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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合同

时间:2021-03-08 09:06:23 建筑合同

关于建筑合同7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筑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建筑合同7篇

建筑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都江堰市奔腾汽车物流有限公司

  甲方施工工程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材料)需要外运处置,特将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外运(场内转运)承包给乙方。为确保本工程项目顺利进行,运输符合都江堰市相关规定,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甲、乙双方职责,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地址:

  第二条工期:

  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部分预计天,从20_年月日至20_年月日。

  第三条单价、总方量

  参照都江堰市政府办【20_】160号文件关于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标准的批复,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材料)运输按车厢计方量。建筑垃圾(材料)小于或等于1公里之内运费单价定为/m?,每增加1公里运费单价递增元/m?;本工程项目运输价格按6.3×2.3×1.5以下的车厢单价定为/车,6.6×2.4×1.5的车厢单价定为元/车。合同签署前,由甲、乙双方代表对本工程做估算,本工程建筑垃圾(材料)土方总量约为万m?。

  第四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1、每车运输均应填写结算票(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存根一份),结算票上必须完整填写运输日期、工程项目名称、运输公司名称、运输车辆车牌号、核载方量(单位:m?)、运输距离。并由工程工地负责人、运输车辆司机、负责人签名。结算票必须字迹清晰,如无法识别、涂改、伪造,则票据无效。双方以建筑垃圾(材料)运输结算票(以下简称结算票)作为结算凭证,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部分结束后,实际方量按实际结算票数据进行结算,如结算票与估计方量不一致,则以结算票为准。

  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完工后,由乙方根据结算票作出工程决算书交由甲方进行核对、结算,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若甲方逾期不完成的,则视为对决算书没有异议,该决算书作为最后决算依据。

  2、竣工时间以甲方提供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为准,该工程自进场运输日期起(从20_年月日至20_年月日止,共计天)时间期满后无能该工地是否竣工都视为乙方的运输任务竣工,并一次性支付完所有款项。

  3、签订合同之时,甲方需按本合同第三条所定价格和土方总量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20%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作为预付款。乙方收到预付款后,根据甲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车辆进场作业。

  4、决算后三日内,甲方应付清所有款项,逾期支付的每日按所欠款项总额的3‰收取违约金,直到甲方付清为止。

  5、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合同签订之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大写(人民币)

  6、甲方未能按上述约定支付预付款、履约保证金及进度款的,乙方有权暂停运输,并向甲方收取违约金(每日按未付款项的3‰计收),直到甲方付清预付款、履约保证金、进度款,乙方不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甲方不得擅自安排乙方之外的车辆到甲方施工地进行运输(建筑垃圾(材料)),如乙方发现甲方有乙方之外的车辆到施工地运输(建筑垃圾(材料)),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对该工地停工并要求甲方全额支付该工程已完成或未完的运输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合同总价3%计收),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8、乙方办理的建筑垃圾运输通行证线路,甲方必须遵照乙方通行线路运输,甲方不得私自更改乙方指定的线路运输,否则将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提前七天向乙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和有关施工图纸,并且甲方在运输前做好地下管线、管网、地沟等所有设施设备的防护措施,否则在乙方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且全部由甲方负责;双方并在现场确认对现场标高交接,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建筑垃圾(材料)运输等事宜,确保工程运输的顺利运行。

  2、甲方负责施工作业场地打围,基坑按设计标准规范支护,并在乙方进场施工前清理场内障碍物、场内施工便道,场内排水、地下室降水,提供夜间施工的照明设备及运输车辆出场时所需的冲洗设施和车辆冲洗,道路硬化、进出口棕垫铺设等,解决工地周边有关事宜。必须做到作业面内工完场清,保持施工现场与作业面的整洁,文明运输。

  3、甲方必须提供相应设施和人员确保乙方一切人员、车辆在施工现场内的安全,安排专职的工程现场负责人协调工地相关事宜,配合乙方运输并确认结算单、决算书。

  4、甲方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调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可相应顺延。如因一方的原因导致延期造成损失的,责任方需赔偿受损方相应损失(原因为不可抗力的除外)。

  (1)甲方工程项目设计更改导致停工。

  (2)甲方工程项目进展造成乙方车辆无法运输或施工。

  (3)连续下雨超过4小时等恶劣气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5、甲方在乙方协助下于施工前7日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合同》,并将这两证提供给乙方办理用于安排运行路线、时段的《都江堰市建筑垃圾(材料)运输合同》及通行证。

  6、乙方负责办理有关建筑垃圾(渣土)外运的一切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自带运输所需的设备车辆并配备相应人员,按照都江堰市城乡建设局及相关管理部门对该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材料)运输所规定的时间、行驶路线以及运输建筑垃圾(材料)到指定场所。

  8、乙方应做到参运车辆车况良好,密闭装置完好,建筑垃圾装载适度,保持车辆能够密闭完好,净车出场,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材料通行证》,并需确保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无“滴、撒、漏”等问题。如因车辆“滴、撒、漏”而影响环境卫生、车辆无证参运、私自不按指定路线或车辆资质不合格等,被相关管理部门停运或被执法部门扣车、罚款等处罚,由乙方负责处理,其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9、甲方不可将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直接或间接混入建筑垃圾,一经发现造成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10、乙方参运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违章和事故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债权、债务亦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1、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合理安排。

  12、双方各自负责己方生产经营的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各自负责己方生产安全,如在本合同涉及的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则由当事方承担责任及损失并负责解决,非责任方予以配合协调。

  13、双方各自在办理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关证照手续时,如需其他方协助的,则相关方需积极配合协助。

  第六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他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其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法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分歧,则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第八条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处置部分完工,全部款项结清,履约保证金全额返还后自行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条备注: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合同 篇2

  承租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订 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 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租金

  租金收取:

  第四条 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 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 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 出租方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凭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附件 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建筑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字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小写):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招标文件及答疑澄清

  6、投标文件

  7、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四 份,双方各执 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承包人:(公章)

  住所:石家庄市合作路285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0311-85020900 传真:0311-8502090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石家庄

  新华路西支行

  账号:13001615108050003238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3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

建筑合同 篇4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不动产资源的合理利用,经甲、乙双方平等、公平、自愿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的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位置及面积

  甲方同意将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通过拍卖竞价方式受让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以下简称“地上建筑物”)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上述土地的土地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 (具体以规划红线图和国土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为准)其具体位置见附图所示。地上建筑物为_____层,_____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证号为_______。

  二、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转让条件

  甲方已向乙方充分、准确告知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现状和租赁情况,乙方对此并无异议,同意受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三、转让款:

  2

  1、本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转让款共为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所转让土地的面积最终以国土部门核发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上所确认的面积为准,甲、乙双方不再就面积差异补、退转让差价。

  四、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转让款全部付至以下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将转让款付至上述账户即视为甲收到乙方相应的转让款,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将款项付至其他账户或以其他方式向甲方另行支付转让款的,视为乙方未付款。

  2、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五、税费承担

  转让价款包含土地登记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的税费,土地从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变更登记至乙方或乙方指定方名下所产生的甲、乙双方税费由乙方承担。

  六、土地转让手续

  1、土地登记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的手续由甲方负责。

  2、土地从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变更至乙方或乙方指定方名下的手续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七、各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将土地使用权权属办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_____________名下。

  3

  2、甲方应按转让款金额向乙方提供本次土地转让的成本发票,___________万元额度以内的发票,税金由甲方承担,超出___________万元额度的发票,税金由乙方承担。其中,甲、乙双方同意___________发票金额为_________万元,超出此金额的___________发票甲方无义务提供。

  3、甲方委托居间方代为向乙方交付发票,如乙方延期支付转让款或支付发票税金,甲方或居间方有权暂缓向乙方提供土地成本发票。

  4、根据乙方要求,协助乙方处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租赁关系。

  5、自乙方付清本次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全部转让款并且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至乙方或乙方指定方名下之日(以向土地主管行政部门递交申请之日为准)起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移交与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有关的证照、文件、资料、物品,届时甲、乙双方可签署移交清单。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转让款给甲方。

  2、乙方应提供协助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所需的相关资料。

  3、自乙方付清本次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全部转让款并且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至乙方或乙方指定方名下之日(以向土地主管行政部门递交申请之日为准)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有关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由乙方享有和承担,相关法律关系由乙方处理。

  八、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责任,导致土地使用权未能按期变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的,则甲方应按延期天数,每日赔偿乙方已付转让款总额_____的违约金。

  2、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每期转让款的,从逾期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迟延支付转让款总额每天____计算,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且已收乙方款项不予退还。

  九、特别约定:

  1、本合同是甲、乙双方转让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的真实意思表示,但在办理有关过户手续时双方所依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合同范本而签订的合同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2、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应友好协商,相关权利义务归甲、乙双方享有和承担,与代收款人无关。

  3、本合同转让款包含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截至本合同签订日止存在的租赁合同关系解约违约赔偿款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因乙方开发需要,需解除上述租赁合同关系的,则甲方以_________万元额度为限承担解约赔偿款项支付责任,超出_________万元以外的款项或其他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如甲方或乙方无需向承租方支付违约赔偿的,则甲方在上述租赁关系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__个月内向乙方无息退回_________万元。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十、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协议中记载的联系地址、电话、为双方有效联系地址和电话,任一方如有变更,应于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没有变更。

  出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1、出让方身份证复印件

  2、受让方营业执照

  3、受让方组织机构代码证

  4、土地相关凭证文件

  5、《拍卖成交确认书》

建筑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单位): 公司 地址: 负责人: 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家庭地址 家庭电话 本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建筑业的特点,又在双方熟知《员工手册》 ,并愿意遵守手册中各项规定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同时签订本劳动合同,以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共同信守所有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经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①固定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约定的试用期为: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起至完成工作任务时止,试用期为一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地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项目部 岗位生产管理工作,按工作需要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调度,完成一些力所能及的其他工作。工作地点在甲方施工项目范围内,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①、甲方根据【1995】87号《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采用集中工作,春节前后集中休息 。中间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应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假和生活、工作任务的完成。

  ②乙方在合同期内除双方约定的集中休假时间外,必须常年正常出勤,履行职责,认真抓好项目部的管理工作,不得无故旷工。家中有事需回家的,必须向项目部及工程处提交书面申请,在项目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回家,但最长假期不得超过10天,无特殊情况下,乙方擅自回家或超过假期的,双方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③、年终退场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指挥,按照甲方的安排有秩序、有计划的退场,不得擅自离开工地提前回家。

  四、劳动报酬

  ①、甲方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和生产效益,依法自主定分配形式和水平。 ②、乙方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二部分构成。

  1、基本工资

  ⑴、乙方的基本工资为 元/日。

  ⑵、甲方在四月份前不发放基本工资,并一律不予借款。

  ⑶、甲方在四月份开始预付基本工资,并在每月的 日前付给乙方,预付基本工资的标准为每月1000元。

  2、绩效工资

  甲方以项目部为单位,根据项目部管理人员各项指标、责任履责考核表的内容,每月分上旬、中旬、下旬对乙方进行认真考核,月底进行综合汇总,年终进行一次性履责考核综合评定。甲方在年终根据乙方的职位、担任的工作、责任的大小、项目部对乙方的工作责任履责考核综合评定结果和项目部及工程处的经营效益情况,甲方依法灵活自制确定乙方的绩效

  工资。

  3、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4、工资的计算依据和工资的发放:

  ①、工资的发放,甲方根据乙方全年的实际出勤和绩效工资的级别,年终计算出乙方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总额,扣除已发的基本工资、借款及其他费用后,在年终一次性付清,但如企业工程款收取困难时,必须实行先支付职工工资,后支付管理者工资,管理者工资迟付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②、如乙方单方面违约,在中途擅自离开甲方企业,另谋职业或回家的处理:乙方当年在甲方工作的出勤不足200天的,乙方只能按基本工资 元/日进行结算,不得享受任何绩效工资和奖金等一切待遇;乙方当年在甲方工作的年出勤超过200天的,按乙方核定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80%计算。并根据乙方擅离岗位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情况,对乙方追究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奖金:

  乙方的奖金按乙方所在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工程施工的质量优劣情况及项目管理效益奖励基金来确定,奖金的分配待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工程的最终质量、安全、施工成本测算后,按企业的项目管理效益奖励有关规定进行分配,并根据项目工程的工程款到账比例进行兑现。项目管理效益奖励基金由各项目部单独计算,决不进行项目部与项目部之间平调。

  五、社会保险

  ⑴、乙方参加甲方企业工作工龄不足五年的,企业为了解决每位管理者的后顾之忧,提前给工龄不足五年的管理者办理养老保险。如管理者来甲方企业工作不足五年,但管理者本身年龄也超过45周岁,这种对象办理社保完全是在本人自愿的情况下企业才给予办理。在办理过程中因超龄而一次性补交的社保费及医保费等。全额由社保享受本人承担。

  乙方工龄不足的管理者,社保基金缴纳办法如下:按国家社保基金缴纳的规定,自缴部分的费用和其他人员一样由社保享受者缴纳。企业应缴部分的社保费用,工龄超过四年不足五年的个人承担10%,工龄超过三年不足四年的个人承担20%,工龄超过二年不足三年的个人承担30%,工龄超过一年不足二年的个人承担40%,工龄不足一年的个人承担50%。

  ⑵、乙方因工作能力有限或工作不力不适应甲方的管理工作,劝其离岗的或辞退的,甲方一律不再安排乙方做其他任何非生产性质的管理工作。乙方离开管理工作后,愿意留在甲方班组内从事劳动作业工作的,已经办理社保的,甲方继续为其办理交纳社保费用,甲方承担应由甲方应交比例部分的社保金,只要乙方继续留在甲方劳动作业至退休的,甲方每年承担应由甲方应交比例部分的社保金,直至乙方退休。如乙方在劝其离开管理工作岗位后,不愿意留在甲方班组内参加劳动作业工作的,甲方为乙方续交一年的社保费用,甲方承担续交一年的应由甲方应交比例部分的保险金,一年后由乙方自己交纳社保费用,其费用全额由乙方自负,一年后如乙方自己不去交纳社保金造成脱保等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⑶、乙方在中途擅自离开甲方企业,另谋职业或回家的,乙方已经办理社保的,甲方从乙方离开甲方之日起,不再给予交纳社保费用。由乙方带走社保卡。如甲方已经给乙方交纳中途离开之日以后社保费用的,全额由乙方偿还,在结账时扣回。

  特别约定:不管什么原因中途离开企业的,从离开之日起,不得享受企业的奖金基金,各种优惠待遇(包括在企业期间未支付的奖励基金及各种优惠待遇),从离开之日起的社保基金缴纳全额自负,如乙方不及时自费缴纳社保基金造成脱保等一切后果由离企者(乙方)自负,与企业无任何关系。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⑴、乙方应当从事自身的安全知识的学习,全面掌握安全知识,确保安全无事故。在自身项目部职工进入施工现场前对其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对职工的学习效果进行书面考试,督促职工在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对考试不合格的职工劝其离开施工现场,并给予补课。

  ⑵、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协助项目部建立好安全生产制度;教育职工遵守劳动安全制度,按章操作,服从指挥,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安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无安全保护设施的危险作业。并确保自身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冒险作业。

  七、医药费及病假工资、工伤补助金的处理

  ⑴生病发生的医药费及病假工资

  1、乙方如生病已经办理医保的,甲方一律不再给予报销医药费用,应由保险公司给予报销。

  2、乙方如生病无医保的,平时医药费一律不给予报销,重病经甲方领导同意住院治疗的一次性医药费在20xx元以内的自负,20xx元以上部分,乙方第一年到甲方工作的报支30%;乙方在甲方工作2-3年的报支50%,4-5年的报支60%,6-7年的报支70%,8年以上的报支80%,但最高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部分一律自负。乙方住院医疗一律无护理费。

  3、病假工资的计算:乙方的病假工资一律为40元/天,凭施工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为准。经医生建议,工程处同意在家养病的打对折,家乡乡村卫生院的病假证明无效,病假工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即90天。

  ⑵工伤发生的医药费及工伤补助金

  1、施工区域内乙方如发生工伤,未办理社保的,医药费全报,不计算工伤工资,给予工伤补助金,标准按乙方自身平均工资的80%计算,工伤补助金的给付最高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乙方已经办理社保的,由劳动社会保障局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处理,如劳动社会保障局给付标准达不到上述标准的,甲方给予补到上述标准,但不得超过上述标准。乙方在施工区域内如发生重大因工受伤、致残、死亡事故,按国家和当地的《工伤保险条例》及本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如发生重伤经工程处领导同意家属来队护理,护理费为20元/天。

  3、在施工区域以外乙方如发生的交通及其他各类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八、劳动考核与培训

  乙方应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根据工作性质,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并确保考试合格。如乙方通过培训考试合格的,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经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

  九、乙方义务

  乙方必须承担根据甲方企业所在地政府规定由乙方承担的黑色路面费,人民教育基金、绿化基金、防洪基金等费用每人每天1元。

  十、奖励及处罚

  ⑴、奖励

  1、安全奖:乙方所在项目部,当月未发生任何大小安全事故,未发生任何工伤医疗费用,给予乙方奖励,标准为主体工程按20xx年度日工资的3%,装饰工程按2%维修工程按1%。项目经理、安全员增加1%奖励,技术负责、总施工员、项目副经理增加0.5%。乙方调进调出的按乙方所在项目部的出勤天数计算。

  2、质量奖:乙方所在项目部施工质量达到营口市优质结构,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内的奖项目经理每栋优质结构工程1000元。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按项目经理80%计算。其他管理人员按项目经理70~50%计算(根据职务贡献大小)。优质结构工程面积每超过一万平方米,增将20%。如获江苏“扬子杯”等工程的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⑵、处罚

  1、乙方所在项目部当月不论什么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所在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均有不可推脱的责任。处罚计算,乙方所在项目部月度所有工伤医药费等全部总费用在5000元以内的不奖不罚,所有工伤医药费等全部总费用超过5000元时按下列的比例进行处罚。项目经理罚6%,安全员、技术负责人、总施工员、副经理罚4%,质量员、钢筋、木工、翻样、资料员罚3%,工伤者所在班组长罚10%,其他的项目管理人员罚2%,项目部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和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2、乙方所在项目部不论发生怎样的质量问题都必须进行处罚,如造成质量问题影响较大的给予从重处罚。

  ①、在验收中一个单体属不合格产品罚项目经理5000元,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按项目经理60%计算,其他管理人员按项目经理50-40%计算。

  ②、工程指定栋号创优质结构或省、部级工程未达到要求的每栋楼罚项目经理3000元,其他管理人员按上述第一条比例处罚。

  ③、乙方如在当年年底奖罚未落实,离开本工程处的管理人员不予计算,来年继续上班者按比例处罚。

  十一、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及争议处理

  甲方和乙方解除、终止本劳动合同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办理。

  甲、已双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给予对方全额经济赔偿。

  甲方和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无法协商一致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向甲方企业注册所在的区县劳动争议主管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约定事项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未及事项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甲方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必须依法共同遵照执行。本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负责人:年 月 日

  乙方: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6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建筑方案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搞好协作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规划设计委托概况:

  1. 规划设计地点范围。

  2. 规划设计规模。

  3. 规划技术深度要求。

  4. 预计工作日期及阶段划分。

  第二条 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及资料:

  1. 规划用地电子图。

  2. 规划设计要求 、容积率等

  第三条 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交以下规划设计成果:

  1. 可供报建的全套规划建筑设计图纸。

  2. 规划图纸符合甲方要求之设计深度。

  3. 乙方负责其设计成果到报建通过,甲方负责办理报建手续及承担报建所需各项费用。

  第四条 收费标准及拨款方式:

  本合同之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如下:

  1. 甲方应支付本合同项目的规划设计费总额为(小写为)元(大写为 元)。

  2. 规划设计费按约定分期支付。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甲方支付40%即(小写 元)、(大写 元)。本规划方案通过报建后,甲方支付即(小写: 元) 、(大写: 元)。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规划设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规划技术深度要求和阶段规划分,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及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及时限负责。

  (2)规划设计成果的设计版归甲方所有。

  (3)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2.乙方责任

  (1)乙方按国家现行的规划设计标准.规范进行规划设计,根据甲方提出的技术深度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向甲方提交规划设计的成果。

  (2)乙方对其提出的规划设计成果质量负责,并负责对规划设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补充。

  (3)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规划设计成果后,负责参加规划设计审查到报建通过,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本合同规定任务范围内的所有调整补充。

  第六条 本合同实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时候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成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宜: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既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合同 篇7

  为确保龙湖新城1#楼工程顺利进展,确保工期,本着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现把龙湖新城1#楼钢筋绑扎承包给乙方。

  甲方:

  乙方:

  一、承包范围:龙湖新城1#楼工程钢筋绑扎

  二、工作内容:钢筋工后台提料单交给乙方制作班,制作班进行文字标注后交给绑扎班。绑扎班以图纸设计进行钢筋搭配,要做到准确无误。如提料过程中对现场钢筋型号不全的,需提前七天报公司材料科,要有材料科计划报表。在浇筑过程中,绑扎工必须配合混工看管钢筋是否位移,如有位移现象要及时更改,做到钢筋不位移、不变形。

  三、质量要求:按照本工程图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如在提料过中,钢筋尺寸不够,加班工要对乙方所提材料单进行核对,核对确认乙方提供材料单尺寸有误的,乙方要照价赔本公司浪费的材料。

  四、承包价格:按照图纸所设计建筑面积计算,14元/平米(此价格包括工人伙食费、住宿费)。

  五、工程进度要求:本工程在施中乙方要紧密配合各工总人员,自行安排劳动力,确保工期不得有误。如有延误工期一天,甲方要对乙方经济罚款1000元。

  六、安全生产:所有现场工作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帽,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野蛮施工。

  七、质量验收:钢筋绑扎过程中对每道完成的工序要进行自检,经班组验收后通知甲方负责人进行互检,确认无误后由公司通知监理进行验收。

  八、付款方式:本工程二层封顶后甲方支付乙方一层工程款,三层以上每层付一次工程款。主体结束后二十天付清全部剩余工程款

  以上条款望甲乙双方各自遵照,各负其职。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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