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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时间:2020-07-06 20:20:07 教育心得体会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7篇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1

  3月23日和24日两天,我参加了省教科院组织的“XX年年安徽省教育科研省级立项课题研究工作检查暨成果交流会”,两天的时间虽短,却过得紧张而充实。在这次活动中,有来自全省各地的一线老师,有参加省级课题研究顺利结题并获奖的单位和各人,还有省教科院两位院长,并邀请到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教育部智囊团成员中的曾天山教授。通过老师们与专家领导的交流,在与同行的交流中,大家共同的感受是:开拓了新视野,获得了新策略,提高了新认识,尤其是专家们对教科研的原则方法及实施策略进行了深度的讲解和切实有效的指导,对教科研当中容易被老师忽视的细节甚至一些误区都有精辟而细致的提醒,让我们受益颇多。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7篇

  记得会议的第一天,年轻的阚智院长代金副厅长作报告时,谦卑而有风度,报告内容大气磅礴,能时时窥见严谨之态。首先他站在全省教科研全局的高度对近几年我省教科研所取得的丰硕成果给予高度评价,并给我们提出了研究的要求,明确了研究的方向。随后,张守祥副院长又就当前教育的四个热点问题给我们作了宏观的分析,角度特别,内容新颖。张院长的博识和诚恳显示出大家的风范,让我印象深刻。当天下午,曾天山教授在百忙之中从京城赶来,给我们作了《教育科研的问题与方法》的报告,他从“教育科研是什么”、“教育科研为什么”、“教育科研做什么”、“什么是好的教育科研”、“怎样做好教育科研”五个方面作了既有深度又有广度的剖析,那种全面性、概括性,真是高屋建瓴,不由地让人顶礼膜拜。第二天,近两年获奖的各地课题负责人带来了优秀的成果和经验。我在分享他们的喜悦的同时,也分明地觉得有一种冲动在内心深处不断地涌起。正如曾教授所说:“我们的教育科研正处于摇篮期,任重道远。”

  这样的会议,我也参加过几次,但这次会议的内容最充实,最实在,收获也最大。让我认识到,教育科研不再是神秘而不可攀的东西。专家的报告虽有严要求,但更是一种信心的激励。教育科研虽有难度却是不论成败的。只要潜心地钻研认真地实践和深刻地反思,我们在科研的道路一定会走得更远。

  非常感激市幼教学科研究小组和我镇教办为我们安排了这么好的机会进行观摩探讨和学习,自观摩完此项活动后,我感到自己深深受惠、获益良多,增长不少知识。

  从叶银仙主任的讲话中提出:“关于展变这个课程功能改革的观念只有以先进的教育观念为指导,才能创造出优质的幼儿教育”。而由市幼教小组里的两位优秀教师为我们带来的这两节课从他们的选材、教育目的和活动过程方面都符合叶主任所提出的几个要点。课程安排都配合了整合教材以“多元智能”理论为基础以“活动”、“整合”为主要课程建构形式。

  如第一节课里面就是通过煮面的过程对幼儿进行音乐、舞蹈的学习,发挥幼儿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多方面的教育。课题新颖,能培养幼儿对音乐的感受和个人的想象。第二节课教师通过沙纸让幼儿根据回忆体验想象再来创造,同样地发挥了幼儿的创造能力和想象力。同时也激发了小朋友的兴趣和举动性。

  通过这一些优秀的课例使我们镇的幼教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大大推动了我们幼儿园课程的改革。希望今后市幼教学科研究小组能多来我镇组织开展如此活动,让我们共同进步。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2

  学习了新《教育法》使我感受到新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因为它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真正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利国利民。所以新《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好处的大事。

  首先,新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阐述了义务教育的特征与性质。明确了:对理解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从这点看来,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的法律原则,必将惠及全国的广大适龄儿童、少年。个性在农村,蕴含着超多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将让更多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作为乡镇中学的我们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我想这些资料也必然影响到学校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务必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职责。在实施新《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其次,新修订的《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十分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能够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教育均衡就是让所有的孩子,同在蓝天下,都就应享受到同样的教育。再次,,新修订的《教育法》提出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这一规定将目前中学教师职务系列和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了起来,将为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到中小学任教,调动中小学教师的用心性,提高教育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对保障、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都会有产生重要的影响。

  最后,新法规定了学生家长在义务教育中的义务,如果家长不送孩子上学或者在家里自我教学、送个人私塾等,都属于违法行为,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能够得出结论,那就是最该学习法律的不是政府和学校的事,而是学校、学生和家长。只有我们都了解了义务教育法,具有了相应的维权意识,才可能构成更严密,更有效的监督体系,为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带给保障。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它颁布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然而事实上,现在的教育还是应试教育,素质教育只是虚有其名,事实上的应试教育迫使很多老师只注重对学生传授文化知识,忽略了学生思想品德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的培养,直接导致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大幅度下降,因此,教育法的贯彻实施,首先得各级领导转变教育观念,切实改变评价教师的方法。

  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这本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事,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让广大教师苦不堪言。九年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要靠法律,但现在的情况是有法不依,给学校领导和教师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现在的学生是爷爷,老师不敢打,不敢骂,甚至重话有的时候都不敢说,你对他严格要求,他就是不买账,动不动就离家出走。有时有的家长还偏信自己的孩子,打电话或写匿名信上告老师,弄得老师里外不是人,老师真的很难当,心理压力很大。老师需要减压,需要学校领导对老师的理解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要求教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要关爱学生,关心每一名学生的进步,以真情,真心,真诚教育和影响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要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具备广博的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学习新大纲,更新知识结构,使教育教学方法应用到工作实际中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书育人的本领。要富有创新精神,善于接受新事物、新观念。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自觉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平等对待学生,做到根据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每一个学生要一视同仁,不能偏爱一部分学生,而冷淡或歧视另一部分学生。要面向全体学生,把教书育人统一起来,把德、智、体、美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重视对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总之,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依法治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断加强师德修养,把个人理想、本职工作与祖国发展、人民幸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努力做个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4

  最近,我拜读了朱永新的《新教育》,新教育的宗旨是:“过一种幸福而完整的教育生活。”新教育致力于追求一种理想的教育,这种教育理想,正是对中国教育现状的深刻思索以及对教育理想的不懈追求,点燃了广大教师的热情,读新教育,我的心灵也受到了深深的震撼,对“新教育的教师专业发展”感慨颇多。新教育实验的课程对教师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首先,课程改革要求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发生转变。学生的学习更多的是在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环境下进行,在这样的过程中,需要教师转变以往以讲授为主的教学方式、转变某些仅仅在形式上表现为合作、探究的教学方法。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创设实质性的促进学生发展的各种学习环境的能力。实施素质教育,需要高素质的教师,怎样打造高素质的教师?新教育实验逐渐摸索出一条“专业阅读+专业写作+专业发展共同体”的教师专业发展的“三专”模式。我深有体会的是前两点,因为这两点我们能够从自我做起。1.专业阅读。教师的专业化发展,离不开教师的专业阅读。正像《新教育》所说的:专业阅读,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基石。为适应新课程改革,教师只有不断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不断提升专业技能,才能使教学课堂永远充满活力,永远富有教育教学机智,才能做一个永远富有魅力的老师。老中医、老政治家随着年龄的'增高和资历增长越来越增值,而教师则不然,很多中小学生喜欢年轻教师,年轻教师除了身上所散发出的青春的活力外,还因为年轻教师具有新的教育理念,新的教学方法,他们之间没有代沟或代沟很小,与学生很容易沟通。怎样才能在工作中保值增值,永保青春的活力呢?那就是读书——为自己的未来投资。读专业类的书,学习教育的新观念、新思想。教师迫切需要不断更新教育理念,适应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理念;提高将知识转化为智慧、将理论转化为方法的能力,适应综合性教学、研究性教学、实践性教学的新要求;增强理解学生和促进学生道德、学识和个性的全面发展的综合水平。平日的阅读学习不能说给自己带来立竿见影的学习效果,但也受到了很大的触动。一个乐于高度自我超越的教师应是一个永不停止学习的人,一个勤于学习、不断充实自我的教师。

  近期,有关专业类的书,我读了《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新教育》等,深刻体会到越学越感到自己的不足。所以我要努力学习,不求超越他人,但求超越自我。静心思量,缺失的就是自我的阅读,自我的提升。只有读书,才能拥有源头活水;只有读书,我们才能生成新的智慧。2、专业写作《新教育》书中讲到的,“一个教师不在于他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教了多少年书。一些人,他教一年,然后重复五年十年乃至一辈子;有些人,实实在在地教了五年。一个实实在在教五年的人,与一个教了一年却重复了一辈子的人,他们的成就是不一样的”。日常的工作中,自认为整天和孩子们一起尽情地享受着成功的快乐,共同体验着成长路途上的挫折与失落。可是很多时候,自己只是激动一下,兴奋一刻,难过一阵,后悔一回……也没有付诸笔端,便不了了之。正像书中所说的那样“这些‘火花’不久就烟消云散了”。现在想来,真为曾经流逝的岁月而感慨,真为逐渐模糊的记忆而惋惜。所以,理想的教师应该成为新教育实践中的“有心人”,要及时地记录教育现象,记录自己的感受,记录自己的思考等。因为,我更加真切地感受到:这成功的背后靠的不仅是智慧,更要靠努力和不懈地追求。“教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必须有一桶水”,这是千百年来社会、学校和家庭达成的共识,也是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教师的职业要求教师不断学习。管理学大师彼得·杜拉克提醒世人:“这个世代和前一世时代最大的不同之处是,以前工作的开始是学习的结束,当下的社会则是工作的开始就是学习的开始。世界首富比尔·盖茨说:“如果离开学校后不再持续学习,这个人一定会被淘汰!因为未来的东西他全都不会。”因此,今天多读几本书,就是为自己的未来投资。不断追求终身的知识成长,未来才有立足的空间。

  今天的我和昨天的我不同的是,今天的我会更加珍惜时间读书学习的机会。给一点时间给阅读,陶冶我们因繁杂生活而麻木了的性情;找一点时间给阅读,矫正我们因忙忙碌碌而迷失了的方向;挤一点时间给阅读,开启我们因机械学习而遮掩了的心扉。努力读书,用书的厚度提升人生的高度,力争做一个永远富有魅力的老师。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5

  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教师承担着为国家培养下一代的历史重任,教师的发展和提高直接影响着国民素质的高低和各级各类人才培养。终生学习的思想和观念逐步被广大教师所接受,并日益成为教师工作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法律是一种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它与我们每一个人的学习、生活、工作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我们的保护神。作为教师,通过学习,有着深刻的感悟。尤其,书中第三章:教师执教中的法律问题给我的教育教学事业点亮了一盏明灯。

  我们应该从教育权与受教育权审视着我们的师生关系。

  一、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人与人的关系、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关系

  首先,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是高位与低微、权威与平庸框架下的等级关系,而是真正意义上的人与人的关系。这种真正的人教育人的关系,就是相互之间的尊重与被尊重的关系。第1条规定:“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利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第26条规定:“教育的目的在于充分发展人的个性并加强对人权和节能自由的尊重。”很明显,根据的规定,无论是作为人的学生,还是作为人的教师,被尊重的权利是由于其生命的存在而存在的。教师作为教育者在七职业范畴内,更应从教育目的出发,充分发展学生的个性,并加强对学生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没有任何可能在选择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寻找尊重或不尊重学生的理由。其次,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仅仅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更重要的是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关系。学生的受教育权是一项绝对权力,它要求教师尊重学生,履行义务,依法保证学生享有受教育的资格。

  二、受教育权的发展

  学生的受教育权在教育法治实践中经历和将要经历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现代社会,受教育权愈来愈多地被人们认识到了它在人的发展中的作用,认识到了它应当属于人本身应有的基本权利之一的重要意义。依法规定和保证受教育权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并表现在想追求学习权发展、向报章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发展的态势。

  学习权是基于现代社会对受教育权的新认识而对受教育权的一种新的表述,其意义在于最大限度地保证受教育权主体的利益。

  如果社会的不平等阻碍着明天社会的前进,教育策略就必须做出鉴定的努力,更广泛地传播学习的方式与方法。在这方面,我国已经做出了法律规定,以依法报章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

  我们所应确立的新的师生关系,不是以教师与学生占有只是多少的相对关系为前的,也不是以学生是否具有超越性和是否可能成为教育者为条件的。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应当是对学生作为人的受教育权的尊重,这是学生的绝对权利,无论是教师还是其他主体,都应依法保证学生的受教权。虽与知识欠缺、超越能力有限的弱势全体,教师更应给予尊重。同时,我们强调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决不排除学生也应当尊重教师。教师作为教育者,同样有被尊重的权利。如果我们不从理论实质上认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那么,体法学生、限制学生的发展、束缚学生的积极性、遏制学生创造力等现象将永无止境。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6

  通过这段时间对学习义务教育法学习,我发现,《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并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我认为这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中最本质的内容,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

  我更加清楚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对实施素质教育提出的明确的法律要求。新《义务教育法》在总则第3条中明确规定着:“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在第34条还规定:“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义务教育法》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符合教育规律和身心发展”、“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还明确提出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阅读《义务教育法》后我感到它注重了学生的素质培养、全面发展;注重了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如果每一位教师都遵循它,在教育工作中注意让学生更快乐更全面地发展,一定能培养出更出色的学生。

  通过学习,再联系实际,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总之,我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本人将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上来认识党的教育事业,忠心于党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把毕生的所学贡献给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育事业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不平凡的业绩。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7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角色不仅是知识的“呈现者”、对话的“提问者”、学习的“指导者”、学业的“评价者”、纪律的“管理者”,更重要的是课堂教学过程中呈现信息的“重组者”;没有教师这个“重组者”角色起到的重要作用,就不可能有高质量的、有效的师生互动,学生将有可能变成散沙一团,教学也会失去它的意义。所以,“新基础教育”不是不关注教师作用的发挥,而是要求教师在新的水平上发挥教学过程“重组者”、动态生成“推进者”的重要角色。

  教师是如何成为教学过程“重组者”和动态生成“推进者”,从而实现教师的成长和发展呢?经过两年的探索,我们从教师身上看到如下可喜的变化:

  一、更加全面地关注学生的发展

 从实验教师上课过程的表现看,教师对学生的关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关注学生的生活经验。学生的生活经验是课程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课程生成和发展的基础。如在数学课中,“数学问题生活化”和“研究性学习”被有机地结合起来。在上课过程中,教师将学生置于现实生活问题的情景之中,使教学活动步入“创造一种学生容易接受的气氛”的佳境。在这样的课堂中占主要地位的不再是单纯的知识和技能,而是教师组织指导下的学生活动。

  ——关注学生的学习方式。叶澜教授在阐述新教育观念下的学生观时,认为新学生观就是注重学生发展的潜在性、主动性和差异性的学生观。这是教师在教育中努力探索的最大可能调动学生积极性、让学生逐渐成为自己发展的主人这一教育行为产生的观念性前提。作为教师要运用学生学习方式的多样性、差异性和选择性:在接受式的学习方式中,学生的学习活动主要是聆听、练习、回答问题和记笔记,整个思路是跟着教师转,活动比较整齐划一且呈现集体化的特征;而在主动发展的学习方式中,学生是在探究中学习,其个性特点表现较为突出,教师对学生的关注变得更为复杂和细微了。

  ——关注不同智力类型的学生。在传统的应试教育环境下,学校和教师更为关注的是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一般来说是用学业成绩这把尺子去衡量和评价学生;“新基础教育”则更多的是使用发展性评价,关注学生状态的变化。它吸收了美国哈佛大学加德纳教授的多元智能理论,构建了多元的课程智力结构和多元的课程评价体系。近几年,我校大力开展儿童智能开发实验,开设了音乐、体育、艺术、科技、奥林匹克等多类实验小组近42个,学生参加省市区多类比赛取得了上百项荣誉,学生在学校学习过程中体验到多元智能开发给自己发展带来的益处,表现得更加自信了。同时,多元智能实验反过来激发了学生对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学校学生的学业成绩普遍有了较大提高。这是一个非常生动有趣的现象,多元评价的推行,改变了那种“清一色”的学生智力观,一大批不同类型的学生脱颖而出。

  ——关注学生所在班级的状态。“新基础教育”非常重视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生在学校生活的质量。教师要使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气氛、学习心境和人际关系,就必须努力搞好班级的建设。在班级建设中,学校更多研究的是如何“把班级还给学生”,具体做法包括:增设班级岗位,使班级的每个同学在班中都有自己的岗,都成为班级的主人;建立班级岗位轮换制,使不同的学生感受不同岗位的不同职责及做好本职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同学们的承受变化、挫折能力和自信心,从而锻炼学生在未来社会中生存发展所必备的品质和心理素质;丰富班内评价,把评价的权利还给每个学生,逐步引导学生建立多元评价方法,学会规范评价及动态评价,而且要求学生在评价别人时如何正确地评价自己;建立班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由学校心理健康研究室牵头,由各班班主任参与,全面研究班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加强班级文化建设,学生们对班级更加热爱了,他们在班级里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能力也得到了多方面的发展。这正如叶澜教授所说:“群体的个性不是靠教师塑造,而是由他们自己用心和行动创造形成的。”

  二、教师的教学方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新基础教育”认为:教学过程的基本任务是使学生学会实现个人的经验世界与社会共有的“精神文化世界”的沟通和富有个性化和创造性的占有;充分发挥人类创造的文化对学生“主动、健康发展”的教育价值。教学过程中师生的内在关系是教学过程创造性之间的交往(对话、合作、沟通)关系,这种关系是在教学过程的动态生成中得以展开和实现的,“多向互动,动态生成”是教学过程的内在展开逻辑。在新基础教育条件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助,共同发展,注重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教师要的是要创设丰富的教学情境,信任学生的学习能力,营造一个轻松、宽容的课堂气氛。

  三、教师逐步向专业化发展

 当教师仅仅是个“知识传授者”时,教师的职业是可以被同等学历的人所代替的;而只有当教师成为“学生发展的促进者”时,教师的职业才具有了不可替代性。叶澜教授指出,教师的专业教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教师应该具有与时代精神相通的教育观念,并以此作为自己专业行为的基本支点。教育观念是指教师在对教育工作本质理解基础上形成的关于教育的观念和理性信念。从“新基础教育”的角度看,主要是在认识基础教育的未来性、生命性和社会性的基础上,形成新的教育观、学生观和教育活动观。其次,教师的专业教养在知识结构上不再局限于“学科知识+教育学知识”的传统模式,而是强调多层复合的结构特征。再次,当今社会赋予教师更多的责任和权利,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期望;教师要具备三种基本的能力,即理解他人及与他人交往的能力、管理能力和教育研究能力。

  具有教育智慧,是未来教师专业教养达到成熟水平的况态。教师的教育智慧集中表现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即具有敏锐感受、准确判断生成和变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的能力;具有根据对象实行和面临的情境,及时作出决策及选择,并调节教育行为的魄力;具有使学生积极投入学校生活,热爱学习和创造,愿意与他人进行心灵对话的魅力。教师的教育智慧使他的工作进入到科学和艺术结合的境界,充分展现出其独特的个性;教育对于他而言,不仅是一种工作,也是一种享受。

  “新基础教育”为教师职业的专业化提供了条件和机会,教师的工作将变得更加丰富,教师自身将变得更加自主、自信、自尊和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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