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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

时间:2020-09-22 12:18:34 劳务合同

精选劳务合同范文汇编五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务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劳务合同范文汇编五篇

劳务合同 篇1

  甲方:(派遣单位)

  乙方:(研修人员)

  甲方与乙方就派遣乙方赴日本研修一事,经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派遣国家、地区、企业名称

  一、派遣国家:日本

  二、派遣地区:

  三、接收企业名称:

  第二条 研修内容 (从事工作工种)

  第三条 派遣时间 合同期为 年,自乙方离开大连之日起。

  第四条 乙方待遇

  一、在日本期间,乙方每月应得研修津贴 万日元,其中 万日元 由日方企业直接付给乙方,余额和加班费则由日方企业存入乙方银行帐户,归国前一次性发放。

  二、乙方赴日本企业的国际间旅费由甲方承担,圆满完成合同后回国旅费由 承担。如因乙方个人原因提前回国,回国路费由乙方负担。

  三、由日方企业按照其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向乙方无偿提供劳动保护用品、住宿、炊事用具和一定的文化生活条件。

  四、由日方企业依其本国政府的规定为乙方办理研修生综合保险(慢性病、牙病治疗费、妊娠治疗费不予承保,乙方自行负担,休息期间无工资),税金、上下班交通费均由日方或甲方负担。 乙方在合同期间因工作致病、残、亡所发生的医疗费、补偿费、回国的国际旅费、丧葬费及抚恤金由日方企业依保险合同的规定及日本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办理,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但甲方负责与有关部门交涉救治伤者并负责将因工死亡者的遗物运回国内,连同赔偿金或抚恤金一并付给乙方家属。

  乙方非因工所致病、残、亡,如在承保范围内,由保险公司依保险科目赔付医疗费、赔偿金;如不在承保范围内,其医疗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但甲方负责与有关部门交涉救治伤者并负责将死亡者的遗物运回国内交付乙方家属,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其家属支付。如因个人原因致病、残,乙方需提前回国,其旅费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在合同期内,若发生自伤、自杀,保险公司(含日方企业)不予赔付时,由此发生的医疗费、提前回国旅费、丧葬费、运费等均由乙方或其家属自行负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如甲方为协助乙方和外国有关方面先行垫付了上述有关费用,甲方有权通过日方从乙方的研修津贴中直接抵扣。)

  第五条 各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对外签订劳务合同,并向乙方如实介绍劳务项目的有关情况。

  2、办理乙方出国前的培训和各项出国手续。

  3、落实日方接收企业,在乙方抵达日本时的接站、住宿和工作安排等。

  4、负责乙方在国外期间的管理工作,随时与日方企业联系,保障乙方的 合法权益。

  5、处理乙方在国外期间伤亡的善后事宜。

  6、负责乙方行为担保交付的房屋产权证或缴纳的行为保证金的管理和返还。如乙方圆满完成研修任务,甲方应在一周内将行为保证金本息全额返还 给乙方。

  二、乙方责任

  1、出国前 (1)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个人简历、政审材料及与所在工作单位签署 的合同。(2)到指定部门进行出国前体检,费用自负。(3)向甲方交付办理出国护照、签证手续费、培训费及其它甲方为乙方 出国先行垫付的费用,此费包含在25%的管理费中。(4)向甲方缴纳行为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或提供履约抵押保证有效的房屋 产权证。 (5)负担出入境的行李超重费。

  2、出国后 (1)遵守外事纪律,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领导和管理,严格遵守外派人员守则,维护国家声誉。(2)遵守日本国的法律、法令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3)服从日方企业对乙方工作的分配和指导,按日方企业的要求认真完成自己承担的工作,遵守日方企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对个别人员因劳动态度恶劣、违法违纪,日方有权做好记录,终止其合同提前送回中国,乙方需 向甲方和日方企业赔偿经济损失。(4)不得因任何原因和为任何目的聚众闹事、参加罢工等政治活动、工人运动及宗教活动。(5)合同期满或需提前回国时,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准时回国,不得前往第三国或在当地滞留不归。回国后7日内将护照交还甲方,甲方返还护照押金,否则超期一天,罚扣押金金额的10%(按市外办和财政局的要求办理)。

  第六条 违约与索赔 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视为乙方违约。根据甲方与日方所签合同规定, 除乙方须负担其往返国际旅费外,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向乙方索赔损失。

  一、故意隐瞒或虚报自己的劳动技能及健康状况,导致不能胜任工作而在 工作期满前回国者。

  二、不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严重侵犯当地的风俗和宗教习惯者;不遵守外事纪律,造成严重后果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盗窃企业或他人财物者;参与、组织、煽动罢工等政治活动或宗教活动者。

  三、不服从日方企业的管理,不遵守日方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听从日方企业的工作安排和指导者;擅自在业余时间打工者,或在合同期内私自出走, 或合同期满不按时回国者。

  四、拒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威胁、恐吓、骚扰甲方管理人员者。

  五、因个人原因造成自身或她人怀孕以及造成其它身心精神损害或不良影响者。

  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损失。

  一、甲方与日方所签合同有损于研修人员合法权益。

  二、甲方向乙方变相超标准收取费用。

  三、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书中第五条第一款所列的相关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因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和我国与派驻国家关系恶化及两国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派驻国家治安及经济情况严重恶化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的,甲乙双方同意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仲裁 如在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产生异议或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有权将未能协商解决的异议或纠纷提交合同履行地大连市的有关司法机关裁决,适应法律为中国法律。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劳务合同 篇2

  甲方:(正文中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工商登记号码: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联系电话:

  网址: 传真:

  乙方:(正文中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工商登记号码: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联系电话:

  网址: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聘用中国员工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有关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及相关事宜,适用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 法规 规章和政策;法律 法规 规章或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国员工或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另行订立《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明确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具体人数 姓名 聘期 聘用费等事宜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 乙方与被聘用的中国员工之间系聘用与被聘用的劳务关系,双方可以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另行订立《聘用约定》,确定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聘用约定》副本需送甲方备案。

  第四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购房贷款(含担保)等民事事宜,应另行订立相关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所生争议,与甲方及本合同无关,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五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出国 培训需约定服务期限 费用 赔偿等事宜,应事前订立相关出国培训协议或者培训协议,确定各自权利义务。所生争议,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内容与法律 法规 规章或政策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 法规 规章或政策变更而不一致的,分别以法律 法规 规章或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7.1 甲方可以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合同有关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用工,并有权对其违法用工 损害被聘中国员工利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要求;

  7.2 应乙方或中国员工的要求,甲方有权对发生争议的乙方和中国员工进行调解;

  7.3 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条款与之不一致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该项规定;

  7.4 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第八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8.1 甲方应教育被聘中国员工遵守中国法律和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8.2 甲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承担约定的福利待遇费用;

  8.3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中国员工的出国(境)手续;

  8.4 对乙方委托甲方管理驾驶关系的中国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中国员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8.6 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9.1 乙方有权对甲方推荐的人选进行选择,或在甲方推荐人选之外自行选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聘人员,须在中国员工第一个工作日前经由甲方办理聘用手续;

  9.2 对聘用的中国员工,视聘用期限规定试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满十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9.3 试用期内,如不符合录用条件,乙方可以解聘,但应支付试用期聘用费。试用期满,所聘中国员工自动转为正式聘用员工,其受聘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9.4 对严重违反中国法律 法规和乙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中国员工公开)的中国员工,对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害的中国员工(重大损害的标准应由乙方在乙方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但若中国员工对乙方制定的损害标准提出疑义而产生劳动争议的,须事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确认重大损失的标准有效后,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9.5 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之不一致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执行该项规定;

  9.6 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十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0.1 乙方应尊重中国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歧视中国员工的种族和性别;

  10.2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和政府的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10.3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对被聘中国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并为其提高劳动技能的学习和培训提供便利条件;

  10.4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遵守法定工时制度,乙方安排中国员工加班的,应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150%;

  休息日 带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300%。

  10.5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保证中国员工法定节假日及婚假 产假等带薪假期。为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于连续15天或累计1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对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月一天计算休假天数。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的,在征得受聘员工同意情况下,视为休息日加班予以经济补偿;

  10.6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医疗期的规定,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的中国员工给予医疗期;

  10.7乙方应执行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不得剥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在孕期 产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权益;

  10.8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工资的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资。对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年终加付一个月的聘用费。当年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工作一个月加付月聘用费的十二分之一;

  10.9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中国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 工作条件 卫生设施 卫生条件和健康检查;

  10.10乙方必须为从事驾驶员工作或者驾驶机动车的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1乙方应当为其派遣境外 国外工作或培训的中国员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险和医疗保险。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病) 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中国员工工作或培训所在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3乙方应当为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意外医疗保险。投保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_____万元和_____万元。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 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4乙方应督促中国员工办理受聘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教育中国员工遵纪守法;

  10.15因本合同第四章争议事宜引起的劳动争议仲裁或法律诉讼,并使甲方成为争议当事人的,乙方应该接受委托,作为甲方代理人之一与甲方共同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10.16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有关税收的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中国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缴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10.17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 解除或终止聘用的条件 程序和补偿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1.1 被聘用的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标准或条件的,但乙方应于试用期满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

  11.2 中国员工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11.3 中国员工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

  11.4 中国员工因不法行为被收容教育的;

  11.5 中国员工因吸毒被强制戒毒的;

  11.6 中国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终止聘用中国员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情形的除外):

  12.1 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过其他工作的;

  12.2 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12.3 中国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乙方未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过工作岗位的;

  12.4 被聘中国女员工在孕期 产期和哺乳期的;

  12.5 中国员工因公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

  第十三条 乙方解除或终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中国员工,须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条所属情况消失期间的工资。

  第十四条 除符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约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国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分别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否则另行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管理费及中国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同时支付该员工聘用时间每满一年,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聘用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医疗期满后被解聘,除按上述标准支付补偿金外,还须支付中国员工不少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患绝症的,还应当按国家规定标准加发医疗补助费。

  第十五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须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但甲乙双方应按下列约定的条件和标准执行:

  15.1 被聘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2 被聘中国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3 被聘中国员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条 中国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6.1 中国员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16.2 中国员工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16.3 中国员工与乙方就出资培训 分配住房等事宜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

  16.4 国家或_______市有特别规定的。

  第五章 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七条 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聘用人数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条构成的聘用费。

  第十八条 聘用费经甲乙双方协商,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并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书》为当月聘用费的结算依据。聘用费可以人民币或者等值于人民币的外币报价结算。

  第十九条 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应根据中国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 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物价上涨指数 聘用员工社会保险基数的调整 社会保险福利制度规定的各种费用调整幅度,以及中国员工工作业绩和岗位变动,相应调整聘用费,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从聘用费中扣除工资部分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具体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于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并结清当月的聘用费。

  第二十二条 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对方支付并结清本合同第三章 第四章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 中国员工在聘用期间发生因公致残 死亡事故时,应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为主 乙方协助,做好善后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已按约定为中国员工支付相关保险费的,则先由保险赔款支付。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经订立,对双方即具有约束力,甲方和乙方均应自觉履行,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结清聘用费或补偿金 医疗补助费等费用而延迟付款,并且无甲方认可的正当理由的,乙方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所称“中国员工”,系指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所聘用的中国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聘用费”,系指乙方每月付给甲方的聘用中国员工的各种费用的总和,其中包括:

  30.1 中国员工的工资;

  30.2 为中国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0.3 医疗与保险等员工的福利费;

  30.4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第三十条 本合同所称“管理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支付给甲方的除中国员工的工资以外的其他各种费用的总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所称“社会保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费用。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所称“员工福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中国员工医疗 保险 活动 慰问等事宜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所称“服务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为中国员工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而产生的经营成本及有关税费。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所称“工资”,系指乙方因实际使用中国员工而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规定必须由乙方承担的支付给中国员工的劳动报酬总称。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满前30天内,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长。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分别以中文和_____文书就,具有同等效力。当两种文本存有不同解释时,应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劳务合同 篇3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__区(县)__________街道(乡镇)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退休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年。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终止。

  第二条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

  第四条乙方认为,根据已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

  第六条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九条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条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购买一张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意外伤害保险卡,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保险期间与本协议期限相同。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三条依据本协议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乙方家属意见(要求乙方之配偶或成年子女填写)

  签字:

  与乙方关系

  身份证号码

劳务合同 篇4

  甲方因运输生产需要,根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经营规章制度的要求,经考核合格,现聘用乙方为客车驾驶员。为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及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结合旅客运输业生产特点,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场地租赁合同)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聘用合同书,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聘用期限

  1、聘用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合同期满,根据甲方的需求和乙方的要求,双方同意可以商议延长聘用期限,但须另行续签聘用合同方为有效。

  3、聘用期间若乙方不服从管理,聚众闹事,参与集体性停工,无尽责履行业务,严重影响公司车辆运行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驾驶员操作规范的行为,直接影响公司车辆的正常运转和安全生产管理,危害国有资产的安全,损害旅客的合法权益,因视同严重违反合同行为,甲方有权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处理,约定按实施细则具体条款规定处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聘用期间,驾驶员的行车安全生产保证金,工资待遇,及请假销假制度。

  1、为保证车辆安全运行,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向甲方缴纳行车安全保证押金20xx元,期满安全行驶及无违约行为者无息退还。

  2、乙方的工资按上班单程计算。一天为单程,每单程元,。食宿自理(汕尾提供住房)。注:(备用司机月薪为元,天计,超出上班时间,归机动司机所得。

  3、乙方在受聘期间,如发生贪污公款,违反管理制度,不按技术规范驾驶车辆、违反、违纪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行为,被甲方按规定处以辞退、解聘、开除、移送司法机关等非正常终止合同的,一律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4、乙方事假,须告知甲方,提前通知,经同意后,待甲方找到替班司机后,方可离岗,但是事假一般不超过三天,事假期间,不享受任何工资及补贴。

  5、乙方无故离岗不当班,又无预先通知甲方的,造成延误班次及误车而影响生产的,每一天赔偿甲方500元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力终止合同。

  6、乙方有特殊原因需辞职而终止本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春节前45天不得提出辞工,否则押金作培训费收。

  7、运输业属特殊行业,为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约定在春节运、清明节。五一、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假日期间不准请事假,不按加班工资另计。凡在节假日旷工的,按违约处理(节日前后3天开始不准请事假),乙方应赔偿甲方违约春运时1000元,其他节日500元驾驶员聘用合同范本5篇驾驶员聘用合同范本5篇。

  三、甲方责任

  1、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广东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并于“联合经营运输车辆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对驾驶员严格审核:聘用的驾驶员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正派,遵守纪律;身体素质好,操作应变能力强和具有稳定的心理状态;必须具备6年或20万公里以上的安全驾驶经历,并有驾驶大型客车驾驶经验。

  2、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生产法规、文件,按时召开安全会议,落实安全措施,提高乙方的安全意识,保证行车安全。

  3、加强对乙方的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如发现有参与黄、赌、毒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解聘,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4、合理安排乙方的作息时间,保证乙方有充足的休息时间,以确保行车安全。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驾驶证、上岗证、从业资格证等复印件,以便登记存档,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调度和指挥。坚持安全行车“三检查”,特别是“回场必检”,尽职保护车辆掌控好车况,为旅客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甲方的信誉。

  2、乙方应提前到站做出车准备工作,以确保准时发车。驾驶员在出车前检查车况,一定要先检查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及油、水、皮带等是否充足和发动机是否正常后,再发动机头5—8分钟后才行,到终点站后延迟2分钟才熄火,保护发动机是驾驶员重要的职责。若发动机油异响时,立即向甲方管理员汇报,不得私自出车,若因没有汇报而造成发动机损坏的,乙方必须按发动机损坏部分维修费用的50%赔偿甲方。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司技术考核所指定的操作规程,不定期以车尾为位,组织安全活动,落实安全。确保安全行车,按时参加甲方的安全会议,无故不参加安全列会学习者按旷工处理。第一次无故不参加者扣50元,第二次扣工资100元,第三次扣工资150元,若一年内四次不参加学习者,予以解聘。

  4、驾驶员在行车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表彰奖励,根据陆汕车队月奖励安全奖200元。中途辞职的不得享受奖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金,4000元以上扣除半年安全奖金,10000元以上扣除全年安全奖金,老驾驶员工每年按500元另计,逐年递增,安全驾驶奖金年终结算,但在春运结束后领取。5、驾驶员操作不当,不带安全带、行车打电话、吸烟等,不按车道操作行驶、冲红灯责任自负。超速行驶被拍照后罚款,第一次由车队委托办理,超速行驶罚款甲、乙双方各负一半,费用从工资扣除。第二次起由驾驶员自行办理,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负50%,若是停车上下客违章罚款由甲方自负。发生交通事故或违章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按交警部门裁定责任,负担事故经济损失部分;负次要责任的按20%,同等责任的按30%,主要责任的按40%,全部责任的50%。经济赔偿损失按保险索赔后余额计算。对于造成特大交通事故追究刑事责任的移交给司法部门处理;导致判刑或吊销证照的,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贴,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如被交警扣驾照3个月以上的应给予辞退。

  6、乙方应坚持以优质服务为宗旨,真诚为旅客服务,确保旅客乘车的安全、舒适,对有坑害、攻击等侵犯旅客权益等行为出现的,每接到旅客投诉,经查实,一次处乙方违约金50元;对给甲方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凡导致甲方被有关部门通报或被市级上媒体曝光的,将扣除乙方20xx元的安全保证金并开除。

  7、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合理的经营管理宝贵意见,以及反馈行车的情况,以提高安全行车的质量,更好地为旅客服务。

  8、肇事司机逃逸,不配合车队做事故处理工作的,甲方有权没收其全部行车安全保证押金,并予以解聘。

  9、乙方在出车时应带齐证件及发车单证等手续,行车过程中,如发生违章,导致该车被罚款的,罚款由当班司乘人员共同负担驾驶员聘用合同范本5篇合同范本。不带安全带罚款由驾驶员自己承担。

  10、乙方在使用、保管、保养车辆及牌证、工具、及车上安全锤、资料和其他物品时,应发扬主人翁精神,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发动机、底盘整洁及附属设备、随车备用工具等齐全、完好有效,保护车容整洁,妥善保管证件,热心爱护,如有遗失或损坏应按价赔偿。

  11、辞工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前30天提出辞职,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辞职。(备注:春节前45天不可提出辞职)

  五、双方按本合同确定的权力与义务执行各自的职责,乙方在驾驶本队车辆工作时间内甲方负责,驾驶车辆工作范围以外发生的一切事项乙方自负。

  六、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决定并签订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共同责任,甲方先提供司机个人意外保险一份。司机在甲方聘用工作一年由甲方支付保险费,离职、辞工后保险不在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乙方: 甲方:

  身份证字号: 身份证字号:

  住址: 住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_________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程、工龄和月工资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_________国国境的签证和在_______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30天×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_________国之日起到离开_________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_________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帐户,并按_________国_________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________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方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_________国_________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________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_______银行_________帐户。

  第四条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________到________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_______返回________,由甲方通过_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期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_________(货币及数量)。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根据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_________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_________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30天)×假期工作天数。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三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_________的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它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两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两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

  紧急事假,超过两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两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两个月内负责支付在_________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一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_________的旅费和替换者来___

  ______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_________国通行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种措施。

  2.在_________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和骨灰运回_________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_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

  1.乙方人员在_________服务期间,应遵守_________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员应尊重_________当地的风俗习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

  1.服务期为_________年,从乙方人员到达_________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期满后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_________年后,月工资增长15%。

  第十三条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_________的人员,不享受从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_________至_________的旅费。

  4.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

  1.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预付款,并在四个月内偿还。

  2.乙方人员抵达_________后,_________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第十五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它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顾问,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_________国_________市签字。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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