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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经营合同

时间:2020-10-02 20:04:08 经营合同

实用的合资经营合同范文集合八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资经营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用的合资经营合同范文集合八篇

合资经营合同 篇1

  第一章 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合同。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中国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中国

  _________(以以下简称丙方),在_________登记注册,英文:_________,其法定地址:_________,英文: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在_________合资经营“_________”。(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外文名称为:____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自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及规模

  第六条 合营各方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销售_________和_________公文箱、尼龙箱及五金配件、制革、鞋。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年产_________只_________公文箱。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由双方商定,并报审批机构批准,生产规模可增加,产品品种将发展到人造皮及天然皮公文箱、皮革、皮革制品及配件等。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共_________美元。

  第十条 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共为_________美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

  甲方:_________美元,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美元,占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美元,占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营各方均以现金美元作为出资。

  第十二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丙方按其出资比例在领到营业执照后三个月内一次缴付。

  第十三条 合营各方中任何一方如向其它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其它合营各方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理登记手续,合营各方在合营期内不能减少出资额,但可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当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其它合营各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合营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事宜:

  _________方责任: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负责合营公司所需设备的订购进口报送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借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它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_________方责任: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原材料等事宜;并负责将所订购的货物运到中国港口;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的培训,以使合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产品,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技术提供

  第十五条 _________方为合营公司提供_________公文籍等产品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营目的要求的,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_________方应按照_________方提供的技术要求,积极配合,组织雇员认真学习。

  _________方按照合同协议规定,协助先进设备选型和购买,提供先进的技术。

  第十六条 合营各方密切配合应在合营公司开工六个月培训期后,使合资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合格率达到_________%。

  第十七条 产品质量标准,依照销售合同规定执行。

  第八章 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合格产品占年总产量的_________%。

  第十九条 合营公司生产的合格产品由_________方负责销售国外市场,合营公司参与销售价格应参照国际市场价格由董事会制订。

  第二十条 合营公司的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一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产品销售及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其中,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经批准后应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的商标由董事会商定,然后按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商标注册手续。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_________方委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_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并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营公司的解散终止;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营公司和其它经济组织合并。

  对重大问题应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协调,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它不属于重大权力问题,可采用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

  第二十六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它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并主持,经任意两名董事提议,董事长或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会议一般应在_________市,必要时也可在中国的其它城市或国外的适当地点召开。董事会的重大决议等记录签署后应以中、英文各一份送各方存档。

  第二十八条 经各方同意后,由董事会聘请公证会计师一人列席董事会会议。公证会计师有权审阅合营企业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会计档案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和建议。董事会可根据工作需要,特邀_________代表列席董事会。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九条 合营公司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首任总经理由___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荐,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不在时,由副总经理行使总经理职权。

  第三十一条 经营管理机构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或处分。

  第十一章 设备材料购买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设备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委托方在国外市场购买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设备时,应邀请_________方派人参加,价格应经合营公司同意。

  第十二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 合营公司在筹建和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小组,负责生产厂房的调整,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等工作。

  筹备组由_________人组成,费用在准备费中列支,筹建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人,筹建组长副组长由董事会任命,组长和副组长对生产准备工作进行实施和监督,准备工作完成后由董事会验收。验收完毕,筹建组即告撤销。

  第三十六条 筹备小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定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 _________、_________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小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工作。

  第三十八条 筹建小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 筹建小组根据_________方提供的工艺生产要求,确定引进和在中国境内购置和加工的设备清单,价格共同商定,择优购置,并专门签定设备购置合同,按合同验收设备,如不符合要求将按章索赔。

  第十三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具体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集体或个别的订立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_________市劳动管理部门批准。

  第四十一条 中外双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合营公司一切外汇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讨论通过,制定会计制度,并付诸实行。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但不得低于_________%)。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记载;月终、年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盈亏计算表,生产成本核算表)分别用中文和英文编写,在次月十日前向中外各方报告。

  第四十六条 合营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_________方认为需要聘请其它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的财务进行审查,_________方应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第四十七条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_________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帐户,平时以人民币和美元分别记帐,年终以人民币进行会计决算。

  第四十八条 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四十九条 合营公司的合格产品出口,按规定可申请减、免工商统一税,所得税免征手续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 合营各方分得的利润用于公司再投资部分,期限不少于五年的,经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_________%,再投资不满五年撤出的,应缴回已退的税款。

  第五十一条 合营公司所得的利润总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扣除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余下的净利润按投资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各项基金金额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五十二条 _________方分得的利润汇往国外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和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 合营公司发生亏损时,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可用储备基金弥补或结转下年度。

  第五十四条 合营公司缺少资金时,可按“合资经营企业贷款暂行规定办法”向中国银行或中国的其它金融机构贷款,也可向国外机构贷款,筹措资金时,应考虑利率、期限等条件。

  第十五章 合营期限

  第五十五条 合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自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六条 合同期满后,如甲、乙、丙方愿意继续合营,可在合同期满前六个月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贸部(或其它的委托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五十七条 出现下列各项情况时,合同也可提前终止:

  1.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总额达到注册资本的_________%或不能恢复时。

  2.遭受不可抗力的外来影响,合营公司经营发生困难而无法继续时。

  3.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使企业无法经营时。

  发生上述情况,合营各方应作最大努力,排除障碍,避免终止合同。

  第五十八条 提前终止本合同,须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提出结业申请证书,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贸部或其授权机构审批。

  第五十九条 终止合同时,由董事会提出财产清理的方案,报请当地的财政部门和开户银行审核并委托在中国注册的公证会计师办理清算事宜。清算后的财产,按投资后的比例折分。_________方分得的资金可按“合资法”规定汇往_________。

  第六十条 合同终止,清理工作结束,必须向注册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交回营业执照,停止一切营业活动。

  第十六章 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六十一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险

  第六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六十三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各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六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法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六十五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其它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公司合同,如各方面同意继续合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章 违约责任

  第六十六条 合营各方中的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五章规定按期提交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给合营公司其它守约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的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按合同第五十七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七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合营公司几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方应付的责任。

  第六十八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行的银行保书。

  第二十章 场地使用费

  第六十九条 合营公司使用的场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所有,应向政府缴纳使用费。

  第七十条 合营公司租用场地_________平方米,租用费为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币)/平方米,租用费缴纳方法,期限要根据_________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_________合营公司租用_________方厂房、仓库暂定为_________平方米,租用费定为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币)/平方米,按使用面积计取,水、电、汽设施租用费每年共计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上述三项费用列入产品成本。

  第二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七十一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用电报通知合营公司其它各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逾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的出具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二章 适用法律

  第七十二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三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七十三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七十四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四章 文字

  第七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写成。

  第二十五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七十六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组建工程协议、销售协议等(略),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十七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八条 甲、乙、丙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丙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九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丙方授权的代表在中国_________签字。

  甲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资经营合同 篇2

  第一章 总则 杭州××工程有限公司和株式会社系统创造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资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杭州××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登记注册,其法定住所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内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职务 董事长 国籍 中国。

  株式会社系统创造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日本登记注册,其法定住所在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代表取缔役社长,国籍:日本。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有关法则,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杭州××有限公司。

  第三条 合资公司的名称为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外文名称为××。

  合资公司的法定住所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内。 邮政编码:310032。

  第四条 合资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第五条 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合资公司的宗旨: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资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软件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

  第八条 合资公司的生产规模:

  (注:按项目可行性批复写。生产性项目规模,以主产产品的数量表示;非生产性项目规模,按项目具体情况定性定量。)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和

  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第九条 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第十条 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万元,并以此为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甲方××万元,占××%;乙方××万元,占××%。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甲方:现 金××万元

  机械设备 ××元

  厂 房××元

  土地使用权××元

  其 他××元,共××万元。

  乙方:现 金××万元

  机械设备××元

  工业产权××元

  其 他××元,共××万元。

  第十二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一次缴付,缴付的时间为 年 月 日之前。

  第十三条 甲、乙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方应各自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一、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按第五章规定如期如数出资;

  3、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4、协助合资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5、协助合资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6、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7、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责任:

  1、按第五章规定如期如数出资。

  2、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设备、材料有关事宜;

  3、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

  4、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原材料的购买和产品的销售方式

  第十五条 对于合资公司所需的原材料等物资,合资公司有权自行决定在中国购买或者向国外购买。

  第十六条 合资公司有权自行在国内或者向国外销售,也可以委托乙方的销售机构或者中国的外贸公司代销或经销。

  第十七条 为了在中国境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有关部门批准,合资公司可在中国境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十八条 合资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经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并办理商标注册手续。合资期满后,商标所有权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八章 董事会

  第十九条 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首届董事和正副董事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一、合资公司章程的修改;

  二、合资公司的中止、解散和延长合资期限;

  三、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四、合资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对下列其他事宜,可采取参加董事会会议的多数董事通过决定: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三、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

  四、制定合资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合资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七、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

  八、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二条 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另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另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九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四条 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甲方推荐;副总经理二人,由 方推荐。总经理、副总经理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 年。

  第二十五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各项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对外代表合资公司,对内任免下属人员,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部门经理分别负责合资公司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解聘。

  第十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中国的其他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与员工个别订立劳动合同加以具体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合资公司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在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 税务、财务、审计、外汇

  第二十九条 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员工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税金。

  第三十条 合资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三十一条 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的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账凭证、单据、报表、账簿,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二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甲、乙方认为需要另行聘请会计师或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合资公司应予以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由聘请方负担。

  第三十三条 每一经营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三十四条 合资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章 合资期限

  第三十五条 合资公司的期限为十年。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合资公司成立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应当在距合资期满 天前向外经贸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报送延长合资期限的申请书。

  第十三章 合资期满财产处理

  第三十六条 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合资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 超出实缴资本的部份缴纳所得税后,再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四章 保险

  第三十七条 合资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境内保险机构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境内保险机构的规定由合资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八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三十九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资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资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资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资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三个月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四十条规定,报经批准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二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七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三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 适用法律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五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国×地×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

  仲裁在被述人所在国进行:

  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在(被诉人国名),由(被诉人国家的仲裁组织名称)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在订立合同时,上述三种方式仅能选一。)

  第四十六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 文字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日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

  第二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四十八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如下附属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包括:

  1、合资公司章程;

  2、技术转让协议(或合同);

  3、合资公司进口设备等实物清单(或协议);

  4、合资外方实物进口清单(或协议);

  5、销售协议;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及其附属协议,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经贸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同。

  第五十条 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住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在 签字。

  甲方: 公司(印章) 乙方: 公司(印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签字: 签字:

合资经营合同 篇3

  目录

  1)总则

  2)合营各方及合资经营公司

  3)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4)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及规模

  5)合营公司经营场所

  6)合营双方的责任

  7)技术转让与保密

  8)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及专利管理

  9)合营公司的采购与销售

  10)董事会

  11)经营管理机构

  12)劳动管理

  13)财务和利润分配

  14)保险

  15)特别约定

  16)争议的解决

  17)合同文字

  18)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一章 总则

  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以及政府的其他有关法规(以下简称法律),通过诚挚友好的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建立合资经营企业《 》(英文名称:《 》简称_______),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中国______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章 合营各方及合资经营公司

  第一条 本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

  甲方: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

  职务:________

  国籍: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

  职务:________

  国籍:________

  第二条 合资经营公司的名称为_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目的是加强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采用先进的技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_____地区的计算机用户提供优质的技术和教育服务,提供国际市场信息和提供咨询服务,并使投资各方获得应有的利润。

  第四条 合营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合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合营公司还应遵守本合同及章程的各项规定。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方仅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 合同公司自成立日起合营期限为___年。成立日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的合营期限可以延长。双方至迟于合营期满之日前六个月达成延长合营期限的协议。

  第七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三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__美元。

  第九条 甲、乙双方的出资额共为_____美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甲、乙双方按下列比例出资:

  甲方:

  ____占注册资本的______%

  出资方式:

  折合_____美元的人民币现金。人民币一美元的比价按交付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售出牌价计算。

  乙方:

  _______占注册资本的____%

  出资方式:

  现金____美元,其中包括合营公司经营所必需用的部分设备等。

  第十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二期缴付。第一期共缴付___美元,双方各缴付____万美元。并应在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天内付清。第二期出资的缴付时间由合营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其他银行。甲、乙方投资中的外汇和合营公司的外汇收入均应以外汇存入开户银行。只有当董事会决定将外汇(全部或部分)兑换成人民币以支付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开支时,才能将外汇存款兑换为人民币。

  第十二条 任何一方如不能按规定时间缴纳全部或部分出资,则出资不足部分按年(365天)息___%向合营公司支付利息,按日计算,每月缴付一次。人民币一美元比价按滞交期间的最高比价计算。

  第十三条 投资双方缴付出资额之后,应由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议师验证,并开具验资报告,向投资双方发给出资证明书,并向中国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方转让或出售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任何一方均不能无理由地不同意另一方所要求的转让。

  第四章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及规模

  第十五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___地区的计算机用户和未来的用户提供下列服务:

  (1)计算机硬件的安装/拆除和软件的安装

  (2)改进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和技术性能

  (3)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维修、保修

  (4)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和翻新、改装

  (5)计算机和外部设备的技术性能鉴定

  (6)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技术的技术咨询服务

  (7)计算机系统的现场规划

  (8)供应计算机备件、备机

  (9)大专水平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职业技术教育

  (10)国际市场计算机价格的咨询服务

  (11)代理____公司在中国和___地区的销售服务

  (12)来料加工性质和技术劳务和高级技术劳务出口

  (13)开发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

  第十六条 合营公

  司的发展:

  第一阶段:主要为中国境内的计算机用户和未来用户提供服务

  第二阶段:建立大专水平的计算机技术职业教育机构

  第三阶段:建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第四阶段:为中国境外____地区提供服务

  第五章 合营公司经营场所

  第十七条 合营公司设立在中国____,所需的生产、经营、教育、办公等场所由甲方以优惠条件提供,合营公司按月缴付租赁费。合营公司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上述场所也可以由合营公司自建,甲方以能争取的优惠条件提供需用土地及水、电等设施。

  第十八条 合营公司所使用的场所发生土地使用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合营公司承担。

  第六章 合营双方的责任

  第十九条 甲方的责任

  (1)办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合营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场所,水、电以及其他为实施本合同所必需的物资。

  (3)选派有相当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的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经合营公司考试合格后参加合营公司的工作。

  (4)协助办理乙方派遣来合营公司工作人员的入境签证等手续。并提供工作和生活设施的方便。

  (5)协助合营公司对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中国进行的培训工作,培训费用由合营公司支付。甲方提供优惠条件。

  (6)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办公用品、通讯设施、交通工具、燃料及运输设施等。

  (7)向合营公司提供中国国内市场信息,并协助合营公司开辟中国国内市场的代理销售渠道。

  (8)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取得按本合同规定进行业务活动所需要的外汇的手续。

  (9)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可能的减税、退税和免税的手续。

  (10)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二十条 乙方的责任

  (1)根据合营公司的委托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寻找计算机用户。在转售过程中所取得的利润归合营公司所有,乙方只收取手续费或佣金。乙方在中国和____地区的全部在合营公司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应通过合营公司进行。

  (2)以优惠价格向合营公司提供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备件和备机;测试仪器和工具;以及软件等合营公司经营所需要的其他产品。

  (3)根据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应选派优秀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合营公司的管理和在中国或____地区参加计算机硬件的安装、维修和开发软件等技术工作或进行技术指导。合营公司向乙方付费并承担上述人员的日常开支。

  (4)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合营公司人员赴___时的入境签证等手续,并提供工作、学习和生活设施的方便。

  (5)根据合营公司要求的培训计划接受合营公司选派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到在乙方的设备上和学校内进行培训。经过培训之后应能够按所学内容独立工作。培训费按乙方的标准价格减半。合营公司支付培训费及受训人员的旅费和生活费。

  (6)为合营公司提供计算机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销售或进行服务的___国政府许可证。向合营公司提供计算机及其系统的安装、管理、维修、翻新等方面的专有技术。

  (7)定期向合营公司提供国际市场信息,并协助合营公司进行来料加工性质的技术劳务和高级技术劳务出口。

  (8)尽最大努力帮助合营公司的代理销售计算机硬件及软件的服务,并向合营公司缴付代销佣金。

  (9)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七章 技术转让与保密

  第二十一条 合营公司可以与甲方或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经营范围及规模所需要的先进技术、专利和专有技术(Know-how),甲方或乙方与合营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均采取优惠条件。

  第二十二条 合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获得的发明或专利权或专有技术属合营公司所有,有关的全部资料由合营公司独立保存。

  第二十三条 合营公司通过技术转让协议所取得的专利权或专有技术的保密按双方签订的有关转让协议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非经合营公司批准,合营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合营公司拥有的技术知识。合营的任何一方要使用合营公司的技术知识时,须与合营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协议并履行协议规定的保密条款,合营公司按优惠价格收取技术转让费。

  第二十五条 合营双方应要求各自选派到合营公司工作的人员履行对技术知识的保密职责。

  第八章 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及专利管理

  第二十六条 由合营公司的雇员、转包者、代理人在为合营公司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发明,软件或者专有技术的发展或改进,所属权均归合营公司所有。与此有关发明的专利申请以合营公司的名义进行。

  第九章 合营公司的采购与销售

  第二十七条 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设备、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备件、备机应优先在中国购买。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的采购争取与中国其他单位享有同等价格,并且以人民币支付。如果在中国市场采购的物品不能满足合营公司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质量、性能和可使用性),合营公司将以优惠价格从乙方采购。但若乙方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合营公司可以自行在国际市场采购。若准备在国际市场采购,合营公司将通知乙方价格和条件。

  第二十八条 合营公司备件库中的备件和任何计算机设备、软件、专用工具以及其他产品的销售和计算机服务、培训可以由合营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或____国家进行,也可以委托合营的双方或第三方代理。这种活动除应遵守政府的有关法律和法令外,还应参照____国政府的有关规定。这些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在有竞争力的条件下,应保证合营公司的经营获利。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或者不是由合营公司分支机构生产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的销售,合营公司将以乙方代理人的身份进行。有关协议应当在乙方和客户之间签署。但合营公司的再出售和再出口除外。

  合营公司将获得一定比例的硬件代理销售佣金。

  只有当乙方收到可立即使用的客户付款之后,才付给合营公司这种佣金,佣金将以乙方收到的同样的付款形式付给合营公司。

  第十章 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 合营公司登记注册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

  第三十条 董事会由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名,乙方委派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

  由乙方委派。董事会的任期____年,董事会的成员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三十一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为代表。

  第三十二条 董事可委派另外一人在开董事会时作为他(她)的全权代理人行使其权利。出现此情况时应将全权代理委托书交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决定以出席会议的董事或其全权代理人的多数票通过,但重大事宜必须经全体董事或其全权代理人同意方能通过,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章程条款的修订

  (2)异常情况的处置,包括异常情况的建立、撤销和延期

  (3)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转让

  (4)双方其余各期出资额投入日期

  (5)经营范围的任何改变

  (6)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7)利润分配方案

  (8)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独立审计师的聘请或解聘

  (9)预算的决定或决算的批准

  (10)价格和销售条件的决定

  (11)超过___美元的合同的签订

  (12)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建立的或撤销

  (13)每季度借款超过___美元或每年借款超过____美元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会在合营公司会计年度的头三个月内召开。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如遇特殊情形,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议,在必要时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一般在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举行,若经董事会决定,也可以在其他地点举行。

  第十一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五条 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甲乙双方共同推荐。第一任总经理由___方推荐。第一任副总经理由____方推荐。经营管理机构应包括总会计师一人。上述人员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四年。经董事会批准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以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合营公司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不能或不愿意履行其职责的,或无能力成功地经营合营公司的,经董事会会议决定可随时撤换。

  第十二章 劳动管理

  第三十八条 合营公司招聘职工,须经合营公司考试合格后录用。在合同的头__年,人员的选择、考试和录用应由合营公司和甲、乙双方联合进行。

  第三十九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招聘、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纪律等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第四十条 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章 财务和利润分配

  第四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外汇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规办理。但是为使合营公司的经营有足够的外汇,应当做出安排。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账法记账。一切凭证、簿记、收支单据、账册、统计报表均同时使用中、英两种文字。合营公司的人民币收支和美元收支分别记账以人民币为统一记账核算单位。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的会计制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获得的毛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缴纳公司所得税后,扣除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之后为合营公司的可分配利润。可分配利润按双方投资比例分配。上述三项基金的比例由董事会视合营公司经营情况决定,其中储备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扣除的比例应超过毛利润的__%,且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及法令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根据各方投资比例分配,___方优先取得外汇。分配后由合营公司立即汇至各方的开户银行。合营公司将在___方协助下采用来料加工加工费的方式解决____方所分得利润中的人民币部分。

  第四十六条 合营公司有关的税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办理。合营公司将尽量取得减、免税的优惠,即: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合营公司在获利经营的头___年免缴所得税,并且在此后___年减免所得税___%。合营公司还将申请在允许的最长时期享受各种减、免税的优惠待遇。

  第四十七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审计师审查、稽核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簿记、收支单据、账册、统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果甲方或乙方欲聘请他自己选择的其他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地,他有权进行这种审查,而且合营公司将予以充分的合作,所聘请的其他审计师的费用由聘方承担。但是任何这种额外审计的内部费用应由合营公司承担。

  第十四章 保险

  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保险均在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险值、保险期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保险费由合营公司缴付。

  第四十九条 合营公司的保险如在任何中国保险公司业务范围之外时,可以由双方同意的在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险值、保险期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五章 特别约定

  第五十条 如果由于中国或____国政府有关法律、法令和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受阻甚至无法执行时,有关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并立即转交上述的有关文件。

  第五十一条 上述第五十条情况发生时,双方应迅速通过谈判对本合同作出相应的修改,以使投资双方不致因此而受损失。如果一方不同意作出上述变动,另一方有权根据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止本合同,但应提前___天

  书面通知对方。

  第五十二条 由于受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事故的影响,致使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使本合同的履行困难或不可能时,遭受上述不可抗拒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对方,并应于可能的最短的时间向对方提供事故详情以及对合营公司经营的影响或损毁情况的有效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根据事故对合营公司损毁或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散合营公司,或者部分免除或暂缓合营公司的经营活动,或者停止合营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五十三条 由于发生不可抗拒事故致使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者由于合营公司连年

  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机构批准,可以提请解散合营公司。

  第五十四条 合营任一方不是由于不可抗拒事故而不履行本合同或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章程的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无法实现本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均视为违约,合营另一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还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终止本合同。若合营双方仍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五十五条 合营公司经营期满而又没有延长其经营期,或提前终止解散时,应由董事会组成清算委员会提出清算程序。合营公司的财产将按清算时的账面余额进行清算。现金应以现金分配,其它财产,包括应收的帐目,应按当时在中国或国际市场可得到的.最高价格兑换成现金。在清偿债务之后,清算财产按双方的投资比例分配给甲方和乙方。分配后由合营公司立即汇至各方的开户银行。

  第五十六条 当本合同终止,如果合营公司尚有资产或者在销售区域内有产品,双方可以按合营公司同意的,但不超过购入价格购买这些资产或产品。在做资产负债表时,应记入这些金额。

  第五十七条 当本合同终止时,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处理,任何一方可以优先购买另一方在清算时分得的财产。

  第五十八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须经合营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九条 在合同有效期或延长期,双方之间发生的争议和要求,或有关结束合同的争议和要求。应当由有关双方在友好和信任的气氛下通过诚挚的协商和谈判解决。若双方不能在___天内解决争议,应交由____仲裁院按照此协议签订日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将由____仲裁院选定的仲裁员进行。他的裁决将是最后的,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整个仲裁过程,包括辩论和摘要都用___语进行。由仲裁院做出的决定被认为是最后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有关仲裁的花费应由败诉方承担。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专家、证人和法律顾问的花费。

  第六十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七章 合同文字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条 此合同,包括附件、日程、附属文件和附录,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并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后方能生效。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略)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六十四条 一旦本合同结束,字头____和字词____不经___方的书面允许,不得继续使用。

  第六十五条 甲、乙方双方向对方发送通知,可以采取电传或电报。但若通知涉及双方权利或义务时,应同时以书面文件通知。邮件应是邮资已付的航空挂号邮寄。

  双方的法定地址为邮件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以中、英两种文本在中国____签字。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合资经营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现在住址: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劳动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生产和工作任务的要求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任工种(岗位),以后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业务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并及时鉴定变更合同。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试用期满,合格的定岗使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或予以辞退。

  第三条工资待遇

  甲方根据乙方现任职务或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月标准工资为元,各种津贴按有关规定享受。今后,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乙方表现逐步提高乙方工资收入。乙方的原工资等级和月标准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予以保留。

  第四条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规定缴纳和办理乙方养老保险基金手续,向乙方支付当地政府规定的卫生费、交通费、书报费等各种津贴,并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以及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等。

  2.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女工特殊保护等法规,采取劳动保护措施,保护安全生产和乙方健康。甲方应根据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3.甲方实行国家现行工时制度。甲方应严格控制延长乙方的工作时间,确需加班加点,应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给予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仍未治愈的,经双方协商可再给予年以内的医疗期。医疗期内的医药费和病假工资由甲方承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

  5.员工因工负伤,致残或患职业病,医疗期医疗费用,工资待遇,按国营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直到作出医疗终结,伤愈后由甲方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6.员工因工死亡,按国营企业规定,由甲方负责支付死亡丧葬补助和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生活困难补助费。

  第五条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

  1.甲方根据生产情况负责制订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和有关生产标准或工作规范,乙方保证严格执行。

  2.乙方对甲方生产(工作)有特殊贡献,应给予乙方精神和物质奖励。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犯其他错误,甲方应在坚持思想教育的前提下,可给予相应的处分或处理。甲方应在作出辞退或开除决定前天通知工会。并报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备案。

  第六条甲、乙方解除合同条件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的;

  (3)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4)企业宣告解散、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2.乙方被劳动教养和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3.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乙方: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有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期间和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

  (4)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解除条件的。

  4.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并经甲方同意的。

  第七条甲、乙双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后经济补偿

  1.除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1)、(3)和第2项人员外,甲方解除乙方合同应在30日前通知乙方。

  2.对于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和按第六条第1项(2)、(4)规定辞退的以及按第六条第4项(1)、(2)、(3)项规定辞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本人1个月实得工资的生活补助费。

  3.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2)规定辞退的,甲方除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费外,还须发给乙方相当于本人3至6个月实得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4.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4)规定辞退的,甲方除发给生活补助费外,还须发给乙方相当于3至6个月实得工资的辞退补偿金。

  5.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4项(4)规定,乙方有正当理由向甲方提出辞职的,甲方一般应予以同意,但应在30日前向甲方提出,经甲方批准后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如经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定数额的培训费。

  第八条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其中,责任属于甲方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责任属于乙方的,赔偿招工(招聘)和技术培训费用。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合资经营合同 篇5

  第一条 总则

  中国____________公司与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意共同投资兴办合资经营企业,兹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合资双方

  甲方: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在中国________________登记注册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公司,在____________国登记注册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资公司名称和地址

  1.甲、乙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有关法律,同意在中国境内成立合资经营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2.合资公司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资公司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资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的规定。

  4.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系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按注册资本的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条 合资公司宗旨

  合资公司以公正、合法、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采用先进而适用的科学的管理方法管理企业。在国际及国内市场中显示其竞争能力,为投资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五条 合资公司经营范围

  合资公司生产、经营________产品,对销售产品予以维修服务并研究开发新产品。合资公司的生产规模为____________。随着生产经营的扩大,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产品品种发展到________种。

  第六条 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

  1.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美元。实际投资为____________美元。甲方投资额为____________美元,占总额____________%;乙方投资额为____________美元,占总额____________%。

  2.甲、乙方按双方商定的现金及实物投资:

  甲方:现金________________美元;

  机械设备购入价格________美元(附件略)。

  厂房建造估算价格________美元(厂房设计、进度、质量控制附件略)。

  乙方:现金________________美元;

  工业产权____________美元;

  转让产品的制造工艺、专利费____________美元(附件略)

  3.上述的实际投资金额以双方同意的现金、实物和技术投入。全部投资需在合资公司获得营业执照的________个月内完成。除注册资本外若需合资公司增补资金,经董事会决定以合适的方式在中国筹集或直接向国外银行贷款。

  4.甲、乙方按美元投入,在中国境内以人民币支付的费用需折合为美元,汇率应以支付日的前一日17时,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为准。

  乙方年终所获净利润的人民币部分金额应按年终审计师核准后7个工作日17时中国银行公布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为准。

  5.甲、乙方任一方若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份投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呈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份投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手续,组织合资公司所需厂房和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及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3.协助合资公司招聘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及所需的其他人员;

  4.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入境签证手续;

  5.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义务

  1.为合资公司在国际市场中选购先进适用的机械设备并提供有关信息,以质择优,保质保量地引进所需设备;

  2.引进机械的合同条款待董事会审阅后由主管部门予以办理;

  3.指派验收引进设备、安装、调试的技术人员,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4.监督技术转让方按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能持久地稳定地生产合格的产品;

  5.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技术转让

  1.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资公司与________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达到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宗旨。引进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检验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商标及包装等。

  2.按合同规定乙方和技术转让方应保证产品质量和数量。为此,引进先进适合的生产技术应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亦是同类技术中属先进的,设备的选型及性能应是优良的,以满足技术转让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工艺流程和设备进厂时间及技术服务,应开列清单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技术资料是技术转让的组成部分,应保证如期提供。

  5.在技术转让协议期内,乙方及转让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技术情报和资料应及时提供予合资公司,不另收费。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协助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掌握其转让的技术。

  7.若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行为,甲方可提出索赔以弥补损失。

  8.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___%,提成费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9款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技术转让提成费的有效期。

  9.合资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________(大写____ )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资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开发该技术,自引进该项技术至正式投产持续________(大写____ )年后,以合资公司的名义有权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项技术,原技术转让方无权予以干涉或指控。

  第九条 产品销售

  1.合资公司的产品可在中国境内、外市场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___%。

  2.产品可由下列渠道向境外销售:

  由合资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占________%

  由合资公司与________外贸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和寄售占________%。

  3.为了扩大产品销售及保持产品信誉,可在中国境外设立“产品服务中心”承办售后服务事宜。

  4.合资公司的产品在技术转让期限内所使用的商标为________。

  第十条 董事会

  1.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决定。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2.董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主持会议。经3/4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3.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各一名,总经理由乙方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推荐,并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年,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若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条 职工管理

  1.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及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2.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订劳动合同予以实施,劳动合同签订后由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3.合资公司职工有权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十二条 财务、税务、审计

  1.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薄等须用中英文书就。

  2.合资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3.合资公司职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4.合资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予以决定。

  5.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予以审计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若乙方需聘请其他国家审计师对年度财务予以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但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6.每一营业年度的前3个月,由总经理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十三条 筹备工作

  1.合资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董事会下设立筹建组,筹建组由____人组成,甲方____,乙方____人,筹建组组长一人,由_____方推荐,副组长一人,由________方推荐,筹建组长和副组长由董事会任命。

  2.筹建组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的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策及做

  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3.筹建组负责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性能考核,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量优先在中国购买,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4.筹建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董事会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5.筹建组在工程完成并办理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予以撤销。

  第十四条 合资期限

  1.合资公司的合资期限为____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即合资公司领得营业执照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一致通过,于合资期满6个月前向主管部门申请延长合资期限。

  2.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方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六条的规定依期按数投资时,从过期第30个银行日算起,每过期1天,违约方应缴付投资额的_____%的违约罚款给予守约的一方,若逾期90天仍未投资,除累计应缴付投资额的________%的违约罚款外,守约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责任,若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3.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应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十六条 合同修改、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及附件予以修改时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方能生效。

  2.合资公司由于某种原因出现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可提前终止合资期限或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 保险

  合资公司的各项工程的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具体事宜由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遭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即将事故情况用电报通知对方,于15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部门出具。根据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条 仲裁

  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分歧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

  1.根据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附件(合资企业章程等)均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及附件均须经投资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3.甲、乙双方除签发的通知、电报、电传外,凡涉及双方的权利、义务时应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第二条所列地址为法定的甲、乙方的通讯地址。若法定地址有所变更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

  第二十一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签订、效力、解释和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二条 文本

  1.本合同以中、英文书就,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中、英文本如有不符以____ 文为准。

  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系为醒目而用,不影响对本合同所列内容的解释。

  甲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资经营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劳动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生产和工作任务的要求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任_________工种(岗位),以后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业务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并及时签订变更合同。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试用期满,合格的定岗使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或予以辞退。

  第三条 工资待遇

  甲方根据乙方现任职务或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月标准工资为_________元,各种津贴按有关规定享受。今后,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乙方表现逐步提高乙方工资收入。乙方的原工资等级和月标准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予以保留。

  第四条 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规定缴纳和办理乙方养老保险基金手续,向乙方支付当地政府规定的卫生费、交通费、书报费等各种津贴,并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以及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等。

  2.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女工特殊保护等法规,采取劳动保护措施,保护安全生产和乙方健康。甲方应根据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3.甲方实行国家现行工时制度。甲方应严格控制延长乙方的工作时间,确需加班加点,应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给予_________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仍未治愈的,经双方协商可再给予_________年以内的医疗期。医疗期内的医药费和病假工资由甲方承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

  5.员工因工负伤,致残或患职业病,医疗期医疗费用,工资待遇,按国有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直到医疗终结。伤愈后由甲方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6.员工因工死亡,按国有企业规定,由甲方负责支付死亡丧葬补助和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生活困难补助费。

  第五条 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

  1.甲方根据生产情况负责制订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和有关生产标准或工作规范,乙方保证严格执行。

  2.乙方对甲方生产(工作)有特殊贡献,应给予乙方精神和物质奖励。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犯其他错误,甲方应在坚持思想教育的前提下,可给予相应的处分或处理。甲方应在作出辞退或开除决定前_________天通知工会,并报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备案。

  第六条 甲、乙双方解除合同条件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的;

  (3)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4)企业宣告解散、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2.乙方被劳动教养和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3.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乙方: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有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期间和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

  (4)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解除条件的。

  4.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并经甲方同意的。

  第七条 甲、乙双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后经济补偿

  1.除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第(1)、(3)项和第2款人员外,甲方解除乙方合同应在30日前通知乙方。

  2.对于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和按第六条第1款第(2)、(4)项规定辞退的以及按第六条第4款第(1)、(2)、(3)项规定辞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本人1个月实得工资的生活补助费。

  3.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第(2)项规定辞退的,甲方除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费外,还须发给乙方相当于本人3至6个月实得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4.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第(4)项规定辞退的,甲方除发给生活补助费外,还须发给乙方相当于3至6个月实得工资的辞退补偿金。

  5.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第(4)项规定,乙方有正当理由向甲方提出辞职的,甲方一般应予以同意,但应在30日前向甲方提出,经甲方批准后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如经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定数额的培训费。

  第八条 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劳动(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其中,责任属于甲方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责任属于乙方的,赔偿招工(招聘)和技术培训费用。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事项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资经营合同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有关法规,中国________公司和____国________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投资兴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资各方

  第二条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三条合资各方

  中国________公司(甲方):在中国________地登记注册

  法定地址:中国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_____国________公司(乙方):在_____国________地登记注册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第三章名称和地址

  第四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第五条合资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

  合资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号。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本着加强经济合作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合资公司生产经营范围:

  生产____________产品;

  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第九条本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

  第十条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以此为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甲方投资____________元,占________%;乙方投资____________元,占________%。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将下列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____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元

  厂房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权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共________元

  乙方:现金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共________元

  第十二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___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

  1.第一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资________元。

  2.第二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资________元。

  第十三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合资各方的义务

  第十四条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办理为设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谁、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3.组织合资公司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4.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

  5.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中国境内的运输;

  6.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7.协助合资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8.协助合资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9.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10.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的义务:

  1.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实物运至中国港口;

  2.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4.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如乙方同时又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资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

  ……………………

合资经营合同 篇8

  目录

  (1)总则

  (2)资本

  (3)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4)董事会

  (5)经营管理机构

  (6)业务

  (7)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8)技术训练

  (9)确立银行设施

  (10)利润

  (11)财务会计与审计

  (12)税务

  (13)保险

  (14)银行职员

  (15)审批及注册

  (16)合同有效期

  (17)终止与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调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讯地址

  (23)附加条款

  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_____(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_____(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共同举办一定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 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

  中文:_____银行

  英文:_____

  银行地址:_____

  第三条 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 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额合作,为加速_____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

  第五条 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资本

  第六条 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_____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_____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百分之_____,出资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百分之_____,出资_____,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百分之_____,出资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百分之_____,出资___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_____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内包括_____。

  (3)_____和_____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_____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责表为依据,多还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_____和_____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帐、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_____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存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方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_____和_____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二十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_____元。

  第七条 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在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 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刊载明下列事项:银行名称,银行成立的年、月、日,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年、月、日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年、月、日。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 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 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 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一条 董事会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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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人组成,中方五人,丁方五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 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利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银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度、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代理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 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_____的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过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 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 总裁、执行副总裁

  银行设总裁一人,执行副总裁一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人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项:

  1.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任及解雇非董事会委任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7.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给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 业务

  第十九条 业务范围

  银行经营下列业务:

  1.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2.本、外币投资业务;

  3.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4.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5.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6.信托、保管箱业务;

  7.本、外币担保业务;

  8.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9.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10.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汇出汇款及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11.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12.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

  13.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 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 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 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_____和_____成为银行在_____的子公司,_____改名为_____。该两子公司分别在_____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银行的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 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 技术训练

  银行将调派_____和_____的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_____和_____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及_____和_____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 确立银行设

  第二十三条 银行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制订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的便利。

  第十章 利润

  第二十四条 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 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令缴纳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时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照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 利润汇出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汇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的红利用_____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 财务会计制度

  银行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 货币单位

  银行记帐本位币为_____币,除编制_____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_____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 审计与报表

  银行的帐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银行将免费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 银行审计师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 会计年度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止为一年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 税务

  第三十二条 税款

  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令、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 进口物资、设备

  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多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 减税、免税及退税

  银行将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特区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当局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 保险

  第三十五条 保险及付款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保险公司或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人民保险公司或由人民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 银行职员

  第三十六条 银行职员雇佣

  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 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 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条例》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现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 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 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 终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1.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2.订约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3.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4.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 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

  暴风雨、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若订约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 保密

  有关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 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协助事项,丁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国家法令规定所需要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有关法令规定应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 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内部调整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 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银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和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30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件提交_____仲裁外按照联合国1976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60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60天内联合任命另公司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_____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护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最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银行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银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 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行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应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 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丙 方:_____

  丁 方:_____

  第二十三章 附加条款

  第五十条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 前写全约及照会

  本合同经审批机构批准正式生效后,订约四方所有的前口头和书面的协议或照会等,如与合同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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