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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合同

时间:2021-03-06 18:17:39 建筑合同

【必备】建筑合同锦集7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必备】建筑合同锦集7篇

建筑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______乡镇___________村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限为__天。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限为__天。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

  乙方依法享有公休假,法定节日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因施工建设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日。

  (三)计件工资。甲方应以同类岗位人员能够完成的劳动量为基础制定的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

  以上双方约定的工资不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甲方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应由乙方签字确认。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应当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甲方将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七,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第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九条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2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工程勘查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工程设计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

  2.1工程项目的名称:

  2.2工程项目的地点:

  2.3工程项目的规模:

  2.4工程特征及附注说明:

  2.5工程项目的投资总额:

  2.6工程项目的设计内容及标准: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第五条 设计费及支付方法

  5.1甲方应支付本合同项目的估算设计费为 元。 5.2 支付方法为:

  5.2.1本合同生效后七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计 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5.2.2乙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七日内,甲方应即再支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30%,计 元。(不含定金)

  5.2.3 乙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后七日内,甲方应即再支付估算设计总额的45%,计 元。(不含定金)

  5.2.4施工结束后七日内, 甲方应即向乙方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计 元。(不含定金)

  5.3 收费说明:

  5.3.1 取费计算标准: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6.1.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6.1.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6.1.6 甲方应为乙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7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6.2乙方责任:

  6.2.1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6.2.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对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金额相等。

  6.2.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2.4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6.2.5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应参加有关部门设计审查会议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

  6.2.6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 其他

  7.1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7.2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7.3本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7.4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参加。出国费用,除了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7.5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6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7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其他约定事项 无

  7.10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建设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7.11本合同双方签章后,在30日内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7.1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自20 年 月 日生效。

  委托方单位名称: 承接方单位名称:

  年月日:

建筑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承包方(驾驶员)

  为加强建筑工地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车辆运输在城市道路上清洁良好环境,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承运责任合同。

  一、工程名称: 地点:

  二、承运范围:土石方、废土、建筑材料车辆运输。

  三、车辆运输管理

  l、公司安全检查组严格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现场考核》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对该工程的车辆运输进行检查、督促,严格实施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度、方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乙方承运车辆运输的驾车人员应持有效证件: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证备检,在工地出入口应登记检查、建立台账。

  3、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应确保车辆不“洒、滴、漏”现象,保证城市道路清洁。

  4、驾车人员应高度集中精力,不出现安全事故,有出现事故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四、安全责任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1、驾车人员无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证或证件过期:

  2、带“病”工作;

  3、洒后驾车;

  4、造成道路不清洁,影响市容、市貌;

  5、不听从指挥;

  6、不遵守交通规则及公司规章制度、方案:

  7、不参加保险;

  出现以上情形之一,导致经济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一切由乙方(驾驶员)负责承担。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全称:乙方(员工):

  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劳动关系。为适用短期用工实际情况,特对相关问题做以下约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

  以 ,单项工程完成之日为本合同的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点: ;工作范围: ;工种:______;数(质)要求:按图纸施工,质量验收符合当地质量验收标准。

  三、工资报酬:

  1.工资分配方式

  1)计时(每天每月工资标准 )

  2)计量(单价数量)

  2.工资支付方式:计时工资每月按考勤足额支付;计量工资每月按工作进度支付 80 %(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余款待任务完成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甲方应制作工资表,并由乙方本人签字或书面委托他人代领。

  3、工资发放为次月30日发放上月工资。

  4.本合同中约定的计量计时工资均已包括工资、加班费、进出场费、和其他任何补贴费。

  四、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

  甲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并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乙方要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作业。乙方给他人造成伤害的,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

  五、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培训,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3、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4、乙方须按甲方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内容并满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如乙方挑肥拣瘦、擅自遗留尾项且不按甲方要求及时完成收尾,甲方在结算时有权按遗留工作单价的3倍扣违约金另行组织其他人员施工;乙方每完成一个验收批,甲方须及时组织验收,如因甲方不及时检查验收造成验收时大面积的不合格,责任由甲方承担。

  5、乙方进场需办理实名制登记,办理门禁卡每卡交20元制卡费。乙方须通过门禁卡每日打卡考勤作为工资结算依据,如无考勤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6、结算流程:所有工作一旦完成,质量验收合格后,7天之内给予办理结算手续,结算办理完成后一月内支付余额人工费,若乙方不按照流程走,违反程序上访及到劳动局上访,每次处罚人民币3000元整。

  7、甲方委托 为现场签工负责人,班组长现场签认的工程量单须在7天内交签工负责人签确,无现场签工负责人签字确认的量单甲方有权不予承认。

  六、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及其他约定:

  1、单方面终止合同应提前15天申请或通知对方;

  2、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90%,试用期满合格后继续留用,不合格甲方付乙方试用期工资,乙方自行退场。

  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项目部备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 日 年月 日

建筑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并结合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双方自愿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厂房

  二、工程地点:大东工业园内

  三、工程内容:厂房、道路、管网、井

  四、工程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五、工程泥工包价:厂房每平方米22元。

  道路每平方米11元;

  管网每米40元;

  圆井每座350元;

  方井每座280元。

  六、工程材料:甲方采用的材料道路为商混,厂房地坪材料为商混,磨砂地坪由甲方负责

  七、付款方式:根据工程进度付款,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八、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建筑合同 篇6

  发包人(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特针对“***别墅”主体改造工程施工相关事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名称:***别墅主体改造工程。

  第2条.工程地点:***市***区***624号住房。

  第3条.承包范围:包括本合同第47条附件(三)所含工程项目、***别墅平面设计图、***别墅结构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及甲方根据“***别墅”改造工程的实际需要而临时安排的零星项目工程。

  第4条.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固定单价包干。

  本工程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工资、食宿、施工所需的工具和设备、水电费均由乙方承担。

  二、工程期限

  第5条.工期总日历天数牐牐牐牐犔欤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6条.本工程由甲方组织竣工验收,经甲方组织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要求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第7条.因甲方变更工程或增加零星项目工程,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导致一周内累计停工8小时以上的,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顺延。

  三、工程价款

  第8条.本合同工程总价款为: (大写:人民币)(含税)。 最终工程结算总价款以各分项工程实际施工工程面积乘以单价后得出的总价款为准。

  第9条.各分项工程单价款请见本合同第47条附件(三)。

  第10条.变更工程的价款与本合同以外的零星项目工程价款的结算,均以实际施工工程面积乘以单价后得出的价款为准。

  若本合同中已经有适用或者类似于变更工程、零星工程的项目单价,则均按本合同已有的项目单价确定变更工程项目单价、零星项目单价;若本合同中没有适用或者类似于变更工程、零星工程的项目单价,则由甲乙双方按照施工地点(***市***区***)的市场单价另行协商确定。

  四、付款方式

  第11条.自乙方进场开工之日起3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本合同第8条工程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 )。

  中途按进度付款,自乙方改完顶板之日起 日内,付至币)

  乙方应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递交工程结算单;甲方收到工程结算单后,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计审核。经甲方会计审核通过,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工程按结算单支付工程尾款。

  第12条.工程质量保证金自缺陷责任期(壹年)届满一个月内付清。

  第13条.甲方向乙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出具等额的合法发票。

  五、工程质量

  第14条.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别墅平面设计图、***别墅结构施工图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别墅平面设计图、***别墅结构施工图等设计文件上未注明的,均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及***市现行法律规范及规程进行施工,并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

  第15条.垃圾清运项目应当遵守《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第16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工程总价款的8 %.

  第17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壹年,自工程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第18条.在缺陷责任期内,乙方应当负责修复工程的缺陷、损坏,修复的费用根据以下情况处理:

  (一)在缺陷责任期内,由于乙方施工工艺或者其他归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乙方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和风险。

  (二)由于甲方或者甲方物业使用人原因造成的工程的缺陷、损坏,乙方应及时修复,但甲方应承担修复所需的费用。

  (三)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满48小时未修复甲方通知的缺陷或者损坏,则甲方可自行修复或者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应当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质量保证金中径直扣除。

  第19条.在缺陷责任期内,为了修复缺陷或者损坏,乙方经甲方或者甲方物业使用人的同意,可以进入工程现场施工,并不得损害甲方或者甲方物业使用人的利益。

  第20条.缺陷责任期届满之日起,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结算并退还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六、双方权利义务

  第21条.甲方指派 (联系电话 )为本项目固定联络人,代表甲方签署、接收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项目的往来文件。

  甲方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第22条.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别墅平面设计图、***别墅结构施工图,该***别墅平面设计图、***别墅结构施工图为乙方施工工

  艺指标的主要依据。

  第23条.甲方应当组织乙方对***别墅平面设计图、***别墅结构施工图进行审查和设计交底。

  第24条.甲方有权根据***别墅改造工程的实际需要,增加零星工程项目。

  第25条.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协调好周边邻居及当地有关单位的关系。

  甲方负责向相关部门提交工程材料的运输申请,并获得通行许可证明。

  第26条.甲方应当落实本合同工程施工用水、用电及生活用水、用电的总箱开关到施工现场,落实乙方施工材料存放地。

  第27条.甲方应当根据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自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隐蔽工程验收,并按照本合同第36条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第28条.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29条.乙方指派 (联系电话 )为本项目固定联络人,代表乙方签署、接收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项目的往来文件,并负责监督工程进度和本合同的履行。

  第30条.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14条的规定,严格按图施工。

  施工前,乙方应对工程图纸等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发现该项目相关设计或者工艺存在问题或者缺陷的,应事先告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工程设计或者工艺存在问题或者缺陷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及时向甲方提出解决方案。

  乙方不得私自变更施工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据实赔偿。确需变更工程内容的,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乙方应积极完成甲方增加的零星工程,由此增加的费用,根据本合同第10条相关规定和实际工程量编入工程结算单。

  第31条.乙方施工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当戴好安全帽,扣紧帽带;高空作业应当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点牢靠。

  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采取警戒措施,严禁无关人员在工地附近逗留,并安排专人监护。

  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人员财产损失、伤亡事故和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影响工程进度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失或者致第三人人身伤亡的,应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第32条.乙方应当保证其施工时间合理,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和正常休息。

  第33条.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应当将工程现场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堆放、分类清理、分别运输。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建筑垃圾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在生活垃圾场。因违反垃圾清运规定被行政处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行政责任。

  第34条.乙方使用的工程材料、设备,应当符合质量、规格要求,如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存在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第35条.乙方应确保各分项工程如期开工、如期竣工,逾期开工或者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完成一个隐蔽工程施工工序,乙方应尽快书面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并派员参与验收,待甲方工程人员验收合格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后,可以进行下一个施工工序。

  第36条.乙方应如期竣工并将工程成品交付甲方竣工验收。

  乙方负责工程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如待验收的成品遭遇损坏,由此产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第37条.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据实编制工程结算文件并提交甲方审核。

  七、工程验收

  第38条.本合同项目由甲方组织竣工验收。

  乙方应于各项工程全面完成之日起三天之内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天内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验收。

  经甲方组织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八、违约责任

  第39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每迟延一天,按照应付工程款的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

  第40条.由于乙方的原因而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按照应付工程款的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

  第41条.如工程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返工,因返工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工程变更

  第42条.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变更要求,乙方应当及时按照甲方的要求作出变更。工程变更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合同包括的任何工作内容的数量的改变;

  (二)合同包括的任何工作内容的质量或者特定的改变;

  (三)本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线形、位置和尺寸的改变;

  (四)本工程任何部分施工的约定顺序或者时间安排的改变;

  (五)为进行工程变更需要的任何附加工作、材料或者设备。

  甲方应在工程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工程变更书面通知。

  十、争议解决方式

  第43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一、附则

  第44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45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建筑合同 篇7

  内容提要: 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违法建筑。违法建筑在没有被拆除之前,属于不动产。该违法建筑因建造的事实行为完成,而取得不动产所有权。该不动产所有权因不能进行登记,所以违法建筑的处分权受限。以违法建筑作为标的签订的买卖合同,由属于债权行为的买卖合同和引发物权变动的物权合同组成。属于债权行为的买卖合同效力为有效。引发物权变动行为的物权合同效力为待定。

  关键词: 违法建筑 债权行为 物权行为 有效

  一般人认为,违法建筑不应该存在,就算建好,也应该拆掉。国家和各地方政府也试图通过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遏止违法建筑的出现,但是违法建筑并没有因我们国家的有关机关采取的高压态势而消亡,现实中仍然大量存在。那么,在违法建筑没有被拆除之前,是否存在合法的民事权利呢? 是否有所有权呢? 以违法建筑作为标的所签订的买卖合同的效力为何? 笔者力图通过本文的论述,尝试解决上述问题。

  一、违法建筑的概念

  在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规定何谓违法建筑,我们只能从理论的角度,给它做一解读。

  所谓违法建筑,指的是违反广义法律的建筑。从文义解释的角度来理解的话,广义法律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还包括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所以违法建筑应该包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建筑,范围显然很广。 然而,我们又经常看到违章建筑的称谓,甚至很多人将二者相等同。同样按照文义解释的话,违章建筑指的是违反部门规章的建筑,部门规章仅属于法律的一种形式,因此,违法建筑的外延中应该包括违章建筑。我们国家并没有在法律上特别指明应该称其为违法建筑还是违章建筑,不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叫法不同。笔者认为用违法建筑的称谓更加准确。自从 20xx 年 1 月 1 日,《城乡规划法》开始实施后,城乡建设的一体规划格局形成,在城乡规划区内进行的任何建设行为都应该符合《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进行规划审批,没有进行规划审批的建设行为,均属于违法建设。因此可以说,进行规划审批,符合《城乡规划法》的要求,是进行合法建设行为的前提,《城乡规划法》也就成了合法建设行为的重要依据,从这个角度说,叫违法建筑更加准确。另外,从文义解释的角度来看,违法建筑已经包括违章建筑。因此,本文不再区分违法建筑和违章建筑,统称为违法建筑。

  二、违法建筑的分类

  ( 一) 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违法建筑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是超出了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的.违法建筑

  在《物权法》颁布之前,建设用地使用权被称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物权法》颁布后,改称为建设用地使用权。这样的称谓更能表明该土地的利用性质为建设用地。但是《物权法》所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将其客体范围限制为国有土地,因此,给人的理解为建设用地使用权仅能存在于国有土地之上,好像在集体土地上不会建设建筑物。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为了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 镇) 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也是允许的。所以在集体土地上,也可以建设建筑物,也可以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物权法》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限制为国有土地显然与现有的法律和现实矛盾。

  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违法建筑比较好理解,即没有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就进行了建设行为,所产生的违法建筑。那么何谓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是超出了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的违法建筑? 在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需要获得城乡规划审批,并在取得建设施工许可证后,才可以进行建设行为,该建设行为才是合法的。但是现实往往是,有些人在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在进行建设过程中,超过已经审批的使用权面积,超范围进行建设,在超出已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之外进行的建设行为就是违法的,所形成的建筑物即为违法建筑。这类违法建筑非常重要的特点是建造在超出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之外的建筑,才属于违法建筑,建造在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之内的建筑,属于合法建筑。在确立这类违法建筑过程中,必须搞清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范围。

  ( 二) 违反公法的违法建筑和违反私法的违法建筑

  自罗马法以来,就把法律划分为公法和私法。但是公法和私法划分的标准一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学说观点很多,本文只列举较有影响的三种学说。

  1. 利益说。以维护公共利益还是私人利益作为区分的标准,维护公共利益的法律就是公法,维护私人利益的法律就是私法。自 19 世纪以来,伴随着“公法私法化”和“私法公法化”,公法和私法出现融合的趋势,使该标准受到了挑战。

  2. 隶属说。该说认为调整隶属关系的法律就是公法,调整平等关系的法律就是私法。但是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也存在隶属的关系,像亲权关系中。

  3. 主体说。凡规范国家和公共团体之间以及国家、公共团体和私人之间关系的法律就是公法,凡规范私人和私人之间的法律就是私法。但是国家往往也参与民事交易,进行民事活动,而此时调整的法律却为民法。

  本文比较赞同以利益说作为划分公法和私法的标准。虽然“公法私法化”和“私法公法化”的出现,使得公法和私法的界限开始出现模糊,但是以维护不同的利益作为区分公法和私法的标准仍然适用,“公法私法化”的现象仍然没有改变公法维护公共利益的本质,“私法公法化”的现象也没有改变私法维护私人利益的本质。所以,以维护不同利益作为划分公法和私法的标准依然站得住脚。

  违反公法的违法建筑,往往会损害公共利益,所以会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方式一般为罚款、限期拆除等。而违反私法的违法建筑,损害的往往是私人利益,所以会受到民事处罚,处罚方式一般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 三) 程序违法的违法建筑和实体违法的违法建筑

  所谓程序违法的违法建筑,即在建设过程中没有根据我国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相应的许可就进行了建设,在违法建筑建成后可以通过申请获得审批,而使违法建筑转成合法。所谓实体违法的违法建筑,即该建筑的违法不符合我国的相关规划法的规定,也不可能获得相应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通过事后程序的补救使其转成合法建筑,也就是说实体违法的违法建筑,没有转成合法的可能,最终的命运只能是被拆掉。 违法建筑的上述分类,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交叉情况,从本文论述的重点来看,笔者将从实体违法的角度来论述违法建筑的相关问题,不包括程序违法的建筑。原因在于,程序违法的违法建筑,最终是可以通过程序弥补转成合法,而实体违法的违法建筑的命运不会发生扭转。实体违法的违法建筑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违法建筑,探讨其相关问题才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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