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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合同

时间:2020-06-23 08:24:01 加工合同

关于加工合同九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加工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加工合同九篇

加工合同 篇1

  广告制作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电话:

  银行帐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特就甲方向乙方订做广告牌事项订立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为 木吊牌、科室牌、制度牌等

  第二条质量标准: 乙方保证质量符合甲方要求的标准,只要不是人为破坏,终身保修。

  第三条数量与价格: 示范村木吊牌、科室牌、制度牌、刮墙等总价款肆仟柒佰伍拾捌元

  柒角正(4758.70)。

  第四条交货地点:由乙方送货到甲方,并负责安装完毕。

  第五条交货时间:20xx年9月24日前安装完毕即交货。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安装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凭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付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乙方必须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地点、质量标准进行制作或安装,双方

  交接清楚,付清约定的款项,如任何一方违约,应按总价款的10%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第八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当地法院裁决。

  第十条合同生效时间为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之日。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加工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签订条款如下:

  1.产品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价格及交货日期等如下表规定

  产品名称

  型号规模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金额十万千百十元角分合计人民币(大写)

  2.交货办法

  (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运输:由甲代办,但一切运杂费用等由乙负责,甲交运日期即为交货日期。

  3.付款办法

  货物交货后,供方随同提单向乙托收或将单据寄交乙方,乙方根据供方单据电汇供方。

  4.验收办法

  乙应派员到甲仓库验收,如不能派员验收,甲方即按合同规定产品规格数量代为检验。

  5.附则

  (1)合同如有修改须经双方同意,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2)在执行合同期间,如遇市场情况变化或其他原因乙方须在____天前通知撤销加工合同,否则按违约处以____罚金赔偿对方损失

  (3)本合同须经双方签章并鉴证后生效。

  (4)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货物运达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合同纠纷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加工合同 篇3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油画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有的国画一副,作者: 名为: 的国画作品(以下简称该油画)。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小写: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方。

  二、该国画于买卖合同正式生效时交付乙方所有,由乙方负责验收,同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万元的购买费。

  三、甲方承诺该国画为 所著真品,若经鉴定有假,甲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刑事责任,并将合同金额全部返还乙方。乙方承诺在合同生效两年内不得变卖、转让、捐赠,两年后可以自由处置。

  四、本合同经过公证之后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签订条款如下:

  1.产品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价格及交货日期等如下表规定……

  2.交货办法

  (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运输:由甲代办,但一切运杂费用等由乙负责,甲交运日期即为交货日期。

  3.付款办法

  货物交货后,供方随同提单向乙托收或将单据寄交乙方,乙方根据供方单据电汇供方。

  4.验收办法

  乙应派员到甲仓库验收,如不能派员验收,甲方即按合同规定产品规格数量代为检验。

  5.附则

  (1)合同如有修改须经双方同意,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2)在执行合同期间,如遇市场情况变化或其他原因乙方须在____天前通知撤销加工合同,否则按违约处以____罚金赔偿对方损失

  (3)本合同须经双方签章并鉴证后生效。

  (4)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货物运达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合同纠纷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加工合同 篇5

  委托方:

  承接方: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乙方利用自身的设备、技术和人员为甲方提供零部件进行阴极电泳漆涂装加工。并同意按以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加工合同。

  一.价格:

  具体单价见附件报价单(CFLC-QT100728002附),总价62.00元/套,凸焊螺母攻丝另加3.00元/套。此价格含税(17%),含运费。

  二.加工成品质量要求保证:

  1、 乙方保证作业标准符合ES-X71221要求,试验方法遵循MS82-3101的要求,ES-X71221形式检测应每年进行一次。

  2、 乙方在零件表面处理前零件上所有凸焊螺母需使用对应标准丝锥攻丝一遍。

  3、 乙方保证涂膜平整光滑,甲方按国家相关的产品质量标准验收。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合格;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如造成车厂投诉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质量问题。如产品质量异常若甲方提出做形式检测,乙方需无条件同意甲方在国家认可的实验室检测。

  4、 PPAP审核等级按照等级三执行

  三.底材件的品质要求:

  甲方负责提供检验合格的底材件给甲方生产,乙方若发现甲方提供的底材件有明显的质量不良应停止生产并通知甲方处理。

  四.交货的时间和要求:

  乙方收到甲方白件3个工作日之内交货,如遇急件交货日期双方再协商解决。(如因批量大、质量、设备原因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并协商解决交货日期。)

  五.包装方式:

  保证产品安全运输不受损坏为原则,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采用甲方托盘或料架等载体运输乙方需负责保管并如数归还甲方,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六.乙方遵循《环境保护法》的相关法规要求,如因环保部门检查不合格而受到的相关处罚与 甲方无关,乙方自行承担对环境污染造成的一切后果。

  七.运费方式及费用:乙方负责接、送货物到甲方工厂,运费由乙方承担。

  八.结算方式:

  乙方每月5日以前和甲方把上月电泳加工费核对好,并交甲方确认签字后开具有效增值税票,甲方收到发票后60天内支付货款(电汇或承兑汇票)。

  九.合同有效期:

  20xx年08月26日至20xx年08月25日

  十.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电泳加工费;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 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所承揽工作,逾期交货或交货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除应自动返修外,,还应按逾期所交货物货款的1%/天支付违约金。

  十一.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件有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 盖章) (盖章)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加工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同总则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______泥画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基本保证与要求

  2.1 乙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为甲方产品加工,甲方保证向乙方回收乙方所加工的合格产品。

  第三条加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3.1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自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期一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条合同信誉金

  4.1乙方获得合同约定的产品加工权之前,需向甲方交纳信誉保证金(¥:_____元),甲方免费为乙方加工人员代表进行产品制作培训,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信誉保证金之日起生效,信誉保证金合同期满如乙方无重大违约,信誉保证金全额退还。

  第五条产品的结算方式

  5.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加工品按统一加工价结算。甲方在货到后当三日内将货款汇入乙方银行帐号。乙方负责按时发货并代办托运,费用自理。

  5.2甲方凭清单验货,如有差异或有质量问题,应在收货当天应告知乙方。

  5.3自货到三日内,如属实是产品加工质量问题,该产品退回乙方。

  5.4甲方建议乙方审慎加工,避免返工或者退回;在不影响销售前提下,不做相应的处罚,若影响销售,将对乙方给予该产品成本10%处罚,该产品发回乙方。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要在接到乙方发来产品验收后,三日将加工费注入乙方银行帐号,如有违约给予甲方该货款的10%做为赔偿。

  6.2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给予的订单,如有违约给予乙方该货款的10%做为处罚。连续三次违约取消其加工资格,信誉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七条合同解除及终止

  7.1本合同期满时,乙方可提前二个月提出书面续约要求,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代理合同,不再另收取加工信誉保证金。

  7.2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1)有损______泥画形象的行为;乙方自行销售同类产品而影响甲方利益;

  2)扰乱甲方市场价格体系,破坏营运体系;

  3)抄袭泥画配方自行生产、销售。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有关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诉致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保密条款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各种资料,其中涉及商业机密、加工技术、知识产权等内容,乙方有保密的义务;不得提供给乙方以外的第三者使用、参照,否则甲方要求乙方最高赔偿金额_____元(_____元)。

  第十条其它

  10.1 合同的修改或补充,均须经双方同意后以书面协议形式修改或补充。

  10.2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缴纳相关费用之日起生效。

  10.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加工合同 篇7

  购货单位(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供货单位(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模具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模具的名称:按照每次《模具外协加工单》标注的名称;

  2、出产单位: 商标:

  3、模具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如<<模具外协加工单>>)执行。

  第二条 模具的包装标准:

  第三条 模具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交货期限

  1、交货方法: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日期送货到甲方工厂,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2、运输方式:__________。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4、交货期限:xx年 月 日以前将模具交付甲方

  第四条 模具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模具的价格:×××××元人民币/套;

  2、模具货款的结算:模具交付甲方,待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本月月底支付已方模具费。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模具图纸及该图纸的电子文档(如附件)。

  第六条 模具的工艺要求:模具图纸、模具外协加工单如附件。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 ;

  2、验收手段: ;

  3、验收标准: ;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到期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总货款的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模具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模具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模具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30%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双方另行协商履行期限,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如甲方因生产需要,要求增加该模具数量,其价格另议。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双方本着诚原则签定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地址: 签约地址:

  电话: 电话:

  二00 年 月 日

  根据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糟烧酒精业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方式

  甲方提供下属生产基地黄酒酿造所产生的酒糟,由乙方提取糟烧酒精。

  糟烧酒精由甲方收回用于黄酒生产,剩余干糟由乙方自行处置。

  二、生产加工

  乙方具备相关生产场所,并获政府部门生产许可,配备与甲方生产规模相一致的提取糟烧酒精生产能力,即具备加工日产酒糟最高值的能力。

  甲方如出现生产的重大调整或生产规模的扩大,应提前半年通知乙方;乙方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生产能力的也应提前半年告知对方。

  甲方提供的酒糟如水份含量与正常值有偏离的,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加工;甲方也不因此在计量和计价上作调整。

  三、结算办法

  1、酒糟数量:按甲方冬酿年度主粮投料的 %计算;

  2、酒糟价格:以每公斤 元计算;

  3、酒精价格:成品折合成50°酒精度,以每吨价格4,500元计算;

  4、总价结算:甲方发出的酒糟总价与乙方返回糟烧酒精总价相抵,其差额由各自给付。

  5、结算时间:以每一黄酒酿期结束为结算时间。

  四、成品质量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辅料,糟烧酒精质量指标包括香味、酒度、甲醇含量等须符合国家食用酒精要求;

  乙方不得外购酒精充当自产酒精,或在自产酒精中添加部分外购酒精。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送货方式

  甲方负责将酒糟堆放在固定地点。

  乙方负责酒糟装运、现场清理,并保证装运及时,环境清洁。

  糟烧酒精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定仓库。

  六、安全责任

  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酒类生产、消防等法规要求组织生产。

  乙方对生产、运输、装卸等业务中的安全负全责。

  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日起五年有效。

  协议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进行续签。

  八、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上海xx酿酒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xxx厂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协议签订日:

  协议签订地:上海xxx镇

加工合同 篇8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 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买方委托卖方承揽加工后,卖方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买方的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的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等,按经卖方确认的买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

  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 委托加工产品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产品价格

  3.1本合同价格包含增值税等各种应由卖方缴纳的税金、买方要求的包装费,运送到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费、装车费及其他可能产生的各项费用等。

  3.2本合同价格如因市场行情变化需要调整的,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在未能达成价格调整协议之前,仍按原定价格执行。

  四 订单确认

  4.1买方以订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给卖方。

  4.2卖方收到买方订单后,在_____个工作日内确认并回传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在正常情况下_____天内交货。大宗订单、特殊产品及新产品,以买卖双方另行确认的交货期为准。

  注:大宗订单:指单品订购数量_________以上的产品

  特殊产品:指非卖方正常产品。正常产品指买方对卖方原有产品没有改动的产品

  新产品: 指买方提供实样或图纸需要卖方新设计、打样或开发确认的产品。

  4.3 买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买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卖方不得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

  4.4买方传真给卖方订单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 原材料提供

  5.1 (用买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买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卖方对买方提供的原材料需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买方调换或补齐。卖方对买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

  5.2 (用卖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卖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买方检验。卖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产品质量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重作、返修、减少价款或退货。

  六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

  6.1买方应当按规定的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6.2卖方在依照买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买方;卖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买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买方承担。

  七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7.1 卖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时生效的法律法规及合同履行期间出台并生效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卖方应就所供产品提供有效的检验合格的证明。

  7.2质量标准:

  ①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标准、质量标准或图纸作为质量检验的标准,经检验,买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该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②卖方所供产品必须不低于国家标准和相关的行业标准(即现行的及合同履行期间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强制性和非强制性标准),且不低于卖方的企业标准。

  ③具体到货质量以买方验收合格为准,若达不到以上指标,买方有权无条件退货或换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无条件承担。

  7.3 买方在收到卖方货物后十天内对数量、规格、质量进行初步验收。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 产品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买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卖方负责返修或退换。

  7.4 产品质量保证期限为自交货之日起两年。

  7.5每年卖方需提供不少于两次针对本合同约定标的物国家权威机构第三方检验报告,如卖方不能及时提供,买方有权抽取卖方的产品送检,所产生的检验费用、抽检产品费用等由卖方承担,卖方同意直接从应付给卖方的货款中扣除。

  7.6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产品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第三方权威或法定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八 产品包装及运输

  8.1 包装要求:货物包装标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等对有关产品的产地、原材料、用途、警语、保质期及保质条件、生产日期等标识之规定;买方可要求卖方制作特殊的雨润包装;卖方保证货物的包装与货物本身相一致。在计量货物重量或数量时,包装物应予扣除。

  8.2 运输要求:按有利于保护产品品质的方式运输。卖方保证进入雨润工业园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环境和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允许鸣笛;减速慢行,时速≤5千米/小时;汽车尾气排放必须经年检合格,不得有跑冒滴漏现象;运输原辅料的车辆卫生必须达标,不允许用装化学物品、饲料的车辆运输原辅料。

  8.3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8.4卖方运送货物发生的包装、运输及保险费用,由卖方承担。

  九 交货时间与地点

  9.1交(提)货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的,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9.2交(提)货物日期计算:卖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货物的,以买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货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货物的,以卖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卖方在发出提取货物通知中,必须留给买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9.3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货款结算

  10.1 付款期限:买方在收到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并验收合格后,卖方向买方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7%)发票。之后买方在________天内履行付款义务。

  10.2 付款方式:采取银行汇票或电汇方式付款。

  十一 返利约定

  11.1 无条件返利:即基本返利,卖方同意按买方年度订单总价值的 ____%(大写:百分之___)给付买方返利。

  11.2 大订单返利:即有条件返利,指除以上基本返利之外,买方年度订单量达到一定数额时卖方给予买方的额外返利,即年度订单总价值达到______元(大写:______)时,卖方按照年度订单总价值的____%(大写:百分之___)给付买方返利。

  以上返利买方可从应支付给卖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

  十二 履约方式

  12.1 在合同期限内发生业务往来不再另行签订合同,采用订单的方式明确订购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卖方收到买方订单后,如无异议,签字盖章确认后传真或邮寄给买方,卖方收到买方订单后,如3日内未反馈的,视同确认。订单传真件有效,订单未尽事宜适用本合同的约定。

  12.2 本合同期限内达成的订单未得到全面实际履行的,不受本合同期限的限制。

  十三 商业贿赂之禁止

  买卖双方都同意坚决杜绝商业索贿、行贿及其他不正当的商业行为。卖方不得向买方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商业贿赂是指回扣、招待、娱乐、购房、置业、就业、国内或国外旅游、馈赠、购物折扣、借钱等给买方的个人或其家属物质或精神上直接收益的开支。另接受买方辞、离职人员和跳槽人员也在本条禁止之列。

  十四 违约责任

  14.1如卖方拒绝履行交货义务,须向买方支付该批货物总货值20%的违约金,同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14.2如卖方交付产品名称、规格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买方有权拒收,已经接受的,买方有权要求退货,卖方自接到买方退货通知后5日内自行将货物取走,逾期未取走的,买方有权做出处理;同时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该批货物总价值10%的违约金。

  14.3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货物或完成工作,买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卖方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返修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买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赔偿。

  14.4交付定做货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买方仍然需要的,卖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买方不再需要的,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5未按合同规包装的定做货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卖方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买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卖方应当偿付买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

  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14.6如卖方逾期履行交货义务,买方有权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追究卖方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该次订单总金额千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5天,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14.7未经买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买方有权拒收。

  14.8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买方代为保管时,卖方应当偿付买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4.9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卖方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14.10由于保管不善致使买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卖方应当偿付买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11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买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买方调换、补齐的,由卖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4.12擅自调换买方提供的原材料或零部件,买方有权拒收,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买方要求重作或返修,卖方应当按买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4.13如卖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及保密协议的约定,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

  14.14 对卖方违约所应承担的违约金,买方有权从支付给卖方的货款中直接给予扣除。

  十五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卖方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 其他事宜

  17.1在本合同项下,卖方与买方的关联企业或买方指定企业发生的业务关系,卖方同意将发票开至买方指定单位。

  17.2 本合同签订时,卖方需向买方提供其有效资质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卖方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行业资质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7.3 为保证产品质量,买方有权到卖方生产车间进行考察。

  17.4 本合同以打印版本为准,未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删除、涂改、添加一律无效。

  17.5本合同一式肆份,卖方持壹份,买方执叁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十八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壹 年,自 ____ 年______月 ____日至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十九 合同解除

  19.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19.2 如卖方在规定交货期迟延的________日内仍然无法交付货物,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十 保密协议

  鉴于,双方有意发展业务关系,其中可能存在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某些非公开的、专有的信息和数据等, 因此,双方订立本保密协议:

  20.1保密资料

  20.1.1 在本协议中,保密资料是指任何一方(“披露方”)向对方(“接收方”)以任何方式披露的书面或口头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业务记录、市场或技术资料、产品项目、客户名单、价格、成本结构、财务资料等非公开的、或专有的信息、数据等。

  20.1.2 “保密资料”不包括下列资料:

  20.1.2.1 签署本协议前已为公众所知悉的;

  20.1.2.2 签署本协议后由于接收方的无过错行为导致公众所知悉的;

  20.1.2.3 接收方非从披露方正当地获悉的;

  20.1.2.4 接收方独立地,并没有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保密资料而获得的;

  20.2保密性

  20.2.1 除非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或者特别指出,接收方在知悉保密信息后五(5)年内,应保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并不得披露、复制或者发布给其他任何个人、企业或实体。

  20.2.2 除了与双方合作项目有关外,接收方不得为了自身或其他任何人、企业或实体的利益而利用披露方的保密资料。

  20.2.3 除了确须知道的人以外,接收方不得将披露方的保密资料全部或部分地披露给任何下属公司、代理人、管理人员、董事、雇员或代表人(合称“代表人”)。接收方同意通知其收到披露方保密资料的代表人,了解有关本协议条款对上述资料的保密责任。

  20.2.4接收方应采取对自己拥有的保密资料的同等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20.2.5 接收方如因政府机关或法院的要求必须披露有关的保密资料时,应当及时将相关事实通知披露方。

  20.2.6 接收方应在其意识到披露方的保密资料被盗用或误用时,接收方应立即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立即告知披露方。

  20.3非竞争性

  卖方在此承诺,在双方合作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三年内,卖方不会以任何方式(无论是主动方式还是被动方式)与买方的客户接触,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为甲方的客户提供任何印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排版、制版、印刷、装订、复印、影印及打印。

  20.4违约补救

  接收方承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对于披露方的商业经营是重要的,且是由披露方以一定的成本开发出来或由别人为之开发。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卖方违反非竞争条款的违约金按照其从事印刷服务所得或签订承印合同总金额的30%计算;违反其他条款的违约金根据买方的实际损失赔偿。接收方进一步承认违约金或赔偿金并不是接收方或其代表人违约的一个充分的补救方法,披露方可以主张法律规定的其他任何补救措施。

  20.5其它事项

  20.5.1 本协议包含买卖双方的全部理解,取代之前所有有关的书面和口头的解释。本协议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

  20.5.2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和履行,以及双方由此产生的法律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双方如有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20.5.3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没有或延迟行使其权利、特权,并不意味着放弃;任何个别地或部分地行使权利,并不意味着对其它权利或进一步行使权利的排除,也并不排除其它任何权利、特权的行使。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权利放弃不应被视为对违反任何条款而追究责任的放弃。任何弃权须以书面作出,并应由其签署。

  20.5.4 披露保密资料不应被视为限制任何一方:

  20.5.4.1 订立任何进一步的协议,或与对方谈判,或进一步向对方披露信息;

  20.5.4.2 与任何第三方就同样事项或其它任何事项,达成协议或进行谈判。

加工合同 篇9

  甲方合作人:身份证号:

  乙方合作人:身份证号:

  第一章 合作宗旨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作印花染色车间的行为,保护合作人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作协议。

  第二条 合作印花公司性质为合作,乙方出印花设备:一台圆网、两台平网;甲方提供厂房,同时提供两台韩国产2.8米定型机、前处理、后处理等配套设施,具体细节见甲乙双方设备清单。

  第三条 合作印花染色公司合作期限为8年,合作协议签字之日算起,协议期满6个月前,合作人商议续约与否。

  第二章 合作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第四条 合作公司名称为:嘉善顺天印染车间

  第五条 合作公司经营生产场所:嘉善杨庙顺天毛绒有限公司内。

  第三章 合作目的和合作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作目的:甲方有印染厂厂房,乙方有印花染色设备,甲方有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和排污许可证,甲方保证每天排污量不少于1000吨。

  第七条 合作公司经营加工范围:染色、印花。

  第四章 合作人合作方式、金额和分利方式

  第八条 合作人甲方将自己名下顺天印染厂房作为合作场地,提供两台韩国定型机、前处理、后处理等配套设备,同时提供生产所需流动资金,占股70%;乙方负责购买印花设备(一台全新圆网、两台进口旧平网),占股30%。购买价格需经双方认可,并且新设备有厂家发票、设备资料齐全,同时确保旧设备正常使用。

  第九条 合作人甲方须在清理出合作的厂房,乙方需 天内设备到位。

  第十条 合作期间各自资产归各自所有,不得随意请求转让、分割、担保、抵债,合作终止后,合作方各自行处理。

  第十一条 运行成本费用按顺天公司运行成本计算,并提供给乙方真实成本数据。国家规定的费用按国家规定费用缴纳给甲方,如排污费、电费、管理费。

  第十二条 合作印染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十三条 双方各委派一名执行人和会计,负责工厂生产管理和监督,工资报酬由合作公司按月支付。

  第十四条 污水处理费用按实际费用上缴。

  第五章 合作人责任和义务

  第十五条 合作方甲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清理厂房内的杂物,并保证电力、蒸汽管道接进合作公司内,甲方负责锅炉、电力、蒸汽,但要变更厂房内的布局乙方需经甲方同意。甲方负责协调当地政府与百姓关系,乙方不承担各债权债务。

  第十六条 在合作期间甲乙方安全工伤问题由双方处理或赔偿,保险由甲乙方共同解决。

  第六章 财务管理与盈亏分担办法

  第十七条 账目必须由甲乙双方审核,甲方负责开具发票,但是开票额度不能超过进账发票。甲乙双方派统计一名、出货两名、监理一名,每天发货由甲乙双方确认方可发货。如发现做伪账,双方有权追查各方责任和后果。每月对账由甲乙双方指定人选。

  第七章 合作公司的事务的执行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各派一名执行合作事务,并具备如下条件:

  1. 有印染厂管理经验。

  2. 对印花染色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成本分析非常熟悉、精通。

  3.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管理能力。

  第十九条 合作双方执行人对合作人负责,并履行下列职责:

  1. 对外开拓业务,培养生产技术人员。

  2. 主持合作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关注合作公司的经营状况。

  4. 制定合作公司内市场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 指定合作公司的具体的管理和规章制度。

  6. 提出经营和管理技术中的问题。

  7. 制定合作双方发展方案。

  8. 每月向合作双方报告合作公司执行情况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并确认原材料价格。

  第二十条 对合作公司执行人行为约束

  1. 不准合作公司执行人亲属在公司内担任管理、统计、技术员、仓管员、发货员,一旦发现免职并查是否有工作中的漏洞,并扣两个月的工资。

  2. 对市场加工价格虚报的,或低于合作人品种价格的,上报合作人方可执行。

  3. 如发现合作公司执行人有损害合作人利益的,以权谋私,开除并追究经济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承担部分责任。

  4. 合作公司执行人工资由甲乙合作人确定。

  第二十一条 合作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做出决定时,经合作人双方表决通过,在合作公司能达到预期利润、提成时,合作执行人有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 合作人的权利

  1. 有权监督执行人在合作公司事务执行情况、

  2. 合作双方有权了解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随时查阅合作公司账簿。

  3. 被委托执行合作公司的执行人不按照本合作协议执行事务的,有权撤销该委托。

  4. 合作人分别有权对合作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时,应该停止事务上的执行,协商后再决定。

  第二十三条 合作人在合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 合作人在同地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与本合作公司相竞争的业务,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禁止合作人以合作公司购买私有物品,一旦发现,以现金方式退回合作公司。

  3. 禁止合作人再加入同地区相同合作行业。

  4. 禁止合作人从事损害本合作公司利益的活动,一旦发现全额退回合作公司,并承担损失。

  第二十四条 合作公司下列事务必须经合作人同意:

  1. 改变合作公司的合作人。

  2. 改变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场所与地点。

  3. 处理合作公司的不动产。

  4. 转让或处理合作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 以合作公司名义为他人担保。

  6. 聘用合作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作公司的执行人。

  第八章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人退出和更换合作人

  第二十五条 新合作人加入,按下列进行:

  1. 需经一方合作人同意。

  2. 合作人需承认本合作协议。

  3. 原合作人必须告知新合作人原合作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4. 依法订立合作协议。

  5. 合作新合作人对合作前公司的债务承担合作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合作人退出按下列顺序进行:

  1. 需要有正当理由方可退出,但需另一方合作人同意。

  2. 不允许在合作公司亏损时退出。

  3. 退出前需提前30天告知另一方合作人。

  4. 合作人退出,对合作期间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合作人合作份额。

  合作人退出,对退出前已发生的合作亏损或债务按规定承担。

  5. 退出人有未了结合作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6. 合作方退出,不论何种方式合作,均按合作公司的实际情况,由另一

  方合作人决定结算货币还是设备实物、

  7. 退出前必须负责把合作公司欠款要回方可退出。

  第二十七条 合作人转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并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合作人:

  1.

  2.

  3.

  4. 合作方转让需经另一方合作人同意。 合作人依法转让时,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利。 转让给本合作人以外的第三方时,按合作公司规定对待。 合作人依法转让、出售,另一方合作人同意受让人经修改合作协议,

  即成为合作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作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和义务。

  第九章 合作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八条 合作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方可解散:

  1.合作期届满,合作人不愿意继续合作的。

  2.合作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双方合作人决定解散。

  4.合作公司没有达到合作目的的。

  5.合作不具备各项责任规定的。

  6.政府责令关闭或被撤销、搬迁的。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公司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九条 合作公司解散后,按下列程序清算:

  1.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在出现清算事由15日内由合作双方同意提定一名或两名清算负责人,不能确定的由会计事务所或人民法院指定。

  2.合作公司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合作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和清算有关合作公司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盈余,按合作协议规定分配。

  6.清算合作人各确认无误后,合作人对合作公司存续期间的债务按规定承担。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由单方合作人造成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合作协议及法律规定在合作期间未满擅自推出的,向合作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元,造成合作公司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三十二条 合作事务执行人不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经济责任。

  第三十三条 合作人违反本合作协议及法律规定,造成另外一合作人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四条 本合作协议生效后,合作人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章 附加条款

  第三十五条 合作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及发现确定变更之处,按合作协议有关规定,合作人共同协商,补充或修改,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合作人各一份,公正一份,存档一份。

  合作人甲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合作人乙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公 证 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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