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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合同

时间:2020-09-03 16:27:40 建筑合同

【精品】建筑合同范文合集六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品】建筑合同范文合集六篇

建筑合同 篇1

  出租方: XXXXXXXXXXXXXX建筑器材服务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承建 工程,租用甲方建筑器材,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据《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以此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地址: 二、乙方预定租用甲方钢架管 米,扣件 套,顶托 根,等建筑器材,实际数量及时间以发收货单据为准。租赁期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间届满,乙方未归还租赁物,视同乙方仍承租租赁物,本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三、乙方在提货时由经办人点清数量,验收质量,乙方经办人在发货单上的签字视为对所提器材无异议。乙方承担器材自发货起至归还这一期间丢失、损毁及导致他人危害及相关的任何责任,甲方概不负责。乙方送回租用的器材时,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验收标准验收。

  四、乙方租用器材的提货、送回地点均为甲方仓库。装卸费和运输费均由乙方自理,甲方为乙方提供现场施工安装指导,并为乙方代办运输,装卸费按如下标准计算,装车费 元/吨,运输费 元/吨,卸车费(包码堆) 元/吨。(为简便计算,钢架管250米计1吨,扣件1000套计1吨,500型顶托200根计1吨,700型顶托150根计1吨)。

  五、甲方所提供钢架管规格为:1.5米、2.0米、2.5米、3.0米、3.5米、4.0米、4.5米、6.0米,(异型另议)。

  六、乙方提货前须向甲方交付押金,并由甲方开具押金收据,乙方不得以押金抵付租金,待租用器材全部送回并且租金全部清结时返还押金。押金收取标准为 元/吨。

  上述标准为不含税标准,乙方需要以发票结算时由乙方承担相应税款

  八、租金结付和方式:租金按租用天数计算,自发货之日起至送回之日止,租期不足三十天,按三十天计算租金;租期超过三十天,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以发货单和验收单为结算凭据。乙方每月5日前必须一次性付清上月的全部租金,未按时支付的,每天按应缴租金的3‰加收违约金至租金缴清之日止。如乙方逾期45天仍不交付租金,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自行收回租赁物,并由乙方承担所需全部费用。

  九、乙方所租器材只限本合同工程使用,未经甲方同意认可,不得将所租器材转租、转借到其它工地、单位或个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所租器材,并视乙方违约。

  十、乙方合同签订人不能亲自到现场办理器材租赁手续时,则由乙方委托 到甲方场地办理相关租赁手续。

  十一、材料供应保障: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工程所需器材数量,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交材料计划表,甲方保障供应。如乙方未报计划,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十二、安全责任:自乙方从甲方仓库提货出库后,中途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以及乙方在施工安装、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及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十三、材料归还验收标准:钢架管尺寸短于出租时5公分以上,吹洞、焊疤、严重弯曲无法校直,管体有裂纹、压扁等时拒收,扣件主芯损坏、叶片断裂、螺杆螺帽损坏或丢失时拒收。

  十四、其它费收取标准:

  1、钢架管校直费为: 元/米,

  2、钢架管刷油漆加收: 元/米,

  3、扣件清理上油费为: 元/套,

  4、扣件螺杆螺帽丢失赔偿: 元/套,

  5、顶托清理上油费为: 元/根,

  6、顶托螺帽丢失赔偿: 元/个,底板为 元/个,

  7、轮扣轮盘变形: 元/个,轮盘损坏: 元/个,

  8、轮扣插头损坏: 元/个,套管损坏: 元/个。

  十五、合同一经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遵照执行,如某一方却有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合同,必须在合同签订三日内向另一方提出撤销,否则视为违约。

  十六、在履行合同中如有纠纷,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何一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费用包括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全部租金和有关费用结付完毕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建筑合同 篇2

  第一部分 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料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称简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

  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瀑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

  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 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加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第十九条 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三十五条 争议

  35.1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 违约

  36.1 违约的处理:

  36.2 违约金的数额:

  36.3 损失的计算方法:

  36.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七条 索赔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第四十一条 保险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四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 合同生效日期: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

  44.1 合同副本份数:

  44.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4.3 合同制订费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年 月 曰起至___年__月__曰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曰起至 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年__月__曰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月__曰至___年__月__曰。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四)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 ______岗位上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五)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六)乙方每曰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曰。

  甲方因生产特点不能按照前款执行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

  三、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七)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执行以下第___种方式:

  1.甲乙双方实行月(周、曰、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曰、小时)工资为___元。试用期的工资为___元/月(周、曰、小时)

  2.甲乙双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__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八)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_曰前支付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九)甲乙双方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十)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劳动安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其他劳动条件。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十一)甲方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在施工现场,甲方必须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十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十三)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纪律

  (十四)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劳动规章制度,应当在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告知乙方。

  (十五)乙方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对甲方违章、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十六)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十七)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或者相关文件。

  七、经济补偿与赔偿

  (十九)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的,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根据《劳动法》第32条第(二)、(三)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应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八、劳动争议处理

  (二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曰起60曰内向当地(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或者施工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曰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二十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劳动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违背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劳动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曰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曰期: 年 月 曰签字曰期: 年 月 曰

建筑合同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xxxxxxxxxx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工作

  1、甲方负责洽谈承揽装修业务;

  2、甲方负责广告策划和发布,设计方案和制作工服;

  3、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工艺说明,巡视督导,验收等方面;

  4、负责工程测量,预算,设计,导购,现场管理;

  5、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二条:乙方工作

  1、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同一着甲方工服,施工现场必须在明显位置悬挂甲方公司标志;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如乙方不按图纸及工艺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乙方应处理好物业及业主的关系,不得和业主争吵,有问题须及时向甲方反映,监理及时协调;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安全;

  5、文明施工,管理好工程材料,施工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6、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得私自或以甲方的名义私自承揽业务,如有业务应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承接;

  7、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8、乙方负责甲方的所有施工材料搬运到施工现场;

  9、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施工现场做到一日一清,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土渣一律装袋存放在指定地点,材料、工具按指定位置整齐排放,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10、乙方自行办理所带队伍人员的公安检查等一切手续,出现问题甲方不负责;

  11、乙方不得与现场监理人员及我公司其他人员私下交易,一经发现全部扣除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三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四条;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五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b)不可抗力;

  (c)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能延误;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每延误一天按工程总额的2%扣除。

  第六条:质量标准

  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天津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2、乙方应认真按照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检查,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第七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a、材料进场后的材料验收;

  b、水、电、暖改造完后的隐蔽验收;

  c、防水工程验收;

  d、中期(木做收口)验收;

  e、工程完工后的整体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3、本工程自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4、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二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收取乙方壹万元作为质量保证押金,乙方承揽每个工程时,甲方从每个工程中扣出本工程最后结算总额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每个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满两年后甲方支付给乙方,质量保证押金待双方合作结束(合作结束时间为乙方最后接的工程竣工日)后满两年。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两日内支付工程派工价的30%;中期验收合格后两日内支付工程派工价的30%,待工程整体完工且业主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工程派工价的35%,其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参照1条)

  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7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1—2种方式解决:

  1、向——天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可另附页,附页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乙双方先前所签定的所有协议约定即时解除。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年月日

建筑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公路工程施工劳务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名称:体部位)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年月

  2.竣工日期:年月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4.在施工中,若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损失,工期延误等,按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有关规定,并在对甲方实施后,甲方对乙方实施。

  5.如在施工中,乙方未按照甲方及建设方的有关施工进度组织安排施工,造成建设方对甲方工期延误进行罚款,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割,并按所罚费用的双倍对乙方进行罚款。

  三、劳务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国家及有关部门现行技术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施工。

  2.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和甲方现场人员的质量管理。

  3.全部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4.由于乙方原因未达到上述标准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不予验工,并有权责令其返工,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直至达到质量要求标准,返工费用及违约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如建设单位对乙方承担项目工程质量进行罚款,甲方将按所罚费用的双倍对乙方进行罚款。

  四、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及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安全。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必须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指令和安全管理,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在施工中,若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由乙方原因造成人身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及第三者责任事故,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安全防护

  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或跨越交通要道施工时,应按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

  2.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提出使用计划,甲方负责供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材料供应

  1.本劳务承包所用主要材料(含钢材、水泥、水泥砼、沥青砼、炸药等)由甲方供应,其它材料由乙方自购、自行运输、保管,损坏丢失责任自负。

  2.劳务承包如需用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所有材料必须满足设计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向甲方提交材料合格证(原件),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3.材料价款结算:乙方向甲方领用的定额消耗量内的劳务承包使用主要材料,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单价计算材料费,从劳务进度款中扣回。

  七、设计变更、隐蔽工程

  设计变更、隐蔽工程施工中,设计图纸与现场地质不符,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未经同意不得进行施工。隐蔽工程检查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质检工程师,未经甲方质检工程师签认,不得进行隐蔽工程施工,否则重做,检查及返工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八、劳务费拔付

  1.本工程不实行预付款,首月施工费用由劳务方垫资。

  2.验工计价与工程进度款拔付:

  ①验工计价:本劳务验工由双方有关负责人在现场对设计图纸范围内已完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对质量合格者予以验收计量。每月月末由乙方提交工程数量,再由甲方工程质检部审核,合同部按审核资料和协议单价进行验工计价,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后验工计价成立。

  ②工程进度款拔付:每月验工计价成立后,甲方从验工计价中扣回垫付的材料款及其他协议约定的费用,并滞留验工计价总额的20%作为工程质保金后,剩余款项即为应付的工程进度款。

  ③若建设单位因各种因素造成的工程款拖欠、暂无法支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承担风险。

  九、甲方责任(根据协商应承担的责任):

  1.负责施工图审查,技术交底和现场交付。

  2.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部指挥和协调,负责施工技术、施工工艺、安全质量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并监督乙方实施。

  3.负责定期实施复核测量,日常施工测量由双方协商确定。

  4.负责设计变更的数量计算和技术交底,所有设计变更一律以书面形式通知书乙方,作为增减工程数量和工程价款依据,任何口头形式的变更一律无效。

  5.甲方加强现场管理,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代办签证,处理应由甲方处理的施工事宜。

  6.协助乙方进行事故抢险。

  7.按时交纳工程营业税。

  十、乙方责任(根据协商应承担的责任):

  1.技术交底后15天内编制出实施性施工方案报甲方,正式开工前5天将开工报告送甲方审批,竣工后5天内将竣工报告送甲方,申请工程验收。

  2.每月25日前向甲方报送下月生产、物资计划,每季度末25日前向甲方报送下季度生产、物资计划。

  3.如期上报工程所需施工劳力和机具设备,并将投入主要技术人员和机具填报给甲方。

  4.制定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和工期保障措施。严格按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正确施工,发现设计与实际不符时,应及时报告甲方处理。

  5.按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做好施工资料积累,正确填报各种表证。

  6.乙方必须承担甲方对建设单位的义务及承包风险。

  7.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除营业税外的其他税金。

  8.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配合甲方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代办签证,处理应由乙方处理其他事宜。

  9、乙方一定确保向农民工及时发放工资。如因工资问题引起不良后果,造成的损失及影响由乙方承担。

  10.乙方给甲方造成声誉影响的,应积极挽回影响,否则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元的罚款。

  11.乙方法定代表:

  12.乙方驻工地全权代表:以上代表更换时需提前5天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工地全权代表每月在工地现场不得少于20天,如低于20天,按每一天罚款 元 计算。

  13.乙方应管理好自己员工,经常进行民风民俗教育,不得与外界发生纠纷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否则后果自负。

  14.乙方应做好劳务工管理工作,所有劳务工必须登记造册,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协助办理当地政府要求的各项证件,劳务工工资由乙方造表,甲方核实后据表代为发放;

  15.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为保证顺利通过行业及业主对甲方信誉评价工作的布置的一切任务;

  16.乙方不得将施工任务进行转包或分包,乙方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纠纷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自行解决、责任自负。

  17.无条件接受甲方工作安排和工作量的调整。

  十一、竣工验收与结算

  1.竣工验收:乙方完成了协议中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并按规定标准交齐了应交的施工资料,现场清理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尽快组织人员进行工程初验,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及时进行修补,直至全部合格。

  2.竣工结算:初验合格后,乙方应按协议规定向甲方报送结算报告,经甲方审查并扣回所有垫付款、设备料具租金及按验工计价总额的设备料具租金及按验收计价总额的20%提取质保金后为乙方应得的工程结算款,经甲方负责人审批签字后结算成立。

  十二、工程保修

  1.本工程乙方执行国家工程质量终身制,必须承担工程质量保证制。

  2.质量保修金金额原则上为本工程验工计价总额的10%(以建设单位收取质保金额为准)。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发出的修理通知之日起5日内派人到现场进行修理,否则,甲方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费用由乙方交付。

  十三、违约责任及奖罚

  1.履约保证金的交纳:

  乙方在达成本协议初步意向时需向甲方交纳 元人民币,作为合同履约金。

  2.履约保证金的扣除:

  ①乙方如与甲方达成初步意向后,不与甲方签订合同,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交纳 元人民币。

  ②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擅自退场或转包分包,甲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金。

  ③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甲方发出三次整改通知,仍未整改,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并没收全部履约金。

  ④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若建设方责令其退场,甲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金。

  3.履约金的返还:乙方在本工程全部完工退场后,甲方返还乙方全部履约金的50%;当交工验收完毕后,返还剩余的50%履约金。

  4.建设单位或甲方上级命令本工程停工或另有安排,不能算违约,按实际完成有效工程数量进行验工结算。

  5.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返工,工期相应顺延。

  十四、合同纠纷解决的约定

  在本合同出现纠纷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解决纠纷的机构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五、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并经工程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六、补充条款

  十七、合同附件

  1.本合同自双方共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不完善之处,以双方协商增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之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建筑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2.主要节点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标文件;

  4.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______________其费用:

  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业主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的谅解。

  第九条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十条 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拔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折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节约部分,由甲乙双方按_______比例分成。

  第十一条 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小型机具费用;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包括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测量放线、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

  3.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第十二条 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劳务承包费,5日按合同价款结算完毕,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劳务承包费用的依据。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节点),付款时间为业主付款后,支付上月结算款的_______%。所承包工程完工后付结算款的_______%,余款_______%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付清。(结算款支付额以扣除劳务管理费后的数额为基数)

  3.在每月的承包费结算中,应扣除乙方向甲方劳务公司应缴纳_______%的劳务管理费。

  第十三条 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第十四条 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期限:______________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保险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六条 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2.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2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2.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七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_______元。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定的各项批标及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条件,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忙季节的人员数量,支付农民工资,遵纪守法等。若达不到以上内容所规定的要求,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额;若发生严重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果。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在一月内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就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第二十条 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二十一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 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

  第二十二条 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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