在劳务合同中,在劳务关系承继期间,因雇主不必为劳动者缴纳“三金”,劳动者若在劳动的过程中出现了伤亡,则由雇主和雇员(劳动者)依据民法有关原理,根据双方过错责任的划分,决定责任的承担。雇主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障。(5)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诉讼到人民法院。

  由此笔者认为,上述案例中,从用工主体上来看,A属自然人,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用工主体资格;从合同内容上来看,A与B在地位平等的基础上,就双方在务工期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的协议,也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所应具备的内容。但这种合意又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此又是一种合法有效的民事合同。为此他们之间发生的劳动用工关系,也就不是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只能是一种劳务关系。他们之间所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属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应适用民法来调整。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通过诉讼来解决。A同砖厂主人之间是一种承包经营关系(这里不考虑承包经营砖厂的.资质问题),A承包后就享有经营自主权,B在某甲手下务工,是直接向A提供劳务A给付B劳务报酬,与砖厂主人并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二、劳务合同是否适用合同法进行调整的问题。

  我国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及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保全、违约责任等问题。在我国,合同法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作为反映交易的法律形式,并不是适用于各种经济活动的法律形式,而只是反映平等主体之间的商品和劳务交换的法律形式。这里所说的交易是指平等主体基于平等自愿及等价有偿原则而发生的商品、劳务的交换,由这些交换所发生的交易关系构成了合同法的调整对象。我国合同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规则[注4]《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合同法不仅适用于各类民事合同,那些虽未由民法所确认但仍然由平等的民事主体所订立的民事合同,也应受合同法所调整。[注5]合同法主要是通过任意性规范而不是通过强行性规范来调整交易关系。只要当事人协商的条款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法律即承认其效力。法律尽管规定了有名合同,但并不禁止当事人创设新的合同类型;合同法的绝大多数规范都允许当事人通过协商加以改变。合同法的任意性还表现在,法律确定合同法的规则并不是代替当事人订立合同,只是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实现当事人的个人意志。这就是说,合同法的目标只是在当事人不能通过合同很好地安排其事务的进候,才安排当事人的意思,帮助当事人对其事务作出安排,如果当事人通过合同已经作出了很好的安排,合同法就要尊重当事人的约定。

  综上所述,《合同法》是一部调整和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它的立法主旨在于鼓励人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交易,而非限制交易行为。尽管《合同法》仅仅例举了15类有

劳务合同 篇8

  一、贵公司可以将非专业性质的劳务用工通过劳务分包形式发包给具备资质的劳务公司。

  参照国务院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

  将其承包工程

  完成的活动。 由此可见,承包方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分包(注:该分包特指纯劳务作业,不涉及专业性操作),此行为不属于违法再分包。故贵公司可将工程中的纯劳务作业通过劳务分包形式发包给具备资质的劳务公司。但特别提醒,不能分包给个人,因个人不具备用工资质,最终应由贵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和用工风险。

  1、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以及风险防范。

  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对劳务作业分包的13个种类及其相应的资质标准作了明确规定。贵公司在进行劳务发包时应对每种作业的劳务分包人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标准及作业的具体范围予以审查。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同理,一旦劳务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则劳务分包合同无效。根据《建筑法》第29条第2款规定,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需要说明,无论分包是否合法,这种连带责任是不能免除的,所以公司对分包单位要加强管理监督。

  贵公司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一定要对劳务分包企业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具体可从劳务分包企业的工商登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劳务资质证书等情况入手.

  2、纯劳务分包合法,涉及主体范畴的分包为违法,分包仅限一次,不得二次再分包。

  法律规定劳务分包是指分包纯劳务作业,即通常所说的包清工,但随着建筑工程规模的日益扩大,劳务分包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包清工,而是伴随着材料采购供应、施工、安装的分包。这就可能被认定为实质上工程再分包合同,则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

  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

  3、劳务人员伤亡的风险防控

  实践中,由于劳务分包企业的管理不规范、相关人员安全意识淡

  薄等诸多原因,导致劳务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而此时作为劳务作业的发包人必定深陷纠纷之中。

  所以,建议贵公司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尽量做到:(1)、要求劳务分包企业与实际劳务人员签订书面合同、购买保险并报公司备案;(2)、即使没有分包给有资质的企业,宁愿选择挂靠劳务公司的个人进行施工,也不要直接与个人签订劳务分包协议。

  4、已经确认违法分包,业主可以选择解除总包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二、公司若将劳务分包给个人,请完善相关用人手续,对外形成合法的劳动关系。

  公司如果将劳务分包给个人系违法分包,为了避免由此导致的法律风险,建议公司直接与个人签署用工合同建立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但是为了避免今后个人向公司主张劳动者权益,建议在签署用工合同的同时还要签署一份内部协议载明“用工合同实为无效,双方并

  无劳动关系”。(但内部协议仅限公司保存)

  购买保险,并不是构成劳动关系的法定要件。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需要说明一点,这只能规避来自业主方面的法律风险,也就是只可以借此向业主证明没有将工程违法分包而已,但不能规避施工人员本身的风险,比如工伤,无论签署的是分包合同还是用工合同,只要施工人是个人,均由公司对外承担责任,因为个人不具备用工资质和施工资质。

  三 公司对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种可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劳务派遣不同于劳务分包,劳务分包的主体必须是劳务公司,其人员也是劳务公司的人员,公司与劳务公司之间是分包的关系,但劳务派遣是公司的合法用工方式,不是分包。具体操作方式为:公司选择有派遣资质的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合作,劳务派遣单位给公司的项目派遣员工,公司按人头数给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派遣费用。该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听从公司的安排,和公司本身的员工没有区别,只是人事关系建立在劳务派遣单位而已。通过劳务派遣形式用工,公司与劳动

  者只存在用工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涉及劳动权益的工资、社保、经济补偿等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减少用工成本和风险。但要注意,这些派遣人员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开展工作。如果公司要将个人分包的行为合法化,也可要求实际分包的个人以劳务派遣的形式进场,但须有劳务派遣单位的名

  公司主营业务、主体工程的作业,建议不要采取该种方法。

  综上,合法的劳务分包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除非承包合同明确约定,否则分包须报业主同意(若业主不同意,也可以劳务派遣或公司员工的身份进场,这样就不存在分包情形);(2)分包仅限非主体方面的专业性分包和劳务分包,不得涉及主体施工部分;(3)选择有资质的劳务公司或者挂靠有资质的劳务公司的个人进行分包;(4)加强对分包方,因为承包方与分包方对业主承担的是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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