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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经营合同

时间:2020-05-08 11:40:04 经营合同

有关合作经营合同八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合作经营合同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合作经营合同八篇

合作经营合同 篇1

  甲方:天悦瑜伽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丰产路交叉口财富广场a座12楼

  负责人:

  乙方:

  地址:

  负责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诚实、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法律,就有关品牌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 品牌合作的涵义

  一、天悦瑜伽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服务体系是甲方授权建设和管理的全国性服务网络,该服务体系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及甲方的服务项目、商标均由甲方制定和所有,受法律保护,未经甲方授权认可,其他单位、个人均不得使用。

  二、本协议所指品牌合作的涵义为:在乙方认同并接受甲方经营管理制度、规范的基础上,甲方授权乙方在河南省焦作市以天悦瑜伽(标准)店独家经营。

  三、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乙方接受甲方授权。

  第二章 合作的目标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勤勉、双赢的合作信念,以不断完善的服务模式,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提高瑜伽服务体系的市场认同度,共同促进中国瑜伽事业的繁荣和健康发展。

  第三章 项目培训及商标使用

  一、乙方签约后,应一次性交纳加盟权益金人民币大写 元,获取天悦瑜伽品牌授权保护及 名免费培训名额。

  二、乙方签约后, 年 月 日以前应交纳管理费人民币叁仟元整,用于乙方每年的瑜伽技术提升及终端管理,逾期未交则本协议自动失效,甲方收回授权。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二、甲方的商号、商标及其一切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甲方拥有专有权。

  1、当甲方的商号、商标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等专有权受到侵害时,有要求乙方协助的权利。

  2、甲方对乙方经营场所的装饰、陈列等次营运系统的规划有建议和指导权。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指定的项目、产品、商标及整套经营管理规范提供给乙方使用。

  2、乙方开业时甲方应邀安排 名导师驻店,时间为天,食宿、车票差旅费由乙方负责。

  3、甲方长期提供新项目、新产品、新技术,并及时、准备、快速地交付乙方。

  4、甲方长期提供经营管理指导、咨询及技术支持。

  5、乙方滞销的产品,在进货后三个月内产品完好无损,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条件下,甲方负责免费调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不向第三方透露乙方的经营情况和营销办法。

  7、后续培训:经甲方验证核实乙方在经营三个月内发生教练员流失,甲方为乙方另培训一名,培训期45天,培训期内提供住宿,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8、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货全部款项后,7天内按照乙方定货单发货。

  四、乙方权利

  1、获得甲方指定的项目、商标及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使用权。

  2、获得甲方在经营管理中的专业服务。

  3、获得甲方在服务营销及市场宣传的支持。

  4、甲方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新技、新产品或其他项目时,乙方享有优先权。

  五、乙方的义务

  1、遵守甲方的经营管理制度的规范,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

  2、乙方应积极采纳支持导师的合理化建议,并进行具体实施。由于乙方原因,甲方人员未顺利继续开展工作,甲方有权撤回相关工作人员。

  3、在经营中不得任意损害消费者利益,不得扰乱市场。

  4、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统一装修经营场所。

  5、乙方须具有独立工商营业执照,保证正常经营。

  6、乙方所属店铺开业后一个月内,提供所属店面照片一套给甲方存档备案。

  第五章 协议双方的法律关系

  1、协议双方的法律关系

  甲乙双方是合作关系,双方在本协议期间始终是完全独立的民事主体,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乙方及其雇员并非甲方的雇员、合伙人、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2、雇员的招聘、管理及归属

  乙方自得招聘员工并与其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其员工不隶属于甲方。

  3、合作的追加建店

  乙方追加建店,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在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在原授权区域内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超出授权区域外,须按甲方设定相应合作级别交纳相应费用,不论何种方式,都须与甲方另签品牌合作协议,并领取甲方颁发的授权书。

  第六章 产品供应

  1、产品购货价应为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报价价格或在甲方接受订单之日有效的价目表上所列之价格。甲方可对价格进行调整。变动价格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2、非甲方与乙方另行书面约定,甲方提供的全部价格均不含增值税。

  3、乙方申请补货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订单之后的二十四小时内,乙方无另行通知,订单自动生效。

  4、乙方在向甲方发出订单的同时,二十四小时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5、如甲方未收到乙方交付的全额货款,则不产生向乙方供货或提供任何补偿或赔偿的责任。

  6、甲方在收到货款后负责产品的合理配送并办理托运,运费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要求以其它方式交付产品,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7、乙方收到货物后如发现货物与订单不符,可在收到该货物三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将视乙方完全接受该货物。

  8、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及时检查货物到达的完好情况,如出现破损或损坏,可向交货人提出原价赔偿,并向甲方通报情况。

  9、乙方应作为一名独立的协议当事人从甲方购买产品,运用自己的资金,进行产品销售。

  10、乙方应依照甲方的服务承诺负责其已售出产品的维护、换货或退货。

  11、如属于甲方责任,乙方应提供证据,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维修或换货的责任。

  第七章 协议期限

  1、协议的期限为二年。即从 年 月至 年月。

  2、协议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或重新签订合同。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的解约权

  乙方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情况,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十万元以上的违约金,以支付甲方直接或间接经营或商誉之全部损失,甲方还将视情况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1)把甲方提供的产品在授权区域以外的地点销售。

  (2)将瑜伽商标、标识使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或在店铺以外任何地址使用。

  (3)诋毁其它合作商,发表有损天悦瑜伽声誉的议论实施损害天悦瑜伽整体形象的行为。

  (4)未经甲方许可,注册本合同规定的天悦瑜伽的商标、标识的全部或一部分。

  (5)模仿盗用天悦瑜伽标识或动作规范用于其它品牌或项目,或引导第二者模仿盗用。

  (二)乙方的解约权

  1、甲方破产清算:

  2、法规政令禁止甲方继续开展天悦瑜伽事业。

  第九章 合同提前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但违反本合同者除外)。

  第十章 合同终止后乙方的责任

  1、立即停止以天悦瑜伽品牌合作店身份同任何第三方的联系或交易;

  2、立即终止使用或展示天悦瑜伽的标识,并从建筑物和其它设备、用品上自行撤除或消除该标识,否则,甲方可亲自或授权他人进行撤除或消除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免责条款

  因战争、社会骚乱、自然灾害、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它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不必向对方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诉诸法院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第十三章 适用法律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四章 协议的转让、修改、放弃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以转包合同的形式处分协议的全部或一部分。

  2、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由本协议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

  第十五章 协议生效及其文本

  本协议从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作经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搞活**大酒店经营,转变经营方针,提高经济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将甲方原有的**大酒店所属的有形和无形资产以75万元整体拆股作价(具体有形资产见清单),甲方以原有资产,乙方以货币方式进行重新确股合作经营。

  二、 新合作经营的**大酒店共计资金100万元,甲方占总股份49%,乙方占总股份51%,法人由乙方推荐人担任。

  三、 甲方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在乙方资金足额打入的同时,移交所有的有形和无形资产由新合作人经营。

  2、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 日内将**大酒店的所有债权债务进行清点核算,并承担所有的债权债务。如因债权债务不清影响新的合作人经营,要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3、 甲方原有所有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由甲方做好必要的思想工作,清偿好所有债权债务关系和解除聘用合同,接受新的合作企业的招聘录用。

  4、 在合同同意签订后,甲方应保证酒店原有的财产不受到毁损和破坏,以顺利完成移交工作。

  5、 新合作企业经营后,甲方以自己的股份共同承担合作后的一切经济活动所带来的经济责任,享有由它带来的经济权利。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24小时内,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将人民币51万元注入**大酒店账务(其中26万元归甲方独有,25万元为**大酒店按股共有)。

  2、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迅速进入新的合作企业经营,不得影响新的企业正常经营。

  3、 配合甲方做好财产登记、核算、移交工作,并在新的合作企业中与甲方一道做好新的员工招聘录用工作。

  4、 新的合作企业经营后,乙方以自己股份共同承担合作后的一切经济合同所带来的经济责任,享有由它带来的一切经济权利。

  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 本合同自签订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合作经营合同 篇3

  出租单位:xxx公司(简称甲方)

  承租人:xxx (简称乙方)

  一、甲方同意双方的要求,将原有“××路五金零部件门市部”租赁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二、原“××路五金零部件门市部”共有固定资产2.3万元,其中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经营面积65平方米,货架11个,柜台20节,保险柜1个,办公用具若干。乙方每月按固定资产总额4%的比例向甲方交纳固定资产占用费。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占用国家流动资金使用费160元。

  三、原“××路五金零部件门市部”属微利企业,近5年来平均月赢利额千元左右,经乙方充分考虑,同意每月向甲方上缴实现利润的10%作为统筹基金,每月一般不低于120元。

  四、本租赁合同有效期为两年,自20××年6月1日起至20××年6月1日止。

  五、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方向进行监督,负责对乙方的业务指导,组织乙方参加各种政治活动,保障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政策和规定的前提下自主经营,赢利除足数缴纳租金外自主使用。乙方要及时向甲方汇报业务经营情况,未能按月缴纳时,按应缴金额每日罚3%的滞纳金。

  六、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各种政治待遇不变,拥有自主经营的权力。

  七、乙方向甲方缴纳的租金总额为1200元,每月月初前5天内向公司财务科缴纳,一般缴纳转账支票,如没有在银行另立账户,也可以缴纳现金。

  八、本合同正本3份,甲乙及监证机关各1份,副本5份,甲方3份,乙方2份,分别交有关部门备查。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路五金公司负责人签章节 乙方:xxx(章)

  监证机关:(签章) 负责人:(签章)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合字第10号

合作经营合同 篇4

  参股合作经营合同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有限公司和 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发挥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 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香港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董事长,国籍: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 省 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董事长,国籍:中国。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 省 市建立中外合作经营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为: 有限公司。

  外方名称为 Co.,LTD.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省 市。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合营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xx年第10号令《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由乙方收购甲方的部份股权后变更登记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商务部发布的20xx年第57号令《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xx年修订)》的规定,合营企业投资建设经营 ,属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甲方可以控股。依据上述原则,甲方出资收购乙方的部份股权,占合营公司股权总额的 %,乙方占 %。合营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按股份比例承担风险。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的愿望,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全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

  第八条 生产经营的规模如下:

  (一)(略)

  (二)(略)

  (三)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扩大,经营范围可增加,具体的经营项目根据合营公司的发展和市场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和变更登记。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亿美元。甲方全部以美元现金作为投资。

  第十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美元,全部由甲方缴付。甲方同意本协议签订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将注册资本金汇入合营公司的账户。

  第十一条 甲方的其分投资款项,应在不影响合营公司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十二个月内付清,最迟也不得超过十五个月。

  第六章 股份占有比例及利润分配

  第十二条 双方商定不计算双方的投入比例,按照双方商定的比例占有合营公司股份和进行利润分配。

  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占有 %股份,乙方占有 %股份。

  第十三条 利润分配: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利润后,盈余部份由甲、乙双方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须经另一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甲、乙中的另一方有转让优先权。

  第七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方应各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按时缴付投资款:

  及时提供变更注册所需的有关资料(商务登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董事会成员的身份证明及个人简历等)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办理合营公司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从注册资金到位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完有关变更工商登记。

  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及时归还甲方借款本息及支付甲方应分配的利润;每季度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为甲方财务监督提供方便;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八章 董事会

  第十五条 合营公司成立董事会,本协议签订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六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副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担任。财务总监由甲方指派。董事、董事长和副董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

  第十八条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

  第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条 合营公司归还完甲方的全部借款,甲方即退出董事会,撤回指派的财务总监。但甲方有权每年分配利润时,委托有资格的审计机构对合营公司的财务进行审计。

  第九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一条 合营公司设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乙方推荐。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 年。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部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四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章 筹备和建设

  第二十五条 合营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二十六条 (略)

  第二十七条 (略)

  第二十八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十一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九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招聘录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罚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方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的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三十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一条 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二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账凭证、单据、报表、帐薄,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三十五条 每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第三十七条 合营企业的全部利润,在缴纳所得税、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应按双方确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第十三章 合营期限、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八条 本合营企业在下述情况下解散:

  1、合营期满;

  2、合营期满之前,出现下述任何一种情况或事件,经董事会决议,本合营企业也可解散;

  a、合营企业遭受重大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b、任何一方违反经营合同规定,使本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c、合营企业达不到经营目的,投资无法回收;

  d、不可抗力,等。

  第三十九条 合营企业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组织清算委员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103条到108条规定进行。

  第四十条 合营公司的期限为15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延长或缩短合营期限。

  第十四章 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合营期满,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十五章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国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六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四十三条 对本合同及期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第四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五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合同,他方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六条 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国际惯例赔偿守约方总投资1%的违约金。守约一方有权终止合司,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法律责任和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七条 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传或电子邮件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章 适用法律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第二十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

合作经营合同 篇5

  甲方:XX市xx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乙方:xx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在号合作开设xx餐馆,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合作合同如下:

  一、上述地址合作期为年,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

  二、上述地址总投资由乙方单方全付,包括租金、工人工资、装修费、所有设备等所有费用;合作期满后店铺及设备属于乙方所有。

  三、乙方须付甲方加盟费人民币伍万元;签订合作合同当天乙方即付甲方启动资金人民币贰万元,其余可在店盈利每月付人民币壹万元。

  四、双方签约后,甲方有专门班子协助乙方筹建门店,提供:

  1、有偿:门店设计图纸及广告内容(也只有甲方负责设计);物料、器具、服装样品。

  2、无偿:《xx营业手册》一套;物资采购计划;对加盟门店的主要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考核,使其工作能力达到开业要求。

  五、工人工资在营业额的15%内甲方有权调整。

  六、乙方在以下情况须向甲方支付管理费:

  1、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0%至44%,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3%;

  2、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5%至46%,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5%;

  3、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7%以上,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6%;

  七、每月的净利润属于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xx

  乙方:xx

合作经营合同 篇6

  目录

  1)总则

  2)合作各方

  3)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4)经营目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模

  5)合作条件及其构成

  6)合作各方的责任

  7)董事会的组成

  8)经营管理机构

  9)筹备和建设

  10)劳动管理、工会

  11)生产与销售

  12)财务、会计、审计

  13)税收、利润和亏损

  14)合同的审批、生效、延长和终止

  15)合同的修改

  16)保险

  17)商标

  18)适用法律

  19)争议的解决

  20)其他

  21)附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这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签订本合作经营合同。

  第二条 合作各方

  甲 方:_____注册国家:_____国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乙 方:_____注册地区: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三条 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条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举办合作经营企业,企业名称为:_____。

  第四条 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经济实体。

  第五条 公司的一切经济、业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令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保护。

  第六条 甲乙双方对合作经营公司的债务、风险、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 经营目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模

  第七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目的:以发展中国的国民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并取得合法利润为目的。其宗旨为,通过双方密切合作,使海洋开发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满足国内外市场对对虾、鳗鱼等水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双方在经济上获得实惠。

  第八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国内外市场急需的对虾、鳗鱼等水产产品,争取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能力。

  第九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规模:年产对虾_____吨,成鳗_____吨,以及其他水产品。

  第五章 合作条件及其构成

  第十条 甲方提供土地_____亩使用;乙方出资金额_____美元。

  第十一条 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资金,构成合作条件。

  第十二条 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现金或实物、设备。

  第十三条 乙方投资的实物或设备,应经甲方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四条 由合作企业与乙方签订买卖合同经审查批准后,三个月内应由甲方派员实地考察并委托中国银行按其规定向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

  第十五条 乙方收到甲方银行信用证后,_____个月内应将所购全部设备、实物运至_____港。

  第十六条 甲方双方必须按商定的期限,如数划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资金。否则由违约方担负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向授权机关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2.向有关部门办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关手续;

  3.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合作公司的用房、公用设施、订购可在国内生产的机器、设备、工具等;

  4.协助采购国内供应的原材料、包装材料、其他消耗品等,办理燃料、水、电增加供应和电话、电传、电报挂号等申请手续;

  5.办理职工的招聘手续,推荐合作公司所需的管理技术人员,经考核后由董事会根据需要择优录用;

  6.办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员的邀请、居住手续,对其办公、交通、生活等方面进行安排;

  7.协助办理产品出口的有关运输、报关等事项;

  8.负责办理由乙方发运至_____港或_____港的全部设备运到合作公司所在地;

  9.上述各项之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该由甲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八条 乙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提供对生产、办公等建筑物的要求;

  2.提供合作公司所需的进口生产设备、检测仪器清单和技术资料,并确认在国内订购的机器设备、工具清单和要求;

  3.提供产品的出口加工标准、操作规程等技术指导和先进的企业管理方法;

  4.提供与合作公司产品有关的国外技术情报及市场信息;

  5.对技术人员和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6.负责采购需由国外供应的原材料、易损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7.从甲方委托中国银行的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之日起,乙方应将双方研究确定的先进可靠的设备、检测仪器按商定的日期运到_____港。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正常投产;

  8.努力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不断扩大外销市场,保证合作公司的外汇平衡和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

  9.上述各条以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须由乙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义务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时,须负责赔偿损失。

  第七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十条 本公司为法人式的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_____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名,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_____名,任期均为_____年。董事长由乙方担任,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董事长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业。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举行_____次例会,一般应在_____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开,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举行。根据需要,董事长在征得副董事长同意后,也可临时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长应在三周前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日期、地点、议题通知董事会各成员。

  第二十四条 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表出席,行使董事发言权和表决权,其一名代表不能同时担任两名或以上的名额(董事会会议应有包括出其委托书的董事代表在内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举行)。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研究讨论问题。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业的终止、解散;

  3.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作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其他事项,可根据合作企业的章程载明的议事规则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以中文书写一式四份,经正、副董事长签署后,由合作公司,乙方各执一份,甲方执二份。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聘请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并决策任期年限。正副经理要执行董事会决议,负责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生产、经营情况。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七条 合作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聘用办法均由董事会任命,任期_____年。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的职责、权限:

  1.执行甲乙双方所订合同、章程及董事会决议;

  2.提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招聘工作人员,并报董事会备案;

  3.制订全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对各职能部门布置、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会提出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

  5.对原材料、零配件的采购、成品销售及专项协作合同和流动资金的借贷作出决定;

  6.审定职责部门制定内外销产品价格,并对价格作适当幅度的调整作出决定;

  7.代表企业接待重要的业务联系单位人员、谈判和签署文件;

  8.主持企业行政会议,对行政会议的讨论事项及决议负责执行;

  9.解决各职能部门向总经理请示的其他重大问题;

  10.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企业或指派代理人出席涉及企业的审批或仲裁、调解会议;

  11.对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处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后决定;

  12.其他由总经理负责的事项。

  第二十九条 副总经理职责、权限:

  1.协助总经理负责本企业的经营管理;

  2.总经理外出时,代替总经理行使职权;

  3.代表企业进行业务谈判;

  4.处理其他工作矛盾和有关问题;

  5.其他应由副总经理负责处理的问题。

  第九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在筹建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负责各项筹建工作。筹建处人员的组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筹建期间的各项费用分年摊入生产成本。

  第十章 劳动管理、工会

  第三十一条 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劳动工资、劳动纪律、劳保福利等事项。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办理外,根据董事会决议实行。

  第三十二条 合作企业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合作企业积极支持本企业的工会工作。

  第十一章 生产与销售

  第三十三条 合作企业在每年度以前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制定下一年度生产进度及进口、出口计划,并报主管部门。

  计划执行中在保证合作公司一定的经济效益和外汇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据国内外市场情况予以合理的调整。

  第三十四条 进口原材料采购对象,参考乙方情报,研究其质量、规格、价格后,由正、副总经理商定,在国内能提供满足需要的原材料情况下,应优先在国内购买。其支付办法,货币按照国内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 合作企业生产的对虾、鳗鱼等水产品,通过中国出口商品检验局检后,根据年度出口计数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参加广交会对外成交出口销售产品。

  第三十六条 合作公司原则上规定,凡符合出口标准的产品全部出口,确保公司外汇收支平衡并积极创汇。

  第三十七条 本公司产品内销部分由甲方负责,外销部分由乙方负责,一切内外经销事项均以公司名义出面。

  第三十八条 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数量应考虑合作公司的外汇收支平衡和成本核算。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加以及时调整。

  第三十九条 内销产品按规定的物价政策执行,具体价格总经理决定,报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外销产品价格根据国家市场根据国际市场随行就市或根据广交会成交价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第十二章 财务、会计、审计

  第四十条 合作公司的会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经董事会通过制定的会计制度,付诸实行。

  第四十一条 公司各类报表于次月十日前向合作双方报告,年终报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托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核。各类报表均报主管部门、统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 公司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用中文书写,会计报表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其他货币属于合作投资的均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换算。属于贸易往来的按贸易汇价结算,外汇往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办理。

  第四十三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四十四条 合作公司在中国银行_____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帐户。

  第十三章 税收、利润和亏损

  第四十五条 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条款规定交纳各种税金,并参照《关于中外合作经营项目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免税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收申请。

  第四十六条 所得税甲乙双方分别缴纳。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乙方按国务院关于华侨投资优惠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会确定提留的储备资金、职工福利资金、奖励资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纳税后,余下的净利润甲乙双方对等分成。

  第四十八条 乙方所得的净利润汇往国外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 公司发生亏损时,经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时,可用储备基金弥补,或按对等比例承担亏损责任。

  第十四章 合同的审批、生效、延长和终止

  第五十条 本公司合作期限定为_____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经营的有关规定申请批准。然后,合作公司持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同时,乙方还要以自己的名义到工商行政机关登记。公司合作期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计算。本公司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条 合作期满前六个月,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申请并经上报批准机关批准后延长合作期。

  第五十二条 在合作期内,出现下列情况可提前终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业:

  1.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时;

  4.公司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因素已经出现时。

  经双方作出最大努力不可挽回时,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批准后,提前终止合作企业。

  属于本条第二款情况解散合同企业时,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一方,应对合作企业所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 合作期未满,公司解散时,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偿还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支付职工一定的安置费,余下部分双方对等分配,对于剩余财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视同利润,应依法交纳所得税后对等分成。

  第五十四条 合作期满本合同自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资产不附任何条件归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单。

  第五十五条 公司解散或终止后,各项帐册及文件应由甲方保存。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

  第五十六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 保险

  第五十七条 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__支公司办理。

  第十七章 商标

  第五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产对虾采用“_____”牌商标,由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后使用。

  第十八章把 适用法律

  第五十九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条 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提交仲裁机关解决。

  第六十一条 仲裁地点设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第六十二条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三条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四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论的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合同的其他内容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 其他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向上级审批机关报批,获得批准后,即及时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六十八条 对在合同执行中,任何一方有违约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另一方有权向中国法院诉讼,对构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

  第六十九条 公司发生不可抗力及其他严重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公司总经理应尽快将发生的情况以电报通知乙方,并在半月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显示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确认。

  第七十条 公司地址:_____

  第七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及发往函电按下列报发对方:

  甲 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

  电 话:_____

  乙 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

  电 话:

  专用电讯:_____

  电 挂:_____

  第七十二条 本合同同中文书写一式五份,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主管及审批机关各执一份。

  第二十一章 附件

  附件一

  根据合同第十八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在性、价比同等的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购买_____方提供的设备,同时要符合下列条件:

  1._____方提供的生产设备必须是整套、全新、具有目前国际先进水平的,如果因提供的技术和设备陈旧、落后,造成的损失应由_____方负责赔偿;

  2.上述设备应有_____年保用期,在保用期内发生设备质量问题影响生产或达不到生产效率,由_____方负责调换和维修;

  3._____方必须提供设备需配带两年的备品配件和全套技术资料;

  4._____方负责派遣技术人员来公司指导安装、试车并达到正常生产的要求;

  5.在收到_____方通过中国银行开出的信用证_____个月内,_____方必须将全部设备发运到_____港;

  6.安装和试车争取在一个月内完成;

  7.设备发运时,_____方必须附带不少于试车生产的原材料;

  8._____方派遣到_____的技术人员工资,往返费用和_____的食宿交通由合作公司负责,以总额不超过_____元为限。

  附件二

  根据合同第三十一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公司职工的平均工资暂定每人人民币_____元。视以后公司发展结合国内情况,由董事会决定对本公司职工逐年适当增加工资。

  2.公司职工的工资水平,根据按劳报酬、多劳多得的原则,视其生产效益和实际表现,由公司总经理平衡。

  3.董事会聘用的公司高级职员工资由董事会协商。

  4.生产过程中,可以承包给班组或个人的项目应予承包,由公司与其签订承包合同。根据生产发展情况,应每年调整一次承包合同。

  附件三

  根据合同第三十八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公司自销价为国际市场实际销售价,并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上下浮动。

  2.出口产品每三个月交货付款,其交付款办法另订协议规定。

  附件四

  自本公司营业执照批发之日起,乙方必须在两个月内将_____美元一次性汇给中国银行_____分行。

合作经营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友好协商,对于____________合作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合作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需提供足够的经营场所,用于合作。

  2、甲方需提供安全及保卫工作,及其一切工商税务和治安费用等,其包括:水电,治安,公共关系,房费等一切费用。

  3、甲方需保证场内的正常运行,并负责机器设备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如出现人为破坏,被盗,没收均由甲方全面负责,照价赔偿。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需提供全套机器设备并负责维修费用等。

  2、乙方提供技术人员。

  三、分成方式

  1、双方按营业收入的___:___分成,甲方___%,乙方___%。

  2、每日结帐一次,帐与现金由甲方代管。乙方结帐时按机器的总底分结算,乙方不定时间查看帐目。

  四、其他

  1、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协议解决。

  2、如受政策影响,特殊情况和经营状况不好,甲方需保证乙方的设备安全运出。

  3、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如单方违约,任何一方有权中止合同。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即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作经营合同 篇8

  甲方:广州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乙方:广州市电子仪器厂

  丙方:香港xx有限公司

  现经三方协商,达成合作经营xx牌电视机协议如下;

  一、甲、丙方提供资金购进原材料,乙方负责加工装配及保修xx黑白、彩色电视机。平均每月生产xxx万台,xx%由丙方运回香港销售,其余由甲方在国内销售。三方均以每台xx作为批发价,纯利三方分成。

  二、销售价格及成本核算见附件一。(略)

  三、运输:原材料由丙方负责从香港运到乙方,返销香港部分产品由丙方负责支付运费,但可列入成本核算。

  四、支付方式:甲方于货物售出10天内凭发票通过中国银行付给丙方货款、银行利息、运保费、手续费、保修费;丙方亦于货物售出10天内通过南洋商业银行付给甲方手续费及纯利分成部分。

  五、原材料进口关税,境内销售部分由甲方负责,返港销售部分由丙方负责。

  六、由丙方代购的生产设备、工具、仪器等,详见附件二。(略)货款由甲方在加工费中偿还。每次以xx%扣还,扣完为止。

  七、本合同有效期为2年,以三方上级机关批准之日开始生效。

  甲方代表人:x xx 丙方代表人:xxx

  乙方代表人:x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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