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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

时间:2022-02-25 20:55:36 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签订劳动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1

温州市舒迪达服饰帽业有限公司:

  经本人要求,于年 月 日被公司录用,公司依法再三要求我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已阅读了公司提供的合同文本,该合同文本内容真实、合法,但本人因个人原因拒绝签订法定劳动合同。为此,我与公司没有签订合同的后果均由本人引起,与公司无关。今后,本人将不以此向公司主张任何法定的权利。

  声明人签字(盖章):时间:

签订劳动合同2

  甲方:重庆市******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以 身份(职务)参加甲方经营的活动(活动委托方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年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2、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不低于 个小时。

  3、工作地点:根据市场需要由公司统一就近安排 。。

  二、薪资标准及支付

  1、薪资标准:基本工资+日勤考核+产品提成。

  2、薪资发放时间:每月15日至20日,通过中国银行卡发放。

  三、考勤

  1、在合同期内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单方面违约。如乙方有紧急事情需要请假或不能按时参加甲方的工作安排,可请假或找人代班(a:提前2天通过文字形式报市场督导、区域业代抄送部门经理;b:乙方可直接找人代班并负责代班人员的培训工作如不能完成培训,提前报促销活动方案负责人负责培训)

  四、甲方义务

  1、负责业务培训及提供培训资料;

  2、负责提供活动产品及活动所需工具。

  五、乙方义务

  1、按时按质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

  2、严格遵守培训手册并按有关的工作要求进行工作。

  3、遵守商场的规章制度,礼貌待客、不脱岗、不迟到、不早退、不偷盗、不聊天,不得产生罚款

  4、必须绝对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及调配。

  5、 离职后5日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六、违约责任

  1、如发现乙方不按上述要求工作,甲方有权扣除相应工资(擅自离职的,扣发双倍离职时间工资),并要求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如因乙方违反所在商场规定,并导致商场、乙方须全额承担该罚款。

  3、如乙方遗失或挪用等非法处置促销物品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活动结束后,乙方交还甲方所有的物品和工具。否则,甲方有权以工资抵扣。工资不足以抵扣的,由乙方另行赔偿。

  七、 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甲、乙两方均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合同解除权。

  八、 争议解决

  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

  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九、 其他

  1,乙方同意自动放弃社会保睑,并承担在工作时间和上下班时间发生的各种意外事故。

  2,本合同甲方无签约代表和公章或缺一属无效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其他劳动关系存续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文件,两者内容冲突的,以签订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签订劳动合同3

  大学应届毕业生拿到手上的那份就业协议书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毕业生在毕业后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转递学生档案等,不可忽视。那么就业协议书怎么写呢?本文为大家整理了一份就业协议书范文,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用人单位

  培养单位

  签订本就业协议应遵守的条款

  第三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权利了解对方的实际情况,被了解方应当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第四条 《就业协议书》如增加其他约定条款,约定条款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声誉及合法权益。

  第五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对就业协议的成立,有其他约定的,须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例如:用人单位进人需要经人事主管部门核准的,应当在协议书中约定,核准后就业协议成立。

  第六条 本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作为签发报到的依据。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后、用人单位、毕业后所在学院和学校各一份。

  双方协议的主要条款

  第一条 本《就业协议书》适用于参加初次就业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部队以及依照中国法律核准登记的外因公司、分支机构。

  第二条 签订本就业协议应当遵守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电话 单位性质

  档案接收 单位名称 邮政编码

  详细地址

  毕业生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学院 专业 政治面貌

  学位类别 学历 培养方式

  生源地 婚姻状况

  联系方式

  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毕业生工作的地点:

  第二条 毕业生的工作岗位是:

  第三条 毕业生户口迁入地地址:

  用人单位每月支付的劳动报酬是: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初次服务的期限是: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是否签订: 合同。

  本协议是否需要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成立

  双方商定按下列步骤解决争议:

  一、对本协议产生纠纷和争议的,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政府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申请调解。

  三、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额最高不超过20xx元。违约方应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签字盖章后方可解除协议。

  其他约定:

  毕业生意见: 用人单位意见:

  签字: 签字:

  以上就是就业协议书应该怎么写的内容,希望小编整理的能够帮助到您。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时,如何赔偿劳动者

  劳动合同问题一直是司法实践中广泛讨论的问题,也是劳动者关心的焦点。一般来说,劳动关系开始的标志就是签订劳动合同,但当公司不与职工签订合同时,职工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整理了关于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时,如何赔偿劳动者的内容,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 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签合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三、 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四、 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五、 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者要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也要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劳动合同制度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由小编为您整理提供,欢迎咨询参考。

  哪些情况可以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一般有两种方式,即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哪些情况可以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本文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提供一定参考。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特别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以上的法律法规,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由小编为您整理提供,欢迎参考咨询。

  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

  试用期合同与企业正式劳动合同一样,同样具有法律效益,旨在保护和维护应聘者在工作初期,由于不熟悉和不适应,而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各类隐含虚假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性质等欺骗性质信息的维权行为。那么在试用期内,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呢?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请看下面专业律师的解答。

  《劳动合同法》公布很久了,但一些劳动者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知识懂的太少,特别是在试用期,很多人都不知道试用期该不该签订劳动合同。其实,在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以下是鼎凌律师为您全面介绍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的有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己建互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你上班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互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你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筻l8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所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未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首先,可以要求工作超过一个月的部分支付双倍的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己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次,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你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再次,对于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出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求劳动合同。

  希望阅读了以上内容对您了解试用期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免费咨询专业律师。

  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要怎么办

  不管在什么时候,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都将使用人单位处于双倍工资赔偿的风险之中。本文就为大家带来一起具体案例对《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分析。

  应当说这个规定对用人单位的约束作用是很大的,现在可以说在签订劳动合同问题上,企业和员工的地位转换了,用人单位现今都是很积极的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会不会存在员工拒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以此向企业主张双倍工资的情况呢?

  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提出的`申请一般是有事实依据的,但也不排除一些不是事实但却看似有理有据的情况,因为在劳动仲裁和诉讼过程中,员工双倍工资赔付的诉求通常都能得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的支持。所以不管在什么时候,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都将使用人单位处于双倍工资赔偿的风险之中。这也就使得劳动合同法施行以后,有关劳动者以企业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向企业主张双倍工资的劳动仲裁一度成为热点问题。我们下面这个案例就是因员工不同意签署劳动合同却向单位主张双倍赔偿,但最终法院判决单位给予赔偿的比较典型的案例。

  基本案情:

  韩某在宁夏大厦工程部任水暖工,劳动合同期限为20xx年4月3日至20xx年4月2日。在劳动合同到期后,韩某仍在宁夏大厦工作,但韩某一直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xx年12月22日,韩某提出辞职,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后韩某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宁夏大厦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300元,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20xx年9月份的工资。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宁夏大厦向韩某支付20xx年9月的工资1104.51元,以及20xx年5月3日至20xx年12月22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宁夏大厦不服该裁决书,认为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主要原因系韩某拒绝,故不同意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被告韩某辩称:双方所签劳动合同到期后,宁夏大厦从未找他续签过劳动合同。宁夏大厦申请证人刘某、宋某出庭作证,证明在20xx年6、7月间曾经接到过宁夏大厦人事部的电话,通知韩某所在的工程部去签合同,并将此通知转达给了韩某。法院认为,本案焦点系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应由谁负责。宁夏大厦与韩某的劳动合同到期后,韩某仍在宁夏大厦工作,双方应当续签书面劳动合同。证人虽证实宁夏大厦曾通知韩某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实,但对于韩某不予续签的情况,宁夏大厦仍应负有提示韩某续签的义务。可直到20xx年12月22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时,宁夏大厦未采取任何措施履行此义务。所以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责任应由宁夏大厦承担,其应依法支付韩某二倍工资差额。

  案情分析:

  该案件中宁夏大厦已经证实了曾通知韩某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实,但法院仍然认为其没有履行法定义务,那么企业在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方面该如何做才能尽到应尽的义务呢?如果未签书面合同的责任确在劳动者一方,则用人单位企业不需支付双倍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应当对此承担举证责任。在诉讼中无法证明的事就是没有发生过的事。本案当中,宁夏大厦正是因为没有能够有效证明自身履行了法定义务而最终被判承担赔偿责任的。

  法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因此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尽到以下义务: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当面向劳动者送达通知被拒绝后,可以采取快递、挂号信等可以保留凭证的方式,以备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明之用。该通知应当明确表达要求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并写明要求签订合同的截止日期,并可附劳动合同文本或主要条款。

  其次,通知送达后劳动者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应当立即完成签订合同,如果劳动者表面上同意签订但以合同个别条款有异议等理由拖延时,用人单位应当也与劳动者签订一份书面证明,写明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已经送达,因劳动者原因暂未签订劳动合同等事宜,并让劳动者签字确认。

  再次,如果劳动者无任何理由拒不签署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终止合同,办理离职手续。以上的通知也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以快递等可保留凭证的方式进行。也就是说,用工一个月后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选择是,或者立即签订完成,或者继续双倍付薪,或者终止合同。只能选择其一。

  所以,劳动合同应当在一个月之内签订,这样企业一方的风险就会减小。那么什么时候是签订劳动合同的最佳时间呢?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工前,单位有足够的时间和筹码与员工协商,协商不成的,取消用工即可,劳动关系尚未建立,单位无需承担任何的责任。如果办理入职手续的第一件事就是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才开始办理其他手续,则单位一方因不签订劳动合同被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就降为零。如果用工开始以后才签劳动合同,此时劳动关系已经建立,万一双方对合同条款存在争执,不能达成一致,或员工故意拖延不签,那企业就会比较被动。单位为了不至于拖过一个月的时间限制可能不得不接受较为不利的合同约定,当然单位也可以通知终止合同。

  对于企业来讲,首先应当尽快的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办理离职手续,及时通知才能及时止损,其他的细节事宜等合同终止后再讨论也不迟,但不管怎么样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状态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控制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其次,百密总有一疏,如果企业因某些人工作差错在用工过程中发现有漏签劳动合同的情况的,应当立即补签,在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可将签订的日期补写为员工入职之日,以绝后患。如果一个企业有规范的管理机制,良好的工作环境,对员工也会有吸引力,当发生一些漏洞或工作失误时,员工也会理解,不会无理取闹吹毛求疵的。

  再次,企业在用工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员工的劳动合同,因为每份合同的价值最高相当于11个月薪资。企业应当将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单位保存两份,分别由不同的人员管理,派专人定期检查劳动合同看是否每位员工都有签订,并查看是否有员工合同即将到期,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应届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什么

  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不熟悉劳动合同的签订,那么应届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呢?详细的解答请跟随小编一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大学应届毕业生提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从何时起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种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在现实生活中争议和纠纷的发生。比如,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提前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也只能从其正式上班之日起计算。

  二、试用期是否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现实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往往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经常会等到劳动者“转正”以后,再签订劳动合同。首先,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其次,即使在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期限仍然是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内的。

  三、试用期期间单位是否应该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

  四、单位提供什么样的培训才能与职工签订服务期条款

  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

  1、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这笔专项培训费用的数额应当是比较大的,这个数额到底多高,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一个具体的数额,将来可由各地方予以细化。

  2、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活,这个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

签订劳动合同4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如未签订劳动合同,首先可主张双倍工资。如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我方还可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按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签订劳动合同5

  聘用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聘用单位(甲方)_________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_________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月。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月。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内履行以下义务:

  1.工作岗位:_________。

  2.职责范围和要求:_________。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遵守安全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现金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3.甲方支付乙方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四、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情节较为严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须撤岗,又无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五、有关乙方聘用期间的因病、非因工负伤、因工负伤等保险福利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有关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争议由甲方人事部门和工会组织共同负责调解;调解不成, 任何一方可提请_____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七、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他甲、乙双方商定的事项:_________。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方签(章)后生效,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自然终止劳动关系。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劳动服务公司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劳动合同6

  一、不要留空白

  我们经常遇到一种情况,就是公司给我们签订合同的时候,有很多空白的地方,然后让我们把自己的名字签订上去。公司给出的解释是,你先签字就好了,空白处公司后面会补上去,我们很多时候听了公司这句话后,没有过多的思考就把字给签了。殊不知这给公司留下了很多的套路空间,这是签订劳动合同的一个大忌。我们签字之前,一定要要求公司把空白的地方补充完整,看看内容是否和我们面试入职的时候所承诺的一致,不然后期就等着公司坑你吧。

  二、一定要清晰的约定劳动报酬

  这个也非常重要,很多公司要么把工资待遇那里留空、要么把当时最低的工资标准写上去、要么标明是按公司薪酬方案执行等等。这些都是不正确的约定。但公司会给出以下说法来佐证他的观点。

  1、我们缴纳社保按什么标准缴纳,就在劳动合员里体现多少,这个是给社保局看的,我们实际发的会按面试约定的发放。

  2、由于我们工资结构构成是由多方面组成的,没有办法写成一个具体的数字。

  3、我们的劳动合同都是统一的按这个模版来签订的,大家都一样,公司就是这样规定的。

  以上这些都是公司常见的说辞,不过我们不能按照公司的这种操作来签字。因为后期一旦涉及到劳动纠纷,该赔偿的时候,本来可以按照你正常收入作为基数核算的,公司就会按照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来核算,这时你的损失就不是一点了。

  还有就是公司一旦有想辞退你的手法,他可以任意地找你麻烦,包括降低你劳动报酬的方法,因为劳动合同里面没有明确约定,你只能哑巴吃黄连了。

  所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求公司清晰的约定好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数额、绩效工资数额、计算方式、发放时间、支付方式等,都要在合同里约定清楚。不要轻信公司的诺言,毕竟口说无凭。

  三、精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

  很多人应该遇到过这种情况,公司为了辞退你,他不会说他要开除你,而是把你调动到离你家远的地方,或者你不喜欢去的城市。如果你不同意调动,那么再按你不服从公司安排,不遵守公司制度等为由把你辞退,这样公司就省了一大笔对你的经济补偿。而你觉得公司这样做违法,去仲裁公司的时候,你又会败诉。究其原因,问题就出现在你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没有把地点约定好。

  很多公司还会有劳动合同中,把你的工作岗位只载明“操作工”,这是一个范畴很广的概念。公司如果后期把你调到另外一个更加繁琐的“操作工”职位,虽然岗位名称一样,但劳动强度、劳动环境和工价都有可能大不如以前,这时你就没有谈判的可能,因为劳动合同里面已经被模糊的约定了,等同于你刚入职就同意了公司后期的这些行为。

  还有些公司为了获得员工更多的上班时间,恶意加班,损害员工身体健康。如果劳动合同里面没有清楚的约定具体的上班时间,那么后面你很有可能不得不服从公司的安排,即使不同意,离职也得不到补偿。

  所以,如果你在北京上班,劳动合同里面最好约定清楚北京哪个区,如果你的岗位是人力资源部经理,那么你的工作内容就约定好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如果你的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最好约定好上班时间,休息时间,下班时间等。

  四、拒绝违反劳动法,侵害劳动者合法权利的内容

  如果劳动合同中要求劳动者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中,包括要求劳动者加班加点,有的甚至连吃饭、上厕所都有严格时间规定,一切行动听从用人单位安排,这种剥夺劳动者人身自由的合同不能签。

  有一些更过分的,比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五、看清公司主体再签字

  有些公司招聘你的时候,用的是A公司的名义。而到了签订劳动合员的时候,让员工和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B公司很有可能就是一个空客公司,或者是一个僵尸公司,这样员工出现纠纷,A公司就可以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那么也一定要分辨清楚,不要随意的去和不相干的公司签劳动合同,不然到时候有理也没处讲。

  总之,我们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要仔细看完里面的每一项,如果出现有疑问的地方,要让公司及时的改正和补充,如果公司不同意,强烈要求按不规范的签订方式来执行,那么你直接离开就好了,因为你已经知道公司以后可能会做什么了,你继续待下去,也就等同于会被被无情的宰杀,还不如提前走人的好。

签订劳动合同7

企业不签劳动合同将承担以下法律风险:

  未签合同根《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签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未签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

  《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未签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

  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必须签,应该签。签了有利于企业规避法律风险,有利于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签订劳动合同8

  温州市舒迪达服饰帽业有限公司:

  经本人要求,于年 月 日被公司录用,公司依法再三要求我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已阅读了公司提供的合同文本,该合同文本内容真实、合法,但本人因个人原因拒绝签订法定劳动合同。为此,我与公司没有签订合同的后果均由本人引起,与公司无关。今后,本人将不以此向公司主张任何法定的权利。

  声明人签字(盖章):时间:

签订劳动合同9

  不签订劳动合同

  不签订劳动合同,要向职工支付双倍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的这条规定已为广大企业所熟知。然而,一些小企业仍然对此置若罔闻。劳动仲裁部门的数据表明,今年年初以来,全市劳动仲裁机构受理的因不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向职工支付双倍工资赔偿的劳动争议案件已有近700起,且多数发生在个体加工企业、小型餐饮企业,以及外地驻甬商业服务类企业。

  不订合同后果很严重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

  显然,不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后果是严重的,部分企业已为此付出了不小的违法成本。张小姐在一家外地驻甬办事处当营销员,虽然她每月1500元的薪酬都能按期足额拿到,但单位一直未与她签订劳动合同。直至今年5月底,张小姐提出辞职,并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根据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她4个月的双倍工资,单位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合同范本《不签订劳动合同》。最后,按照劳动仲裁部门的裁决,支付了张小姐总额为6000元的4个月的双倍工资。

  小规模的加工企业,虽然用工不多,但要是不与职工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损失同样惨重。本市一家小型电子企业,只有十几名工人,但长期处于无合同用工状态。虽然这么多年来尚未发生过纠纷,但当今年上半年企业转产时,劳资双方就发生了争执。当该厂工人了解到没签劳动合同可以拿到双倍工资时,就集体申请仲裁。尽管此案最后以调解告终,但企业还是按规定支付了这十几名职工近8万元的工资。

  劳动合同要依法订立

  当用人单位正在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大幅度地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的今天,一些小企业为何仍然频频“触雷”?劳动仲裁部门分析认为,这些企业以往用工就不够规范,加之为了规避社保,就往往以员工流动性大为由,不想签订劳动合同。即使是劳动合同法已经实施的今天,也不把签订劳动合同当回事。加之有的企业主不太了解劳动合同法还有这一条规定,等到职工与其对簿公堂时,才恍然醒悟。

  劳动仲裁部门提醒企业,劳动合同法不仅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障企业的利益。用人单位一定要及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有的职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就不能招用。

签订劳动合同10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

  签 约 须 知

  一、甲乙双方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本劳动合同。

  二、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甲乙双方需要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在本合同书第九项中写明。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表述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不得为乙方代保管合同。

  劳 动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居住地址:邮编:

  户口所在地: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选择下列其中一项)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工作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

  工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特点,对需要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岗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休假。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每月以货币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

  执行。

  2.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月工资为 元。

  3.甲方因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待工期间甲方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工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5.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五、社会保险及福利

  1.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可根据其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制定并落实职业病防范措施。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等,甲方应向乙方如实告知,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3.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乙方在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进行劳动生产的,甲方可根据生产(工作)特点,适当调整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确保乙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并按政府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夏季清凉饮料费。

  七、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2.乙方服从甲方工作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八、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甲乙双方就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另有约定的,可在本合同书第九项中约定。

  2.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甲方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

  3.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及时办理工作交接等有关手续。

  4.甲方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等有关手续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约定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劳动合同11

  一、劳动合同中试用期该怎么约定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对方而约定的考察期间,它是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为了维护劳动者的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条例》规定不同的合同期限可以约定不同的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5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试用期间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一用人单位对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违反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本单位同岗位劳动者的工资标准支付不适当试用期间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及试用期的约定

  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即只签订试用期协议的,劳动者要求约定合同期限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当事人双方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按有关试用期规定中试用期期限所对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来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是什么

  1、遵循合法原则,就是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它包括: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作为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经营户等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劳动合同程式条款都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得分割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和程序必须合法。

  2、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平等是指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服从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以平等的身份订立劳动合同。自愿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出于当事人自己的意志,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也不允许第三者干涉劳动合同的订立。协商一致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各项条款,只有在双方充分表达自己意志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劳动合同才能成立。凡是违反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签订的劳动合同,不仅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还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签订劳动合同12

  注意维权证据收集

  专家建议劳动者注意收集自己用工事实的证据,防止发生纠纷时,无据可循。专家指出:任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或者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凭证,都可作为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连续10年不签无固定期,双倍赔偿

  从20xx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规定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以外,还对企业终止劳动合同的约束。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而《劳动合同法》则删除了“双方当事人可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这句话,也就是说企业裁员故意抬高门槛、找茬,如“末位淘汰,终止劳动合同”等等,今后企业随意终止劳动合同的做法将受到全面遏制。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必须按照新《劳动合同法》执行。

  此外,新法还加强了对老职工权益的保护,明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双方同意延续合同的, 只要劳动者提出,便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规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支付赔偿金。即便是劳动者真的不愿意续签,单位终止合同的同时,也还要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劳动仲裁期间,你可以去新单位工作!

  遇到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请注意上述相关事项,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签订劳动合同13

  用人单位(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工(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工(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 用 说 明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十、本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签订劳动合同14

  学生在校学生到企业,基本上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学校安排的教学实习:

  就是学校强制要求学生到企业实习,如果通过实习,就可以得到学分。比如法学院学生大二大三的时候安排的暑期实习,就属于这一类。这种实习不形成劳动关系,所以双方不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不用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对于风险较高的实习岗位,企业最好给购买适当的商业保险。

  2、课余的勤工俭学:

  比如假期工、小时工、商场促销等,学生从事勤工俭学的目的基本上是为了赚些零花钱或者贴补家用,和企业也没有严格的管理关系,所以这种情况下属于劳务关系,无需签订书面合同,无需缴纳社会保险,当然,商保适当的买一些还是比较稳妥。

  3、毕业生实习:

  这一点之前并没有引起业界注意,大家普遍认为不构成劳动关系。但是20xx年第6期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里刊登的《郭懿诉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里的论述表现了不同的声音:“即将毕业的大专院校在校学生以就业为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按合同约定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在明知求职者系在校学生的情况下,仍与之订立劳动合同并向其发放劳动报酬的,该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应当认定双方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关系”。

  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毕业生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还是存在争议的,关键看当地裁判机构的实践做法。在招用时,还是尽量完善手续,比如签“三方”+实习协议,然后购买适当的商保。

签订劳动合同15

  我们都知道在生活中我们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都是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同时也可以为作为日后的证据,那么在我国不签劳动合同赔偿是怎样的呢?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

  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

  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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