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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时间:2021-03-03 09:21:14 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9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劳动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9篇

劳动合同 篇1

  有很多员工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没有加盖公章,而是以双方签字作为有效依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和公司之间发生劳动纠纷,该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用?

  关于劳动合同没有盖章是否就没有法律效用问题,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 完整的合同形式应该是在签订合同的具体内容条款以后,双方要盖章签字。

  一般用人单位一方要在合同上加盖公章:公司行政章、合同章、人力资源章等等;另外如果法人代表不直接签字的情况下,要有负责签订劳动合同的具体承办人员签字。

  劳动者作为劳动合同的另一方,自己对于合同的期限、约定的岗位、以及薪金等内容没有异议以后,自己要亲自签署自己的姓名,以示承诺。没有特殊情况,不能由别人代签。

  而且,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合同文本要至少一式两份,公司与劳动者各持一份。合同也是契约,就象买卖房屋、汽车合同一样,当事人手中是不可能不留存一份的。目的是作为凭证,双方随时有据可查,便于督促履行。公司没有给劳动者留存一份合同,是不合乎规范的。

  第二, 劳动合同盖章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的成立,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协议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最一般地表现合同之成立,就是双方在劳动合同上签字。但是劳动合同的成立并不代表着合同生效,比如,应届毕业生的三方协议,只能说明合同成立,只有学生毕业以后,到达工作岗位,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才发生效力。

  劳动合同的生效,是指具备有效要件的劳动合同按其意思表示的内容产生了法律效力,此时这份劳动合同的内容才在法律上产生效力,劳动关系也自合同生效时建立。

  劳动合同应该符合下面三个条件:

  一、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是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行为能力是签订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须有法律上认可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通常,年满16周岁、精神正常的人是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能力的。

  二、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意思表示真实。任何一方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与另一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当然由于法律上“谁主张,谁举证”的仲裁诉讼的证据制度,如果劳动合同一方要提出自己是因欺诈、胁迫而签订合同,那他就必须举出充分的证据来。

  三、订立的合同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作出了不少强制性规定。所谓强制性规定就是当事人不能约定,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办的权利义务。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里的“应当”表示劳动者必须这样做。即使在合同中约定提前3个月或者提前3天,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该条款将视为无效。

  对于劳动合同的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这样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劳动合同的无效还有2个点需要注意的:

  1、如果无效仅限于某些条款,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并不是合同完全无效,大部分的劳动合同无效都是部分无效,毕竟欺诈、胁迫这类事是很少见的。

  2、劳动合同的无效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法律为了保障合同双方的利益,将确认无效的权利限制在了仲裁和诉讼,个人不能轻易认定合同无效。

  劳动者只是自己手上没有合同文本,这并不是合同无效的理由。而且由于他已经在合同上签字,所以只要单位那份有劳动者的签字,即使没有盖章,单位随时可以补盖公章,或者认可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了,因为现在依然承认事实劳动关系,所以,只是单位没有盖章,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如果劳动者自己说没有拿到合同,只要单位能够出具合同文本佐证,仍然可以说明合同有效成立。

劳动合同 篇2

  从深圳出发到东莞,高速公路的两旁,是类似的风景,厂房,楼盘,零星的农民房,印象最深刻的,是那些挂满了衣物的宿舍楼,还有就是巨大的楼盘广告。豪华的高楼大厦,已经从深圳关内,延伸到关外更远的地方。

  车子到了莞城,已经几年没有来过的同事感叹,真的不认识了,原本印象当中的一个广东的典型的布满了工厂的城镇,现在已经成为一个颇有规模的城市。不过路边那些楼房门口的工厂招牌,还有马路上的那些货柜车,提醒我们,这里依然是一个工厂集中的地方。

  我们采访的是一家规模中等的台资厂,厂房很大,但是有点点凌乱,车间里面,坐满了年轻的女工,仔细打量,发现这些女孩子和我第一次来东莞采访,大约是七八年前比较的话,穿着打扮上面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大部分显得很时尚,也很精灵,少了那个时候大部分所有的那种木纳。流水线上的运作安静而快速,看着女工们熟练地完成自己手头上的工序,然后飞快地转给下一个。

  每个女工面前的缝纫机都写着她们的名字,这是因为,他们的产品是为美国的一些品牌进行加工,而这些企业,几乎每个月都会派人来工厂进行抽查,看看老板有没有克扣工资,有没有用花名册以外的工人来加班加点。正是因为这样,老板说,对于劳动合同法的推行,对于自己的影响不算是太大,即使是人力成本的增加也是有限,但是,老板很认真地说,但是,对于他们这些商家来说,心理上造成的影响很大,对于未来的投资前景,确实会有担忧?

  担忧什麽呢?我倒是不理解了,既然成本增加其实不多。“担心工厂的稳定性。”老板显得很忧虑,“这些日子东莞这里发生了好多事情,一些工人不愿意好好干活,就吵着要和公司解约,要先把自己的退休金拿了再说。没有工人,怎末开工,怎麽准时交货呢?现在,做老板的最怕的,就是工人闹事。“

  我当然明白,站在不同的立场,看待同样一个事物,理解的角度,和考虑问题的角度就会不同,这也就是我们准备做关于劳动合同法专题的一个出发点。我们听到了劳方的声音,看到了一些关于资方如何不合理对待劳方的事例,但是凡事都会有另外一面,原来作为资方,也有自己面对的困难和担心,还有不满。

  “我知道,政府也希望能够促使企业进行转型,希望有更多的高科技企业,但是,中国目前毕竟还是需要我们这些人力密集型的加工企业,因为中国需要我们这些企业提供就业机会。”

  这样的观点,已经是不止一次有企业提出来,这样讲,有可能是站在他们自己的立场上,为自己的利益而游说,但是另一方面,也可能指出了中国目前所处的状态,那就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依然是支持中国对外贸易的一个重要支柱。当然,这样一个问题,需要经济学家们用数字和事实来作出一个讨论。

  回到香港,和几个做投资的朋友讨论关于劳动合同法的问题,大家的意见很分歧,赞同的,认为从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出发,应该让劳动者都能够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成果,政府需要从法律的层面对他们进行保护,但是反对的则认为,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还没有到不依赖劳动密集的阶段,一刀切,很可能会造成更多低技术工人的失业,因为这些措施,可能会导致投资的减少,他们举了一个例子,沃尔玛在中国的采购,在今年已经减少了百分之四十,在这样的情况下,大量的做来料加工的企业,会没有活路的。

  我明白,这是一个不是一下子可以讨论出一个结论的问题,对我来说,我更加关心的,是劳工他们自己需要什麽。接触了一些工人,问他们,对于劳动合同法是否了解,他们一开始都点头说,知道一些,但是问得仔细一些,他们都说不上,这部法律到底和他们自己有怎样的关系。一些工人说,当然明白,了解多一些法律对自己有好处,可以保护自己,但是自己每天忙着上班,加班,根本没有时间去学习这部法律。

  而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已经在东莞打工十五年的女工这样对我说:”只要工厂的生意好,老板对我们好,法律怎样,对我来说,一点也不重要。“

劳动合同 篇3

  劳动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书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 紧急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

  甲乙双方于20xx年x月x日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20xx年x月x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xx0000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x0000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x0000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20xx年x月x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6、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注: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

劳动合同 篇5

  甲方(资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劳方):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生产经营的需要,录用乙方为公司试用职员工。根据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地方法规、条例,甲、乙双方为保护各自的合法利益,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签定如下试用期劳务合同书:

  一、合同期限及工作岗位:

  1.本试用期合同期限为,自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

  2.乙方于本合同签署时于甲方任

  二、工作时间:

  1.每周五天每日八小时工作制。于八小时外,根据《劳动法》在法规准许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加班;

  2.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指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结合甲方的实际状况合理安排乙方休假或休息,并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乙方应得的节假日薪金;

  3.甲方按照国家劳动政策法规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4.若乙方采用计件工作制,则根据工作需要双方采用协调一致的合理工作时间。

  三、乙方职责及义务:

  1.履行甲方《岗位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或条例所涉及的管理职责及义务;

  2.接受甲方的定期及不定期的考核、评估及职位调整等;

  四、薪资:

  1.乙方按照甲方公司的薪资结构及薪资管理方法、条例领取薪资;公司薪资制分:计件薪资制和月薪薪资制两类,其中月薪薪资结构由底薪、绩效奖金、职务津贴或提成组成。

  2.每月15号前支付乙方前一个月之全部薪资,若甲方未能按规定日期支付薪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国家有关法规支付滞纳金;

  3.若管理需要对乙方实行计件薪资制时,则实施计件薪资管理规定;

  4.乙方采用月薪薪资(底薪含周六加班费) 计件薪资数额如下:(计件和月薪薪资均为含税)

  5.乙方采用计件薪资制时乙方薪资结构见附表。

  6.试用期内,甲方严格按《试用期员工考核管理规定》对乙方实施周/月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薪资挂钩,若通过考核证实乙方的工作能力、个人表现、工作绩效等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辞退或延期转正之决定;

  7.甲方负责对上述薪资结构及薪资数额的解释。

  五、工作安全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工具设备及其劳动保护用品;

  2.乙方必须按甲方提出的科学方法进行作业;

  六、工作纪律

  1、于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类管理规定和制度,如:《员工手册》、《保密协议书》等;

  2、若违反甲方的规定或制度,甲方有权口头或书面警告直至依法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七、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非因对方过错或违约而提出解除本合同,均须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第一周提出解除合同的,一律不予计算薪资;一周后提出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且在工资结算时,不给予试用时段之绩效奖金,另需承担甲方所给予的培训费用(额度为职务津贴的50%)。

  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且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失时,除承担经济责任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其它

  1、甲、乙任何一方赋有不可抗拒之原因,可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一致时可递交劳务纠纷仲裁委员会(仲裁机构)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期满自行终止;

  4、本合同涂改、冒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1、甲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录用乙方为兼职员工,并依人事管理规章及甲方所订之规则办理。

  2、甲、乙双方经共同协议并取得同意时,乙方须遵守上列第一项之规定。

  3、雇用期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契约期满时,双方希望继续维持契约关系时,则须另行订立新契约。

  5、勤务时间:上午时分至下午时分止

  6、休息时间:自时分至时分止

  7、薪资:时薪、日薪

  8、奖金:采不定额(视工作绩效表现)发放。

  9、异动:若因业务上执行之必要时,可予以调整。

  10、年度有薪休假:服务年资满一年以上者为____日,每服务满一年时,则增加一日,但以增加至二十日为限。

  甲方:xxx(签章)

  乙方:xxx(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有效联系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订立本劳动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劳动合同期限采取如下第种形式: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其中试用期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作任务为:。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工作任务完成及收尾工作的需要安排合同终止的具体时间。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在岗位(工种)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内容,同时完成公司或上级交待的其它任务。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按照制度进行绩效考核,认可考核结果将作为调整乙方岗位、薪酬及判定乙方是否胜任工作的依据。

  2、甲乙双方确认工作地点为。

  甲方在上述工作地点的其它地点(本市县)、分支机构有需要时,乙方同意服从甲方安排到其它地点(本市县)或分支机构工作。

  如甲方的经营机构搬迁,乙方同意相应变更工作地点。

  乙方同意,根据岗位及甲方的经营需要接受到外地出差的安排。

  3、乙方同意,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将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1)连续两个月无法完成月任务业绩指标的;

  (2)因公司项目撤销或完成、机构调整、部门撤销、岗位合并、设备更新等发生变化,导致不能安排原岗位工作的;

  (3)员工不论何种原因连续个月以上未到岗上班,公司已安排其它员工替换员工原岗位,员工重新到岗上班的;

  (4)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公司工作,公司认为不利于工作需要调岗的;

  (5)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发生变化,导致岗位必须进行调整的。

  (6)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身体状况以及甲方生产经营的需要等情况,需要调岗的。

  (7)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的;

  (8)单位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应调整岗位的情况的;

  乙方同意,薪酬标准参照调整后的岗位薪酬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三、劳动报酬

  1、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工资标准按下列标准执行:。

  试用期工资标准:上述工资标准的80%,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2、甲方于每月日发放工资。乙方同意,如遇客观情况变化、生产经营困难等,甲方可告知乙方适当推迟工资发放时间,但延迟发放不得超过一个月。

  3、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岗位、工作职务、工作地点、工作业绩、工作表现等因素,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但数额不得低于实际工作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乙方同意计算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本条第1款约定的月工资标准计算。甲方在该月工资标准之外另外发放的津贴、补贴、奖金等项目不计算在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之内。

  5、乙方若对某月工资、奖金或福利待遇有异议,应在发放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对该月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没有异议。

  四、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1、乙方所在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如所在岗位有申报特殊工时制,则以申报的工时制度为准。

  2、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之外,乙方因完成工作任务的需要,确需加班的,应当填写加班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视为加班,享受加班待遇。加班时间以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加强职业危害防护。

  六、劳动纪律

  1、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2、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属于严重违纪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影响经营、工作秩序的,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

  (2)未经甲方同意在其他单位从事兼职工作;

  (3)自营、从事经营或投资与甲方竞争企业、竞争性业务或与甲方相关联的业务的;

  (4)与跟甲方有竞争关系或商业往来关系的个人或组织存在业务关联关系,有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

  (5)挪用或侵占公司财物,或私自接受客户、供应商及利害关系方任何好处及报酬的,无论何种金额及手段;

  (6)工作中不服从管理,不按领导的正当指令行事的,经再次要求仍不服从的;

  (7)不服从工作分配擅自离开岗位的;

  (8)违反甲方的保密条款,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9)一年内累计旷工5日以上(含5日)或连续旷工3日(含3日)以上的,或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次以上的;

  (10)在公司内有任何暴力、胁迫、伤害、赌博或盗窃等不法行为及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的;

  (11)乙方利用甲方客户、业务渠道,表达谋取私利的交易意向、发生谋取私利的交易行为或结果等;

  (12)乙方行为给甲方信誉造成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由于乙方行为被媒体所报道者;

  (13)提供虚假的票据进行报销,或报销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相符合的,无论金额多少;

  (14)其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乙方应当于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交参加社会保险所必需的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如因乙方拒绝、延迟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所导致的后果和责任应由乙方承担。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甲方规章制度执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中止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甲方违反《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乙方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补偿。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2)甲方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4、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继续在甲方工作而甲方无异议,则视为本劳动合同自动延期一年,并可多次自动延期。但甲方已向乙方发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者确已不再上班时除外。

  5、双方符合依法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如乙方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乙方应在原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未书面提出申请的,视为乙方放弃续签劳动合同。

  九、特别约定

  1、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甲方客户、交易对方及其他甲方对其负有保密义务的主体的商业秘密。

  出于对商业秘密保护的需要,劳动合同终止前3个月内,甲方可以变更乙方的岗位。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以在乙方提出后正式解除前变更乙方的岗位。

  上述保密义务不仅应在乙方在职期间,而且在乙方离职(不论任何原因)后仍应履行。

  2、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或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办理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交接经办的业务工作、归还当时占有的公司财物和文件资料、结清借款以及签署相关工作交接单等其他相关手续。双方同意在签署交接单后方视为办结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甲方在工作交接办理完成时支付。

  3、如经甲方在乙方离职时或提前通知,则乙方在双方关系解除或终止后(无论因何种原因)两年内应遵守竞业限制义务,而无需再行约定。

  如无其它约定,则竞业限制补偿金按乙方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不足12个月按实际月份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向乙方支付。但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终止竞业限制的履行,同时免除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义务。

  如乙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按乙方离职前一年的全部收入的五倍为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4、乙方在职期间接受费用超过3000元的专业技能培训后,如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则乙方应按未履行的劳动合同年限折算,向甲方返还相应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另行约定处理。

  十、声明与确认

  1、双方确认,乙方在工作期间所产生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开发、总结的概念、创意、文件及所出版的书籍,工作日志、培训材料、操作手册、音像资料等),无论何种形态(文字、图画、音像等),其全部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

  2、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用人要求、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情况,并已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它情况告知乙方。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或填写的入职登记表、履历上的信息完全真实有效。乙方与其它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亦不受其他用人单位竞业限制义务的限制。

  4、甲方通过本协议中列明的乙方联系方式的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箱),就本合同之履行向乙方发送相关通知、发布规章制度与文件、布置工作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乙方。

  5、乙方确认已认真阅读、理解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并同意遵守执行。此处的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等长期的综合的制度,也包括甲方依照法律程序订立且以书面或内部电子网络等方式向乙方公示的通知、须知、办法和细则等单项规章制度,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职位说明、各类行为准则等。

  甲方规章制度将通过下述方式公示乙方:(a)书面传阅;(b)电子邮件送达;(c)甲方办公网络或公司网页;(d)其他合理可行的方式发布给全体员工或符合该规章制度适用范围的相关员工,乙方确认将随时查收。

  十一、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和招收录用费用

  (2)对甲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有形或无形的经济损失;

  (3)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公证费用等;

  (4)本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2、按前述约定乙方需对甲方负赔偿责任的,甲方可在乙方工资或经济补偿金中扣除。工资、经济补偿尚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仍需赔偿损失。

  3、甲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权益的,甲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对乙方进行赔偿。

  4、如任何一方违约或侵权,另一方采取必要的维权措施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违约方或侵权方承担。

  十二、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如果甲方的规章制度未作规定,则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2、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及劳动仲裁机构管辖。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人: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劳动合同 篇8

  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盐城金源大药房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市剧场路60号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叶茂英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出 生 年月: 家 庭 住址: 身 份 证 号 码:

  联 系 电 话 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年。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共计个月。

  2、其中岗前培训期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共天;试用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个月。

  3、乙方应在年 月 日前到岗。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的销售任务、工作任务和各项经营指标。

  2、乙方工作地点为甲方盐城直营药房。

  3、甲方可以根据其人事制度、经营业务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乙方愿意服从。

  4、甲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临时调动乙方工作岗位与工作地点,乙方须服从工作安排,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1、乙方上下班时间为:上午班早7:30至15:00,下午班15:00至9:30在其以外的时间均不为工作时间。

  2、甲方采用半班制度,确保员工的休息权利和经营、工作任务的完成。

  3、甲方在工作时间之外举办的培训学习、业余活动、召开会议、门店盘点等,乙方须按要求参加,不另计加班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乙方岗位要求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工作需要的劳动工具以及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2、甲方应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业务技术、工作技能知识方面的培训。

  3、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制度,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劳动报酬。

  1、甲方在经营正常的情况下,劳动报酬依法约定,按岗按绩取酬(详见门店薪资发放方案)。

  (1)甲方以货币形式在每月中旬前后,足额支付乙方上月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工资。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工作定额时,甲方按完成工作定额占总任务的百分比例发放乙方相应工资额,在乙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劳动保障工资标准。

  (4)乙方因违规操作、违反经营管理制度,以及其它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根据相关规章执行经济处罚与追究赔偿责任,在乙方工资中全额扣除。

  (5)甲方根据当地同行业工资水平和单位经济效益增长情况,及时修定员工工资增长办法,并根据乙方工作表现,实行个人奖励。

  (6)薪资结构为:岗位工资+职务工资+奖金。

  2、乙方在岗前学习培训期间不计算工资,在试用期间固定工资为 元/月。

  六、劳动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并服从甲方管理,按时完成经营任务与工作任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乙方违反甲方各类规章制度应接受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甲方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违反操作程序和违章作业,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秘密信息:门店销售额、薪酬待遇、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2)乙方承诺离职之后,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承担与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责任,无论乙方基于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的保密义务持续到该秘密信息被甲方公开或为公众所知之日。

  (3)乙方若为甲方部门经理(包括门店经理,门店店长)及以上岗位职员,离职后三个月内不得在盐城市内任何同行业任职。

  (4)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侵犯甲方的秘密信息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由此产生的调查取证费用、聘请律师费用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产品,从事同类的业务,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兼职工作,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6、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各种资源谋取个人的利益。

  七、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签。

  1、劳动合同的变更。

  (1)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2、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 在培训及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泄漏甲方经济(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5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的;

  7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

  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

  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10 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3)甲方按照第6、7、8、9、10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3 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

  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 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

  劳动能力的;

  3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7)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解除。

  3、劳动合同的终止和续签。

  (1)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期内乙方如有一次不服从甲方对工作的调整,甲方可安排待岗7天;如待岗7天后仍不服从甲方安排,视乙方自行终止本合同。

  (3)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九、其它约定:

  1、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2、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不同岗位人员需交纳岗位培训费,个人所交纳的岗位培训费待劳动合同终止并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后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3、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络。 4、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5、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违约情形与责任。

  1、双方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在合同期内,乙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以当月最后1天为起始日)

  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按程序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后,甲方全额结算乙方工资,乙方交纳 元岗位培训费作违约金赔偿甲方。

  3、在合同期内,乙方未按上述第2条规定程序突然离职,乙方未结算的工资和交纳的岗位培训费作为违约金赔偿甲方,并全额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在合同期内,甲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无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与乙方约定的一个月保底工资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

  5、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都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

  十二、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盐城金源大药房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乙方:(签名或签章)

劳动合同 篇9

  案情介绍

  某公司招聘销售员,陆先生前去应聘,经洽谈协商,双方签订了一份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陆先生的工作岗位是销售部销售员;又约定:因公司经营需要或陆先生工作能力等原因,公司可以调动陆先生的工作岗位,陆先生对此可以提出异议,但在改变决定前应当服从工作调动。合同签订后,陆先生开始上班履行劳动合同。

  半年后,公司因市场变化而调整经营范围,为此,需对营销人员结构作相应调整。经部门列出的资料分析,公司对各营销人员的工作状态作了考核,经考核排列,陆先生的工作业绩排名缀后。于是,公司即通知陆先生调动其工作岗位至后勤总务部门,并要求择日报到。陆先生认为公司调动其工作岗位是变更合同的行为,因未与本人协商,通知变更岗位不能成立,于是拒绝了公司的工作调动通知。公司经多次通知陆先生去新岗位报到无效后,就以陆先生拒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根据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对陆先生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陆先生不服公司作出的处理决定,双方于是发生争议。

  双方理由:

  陆先生认为:自己与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作岗位,公司不经协商即通知调动岗位违反了劳动法关于合同变更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司撤销解除合同决定恢复原劳动关系。

  公司认为:公司因经营情况变化而调整人员结构,公司调整陆先生工作岗位符合双方合同的约定,陆先生不服从工作安排违反了合同约定并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评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公司是否可以根据合同的事先约定变动陆先生的工作岗位。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该条规定,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劳动合同的内容主要是双方的权利义务事项。依法确定的权利义务,是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为此,《劳动法》第十七条又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该条规定确定了合同中载明的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约束力,特别强调了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义务的当事人责任。由此可见,劳动合同中依法确定的权利义务事项,具有双方必须履行的法律约束力。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三条也作了相应的规定。根据以上规定,劳动者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当事人双方在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内既约定了工作岗位条款,又约定了可以因公司经营需要或陆先生工作能力等原因调动工作岗位的条款,该两项约定依法应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履行合同中,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和陆先生工作能力等原因调动陆先生的工作岗位,

  是履行合同约定条款的行为,不是变更合同内容的行为,因此,陆先生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陆先生拒不接受公司的工作安排,既违反了合同的约定也违反了公司的劳动纪律,公司可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和企业制订的规章制度对陆先生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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