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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合同

时间:2020-05-25 12:20:41 建筑合同

建筑合同汇总九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筑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筑合同汇总九篇

建筑合同 篇1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 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项执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 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人民币)

  ¥: 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 执行

  (1)国家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 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 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 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 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 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

  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2、乙方的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者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由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

  (3)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各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在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九条 有关材料的约定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对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增加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有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材料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5、甲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乙方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

  第十条 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的方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 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为: 。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第十二条 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 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 ;

  (2)其他方式: 。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

  支付次数支付金额

  支付时间

  第一次: %

  元

  大写:

  第二次: %

  元

  大写:

  第三次: %

  元

  大写:

  第四次: %

  元

  大写:

  工程验收后 天内付清。

  3、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则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交纳。

  4、增加的工程项目,经双方签署增加协议确认后,甲方应就该增加工程项目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增加项目总造价的30%,另外的70%实行分期付款,甲方应在每个月的前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项目造价大于人民币壹万元的,则甲方应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第十五条 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

  1、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

  月内。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对保修的其他约定: 。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行为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为:

  元,合同继续履行。发包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 元。

  3、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并经过承包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损失的,为发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的违约金。

  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其他约定: 。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经过协商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

  1、工程施工项目确认书

  2、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确认书

  3、项目变更单

  4、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单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7、工程验收单

  8、工程结算单

  9、工程保修单

  10、发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十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2

  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讯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乡镇______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担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种)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六条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日工资为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XX市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_____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八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五)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不超过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地所在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甲方的规章制度及_______________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XX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

  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供在京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参考使用。

  二、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第一条中,双方在约定的事项前括号内画“√”,并填写日期。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三、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炼、准确,不得涂改。

建筑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甲方将工地木工模板工程

  包工包料承包给乙方。由乙方组织充足材料、人力进行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制定如下条款,希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内容:乙方承包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所示的木工装模分项的所有内容,具体包括本工程所需的模板、方木、加固步步井、模板制作、安装脚手架搭卸、拆卸、材料堆放、搬运、模板拔钉和现场文明施工及打爆模等人工工序,和铁钉铁线。并承担所有预埋铁件、拉墙筋的钻孔或预埋。

  二、承包单价及计算方式:高层按本工程设计图纸的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 元(¥ 元),多层按本工程设计图纸的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 元(¥ 元),高层与多层均包括该工程区域内的人防地下车库工程。中途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提价。付款方式:正负零以上完成一层结构面后开始付款,每月月底结算当月工程量的70%,主体验收后付到总工程款的85%,竣工初验后付清余款。

  三、工期:乙方保证每月至少完成四个标准面,人数始终保证在80人左右。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罚款。

  四、 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检收等级为优良工程。乙方进场施工,要确保人员素质,乙方每一道工序完成后,需经甲方、监理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如因乙方施工人员人为造成质量不合格进度跟不上,所产生的返工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 文明施工:乙方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不能穿拖鞋或赤足上班,不得在工地、宿舍内打架斗殴,如有发生所 产生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在施工中 必须做好文明施工要求切实落好落手清工作,工地内材料放整齐。

  六、 材料要求:材料一定保证它的钢度,符合甲方的要求。柱板全部用新的夹板。

  七、 乙方的工人在施工中人为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不能拖欠工人工资,若发现此种情况,甲方可以扣除乙方工程款支付工人工资。

  八、 本工程开工后,乙方必须有带班长期现场管理,如不在一次罚款500元。

  九、上述协议签名生效,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未尽事宜,可另立说明。

  十、附加协议:若乙方资金周转困难,甲方同意给予乙方30万元以内资金帮助,但单价须降低贰元每平方米。若乙方中途违约,无条件退出该工程,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筑合同 篇4

  甲方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等级

  在川通讯地址

  邮编

  乙方

  性别

  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区(县)乡镇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或每月)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日(或每月)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合同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三条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六、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四条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符合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四川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年月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供四川建筑业企业(含部属在川建筑企业、省外入川建筑业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建筑业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第一条中,双方在约定的事项前括号内画,并填写日期。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三、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建筑合同 篇5

  用人单位(甲方):xxx有限公司

  职工(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用 为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2.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至 年 月 日止。

  3.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

  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或部门)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

  方至少不间断休息24小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

  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2.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定为 元/月。甲方可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乙方工资。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同时甲方应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情况。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工“五期”(经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包括有关女职工、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职工守则》等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本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2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6

  发包方(甲方):东明县文物管理所

  承包方(乙方):山东菏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东明县文庙大成殿修缮工程

  工程地点:东明县城(原镇一中学校院内)

  工程承包范围:1、文庙大成殿屋面原有屋脊和屋面瓦件拆除,清扫望砖屋面;给整个屋面做防水,增加砂浆找平层、防水卷材、铺底灰、铺瓦、嵌缝、更换损坏瓦件。2、所有木质构件原有油漆面铲除、清扫、下架木刷漆、上架木绘制彩绘(达到墨线小点金的效果、但不贴金)、更换损坏的木质构件。3、文庙散水增加阶条石与陡板;4、重新制作月台,并增加阶条石、陡板、望柱、寻杖栏板、甬路海墁地面、如意踏跺;5、更换墙面酥碱青砖、修复墙体裂痕等; 以上所用材料参照工程预算书。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合同价款 (固定价格)

  金额(人民币大写): 柒拾柒万元整 ;¥770000.00元 ;

  三、工期:

  合同工期:60日历天

  开工日期:20xx年7月 5 日

  竣工日期:20xx年9月 5 日

  按期完成不奖不罚,工期每推迟一天,罚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五(5‰),但总数不超过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5%)罚款将被作为违约金从最后一次拨付的工程款中扣除。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现行《工程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五.安全生产

  乙方必须安全、文明施工,必要时工地现场应采用围护等措施,施工中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工程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乙方正式施工后3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工程大部分项目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全部完成后再支付合同价款的35%;本工程质保金为5%。

  七、质保期: 三年

  保修期限执行现行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缺陷期内由乙方负责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期从乙方施工完成交由甲方使用时算起,保修期结束甲方全部支付乙方该工程的质保金(即本工程5%的质保金)。

  八.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xx年 7 月 4 日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附则.

  1.本合同发生纠纷后,当事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菏泽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0xx年 7 月 22 日

建筑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单位或受委托的项目部):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和本省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劳动关系,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对有关问题作以下约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

  1、不足一个月时间的用工: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不设试用期)。

  2、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用工:以_______工程完成之日(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为本合同的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从事(工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劳动报酬

  1、工资计算方式:

  (1)计时(每天或每月工资标准)

  (2)计量(件)(单价数量)

  2、工资支付方式: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资的,每月人民币______元;按工作进度支付工资的预付_____ ‰,计人民币______元,余款待任务完成后全部付给。

  甲方应制作工资发放花名册,并由乙方本人签字或书面委托他人代签,领取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

  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其中每月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计 _____元。

  五、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及其它约定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建筑合同 篇8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__区(县)______路______弄(村)______号____楼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_房型________房______厅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此处原为表格,格式已经损坏,特此注明—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

  签订合同之日 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二至五天 65% 元

  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 30% 元

  竣工验收当天 5% 元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表100% 元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2)指派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1.

  2.

  3.

  4.

  5.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签订地点:

建筑合同 篇9

  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合同名称:甲 方:乙 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合同补充协议 河北达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年 月日

  上述金额包括运输费、保险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最终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2、其他合同条款调整。 3、其它事项说明。

  三、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与原合同发生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五、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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