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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加盟合同

时间:2020-04-25 08:28:52 加盟合同

餐饮加盟合同

餐饮加盟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餐饮加盟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共同开发_________________连锁餐饮,双方经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合同:

  一、合同内容:乙方加盟甲方所建立的_________________连锁餐饮。

  二、加盟地点:_______________

  三、加盟费:_________元;品牌押金_________元。付款方式:__________ 合同签定时一次性付清

  四、加盟期限:______ 年____ 月 ____日至_______ 年 ____月____ 日(以缴款时间为准)期限为____年到期,期满后另行签订加盟合同。

  五、乙方应建立独立的,相应经济组织(个体户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

  六、甲方责任:

  1、提供_________注册商标。

  2、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负责培训主要技术人员。

  5、提供店面整体规划设计及装修建议。

  6、提供经营资料。

  7、甲方派出一名技术人员负责培训(培训期1—2周),工资、路费、生活费由乙方负责。经营情况。

  9、按总店的统一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七、乙方应遵守的加盟规则

  1、必须使用________________商标,从事餐饮业。

  2、为保证质量,乙方必须使用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外购的部分__________必须由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经营所需的所有______________配制必须由甲方培训出的人员进行配制。

  5、乙方应执行甲方统一制定的价格标准。若因地区原因需要进行价格调整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6、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加盟地点,规模、数量、期限开展经营活动。

  7、不得向他人出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积极支持甲方统一开展的营销活动。

  9、严格履行付款承诺,遵守信誉。

  10、乙方依本协议只能经营一家加盟店,如需开办二家或多家加盟店时,尚需另行签订加盟合同、支付加盟费用。

  11、乙方将所需各种本合同中所约定的配料、主料的数量提前_______ 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将相应货款打入甲方帐户后并告知甲方以便及时核对。

  12、接受甲方的监督。

  八、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不按时支付各项应付款项;未经甲方加盟许可擅自开设____________店;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取乙方的加盟押金不予退还。

  九、 符合法定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条件,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加盟店的名义进行经营,也不得使用甲方的商标、原料经营,否则,向甲方承担给付三倍加盟费的违约金。

  十、 本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或本合同被终止、解除,乙方在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同类的餐饮经营业务或项目,否则,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加盟费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或本合同被终止、解除,乙方应将全部品牌相关物料退回甲方,如有流失,甲方发现有经营者使用该品牌相关物料,乙方承担侵犯甲方专利权的责任。议解决地为______________市。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经甲方盖章双方代表签字,乙方按照合同要求交纳加盟费及押金后,加盟合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 负责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_________年 ____ 月 ____ 日 _________年 ____ 月 ____ 日

餐饮加盟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现就甲方“嘉乐汉堡连锁餐厅”特许经营权授权乙方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文本名词释义

  1、 知识产权:特指“嘉乐汉堡”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嘉乐汉堡”全套VI视觉系统、“嘉乐汉堡”经 营 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识产权乙方在签订合同且经许可有权全部使用;

  2、 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3、 嘉乐汉堡餐厅产品:含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的“嘉乐汉堡”系列产品及甲方取得全国连锁销售代理 的其它相关产品。

  第二条:连锁专卖特许授权

  2.1、 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 市 (县)区,开设“嘉乐汉堡” 连锁餐厅。

  2.2、 在合同执行期间,连锁加盟店经许可后可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的标签和招牌,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遵循甲方统一的营销模式,服从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2.3、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甲方授予的连锁特许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2.4、 本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第三条:连锁专卖经营方式

  3.1、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合法的登记手续,开办独立的专卖店,或在商场、超市中以店中的形式经营。乙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承担一切经营债务。

  3.2、 连锁店应配备有相应的通讯联络设施,如电话、传真或计算机,以便快捷收发相应的商务文件资料。

  3.3、 乙方连锁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销售非甲方的产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销售过程中,部分产品零售价根据当地市场状况需要下调的,可报甲方总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权利

  ①、甲方有权根据全国各地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提供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

  ③、乙方如果违反合同规定的自身权利与义务,造成甲方企业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及名誉损失;

  ④、乙方不交纳后期服务、宣传、咨询等费用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30日内补交完毕,否则视同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特许专卖权。

  4.2、 甲方的义务

  ①、严格执行“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总原则。乙方加盟 所在一定区域范围内,(2公里范围内,校区范围除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权于第二者同样的经营权;甲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提供乙方办店所需相应的文件、资料等;

  ②、负责随时提供系列产品供给乙方,并不断设计开发系列新产品;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包括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④、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加盟店装修方案(以电子光盘和彩稿)形式,并在乙方加盟店开业前提统一宣传用品;

  ⑤、提供乙方《加盟培训手册》并指导协助乙方全方位开发和占领当地市场。

  ⑥、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新品促销海报、灯箱片。

  ⑦、甲方免费提供宣传单的制作和设计,印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的权利

  ①、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经营专卖甲方嘉乐汉堡系列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开展系列经营业务;

  ②、有权拥有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③、负责加盟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

  ④、有权享有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交流等活动,其车旅,住宿、就餐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⑤、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2 、 乙方的义务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营运操作规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销售与服务工作。

  ②、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甲方提供的培训手册及培训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③、按时向甲方提供营业报告书及财务、货品库存报表等,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商务沟通联系;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权益。

  ④、乙方按“嘉乐汉堡餐厅”的统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统一装修设计方案施工,自行承担装修费用。

  ⑤、乙方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合法经营,自主承担期间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⑥、乙方对顾客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对待,对于全国连锁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质量问题,但并非在乙方店内购买,乙方有义务做好解释及协调上报工作;

  ⑦、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全国统一促销及其他活动。

  ⑧、为保证产品质量,乙方必须在公司统一采购原材料,甲方有权定期检查;对损害品牌形象、违反进货规定的行为,将扣除乙方合同保证金。

  第六条:连锁加盟合作方式

  6.1 、甲方实行低门槛加盟政策,加盟费 整 (¥ 元),后期服务咨询与宣传费用每年需提前1个月交纳,如15天内未提前交纳后期服务咨询 与宣传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原则取消区域保护。

  6.2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权益保证金(¥ 元)。此保证金主要是为了保护总部的知识产权不被滥用,同时避免加盟店之间产生恶性竞争,以规范完善整个连锁体系,达成全国所有加盟店共同发展之目的。保证金在乙方合同期满无息退还。

  6.3、 零风险退出机制:甲方全程指导服务乙方的经营活动,对于确实难于改善经营的加盟店有确保加盟商切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总部可根据乙方申请,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或关闭或转让。其库存货品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还甲方货品在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货款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供货、换货、退货

  7.1、 甲方保证提供货物的品质全部为合格品,甲方应收到乙方的1-2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货发出。

  7.2、 乙方每次进货必须以汇款形式汇入甲方财务部指定的帐户或以现金支付给甲方财务,款到甲方发货,运费乙方承付。

  7.3、 为保证货物品种全面性,首批货物品种配备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定,后期购货由乙方自主选择。

  7.4、 乙方经营期间在货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随时可等值调换其他品种,换货运输费由乙方自付;产品如因质量问题退换,其发生的费用全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合同违约责任

  8.1、 为维护“嘉乐汉堡”的全国统一形象,保证售出商品质量,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其它产品;合同签订日起,乙方必须到甲方处进货(注:部分冷冻货除外),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许专卖权。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加盟店。

  8.2、 乙方店址及代表人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获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让经营权则视为乙方违约。

  8.3、 合同执行期间,甲方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8.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合同的执行,须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此情形不视为违约,相关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期限、终止、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乙方在该区域拥有优先续签权。

  9.2、 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则应全部归还甲方各种操作手册及所有商务机密文件等资料,并负责销毁、归还所有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9.3、 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9.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补充协议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餐饮加盟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现就甲方“焕彩餐饮店”特许经营权授权乙方一事达成下一致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连锁专卖特许授权

  1.1、 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县)区,开设“焕彩餐饮店”_______连锁餐厅。

  1.2、 在合同执行期间,连锁加盟店经许可后可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的标签和招牌,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遵循甲方统一的营销模式,服从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1.3、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甲方授予的连锁特许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1.4、 本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第二条:连锁专卖经营方式

  2.1、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合法的登记手续,开办独立的专卖店。乙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承担一切经营债务。

  2.2、乙方连锁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销售非甲方的产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销售过程中,部分产品零售价根据当地市场状况需要下调的,可报甲方总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权利

  ①、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提供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

  ③、乙方如果违反合同规定的自身权利与义务,造成甲方企业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及名誉损失;

  3.2、 甲方的义务

  ①、甲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提供乙方办店所需相应的文件、资料等;

  ②、负责随时提供产品配方供给乙方,并提供学习场地给乙方;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包括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④、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加盟店装修方案;

  ⑤、甲方免费提供宣传单的制作和设计,印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的权利

  ①、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经营专卖甲方焕彩餐饮店系列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开展系列经营业务;

  ②、有权拥有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③、负责加盟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

  ④、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2 、 乙方的义务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营运操作规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销售与服务工作。

  ②、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品牌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甲方的要求和标准;

  ③、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商务沟通联系;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权益。

  ④、乙方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合法经营,自主承担期间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第五条:连锁加盟合作方式

  5.1 、甲方实行低门槛加盟政策,加盟费一次性收取, 贰万圆整 (¥:20xx0 元),无其他任何费用。

  5.2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加盟费用。

  第六条:供货、换货、退货

  6.1、 甲方保证提供货物的品质全部为合格品,甲方应收到乙方的1-2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货发出。

  6.2、 乙方每次进货必须以汇款形式汇入甲方财务部指定的帐户或以现金支付给甲方财务,款到甲方发货,运费乙方承付。

  6.3、 为保证货物品种全面性,首批货物品种配备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定,后期购货由乙方自主选择。

  6.4、 乙方经营期间在货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随时可等值调换其他品种,换货运输费由乙方自付;产品如因质量问题退换,其发生的费用全总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其它事宜

  7.1、 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餐饮加盟合同4

  甲方: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日期: 日期: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_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 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1、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_壹_万元每年,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餐饮店住所)的“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经营者,本店作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餐饮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 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连锁餐饮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贵州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同时享受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产品一级经销商进货价。(各产品规格和价格见附表)

  (3)在餐饮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餐饮店的统一化

  (4)加盟店的产品种类,价格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也可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况和总部协商完成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9)可以适时地得到餐饮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10)加盟店财务上完全独立,自负盈亏,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总部(支部)只负责技术上的指导。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徽记和商标,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仅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从总部进货。

  (3)欲做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或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仅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产品种类和价格。加盟店经营的产品及设计用到的主辅料,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但非总部规定的其他原材料可由加盟店自行采购。

  2、加盟店在经营第1条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总部(支部)与加盟店均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来进行商品结算。

  第六条:商品运输费用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商品的运输费用均由各加盟店自行承担。

  第七条: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八条: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九条: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具备加盟条件时,总部(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条: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

  第十二条: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加盟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有妨碍连锁活动的行为。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预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 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不利的言行。

  第十四条: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1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十五条:合同纠纷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依据上述加盟合同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年 月 日(以下称“甲方”或“总部”)和(以下称“乙方”或“加盟店”)依据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加盟合同书,缔结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称

  加盟店的名称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瓮an分店

  2、所属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瓮an分店。甲方依据合同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金

  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_人民币壹万_元,甲方收到________元。

  4、技术指导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次性加盟技术指导费_两千_元。

  5、指定银行

  双方依据实际情况,就乙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

  存款种类:

  户头帐号:

  户头名义人:

  7、加入损害保险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加入以下损害保险:

  火灾保险:

  机动车保险:

  其它保险:

  以上作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瓮an分店加盟合同以及依据,由加盟者和总部署名、盖章的正本两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

餐饮加盟合同5

  甲方:(特许方):

  乙方:(受许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主题:甲方授权乙方以**品牌开设火锅店。

  第二条:双方法律地位

  1、本合同双方为各自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自然人),是平等的合作关系。

  2、乙方以自身名义依法申请获准经营,作为独立的经营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并承担一定风险和获取相应的利润,乙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总部)无关。

  3、乙方无权以甲方名义进行任何活动,甲方不对除乙方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以及任何费用。

  4、双方郑重承诺期一切经营活动都是合法的,任何一方违反国家法律,则独立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第三条:甲方授予乙方的权利

  1、使用甲方的国家工商局注册的商标、标识的权利。

  2、使用甲方提供的**字样及标识作为乙方店面招牌及标识的权利。

  3、使用甲方提供的专用标识物的权利。

  4、有偿使用甲方提供的火锅底调味品及相关原辅料的权利。

  5、使用甲方菜品制作等专有技术的权利。

  6、使用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资料的权利。

  7、请求甲方从技术、经营管理、营销策划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指导的权利。

  8、经甲方同意,优先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

  9、在甲方授权经营场所,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标准物品、标准图案的权利。

  第四条:授权区域

  1、授权地点:

  2、授权面积: 平方米

  3、保护区域:以该店为中心,半径1.5公里内**总部不开设**品牌分店。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变更经营地址,如需扩大经营面积,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缴纳相应费用后方可进行,乙方若要另开特许经营点(包括授权保护区域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并经双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5、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甲方所授其他相应权利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

  6、甲方在上述范围内出售产品,乙方有优先代理或他须经营权,起销售合同双方另行签订。如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没有书面回复甲方,甲方有权自行或授权他人经营。

  第五条:授权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第六条:特许经营加盟费、保证金、管理费

  1、乙方向甲方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2、为充分保证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珍惜和维护**品牌形象,乙方须向甲方戛纳品牌保证金-----元人民币,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3、本合同生效后,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退坏加盟费。

  第七条:品牌、商标维护

  1、甲方授权予乙方在授权弟弟昂享有**商标、**鲜鹅肠火锅商号、特有产品标识物的独家使用权,乙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和使用。

  2、乙方认可甲方同意的CI系统并按其规范要求执行。

  3、无论是在本合同期内或本合同终止和偶,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手段、任何形式向公众做出有损甲方品牌、商标的言行。

  4、乙方负有在本地区打击假冒甲方品牌、商标的义务。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服务或质量纠纷时,乙方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以避免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可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否则,由此造成甲方品牌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保证金,并有权追究乙方赔偿责任。

  6、甲方提供的特有产品如:乙方自行制作或采购,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等级或技术要求制作或采购。(如:海椒、花椒、豆瓣等)如出现质量问题,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充分利用当地良好的社会关系和媒体进行品牌宣传。如甲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型广告宣传活动,乙方应分担一定的广告费用,但事先甲方应将广告内容及费用分摊金额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同意后5日内将广告费用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8、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从事任何其他火锅的经营和代理销售其产品。

  9、应乙方请求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广告宣传计划,供乙方广告宣传时参考、

  10、如**其他分店因经营原因出现质量问题进行曝光产生负面影响。甲方(**总部)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总部尽量协调和建议,减少**品牌负面影响。

  11、凡被甲方开除的员工,乙方不得录用。

  第八条:支持、保障

  1、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各种火锅底料并允许乙方使用甲方一切汤料及菜品加工技术。但不得妨碍甲方向该区域以外的加盟商授予该使用权。

  2、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普通员工的初始培训及后续培训。

  如乙方人员到甲方培训,其往返差旅费、食宿费自理,培训费、实习费由甲方承担。

  如甲方派人到乙方培训乙方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

  3、为充分保证**形象的统一、完整,店内及门面设计、施工由甲方负责。设计、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收费标准遵照双方签订的《装修设计、施工合同》执行。

  4、筹备工作完成后,开业前15天乙方向甲方提出开业支持申请,通过甲方开业资格审查后才能开业。

  5、开业前,应乙方邀请,甲方派出前厅、后堂管理人员及配料师到乙方协助开业工作,工作时间3天。所派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甲方承担。开业后,受乙方请求,甲方可派人到乙方提供后续支持,每次时间不超过3天,其往返路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如甲方进行超时服务,则按每人每天80元向甲方支付抄手服务费。

  6、开业前20天。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提供开业策划方案和建议。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提供现场策划和指导,其所派人员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有义务逐步完善和加强运营督导体系的建设,做好服务督导工作。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营运报表,并接受甲方督导。

  8、乙方可根据经营所在地民众的消费习惯对甲方专有技术进行小幅度的革新,或增加火锅以外的饮食品种以适应市场需求,但须征得甲方同意。

  9、甲方在火锅技术、菜品等如有新的研究成果或技术革新,应无保留向乙方推介。

  第九条:物料配送

  1、甲方向乙方提供火锅成品底料及其他辅助材料,甲方对乙方的物配应与其他加盟店一视同仁,不得因此对该店的物配而降低或提高,(除市场行情暴涨以外,则按市场行价而定)现为了保证乙方与其它分店的统一味道,总部统一物配:**专用火锅底料-----元/斤;**专用味精-----元/件;**专用鸡精-----元/件;秘制香料包-----元/斤;如分店负责人擅自改动和独自在外乱采购,给予乙方造成味道改变或损失则与总部无关,总部有权追究一切经济责任并终止合同。撤销乙方**店招,乙方无条件接受。其他物资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使用。

  2、乙方从甲方所购材料及各种辅料必须用于乙方在授权地点的经营之中。

  3、甲方承诺在火锅底料及各种辅料中绝不添加任何违禁物品。乙方也不得在所购进的底料及辅料中添加任何违禁物品。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停止原料供应,没收保证金并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4、乙方乙方向甲方所购底料及辅助材料费及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每次从甲方购原料实行先款后货,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应提前6天向甲方提出要货清单,并将货款及运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5、乙方那个开业前20天向甲方提出首批要货清单,甲方那个根据乙方清单及时安排物配。

  第十条:保密

  1、乙方在于甲方合作的过程中所获得一切有关甲方的信息,无论信息的形式和目的均视为秘密。

  2、乙方无权直接或间接的把从甲方获得的秘密传送给第三方。

  3、只要秘密尚未公开,不论在合同有效期内还是终止后,乙方均不得透露或在任何其他目的合同中使用该秘密信息。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3万元。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乙方向甲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自行制作和使用与**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降低服务质量或菜品质量,放生被社会舆论工具吧膀胱或消费者严重投诉,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将**商标向他人装让、出借、转卖、制作和使用。

  未经甲方允许将**商标向他人装让、出借、转卖、制作和使用。

  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从而使**品牌形象严重受损。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各项费用或货款。

  不接受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进行的督导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下列情况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但当事人必须在发生之日起5日内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一个月以上,另一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

  2、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终止决定在对方收到书面通知时立即生效。

  3、乙方遭受严重亏损而又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4、乙方破产、无偿还能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5、乙方财产主要部分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乙方自行解散。

  第十三条:终止程序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再是被授权的**加盟方,但应完成下列事项办理:

  1、付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款项,并清偿与其它供货商的债务。

  2、在不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商标,包括所有类似**的名称及商标,以及含有**的任何其它名称或标识、标记或类似的图案、文字。

  3、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特许经营体系,包括与**相关的物品及辅助资料,以及甲方依本合同交付乙方使用的一切商业秘密、加密资料及专有资料。

  4、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尽快在当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执照事宜,并消除在公共名录中医**名称刊登的资料。

  5、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甲方所有物品、文件资料及副本。包括甲方授予的授权证书、特许加盟牌、**标识、**管理手册等专属物品。

  6、乙方到甲方所在地办理本合同终止手续时应携带加盟店所在的工商部门的注销证明及上诉甲方授予物品和完备材料。

  7、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不得以任何手段、形式向公众作出诋毁甲方品牌、商标的言行。

  8、乙方完全履行手续后,甲方退还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含利息)。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因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事宜,双方一致约定以下列几种途径解决:

  甲乙双方书面通知对方争议的存在及性质,并通过双方代表友好协商。

  甲乙双方意见产生分歧,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可向任命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它

  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认为其中条款不适用于实践。可提出修改意见,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

  双方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餐饮加盟合同6

  甲方:(特许方):

  乙方:(受许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主题:甲方授权乙方以**品牌开设火锅店。

  第二条:双方法律地位

  1、本合同双方为各自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自然人),是平等的合作关系。

  2、乙方以自身名义依法申请获准经营,作为独立的经营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并承担一定风险和获取相应的利润,乙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总部)无关。

  3、乙方无权以甲方名义进行任何活动,甲方不对除乙方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以及任何费用。

  4、双方郑重承诺期一切经营活动都是合法的,任何一方违反国家法律,则独立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第三条:甲方授予乙方的权利

  1、使用甲方的国家工商局注册的商标、标识的权利。

  2、使用甲方提供的“**”字样及标识作为乙方店面招牌及标识的权利。

  3、使用甲方提供的专用标识物的权利。

  4、有偿使用甲方提供的火锅底调味品及相关原辅料的权利。

  5、使用甲方菜品制作等专有技术的权利。

  6、使用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资料的权利。

  7、请求甲方从技术、经营管理、营销策划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指导的权利。

  8、经甲方同意,优先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

  9、在甲方授权经营场所,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标准物品、标准图案的权利。

  第四条:授权区域

  1、授权地点:

  2、授权面积: 平方米

  3、保护区域:以该店为中心,半径1.5公里内**总部不开设“**”品牌分店。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变更经营地址,如需扩大经营面积,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缴纳相应费用后方可进行,乙方若要另开特许经营点(包括授权保护区域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并经双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5、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甲方所授其他相应权利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

  6、甲方在上述范围内出售产品,乙方有优先代理或他须经营权,起销售合同双方另行签订。如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没有书面回复甲方,甲方有权自行或授权他人经营。

  第五条:授权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第六条:特许经营加盟费、保证金、管理费

  1、乙方向甲方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2、为充分保证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珍惜和维护“**”品牌形象,乙方须向甲方戛纳品牌保证金-----元人民币,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3、本合同生效后,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够履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退坏加盟费。

  第七条:品牌、商标维护

  1、甲方授权予乙方在授权弟弟昂享有“**”商标、“**鲜鹅肠火锅”商号、特有产品标识物的独家使用权,乙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和使用。

  2、乙方认可甲方同意的CI系统并按其规范要求执行。

  3、无论是在本合同期内或本合同终止和偶,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手段、任何形式向公众做出有损甲方品牌、商标的言行。

  4、乙方负有在本地区打击假冒甲方品牌、商标的义务。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服务或质量纠纷时,乙方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以避免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可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否则,由此造成甲方品牌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保证金,并有权追究乙方赔偿责任。

  6、甲方提供的特有产品如:乙方自行制作或采购,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等级或技术要求制作或采购。(如:海椒、花椒、豆瓣等)如出现质量问题,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充分利用当地良好的社会关系和媒体进行品牌宣传。如甲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型广告宣传活动,乙方应分担一定的广告费用,但是事先甲方应将广告内容及费用分摊金额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同意后5日内将广告费用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8、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从事任何其他火锅的经营和代理销售其产品。

  9、应乙方请求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广告宣传计划,供乙方广告宣传时参考、

  10、如**其他分店因经营原因出现质量问题进行曝光产生负面影响。甲方(**总部)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总部尽量协调和建议,减少**品牌负面影响。

  11、凡被甲方开除的员工,乙方不得录用。

  第八条:支持、保障

  1、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各种火锅底料并允许乙方使用甲方一切汤料及菜品加工技术。但是不得妨碍甲方向该区域以外的加盟商授予该使用权。

  2、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普通员工的初始培训及后续培训。

  如乙方人员到甲方培训,其往返差旅费、食宿费自理,培训费、实习费由甲方承担。

  如甲方派人到乙方培训乙方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

  3、为充分保证“**”形象的统一、完整,店内及门面设计、施工由甲方负责。设计、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收费标准遵照双方签订的《装修设计、施工合同》执行。

  4、筹备工作完成后,开业前15天乙方向甲方提出开业支持申请,通过甲方开业资格审查后才能够开业。

  5、开业前,应乙方邀请,甲方派出前厅、后堂管理人员及配料师到乙方协助开业工作,工作时间3天。所派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甲方承担。开业后,受乙方请求,甲方可派人到乙方提供后续支持,每次时间不超过3天,其往返路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如甲方进行超时服务,则按每人每天80元向甲方支付抄手服务费。

  6、开业前20天。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提供开业策划方案和建议。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提供现场策划和指导,其所派人员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有义务逐步完善和加强运营督导体系的建设,做好服务督导工作。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营运报表,并接受甲方督导。

  8、乙方可根据经营所在地民众的消费习惯对甲方专有技术进行小幅度的革新,或增加火锅以外的饮食品种以适应市场需求,但是须征得甲方同意。

  9、甲方在火锅技术、菜品等如有新的研究成果或技术革新,应无保留向乙方推介。

  第九条:物料配送

  1、甲方向乙方提供火锅成品底料及其他辅助材料,甲方对乙方的物配应与其他加盟店一视同仁,不得因此对该店的物配而降低或提高,(除市场行情暴涨以外,则按市场行价而定)现为了保证乙方与其它分店的统一味道,总部统一物配:**专用火锅底料-----元/斤;**专用味精-----元/件;**专用鸡精-----元/件;秘制香料包-----元/斤;如分店负责人擅自改动和独自在外乱采购,给予乙方造成味道改变或损失则与总部无关,总部有权追究一切经济责任并终止合同。撤销乙方“**”店招,乙方无条件接受。其他物资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使用。

  2、乙方从甲方所购材料及各种辅料必须用于乙方在授权地点的经营之中。

  3、甲方承诺在火锅底料及各种辅料中绝不添加任何违禁物品。乙方也不得在所购进的底料及辅料中添加任何违禁物品。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停止原料供应,没收保证金并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4、乙方乙方向甲方所购底料及辅助材料费及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每次从甲方购原料实行先款后货,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应提前6天向甲方提出要货清单,并将货款及运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5、乙方那个开业前20天向甲方提出首批要货清单,甲方那个根据乙方清单及时安排物配。

  第十条:保密

  1、乙方在于甲方合作的过程中所获得一切有关甲方的信息,无论信息的形式和目的均视为秘密。

  2、乙方无权直接或间接的把从甲方获得的秘密传送给第三方。

  3、只要秘密尚未公开,不论在合同有效期内还是终止后,乙方均不得透露或在任何其他目的合同中使用该秘密信息。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3万元。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乙方向甲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自行制作和使用与“**”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降低服务质量或菜品质量,放生被社会舆论工具吧膀胱或消费者严重投诉,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将“**”商标向他人装让、出借、转卖、制作和使用。

  未经甲方允许将“**”商标向他人装让、出借、转卖、制作和使用。

  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从而使“**”品牌形象严重受损。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各项费用或货款。

  不接受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进行的督导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下列情况造成本合同不能够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但是当事人必须在发生之日起5日内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一个月以上,另一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

  2、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终止决定在对方收到书面通知时立即生效。

  3、乙方遭受严重亏损而又无力或不可能够继续经营。

  4、乙方破产、无偿还能力或不可能够继续经营。

  5、乙方财产主要部分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乙方自行解散。

  第十三条:终止程序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再是被授权的“**”加盟方,但是应完成下列事项办理:

  1、付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款项,并清偿与其它供货商的债务。

  2、在不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商标,包括所有类似“**”的名称及商标,以及含有“**”的任何其它名称或标识、标记或类似的图案、文字。

  3、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特许经营体系,包括与“**”相关的物品及辅助资料,以及甲方依本合同交付乙方使用的一切商业秘密、加密资料及专有资料。

  4、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尽快在当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执照事宜,并消除在公共名录中医“**”名称刊登的资料。

  5、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甲方所有物品、文件资料及副本。包括甲方授予的授权证书、特许加盟牌、“**”标识、**管理手册等专属物品。

  6、乙方到甲方所在地办理本合同终止手续时应携带加盟店所在的工商部门的注销证明及上诉甲方授予物品和完备材料。

  7、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不得以任何手段、形式向公众作出诋毁甲方品牌、商标的言行。

  8、乙方完全履行手续后,甲方退还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含利息)。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因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事宜,双方一致约定以下列几种途径解决:

  甲乙双方书面通知对方争议的存在及性质,并通过双方代表友好协商。

  甲乙双方意见产生分歧,经协商、调解不能够解决的,可向任命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它

  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认为其中条款不适用于实践。可提出修改意见,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

  双方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餐饮加盟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共同开发_________________连锁餐饮,双方经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合同:

  一、合同内容:乙方加盟甲方所建立的_________________连锁餐饮。

  二、加盟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加盟费:_________元;品牌押金_________元。付款方式:__________合同签定时一次性付清。

  四、加盟期限: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缴款时间为准)期限为____年到期,期满后另行签订加盟合同。

  五、乙方应建立独立的,相应经济组织(个体户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

  六、甲方责任:

  1、提供_________注册商标。

  2、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负责培训主要技术人员。

  5、提供店面整体规划设计及装修建议。

  6、提供经营资料。

  7、甲方派出一名技术人员负责培训(培训期1—2周),工资、路费、生活费由乙方负责。

  8、定期向总店汇报经营情况。

  9、按总店的统一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七、乙方应遵守的加盟规则

  1、必须使用________________商标,从事餐饮业。

  2、为保证质量,乙方必须使用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外购的部分__________必须由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经营所需的所有______________配制必须由甲方培训出的人员进行配制。

  5、乙方应执行甲方统一制定的价格标准。若因地区原因需要进行价格调整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6、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加盟地点,规模、数量、期限开展经营活动。

  7、不得向他人出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积极支持甲方统一开展的营销活动。

  9、严格履行付款承诺,遵守信誉。

  10、乙方依本协议只能经营一家加盟店,如需开办二家或多家加盟店时,尚需另行签订加盟合同、支付加盟费用。

  11、乙方将所需各种本合同中所约定的配料、主料的数量提前_______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将相应货款打入甲方帐户后并告知甲方以便及时核对。

  12、接受甲方的监督。

  八、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不按时支付各项应付款项;未经甲方加盟许可擅自开设_____________店;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取乙方的加盟押金不予退还。

  九、符合法定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条件,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加盟店的名义进行经营,也不得使用甲方的商标、原料经营,否则,向甲方承担给付三倍加盟费的违约金。

  十、本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或本合同被终止、解除,乙方在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同类的餐饮经营业务或项目,否则,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加盟费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或本合同被终止、解除,乙方应将全部品牌相关物料退回甲方,如有流失,甲方发现有经营者使用该品牌相关物料,乙方承担侵犯甲方专利权的责任。

  十二、本合同的争议解决地为______________市。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经甲方盖章双方代表签字,乙方按照合同要求交纳加盟费及押金后,加盟合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

  代理人:

  帐号:

  电话:

  地址: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

  代理人:

  帐号:

  电话:

  地址: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饮加盟合同8

  g特许者:abc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登记注册地: (营业执照注册号: )

  当定代表人: 职务:

  经济性质:

  地 址: 邮政编码:

  被特许者: (以下简称乙方)

  登记注册地: (营业执照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经济性质:

  地 址: 邮政编码:

  1.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本餐饮连锁加盟合同特许方式和内容

  2.1 乙方自愿申请加盟abc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

  特许企业名称: (以下简称特许企业)

  登记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特许企业性质: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2.3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 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2.4特许企业的经营范围。

  3、本餐饮连锁加盟合同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3.1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 万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3.3本餐饮连锁加盟合同 餐饮业abc公司特许合同样本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 万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3.4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 是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5自特许企业开业之日起,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的 是内,将该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6甲方帐户所在地为:

  4、本餐饮连锁加盟合同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4.2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4.4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abc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6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

  5、本餐饮连锁加盟合同中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 个),并扫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5.2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abc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5.3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 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4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5.6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abc公司标志。

  5.7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甲方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产的符合甲方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6、本餐饮连锁加盟合同特许企业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6.1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6.2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服务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的统一记帐方式。

  6.3乙方应按月将特许企业所有经营项目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 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7、本餐饮连锁加盟合同甲方派出人员

  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派出经理管理、专业技术人员 名,派出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本餐饮连锁加盟合同商标使用

  8.1仅在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如下所述:

  “商标”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各项商标和/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8.2甲方是注册商标合法所有人(以下简称商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月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遵守特许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8.3乙方及特许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管理责任,发生服务质量、产品(商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4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在其他国家、地区提出注册该商标的申请。

  8.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使用甲方商标专用商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的任何活动。

  9、本餐饮连锁加盟合同保密

  9.1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9.2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 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本餐饮连锁加盟合同保险

  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特许企业的财产及雇员投保,保险合同应报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11、本餐饮连锁加盟合同违约与处罚

  11.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 万元以上的违约金。

  11.2乙方或特许企业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4、降低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或产品(商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5、特许企业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6、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7、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

  12、本餐饮连锁加盟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2.1 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1、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3、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规范;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 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1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 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注销特许企业的工商登记;

  13.2乙方应在 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商标、招牌和资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为、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双方负责。

  15、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 仲裁委员会会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7、附则

  17.1乙方承诺特许企业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的规定。

  17.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餐饮加盟合同9

  1、本合同由以下各方签订

  特许者: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被特许者: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许方式和内容

  2.1乙方自愿申请加盟_________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

  特许企业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特许企业)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特许企业性质: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2.3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_________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2.4特许企业的经营范围。

  3、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3.1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_________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3.3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_________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_________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3.4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_________日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5自特许企业开业之日起,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的_________日内,将该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6甲方帐户所在地为:_________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4.2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4.4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_________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6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

  5、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_________个),并按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5.2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_________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5.3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_________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4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5.6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_________公司标志。

  5.7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甲方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产的符合甲方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6、特许企业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6.1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6.2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服务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的统一记帐方式。

  6.3乙方应按月将特许企业所有经营项目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_________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7、甲方派出人员

  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派出经理管理、专业技术人员_________名,派出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商标使用

  8.1仅在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如下所述:“商标”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各项商标和/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8.2甲方是注册商标合法所有人(以下简称商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月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遵守特许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8.3乙方及特许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管理责任,发生服务质量、产品(商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4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在其他国家、地区提出注册该商标的申请。

  8.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使用甲方商标专用商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的任何活动。

  9、保密

  9.1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9.2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_________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险

  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特许企业的财产及雇员投保,保险合同应报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11、违约与处罚

  11.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_________元以上的违约金。

  11.2乙方或特许企业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4)降低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或产品(商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5)特许企业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6)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7)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

  12、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1)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3)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规范;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_________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1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_________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注销特许企业的工商登记;

  13.2乙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商标、招牌和资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为、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双方负责。

  15、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会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7、附则

  17.1乙方承诺特许企业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的规定。

  17.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餐饮加盟合同10

  一、合同各方

  授权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

  法定地址:上海市****路****大厦A座12A 邮编:******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经营甲方的“******”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经营

  1、 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 区域内成为“******”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贰万元/店。每个加盟店首次从甲方购进“******”品牌的产品,按供货价不少于 万元。

  4、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甲方将“******”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4—4.5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6、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7、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8、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产品。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2、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3、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费进行装饰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并施工,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协助办理在当地施工的相关手续。甲方收到工程款项后 日内将店铺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制作。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 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甲方进行 “******”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乙方单独进行“******”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五、培训与指导

  1、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5、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6、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四周通知开会日期。

  7、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品牌,或以“******”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1、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产品。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

  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玫瑰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产品上市或产品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3、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4、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合同书为合作文本。

  3、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向甲方移交“******卡”会员登记名册;

  d、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f、在原加盟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有联系的迹象;

  g、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产品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三、合同纠纷的解决

  1.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及传真: 电话及传真:

  委托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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