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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牌产品代加工合同

时间:2022-04-21 08:42:02 加工合同

贴牌产品代加工合同范本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贴牌产品代加工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贴牌产品代加工合同范本

  贴牌产品代加工合同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xx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xx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8、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9、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QB1002-97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30%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贴牌产品代加工合同2

  以下称甲方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为乙方代为加工制造LED发光模组系列产品。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签署本协议,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有效期限)

  本协议书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若双方同意续约应以本协议书为基准另外签署书面协议。

  第二条 工艺技术标准及成品质量标准

  执行乙方制定的工艺技术标准和成品质量标准,(双方确认的技术文件,在无其他变动前,仍然适用于本合同之工艺技术标准及成品质量标准。)

  第三条(代工数量)

  1、批次订货:每批次加工量及时间乙方至少提前25天通知甲方。并在订货当天将所需材料发出。

  2、乙方预计委托甲方代工的产品,每次下单各单品最低订单量数量不得少于以下约定:

  A、不防水食人鱼白灯(红灯)不少于10000只

  B、防水食人鱼白灯(红灯)不少于5000只

  C、由于生产的原因可能存在多于或少于以上订单数量的情况存在,界时应按实际生产数量结算,多还少补。

  3、紧急订购:

  于原材料库存充裕之下,如乙方有必要增加订量,应于生产日10日前通知甲方增加数量,甲方应尽力配合安排生产。

  4、订货更改或取消:

  乙方取消或更改订货应于生产前10天通知甲方。

  第四条(代工费用及结算)

  1、代生产产品之所有原辅材料和包装物均由乙方提供。

  2、加工费所包容部分:

  a)原材料接货、搬运、保管。

  b)生产所需的水、电费。

  c)人工费用(包含装车费)。

  d)管理费用。

  e)设备、房屋折旧费用。

  3、结算

  提货时付清订货数量的加工费,未付清款项不予提货。

  第五条(质量责任)

  1、甲方代工产品质量应符合(江门市晨湘光电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2、验收方法:乙方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验收合格后提货。

  3、因甲方生产过程控制不严,造成乙方产品不合格(依据乙方企业标准)因此而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4、委托加工成品经交付后如发生质量异常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立即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追查分析及责任归属,未经甲方确认,乙方私自处置异常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六条(加工过程中的损耗及核算)

  双方约定的合理损耗不得超出0.5%

  第七条(产品运输)

  1、甲方代工完成的产品收货地为甲方厂部仓库内。

  2、代工产品提货时的运输安排乙方自行负责。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原辅材料和成品在甲方公司的装卸由甲方负责。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知识产权)

  1、合作期满,经甲方同意使用的甲方厂名、地址、电话和专有文字、符号以及其他甲方专有物自行失效,乙方不得再行使用,如有擅自使用的甲方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合同并未授权甲方销售合同产品或进行市场活动,否则,甲方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处置的除外。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使用有关乙方的公司名称或商标于甲方的任何出版物、宣传广告上,否则,甲方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处置的除外。

  4、甲、乙双方均保证为本合同所涉及的技术及商业资料保密,尊重对方的专有权力,保证其雇员确立知道并遵照执行,违约者应负法律及商务上的责任。

  第九条 通知

  与本合同有关的订单等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传真件视为有效。

  第十条(违约责任)

  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书的效力、解释、履行、变更、终止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同意由江门市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

  1、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2、双方若有增补协议,增补协议视为本合同的之一部分。

  3、合同一式两份,具同等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贴牌产品代加工合同3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为了能充分发挥双方企业资源优势,本着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贴牌生产项目达成如下条款:

  一、双方交换企业资信材料,且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 商标受理书(注册证);

  5、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6、 乙方应提供产品爆炸图和结构明细、零配件明细表、主板原理图、控制面板原理图、关键元器件规格书等以及他相关的检证证书与检验检测报告。

  二、协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 牌 系列产品,采用甲方的厂名、厂址、品牌标识;乙方应确保这些产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甲方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开发市场、销售贴牌产品;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认可的贴牌产品。

  贴牌产品完全由甲方销售,乙方不负责销售,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生产的贴牌产品转卖给任何第三方。 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产或销售有甲方品牌标识的产品,乙方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乙方按销售所得的10倍进行赔偿。

  甲方有权派员监督、见车贴牌产品的原料、配件、生产整个过程、产品质量等,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与协助。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及费用

  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双方协定的交货点;

  乙方严格按订购计划单中规定的数量和日期准时交货;乙方在装车或交付托运后须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甲方发货情况及预计到货时间、地点,以便甲方及时提货。

  四、产品包装与防护要求

  外箱包装、彩盒、说明书、标贴、铭牌、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设计稿,乙方负责采购,彩盒生产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样品由甲方确认封样;

  产品的包装所需要的制版费由乙方负责支付;

  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应达到甲方认可的包装要求,有足够的强度,以便适应运输及气候变化的要求,达到防潮、防震、防跌等作用;

  乙方应保证不出现说明书、标贴、合格证、保修卡等产品资料错放、漏放、多放的情况。

  五、提出交货、质量异常及价格

  交货数量和时间以订购计划单为准;乙方接到订购计划单后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购计划单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订单;对于不能及时供货,造成甲方装机停产的,乙方负责赔偿。

  产品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为准,若价格有变动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确定新的价格及执行日期,乙方应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并通过提高加工效率等来降低产品成本和价格;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并应适时满足国家标准的有关最新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甲方的《产品规格书》与《检验规范》及其他相关要求,同时应达到双方所签的《质量保证协议》的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有必要时,经双方确认,可采取封样的方式来确定上述条款未能确定的产品要求。

  七、品牌管理

  甲方提供的商标(包括包装设计、图形、汉字、英文及其组合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许可的范围内使用,不得私自转让或扩大其使用范围;

  双方合作期满后,乙方即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任何带有甲方标识的产品。

  八、售后服务

  乙方必须严格履行《质量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对于因乙方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退货、换货,乙方应予以全力支持,与此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因非正常使用而损坏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乙方对所贴牌生产的`产品按国家规定的有关工业产品售后服务法规进行售后服务保证,保修3年,终身成本维修;甲方对乙方所贴牌生产的产品进行售后服务,甲方无法维修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将产品维修好;

  乙方应供给甲方足够的零配件以保证甲方进行售后服务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1、 原则上,配件发放按以旧换新来操作;

  2、 在保修期内,乙方按货款2%的比率免费提供易损件供甲方维修使用(或并在货款中直接扣除);如甲方所需的易损件超出乙方的配备数,则甲方所需配件应以旧换新,否则,乙方有权收取超出部分的成本费;

  3、 超出保修期所用维修物料,甲方需按材料成本价向乙方购买;

  4、 甲方下达派件发放通知单后,乙方应保证在五个工作日内将配件准备完成,并按甲方退回的旧配件数量及时发出,运费由乙方支付;

  乙方有义务在双方协定的地点为甲方人员与甲方客户的售后人员免费提供售后培训。

  贴牌产品本身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和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责任赔付费及法律责任等。

  九、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条款,并无合理解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在甲方未找到替代供应商前继续供货,保持甲方的经营销售正常运行,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甲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保证消耗完乙方根据甲方订单生产的产品,并按合同规定的货款方式结清余款;

  无论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仍有义务按成本价向甲方提供足够的零配件以供甲方进行售后服务。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

  未经己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图纸、资料、检验标准及合同内容、价格等商业机密以任何形式出示或借用、转让、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已经与乙方订立采购产品合同或服务这一情况进行广告宣传或公之于众,也不多在广告中使用甲方或甲方任何客户的名称。

  甲方确保“ 星派 ”贴牌商标的独占性与无争议性,如贴牌商标出现了争议时,该争议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为总合同,每批订单执行以双方确定的《采购计划单》为准,《采购计划单》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壹年(以合同签订日起计算);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无意见则自动续约一年。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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