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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合同

时间:2021-03-10 14:55:43 加工合同

【推荐】加工合同锦集十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加工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加工合同锦集十篇

加工合同 篇1

  定作方:

  承揽方:

  签订的地点:

  签订的时间:XXX年XX月XX日

  一、品名或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限

  定作物品 价款或酬金 交货数量及交货期限

  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

  名或项目 单价总金额合计

  二、定作方带料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 量质 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额单 价总金额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四、承揽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六、验收的标准、方法和期限

  七、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八、交(提)货的方式及地点

  九、交付定金预付款数额及时间

  十、结算的方式及期限

  十一、违约的责任

  十二、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定作方:承揽方:

  单位的名称:(章) 单位的名称:(章)

  单位的地址: 单位的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有效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加工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武汉市东西湖天宇机械设备销售中心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购买乙方混凝土一事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生产、供应方式

  1、生产混凝土所需原材料(含水泥、地材、外加剂、粉煤灰、矿粉)由甲方采购、验收,质量由甲方控制。所有进场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与使用控制。

  2、乙方负责甲方所需混凝土的生产和运输(至甲方施工现场),生产(包括上料、搅拌)、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事宜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车辆及机械设备的油料由甲方负责供应。

  4、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整套设备及车辆的施工和存放场地,设备基础由甲方出资承建。

  二、合同期限及混凝土数量

  1、合同期限:暂定自20xx年 08月29日至20xx 年 08 月29日(具体使用时间以现场情况为准)。

  2、混凝土数量:C50~5.6万m3C30~5万m3C35~1.3万m3

  三、混凝土价格

  混凝土运到甲方施工现场价格分为:生产加工单价、运输单价二部分。

  1、生产加工单价: 35 元/m3,合计:4165000元。

  2、运输单价:27 元/m3,合计:3213000元。(双方协商同意不论运距远近,此项目执行统一单价)。

  3、甲方如需使用混凝土输送泵车,价格为 22 元/m3,合计:2618000元。

  4、运输和泵送、车辆产生的油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结算及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时,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双方每15 天结算一次混凝土数量与加工运输费,预付款中扣除结算时分12个月等额扣除,结算后乙方出具对帐单。甲方应付费计算式:应付费=混凝土量×单价

  2、甲方以现金支票或转帐方式支付应付款;应付费为不含税价格。(甲方若需乙方出具正式发票,发票所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五、双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应确保搅拌站、运输车的完好,每月至少保证28天(3天维修保养)24小时随时供应混凝土(遇人力不可抗拒之情况除外); 甲方材料进场和现场具备混凝土生产条件时,乙方则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生产。

  2、乙方应配备足够的混凝土运输车以保证甲方所需混凝土的运输。(甲方每天最大需求方量为800m3)

  3、乙方按甲方出具的混凝土配合比进行生产,并按规定时间(1小时内)运至甲方施工现场(运输距离不超过1.5公里),确保到场混凝土的质量和数量,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质量问题的,则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质量问题的,则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派专人在施工现场对混凝土的标号、塌落度、数量进行检验,如与甲方要求或混凝土发货单不符,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自行处理;如无异议甲方必须据实签收。

  5、甲方负责出库混凝土试件的制做和养护,甲方负责试件的检验。

  6、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随时提供库存材料数量,以便甲方及时进料,确保混凝土的生产需要。

  7、甲方应提供给乙方每盘混凝土的配料单。

  8、乙方必须保证混凝土供应的连续性,如因此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甲方负责提供200KW发电机一台。(若甲方不配备发电机,则应和乙方及时沟通,合理安排生产)。

  9、乙方的食宿自理。(甲方须在搅拌站场地内为乙方无偿提供住房和办公房共6间)

  10、甲方应保证进场原材料的质量,因此造成混凝土的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1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因甲方预付款不足导致乙方停止供应混凝土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2、在混凝土浇注前,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5小时通知乙方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

  供应地点、部位及施工时间等,并按要求提供混凝土委托单和施工配比单。具体生产时间听从甲方质监员安排。

  13、甲方质量监督员有权对混凝土生产过程及配比进行监督,乙方不得阻挠。因混凝土施工中可能有数量的增减,乙方必须听从监督员的安排,及时增减混凝土的生产数量。监督员必须提前2小时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已经按委托单数量生产的混凝土,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必须签收。

  14、甲方应保证混凝土施工现场的道路通畅、场地平整,协调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因此方面原因造成混凝土供应延误或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六、其他特殊约定

  xxx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须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解决。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武汉市东西湖天宇机械设备销售中心

  (盖章)(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张卫宾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电 话: 电 话:027-83266697

  年月日 2xx年08 月29 日

加工合同 篇3

  甲方:重庆亮川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之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商定,甲方将重庆亮川建材有限公司碎石加工交由乙方组织实施生产,为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和权利,特定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地:

  重庆市江津区

  二、协议期限

  1、本协议从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

  年。

  2、如因国家征收、资源匮乏,不受前款期限约束。

  三、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

  ①负责将加工碎石的原材料运进进料仓,并无偿提供所有的碎石加工设备和用于清洗碎石的生产用水以及乙方碎石作业人员的住宿房屋。

  ②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的一切外界阻扰(包括工商、公安、税务、环保、当地村民等)。

  ③制定并向乙方下达当月的生产计划和任务,监督检查

  乙方对生产计划和任务的落实。

  ④提供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所需的配件购置资金。

  ⑤及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清当月的劳务加工款。

  ⑥负责与生产厂家联系并处理和解决所用于生产碎石加工设备在质保期内发生的设备质量问题。

  2、乙方

  ①必须按甲方所需的规格(20料、13.2料、瓜米、机砂)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任务。

  ②负责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易损件的更换。

  ③负责所有碎石作业人员的生活费用,服从甲方总体安全生产管理,制订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④及时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按规程生产和作业。

  ⑤工作中所发生的工伤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⑥本协议所需工人由乙方聘请,同时乙方必须为其购买意外伤害险,其具体事项由甲方负责实施办理,所需意外伤害险金额由甲方先前垫付后在乙方当月劳务加工款中扣除。

  ⑦乙方聘请的工作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在工伤意外伤害险进行赔付后,不足部分由甲乙双方各负责承担50%。

  四、价格条款

  1、乙方加工碎石数量以甲方过磅单为结算依据(其中

  河沙按每吨折算成0.96吨,单价为2元/吨;机制砂每吨折算成0.92吨,单价为8元/吨;20料按每吨折算成0.98吨,单价为8元/吨;13.2料按每吨折算成0.98吨,单价为8元/吨;瓜米料按每吨折算成0.98吨,单价为8元/吨)作为实际数据和甲方结算依据,此单价包括人工费、机械设备配件费和设备维修费。

  2、支付时间

  甲方在每月30日与乙方对当月的磅单数量进行当月结算,并按照磅单数量乘以前款约定的单价,在扣除乙方所有借支款后,在次月的10日前向乙方支付剩余的全部劳务加工款。

  五、双方的权利

  1、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协议的义务,如因一方违约,另一方都有终止协议的权利。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经协商达成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作为附件,同为有效,补充协议对本协议有关条款作出修正的,以修正后条款为准。

  六、协议的生效、份数、收执和效力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4

  甲方:地址: 乙方: 地址: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以下产品,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就有关工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外加工产品型号、规格、数量、金额

  二、质量要求: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有效图纸(或样品)及产品技术协议加工,并达到燃油泵电机技术标准中与之相关的要求,如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的,同时供货产品应达到《质量保证协议》的要求,并预交质量保证金( )元整。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厂内或甲方所在地温州市内由甲方提货。乙方应严格按采购计划单中规定的日期和数量准时交货,对于不能及时交货,造成甲方装机停产的,按每个品种200元/天赔偿。乙方在装车或交付托运后须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形式通知甲方发货情况及预计到货时间、地点,以便甲方及时安排收货。

  四、运输方式、费用负担:如无特殊规定,运输方式由乙方决定;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单价含运费。

  五、产品包装防护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应达到甲方认可的包装要求,同时要保证有足够的.强度,以便适应长途运输及气候变化的要求,达到防潮、防震、防跌作用。由于包装不当或其他问题等各种原因造成运输途中产品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验收标准、验收方法:按本合同第二条款验收。

  七、价格与结算方式: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直购价格及加工价作为开票价格,若价格有变动须经双方同意,并确定新的价格及执行日期。结算方式:

  八、开票要求:乙方应开具合法合规的发票给甲方,发票中的品名内容应严格按照甲方规定书写。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壹年。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条款,如无合理解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未结算的货款甲方推迟为六个月后给付,若是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经乙方确认后由甲方在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 日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日

加工合同 篇5

  承揽方: (以下称甲方)

  定作方: (以下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现就乙方委托甲方加工门窗铝型材有关事宜,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 加工门窗铝型材的规格、数量及价格:产品价格=铝锭价格15880.00元+加工费6400.00元,铝锭价按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当日上海有色金属网长江现货铝锭均价计算,计价格为: 元/吨。

  二、 产品质量标准:执行gb5237-20xx;gb/t6892-20xx 。

  三、 包装物不超过产品重量的5%,误差在±1.0以内。

  四、 交货地点: 乙方所在地。

  五、 乙方下达订单贰拾肆小时后变更订单需向甲方交纳全部订单1.0%的生产费用。

  六、 交货时间:乙方递交订单且预付定金30%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后 1贰拾日甲方必须交货完毕,每逾期一日,甲方按照全部订单金额的1.0%赔偿乙方损失。

  七、 运输方式:甲方负责将所有货物按照合同规定时间送到乙方所在地。货物送达乙方后,乙方委托门窗厂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具体注明货物品种、规格、数量及金额),由门窗厂有关负责人员签名并盖章。货物到达乙方,除因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或破损的情况外,乙方不得拒收或退回。

  八、 提出产品质量异议期限:乙方收货后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乙方对产品质量无异议。

  九、 付款及结算方式:

  甲方在发货前需通知乙方,乙方凭甲方通知付清全部货款后甲方发货,乙方预交定金折抵货款,所有货款应直接以汇票、支票或电子汇兑方式支付。

  十、 违约责任

  a) 乙方对甲方的产品提出异议,经验证确属产品自身质量存在的问题或者与乙方要求加工的规格型号不符,甲方应及时予以更换,由此产生的运输费、延误工程损失由甲方承担。。

  b) 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发货,逾期一日按货物总价值的1.0%向乙方赔偿损失,但由于乙方未及时付款导致的延期除外。

  c)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合同,违约方应按尚未履行的货物价值的3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d) 乙方保证交付给己方的付款票据真实、合法、有效。

  十一、 合同有效期:自 20xx 年 2 月 23 日始,至工程结束。

  十二、 如发生合同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合同 篇6

  供 方: (以下简称供方)

  需 方: (以下简称方)

  项目名称: 签订时间: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T)材料费

  (元/T)损耗

  (元/T)加工费(元/T)单价

  (元/T)合价(元)

  彩钢板

  彩钢板

  合计

  合计: 伍拾叁万元整。(小写)¥: 元

  1.所有彩钢板原材料由供方提供,并按需方确认后的图纸要求下料、加工

  2.数量以深化图纸的理论重量为准按实结算,小件板按其外接矩形理论重量计算。

  3.加工费为固定值不作调整。

  二、质量要求:合格。

  三、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需方到供方处自行提货。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xx)执行。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签订合同后3天内付 20 万元为材料备料款(.其中预付款的 30 %不能做为提货款,只能做为结余款),否则7天后供方按1.4%月息计息,其它货款在构件发货前进行结算,款到发货,最后一批构件发货前双方结算完毕并一次性付清余款。如构件完成后30天内需方未提货完毕,则按每吨10元/天收取仓储费,同时按1.4%月息计息。如未按期付款,则从逾期之日起算,3个月内月息按1.4%计,超过3个月,月息则按1.8%计。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

  七、其他约定事项:无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供 方: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加工合同 篇7

  甲方:山东金永信文体设施有限公司 甲方负责人: XXX

  乙方:滕州市亿林家具有限公司 乙方负责人: XXXX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的喷漆加工点。乙方保证按时按质的完成甲方所要求的工作计划单和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

  一、技术条款:

  1、油漆必须是环保油漆,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相关的环保证明文件。

  2、喷漆产品外表必须平整、光滑,不得有超出检验标准的颗粒、斑点、突起、划伤、毛刺等缺陷。

  3、所有要求喷漆部位必须喷漆到位。(按照封样件产品)

  二、检验方式:

  乙方自检产品合格并完成装箱后向甲方品质部提出报检,由甲方品质部检验人员到乙方工厂验货。甲方品质人员根据检验标准抽检,若不良品率等于或高于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重新返工并再次报检。两次返工以上,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合理的惩罚。(若甲方要求由甲方自己派人100%全检货物除外。)

  三、交货条款:

  根据双方认可的《生产计划单》中要求的喷漆完成时间交货。产品验收合格交货时,乙方递交送货单给甲方仓库签字确认并申请入库,由甲方决定提货日期。若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运输及包装条款:

  乙方自动上门提货,若遇到特殊情况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运输事宜。

  甲方提供包装,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包装负责,并严格按照甲方包装要求包装产品。

  五、付款条款:

  甲方验收合格后见票月结60天。

  六、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违约责任:

  甲方提供封样件产品和技术要求给乙方。甲方有义务准时支付货款给乙方。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和封样件生产,如达不到甲方技术要求和封样件要求而造成产品报废的,乙方要支付甲方的原材料损失和工时损失。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交货延迟,甲方的一切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由于乙方品质原因造成甲方货物被罚款,乙方承担罚款费用。

  七、其他条款: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以上约定,以合同法为基础,到时如双方不能协商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协助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章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双方签字日期开始。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则合同有效期顺延直到一方正式提出终止为结束。

  单位名称(甲方): 单位名称(乙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加工合同 篇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 )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 )项目位于( ),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 年 月 日。

  二、 加工事宜: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唐钢、宣钢、邢钢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三、 重量结算依据:

  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据。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 甲方工作:

  1、 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 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 甲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3日,数量不得超过30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后)。

  4、 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5、 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

  6、 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 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10吨。

  五、 乙方工作:

  1、 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 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 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 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 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处。

  6、 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六、 设计变更: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七、 产品质量要求:

  1、 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199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的规定。

  2、 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中的第五章5.3.4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J/T01-69-20xx的规定。

  3、 直螺纹连接接头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96、《钢筋等强度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Q/JY16-20xx中的规定。

  八、钢筋原材复试及资料: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经北京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xx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C4-5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九、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 合同价款:

  (1) 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 )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 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 )元/吨。

  (3) 钢筋机械连接头 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 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首钢现货市场、北京市京首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恒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其中之一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24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 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 )吨,总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 验货地点:

  2、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结算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配筋单时,同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80%,余款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 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 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1、 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整价格依据24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任务。

  4、 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5、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3元/吨违约金。

  6、 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当日该批送达数量以50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1、 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2、 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153条规定)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3、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合法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本合同变更条款及内容(销售部门填写):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加工合同 篇9

  甲方:××公司

  乙方:香港××有限公司

  双方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策、法律和特区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来料加工各款塑胶五金玩具业务进行了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了如下合同条款:

  一、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有上盖之厂房1栋2层850平方米,无上盖场地500平方米,工厂管理人1名,生产工人首期80名、开业后十二个月增至200名,(禁止雇用不满十六周岁的童工),如当地劳力缺乏,可到外地雇请,但须经深圳市有关部门批准,在合同期内代乙方加工生产上述产品,加工成品后交回乙方复出香港。

  (2)提供现有水、电设备供加工生产之用,如需新安装水、电设施,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3)办理来料加工、装配有关业务的进出口手续及对工厂实行行政、财务和管理,不得把工厂以任何形式承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

  2、乙方责任:

  (1)不作价提供加工上述产品及装修厂房和建造 平方米简易厂房所需的设备材料(详见清单),分多批运抵甲方工厂,设备总值约415万港元。

  (2)不作价提供加工上述产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和包装物料,具体数量、规格在合同中订明。

  (3)工人如因工作不力(含工厂管理人员),经教育无效者,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禁止非法搜查甲方工厂工人的身体。

  二、加工数量

  第一年加工上述产品,加工费约43.2万港元,从第二年开始的产量,应在前一年的基础上有所增加,具体数量应在生产合同中订明。

  三、作价原则和工缴费

  1、试产(培训)期为二个月,在试产期内,工人每人每月工缴费暂定为450港元,(每月工作二十五天半,每天八小时)。

  2、试产期满后,采取按件计算方式,在坚持互利原则的基础上、双方应根据加工的品种、规格、款式和工艺繁简不同进行定价,并在生产加工合同中订明(为确保工人的合理收入,工缴费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550港元)。需要加班时,加班费另计,但每个工人每天加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小时。

  3、甲方工人生产消耗的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4、每月由乙方支付9,400港元给甲方,作为工厂管理费。

  四、损耗率

  1、试产期内的消耗率,实报实销。

  2、试产期后的损耗率,由双方商定,并在生产合同中订明。

  五、来料和交货期

  1、乙方按生产合同规定的加工量,按月提供足够数量的原辅材料和包装物料。为使甲方工厂能正常生产,乙方必须在每批产品开始加工前七天,将所需的原材料和包装物料运抵甲方工厂。除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外,乙方来料不足,造成甲方工厂每月生产不足二十一天半,停工天数累计不得超过四天,否则,乙方应按在厂工人以停工天数计,每人每天补助生活费十五元港元,支付给甲方工厂。

  2、为使乙方能开展正常的业务活动,甲方工人应按双方协定的交货期,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给乙方。如非人力不可抗拒原因,甲方不按时、按质、按量交货,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之责任,赔偿数额可在具体合同中订明。

  3、由乙方提供的机械、通风、照明等设备及原辅材料、包装物料,在甲方工厂由双方进行交收登记,建立帐册。甲方工厂加工后的成品,在甲方工厂经乙方验收起运后,甲方不负产品规格、质量、短缺等任何责任。

  六、结汇形式

  工缴费及工人管理费每月结算一次,以D/P即期结汇或支票方式结汇,由甲方工厂会同深圳市上步区对外经济贸易公司开具发票后,通过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向乙方在香港开户的银行(____银行、帐号____)办理。乙方超过五天仍未付款给甲方,则按逾期天数,以当时香港银行利息一并付给甲方。乙方连续两个月不结汇,甲方有权采取停止出货或其它措施。

  七、劳动保护及运输与保险

  1、工厂应做好劳动保护及安全工作,完善防尘、防烟、防毒设施,厂房保持通风光亮,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对有污染性项目,须经市环保部门批准,方能立项经营。

  2、乙方提供的机械、通风、照明设备、原辅材料、包装物件及甲方工厂加工后的成品运输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原辅材料、包装物料的运进,成品运出及加工期间存放的机械设备、原料和包装物料及操作机械的工人,均由乙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投保。

  八、技术交流

  在设备运抵甲方工厂后,乙方应尽快派出人员进行安装,甲方派出人员进行协助。从试产期开始,乙方应派出技术人员对甲方工厂进行技术培训,直到工人能基本掌握生产技术,进行正常生产时为止。乙方技术人员的工资及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生活上的方便。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批准双方签字后,乙方须出示商业登记及银行资信证明书交由甲方办理营业执照经海关备案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即从一九八八年二月二十一日至一九九一年二月二十一日。如要提前终止或延长本合同,需在三个月前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处理终止或延长合同事宜。某方单独提前终止合同,要负责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补偿的办法,应根据终止合同前半年内的每月平均工缴费为准,补偿两个月的工缴费总额给对方。

  合同期满后,不动资产(如厂房、宿舍)归甲方所有,由乙方不作价提供的可动产(如机械、车辆、通风设备)归乙方所有,并按海关和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办理核销手续。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经批准双方签约十天内,由乙方预付4000港元给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从甲方收到履约金之日起两个月内,乙方仍不投产开业,履约保证金即无条件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有权废约。如乙方能按时投产开业,该履约保证金可作工缴费抵付给甲方。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海关、车管所、业务单位各一份,副本若干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如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协商补充或修改,并报上级批准实施。

  甲方:

  法定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

  业务单位:

  法定代表:

加工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委托乙方加工工装服装 套,每套 元,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双方经平等协商,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协议如下:

  一、 面料由乙方提供,但须经甲方确认;

  二、 款式由甲方确认,与乙方协商,并且由乙方确定;

  三、 应该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款式,先制作9套的服装样本,分别分为大中小3个号码,每个号码3套,由甲方工作人员进行试穿,试穿的时间是10 天。试穿过程中甲方及时将发现问题反馈乙方,并且形成最终款式。如甲方对乙方提供样本服装不满意,有权利中止合同。

  四、 甲方负责提供订做服装的尺寸,套数。

  五、 甲方需在试穿满意后,并且与乙方确认最终款式及各 项具体要求后,预先支付乙方面料、加工费全部金额的50 %,即人民币元,大写: 。余款须于加工服装完成提货后,30天内全部付清,并且由乙方提供正规发票;

  六、 乙方根据服装标准尺码生产,甲方检查,并且有权对 各种质量问题提出要求;

  七、 面料质量及做工问题由 乙方 负责。尺码不合适时,应由乙方无偿修改;

  八、 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时间交货,交期为20xx年x x月xx日;

  九、 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再次协商。

  甲方:

  代表:

  乙方:代表:年 日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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